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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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地下室真的沒有讓兩位少年失望,雖然裏面並沒有淩格所說的吸血鬼和殭屍,甚至連棺材也沒有。

不過當面對著數量相當龐大的禮品盒的時候,淩格顯然已經忘記了與吸血鬼殭屍戰鬥,第一個撲向最近的禮品盒。

奧斯曼的動作也不慢,馬上開始在禮品盒中翻動了起來。此時兩位以騎士身分進入城堡,準備與吸血鬼和殭屍戰鬥的少年,變成了新年接受禮物的孩子。

禮品盒的數量的確非常龐大,但裏面真正裝有禮品的卻不足半數。特別是貴族出身的淩格,對於禮品的價值,相當的清楚,這些三流,甚至不入流的禮品並不能引起他真正的興趣。

但還有無數的禮品盒在等待著他,從一堆廢物中,找尋真正有價值的東西,似乎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奧斯曼從沒有接受過禮物,因為每件東西對他來說都是很新奇的,所有的事情和東西,對他而言,全是禮物。

一年的時間裏,讓他知道了很多的事情,可禮物是他從沒見過的,更不知道這些東西的用處,因此每翻動一件,都會拉著淩格問問它的作用。

這讓淩格有些煩惱,不過他知道奧斯曼的確不懂這些,只好盡力為他解說。每次解說之後,奧斯曼就會把找到的禮物隨手拋掉,這些僅僅因為好看,卻沒有任何實用價值的東西,奧斯曼一點興趣也沒有。

慢慢的,奧斯曼對於尋找這些漂亮而不實用的東西,開始失去了興趣,看著依然興致勃勃的淩格,奧斯曼走踢開禮物盒,走到地下室的最裏面。

忽然一個小小的禮盒吸引住奧斯曼的目光,這個禮盒遠比其中的禮盒要小很多,而且外表看起來也不夠漂亮,甚至以奧斯曼的知識認為,它看起來並不像是個禮盒。

當然,引起奧斯曼興趣的並不單單是它體積比較小,更不是因為它的外表不夠華麗。而是因為它外表上那層厚厚的灰塵。

也許對於普通人來說,很難分辨出禮盒上面的灰塵哪個更厚些,更何況壓在下面的禮盒表面可能相當的幹凈。

但對於善於觀察,並且非常敏感的奧斯曼就不同了,這只禮盒是處在下層的,因為他剛才出腳的時候,這表示這只禮盒並不在自己的視線之內,即便僅僅是掃了一眼,但奧斯曼絕對相信自己不會看錯。

而這只禮盒上面,不但有灰塵,而且比別的禮盒還要厚上許多。這只能表示,這只禮盒的存在年代要遠比其它的禮盒久遠,其它的禮盒是後放入地下室的,因此它才會有灰塵。

在人類的社會中奧斯曼僅生活了一年,但這樣簡單的推理,還難不倒奧斯曼。看來眼前的禮盒與其它的完全不同,甚至連時間也相當許多。他還無法從灰塵的厚度上,來判斷一件東西存在的時間,但想分別其中的不同,對於奧斯曼來說,還是輕而意舉的事情。

彎腰拿起地上那個不起眼的小禮盒,用手指輕輕的抹去上面那厚厚的灰塵。這是一只相當精致的小木盒,與其它的禮盒相比,它絕對稱不上精美,卻很別致。

給奧斯曼的感覺是,它相當的實用,僅僅用手掂量一下它的重量,奧斯曼就知道它幾乎是實心的,相當的結實。對於自然界相當了解的奧斯曼,一眼就認出制作它的木材,那是一種相當結實的樹木,同樣大小的木塊,這種樹木制作的木塊會比其它的木塊重上兩倍。

