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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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對於老公爵相當的信任,可以任由老公爵撫摸,但對於其它人,卻一直保有一種動物般的警覺,特別是當他看到手持弩弓的仆人時。對於這種快如閃電的武器,少年似乎一直心有餘悸。
黑豹倒並不在乎這些,只要跟在兄弟的身邊,它還是比較放心的,這裏還是它們兄弟的領地,除了眼前這些人,應該沒有什麽是可以威脅到它們安全的生物。不過目前看來,兄弟很喜歡這些從沒見過的生物,特別是其中之一。
在當晚的臨時營地裏,黑豹豎起了耳朵,仔細的辨認著四周的聲音,這裏已經不是它們兄弟的領地了,它並不願意離開自己的領地,但同時它也不願意離開從未分開過的兄弟。
當第一次看到火光的時候,少年與黑豹的反應如出一致,同時小心的後退著,眼睛緊盯著雄雄的火焰,這是它們無法理解的東西,而火光令他們感覺到一種恐懼。
老公爵小心的拉著少年的手,他知道現在的少年與野獸無異,一切只能慢慢來,火對於人類來說,是最好的朋友,而現在自己將要教會少年如何與火交上朋友。
恐懼慢慢的從少年的心裏消失,他好奇而緩慢的靠近火堆,伸出手試圖去抓住飄浮不定的火焰。老公爵馬上擋住了少年伸出的手,並且盤算著應如何告訴他火焰的可愛與危險。
當烤肉的香味散發出來的時候,少年動容了,對於他來講,食物是第一位的,而這種味道又是他從沒有嗅到過的,卻如此的能引起他的食欲。
少年的狼吞虎咽與黑豹小心的嗅聞成了一種鮮明的對比,最後噴香的烤肉,和兄弟的吃像終於讓黑豹開始大口的吞食起來。
與對熟食的喜歡相比,對於衣服,少年非常的不適應,而且表現的相當狂燥,老公爵剛剛給他穿上的衣服,片刻之後已經變成了一條條的碎布,而這些碎布又成了少年和黑豹的玩具,不停的被拉扯嘶咬著。
遠遠看著少年和黑豹的動作,老公爵只能無奈的搖了搖頭,他知道,有些習慣早已經深入了少年的心靈,並不是一時半會可以改變的。他並不擔心這些,少年雖然野性難改,但他慢慢會適應人類的文明,人與動物之間的分別,在他有了知識之後,自然可以清楚的分辯出來。
除了對於衣服的反感之外,少年似乎對於一切與布料有關的東西都表現出了不滿,漂亮而華麗的毛毯,結實而實用的睡袋,全部成了少年和黑豹利爪下了玩具。
當玩累之後,少年與黑豹相擁而眠,沈沈的睡意之中,還機警的扭動著耳朵,將四周所有的聲音收入耳中。
一年之後
“義父大人早安。”奧斯曼·郝斯特行了一個標準的貴族禮後,坐進了餐桌後面。
奧斯曼正是當年的黑豹少年,此時的少年又長高了少許,一身的華服,卻依然充滿了野性。
人類的本能讓他僅用了半年的時間,學會了人類的語言,雖然還有太多的不懂,但普通的交流對於奧斯曼而言,早已經不在話下了。
“早,我的孩子,最近感覺如何?”公爵放下手中的報紙問道,這是從北方郡府拉格美亞用快馬送來的報紙,每天早餐的時間,布郎公爵會仔細的將報紙的每一條信息查看一遍。
雖然新聞已經是昨天的了,而且這種報紙裏面很多的消息並不準確,可在偏僻的隆卡多鎮,這幾乎是最快得到消息的方式了。雖然已經退休幾年了,可關於帝國的一切,老公爵還是同樣關心。
“還好。”奧斯曼扭動著身體,身上的衣服依然讓他感覺不是很舒服,不過他已經知道衣服的用處了。
老公爵為奧斯曼請了一位很有名氣的醫生,用以治療奧斯曼身上的那層特殊皮膚。樹脂經過數年的積累,已經到了讓人無法接受的厚度,而要想將它完全去掉,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那位名醫使用了很多珍貴的藥材,調制了一種奶白色的藥水,奧斯曼每天都要花上一個小時的時間,把自己完全泡在這種藥水之中。藥力慢慢的將樹脂一層層中和掉,現在奧斯曼身上,僅餘下薄薄的一層。
可這一層卻特別的頑強,似乎已經與肉體長在一處,任那位名醫如何增加藥量,卻依然無法將它完全去掉。
好在這層樹脂是完全透明的,而且相當的薄,不但不會影響奧斯曼的任何人類方式的活動,而且如果不仔細看的話,也沒人可以看得出在奧斯曼的皮膚上還有著這樣一層薄膜。
奧斯曼本人道對此毫不介意,他早已經習慣了一身樹脂皮膚,剛剛脫去那層裝甲的時候,他甚至感覺很不習慣,不過一切都在時間的推移下成為了一種習慣。
