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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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萊區
艾倫回到家的時候是本傑一天中最美好的時刻。
他從來沒有——甚至都不認為自己會這樣——直到他身在國外,才明白什麽是真正的思鄉;或者說當你身在異鄉,才會難以壓抑那份情感。這時,哪怕是一個英文單詞都能讓他感到無比親切。
只有和艾倫在一起的時候,他無須假裝聽懂了那陌生的語言;也沒有必要手忙腳亂地去翻字典,在眾人面前出醜;他也不會因為語言不通而搞砸一次談話,然後在對方特有的、法國式的輕蔑下畏畏縮縮。
所以當艾倫打開大門喊:“嘿,本傑,你在家不?”時,本傑就像只小狗一樣沖到他跟前。
“好想你。”本傑圈住艾倫的腰,給了艾倫一個吻,但艾倫沒有沈溺其中,反而很快地把本傑拉開,本傑差點被扭傷。
“寶貝,你還在——你還穿著睡衣?”他松了松領帶,看了一眼本傑的打扮,“你穿著它依然很誘人沒錯,但是你這是整天都沒出門嗎?”
“嗯,我就午飯的時候出過一次。但是我是在忙著寫東西呢。”
艾倫翻了個白眼,“是嗎?你的‘美國同志在巴黎’博客寫得怎麽樣了?你今天寫了什麽瘋狂的冒險?”
哎呀。那什麽,本傑好像確實有幾個星期都沒更新博客了;他也好像確實沒怎麽離開過他們的住處。但艾倫也不用說得這麽嚴重啊。因為他要寫的那篇有關凡爾賽的日志有一大堆照片等著他處理:他得給所有的圖都加上標簽,這破事才算全弄完。當艾倫說他來巴黎啥都沒幹,日漸頹廢的時候,他的心裏就很難受。
“我來巴黎是因為你說你需要我。寫這個博客也是想讓這次跨大西洋之行不僅僅同你有關,而是跟咱倆的生活都產生聯系。”
“天,本傑!你難道不懂嗎?我根本沒法和工作的同事說明你是幹什麽的,”艾倫用一只手捂住臉,“我沒法跟穿睡衣的你談這麽正經的話題。”
本傑低頭看了眼他穿得舊舊的運動衫和‘豪澤湖破冰季繞湖萬米長跑賽① ’的紀念T恤。在美國的時候他絕對不介意穿成這樣出門,但這裏是巴黎,穿成這樣會被鄙視的。不過就算這樣,也沒攔著他穿著這身出門買法式三明治作午餐。
①The Hauser Lake 10K Ice Breaker Run,一個每年春季破冰時在蒙大拿州豪澤湖舉辦的環湖長跑比賽。
他大概不應該把這事告訴艾倫。
“你就不能跟你工作的朋友說我是個博主嗎?我可以穿上牛仔褲啊,這樣行了不?”
“別來這套。我是很嚴肅地跟你談這個事情,你別老是避開重點。”
“我沒有啊。你什麽都還沒說呢。出什麽事啦?”本傑伸出手想抓住艾倫,但被推開了。現在到底是誰在避開啦?
“你還記得亨利不?”他問。
本傑聳了聳肩。要記住艾倫所有同事的工作量,都跟一份全職工作差不多了。“那個金發的?”
