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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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氣陰沈,像昨天晚上您生氣的臉。我們仨出門時您叮囑我們每人帶把傘,走在半路上果然下起了雨,不多時還打起雷來。雷聲一陣一陣的,想起昨晚的事情,讓人心寒。
到了學校看到那個女生,安靜的坐在座位上,幾縷頭發被淋濕了,臉上還有幾滴雨水,一把點綴著紫色花的寶藍色雨傘勾在桌角,順著傘尖兒正在滴水。她在埋頭幫我補作業,自從和她坐在一起,我的作業都是她寫的。心中一暖,全然忘記了您說過的話。
那個女生可以說是扮演了我有生以來第一個朋友的角色。不僅僅是每天嬉笑怒罵,抓石子跳皮繩的朋友,而是能夠說上一句心裏話,委屈時抱頭痛哭的朋友那是剛有朋友的概念時就能把她對朋友號入朋友座的朋友那是她離開時我會傷心,每天見到她都會開心都會踏實的朋友那是一起學習一起上課放學一起玩鬧一起戲弄老師的朋友那是能夠讓別人稱讚兩人好的穿一條褲子的朋友,是當時天真的覺得可以做一輩子的好朋友的朋友。
她是我的第一個朋友。
即便後來我把‘朋友’二字當做神聖不可侵犯,聖潔不容玷汙的存在,仍然在心裏認定她就是我最原始的對朋友的定義的模板,她是後來我的朋友再怎麽對我好,再怎麽仗義,再怎麽優秀也無法撼動在我心目中的地位的存在。就那麽佇立在我的心頭,形成一堵心墻,擋在了通往我心扉的路上,以至於那扇心扉蕩滿了塵埃,嘎吱嘰哇,難以推開。
那時候,我升入學二年級,剛擺脫被同校男學生欺負的陰影,急切的想找到屬於自己的夥伴來安慰自己孤獨的心靈,需要朋友的幫助才能撫平被欺負留下的屈辱的創傷。
我對新的年級新的未來充滿期待又心懷忐忑,那些惡霸們都已經留級,史路也已經疑似我的朋友了,我只需要找到幾個新的實實在在的朋友來證明自己確實不用再過那種每天擔驚受怕,受人欺淩的生活了。
我需要一種腳踩在實地上的感覺,不是那種模模糊糊,混混沌沌的逃避的感覺。
就在那時,她作為我的同桌,明媚的笑容陽光一樣照進我的心房,心門訇然洞開,心緒豁然開朗,深秋肅殺的窗外仿佛一片春意盎然,一朵朵心花開滿了,我心微微加速跳動,像同時有千萬只蝴蝶,鋪展著撒了金粉似的翅膀,紛紛振翅飛翔。
長久以來備受冷遇的我仿佛看見了天使的微笑,感動的不知所措。她皮膚白皙,眼睛清澈透明,睫毛很長也很軟,仿佛會隨著呼吸而顫動。鼻子圓圓的,看起來像現在電視上珠寶店裏陳設的乳白色珠寶那樣光滑。實實在在的嘴,顏色卻不似櫻桃那麽艷,帶點蒼白,有點淡粉,又有點泛紫。一口白牙很是整齊,紮著兩個辮兒,很是靈動可愛。
她說她叫程夢夢,夢夢,很普通的名字。
因為我們學校學生少桌椅多,所以之前我都是自己一個人一張課桌,大多數學生都是那樣的,並不顯得突兀。我不記得她之前是怎樣的了,對她的名字也毫無印象,仿佛是那天才剛認識她。她友好的向我打招呼,我正不知如何是好,她突然湊上來,伸出一只好看的手放在我的嘴唇上,我不知她何意,有點窘迫,臉紅著準備後退,聽到她低聲溫柔命令,“別動!”
我頓時立住了,一手支在課桌上,身體微靠後仰,面對著她,另一只手不知何處放。眼睛偷偷地觀察她一動一動的長睫毛和一動不動專註的黑眸。她在用留有短短透明指甲的拇指和食指摩挲我的嘴唇,我猛然記起今早刷牙後牙膏沫可能沒沖幹凈,沾在了嘴唇上。
我盯著她,享受著這溫馨的一刻,喜悅的淚水在心中一滴一滴匯聚、奔騰。從她的舉動中我再次確信,她就是我的天使,美麗的天使,從我的世界裏來,幫助我對抗這個世界。
那時候的我真是盲目幼稚,她是屬於這個世界的人,凡人,無意中走進我的生活,不心獲得了我的真心,這一切都是偶然,我強行按照自己的意願給她帶上了天使光環。潛意識裏豈不是期待她發揮天使的作用,是人就有缺點,沒有人是天使,你能讓孩子接受這點嗎?