布郎公爵的莊園相當的大,擁有兩百多位仆從,當然公爵的弟弟奎克·郝斯特也住在這裏,還有他的兩個孩子,塔斯夫·郝斯特及淩格·郝斯特。
奎克先生和所有的仆人都不喜歡奧斯曼,背後的時候,他們總是習慣的稱奧斯曼為野孩子。開始的新奇消失之後,他們便不願意忍受奧斯曼的種種惡習。
塔斯夫對於奧斯曼倒沒有什麽表示,在他的眼裏,奧斯曼僅僅是個剛剛從野獸進化出來的人類,是老公爵的一個新鮮玩具,對於這樣的人,他根本連看一眼也覺得浪費時間。
他今年已經十八歲了,再過兩年的時間,塔斯夫將完成他的成人禮,那時候他將是一個成人,而且會以一個貴族的身分被大家所接受。
伯父布郎公爵沒有兒孫,自己是老公爵最直系的後代,按老公爵的身體情況看來,他應該還能活上五到十年,這樣的時間他還是可以忍受的,每當想到自己將成為一名公爵,塔斯夫就覺得世界特別的美好,每個人看起來都很不錯。
相對於塔斯夫,淩格的想法要單純的多,他是家中的次子,更何況父親雖然是貴族,卻沒有任何的爵位,一切只能靠自己的努力。
這一年中,他與奧斯曼接觸的最多,看著他越來越像一個真正的人,這是件很有趣的事情。而且他發生,奧斯曼雖然有很多的惡習,但他內心卻淳樸無比,他相信,在自己見到的人之中,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在這一點上,與奧斯特相比。
除了老公爵之外,淩格是唯一一個願意與奧斯曼在一起的人,而且兩人的個頭差不多,如果不是因為大家根本無法確定奧斯曼的年紀,幾乎每個人都願意相信,他們同樣十四歲。
“今天有什麽打算嗎?”布郎公爵一邊優雅的進食一邊問道。
“淩格說他發現了一個很不錯的地方,也許我們會去那裏,不過目前我還不知道是什麽地方?”奧斯曼盡可能的慢慢吃著他那份早餐,早餐的份量相當足,足以滿意三個成人的胃口。對於奧斯曼的胃口,仆人們通常會瞥瞥嘴,表示出他們的不屑,那完全是給一只豹子準備的早餐,他們總是在背後這樣說。
“奧斯曼,你應該多與人接觸,而不是去什麽奇怪的地方,這樣你能更快的了解人類社會,成為一個真正的人。”老公爵皺著眉頭說道,相對於與人接觸,奧斯曼更喜歡四周探險,可這無助於他的成長,他已經比普通的孩子晚了十年或者更長的時間。
“是的義父。”奧斯曼漫不經心的回答道,雖然很有禮貌,完全可以稱得上是貴族的標準答案,可布郎公爵明白,這個小家夥完全是在敷衍自己。
“別忘了晚上的課程,那對你會很有幫助。”布郎公爵補充了一句,不過這方面他並不擔心。奧斯曼有著超強的記憶力,和對於學習的渴望。雖然在外面他與淩格玩得很瘋,但卻從沒有因此而誤了晚上的課程。
“當然義父,我從沒有在晚課上遲到不是嗎?”奧斯曼笑著回答道,對於晚課的期待,是別人完全無法想象的。
他曾經試著請求義父,可以讓他在白天多加一堂課,但老公爵拒絕了,雖然奧斯曼比別人晚了許多,但不應該把時間全部花在紙上的知識裏面,更多的知識是實踐,這才是最重要的。
“你們準備什麽時候出發?”布郎公爵吃完最後一口煎蛋問道。
“我想淩格已經到了。”奧斯曼的早餐雖然是老公爵的四倍還多,而且盡量放慢了進食的速度,但當老公爵放下手中的刀叉時,他也同樣吃掉了最後一片面包。
“哦,好的,你去吧!”布郎公爵笑了起來,這個孩子雖然已經變回了人類,但他依然擁有著野獸的本能,無論是聽覺還是嗅覺,都無人可比,除了他那個偶爾會來看望他的黑豹兄弟。
果然,當奧斯曼剛剛站起身的時候,淩格從門外走了進來,向公爵行了個禮問好:“伯父大人,早安。”
“早安,我的孩子,聽說你們今天有著一個不錯的計劃?”布郎公爵瞇著眼睛看了看淩格,他的眼睛在五年前已經開始花了。
“是這樣的,我從父親那裏聽說,在離莊園五裏外的山區內,您擁有一座古堡,已經有十年的時間沒有使用了,而探尋古堡中的寶藏,是一個很不錯的游戲,您說是這樣嗎?”淩格笑著說道。
“哦,我記起來了,我的確有這樣一座城堡,只是那裏早已經破敗不堪了,你們應該小心些才好,最好帶上武器。”布郎公爵表示他對這個主意感覺非常的滿意。
事實上,老公爵雖然身體已經差了很多,可他的記憶力並不壞,那個城堡他當然記得,那裏有盡五十年沒人居住了,自己曾經對它進行過一次修整,但那裏的地理位置並不好,因此一直沒有住進去過。
在老公爵的記憶之中,自己似乎將一些朋友送的禮物存放在那裏,當然是一些並不珍貴的禮物。他之所以這樣說,只不過是想滿意一下年輕人的好奇心,並增加一些刺激,雖然他可以保證兩位少年在裏面並不能找到什麽寶藏,但一些年代久遠的禮物還是可以作為他們冒險的收獲,而讓他們感到心滿意足吧!
