第六章 文字獄——盛世須用重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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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4年)八月,皇帝下詔指責各地官員:“乃各省進到遺書不下萬餘種,並不見奏及稍有忌諱之書。豈有裒集如許遺書,竟無一違礙字跡之理?”
既然這個辦法沒有達到目的,皇帝也就不再隱諱了。他直接在全國發動起了一場“禁書運動”。皇帝命令各地大員,“再令誠妥之員前往(藏書之家)明白傳諭,如有不應存留之書,即速交出”。並且要求各地官員嚴格搜繳,否則“並於該督撫是問”。
然而,禁書工作進展得十分緩慢。對於這種容易給自己惹麻煩的事,各地官員習慣於用老辦法,對付拖延,拖過去再說。特別是江浙等文化大省,所報上來的禁書數量寥寥,讓他郁悶不已。對這些榆木腦袋的老油條官僚,皇帝真是無話可說。他們完全不了解他的良苦用心。皇帝知道,語言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事實能讓人開竅。所以他一直尋找機會,制造一起震動全國的大案,殺一儆百,在地方大吏的背上擊一猛掌,使這些顢頇的家夥驚醒。王錫侯案,正撞在了這個槍口上。
說起來皇帝蓄意制造的這起大案完全是一起冤案。《字貫》的作者王錫侯這一年已經是六十五歲的皤然老者,他自三十八歲考中舉人後,連續九次會試都落第了。奮鬥一生,騰達無望,生計不繼,只好寫了這本《字貫》,出版賣錢。沒想到沒賺到幾個錢,卻惹來殺身大禍。
皇帝的話永遠是正確的,雖然他的下一句話比上一句話拐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彎,以“文字忌諱”罪“村野之人”,卻沒有遇到絲毫抵抗,那些已經被他馴服成繞指柔的官僚體系雷厲風行地執行了皇帝的意志。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王錫侯被押解到北京,投入刑部大牢。刑部判決照“大逆”律將王錫侯淩遲處死。乾隆皇帝大開宏恩,從寬改為斬立決。他的子孫王霖等七人從寬改為斬監候,秋後處決。妻媳及年齡未及十六歲之兒孫都賞給功臣之家為奴。據抄家的地方官匯報,王錫侯的全部家產,把鍋碗瓢盆、小豬母雞統統計算在內,不過六十幾兩銀子。王氏被押上刑場之時,“被誅時情狀甚慘”,(《鹽乘》)全家痛哭震天,見者無不掉淚。一個清貧的小知識分子家庭就這樣被徹底碾碎了。
比王錫侯更冤枉的其實是江西巡撫海成。雖然他在禁書運動中首當其沖,成績一度居全國之首,卻因為這一次疏忽,被皇帝指責為“可見海成從前查辦應毀書籍原不過空言塞責並未切實檢查”,全面抹殺了他以前的工作成績。在短短兩個月間,海成先是被“傳旨嚴行申斥”,隨即“交部嚴加議處”,繼而“革職交刑部治罪”,步步升級,直至刑部擬為斬決。皇帝這才覺得火力夠了,下令從寬改為斬監候。兩江總督高晉也受到牽連,受到降一級留任的處分。
冤枉是一目了然的,然而也正是因為冤枉,這起大案才震動全國,令全國官員戰栗。皇帝幾乎是蓄意地通過這種方式喚醒他的奴才們,像海成這樣查辦禁書的“模範”尚且“空言塞責”,你們該吸取什麽教訓?皇帝並不諱言他拿海成開刀就是為了給大家一個教訓,“使封疆大臣喪良負恩者戒”。皇帝在上諭中說:“各省地方官當共加感惕,務須時刻留心查察,倘所屬內或有不法書籍刊布流傳,即行稟報督撫,嚴拿重治。”倘若仍然“漫不知儆”,“嗣後別經發覺,必當從重辦理”。(《清高宗實錄》)
制造恐怖,殺一儆百,是皇帝的慣用手段。在乾隆一朝政治中,經常可以見到出其不意、輕罪重罰的事例。
除了情緒和性格因素外,乾隆行政之忽寬忽嚴,更主要是策略的考慮。
幾乎所有雄才大略的君主都深懂恐怖的妙用。恐怖使官僚機構更有效率,使底層民眾更有紀律,使統治者的仁慈更容易讓人們記住,因而也使統治者更安全。馬基雅弗利說,“令人畏懼比受人愛戴更安全”。一個不懂得“殺人立威”的君主,早晚會受到被統治者的輕視。而仁慈和寬容,只有在恐怖和嚴厲的背景下才更為人們所珍惜和頌揚。所以成功的統治者必須具有兩面:一面是聖人一樣的仁慈,另一面是獅子一樣的殘暴。
對於極端珍視權力的乾隆來說,不讓人掌握他的統治定勢,是極為重要的事。使人們永遠處於戰戰兢兢不知斧頭何時落下的心理狀態,是他既定的統治目標。乾隆一貫認為,適時制造一兩起出奇的、出格的大案,才能最有效地起到震懾、恐嚇的作用。這是破除阻力,推進某項政策的事半功倍之策。他非常喜歡史馬遷的這段話:“商君之法,刑棄灰於道者。夫棄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罰也。彼唯明主為能深督輕罪。夫罪輕且督深,而況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
意思是說,商鞅對在道路上扔垃圾者施以重刑,是治國的好辦法。把灰倒在道路上,這是小小的過錯。對此小錯而施以重罰,可以起到更好的宣傳效果。乾隆認為,為了達到這種效果,冤枉幾個小民,甚至幾個官僚,都是無足計較的成本。因為他胸懷的,是整個國家,整個社稷。
皇帝果然達到了目的。“字貫案”有力地推動了禁書運動。在此案之後,各省的禁書工作都雷厲風行地開展起來,各地先後設立“書局”,專門負責查繳“不法違礙”書籍。各地官員放下手頭其他工作,把禁書當作當前最重要的核心工作來抓。他們在地方廣貼告示,恫嚇藏書之人,如果再不交出違礙之書,將“貽累及身,更累及於子孫”。許多地方官員充分發揮創造性,想出了種種陰毒的辦法。比如浙江巡撫三寶說,他將全省的教職人員都分派回老家,讓他們深入各自的親戚家裏,“因親及友,細加訪詢檢查”,並且把繳書的成績作為將來升官的依據:“將來即以繳書之多寡為補用名次先後。”在三寶的啟發下,各地官員也命令工作人員深入居民家中,甚至窮鄉僻壤的農民家中,逐戶搜查。整個大清王朝幾乎被掀了個底朝天。
隨著禁書運動轟轟烈烈地進行,越來越多的違禁圖書被送到北京。成果是如此豐碩,以致朝廷原來暫時存放不法書籍的方略館居然書滿為患,無法容納,甚至院子裏也堆積如山。
那麽,這些如山如海的書籍中到底都有些什麽內容,讓皇帝如此興師動眾去搜羅並消滅呢?
