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62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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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當年的事情和俺沒幹系呵,俺也不想哇……姑娘,俺對不住你,求你開恩別殺俺這把老骨頭啊姑娘……俺這些年心裏也不好過,俺對不住你啊!"

我靜靜看著號哭掙紮的老人,手指上移,握住他的右手,將那根始終深藏在掌心的拇指一點點扳出來。

火光中,老人的手粗糙黧黑,拇指缺了半截,那斷處多年前早已收口結疤,卻依然看得出殘缺不齊,皮肉皺縮一處,絕非利器所傷,倒似被牙齒生生嚙斷一般。老人拼命躲閃,想將斷指藏起,我牢牢攥住,垂目向他手上看了半晌,低聲道:"老人家,你別怕,我這次回來不是找你們麻煩的。我知道那年的事和你不相幹,有沒有你,只怕結果都是一樣。你的手……當年之事,是我該向你說聲對不住才對。"

老人聽了這話漸漸止住哭聲,覷眼向我瞧來,仍是滿臉懼色。我笑了笑:"我是人,不是鬼。你看我是有影子的。我沒有死,現在我回來了。"

"真的你沒死……"他喉中嗬嗬幾聲,濁淚在那張溝壑縱橫的臉上淌落,老人似哭似笑,上上下下地打量著我,"你是那小女娃娃……你回來了!姑娘,自從那天……俺這些年沒睡過一個安穩覺呵!閉上眼就瞅見你們,俺心裏愧得慌,一直想著哪天死了,俺都沒臉見你呵!姑娘,原來你沒死……你還長了這麽大了,學了一身好功夫……姑娘你平安就好……"

"是啊,我沒死。我平平安安地,長了這麽大了。"我望著老人的臉,輕輕地說,"可是我娘呢?我娘她在哪裏?"

老掌櫃嘴唇一顫,面色登時變了。不等他開言,我松開他的手,大步走到門首,右手斜揮,劍鋒劈過虛空,發出嗡嗡之聲。

"天亮之前,這裏的人一個也不許離開。我這次回來是報仇的,但不是沖著你們。今天只求把前因後果了斷個明白,天色一亮,一切事情我自己去辦,無論成敗都牽涉不著你們。"我環顧每一個人,一字字道,"這把劍是殺妖怪的。若有誰定要走出這個門口,它也不是不能殺人。我已忍了十二年,你們不知道麽?"

"你……臭丫頭,十二年前你一家連累得俺們還不夠麽?當年的事本來就不與俺們相幹,都是你那娘自找的!俺們沒跟你算帳,你倒有臉回來報仇--你要殺誰?啊?膽子比天還大!--什麽牽涉不著,你少拿話哄俺們!你要去發瘋惹事,以為賠上的就你一條命麽?俺這裏沿河上下幾千條人命,你憑什麽要俺們陪葬!"

有個男人嘶聲叫道。我點點頭,並不看他,自顧說道:"富貴叔。我記得十二年前你就是這麽說的--憑什麽要你們陪葬?那一年你還年輕,今天你也老了。實話告訴大家,這件事我非辦不可,便是同歸於盡,我也要殺了它--若是殺不了,說不得也只好要你們陪葬了。當年我娘不肯帶累旁人,可今天在這兒的是我不是她。憑什麽要你們陪葬?就憑我手裏這把劍、就憑我沒死,今天又站在這天吳渡。"

"你是非不分!為了報你自己的私仇,你忍心坑害俺們這許多人……俺們祖祖輩輩就指望這點平安啊!世上哪有不顧百姓的大俠!"

"我不是什麽大俠。那些虛名都是你們編出來的,從來都不是我。"我仰面望著屋頂,搖了搖頭,"大俠?劍仙?你們說,究竟這些和妖怪有什麽分別?你們知道麽?--反正我看不見那分別。各位,我不是劍仙。我只知道我是我娘的女兒,誰殺了我的親人,我就要殺了他。"

"你敢!"幾個漢子向我撲來,吼道,"你想給俺們惹禍,不如先宰了你!"

我擡足將他們一一踢開,嘆了口氣:"我說過不是沖著你們來的。何必逼我出手。你看天也就快亮了,還有點時間,大家不如坐好,聽我給你們講個故事罷。"

"臭丫頭,你果然走火入魔了,也跟著那些妖精學!講什麽故事,他媽的每次都沒好事!你給俺閉嘴!"