“是的,伯父大人,我們會很小心的,並且帶著武器。”淩格應聲道,拉著奧斯曼的手向外跑去,奧斯曼的指甲早已經被修剪過,與初來時那與野獸無異的爪子完全不同。
“願你們玩的開心,我的孩子們。”布郎公爵高聲叫道。
淩格這個孩子公爵還是很喜歡的,他與哥哥不同,雖然在貴族的品行上,似乎不如他的哥哥,但卻更加純真,而不像斯塔夫那樣深沈。少年人應該有少年人的樣子,過於深沈讓公爵覺得他的心機過重,這可不是件好事。
四名仆人跟在兩個興致勃勃的少年身後,對待淩格少爺,他們自然無話可說,但卻不願意稱呼那個野孩子為少爺,即便他已經被公爵老爺收為義子,那更像是一個玩笑。誰都知道,公爵先生不但有著無比尊貴的身分,而且從來無法忍受任何的野蠻行為。他們實在無法理解,布郎公爵是如何能夠忍受這個野孩子的。
五裏的路程並不遠,雖然進山的時候路不是很好走,但一小時的時間也足夠了。
“看,那就是古堡。”淩格指著不遠處,建築在半山間的古堡得意的說道。能夠到古堡裏探險,甚至與吸血鬼和殭屍戰鬥,似乎是每個少年的夢裏。當然從沒有人見過吸血鬼或者殭屍,那僅僅是故事中的傳說。
事實上,這個城堡並不古老,它連一百年的歷史都沒有。建造它的原因完全是因為在城堡的後面,有一眼甘甜無比的泉眼,據說用泉水泡出的茶,不但甘冽清純,而且對身體很有好處。
當年老公爵的爺爺,因此在那裏建造了這座並不大的城堡,可那眼泉水在二十年後消失了,從此這個城堡也被閑置廢棄掉了。
當然,這一切對於奧斯曼來說,都是從來不曾聽說的。淩格雖然從父親那裏早已經知道了一切,但七十年的歷史對於他來說,已經足夠久遠了,甚至久遠到可以產生出殭屍或者吸血鬼。
“你們等在這裏,我和奧斯曼要進去捉鬼。”淩格對後面的仆從揮了揮手說道。
四個仆從對於公爵家的歷史非常清楚,自然知道城堡裏根本不可能有吸血鬼殭屍或者其它的什麽東西。事實上,這裏的大門一直是關著的,連野獸也無法進入。
他們笑著點了點頭,對於如何滿足少爺們的心理,這並不需要去專門的學習,事實上,每個孩子都會有這樣的想法,不過只有貴族的孩子才會有這樣的機會。平民家的孩子,根本不可能來到貴族的私人領土內,更別提進入城堡了。
私入他人的領地,就算被當場殺死,也是完全合法的,這一點每個孩子從小就能理解,並會深深的記在心中。
淩格將細刺劍放在腰間,手裏拿著輕弩,看了一眼奧斯曼。奧斯曼對於那種細而軟的刺劍一點興趣也沒有,在他的眼裏,那東西與樹枝不相上下,根本不起任何的作用。他手裏拿的是一把軍用重弩。
這種重弩給了他很深的印象,一年前,那只強勁的弩箭在一百步之外射殺了一只六十磅重的野狗,並帶著它飛出十幾步遠,而那只弩箭正是出自這樣一把弩弓。因此奧斯曼對於這種強勁的武器,心有獨忠,自然,如果沒有他這樣的力氣,不用說拉不開那勁道十足的弓弦,即便是弩弓本身的重量,也會讓一個十四歲的少年感覺非常的吃力。
“大門是鎖著的,我們如何進去?”淩格試著推了推厚重的大門,可以他的力量,根本無法讓大門有絲毫的變化。看來大門一定被人從裏面用門閂插住了。
奧斯曼冷靜的觀察了一下四周,這是他的習慣,在山林中生活,冷靜是必須的,而觀察更為重要。
“那裏,可以從那裏進去。”奧斯曼指了指頭頂上的窗口,雖然窗口也是關著的,但奧斯曼現在已經懂得窗口是如何關閉的,對於這種窗口,他不但有足夠的力量將它擊碎,也知道應該如何使用工具將它打開,這並不困難。
“那裏?”淩格懷疑的看著距地面至少有十二米高的窗戶問道,雖然知道奧斯曼從小與豹子生活在一起,但他還是無法相信,人類怎麽可以不借助工具爬得那麽高。
奧斯曼看起來的確很強壯,但淩格從沒見過他使用劍,同樣也沒見過他與人比試,對於奧斯曼的能力,他了解的並不多。
淩格曾經幾次要求與奧斯曼比試一下,但每次都被奧斯曼拒絕了,為此,他曾經認為奧斯曼很膽小。
“是的,就是那裏。”奧斯曼肯定的說道。
“可我們沒有帶梯子來。”淩格還是無法想象,應該如何爬到那麽高的地方,如果有梯子的話,他相信自己有足夠的膽量試一試,淩格的願望是成為一名騎士,而作為一名騎士,首先要要足夠的膽量和勇氣。