康雍兩代,禁書大約有以下兩類:
一是有反清思想的書籍。漢人歷來有狹隘的民族觀。黃宗羲說:“中國之與夷狄,內外之辨也。以中國治中國,以夷狄治夷狄,猶人不可雜之於獸,獸不可雜之於人也。”那些宣傳“華夷之分,大過於君臣之倫”的傳統歷史觀,以及宣傳“夷狄異類,近於禽獸”的狹隘民族主義的圖書當然是犯忌諱的。
二是記錄了滿族人征服中國過程中種種暴行的野史。明末清初的書籍中,記載滿人暴行,咒罵詆毀者,為數頗多,這都是清代統治者十分在意的禁書。
而到了乾隆朝,文字獄的範圍在這個基礎上又大大擴展。乾隆皇帝做事的特點是通盤考慮,斬草除根。康熙、雍正所針對的,主要是已故作者的作品,而乾隆卻把矛頭擴大到了所有活人的“違礙文字”。他要修正的,不僅是反滿情緒,還包括漢族人對所有少數民族政權的“錯誤看法”。所以,他要禁絕的,不只是明末清初的野史,而且還包括宋元明時代所有指斥少數民族的字句。
因此,在乾隆的標準下,文字禁忌可謂多如牛毛:要忌虜、忌戎、忌胡、忌夷狄、忌犬戎、忌蕃、忌酋、忌偽、忌賊、忌犯闕……對於事涉“女真”“滿洲”字樣的書當然要求更嚴。女真在中國歷史上活動很長時間,從宋至清,凡書中有涉“女真”“女直”“滿洲”,甚至“遼東”字樣的書籍,哪怕只提一個地名,都有違礙的可能。用這個標準來衡量,“忌諱”文字當然比比皆是,不法圖書當然也就處處都有了。在寧左勿右心態的支配下,各地官員凡遇涉嫌“忌諱”的圖書,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律收繳,請示“一體送毀”“概毀全書”。
皇帝為什麽對民族情緒視如大敵呢?原因是清王朝與歷代漢人王朝的建立過程不同。
清代帝王最愛說的一句話是“我大清得天下之正”,也就是說大清之取天下,是有史以來最光明正大、順理成章的。
清代君臣這樣解釋這個“正”。他們說,曹魏、西晉、唐、宋諸朝,都是原來的臣子趁著混亂從孤兒寡母手中搶得了政權,有偷和騙之嫌,實在稱不上光明正大。至於漢朝和元朝,則是赤裸裸憑頭顱和鮮血建立的,比前述諸朝實在硬氣得多。“然漢自滅秦,元自滅宋,雖未嘗不正,而與鼎革相接。”(章學誠《丙辰劄記》)比如宋朝本來沒有過錯,元朝強搶,是不是有點不好意思?再比如明太祖雖然是一介平民,但畢竟是元朝的子民,“以綱常倫紀言之,豈能逃篡竊之罪”?(《大義覺迷錄》)
只有清代皇帝不存在這個心理負擔,因為他們的天下是得之於“流賊”,而非得之於明朝。他們與明朝本是“鄰國”,見鄰國奴才起來造反殺了主子,出於義憤出兵鎮壓了奴才,替這家主人報了仇,“明朝天下亡於流賊李自成之手,是強盜劫去家財,趕出明之主人者,李自成也。我朝驅逐流寇,應天順人,而得天下,是乃捕治強盜,明罰敕法之天吏也”。(《大義覺迷錄》)“於故明但有存恤之德,毫無鼎革之嫌”。所以說起來,別人得天下都是靠搶和騙,而“我大清”則是因為“見義勇為”而順理成章地得了這麽大一片家業,實在是“正”得沒法再“正”了。
槍桿子在手,什麽謊話都可以說得理直氣壯,甚至能把說謊者自己感動得一塌糊塗,這本是中國政治的一個通例。不過清王朝統治者的巧言佞辯還是出人意料。
其實,歷代少數民族入主中原,背後的心理動力都是對財富的掠奪。而清王朝建立過程中的血腥、野蠻和殘暴在許多方面都創造了少數民族征服過程中的歷史紀錄。
滿洲人入關,並非像他們自己所說,是看到天下無主,才來“為內地人民服務”。明代滿族本來處於奴隸社會時期,經濟落後。從明朝初年開始,他們就經常從漢地和朝鮮掠奪人口,充當奴隸。明宣德八年(1433年),錦衣衛指揮吳良出使海西,親見當時的“女真野人家,多中國人,驅使耕作”。到了明末,女真人更是不事生產,全民皆兵。對外搶劫,成了後金國最主要的經濟來源。
朝鮮使者在他訪問東北後寫作的《建州見聞錄》中描述他看到的情景說,滿洲人最高興的事是出兵搶劫。戰爭是滿洲人的節日,一聽說有仗可打,每個滿洲人臉上都是抑制不住的亢奮。全城的滿洲人都興高采烈地穿上自家準備的原始盔甲,相互傳告說:“搶西邊兒去!”
“出征之時,滿洲人無不歡躍。連軍士的妻子亦皆喜笑顏開,惟以多得財物為願。如軍士家中有四五人者,皆爭先恐後要求出征,專為財物故也。”
在實力壯大到可以征服整個中國之前,滿族人的最大志向不過是掠奪內地的金帛子女而已。明崇禎二年(1629年)至十六年(1643年)的十五年間,滿洲皇帝皇太極組織了五次聲勢浩大的搶劫。他們繞過山海關,從北長城的缺口襲入漢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橫掃北京、河北、山東、山西數省。每一次都是積屍如山,血流成海。1639年那次,滿洲士兵屠城濟南,留下了十三萬具屍體和被洗劫得空無一物的城池揚長而去。
滿洲人那個時候還不知道什麽叫“重義輕利”,還不懂得裝出一副“吊民伐罪”的大義凜然狀。他們絲毫不為自己的物質欲望臉紅,不為自己的兇殘野蠻可恥。每次回來,都得意揚揚地大肆顯擺自己搶來的東西。比如第五次搶劫凱旋後,領兵的阿巴泰等奏報如下:
臣等蒙天眷佑,皇上德威,率大軍直抵明境,至兗州府,莫能拒守。將明國魯王及樂陵、陽信、東原、安邱、滋陽諸王,及管理府事宗室等官數千人,盡皆誅戮。計攻克三府、十八州、六十七縣,共八十八城。擊敗敵兵三十九處。所獲財貨金萬有二千二百五十兩;白金二百二十萬五千二百七十兩有奇;珍珠四千四百四十兩;各色緞共五萬二千二百三十匹;緞衣裘衣萬有三千八百四十領,貂、狐、豹、虎等皮五百有奇;整角及角面千有六十副;俘獲人民三十六萬九千名口,駝、馬、騾、牛、驢、羊共三十二萬一千有奇……
漢地之人,在他們眼裏,則不過是一群類似牛羊的獵物,他們在揮刀砍殺驅逐時,心中並沒有絲毫的憐憫。甚至,在他們搶掠回來的報告中,多數時候是把漢人和牲畜混報的,比如天聰七年(1633年)九月,“往略明山海關貝勒阿巴泰……奏報俘獲人口及馬牛驢四千二百一十有三”。第三次搶掠回來後的報告是:“共俘獲人口牲畜十七萬九千八百二十。”崇德元年(1636年)九月“往征明國多羅武英郡王阿濟格……奏言……遂直入長城,過保定府至安州,克十二城,凡五十六戰皆捷,共俘獲人口牲畜十七萬九千八百二十”。崇德八年(1643年)七月,征明克捷,“共俘獲人畜九十二萬三百”。以至於後世的史學家為區分開人與牲畜的數字頭痛不已。