往事不可追,淚痕今猶在。
無論她是怎樣的人,她總是陪我走過了一段難忘的人生,她在我心中的地位仍無人可超越。
從此以後,我既有了朋友,又有了自由!
我再也不用把媽媽給的每一分零花錢都顫抖著交給那些兇神惡煞的惡魔了。不會每天放學後都要被一圈人圍著一動不動搜遍每個口袋了,不用每天抑制住狠狠報覆他們的沖動了,他們的行為算是惡,他們的表情簡直讓人看了想把他們那一張張臉劃爛。
所以,我每次都低著頭,努力不看他們的囂張扭曲故作兇狠的的臉,想必他們也都很詫異為什麽每次搜我口袋搜出最多的是於刀而不是一角五角的硬幣。
我再也不用每次穿一件新衣服都要在綠油油的麥田裏或泥土裏滾來滾去。大概壞孩子都有一種天然的搞破壞的欲望吧,他們就是見不得不屬於自己的好東西,不為我所有,就要被我所毀。
所以,如果見到我穿一雙新鞋或者一件新衣服,他們就會用從我這裏拿走的於刀割破鞋帶或鞋面,把鞋面上的布料劃得一道一道的,涼鞋則直接給你改造成拖鞋。幹凈的新衣服不是用彩色粉筆畫上各種塗鴉,就是命令你自己想辦法把它弄臟弄破。很過分。
去年我拼勁全力才護得我文具盒的周全,看得出他們是想讓我把它主動拱手送給他們,想的真美。我認定他們不敢硬搶,有恃無恐,因為那個文具盒是全學校獨一個,所有的老師都知道,校長也認識,他們不敢那麽明目張膽的囂張,在老師們面前他們蔫吧著呢。我當時是公認的好學生,全校師生都知道,老師們都寵著我,校長見了我也呵呵笑,我不喜歡打報告,寧願自己默默承擔一切。
說到底大家都是鬼頭,有點奸惡,沒膽量也沒能力大奸大惡。欺負別人的時候其實他們自己也怵,很怕別人反抗,更怕被人報覆,單被貪欲和欺負弱的成就感驅使著也就心驚膽戰著色厲內荏著欺負別人。呵!
我再也不用違心的欺負稍微有點想跟我做朋友的意願的女生了。那些王八蛋,我不知招他們惹他們了,讓他們那樣恨我。欺負我也就罷了,還見不得我有親近的朋友,每當我快要交到朋友的時候,她們就會遭殃,淪為下一個受欺淩的對象。而且還是被我動手欺淩!
我清楚的記得我曾被迫把一把黃土塞進一個女生的嘴裏,讓她含著,並且10分鐘之內不讓她吐出來。看著那女生滿臉淚水沖刷著汙泥,口水順著黑糊糊的泥流出來,既心虛,又愧疚,又怕嘴裏含泥的是自己。
也曾用打火機燎了一個女生長長的頭發。她的頭發雖然長,卻卷曲,黃巴巴的看起來很稀少,一副營養不良的樣子。後來聽說她有先天性心臟病,經常去醫院檢查,不時還有生命危險,我們都一陣後怕。
不久她就轉學走了,估計是她父母知道了此事,又不想把事情鬧大,打算自認倒黴。為了女兒的心理健康和心臟安全,本來老家就不是這兒裏的他們舉家搬走了。我後來想想,好像沒那麽簡單。他們家有個老人去世了,好像是遠親,才決定搬回來住一陣子,走時候把宅基地偷偷賣了還是租出去了我的不懂得,也不知犯不犯法,反正,我之後再也沒見過她們一家人了。
雖然很不厚道,但我知道,如果我不動手,自然有別人動手,我餵的是土,他們餵得就有可能是屎我燎的是頭發,他們燎的有可能就是別的東西,我不敢冒這個險,只好徒做壞人。她們卻只記得我傷害了她們,果然不肯與我做朋友。
我年紀就過著那樣忍辱負重的日子。
呵!有的大人是永遠不會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學校受了怎樣的委屈,吃了多少苦。你們大可歸結於是孩子太懦弱,誰讓孩子有苦不敢說呢?那麽,如果孩子信任自己的父母,又有什麽不敢說,不能說的呢?
