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8章 大炸逼是怎樣煉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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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武俠小說裏的體系比喻,那麽新阿拉伯帝國是修煉了歪門邪道的毒功,初期看似犀利,其實後勁兒不足,而大明吳王和昊天教聖姑這邊則是苦練內功,循序漸進地進步,越到後期越是強力。
拋開上述比喻,這本質上仍是“少量非常規武器”和“大量常規武器”的較量。新阿拉伯帝國依靠從現代帶過來的“化學阿裏”的設備,可以制造部分化學武器和一些半吊子生物武器,看似擁有主動,但只要對手有防毒、防疫措施,這些非常規武器並不能真正地主宰戰局,而在常規武器方面,新阿拉伯帝國的優勢已經全面崩解,劣勢正在極速擴大。而在炸藥技術上,這種趨勢最為明顯。
毛雄輝這邊比阿裏木-奧薩馬那邊擁有更多的人力、財力,還有更重要的——研究者的精神。話說“核心集團”中確實有幾個貨受過“現代教育”,但並不系統,往往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更不用說在古代工匠的質量方面,魔改版大明擁有全面的優勢。
從本質上說,古代的中國是個大型農耕文明,而歐洲那邊是一系列畜牧業、商業成分稍大,但仍以農業為主的小型文明,而中東雖然早早地發展出了兩河流域的灌溉農業,但隨後的波斯帝國、阿拉伯帝國卻是把絲綢之路的商業作為“國本”。這種文明本質上的區別導致了思維上的差異,畢竟當“造什麽造,買就是了”的想法形成定勢的時候,想要躍入工業社會的“龍門”可就真的困難了。
即便是以“火器犀利”著稱的奧斯曼帝國,其“本土研發力量”依然十分可憐,烏爾班大炮那樣的東西是收買的歐洲工匠制造的,而這種“花大錢雇傭外國人”的模式畢竟不能持久。舊時間線上,奧斯曼帝國對歐洲的攻勢初期很猛,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一蟹不如一蟹”,到後來“歐洲夢魘”甚至淪為“西亞病夫”就是這種“嚴重缺乏本土研發力量”的悲催體現,而在新時間線上,這種慘烈的對比更為迅速地體現出來。
————分割線————
“轟!”
“轟轟轟轟!”
“轟轟轟轟轟轟轟!”
對於應天軍工廠附近的百姓來說,這種“大炸逼的咆哮”簡直是司空見慣,而由於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軍工廠工人的家屬,各種“正在研發更牛逼的武器”的傳聞也算是有鼻子有眼。而由於“不怕事兒大,就怕你不會吹”的市井文化影響,有關“新的大殺器”是什麽的說法,也呈現百花齊放、激烈競爭的態勢。
“聽說這新的大殺器,牛逼的很呢,一千斤的超級大炸彈,轟的一下,方圓千步之內,再無一個活人!”
“胡扯八道!什麽一千斤大炸彈,方圓千步?明明是兩千斤超超級大炸彈,方圓兩千步!”
“這你就不懂了吧,是三千斤,方圓三千步!”
“四千斤!方圓四千步!”
“五千斤……五千步……”
本著“大就是牛逼”、“數據膨脹”、“武力碾壓”的思路,這想象中的“大炸逼”正向著地圖炮接近,不過在他們吹成原子彈之前,就有人及時打斷了這個趨勢。
“吹牛都不會,就知道胡扯!兩千斤的炸彈相當於兩個一千斤的炸彈綁在一起,可方圓兩千步可是方圓一千步的四倍大,你告訴我,兩倍的火藥怎麽炸四倍的面積的?”
應該說毛雄輝、洛英推廣數學教育還是很有用途的,你看“圓的半徑擴大到原來的兩倍,面積則擴大到原來的四倍”這種數學問題,理解的還真不少,於是乎又一場爭論拉開了戰端——一方說吳王的火藥就是質量好,兩倍的裝藥能炸四倍的面積完全可能,另一方則說世界上一切都要遵守“昊天之道”,兩倍的火藥炸四倍的面積絕對不可能,因為這“不合天道”!
正當雙方為這個數學問題對噴的時候,第三方出現,說什麽“可以大炸彈裏裝小炸彈,大炸彈先爆,小炸彈後爆,這樣不就可以炸更大的一片地兒了麽?”這句話先是造成了冷場,然後遭到了之前爭論雙方的合力傾軋——
“胡扯八道!你當炸彈是你家老母豬,還會下崽子啊!”