據歷史學家估算,入關之前,滿洲人至少掠奪了二百萬漢人做奴隸,這些人相當一部分死在被驅趕入關的路上,其他幸存者則給滿族人作牛作馬。
清人成功入關之後,滿洲人“盡族西遷”,爭先恐後到內地去直接吸吮漢人的膏脂。史書屢言清人“罄國入關”,據說整個民族的西遷“幾經三十五六日,男女相繼,不絕於邊”。到了北京,他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大肆“圈地”。名義上說是把“無主荒田”,“分給東來諸王、勳臣、兵丁人等”,實際上卻是不分有主無主,大量強占漢人的產業。史書記載,最強橫的圈地過程中,“圈田所到,田主登時逐出,室內所有皆其有也。妻孥醜者攜去,欲留者不敢攜。其佃戶無生者,反依之以耕種焉”。(史惇《慟餘雜記》)他們掠奪北京附近漢人土地的數量十分驚人。如遵化州由於圈占和投充,剩下的納稅民地不到原額的百分之一;薊州不到原額的百分之二;東安縣更是徹底,“盡行圈丈訖,並無餘剩”。清初詩人方文有詩雲:“一自投充與圈占,漢人田地剩無多”,(《北游草》)真切地描繪了當時的狀況。大量事實無可爭辯地說明,此時的滿洲人對內地人民所懷有的,仍然是赤裸裸的搶劫心態。
隨著漢化程度的加深,清政權的民族政策有所調整。康熙皇帝親政之後,斷然命令永遠停止圈地,並且大力推動滿洲人放棄奴隸制。康、雍、乾三代的高效統治,使中國人安享了一百多年的太平。
但是,歷史畢竟是抹不去的。漢人內心的仇恨並沒有隨著時間的流逝徹底泯滅。一旦想起往事,任何一個漢人不免都會心緒難平。
而滿族皇帝也因為那一段血腥的歷史而心虛不已。他們知道自己祖先的血債太深。這些血債在任何時候,都是點燃漢人反抗情緒的火種。
所以他們急於毀滅證據。
乾隆三十九年(1744年)開始,武英殿前的字紙爐就經常不分晝夜地日夜燃燒。在軍機要員的嚴密監視之下,巨量珍貴圖書在這些字紙爐中灰飛煙滅,隨同消滅的是一個民族的大量記憶。
乾隆對銷毀工作的認真執著幾乎達到了變態的程度。那些不法書籍,今日在我們看來,許多其實都被禁得莫名其妙,毫無道理。大部分有“反清內容”的書,今天讀來,也沒有多大“毒性”。可是乾隆卻視如大敵。他唯恐這樣的精神汙染物“擴散”,汙染任何一個其他人。他規定,所有有違礙的書籍,為了防止擴散,都要“封固進呈”。也就是說,發現之後,立刻密封,不得使其他人看到,迅速送往北京。
許多官員頭腦中的這根弦沒有乾隆繃得緊,暫護貴州巡撫韋謙恒就是其中一個。他認為這些圖書數量太大,何必費人費力千裏迢迢送至北京,不如在本地直接銷毀。他請示皇帝說:“將原書封固,發還書局,俟奉到聖諭,即率同司道等官傳集紳士焚銷。”意思是說,等皇帝批覆一到,就把全省官員和紳士傳來,一起觀看焚書,可以起到很好的現場警示教育作用。不料乾隆接到這份請示後大為光火,朱筆連批帶抹,痛罵他“何不解事,糊塗至此”!“所辦實屬乖謬”!
皇帝為此事專門發了一道上諭,再次強調:
貴州等地文化不發達,百姓心思幼稚粗魯,這些不法書籍也許不會出現私下傳播的情況。至於江浙等省,人們一聽到有禁書,一定激起他們的好奇心,千方百計會弄來偷看,甚至私下廣為傳播。韋謙恒你本身是江南人,居然沒有想到這一點?不知輕重,至於如此,看來你是一個糊塗不曉事的人,難堪大任!
韋氏竟因此區區小事丟了官。
皇帝因此重申:
各省查辦違禁之書,屢經傳諭,令各督撫檢出解京,並經朕親行檢閱,分別查銷。
乾隆朝“消滅記憶”運動,進行得十分周密和徹底,以致今天已經完全無法估量所承受的文化損失。史載乾隆銷毀的書籍“將近三千餘種,六七萬卷以上,種數幾與四庫現收書相埒”。吳晗也說過“清人纂修《四庫全書》而古書亡矣”!據近代學者推算,全國禁毀圖書一萬三千六百卷。焚書總數達十五萬冊。銷毀版片總數一百七十餘種、八萬餘塊。除了焚毀書籍,乾隆還系統地對明代檔案進行了銷毀。目前明代檔案僅三千餘件,其餘估計不少於一千萬份明代檔案,已經被銷毀了。
乾隆朝“文治”的本質,是中國歷史上最大的一場文化浩劫。
修改直至銷毀記憶,本來是專制統治者的專利,但乾隆以比祖先更殘忍的方式來掩蓋祖先的殘忍,就無論如何不可原諒了。
我們永遠不要低估專制統治者的自私和陰狠。乾隆心裏十分清楚,不論工作多麽細致,僅靠官員們的搜查,是不可能禁絕所有不法文字的。最有效的辦法是通過制造空前的恐怖,使臣民們自己主動悄悄地銷毀家中的不法文字。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乾隆帝蓄意制造冤案、酷案,把一些語義含混的文字打成大案,借無辜者的腦袋來恐嚇天下之人,所作所為,令人發指。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江蘇人蔡嘉樹指控徐述夔所著《一柱樓詩》“大逆”。
蔡嘉樹與王瀧南一樣,是江蘇揚州的鄉間無賴,原租了徐家的十幾畝田地。乾隆十三年(1748年),徐述夔之孫徐食田向蔡家提出要贖回這十幾畝田地。而蔡嘉樹占著不放,兩家因此產生糾紛。蔡因此以徐氏祖父徐述夔刊印散發的書裏有“忌諱之詞”,向官府控告。
蔡嘉樹的證據是徐書中有“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一句,說這是“非常悖逆之詞”。這顯然是胡說八道,江蘇布政使陶易一見案卷,也認為這“顯系挾嫌傾陷”。然而,案件上報到皇帝那裏,皇帝卻批覆道,蔡氏所說有理。皇帝說,此句乃“借‘朝’夕之‘朝’作‘朝’代之‘朝’,且不用‘上’‘到’等字而用‘去’清都,顯寓欲覆興明朝之意,大逆不道至此已極”。此案的結局是十分嚴酷的:陶易擬斬立決,皇帝降旨“加恩改為應斬監候,秋後處決”,後瘐死獄中。徐述夔及其子已死,也開棺戮屍,梟首示眾。徐食田兄弟等五人參與出版校對者擬斬立決,俱奉旨加恩改斬監候。徐述夔的兩個曾孫及三個孫媳等,給付功臣之家為奴,全部家產造冊入官。為他作序的毛澄杖一百,流三千裏。連皇帝已故去多年的詩友沈德潛也未予放過,革去名號,撲毀碑文。
皇帝在文字獄的制造過程中表現出了一種難以理解的偏執和完美主義。在皇帝的蓄意吹求之下,全國各地誣告之風大行。幾乎大清帝國每個人都生活在不安全中:如果你識文斷字,那麽你隨手塗抹的幾個字難免有被人蓄意曲解的可能;即使你一字不識,你家的那個破筐爛櫃裏也保不齊有一兩本祖上傳下來的舊書,成為惹禍的源頭。