木盒上沒有任何的修飾花紋,甚至沒有使用最常見的彩條帶。整個木盒像是用利器直接刻出來的一般,看著上面的木紋,奧斯曼清楚的感覺到這一點。

翻來覆去的看了好一會,奧斯曼也沒有找到它的開口處,脾氣有些的奧斯曼不準備再去找淩格尋問,此時淩格依然在忙碌的尋找著他認為有價值的東西。

右手用力一捏,可憐長長的指甲早已經被剪去,否則這個工作對於奧斯曼來說會更容易些。雖然如此,也僅僅讓奧斯曼多試了兩次爾已,在強大的手指力量下,木盒被強行抓碎。

木盒的厚度依然超乎了奧斯曼的想象,這個木盒幾乎是實心的,只在它的最裏面有一個指甲大小的空間,一顆黑得發亮的小珠子露了出來。

奧斯曼完全無法想象,如何在實心的木塊之中挖出這樣一個小的空間,更無法想象將這顆如指甲大小的黑色珠子放到其中。

他知道自己的常識太少,很多對於他來說,無法想象的事情,可對於普通人來說卻是些常識。因此奧斯曼放棄了繼續追究的想法,開始認真研究這顆小黑珠子。

珠子的表面異常的圓滑,就如同抹了一層油脂一般。可從指尖傳來的觸感卻告訴奧斯曼,那是它本身就是如此。

隨著手指的移動,奧斯曼的眼睛瞇成了一條縫,他沒有黑豹兄弟那綠色的眼睛,無法在黑夜中看清一切,但他知道自己的視力在人類之中,已經算是非常出色的了。

借著火把的光芒,奧斯曼感覺那顆黑色的珠子裏面,似乎有一種流動的感覺。他不知道那是否是自己由於長時間盯著一處而產生的視覺錯誤,但他幾乎可以肯定,這顆珠子對他來說,擁有著神奇的吸引力。

“那是什麽?”忙碌中的淩格擡頭看了一眼奧斯曼,發現他正盯著自己的手指頭看,由於距離稍遠,他無法在昏暗的火把光線之下,看清奧斯曼指間的那顆小黑珠子。

“我不知道這是什麽,很奇妙的一顆珠子。”奧斯曼回答道,相信這樣的答案淩格應該非常的熟悉,這裏的東西,大部分奧斯曼都不知道是什麽。

“我看看。”淩格馬上放下手中那些對於他來說,根本沒有價值的禮物,快步走到奧斯曼身邊。

借著火把的光線,他看到在奧斯曼的手指間,夾著一顆很小的純黑色珠子。雖然僅掃了一眼,但淩格已經排除了很多的可能。

首先,它絕對不是夜明珠,雖然它同樣反射著火光,而且很亮。其次,它也不可能是瑪瑙,瑪瑙雖然有純黑色的,但反光的程度不同。最後,淩格認為這顆珠子沒什麽價值,它甚至連玻璃珠都不是,因為它根本不透明。

“咦?它好像有七彩的光芒。”淩格輕聲驚叫,一瞥之間,那顆黑亮的珠子裏面,似乎有一股七彩的光芒在流動著,轉眼卻又不見了,又恢覆成又黑又亮的模樣,看起來一點也不起眼。

淩格不知道是否是自己眼花了,要知道地下室的光線很暗,雖然兩人點了許多只火把,但在如此大的空間之中,其作用也僅僅是能認人看得稍稍清楚一點。在這種光線之下,絕對不能像在太陽光下那般清楚,容易讓人辨認。

“再給我看看。”淩格有些不死心,他已經翻找了許多的禮物盒,卻沒有一樣能讓他感覺滿意的禮物。

奧斯曼幾乎條件反射般的把那顆黑珠子,一口吞了下去,連他自己也不知道為何會有這樣的舉動。奧斯曼知道,自己一定是非常不希望別人拿走它,野獸的習慣便是如此,只有吃到肚子裏的東西,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有時候,就算是含在嘴裏的東西,也有可能被別的野獸搶走。

野獸是不會考慮法律問題的,甚至連衛生問題都不會考慮,它們只在乎真正的得失,生存才是第一位的。

奧斯曼知道這是自己一個下意識的動作,為了保護自己的東西,他習慣性的把黑珠子吞入了腹內,就像他見到狼群時候,一口吞掉手中的野兔一樣。看來,一年的時候,還不足以讓自己完全成為一個人類,很多的習慣暫時還沒辦法改變,就算他很註意也一樣會在不經意間露出本性來。

“你在幹什麽?”淩格實在想不通,奧斯曼在作些什麽?他為何要將那個不起眼的黑珠子吞下去?