“呵呵呵,啥都不知道,就會扯幾把蛋!”
“我……”提出大炸彈裝小炸彈的人一臉郁悶,心說這明明是符合道理的啊。而平心而論,他的想法確實是這一幫子人中最符合……或者說是接近真相的。
————分割線————
“集束炸彈是是將小型炸彈集合成一般的空用炸彈的形態,每個小型炸彈稱為子炸彈,因此又稱子母炸彈。具體是指在與一般炸彈同樣大小的彈體中,裝入由數個到數百個的子炸彈,子炸彈每顆約網球般大小的球體。由飛行器空投之後,在空中分解,借由散布子炸彈到廣範的地面造成區域性殺傷。利用其數量的特性增加涵蓋面積和殺傷範圍,可用於攻擊集群坦克,裝甲戰鬥車輛、部隊集結地等集群目標,或機場跑道等大面積目標,具有較強的毀傷能力。”
“德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蘇聯於蘇芬戰爭和蘇聯-阿富汗戰爭中,美國於越戰當中都曾大量使用過集束炸彈。據有關國際機構估計,自一九六五年以來,共有四億多枚集束炸彈被使用在不同國家,造成數以萬計的平民傷亡。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全球共一百零七國的代表在愛爾蘭首都都柏林達成《集束彈藥公約》,同年十二月在奧斯陸正式開放予各國簽署。根據這一公約,從該文件生效起,各國武裝力量須在八年內全部銷毀集束炸彈,構成例外的是可以電子方式自動銷毀或失去戰鬥力的種類。但美國、中國、俄羅斯、巴基斯坦、印度、以色列和巴西等集束炸彈主要制造國未同意簽署。”
這是毛雄輝在手機掛掉前看到的資料的開頭部分,至於後面,自然是集束炸彈的原理、結構、型號等內容。雖然由於技術時代的限制,在十七世紀(哪怕是魔改版的)覆刻二十世紀的武器都無異於癡人說夢,但是如果從原理層面考慮,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世界上不乏原理類似,但規模、殺傷力的差距不可道裏計的存在。譬如說遠古時代的
原始人,投出一根標槍,穿透了一頭野獸的皮,並將其殺死,這個原理和後世戰爭中一枚穿甲彈打穿主戰坦克的厚重裝甲,將其摧毀的原理是高度類似的。
“一個比目標外層更硬的尖銳投射物,在命中目標且動能足夠的前提下,可以穿透目標的外層,破壞目標的內部結構。”這個原理確實涵蓋從遠古標槍打獵,到後世穿甲彈擊毀坦克等一系列類似的攻擊。而集束炸彈的原理可以描述為——“較大的爆炸物裏包含較小的爆炸物,大爆炸物解體的時候,小爆炸物散布到一個較大的範圍,然後再爆炸,從而覆蓋更大的面積”。
從理論上說,並不需要三硝基甲苯、苦味酸、硝化纖維這樣的“猛藥”才能實現集束炸彈的效果,而這種理論甚至還有一個實際例子來證明——沒錯,就是後世節日裏常見的大禮花,飛行一段時間後會炸開,然後四散的“星子”會再炸一次。
於是乎大禮花成了集束炸彈的模仿對象,不過由於這兩者的能量差別怕是有數千倍,簡單的擴大並不可行。而明代一些腦洞很大的奇門火器倒是提供了不少可行的結構,在提供充足資源的前提下,中國人的想象能力和實踐能力確實是世界頂級。
然後的工作就是試驗、試驗、再試驗。“昊天之道”是公平的,合理的結構導致成功的結果,不合理的結構導致失敗的慘劇。而武器試驗的過程就是沙裏淘金,讓合理的結構從一大堆不合理的結構中凸顯出來。
數個月,半年……甚至更長時間的耕耘,終於收獲了碩果。集束炸彈的結構最早應用於火箭彈上,兩次爆炸後覆蓋的面積比之前單次爆炸至少擴大了三倍,而這種覆蓋面積的增大又帶來了另一種提升……沒錯,火箭彈的射程又可以增加了。
十二裏到十五裏,這是目前光覆軍火箭彈射程的極限,而到了這個射程上,偏差幾十步甚至數百步都是很正常的事兒,而解決的辦法是——只要兩次爆炸產生碎片的最終覆蓋面積也在幾十步,甚至上百步的級別,那麽精度差一點又有何妨?