戴昆是康雍時人,早已身故,地方官查辦禁書時,發現他的書中有“長明寧易得”“短發支長恨”這樣的句子,上報之後,被刨墳戮屍。他的孫子戴世道六十多歲了,因刊刻了這本書,“奉旨斬決”。湖北黃梅人石卓槐書中有“大道日已沒,誰與相維持”“廝養功名何足異,衣冠都作金銀氣”之句,不過發了點牢騷,被淩遲處死,親屬緣坐。
“明”“清”二字是詩詞習用之語,若要避禍,只好不去吟誦清風明月。但也不行。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有個劣監告發卓長齡(康熙時人)著有《憶鳴集》,“憶鳴”二字,實寓“追憶前明”之意,結果卓長齡之孫卓天柱因私藏禁書,“從寬”改斬監候,秋後處決。
這些惡例一開,禁忌如毛。墓志銘上常用“皇考”作為亡父的尊稱,結果被地方官指為“悖逆”;為亡父刊刻的“行述”中有“赦不加息”之語,被人告發竟敢用“赦”字,實屈“狂妄不法”;為人代作的壽文聯語中有“紹芳聲於湖北,創大業於河南”,“創大業”被定為“語言悖逆”。
乾隆的文化恐怖政策收效是非常明顯的。
在風聲鶴唳之下,每個家庭都進行自我檢查,刨地三尺,消滅所有不安全的文字。文人學士再也不敢吟風詠月,甚至不敢再寫日記。朝廷的大臣們之間都不敢相互通信。胡中藻《堅磨生詩鈔》案,內外臣工驚駭不已,乾隆擔心下面或有非議,於新任浙江按察使富勒渾陛辭(官員離京前上殿向皇帝辭別)時,交代他一項特殊任務:到任後留心體察賦閑在錢塘(今杭州市)老家的協辦大學士梁詩正的反應。梁詩正一見富勒渾,就大談自己為官多年的訣竅:“筆墨招非,人心難測,凡在仕途者,遇有一切字跡,必須時刻留心,免貽後患。”在另一次談話中,他又說:“一切字跡最關緊要,我在內廷時惟與劉統勳二人從不以字跡與人交往,即偶有無用稿紙亦必焚毀。”梁詩正的話典型地反映了乾隆高壓政策下臣民的心態。
歷史學家可以大致推算出通過修撰《四庫全書》,清朝的官僚機構銷毀了多少圖書,而民間百姓自發銷毀的文字數量卻無法計算。我們只能說,其數量絕對多於武英殿前字紙爐中焚毀的書籍。
對於乾隆用心的險惡深鷙,大清王朝的某些子民讀得十分透徹。乾隆四十四年(1770年),安徽天長縣的秀才程樹榴對乾隆的做法極為氣憤,在為朋友的詩集所寫序言中借題發揮,隱約其詞地說,“造物者之心愈老而愈辣,斯所操之術乃愈出而愈巧”。應該說,這兩句評語是對乾隆制造文字獄的動機及手段的極佳點評。在近於沒有死角的普天文網籠罩之下說這樣激憤的話,當然逃不脫乾隆的如來佛手心。很快,這篇序言就被程樹榴的內弟王廷讚告到官府,指明這兩句是影射當今皇帝,並且解釋說,“我皇帝上春秋愈高,仁恩愈普”,怎麽能說愈老而愈辣?“彼王錫侯、徐述夔等皆其自取,予以顯戮,普天稱快”,如何能說手段愈出而愈巧?
案情被匯報到乾隆那裏。居心已經被揭穿,並且評點得如此精當到位,皇帝在他的一生中瀟灑地表現出了驚人的一次坦率。這一年他已經七十歲了,回顧一生制造文字獄的過程,他在諭旨中鄭重承認王廷讚對程樹榴詩序的解釋點中了要害,“愈老愈辣”雲雲罵的正是自己,程樹榴之所以含沙射影就是為王錫侯、徐述夔這些被冤殺者一吐不平之氣。
按照慣例,程樹榴必然被千刀萬剮,滿門被抄。然而,皇帝這一次卻表現了出人意料的寬容。程氏“從寬改為斬決”,家人並不牽連。這一“驚人料理”的背後,反映了皇帝的某種覆雜心理。也許,對於自己的殘忍陰險,他自己也有清夜捫心,恍然如有所失之時吧。
四 大清的“精神文明建設”
清代最有威力的娛樂方式,非戲曲莫屬了。
清代戲迷的癡狂,絕不下於今天的追星族。有人因為迷戀看戲而荒廢生計,也有妙齡少女隨戲班子私奔,甚至還有人因此犯了殺人罪。康熙年間,浙江嘉善縣楓涇鎮賽神,請了戲班子演出。演的是秦檜殺岳飛父子事,演員十分投入,“曲盡其態”,一位臺下看戲的皮匠老兄更投入,“從眾中躍出,登臺,挾利刃直前刺秦檜,流血滿地”。(《三岡續識略》卷下)扮演秦檜的演員當即死於楓涇舞臺之上。
大家把這皮匠“執縛送官”,此人供說他實在是太入戲了,“實恨秦檜耳”,當時一股怒火直沖頭頂,“不計其真假也”。好在審理此案的官員也是個戲迷,居然“憐其義憤,竟以誤殺薄其罪”,以誤殺罪將其從輕發落了。太陽底下無新事,原來陳強因飾演黃世仁差點被臺下解放軍士兵槍殺的故事,在中國歷史上並非頭一回。
乾隆皇帝也是戲迷之一,並且戲癮特大。每逢節慶,宮中必然鑼鼓喧天,皇帝必然場場不落。不但愛聽,有時還參與創作。《清稗類鈔》載:“高宗精音律,《拾金》一出,禦制曲也。”《拾金》是一出小串戲,演一乞丐因偶拾一金,大喜過望,連續演唱多種曲牌,亦莊亦諧,以示歡快。能為這樣一出小戲設計唱腔,可見皇帝功力之深。
皇帝愛戲並且懂戲,當然是戲曲事業的一大榮幸。當然,皇帝畢竟是皇帝,看問題的眼光和角度與普通百姓不同。乾隆皇帝對戲曲工作的認識,遠比一般人深刻。蓋戲曲者,形式喜聞樂見,在不同階層中都有大量粉絲,特別是對底層民眾的精神世界,影響更無與倫比。在通過“文字獄”凈化“上層文化”的同時,皇帝並沒有忘記對底層百姓精神健康的關註。而戲曲,正是搞愚民精神文明建設的最好“抓手”。
中國歷史上有禁戲傳統。對於戲曲的威力,歷代統治者均如臨大敵。其原因,一是一演起戲來,觀者如堵,容易“聚眾鬧事,通宵達旦,興訟生盜”,影響社會治安,甚至醞釀社會動亂;二是戲曲這東西太容易打動人心,“近誘男女,遠招匪類,長奸誨盜,敗壞風俗”,影響“道德風化”。
大清王朝是禁戲最為嚴格的一代。為了防止戲班子對某些正面歷史人物進行惡搞,影響他們在觀眾心中的高大形象,朝廷規定,戲臺上不許出現歷代帝王、孔孟聖賢及忠臣烈士。因為“歷代帝王後妃及先聖先賢、忠臣烈士之神像,皆官民所當敬奉瞻仰者,皆搬做雜劇用以為戲,則不敬甚矣……”(《清世宗實錄》)《大清律例》明確規定:“凡樂人搬做雜劇戲文,不許妝扮歷代帝王後妃忠臣烈士先聖先賢神像,違者杖一百;官民之家,容令妝扮者與之同罪;其神仙道扮及義夫節婦孝子順孫勸人為善者,不在禁限。”
為了防止出現動亂,清王朝規定,在迎神賽會、廟會之類的群眾聚集場所,不許演戲。為了貫徹孔聖人提倡的喪禮必須竭盡哀情的精神,清政府規定,葬禮上不得演戲。為了防止八旗滿洲和職業軍人因為看戲而意志薄弱,又規定旗人和軍人不許看戲。為了防止男女混雜,出現道德敗壞事件,規定婦女不許看戲……種種禁止措施的目的,都是把這種新興娛樂方式的影響力限制在最小範圍。
雄才大略的乾隆皇帝對戲曲工作的思路與前代有很大不同。