“不需要梯子。”奧斯曼將重弩背在背上,這只重弩的重量還不足以影響他的靈活性。
兩手敏捷的在磚縫中一插,雖然只有很小的地方給他借力,但這已經足夠了。身體向上一竄,借著向上的力量,奧斯曼輕盈的向上爬去。
地面上的淩格看著奧斯曼輕靈的動作,敏捷的身手,一時間驚呆了,這還是他第一次見到奧斯曼使用他那野獸般的力量。
遠處四位仆人同樣看到了這一幕,但與淩格的想法不同。他們齊齊的搖著頭,口中輕聲而不停的說著:“野獸,真的是野獸。”
爬到窗沿的時候,奧斯曼就更輕松了,窗沿的寬度遠遠超過那些磚縫,奧斯曼甚至可以整只手搭在上面。他用一只手就輕松的把自己吊在半空中,另一只手從背後取出一只弩箭,利用箭尖從窗戶縫隙中伸了進去,輕輕向上一翹。
裏面傳來一聲輕響,一根橫木翹飛了,窗戶發出吱吱的聲音,開了一條小縫。很快,奧斯曼的身影消失在城堡裏。
一會的功夫,城堡的大門傳來一陣刺耳的聲音,缺乏油脂的潤滑,推開大門需要使用不小的力量,好在這對於奧斯曼來說還是完全可以辦到的。
“好家夥,想不到你還有這一手,是跟那只黑豹學的?”看到滿身灰塵的奧斯曼,淩格有些激動的叫道,打開了城堡的大門,對淩格來說,好似已經打了勝仗一樣令他快樂。
“不,它是跟我學的。”奧斯曼笑著說道,他沒有說謊,這些技能是與母豹學的,而黑豹出生的時候,奧斯曼已經跟在母豹的身邊了,大多數的技能,都是由奧斯曼教給黑豹的,黑豹對於奧斯曼來說,就像親弟弟一樣。
“哦,你真是天才。”淩格聳了聳肩,作出一個標準的貴族動作,表示他根本不相信奧斯曼的話。
對此奧斯曼只是寬容的笑了笑,他知道,自己與黑豹之間的很多事情,除了義父布郎公爵之外,根本不會有人相信。
“我們走吧!我想吸血鬼和殭屍已經等得不耐煩了。”淩格揮動著手中的輕弩說道,帥先沖進城堡。
對於沒有見過的事物,奧斯曼並不相信,他曾經多次問過吸血鬼和殭屍的問題,淩格的解釋每次都有不同之外,而義父只是笑了笑,說這些東西並不存在。
奧斯曼還是比較相信義父的說法,這並不完全是因為他對於義父的信任。而是對於淩格先後矛盾的話,他相信淩格一定沒有見過他所說的兩種生物,更何況論學識,淩格根本無法與義父相提並論。
可惜能與自己交流的人實在太少了,除了義父和淩格之外,奧斯曼很難再找到人來問。即便是晚課的那位先生,也同樣。
奧斯曼承認那位先生的學識與義父同樣淵博,但卻太過死板,他所說的很多話,奧斯曼並不相信,因此,對於那位先生,奧斯曼更多的是聽,進而分析他所說的是對還是錯。
能夠從先生那裏學到寫字,才是奧斯曼最大的興趣,他知道,只要自己掌握了文字,就可以從書中找到很多自己想要知道的答案,因此他對於晚課,充滿著期待。
城堡分為三層,每層大約有十個房間,只能算是一個比較小的城堡,但對於從沒住過城堡的兩位少年來說,還無法理解城堡真正的含義,更無從分辨它的大小。
不過三十多個空房間,僅僅花去了兩位少年一小時的時間,而且一無所獲。很顯然,這樣的結果並不能被兩位少年接受,無論是對充滿期待的淩格,還是對於探險相當狂熱的奧斯曼。
“地下室,對了,所有的城堡都有地下室的,而吸血鬼一般都會睡在地下室的棺材之中,殭屍更是絕對不可以見到陽光的怪物。”淩格興奮的大叫著,似乎吸血鬼和殭屍就在他的眼前。
“我們去看看。”奧斯曼同樣不滿意現在的結果,但他同樣也不相信真的有吸血鬼和殭屍在地下室裏等著他們。
地下室並不難找,而且面積居然不不,這令兩位少年又有了新的期待,看來今天的探險應該不會一無所獲的,那樣他們會感覺很沒面子,特別是希望成為騎士的淩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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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豹倒並不在乎這些,只要跟在兄弟的身邊,它還是比較放心的,這裏還是它們兄弟的領地,除了眼前這些人,應該沒有什麽是可以威脅到它們安全的生物。不過目前看來,兄弟很喜歡這些從沒見過的生物,特別是其中之一。
