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9章 認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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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光照耀沈樞,在他的身體周圍形成一圈毛絨絨的金黃,嚴煜看瞇了眼,體味到難以抑制的心動。

他有種沖動,想走上前,摟住沈樞的腰,像無數電影裏,最後的浪漫鏡頭一般,深深吻下去。

就在這片銘刻少時回憶的校園裏,在爺爺奶奶的家樓下,在人來人往的行人間,吻下去。

但是,不可以。

說起來,嚴煜其實從未過分糾結過自己的性傾向,愛上沈樞這件事情,發乎自然得,令還在讀初中的他,沒費多少時間,就大方和內心和解。當時的他,甚至自然而然地認為,兩個人一定會在一起。畢竟他們的相處默契自然,而偶爾眼神的交流,那種若有若無的火花,是不假思索的真切。

他也沒想過告白,因為當時的他篤定,兩個人會一直在一起讀完初三,而他會在武漢讀到高二,再回北京備考。兩個人會從太子湖一起轉到漢口,然後在17歲,這個不談戀愛都會浪費掉數字之美本身的年紀,在一起。

他想得很美,很周全。十七歲的男生身體已經發育良好,骨骼優美,肌肉初現。而為了方便上學,漢口校區的寄宿環境很差,又必定會在萬松園附近租房。他爺爺奶奶不會離開武昌,沈樞的媽媽更不會為了他移居漢口,兩個人可以正大光明地搭夥住宿,保有做|愛的空間。

而在雙方的熱戀期,他勢必會回到北京上學,適應京中高考的節奏,然後借助分數線的優勢考學。沈樞的成績也很好,二人正好可以借異地的空虛化為動力,不受打擾地刷題,然後一個清華,一個北大,在校外租一套公寓,平時各自打拼,周末膩在一起。

他更是有些少年老成地判定,初中生的戀愛沒有意義,兩個人維持著朋友以上的暧昧,比挑破那層窗戶紙更加動人。他驕傲地認為自己不會變心,而沈樞也不會受其他同性的吸引。只要兩個人能一直一直在一起,他嚴煜就有這個自信,讓身旁的少年像自己愛他一樣,愛上自己。

他千算萬算算盡,都快要算到兩人在代孕生子,一男一女湊個好字,卻沒算到,沈樞竟然一聲不吭,就遠走高飛奔赴美國,社交網絡上的頭像一經灰暗,就再未恢覆,原本的色彩。

然後他等了十二年。

十二年。

倒不是說,他認定自己會將未來的所有光陰,都拿去祭奠,一個甚至不屑於留下聯系方式的初戀對象。而是這種離去,令他原本所有的篤定與自信,全然變成了問號。

他以為的秋波暗送,只不過是大腦興奮時,自然流露的光彩。

他以為的天造地設,只不過是所有男孩,都會經歷的一段普通友誼。

他以為的,那些標榜為傾慕的偷瞄和打量,只不過是同性間,正常的比較和欣賞。

……

他主動要求回到北京,入讀八中,高中生活很有挑戰性,同學的路子也與武漢大不相同,雖然他仍然很受歡迎,卻不可避免的,常常感到無趣。

於是在題海遨游的間隙,他便常常思索、咀嚼與沈樞短短兩年的相處,從記憶裏反覆倒檔覆習,嘗試得出一個值得信服的結論。

沈樞他,到底有沒有喜歡過自己?

然後這種如同乳牛反芻的思念,連帶對沈樞留學生活的揣測與妄想,漸漸漸漸,在歲月的打磨下,從求而不得的痛苦,進化成一種怪異的,甚至帶有一絲趣味性的,遐想與把玩。

當他坐在大學食堂裏,打量午飯該吃些什麽的時候,他便會聯想,沈樞端著塑料餐盤,嫌惡地看過一片薯條漢堡,最後認命地嘆一口氣,取走一份。

當他面對人生中第一份告白時,看著面露羞澀的學姐,他竟然湧起了一股莫名其妙的妒忌之情。因為在他眼裏,一直優秀、風趣、幽默、才華橫溢的沈樞,絕不會缺少異性的擁躉。他會有一位標準美國甜心式的女友,約會碰面時,壞壞一笑,然後捏過美女的下巴,放肆地吻下去。