作為資深戲迷,皇帝很清楚,不分青紅皂白地禁戲是極不明智的作法。“禁”的力量是有限的,甚至有的時候,會導致“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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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這個辦法沒有達到目的,皇帝也就不再隱諱了。他直接在全國發動起了一場“禁書運動”。皇帝命令各地大員,“再令誠妥之員前往(藏書之家)明白傳諭,如有不應存留之書,即速交出”。並且要求各地官員嚴格搜繳,否則“並於該督撫是問”。
然而,禁書工作進展得十分緩慢。對於這種容易給自己惹麻煩的事,各地官員習慣於用老辦法,對付拖延,拖過去再說。特別是江浙等文化大省,所報上來的禁書數量寥寥,讓他郁悶不已。對這些榆木腦袋的老油條官僚,皇帝真是無話可說。他們完全不了解他的良苦用心。皇帝知道,語言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事實能讓人開竅。所以他一直尋找機會,制造一起震動全國的大案,殺一儆百,在地方大吏的背上擊一猛掌,使這些顢頇的家夥驚醒。王錫侯案,正撞在了這個槍口上。
說起來皇帝蓄意制造的這起大案完全是一起冤案。《字貫》的作者王錫侯這一年已經是六十五歲的皤然老者,他自三十八歲考中舉人後,連續九次會試都落第了。奮鬥一生,騰達無望,生計不繼,只好寫了這本《字貫》,出版賣錢。沒想到沒賺到幾個錢,卻惹來殺身大禍。
皇帝的話永遠是正確的,雖然他的下一句話比上一句話拐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彎,以“文字忌諱”罪“村野之人”,卻沒有遇到絲毫抵抗,那些已經被他馴服成繞指柔的官僚體系雷厲風行地執行了皇帝的意志。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王錫侯被押解到北京,投入刑部大牢。刑部判決照“大逆”律將王錫侯淩遲處死。乾隆皇帝大開宏恩,從寬改為斬立決。他的子孫王霖等七人從寬改為斬監候,秋後處決。妻媳及年齡未及十六歲之兒孫都賞給功臣之家為奴。據抄家的地方官匯報,王錫侯的全部家產,把鍋碗瓢盆、小豬母雞統統計算在內,不過六十幾兩銀子。王氏被押上刑場之時,“被誅時情狀甚慘”,(《鹽乘》)全家痛哭震天,見者無不掉淚。一個清貧的小知識分子家庭就這樣被徹底碾碎了。
比王錫侯更冤枉的其實是江西巡撫海成。雖然他在禁書運動中首當其沖,成績一度居全國之首,卻因為這一次疏忽,被皇帝指責為“可見海成從前查辦應毀書籍原不過空言塞責並未切實檢查”,全面抹殺了他以前的工作成績。在短短兩個月間,海成先是被“傳旨嚴行申斥”,隨即“交部嚴加議處”,繼而“革職交刑部治罪”,步步升級,直至刑部擬為斬決。皇帝這才覺得火力夠了,下令從寬改為斬監候。兩江總督高晉也受到牽連,受到降一級留任的處分。
冤枉是一目了然的,然而也正是因為冤枉,這起大案才震動全國,令全國官員戰栗。皇帝幾乎是蓄意地通過這種方式喚醒他的奴才們,像海成這樣查辦禁書的“模範”尚且“空言塞責”,你們該吸取什麽教訓?皇帝並不諱言他拿海成開刀就是為了給大家一個教訓,“使封疆大臣喪良負恩者戒”。皇帝在上諭中說:“各省地方官當共加感惕,務須時刻留心查察,倘所屬內或有不法書籍刊布流傳,即行稟報督撫,嚴拿重治。”倘若仍然“漫不知儆”,“嗣後別經發覺,必當從重辦理”。(《清高宗實錄》)
制造恐怖,殺一儆百,是皇帝的慣用手段。在乾隆一朝政治中,經常可以見到出其不意、輕罪重罰的事例。
除了情緒和性格因素外,乾隆行政之忽寬忽嚴,更主要是策略的考慮。
幾乎所有雄才大略的君主都深懂恐怖的妙用。恐怖使官僚機構更有效率,使底層民眾更有紀律,使統治者的仁慈更容易讓人們記住,因而也使統治者更安全。馬基雅弗利說,“令人畏懼比受人愛戴更安全”。一個不懂得“殺人立威”的君主,早晚會受到被統治者的輕視。而仁慈和寬容,只有在恐怖和嚴厲的背景下才更為人們所珍惜和頌揚。所以成功的統治者必須具有兩面:一面是聖人一樣的仁慈,另一面是獅子一樣的殘暴。
對於極端珍視權力的乾隆來說,不讓人掌握他的統治定勢,是極為重要的事。使人們永遠處於戰戰兢兢不知斧頭何時落下的心理狀態,是他既定的統治目標。乾隆一貫認為,適時制造一兩起出奇的、出格的大案,才能最有效地起到震懾、恐嚇的作用。這是破除阻力,推進某項政策的事半功倍之策。他非常喜歡史馬遷的這段話:“商君之法,刑棄灰於道者。夫棄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罰也。彼唯明主為能深督輕罪。夫罪輕且督深,而況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
意思是說,商鞅對在道路上扔垃圾者施以重刑,是治國的好辦法。把灰倒在道路上,這是小小的過錯。對此小錯而施以重罰,可以起到更好的宣傳效果。乾隆認為,為了達到這種效果,冤枉幾個小民,甚至幾個官僚,都是無足計較的成本。因為他胸懷的,是整個國家,整個社稷。
皇帝果然達到了目的。“字貫案”有力地推動了禁書運動。在此案之後,各省的禁書工作都雷厲風行地開展起來,各地先後設立“書局”,專門負責查繳“不法違礙”書籍。各地官員放下手頭其他工作,把禁書當作當前最重要的核心工作來抓。他們在地方廣貼告示,恫嚇藏書之人,如果再不交出違礙之書,將“貽累及身,更累及於子孫”。許多地方官員充分發揮創造性,想出了種種陰毒的辦法。比如浙江巡撫三寶說,他將全省的教職人員都分派回老家,讓他們深入各自的親戚家裏,“因親及友,細加訪詢檢查”,並且把繳書的成績作為將來升官的依據:“將來即以繳書之多寡為補用名次先後。”在三寶的啟發下,各地官員也命令工作人員深入居民家中,甚至窮鄉僻壤的農民家中,逐戶搜查。整個大清王朝幾乎被掀了個底朝天。
隨著禁書運動轟轟烈烈地進行,越來越多的違禁圖書被送到北京。成果是如此豐碩,以致朝廷原來暫時存放不法書籍的方略館居然書滿為患,無法容納,甚至院子裏也堆積如山。
那麽,這些如山如海的書籍中到底都有些什麽內容,讓皇帝如此興師動眾去搜羅並消滅呢?