在當晚的臨時營地裏,黑豹豎起了耳朵,仔細的辨認著四周的聲音,這裏已經不是它們兄弟的領地了,它並不願意離開自己的領地,但同時它也不願意離開從未分開過的兄弟。
當第一次看到火光的時候,少年與黑豹的反應如出一致,同時小心的後退著,眼睛緊盯著雄雄的火焰,這是它們無法理解的東西,而火光令他們感覺到一種恐懼。
老公爵小心的拉著少年的手,他知道現在的少年與野獸無異,一切只能慢慢來,火對於人類來說,是最好的朋友,而現在自己將要教會少年如何與火交上朋友。
恐懼慢慢的從少年的心裏消失,他好奇而緩慢的靠近火堆,伸出手試圖去抓住飄浮不定的火焰。老公爵馬上擋住了少年伸出的手,並且盤算著應如何告訴他火焰的可愛與危險。
當烤肉的香味散發出來的時候,少年動容了,對於他來講,食物是第一位的,而這種味道又是他從沒有嗅到過的,卻如此的能引起他的食欲。
少年的狼吞虎咽與黑豹小心的嗅聞成了一種鮮明的對比,最後噴香的烤肉,和兄弟的吃像終於讓黑豹開始大口的吞食起來。
與對熟食的喜歡相比,對於衣服,少年非常的不適應,而且表現的相當狂燥,老公爵剛剛給他穿上的衣服,片刻之後已經變成了一條條的碎布,而這些碎布又成了少年和黑豹的玩具,不停的被拉扯嘶咬著。
遠遠看著少年和黑豹的動作,老公爵只能無奈的搖了搖頭,他知道,有些習慣早已經深入了少年的心靈,並不是一時半會可以改變的。他並不擔心這些,少年雖然野性難改,但他慢慢會適應人類的文明,人與動物之間的分別,在他有了知識之後,自然可以清楚的分辯出來。
除了對於衣服的反感之外,少年似乎對於一切與布料有關的東西都表現出了不滿,漂亮而華麗的毛毯,結實而實用的睡袋,全部成了少年和黑豹利爪下了玩具。
當玩累之後,少年與黑豹相擁而眠,沈沈的睡意之中,還機警的扭動著耳朵,將四周所有的聲音收入耳中。
一年之後
“義父大人早安。”奧斯曼·郝斯特行了一個標準的貴族禮後,坐進了餐桌後面。
奧斯曼正是當年的黑豹少年,此時的少年又長高了少許,一身的華服,卻依然充滿了野性。
人類的本能讓他僅用了半年的時間,學會了人類的語言,雖然還有太多的不懂,但普通的交流對於奧斯曼而言,早已經不在話下了。
“早,我的孩子,最近感覺如何?”公爵放下手中的報紙問道,這是從北方郡府拉格美亞用快馬送來的報紙,每天早餐的時間,布郎公爵會仔細的將報紙的每一條信息查看一遍。
雖然新聞已經是昨天的了,而且這種報紙裏面很多的消息並不準確,可在偏僻的隆卡多鎮,這幾乎是最快得到消息的方式了。雖然已經退休幾年了,可關於帝國的一切,老公爵還是同樣關心。
“還好。”奧斯曼扭動著身體,身上的衣服依然讓他感覺不是很舒服,不過他已經知道衣服的用處了。
老公爵為奧斯曼請了一位很有名氣的醫生,用以治療奧斯曼身上的那層特殊皮膚。樹脂經過數年的積累,已經到了讓人無法接受的厚度,而要想將它完全去掉,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那位名醫使用了很多珍貴的藥材,調制了一種奶白色的藥水,奧斯曼每天都要花上一個小時的時間,把自己完全泡在這種藥水之中。藥力慢慢的將樹脂一層層中和掉,現在奧斯曼身上,僅餘下薄薄的一層。
可這一層卻特別的頑強,似乎已經與肉體長在一處,任那位名醫如何增加藥量,卻依然無法將它完全去掉。
好在這層樹脂是完全透明的,而且相當的薄,不但不會影響奧斯曼的任何人類方式的活動,而且如果不仔細看的話,也沒人可以看得出在奧斯曼的皮膚上還有著這樣一層薄膜。
奧斯曼本人道對此毫不介意,他早已經習慣了一身樹脂皮膚,剛剛脫去那層裝甲的時候,他甚至感覺很不習慣,不過一切都在時間的推移下成為了一種習慣。
布郎公爵的莊園相當的大,擁有兩百多位仆從,當然公爵的弟弟奎克·郝斯特也住在這裏,還有他的兩個孩子,塔斯夫·郝斯特及淩格·郝斯特。
奎克先生和所有的仆人都不喜歡奧斯曼,背後的時候,他們總是習慣的稱奧斯曼為野孩子。開始的新奇消失之後,他們便不願意忍受奧斯曼的種種惡習。
塔斯夫對於奧斯曼倒沒有什麽表示,在他的眼裏,奧斯曼僅僅是個剛剛從野獸進化出來的人類,是老公爵的一個新鮮玩具,對於這樣的人,他根本連看一眼也覺得浪費時間。