我自己是不能去街上買東西的,一是離得遠,二是我路癡,三是下雨了。所以這時候我就想到了史路。一年級我被同學們欺負的時候,史路路見不平,插嘴相助過一次。上了二年級之後又發生了一些事情,我們的關系漸漸好起來,這點忙,他沒理由推辭。
他確實沒有推辭,但也沒把事情做好。
雖然他二話不說當天放學後就冒雨去把鉛筆給我買了來,但不知怪我沒說清楚,還是他沒聽清楚,還是男生做事本就粗枝大葉,他鉛筆倒是買回來了,不過買錯了顏色。我要的是寶藍色,他買的是粉紅色,可能是他以為我要用,就理所當然的給女生買了枝粉紅色的。我也沒太在意,一枝筆而已,什麽顏色不行啊。而且他沒要我給的錢,我還有什麽可抱怨的。
本以為事情就這樣完了,我只要把自動鉛筆拿回家會媽媽您看不就行了嘛!
沒想到筆的顏色竟引起了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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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學校看到那個女生,安靜的坐在座位上,幾縷頭發被淋濕了,臉上還有幾滴雨水,一把點綴著紫色花的寶藍色雨傘勾在桌角,順著傘尖兒正在滴水。她在埋頭幫我補作業,自從和她坐在一起,我的作業都是她寫的。心中一暖,全然忘記了您說過的話。
那個女生可以說是扮演了我有生以來第一個朋友的角色。不僅僅是每天嬉笑怒罵,抓石子跳皮繩的朋友,而是能夠說上一句心裏話,委屈時抱頭痛哭的朋友那是剛有朋友的概念時就能把她對朋友號入朋友座的朋友那是她離開時我會傷心,每天見到她都會開心都會踏實的朋友那是一起學習一起上課放學一起玩鬧一起戲弄老師的朋友那是能夠讓別人稱讚兩人好的穿一條褲子的朋友,是當時天真的覺得可以做一輩子的好朋友的朋友。
她是我的第一個朋友。
即便後來我把‘朋友’二字當做神聖不可侵犯,聖潔不容玷汙的存在,仍然在心裏認定她就是我最原始的對朋友的定義的模板,她是後來我的朋友再怎麽對我好,再怎麽仗義,再怎麽優秀也無法撼動在我心目中的地位的存在。就那麽佇立在我的心頭,形成一堵心墻,擋在了通往我心扉的路上,以至於那扇心扉蕩滿了塵埃,嘎吱嘰哇,難以推開。
那時候,我升入學二年級,剛擺脫被同校男學生欺負的陰影,急切的想找到屬於自己的夥伴來安慰自己孤獨的心靈,需要朋友的幫助才能撫平被欺負留下的屈辱的創傷。
我對新的年級新的未來充滿期待又心懷忐忑,那些惡霸們都已經留級,史路也已經疑似我的朋友了,我只需要找到幾個新的實實在在的朋友來證明自己確實不用再過那種每天擔驚受怕,受人欺淩的生活了。
我需要一種腳踩在實地上的感覺,不是那種模模糊糊,混混沌沌的逃避的感覺。
就在那時,她作為我的同桌,明媚的笑容陽光一樣照進我的心房,心門訇然洞開,心緒豁然開朗,深秋肅殺的窗外仿佛一片春意盎然,一朵朵心花開滿了,我心微微加速跳動,像同時有千萬只蝴蝶,鋪展著撒了金粉似的翅膀,紛紛振翅飛翔。
長久以來備受冷遇的我仿佛看見了天使的微笑,感動的不知所措。她皮膚白皙,眼睛清澈透明,睫毛很長也很軟,仿佛會隨著呼吸而顫動。鼻子圓圓的,看起來像現在電視上珠寶店裏陳設的乳白色珠寶那樣光滑。實實在在的嘴,顏色卻不似櫻桃那麽艷,帶點蒼白,有點淡粉,又有點泛紫。一口白牙很是整齊,紮著兩個辮兒,很是靈動可愛。
她說她叫程夢夢,夢夢,很普通的名字。
因為我們學校學生少桌椅多,所以之前我都是自己一個人一張課桌,大多數學生都是那樣的,並不顯得突兀。我不記得她之前是怎樣的了,對她的名字也毫無印象,仿佛是那天才剛認識她。她友好的向我打招呼,我正不知如何是好,她突然湊上來,伸出一只好看的手放在我的嘴唇上,我不知她何意,有點窘迫,臉紅著準備後退,聽到她低聲溫柔命令,“別動!”