“他不是金發。”艾倫搖了搖頭,“你見過他三次的。黑色頭發,長胡子的那個。”
“金發那個會說英語。他長得還挺顯眼的。”
“他們都會說英語。但是如果你盡量多說法語,那麽你就能越說越流利。總之,亨利也是個同志。他周末會帶我去Bourgogne玩。”
“哦……”在法國呆了九個月,本傑總算知道了Bourgogne就是“勃艮第”的意思,那裏生產的紅酒享譽全球。但是他還沒機會去那裏。哦當然,他本可以一個人去的,但他現在連最簡單的法語對話都做不到,去哪裏都是受罪。但是艾倫的話聽起來不像是也帶他去,他的意思更像是——“去那裏估計會挺有意思的。”
“本傑,這個就是我跟他的約會。這個周末我要跟亨利出去約會了。等我回來的時候,我們兩個人中的一個就得從這裏搬走。”
聽到了這些話,本傑的胃抽搐起來,讓他想要嘔吐。
“你是在……抱歉,你是說……這是……”很好。他今天連英文都不會說了。
“這個地方是我出面簽合同租下來的。不過,如果你付得出房租的話,我們再想辦法下面該怎麽辦。畢竟是你想住在同志區的——”
艾倫的手機震動了一下,打斷了他接下來要說的話。他看了一眼信息,微笑著回覆了短信。
“聽著,我得走了。亨利在等我。抱歉。”艾倫按了按本傑的肩膀,好像這樣就能抵消他說的話對本傑的沖擊一樣,“我周二就回來,咱們到時再說。”
這貨他媽的是在跟我提分手。
要我搬出去?艾倫才是要工作有工作、要收入有收入的人!他才是有工作簽證的人!他才是擁有瘋狂的編程能力能讓法國的科技公司爭搶的人!他才是拉著本傑跨過半個地球來到這個地方讓他做家庭主夫的人!
本傑根本沒有錢付房租。他也沒錢回家。他在這裏完全、徹底靠著艾倫過活。而艾倫竟然要跟一個叫亨利的人一起過一個有紅酒可品的浪漫周末!
他步履蹣跚,堪堪走進洗手間,就將吃的法國三明治全吐了出來。
* * *
美國同志在巴黎
那奶酪孤零零②
②這是兒歌《山谷裏的農夫》(The Farmer in the Dell)的最後一句;兒歌中,出現在奶酪之前的所有人、動物等,都有同伴,只有最後的奶酪沒有。
對,對,很抱歉我最近沒有更新博客。我確實帶相機去了趟凡爾賽宮,我會將照片陸續貼出來的。但這篇博客是有關我個人的。一年前,我給博客起了現在這個名字,因為我準備好要跟我的一生摯愛來到基佬之都巴黎。你們都知道這他媽對我有多重要,也知道我當時他媽的有多激動。你們因為我語言上的硬傷跟我一起嘲笑我,跟我一起對著我最愛的街頭小吃流口水;你們都對我的照片讚不絕口,尤其是對我的自拍特別偏愛。你們真是群可愛的小婊貝。在我想家了的時候,是你們讓我感覺我並不孤單。我想這就是我寫這篇文章的原因:我很孤獨。我受傷了。
因為我被甩了。
但願我可以說,現在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又或者能像局外人一樣客觀的去評價這段感情。但事實上,被甩真的是糟透了。更別說我是在異國他鄉、沒有工作也不能合法工作、還不會說法語的情況下被甩。呵,這操蛋的事還別有一番法國風味。
我不知道艾倫是什麽時候給我發信息的時候不用“LOL”,而改用“MDR ③”;我不知道曾經他覺得可愛的口音是什麽時候讓他開始覺得跟我一起出門很難堪;我不知道我從什麽時候竟然開始討厭他、也不知道他是從什麽時候不再愛我。
③LOL是英語“laugh out loud”(哈哈)的縮寫,MDR則是法語“mort de rire”(笑死)的縮寫。
我要為這個博客想一個新名字了。我只能想開點,然後打電話給我媽——我知道,都這麽大個人了,出事了還找媽媽挺扯的。但是沒有工作簽證,我在這啥也做不了。她給我打來了買機票的錢。我打算明天就啟程回國,途中得經過好多個中轉站,我會盡可能更新博客的。
我不僅患了思鄉病,還心碎了。今天沒心情自拍。
本傑
評論:
Boyluvsboys:這是不是意味著你現在單身了?開個玩笑。為你難過,哥們,撐住。
CarrieandMike:本傑!我的天啊!我看到你的YouTube視頻就直接來博客看情況了!打給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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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倫回到家的時候是本傑一天中最美好的時刻。
他從來沒有——甚至都不認為自己會這樣——直到他身在國外,才明白什麽是真正的思鄉;或者說當你身在異鄉,才會難以壓抑那份情感。這時,哪怕是一個英文單詞都能讓他感到無比親切。
只有和艾倫在一起的時候,他無須假裝聽懂了那陌生的語言;也沒有必要手忙腳亂地去翻字典,在眾人面前出醜;他也不會因為語言不通而搞砸一次談話,然後在對方特有的、法國式的輕蔑下畏畏縮縮。
所以當艾倫打開大門喊:“嘿,本傑,你在家不?”時,本傑就像只小狗一樣沖到他跟前。
“好想你。”本傑圈住艾倫的腰,給了艾倫一個吻,但艾倫沒有沈溺其中,反而很快地把本傑拉開,本傑差點被扭傷。
“寶貝,你還在——你還穿著睡衣?”他松了松領帶,看了一眼本傑的打扮,“你穿著它依然很誘人沒錯,但是你這是整天都沒出門嗎?”