他今年已經十八歲了,再過兩年的時間,塔斯夫將完成他的成人禮,那時候他將是一個成人,而且會以一個貴族的身分被大家所接受。
伯父布郎公爵沒有兒孫,自己是老公爵最直系的後代,按老公爵的身體情況看來,他應該還能活上五到十年,這樣的時間他還是可以忍受的,每當想到自己將成為一名公爵,塔斯夫就覺得世界特別的美好,每個人看起來都很不錯。
相對於塔斯夫,淩格的想法要單純的多,他是家中的次子,更何況父親雖然是貴族,卻沒有任何的爵位,一切只能靠自己的努力。
這一年中,他與奧斯曼接觸的最多,看著他越來越像一個真正的人,這是件很有趣的事情。而且他發生,奧斯曼雖然有很多的惡習,但他內心卻淳樸無比,他相信,在自己見到的人之中,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在這一點上,與奧斯特相比。
除了老公爵之外,淩格是唯一一個願意與奧斯曼在一起的人,而且兩人的個頭差不多,如果不是因為大家根本無法確定奧斯曼的年紀,幾乎每個人都願意相信,他們同樣十四歲。
“今天有什麽打算嗎?”布郎公爵一邊優雅的進食一邊問道。
“淩格說他發現了一個很不錯的地方,也許我們會去那裏,不過目前我還不知道是什麽地方?”奧斯曼盡可能的慢慢吃著他那份早餐,早餐的份量相當足,足以滿意三個成人的胃口。對於奧斯曼的胃口,仆人們通常會瞥瞥嘴,表示出他們的不屑,那完全是給一只豹子準備的早餐,他們總是在背後這樣說。
“奧斯曼,你應該多與人接觸,而不是去什麽奇怪的地方,這樣你能更快的了解人類社會,成為一個真正的人。”老公爵皺著眉頭說道,相對於與人接觸,奧斯曼更喜歡四周探險,可這無助於他的成長,他已經比普通的孩子晚了十年或者更長的時間。
“是的義父。”奧斯曼漫不經心的回答道,雖然很有禮貌,完全可以稱得上是貴族的標準答案,可布郎公爵明白,這個小家夥完全是在敷衍自己。
“別忘了晚上的課程,那對你會很有幫助。”布郎公爵補充了一句,不過這方面他並不擔心。奧斯曼有著超強的記憶力,和對於學習的渴望。雖然在外面他與淩格玩得很瘋,但卻從沒有因此而誤了晚上的課程。
“當然義父,我從沒有在晚課上遲到不是嗎?”奧斯曼笑著回答道,對於晚課的期待,是別人完全無法想象的。
他曾經試著請求義父,可以讓他在白天多加一堂課,但老公爵拒絕了,雖然奧斯曼比別人晚了許多,但不應該把時間全部花在紙上的知識裏面,更多的知識是實踐,這才是最重要的。
“你們準備什麽時候出發?”布郎公爵吃完最後一口煎蛋問道。
“我想淩格已經到了。”奧斯曼的早餐雖然是老公爵的四倍還多,而且盡量放慢了進食的速度,但當老公爵放下手中的刀叉時,他也同樣吃掉了最後一片面包。
“哦,好的,你去吧!”布郎公爵笑了起來,這個孩子雖然已經變回了人類,但他依然擁有著野獸的本能,無論是聽覺還是嗅覺,都無人可比,除了他那個偶爾會來看望他的黑豹兄弟。
果然,當奧斯曼剛剛站起身的時候,淩格從門外走了進來,向公爵行了個禮問好:“伯父大人,早安。”
“早安,我的孩子,聽說你們今天有著一個不錯的計劃?”布郎公爵瞇著眼睛看了看淩格,他的眼睛在五年前已經開始花了。
“是這樣的,我從父親那裏聽說,在離莊園五裏外的山區內,您擁有一座古堡,已經有十年的時間沒有使用了,而探尋古堡中的寶藏,是一個很不錯的游戲,您說是這樣嗎?”淩格笑著說道。
“哦,我記起來了,我的確有這樣一座城堡,只是那裏早已經破敗不堪了,你們應該小心些才好,最好帶上武器。”布郎公爵表示他對這個主意感覺非常的滿意。
事實上,老公爵雖然身體已經差了很多,可他的記憶力並不壞,那個城堡他當然記得,那裏有盡五十年沒人居住了,自己曾經對它進行過一次修整,但那裏的地理位置並不好,因此一直沒有住進去過。
在老公爵的記憶之中,自己似乎將一些朋友送的禮物存放在那裏,當然是一些並不珍貴的禮物。他之所以這樣說,只不過是想滿意一下年輕人的好奇心,並增加一些刺激,雖然他可以保證兩位少年在裏面並不能找到什麽寶藏,但一些年代久遠的禮物還是可以作為他們冒險的收獲,而讓他們感到心滿意足吧!