一年來,他眼看著奧斯曼從野獸變回人,而且對他的了解僅次於伯父布郎公爵。他知道,奧斯曼並不是個小氣的人,因為他從沒有擁有過任何東西。

而且對於身外之物,奧斯曼最在意的是食物,而布郎公爵自然不會讓奧斯曼餓到,甚至連那只經常來看望奧斯曼的黑豹,每次都可以滿意的吃飽再離開。

“我想我有點餓了。”奧斯曼聳聳肩說道,這個動作是他從淩格那裏學來的,雖然他還無法完全了解這個動作的含義。

而且奧斯曼發現,自己居然說謊了,謊話這個詞的含義他還是了解的。但以前他一直不明白,為何要說謊。可這次他已經對這個詞匯有了新的了解,原來當不想讓別人知道你真實想法的時候,說謊是個不錯的選擇。

“可你能肯定那東西能吃嗎?”淩格對於奧斯曼的舉動實在無法理解,他對於奧斯曼的胃了解得更透徹些。

“我不知道,但我真的有些餓了,而且這東西看起來不錯,雖然沒什麽味道。”奧斯曼發現,說謊並不是什麽難事,自己雖然是第一次說謊,卻一點也沒有感覺到心荒或者不適應。這與義父的對於這個詞匯的解釋,有著很大的出入。

“好吧!我想我們應該出去,吃些東西,不知道現在是什麽時候了。”被奧斯曼這麽一說,淩格也感覺有些餓了,也許兩人進入城堡的時間已經不短了。這裏沒有陽光,淩格無法判斷時間。

事實上離吃午餐的時間還有一小段距離,不過很顯然,兩位少年並不在意這些。坐在散發著青草芳香的空地上,吃著肉幹和面包,喝著清草茶,這讓兩位少年感覺很不錯。

特別是淩格,他很少有機會在外面就餐,大部分的飲食都是在由名貴的紫檀木制作的餐桌上完成的,因此今天這一頓午餐,讓他吃得胃口大開。當然,相對於奧斯曼的飯量,淩格吃下的份量如同貓食一般少。

自然,這一切看在四位仆人眼裏,又成了野蠻人的證據,淩格才是一位真正的貴族少爺,雖然吃的稍稍多了點,但他正是長身體的時候,因此一點也顯不出份量有些過多。

下午的時光淩格不準備花費在那些不入流的禮物上面,他知道,在這個城堡裏面,他們已經不可能找到什麽讓他們感興趣的東西。

但這並不能讓他失去游玩的興趣,這裏的風景很不錯,而且還有些小型的動物,這深深的吸引了他,經常會聽說打獵是件非常不錯的活動,只是老公爵從沒有帶他出去過,而父親和哥哥更願意把精力放在如何將財產變得更多上面。

對於打獵卻並不在於肉食本身,奧斯曼對於這類活動一項沒什麽興趣,按他的習慣,在午後的陽光下,躺在青草上面,好好的睡個午覺,才是真正讓人感覺舒適的活動。

掃視了一眼睡在草地上的奧斯曼,四位仆人實在為他身上那件價值不菲的貴族服感到可惜,野人就是野人,無論他穿上多麽名貴的衣服,依然會毫不猶豫的躺在地上睡覺。

跟在淩格後面,他們向樹林深處進發,經常跟隨老公爵進山打獵的他們,無疑可以為淩格解決很多實際的問題,而他們也非常願意為淩格少爺服務,因為淩格少爺才是一位真正的貴族,而不是野人。