他漸漸養成獨飲的習慣。斟一杯酒,膝上放著那本《血色浪漫》,一邊翻看,一邊設想,若要那個人在這裏,他們會開啟一場,怎樣的讀書研討會。

而將思念放置一側,他也終於開始懷疑,自己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同性戀者。

他嘗試跟女□□往,卻總在做到最後一步前提出分手。因為他總在糾結,思念著一位男性的自己,若是為了測試性向而跟女性上床,算不算玩弄感情。

於是他下載那些外國資源。他驚喜地發現,觀摩男性間的交|媾的確引發了生理快感,但釋放的快感過去,那個名字又會重回腦海,與射|精後的空虛感交融,形成無邊無際的失落。

有段時間,他常去三裏屯的一家同志酒吧坐坐,一個人坐吧臺,點一杯威士忌酸。

很多人朝他搭訕,或妖艷,或清純,或肌肉壯碩,或與他相似的衣冠紳士。

偶爾聊上兩句,說不定還能交上個朋友。

但沒有一個,他一眼望去,足以放下心房,攜手共度春|宵。

試問,那輪被回憶無數次修飾,近乎完美的皎白月光,又有誰能比得上?

後來他不再去了。

畢竟生而為人,總要學會與自己和解。

他認了。他就是一個走不出過去的妄想狂,自以為是地判定一切盡在掌控,然後錯失了機會,深陷這個怪圈,喜歡著一個早已模糊而理想化的形象。

他都快分不清,這麽多年過去,他到底是真的保持著這段癡戀,還只是習慣了,自我陶醉於,這種深情不悔的假象裏。

在徹底弄明白這件事情前,便單身吧,反正早已習慣自得其樂。

幸好幸好,他又與這人重逢。

他不需要再去糾結這個問題了,因為就在四目對望的那一刻,他便明白,這十二年,不是自欺欺人。

沈樞還是沒變,那一臉清爽灑脫的少年意氣,並未在煙霧的彌漫下,減弱半分。

而他的思念與愛,也終於在那道目光的註視下,得到了真正的加冕。

不過,雖然愛是真的,態度卻變了。

嚴煜明白,這一回,他不可再理所當然。

沈樞還是有很大的變化。他不再沖動莽撞,會圓滑地稱呼他為嚴總,也會糾結於人情客套的彎彎繞。會主動拉開距離,雖仍礙著禮貌,解釋這麽多年的不聯系,卻再難敞開心扉,展露真正的情緒。

他甚至想過,不然得到友誼便算,保持理智的距離,觀察性格中的缺陷,用嫌棄與優越感慢慢代替暗戀的濾鏡,然後孑然一身,灑脫脫不帶一分對過去的留念,去遇見嶄新的戀人。

可惜日漸相處,他發覺,在這場與歲月的你追我趕中,他始終是輸掉的那個。

沈樞卻贏了。贏得輕輕松松,坦坦蕩蕩。

迎著夕陽,他手握獎杯,身周耀眼奪目、不容令眼。

他仍帶著跳脫於這個時代的一股俠氣,灑脫、悲憫、才華橫溢、正大光明。

除了亦步亦趨,等他愛上自己,他再無能為力。

愛意早已滾燙。想拉人入懷,抵死纏綿的渴望,無時無刻不在焦灼他的心扉。但註目這一刻暈紅夕陽下,沈樞修長的倒影,嚴煜明白,他不能就這麽吻上去。

為什麽不可以?

因為還欠一個儀式。

十二年的等待,十四年的愛,若非一場刻骨銘心的告白,他給不了,自己一個交代。

至於結果,已經不再重要了。

反正他早就了然,這種彌足深陷,如臨深淵,都是他的試煉。

而他找不到出口,無法超脫。

他只願,沈樞是他的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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