“是的,伯父大人,我們會很小心的,並且帶著武器。”淩格應聲道,拉著奧斯曼的手向外跑去,奧斯曼的指甲早已經被修剪過,與初來時那與野獸無異的爪子完全不同。
“願你們玩的開心,我的孩子們。”布郎公爵高聲叫道。
淩格這個孩子公爵還是很喜歡的,他與哥哥不同,雖然在貴族的品行上,似乎不如他的哥哥,但卻更加純真,而不像斯塔夫那樣深沈。少年人應該有少年人的樣子,過於深沈讓公爵覺得他的心機過重,這可不是件好事。
四名仆人跟在兩個興致勃勃的少年身後,對待淩格少爺,他們自然無話可說,但卻不願意稱呼那個野孩子為少爺,即便他已經被公爵老爺收為義子,那更像是一個玩笑。誰都知道,公爵先生不但有著無比尊貴的身分,而且從來無法忍受任何的野蠻行為。他們實在無法理解,布郎公爵是如何能夠忍受這個野孩子的。
五裏的路程並不遠,雖然進山的時候路不是很好走,但一小時的時間也足夠了。
“看,那就是古堡。”淩格指著不遠處,建築在半山間的古堡得意的說道。能夠到古堡裏探險,甚至與吸血鬼和殭屍戰鬥,似乎是每個少年的夢裏。當然從沒有人見過吸血鬼或者殭屍,那僅僅是故事中的傳說。
事實上,這個城堡並不古老,它連一百年的歷史都沒有。建造它的原因完全是因為在城堡的後面,有一眼甘甜無比的泉眼,據說用泉水泡出的茶,不但甘冽清純,而且對身體很有好處。
當年老公爵的爺爺,因此在那裏建造了這座並不大的城堡,可那眼泉水在二十年後消失了,從此這個城堡也被閑置廢棄掉了。
當然,這一切對於奧斯曼來說,都是從來不曾聽說的。淩格雖然從父親那裏早已經知道了一切,但七十年的歷史對於他來說,已經足夠久遠了,甚至久遠到可以產生出殭屍或者吸血鬼。
“你們等在這裏,我和奧斯曼要進去捉鬼。”淩格對後面的仆從揮了揮手說道。
四個仆從對於公爵家的歷史非常清楚,自然知道城堡裏根本不可能有吸血鬼殭屍或者其它的什麽東西。事實上,這裏的大門一直是關著的,連野獸也無法進入。
他們笑著點了點頭,對於如何滿足少爺們的心理,這並不需要去專門的學習,事實上,每個孩子都會有這樣的想法,不過只有貴族的孩子才會有這樣的機會。平民家的孩子,根本不可能來到貴族的私人領土內,更別提進入城堡了。
私入他人的領地,就算被當場殺死,也是完全合法的,這一點每個孩子從小就能理解,並會深深的記在心中。
淩格將細刺劍放在腰間,手裏拿著輕弩,看了一眼奧斯曼。奧斯曼對於那種細而軟的刺劍一點興趣也沒有,在他的眼裏,那東西與樹枝不相上下,根本不起任何的作用。他手裏拿的是一把軍用重弩。
這種重弩給了他很深的印象,一年前,那只強勁的弩箭在一百步之外射殺了一只六十磅重的野狗,並帶著它飛出十幾步遠,而那只弩箭正是出自這樣一把弩弓。因此奧斯曼對於這種強勁的武器,心有獨忠,自然,如果沒有他這樣的力氣,不用說拉不開那勁道十足的弓弦,即便是弩弓本身的重量,也會讓一個十四歲的少年感覺非常的吃力。
“大門是鎖著的,我們如何進去?”淩格試著推了推厚重的大門,可以他的力量,根本無法讓大門有絲毫的變化。看來大門一定被人從裏面用門閂插住了。
奧斯曼冷靜的觀察了一下四周,這是他的習慣,在山林中生活,冷靜是必須的,而觀察更為重要。
“那裏,可以從那裏進去。”奧斯曼指了指頭頂上的窗口,雖然窗口也是關著的,但奧斯曼現在已經懂得窗口是如何關閉的,對於這種窗口,他不但有足夠的力量將它擊碎,也知道應該如何使用工具將它打開,這並不困難。
“那裏?”淩格懷疑的看著距地面至少有十二米高的窗戶問道,雖然知道奧斯曼從小與豹子生活在一起,但他還是無法相信,人類怎麽可以不借助工具爬得那麽高。
奧斯曼看起來的確很強壯,但淩格從沒見過他使用劍,同樣也沒見過他與人比試,對於奧斯曼的能力,他了解的並不多。
淩格曾經幾次要求與奧斯曼比試一下,但每次都被奧斯曼拒絕了,為此,他曾經認為奧斯曼很膽小。
“是的,就是那裏。”奧斯曼肯定的說道。