我不理滿屋呻吟怒吼,轉身從墻上缺口望出去,天空仍然混沌一團,殘夜攪著黃土,風沙呼嘯,什麽也看不見。但東邊一線,小片的魚肚白隱隱泛出來,像在冰上鑿了個洞,一汪冷水沿著那傷口慢慢化開去了,連冰的本身終於也化得無影無蹤。這天與地忽然變成個巨大的虛空,什麽也沒有。

我看著門外荒野,負手而立。

"從前有一條河。那河波濤萬仞,兩頭看不見終點,也不知究竟有多長,河水渾濁洶湧,喜怒莫測,不是旱了,就是發大水,兩岸生民年年受此荼毒,著實苦惱無邊。雖然如此,在那荒旱少雨之地,兩岸的百姓耕種過活,卻也全靠這條河水,因此反而事之如君,大家戰戰兢兢,唯恐惹得河神不快,降災於人。河裏的真的有水神麽?我不知道,只是這等大水蜿蜒萬裏,想來深淵之中,人不能到的地方,什麽奇怪的生靈也都是有的。

倘若真有水神,大抵像這麽長一條大河,又是千回百轉,水路時有分支,如果只有一位河神怕也管不到這許多地界罷?自古以來,沿岸上下的人家奉事水神,甚至修廟立祠供養,那是所在多有之事,但從東到西萬裏之遙,大家拜的也不會是同一位神靈。這些受人血食祭祀的河神,真身到底都是些什麽東西,恐怕只有它們自己心知肚明。

有這麽一段河道,沿岸皆是荒原石嶺,貧瘠不毛,聽說河水又時常決口,每次都淹死不少居民,所以大家拜河神拜得更加惶恐。這段河道上下幾百裏,數十個村莊依水而建,都要靠河神保佑他們降福免災,於是常常要聚在一起祀神。日子久了,這些村民漸漸形成了一個規矩:每隔四年,各村都派一兩個人帶著祭品趕到這段水路唯一的一個渡口--那也是唯一可以過河之處,否則兩岸村民無法聚首。必得從這渡口過了河,那邊岸上的都到這邊來,方能共同祭神。渡口周遭全是高崖,並無村落,好在還有一個可以住人的房子,那便是前來祭神之人落腳的所在。

每屆四年之期,村民都要趕在立冬那日之前到達渡口,因為立冬是祭祀的正日子。就在那一天破曉時分,大家齊到渡口之上,將祭品投入河水,祈求河神來享,保佑明年風調雨順。為什麽一定要揀立冬呢?據說河神平日都是深居水府不出的,只有在這一天才會溯水而上,接受眾人供獻的血食。河神通常不現真身,但相傳舊年裏也曾有人運氣好,親眼看見過河神顯靈。這河神生得何等模樣--其實,大家這麽敬著拜著供養著的是個什麽東西?見過的人不敢直說,可漸漸都傳開了,兩岸村民也沒有人不知道的,只是依舊不敢不祭,不敢不拜。

祭神的儀式也不是那麽隨隨便便的。村民世代相傳,行起事來自有他們一套盛典。但是蹊蹺得很,這地方的人有這麽一個禁令,別處的人也拜水神,也上供,卻從來沒聽說有像他們這樣奇怪的規矩。旁人聽了不信,他們卻言之鑿鑿,說這禁令萬萬不可觸犯,誰要敢試,惹怒了河神,不單他自己,就連在場參與祭祀的所有人都得死。此乃性命交關之事。這條規矩……"

十六

"這條規矩,客官,可不是玩的,俺們這一帶的人家世世代代拜河神,可不敢觸犯呵。你看俺們幾十號人來祭神,有一個女的麽?--待會大夥兒上河,俺那兒媳婦也不能跟去的。你們不知道,俺小時聽俺爺爺講過,說話是八九十年前的事了,那時官府還沒禁止俺們拜神,每回還都派了官兒來主持祭典,有一年縣太爺新娶了個小老婆,寵愛得緊。那小夫人才不過十八九歲,聽說這回事,少年人貪新奇,只當是好玩的,纏著縣太爺非要讓帶她來看祭典。縣太爺沒法,帶她來了,大夥兒苦勸了半天,女子不能上河、不能上河--可縣太爺不信邪,說什麽朝廷命官,上叨聖恩,神鬼見了也得退避三舍。立冬那天到底帶了小夫人坐官船看祭典去了,那女子也是該著早死,還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胭脂粉香味順風能傳出十裏地去。結果怎麽樣?唉,才上河,還沒等祭祀,就惹怒了河神,河神現身,登時大風大浪,一霎眼的工夫把六七條船上幾十口子全都卷到水裏去了,一個也沒活。俺爺爺那年還小,為了保護縣太爺和夫人,那年官府來的人多了,船上擠不下,大人就沒讓他上船,虧得這樣,俺爺爺才撿了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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