黃昏的時分,淩格回到了城堡前,奧斯曼早已經醒了。淩格的獵物僅僅限於一些野兔類的小動物,但這已經足以讓他感到滿意了。

“我想我們應該回去了。”奧斯曼看著依然興致勃勃的淩格說道。

“你不準備在這裏來一次野外燒烤嗎?我這裏有不錯的獵物。”舉著手中兩只山雞,淩格熱情的見意著。

“我想時間上應該來不急了,要知道我有晚課要上。”對於淩格手中那兩只瘦小的山雞,奧斯曼一點興趣也沒有,如果讓他來,他空手也可以拿到比這大得多的獵物。在成為一名真正的人以前,打獵是奧斯曼唯一不必去作的事情。

“那好吧!也許這些獵物會讓伯父大人高興的,你知道,他是多麽喜歡愛狩獵。”雖然他的意見被奧斯曼否決了,但淩格一點也不意外,他知道,每天晚上,奧斯曼都會盼望著晚課的到來。

“今天的收獲如何?”布郎公爵坐在長長的餐桌主位上問道,看到淩格興致勃勃的樣子,他就知道那個城堡沒有讓兩位少年失望。

“還不錯,找到一些普通的禮物,而且我們還打到了一些獵物。”淩格開心的說道,雖然獵物大部分是在仆人的幫助下才打到的,而且奧斯曼整個下午都在睡覺,但他一點也不介意與自己的好友分享這一切。

“我聽說你們還打到了一些山雞和野兔,這真不錯。”布郎公爵笑了笑說道,雖然這是一個不大的成果,但難得兩個少年可以獨立完成。事實上,老公爵很清楚奧斯曼的能力,如果他想去打獵的話,獵物絕對不僅僅只有這些。

奎克和塔斯夫一言不發的聽著,等待著晚餐的到來,他們同樣了解奧斯曼,雖然很看不起他,並且不喜歡這個野孩子,但他打獵的能力是不能懷疑的,沒人會懷疑一只豹子的狩獵本領。

“今天的晚餐是熏鵝和豬肝,還有新送來的鱗魚,祝大家胃口好。”布郎公爵看著仆人已經開始上菜了,才笑著說道。

“很不錯,有一個星期沒有吃到新鮮的魚了,聽說路上有盜賊出沒。”奎克·郝斯特說道,很顯然他想挑起一個新的話題,而不是兩位少年下午的活動。

“是的,現在北方郡出現了許多的盜賊,不過問題不大,聽說北方軍團已經派出了五十隊騎士,相信一個月內,所有的盜賊都會消失的。”塔斯夫說道,對於政治和經濟,都是他非常關心的事情。

“是啊!最近的確有些不太平,送往北方郡府的車隊,已經被盜賊光顧過幾十次了,不過他們還不敢對大的商隊下手。”布郎公爵說道。

“那當然,大的商隊都有足夠的傭兵,而且聽說現在北方軍團也會出動騎士保護他們。”奎克說道,這樣的話題兩位少年是無法插嘴的,而這正是他想得到的結果。

“可惜我們的魚,被這些盜賊先得到了。”塔斯夫自以為幽默的說道。

“孩子,你一定很喜歡這條魚吧!北方離大海太遠了,這樣新鮮的海魚你一定很少吃到。”布郎公爵看奧斯曼兩眼緊盯著剛剛拿上餐桌的鱗魚說道。因為這樣的行為不但不禮貌,而且顯得很奇怪。

如果是奧斯曼剛來到莊園的時候,那還可以理解,可現在不同。奧斯曼在莊園裏已經有一年的時間了,大部分的食物他都品嘗過,雖然為了糾正他很多就餐中的惡習,老公爵的確費了不少的腦筋,但他卻知道,奧斯曼並不是個挑食的少年。

“味道有些奇怪。”奧斯曼依然盯著那條鱗魚,這是一條成年鱗魚,有兩尺半長。廚師顯然對這條名貴的鱗魚進行了仔細的加工,上面淋著濃濃的湯汁,香味足以引起任何人的食欲。

“我記得上次的味道與這次沒什麽不同。”奎克眼中精光一閃,有些不屑的說道,他絕對不相信,僅僅吃過幾次鱗魚的野孩子,會對這樣的美食有品味的能力。

“我來試試。”布郎公爵讓仆從切了一小塊魚肉,放到自己面前的小盤子裏面。他同樣對奧斯曼的話並不放在心上,如果是肉類,他相信奧斯曼的見解,但山林中與豹子一起長大的他,應該對於魚類是相當陌生的。