“可我們沒有帶梯子來。”淩格還是無法想象,應該如何爬到那麽高的地方,如果有梯子的話,他相信自己有足夠的膽量試一試,淩格的願望是成為一名騎士,而作為一名騎士,首先要要足夠的膽量和勇氣。
“不需要梯子。”奧斯曼將重弩背在背上,這只重弩的重量還不足以影響他的靈活性。
兩手敏捷的在磚縫中一插,雖然只有很小的地方給他借力,但這已經足夠了。身體向上一竄,借著向上的力量,奧斯曼輕盈的向上爬去。
地面上的淩格看著奧斯曼輕靈的動作,敏捷的身手,一時間驚呆了,這還是他第一次見到奧斯曼使用他那野獸般的力量。
遠處四位仆人同樣看到了這一幕,但與淩格的想法不同。他們齊齊的搖著頭,口中輕聲而不停的說著:“野獸,真的是野獸。”
爬到窗沿的時候,奧斯曼就更輕松了,窗沿的寬度遠遠超過那些磚縫,奧斯曼甚至可以整只手搭在上面。他用一只手就輕松的把自己吊在半空中,另一只手從背後取出一只弩箭,利用箭尖從窗戶縫隙中伸了進去,輕輕向上一翹。
裏面傳來一聲輕響,一根橫木翹飛了,窗戶發出吱吱的聲音,開了一條小縫。很快,奧斯曼的身影消失在城堡裏。
一會的功夫,城堡的大門傳來一陣刺耳的聲音,缺乏油脂的潤滑,推開大門需要使用不小的力量,好在這對於奧斯曼來說還是完全可以辦到的。
“好家夥,想不到你還有這一手,是跟那只黑豹學的?”看到滿身灰塵的奧斯曼,淩格有些激動的叫道,打開了城堡的大門,對淩格來說,好似已經打了勝仗一樣令他快樂。
“不,它是跟我學的。”奧斯曼笑著說道,他沒有說謊,這些技能是與母豹學的,而黑豹出生的時候,奧斯曼已經跟在母豹的身邊了,大多數的技能,都是由奧斯曼教給黑豹的,黑豹對於奧斯曼來說,就像親弟弟一樣。
“哦,你真是天才。”淩格聳了聳肩,作出一個標準的貴族動作,表示他根本不相信奧斯曼的話。
對此奧斯曼只是寬容的笑了笑,他知道,自己與黑豹之間的很多事情,除了義父布郎公爵之外,根本不會有人相信。
“我們走吧!我想吸血鬼和殭屍已經等得不耐煩了。”淩格揮動著手中的輕弩說道,帥先沖進城堡。
對於沒有見過的事物,奧斯曼並不相信,他曾經多次問過吸血鬼和殭屍的問題,淩格的解釋每次都有不同之外,而義父只是笑了笑,說這些東西並不存在。
奧斯曼還是比較相信義父的說法,這並不完全是因為他對於義父的信任。而是對於淩格先後矛盾的話,他相信淩格一定沒有見過他所說的兩種生物,更何況論學識,淩格根本無法與義父相提並論。
可惜能與自己交流的人實在太少了,除了義父和淩格之外,奧斯曼很難再找到人來問。即便是晚課的那位先生,也同樣。
奧斯曼承認那位先生的學識與義父同樣淵博,但卻太過死板,他所說的很多話,奧斯曼並不相信,因此,對於那位先生,奧斯曼更多的是聽,進而分析他所說的是對還是錯。
能夠從先生那裏學到寫字,才是奧斯曼最大的興趣,他知道,只要自己掌握了文字,就可以從書中找到很多自己想要知道的答案,因此他對於晚課,充滿著期待。
城堡分為三層,每層大約有十個房間,只能算是一個比較小的城堡,但對於從沒住過城堡的兩位少年來說,還無法理解城堡真正的含義,更無從分辨它的大小。
不過三十多個空房間,僅僅花去了兩位少年一小時的時間,而且一無所獲。很顯然,這樣的結果並不能被兩位少年接受,無論是對充滿期待的淩格,還是對於探險相當狂熱的奧斯曼。
“地下室,對了,所有的城堡都有地下室的,而吸血鬼一般都會睡在地下室的棺材之中,殭屍更是絕對不可以見到陽光的怪物。”淩格興奮的大叫著,似乎吸血鬼和殭屍就在他的眼前。
“我們去看看。”奧斯曼同樣不滿意現在的結果,但他同樣也不相信真的有吸血鬼和殭屍在地下室裏等著他們。
地下室並不難找,而且面積居然不不,這令兩位少年又有了新的期待,看來今天的探險應該不會一無所獲的,那樣他們會感覺很沒面子,特別是希望成為騎士的淩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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