康雍兩代,禁書大約有以下兩類:
一是有反清思想的書籍。漢人歷來有狹隘的民族觀。黃宗羲說:“中國之與夷狄,內外之辨也。以中國治中國,以夷狄治夷狄,猶人不可雜之於獸,獸不可雜之於人也。”那些宣傳“華夷之分,大過於君臣之倫”的傳統歷史觀,以及宣傳“夷狄異類,近於禽獸”的狹隘民族主義的圖書當然是犯忌諱的。
二是記錄了滿族人征服中國過程中種種暴行的野史。明末清初的書籍中,記載滿人暴行,咒罵詆毀者,為數頗多,這都是清代統治者十分在意的禁書。
而到了乾隆朝,文字獄的範圍在這個基礎上又大大擴展。乾隆皇帝做事的特點是通盤考慮,斬草除根。康熙、雍正所針對的,主要是已故作者的作品,而乾隆卻把矛頭擴大到了所有活人的“違礙文字”。他要修正的,不僅是反滿情緒,還包括漢族人對所有少數民族政權的“錯誤看法”。所以,他要禁絕的,不只是明末清初的野史,而且還包括宋元明時代所有指斥少數民族的字句。
因此,在乾隆的標準下,文字禁忌可謂多如牛毛:要忌虜、忌戎、忌胡、忌夷狄、忌犬戎、忌蕃、忌酋、忌偽、忌賊、忌犯闕……對於事涉“女真”“滿洲”字樣的書當然要求更嚴。女真在中國歷史上活動很長時間,從宋至清,凡書中有涉“女真”“女直”“滿洲”,甚至“遼東”字樣的書籍,哪怕只提一個地名,都有違礙的可能。用這個標準來衡量,“忌諱”文字當然比比皆是,不法圖書當然也就處處都有了。在寧左勿右心態的支配下,各地官員凡遇涉嫌“忌諱”的圖書,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律收繳,請示“一體送毀”“概毀全書”。
皇帝為什麽對民族情緒視如大敵呢?原因是清王朝與歷代漢人王朝的建立過程不同。
清代帝王最愛說的一句話是“我大清得天下之正”,也就是說大清之取天下,是有史以來最光明正大、順理成章的。
清代君臣這樣解釋這個“正”。他們說,曹魏、西晉、唐、宋諸朝,都是原來的臣子趁著混亂從孤兒寡母手中搶得了政權,有偷和騙之嫌,實在稱不上光明正大。至於漢朝和元朝,則是赤裸裸憑頭顱和鮮血建立的,比前述諸朝實在硬氣得多。“然漢自滅秦,元自滅宋,雖未嘗不正,而與鼎革相接。”(章學誠《丙辰劄記》)比如宋朝本來沒有過錯,元朝強搶,是不是有點不好意思?再比如明太祖雖然是一介平民,但畢竟是元朝的子民,“以綱常倫紀言之,豈能逃篡竊之罪”?(《大義覺迷錄》)
只有清代皇帝不存在這個心理負擔,因為他們的天下是得之於“流賊”,而非得之於明朝。他們與明朝本是“鄰國”,見鄰國奴才起來造反殺了主子,出於義憤出兵鎮壓了奴才,替這家主人報了仇,“明朝天下亡於流賊李自成之手,是強盜劫去家財,趕出明之主人者,李自成也。我朝驅逐流寇,應天順人,而得天下,是乃捕治強盜,明罰敕法之天吏也”。(《大義覺迷錄》)“於故明但有存恤之德,毫無鼎革之嫌”。所以說起來,別人得天下都是靠搶和騙,而“我大清”則是因為“見義勇為”而順理成章地得了這麽大一片家業,實在是“正”得沒法再“正”了。
槍桿子在手,什麽謊話都可以說得理直氣壯,甚至能把說謊者自己感動得一塌糊塗,這本是中國政治的一個通例。不過清王朝統治者的巧言佞辯還是出人意料。
其實,歷代少數民族入主中原,背後的心理動力都是對財富的掠奪。而清王朝建立過程中的血腥、野蠻和殘暴在許多方面都創造了少數民族征服過程中的歷史紀錄。
滿洲人入關,並非像他們自己所說,是看到天下無主,才來“為內地人民服務”。明代滿族本來處於奴隸社會時期,經濟落後。從明朝初年開始,他們就經常從漢地和朝鮮掠奪人口,充當奴隸。明宣德八年(1433年),錦衣衛指揮吳良出使海西,親見當時的“女真野人家,多中國人,驅使耕作”。到了明末,女真人更是不事生產,全民皆兵。對外搶劫,成了後金國最主要的經濟來源。
朝鮮使者在他訪問東北後寫作的《建州見聞錄》中描述他看到的情景說,滿洲人最高興的事是出兵搶劫。戰爭是滿洲人的節日,一聽說有仗可打,每個滿洲人臉上都是抑制不住的亢奮。全城的滿洲人都興高采烈地穿上自家準備的原始盔甲,相互傳告說:“搶西邊兒去!”
“出征之時,滿洲人無不歡躍。連軍士的妻子亦皆喜笑顏開,惟以多得財物為願。如軍士家中有四五人者,皆爭先恐後要求出征,專為財物故也。”
在實力壯大到可以征服整個中國之前,滿族人的最大志向不過是掠奪內地的金帛子女而已。明崇禎二年(1629年)至十六年(1643年)的十五年間,滿洲皇帝皇太極組織了五次聲勢浩大的搶劫。他們繞過山海關,從北長城的缺口襲入漢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橫掃北京、河北、山東、山西數省。每一次都是積屍如山,血流成海。1639年那次,滿洲士兵屠城濟南,留下了十三萬具屍體和被洗劫得空無一物的城池揚長而去。
滿洲人那個時候還不知道什麽叫“重義輕利”,還不懂得裝出一副“吊民伐罪”的大義凜然狀。他們絲毫不為自己的物質欲望臉紅,不為自己的兇殘野蠻可恥。每次回來,都得意揚揚地大肆顯擺自己搶來的東西。比如第五次搶劫凱旋後,領兵的阿巴泰等奏報如下:
臣等蒙天眷佑,皇上德威,率大軍直抵明境,至兗州府,莫能拒守。將明國魯王及樂陵、陽信、東原、安邱、滋陽諸王,及管理府事宗室等官數千人,盡皆誅戮。計攻克三府、十八州、六十七縣,共八十八城。擊敗敵兵三十九處。所獲財貨金萬有二千二百五十兩;白金二百二十萬五千二百七十兩有奇;珍珠四千四百四十兩;各色緞共五萬二千二百三十匹;緞衣裘衣萬有三千八百四十領,貂、狐、豹、虎等皮五百有奇;整角及角面千有六十副;俘獲人民三十六萬九千名口,駝、馬、騾、牛、驢、羊共三十二萬一千有奇……
漢地之人,在他們眼裏,則不過是一群類似牛羊的獵物,他們在揮刀砍殺驅逐時,心中並沒有絲毫的憐憫。甚至,在他們搶掠回來的報告中,多數時候是把漢人和牲畜混報的,比如天聰七年(1633年)九月,“往略明山海關貝勒阿巴泰……奏報俘獲人口及馬牛驢四千二百一十有三”。第三次搶掠回來後的報告是:“共俘獲人口牲畜十七萬九千八百二十。”崇德元年(1636年)九月“往征明國多羅武英郡王阿濟格……奏言……遂直入長城,過保定府至安州,克十二城,凡五十六戰皆捷,共俘獲人口牲畜十七萬九千八百二十”。崇德八年(1643年)七月,征明克捷,“共俘獲人畜九十二萬三百”。以至於後世的史學家為區分開人與牲畜的數字頭痛不已。
據歷史學家估算,入關之前,滿洲人至少掠奪了二百萬漢人做奴隸,這些人相當一部分死在被驅趕入關的路上,其他幸存者則給滿族人作牛作馬。