“嗯,我就午飯的時候出過一次。但是我是在忙著寫東西呢。”
艾倫翻了個白眼,“是嗎?你的‘美國同志在巴黎’博客寫得怎麽樣了?你今天寫了什麽瘋狂的冒險?”
哎呀。那什麽,本傑好像確實有幾個星期都沒更新博客了;他也好像確實沒怎麽離開過他們的住處。但艾倫也不用說得這麽嚴重啊。因為他要寫的那篇有關凡爾賽的日志有一大堆照片等著他處理:他得給所有的圖都加上標簽,這破事才算全弄完。當艾倫說他來巴黎啥都沒幹,日漸頹廢的時候,他的心裏就很難受。
“我來巴黎是因為你說你需要我。寫這個博客也是想讓這次跨大西洋之行不僅僅同你有關,而是跟咱倆的生活都產生聯系。”
“天,本傑!你難道不懂嗎?我根本沒法和工作的同事說明你是幹什麽的,”艾倫用一只手捂住臉,“我沒法跟穿睡衣的你談這麽正經的話題。”
本傑低頭看了眼他穿得舊舊的運動衫和‘豪澤湖破冰季繞湖萬米長跑賽① ’的紀念T恤。在美國的時候他絕對不介意穿成這樣出門,但這裏是巴黎,穿成這樣會被鄙視的。不過就算這樣,也沒攔著他穿著這身出門買法式三明治作午餐。
①The Hauser Lake 10K Ice Breaker Run,一個每年春季破冰時在蒙大拿州豪澤湖舉辦的環湖長跑比賽。
他大概不應該把這事告訴艾倫。
“你就不能跟你工作的朋友說我是個博主嗎?我可以穿上牛仔褲啊,這樣行了不?”
“別來這套。我是很嚴肅地跟你談這個事情,你別老是避開重點。”
“我沒有啊。你什麽都還沒說呢。出什麽事啦?”本傑伸出手想抓住艾倫,但被推開了。現在到底是誰在避開啦?
“你還記得亨利不?”他問。
本傑聳了聳肩。要記住艾倫所有同事的工作量,都跟一份全職工作差不多了。“那個金發的?”