“義父大人,我想您應該等一下再品嘗它。”奧斯曼站了起來,一把搶過老公爵手中的盤子,這樣的行為,已經不單單是不禮貌了,完全是粗魯,甚至可以說是一種野蠻的行為。

布郎公爵不解的看了奧斯曼一眼,雖然他僅僅在這裏生活了一年的時間,可這孩子的接受能力無人能比,雖然現在的他,離貴族的標準還相對甚遠,但也絕對不至於會有這樣的行為發生。

“你知道你在作什麽嗎?”奎克也站了起來,他實在無法忍受這樣的行為發生,而且就在自己的眼前。

“管家,去把狗牽來。”奧斯曼毫不動搖的說道,他知道奎克父子並不喜歡自己,而自己的行為的確不像個貴族所為,甚至連平民也不會這樣,雖然他從沒見過平民是什麽樣子的。

“你想作什麽?還不坐下。”奎克有些惱怒了,奧斯曼根本沒有將自己並在眼裏,不管怎麽說,自己也算是他的長輩。

“按他說的去作。”布郎公爵打斷了弟弟的話說道,他知道奧斯曼並不是個不知禮數的少年,他對於學過的東西,記憶得非常好,甚至遠遠超過聰明的淩格。而他的觀察能力,適應能力以及機敏更連年輕時的自己也大大不如。

管家很不情願的讓人牽進了一條獵狗,雖然很不喜歡奧斯曼,但對於老公爵的命令,他一點也不敢馬虎。

奧斯曼毫不猶豫的將老公爵使用的小盤子拿過來,並將裏面的那塊鱗魚倒入另一只盤子裏,放到獵狗面前。

獵狗對於這塊散發著香味的鱗魚,一點抵抗力也沒有,幾口就吃了下去,而且似乎意由未盡,用它長長的舌頭,將盤子舔得一乾二凈,相當廚娘會很喜歡這樣的盤子,涮洗的時候,會讓她省去很多的麻煩。

“你認為這條鱗魚是應該用來餵狗的嗎?”奎克冷冷的說道。

“孩子,你發現了什麽?”布郎公爵同樣疑惑的看著奧斯曼,想從他的臉上找到答案,不過這很難,對於面部肌肉與感情的配合,奧斯曼顯然並得不夠好。

“我想證明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確,義父大人。”奧斯曼平靜的說道。

“證明什麽?獵狗喜歡吃魚嗎?”淩格也站起來,看著地上的獵狗問道。少年人總喜歡有各種各樣的想法,淩格更是這樣。對於奧斯曼的舉動,他一點也不像父兄那樣反感,反倒有些期待。

“不,我想我聞到了一種蘑菇的味道。”奧斯曼說道,眼睛卻一直盯著那條獵狗。

“蘑菇?去問問廚娘,這條鱗魚制作的時候是否使用了蘑菇。”布郎公爵的眼睛一亮,他似乎想到了什麽。

一會的功夫,管家帶著廚娘回到了餐廳裏面,廚娘的臉有些蒼白,似乎被嚇到了。

“公爵大人,這條鱗魚烹調的時候,的確使用了蘑菇,那是最新鮮的榕蘑,您知道,這種蘑菇可以大大提高鱗魚的香味,同時去除掉它本身那一點點腥味。”廚娘小心的回答著布朗公爵的問題。

“你認為她說的對嗎?”布郎公爵轉頭看著奧斯曼問道。

“是的,這裏面的確有榕蘑的味道,但卻並不全面,裏面還有一種蘑菇存在。”奧斯曼自信的說道,生長在山林間的他,對於大部分的動物和植物,有著常人無法認知的深度。

“還有其它的菌類嗎?”布郎公爵再次問廚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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