清人成功入關之後,滿洲人“盡族西遷”,爭先恐後到內地去直接吸吮漢人的膏脂。史書屢言清人“罄國入關”,據說整個民族的西遷“幾經三十五六日,男女相繼,不絕於邊”。到了北京,他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大肆“圈地”。名義上說是把“無主荒田”,“分給東來諸王、勳臣、兵丁人等”,實際上卻是不分有主無主,大量強占漢人的產業。史書記載,最強橫的圈地過程中,“圈田所到,田主登時逐出,室內所有皆其有也。妻孥醜者攜去,欲留者不敢攜。其佃戶無生者,反依之以耕種焉”。(史惇《慟餘雜記》)他們掠奪北京附近漢人土地的數量十分驚人。如遵化州由於圈占和投充,剩下的納稅民地不到原額的百分之一;薊州不到原額的百分之二;東安縣更是徹底,“盡行圈丈訖,並無餘剩”。清初詩人方文有詩雲:“一自投充與圈占,漢人田地剩無多”,(《北游草》)真切地描繪了當時的狀況。大量事實無可爭辯地說明,此時的滿洲人對內地人民所懷有的,仍然是赤裸裸的搶劫心態。
隨著漢化程度的加深,清政權的民族政策有所調整。康熙皇帝親政之後,斷然命令永遠停止圈地,並且大力推動滿洲人放棄奴隸制。康、雍、乾三代的高效統治,使中國人安享了一百多年的太平。
但是,歷史畢竟是抹不去的。漢人內心的仇恨並沒有隨著時間的流逝徹底泯滅。一旦想起往事,任何一個漢人不免都會心緒難平。
而滿族皇帝也因為那一段血腥的歷史而心虛不已。他們知道自己祖先的血債太深。這些血債在任何時候,都是點燃漢人反抗情緒的火種。
所以他們急於毀滅證據。
乾隆三十九年(1744年)開始,武英殿前的字紙爐就經常不分晝夜地日夜燃燒。在軍機要員的嚴密監視之下,巨量珍貴圖書在這些字紙爐中灰飛煙滅,隨同消滅的是一個民族的大量記憶。
乾隆對銷毀工作的認真執著幾乎達到了變態的程度。那些不法書籍,今日在我們看來,許多其實都被禁得莫名其妙,毫無道理。大部分有“反清內容”的書,今天讀來,也沒有多大“毒性”。可是乾隆卻視如大敵。他唯恐這樣的精神汙染物“擴散”,汙染任何一個其他人。他規定,所有有違礙的書籍,為了防止擴散,都要“封固進呈”。也就是說,發現之後,立刻密封,不得使其他人看到,迅速送往北京。
許多官員頭腦中的這根弦沒有乾隆繃得緊,暫護貴州巡撫韋謙恒就是其中一個。他認為這些圖書數量太大,何必費人費力千裏迢迢送至北京,不如在本地直接銷毀。他請示皇帝說:“將原書封固,發還書局,俟奉到聖諭,即率同司道等官傳集紳士焚銷。”意思是說,等皇帝批覆一到,就把全省官員和紳士傳來,一起觀看焚書,可以起到很好的現場警示教育作用。不料乾隆接到這份請示後大為光火,朱筆連批帶抹,痛罵他“何不解事,糊塗至此”!“所辦實屬乖謬”!
皇帝為此事專門發了一道上諭,再次強調:
貴州等地文化不發達,百姓心思幼稚粗魯,這些不法書籍也許不會出現私下傳播的情況。至於江浙等省,人們一聽到有禁書,一定激起他們的好奇心,千方百計會弄來偷看,甚至私下廣為傳播。韋謙恒你本身是江南人,居然沒有想到這一點?不知輕重,至於如此,看來你是一個糊塗不曉事的人,難堪大任!
韋氏竟因此區區小事丟了官。
皇帝因此重申:
各省查辦違禁之書,屢經傳諭,令各督撫檢出解京,並經朕親行檢閱,分別查銷。
乾隆朝“消滅記憶”運動,進行得十分周密和徹底,以致今天已經完全無法估量所承受的文化損失。史載乾隆銷毀的書籍“將近三千餘種,六七萬卷以上,種數幾與四庫現收書相埒”。吳晗也說過“清人纂修《四庫全書》而古書亡矣”!據近代學者推算,全國禁毀圖書一萬三千六百卷。焚書總數達十五萬冊。銷毀版片總數一百七十餘種、八萬餘塊。除了焚毀書籍,乾隆還系統地對明代檔案進行了銷毀。目前明代檔案僅三千餘件,其餘估計不少於一千萬份明代檔案,已經被銷毀了。
乾隆朝“文治”的本質,是中國歷史上最大的一場文化浩劫。
修改直至銷毀記憶,本來是專制統治者的專利,但乾隆以比祖先更殘忍的方式來掩蓋祖先的殘忍,就無論如何不可原諒了。
我們永遠不要低估專制統治者的自私和陰狠。乾隆心裏十分清楚,不論工作多麽細致,僅靠官員們的搜查,是不可能禁絕所有不法文字的。最有效的辦法是通過制造空前的恐怖,使臣民們自己主動悄悄地銷毀家中的不法文字。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乾隆帝蓄意制造冤案、酷案,把一些語義含混的文字打成大案,借無辜者的腦袋來恐嚇天下之人,所作所為,令人發指。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江蘇人蔡嘉樹指控徐述夔所著《一柱樓詩》“大逆”。
蔡嘉樹與王瀧南一樣,是江蘇揚州的鄉間無賴,原租了徐家的十幾畝田地。乾隆十三年(1748年),徐述夔之孫徐食田向蔡家提出要贖回這十幾畝田地。而蔡嘉樹占著不放,兩家因此產生糾紛。蔡因此以徐氏祖父徐述夔刊印散發的書裏有“忌諱之詞”,向官府控告。
蔡嘉樹的證據是徐書中有“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一句,說這是“非常悖逆之詞”。這顯然是胡說八道,江蘇布政使陶易一見案卷,也認為這“顯系挾嫌傾陷”。然而,案件上報到皇帝那裏,皇帝卻批覆道,蔡氏所說有理。皇帝說,此句乃“借‘朝’夕之‘朝’作‘朝’代之‘朝’,且不用‘上’‘到’等字而用‘去’清都,顯寓欲覆興明朝之意,大逆不道至此已極”。此案的結局是十分嚴酷的:陶易擬斬立決,皇帝降旨“加恩改為應斬監候,秋後處決”,後瘐死獄中。徐述夔及其子已死,也開棺戮屍,梟首示眾。徐食田兄弟等五人參與出版校對者擬斬立決,俱奉旨加恩改斬監候。徐述夔的兩個曾孫及三個孫媳等,給付功臣之家為奴,全部家產造冊入官。為他作序的毛澄杖一百,流三千裏。連皇帝已故去多年的詩友沈德潛也未予放過,革去名號,撲毀碑文。
皇帝在文字獄的制造過程中表現出了一種難以理解的偏執和完美主義。在皇帝的蓄意吹求之下,全國各地誣告之風大行。幾乎大清帝國每個人都生活在不安全中:如果你識文斷字,那麽你隨手塗抹的幾個字難免有被人蓄意曲解的可能;即使你一字不識,你家的那個破筐爛櫃裏也保不齊有一兩本祖上傳下來的舊書,成為惹禍的源頭。
戴昆是康雍時人,早已身故,地方官查辦禁書時,發現他的書中有“長明寧易得”“短發支長恨”這樣的句子,上報之後,被刨墳戮屍。他的孫子戴世道六十多歲了,因刊刻了這本書,“奉旨斬決”。湖北黃梅人石卓槐書中有“大道日已沒,誰與相維持”“廝養功名何足異,衣冠都作金銀氣”之句,不過發了點牢騷,被淩遲處死,親屬緣坐。