“他不是金發。”艾倫搖了搖頭,“你見過他三次的。黑色頭發,長胡子的那個。”
“金發那個會說英語。他長得還挺顯眼的。”
“他們都會說英語。但是如果你盡量多說法語,那麽你就能越說越流利。總之,亨利也是個同志。他周末會帶我去Bourgogne玩。”
“哦……”在法國呆了九個月,本傑總算知道了Bourgogne就是“勃艮第”的意思,那裏生產的紅酒享譽全球。但是他還沒機會去那裏。哦當然,他本可以一個人去的,但他現在連最簡單的法語對話都做不到,去哪裏都是受罪。但是艾倫的話聽起來不像是也帶他去,他的意思更像是——“去那裏估計會挺有意思的。”
“本傑,這個就是我跟他的約會。這個周末我要跟亨利出去約會了。等我回來的時候,我們兩個人中的一個就得從這裏搬走。”
聽到了這些話,本傑的胃抽搐起來,讓他想要嘔吐。
“你是在……抱歉,你是說……這是……”很好。他今天連英文都不會說了。
“這個地方是我出面簽合同租下來的。不過,如果你付得出房租的話,我們再想辦法下面該怎麽辦。畢竟是你想住在同志區的——”
艾倫的手機震動了一下,打斷了他接下來要說的話。他看了一眼信息,微笑著回覆了短信。
“聽著,我得走了。亨利在等我。抱歉。”艾倫按了按本傑的肩膀,好像這樣就能抵消他說的話對本傑的沖擊一樣,“我周二就回來,咱們到時再說。”
這貨他媽的是在跟我提分手。
要我搬出去?艾倫才是要工作有工作、要收入有收入的人!他才是有工作簽證的人!他才是擁有瘋狂的編程能力能讓法國的科技公司爭搶的人!他才是拉著本傑跨過半個地球來到這個地方讓他做家庭主夫的人!
本傑根本沒有錢付房租。他也沒錢回家。他在這裏完全、徹底靠著艾倫過活。而艾倫竟然要跟一個叫亨利的人一起過一個有紅酒可品的浪漫周末!
他步履蹣跚,堪堪走進洗手間,就將吃的法國三明治全吐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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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同志在巴黎
那奶酪孤零零②
②這是兒歌《山谷裏的農夫》(The Farmer in the Dell)的最後一句;兒歌中,出現在奶酪之前的所有人、動物等,都有同伴,只有最後的奶酪沒有。
對,對,很抱歉我最近沒有更新博客。我確實帶相機去了趟凡爾賽宮,我會將照片陸續貼出來的。但這篇博客是有關我個人的。一年前,我給博客起了現在這個名字,因為我準備好要跟我的一生摯愛來到基佬之都巴黎。你們都知道這他媽對我有多重要,也知道我當時他媽的有多激動。你們因為我語言上的硬傷跟我一起嘲笑我,跟我一起對著我最愛的街頭小吃流口水;你們都對我的照片讚不絕口,尤其是對我的自拍特別偏愛。你們真是群可愛的小婊貝。在我想家了的時候,是你們讓我感覺我並不孤單。我想這就是我寫這篇文章的原因:我很孤獨。我受傷了。
因為我被甩了。
但願我可以說,現在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又或者能像局外人一樣客觀的去評價這段感情。但事實上,被甩真的是糟透了。更別說我是在異國他鄉、沒有工作也不能合法工作、還不會說法語的情況下被甩。呵,這操蛋的事還別有一番法國風味。
我不知道艾倫是什麽時候給我發信息的時候不用“LOL”,而改用“MDR ③”;我不知道曾經他覺得可愛的口音是什麽時候讓他開始覺得跟我一起出門很難堪;我不知道我從什麽時候竟然開始討厭他、也不知道他是從什麽時候不再愛我。
③LOL是英語“laugh out loud”(哈哈)的縮寫,MDR則是法語“mort de rire”(笑死)的縮寫。
我要為這個博客想一個新名字了。我只能想開點,然後打電話給我媽——我知道,都這麽大個人了,出事了還找媽媽挺扯的。但是沒有工作簽證,我在這啥也做不了。她給我打來了買機票的錢。我打算明天就啟程回國,途中得經過好多個中轉站,我會盡可能更新博客的。
我不僅患了思鄉病,還心碎了。今天沒心情自拍。
本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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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yluvsboys:這是不是意味著你現在單身了?開個玩笑。為你難過,哥們,撐住。
CarrieandMike:本傑!我的天啊!我看到你的YouTube視頻就直接來博客看情況了!打給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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