新的設計,帶來新的武器,至於光覆軍在“大炸逼”的路上越走越遠一事,毛雄輝表示喜聞樂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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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開上述比喻,這本質上仍是“少量非常規武器”和“大量常規武器”的較量。新阿拉伯帝國依靠從現代帶過來的“化學阿裏”的設備,可以制造部分化學武器和一些半吊子生物武器,看似擁有主動,但只要對手有防毒、防疫措施,這些非常規武器並不能真正地主宰戰局,而在常規武器方面,新阿拉伯帝國的優勢已經全面崩解,劣勢正在極速擴大。而在炸藥技術上,這種趨勢最為明顯。
毛雄輝這邊比阿裏木-奧薩馬那邊擁有更多的人力、財力,還有更重要的——研究者的精神。話說“核心集團”中確實有幾個貨受過“現代教育”,但並不系統,往往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更不用說在古代工匠的質量方面,魔改版大明擁有全面的優勢。
從本質上說,古代的中國是個大型農耕文明,而歐洲那邊是一系列畜牧業、商業成分稍大,但仍以農業為主的小型文明,而中東雖然早早地發展出了兩河流域的灌溉農業,但隨後的波斯帝國、阿拉伯帝國卻是把絲綢之路的商業作為“國本”。這種文明本質上的區別導致了思維上的差異,畢竟當“造什麽造,買就是了”的想法形成定勢的時候,想要躍入工業社會的“龍門”可就真的困難了。
即便是以“火器犀利”著稱的奧斯曼帝國,其“本土研發力量”依然十分可憐,烏爾班大炮那樣的東西是收買的歐洲工匠制造的,而這種“花大錢雇傭外國人”的模式畢竟不能持久。舊時間線上,奧斯曼帝國對歐洲的攻勢初期很猛,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一蟹不如一蟹”,到後來“歐洲夢魘”甚至淪為“西亞病夫”就是這種“嚴重缺乏本土研發力量”的悲催體現,而在新時間線上,這種慘烈的對比更為迅速地體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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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
“轟轟轟轟!”
“轟轟轟轟轟轟轟!”
對於應天軍工廠附近的百姓來說,這種“大炸逼的咆哮”簡直是司空見慣,而由於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軍工廠工人的家屬,各種“正在研發更牛逼的武器”的傳聞也算是有鼻子有眼。而由於“不怕事兒大,就怕你不會吹”的市井文化影響,有關“新的大殺器”是什麽的說法,也呈現百花齊放、激烈競爭的態勢。
“聽說這新的大殺器,牛逼的很呢,一千斤的超級大炸彈,轟的一下,方圓千步之內,再無一個活人!”
“胡扯八道!什麽一千斤大炸彈,方圓千步?明明是兩千斤超超級大炸彈,方圓兩千步!”
“這你就不懂了吧,是三千斤,方圓三千步!”
“四千斤!方圓四千步!”
“五千斤……五千步……”
本著“大就是牛逼”、“數據膨脹”、“武力碾壓”的思路,這想象中的“大炸逼”正向著地圖炮接近,不過在他們吹成原子彈之前,就有人及時打斷了這個趨勢。
“吹牛都不會,就知道胡扯!兩千斤的炸彈相當於兩個一千斤的炸彈綁在一起,可方圓兩千步可是方圓一千步的四倍大,你告訴我,兩倍的火藥怎麽炸四倍的面積的?”
應該說毛雄輝、洛英推廣數學教育還是很有用途的,你看“圓的半徑擴大到原來的兩倍,面積則擴大到原來的四倍”這種數學問題,理解的還真不少,於是乎又一場爭論拉開了戰端——一方說吳王的火藥就是質量好,兩倍的裝藥能炸四倍的面積完全可能,另一方則說世界上一切都要遵守“昊天之道”,兩倍的火藥炸四倍的面積絕對不可能,因為這“不合天道”!
正當雙方為這個數學問題對噴的時候,第三方出現,說什麽“可以大炸彈裏裝小炸彈,大炸彈先爆,小炸彈後爆,這樣不就可以炸更大的一片地兒了麽?”這句話先是造成了冷場,然後遭到了之前爭論雙方的合力傾軋——
“胡扯八道!你當炸彈是你家老母豬,還會下崽子啊!”