“明”“清”二字是詩詞習用之語,若要避禍,只好不去吟誦清風明月。但也不行。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有個劣監告發卓長齡(康熙時人)著有《憶鳴集》,“憶鳴”二字,實寓“追憶前明”之意,結果卓長齡之孫卓天柱因私藏禁書,“從寬”改斬監候,秋後處決。
這些惡例一開,禁忌如毛。墓志銘上常用“皇考”作為亡父的尊稱,結果被地方官指為“悖逆”;為亡父刊刻的“行述”中有“赦不加息”之語,被人告發竟敢用“赦”字,實屈“狂妄不法”;為人代作的壽文聯語中有“紹芳聲於湖北,創大業於河南”,“創大業”被定為“語言悖逆”。
乾隆的文化恐怖政策收效是非常明顯的。
在風聲鶴唳之下,每個家庭都進行自我檢查,刨地三尺,消滅所有不安全的文字。文人學士再也不敢吟風詠月,甚至不敢再寫日記。朝廷的大臣們之間都不敢相互通信。胡中藻《堅磨生詩鈔》案,內外臣工驚駭不已,乾隆擔心下面或有非議,於新任浙江按察使富勒渾陛辭(官員離京前上殿向皇帝辭別)時,交代他一項特殊任務:到任後留心體察賦閑在錢塘(今杭州市)老家的協辦大學士梁詩正的反應。梁詩正一見富勒渾,就大談自己為官多年的訣竅:“筆墨招非,人心難測,凡在仕途者,遇有一切字跡,必須時刻留心,免貽後患。”在另一次談話中,他又說:“一切字跡最關緊要,我在內廷時惟與劉統勳二人從不以字跡與人交往,即偶有無用稿紙亦必焚毀。”梁詩正的話典型地反映了乾隆高壓政策下臣民的心態。
歷史學家可以大致推算出通過修撰《四庫全書》,清朝的官僚機構銷毀了多少圖書,而民間百姓自發銷毀的文字數量卻無法計算。我們只能說,其數量絕對多於武英殿前字紙爐中焚毀的書籍。
對於乾隆用心的險惡深鷙,大清王朝的某些子民讀得十分透徹。乾隆四十四年(1770年),安徽天長縣的秀才程樹榴對乾隆的做法極為氣憤,在為朋友的詩集所寫序言中借題發揮,隱約其詞地說,“造物者之心愈老而愈辣,斯所操之術乃愈出而愈巧”。應該說,這兩句評語是對乾隆制造文字獄的動機及手段的極佳點評。在近於沒有死角的普天文網籠罩之下說這樣激憤的話,當然逃不脫乾隆的如來佛手心。很快,這篇序言就被程樹榴的內弟王廷讚告到官府,指明這兩句是影射當今皇帝,並且解釋說,“我皇帝上春秋愈高,仁恩愈普”,怎麽能說愈老而愈辣?“彼王錫侯、徐述夔等皆其自取,予以顯戮,普天稱快”,如何能說手段愈出而愈巧?
案情被匯報到乾隆那裏。居心已經被揭穿,並且評點得如此精當到位,皇帝在他的一生中瀟灑地表現出了驚人的一次坦率。這一年他已經七十歲了,回顧一生制造文字獄的過程,他在諭旨中鄭重承認王廷讚對程樹榴詩序的解釋點中了要害,“愈老愈辣”雲雲罵的正是自己,程樹榴之所以含沙射影就是為王錫侯、徐述夔這些被冤殺者一吐不平之氣。
按照慣例,程樹榴必然被千刀萬剮,滿門被抄。然而,皇帝這一次卻表現了出人意料的寬容。程氏“從寬改為斬決”,家人並不牽連。這一“驚人料理”的背後,反映了皇帝的某種覆雜心理。也許,對於自己的殘忍陰險,他自己也有清夜捫心,恍然如有所失之時吧。
四 大清的“精神文明建設”
清代最有威力的娛樂方式,非戲曲莫屬了。
清代戲迷的癡狂,絕不下於今天的追星族。有人因為迷戀看戲而荒廢生計,也有妙齡少女隨戲班子私奔,甚至還有人因此犯了殺人罪。康熙年間,浙江嘉善縣楓涇鎮賽神,請了戲班子演出。演的是秦檜殺岳飛父子事,演員十分投入,“曲盡其態”,一位臺下看戲的皮匠老兄更投入,“從眾中躍出,登臺,挾利刃直前刺秦檜,流血滿地”。(《三岡續識略》卷下)扮演秦檜的演員當即死於楓涇舞臺之上。
大家把這皮匠“執縛送官”,此人供說他實在是太入戲了,“實恨秦檜耳”,當時一股怒火直沖頭頂,“不計其真假也”。好在審理此案的官員也是個戲迷,居然“憐其義憤,竟以誤殺薄其罪”,以誤殺罪將其從輕發落了。太陽底下無新事,原來陳強因飾演黃世仁差點被臺下解放軍士兵槍殺的故事,在中國歷史上並非頭一回。
乾隆皇帝也是戲迷之一,並且戲癮特大。每逢節慶,宮中必然鑼鼓喧天,皇帝必然場場不落。不但愛聽,有時還參與創作。《清稗類鈔》載:“高宗精音律,《拾金》一出,禦制曲也。”《拾金》是一出小串戲,演一乞丐因偶拾一金,大喜過望,連續演唱多種曲牌,亦莊亦諧,以示歡快。能為這樣一出小戲設計唱腔,可見皇帝功力之深。
皇帝愛戲並且懂戲,當然是戲曲事業的一大榮幸。當然,皇帝畢竟是皇帝,看問題的眼光和角度與普通百姓不同。乾隆皇帝對戲曲工作的認識,遠比一般人深刻。蓋戲曲者,形式喜聞樂見,在不同階層中都有大量粉絲,特別是對底層民眾的精神世界,影響更無與倫比。在通過“文字獄”凈化“上層文化”的同時,皇帝並沒有忘記對底層百姓精神健康的關註。而戲曲,正是搞愚民精神文明建設的最好“抓手”。
中國歷史上有禁戲傳統。對於戲曲的威力,歷代統治者均如臨大敵。其原因,一是一演起戲來,觀者如堵,容易“聚眾鬧事,通宵達旦,興訟生盜”,影響社會治安,甚至醞釀社會動亂;二是戲曲這東西太容易打動人心,“近誘男女,遠招匪類,長奸誨盜,敗壞風俗”,影響“道德風化”。
大清王朝是禁戲最為嚴格的一代。為了防止戲班子對某些正面歷史人物進行惡搞,影響他們在觀眾心中的高大形象,朝廷規定,戲臺上不許出現歷代帝王、孔孟聖賢及忠臣烈士。因為“歷代帝王後妃及先聖先賢、忠臣烈士之神像,皆官民所當敬奉瞻仰者,皆搬做雜劇用以為戲,則不敬甚矣……”(《清世宗實錄》)《大清律例》明確規定:“凡樂人搬做雜劇戲文,不許妝扮歷代帝王後妃忠臣烈士先聖先賢神像,違者杖一百;官民之家,容令妝扮者與之同罪;其神仙道扮及義夫節婦孝子順孫勸人為善者,不在禁限。”
為了防止出現動亂,清王朝規定,在迎神賽會、廟會之類的群眾聚集場所,不許演戲。為了貫徹孔聖人提倡的喪禮必須竭盡哀情的精神,清政府規定,葬禮上不得演戲。為了防止八旗滿洲和職業軍人因為看戲而意志薄弱,又規定旗人和軍人不許看戲。為了防止男女混雜,出現道德敗壞事件,規定婦女不許看戲……種種禁止措施的目的,都是把這種新興娛樂方式的影響力限制在最小範圍。
雄才大略的乾隆皇帝對戲曲工作的思路與前代有很大不同。
作為資深戲迷,皇帝很清楚,不分青紅皂白地禁戲是極不明智的作法。“禁”的力量是有限的,甚至有的時候,會導致“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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