“呵呵呵,啥都不知道,就會扯幾把蛋!”
“我……”提出大炸彈裝小炸彈的人一臉郁悶,心說這明明是符合道理的啊。而平心而論,他的想法確實是這一幫子人中最符合……或者說是接近真相的。
————分割線————
“集束炸彈是是將小型炸彈集合成一般的空用炸彈的形態,每個小型炸彈稱為子炸彈,因此又稱子母炸彈。具體是指在與一般炸彈同樣大小的彈體中,裝入由數個到數百個的子炸彈,子炸彈每顆約網球般大小的球體。由飛行器空投之後,在空中分解,借由散布子炸彈到廣範的地面造成區域性殺傷。利用其數量的特性增加涵蓋面積和殺傷範圍,可用於攻擊集群坦克,裝甲戰鬥車輛、部隊集結地等集群目標,或機場跑道等大面積目標,具有較強的毀傷能力。”
“德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蘇聯於蘇芬戰爭和蘇聯-阿富汗戰爭中,美國於越戰當中都曾大量使用過集束炸彈。據有關國際機構估計,自一九六五年以來,共有四億多枚集束炸彈被使用在不同國家,造成數以萬計的平民傷亡。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全球共一百零七國的代表在愛爾蘭首都都柏林達成《集束彈藥公約》,同年十二月在奧斯陸正式開放予各國簽署。根據這一公約,從該文件生效起,各國武裝力量須在八年內全部銷毀集束炸彈,構成例外的是可以電子方式自動銷毀或失去戰鬥力的種類。但美國、中國、俄羅斯、巴基斯坦、印度、以色列和巴西等集束炸彈主要制造國未同意簽署。”
這是毛雄輝在手機掛掉前看到的資料的開頭部分,至於後面,自然是集束炸彈的原理、結構、型號等內容。雖然由於技術時代的限制,在十七世紀(哪怕是魔改版的)覆刻二十世紀的武器都無異於癡人說夢,但是如果從原理層面考慮,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世界上不乏原理類似,但規模、殺傷力的差距不可道裏計的存在。譬如說遠古時代的
原始人,投出一根標槍,穿透了一頭野獸的皮,並將其殺死,這個原理和後世戰爭中一枚穿甲彈打穿主戰坦克的厚重裝甲,將其摧毀的原理是高度類似的。
“一個比目標外層更硬的尖銳投射物,在命中目標且動能足夠的前提下,可以穿透目標的外層,破壞目標的內部結構。”這個原理確實涵蓋從遠古標槍打獵,到後世穿甲彈擊毀坦克等一系列類似的攻擊。而集束炸彈的原理可以描述為——“較大的爆炸物裏包含較小的爆炸物,大爆炸物解體的時候,小爆炸物散布到一個較大的範圍,然後再爆炸,從而覆蓋更大的面積”。
從理論上說,並不需要三硝基甲苯、苦味酸、硝化纖維這樣的“猛藥”才能實現集束炸彈的效果,而這種理論甚至還有一個實際例子來證明——沒錯,就是後世節日裏常見的大禮花,飛行一段時間後會炸開,然後四散的“星子”會再炸一次。
於是乎大禮花成了集束炸彈的模仿對象,不過由於這兩者的能量差別怕是有數千倍,簡單的擴大並不可行。而明代一些腦洞很大的奇門火器倒是提供了不少可行的結構,在提供充足資源的前提下,中國人的想象能力和實踐能力確實是世界頂級。
然後的工作就是試驗、試驗、再試驗。“昊天之道”是公平的,合理的結構導致成功的結果,不合理的結構導致失敗的慘劇。而武器試驗的過程就是沙裏淘金,讓合理的結構從一大堆不合理的結構中凸顯出來。
數個月,半年……甚至更長時間的耕耘,終於收獲了碩果。集束炸彈的結構最早應用於火箭彈上,兩次爆炸後覆蓋的面積比之前單次爆炸至少擴大了三倍,而這種覆蓋面積的增大又帶來了另一種提升……沒錯,火箭彈的射程又可以增加了。
十二裏到十五裏,這是目前光覆軍火箭彈射程的極限,而到了這個射程上,偏差幾十步甚至數百步都是很正常的事兒,而解決的辦法是——只要兩次爆炸產生碎片的最終覆蓋面積也在幾十步,甚至上百步的級別,那麽精度差一點又有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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