我頓時立住了,一手支在課桌上,身體微靠後仰,面對著她,另一只手不知何處放。眼睛偷偷地觀察她一動一動的長睫毛和一動不動專註的黑眸。她在用留有短短透明指甲的拇指和食指摩挲我的嘴唇,我猛然記起今早刷牙後牙膏沫可能沒沖幹凈,沾在了嘴唇上。
我盯著她,享受著這溫馨的一刻,喜悅的淚水在心中一滴一滴匯聚、奔騰。從她的舉動中我再次確信,她就是我的天使,美麗的天使,從我的世界裏來,幫助我對抗這個世界。
那時候的我真是盲目幼稚,她是屬於這個世界的人,凡人,無意中走進我的生活,不心獲得了我的真心,這一切都是偶然,我強行按照自己的意願給她帶上了天使光環。潛意識裏豈不是期待她發揮天使的作用,是人就有缺點,沒有人是天使,你能讓孩子接受這點嗎?
往事不可追,淚痕今猶在。
無論她是怎樣的人,她總是陪我走過了一段難忘的人生,她在我心中的地位仍無人可超越。
從此以後,我既有了朋友,又有了自由!
我再也不用把媽媽給的每一分零花錢都顫抖著交給那些兇神惡煞的惡魔了。不會每天放學後都要被一圈人圍著一動不動搜遍每個口袋了,不用每天抑制住狠狠報覆他們的沖動了,他們的行為算是惡,他們的表情簡直讓人看了想把他們那一張張臉劃爛。
所以,我每次都低著頭,努力不看他們的囂張扭曲故作兇狠的的臉,想必他們也都很詫異為什麽每次搜我口袋搜出最多的是於刀而不是一角五角的硬幣。
我再也不用每次穿一件新衣服都要在綠油油的麥田裏或泥土裏滾來滾去。大概壞孩子都有一種天然的搞破壞的欲望吧,他們就是見不得不屬於自己的好東西,不為我所有,就要被我所毀。
所以,如果見到我穿一雙新鞋或者一件新衣服,他們就會用從我這裏拿走的於刀割破鞋帶或鞋面,把鞋面上的布料劃得一道一道的,涼鞋則直接給你改造成拖鞋。幹凈的新衣服不是用彩色粉筆畫上各種塗鴉,就是命令你自己想辦法把它弄臟弄破。很過分。
去年我拼勁全力才護得我文具盒的周全,看得出他們是想讓我把它主動拱手送給他們,想的真美。我認定他們不敢硬搶,有恃無恐,因為那個文具盒是全學校獨一個,所有的老師都知道,校長也認識,他們不敢那麽明目張膽的囂張,在老師們面前他們蔫吧著呢。我當時是公認的好學生,全校師生都知道,老師們都寵著我,校長見了我也呵呵笑,我不喜歡打報告,寧願自己默默承擔一切。
說到底大家都是鬼頭,有點奸惡,沒膽量也沒能力大奸大惡。欺負別人的時候其實他們自己也怵,很怕別人反抗,更怕被人報覆,單被貪欲和欺負弱的成就感驅使著也就心驚膽戰著色厲內荏著欺負別人。呵!
我再也不用違心的欺負稍微有點想跟我做朋友的意願的女生了。那些王八蛋,我不知招他們惹他們了,讓他們那樣恨我。欺負我也就罷了,還見不得我有親近的朋友,每當我快要交到朋友的時候,她們就會遭殃,淪為下一個受欺淩的對象。而且還是被我動手欺淩!
我清楚的記得我曾被迫把一把黃土塞進一個女生的嘴裏,讓她含著,並且10分鐘之內不讓她吐出來。看著那女生滿臉淚水沖刷著汙泥,口水順著黑糊糊的泥流出來,既心虛,又愧疚,又怕嘴裏含泥的是自己。
也曾用打火機燎了一個女生長長的頭發。她的頭發雖然長,卻卷曲,黃巴巴的看起來很稀少,一副營養不良的樣子。後來聽說她有先天性心臟病,經常去醫院檢查,不時還有生命危險,我們都一陣後怕。
不久她就轉學走了,估計是她父母知道了此事,又不想把事情鬧大,打算自認倒黴。為了女兒的心理健康和心臟安全,本來老家就不是這兒裏的他們舉家搬走了。我後來想想,好像沒那麽簡單。他們家有個老人去世了,好像是遠親,才決定搬回來住一陣子,走時候把宅基地偷偷賣了還是租出去了我的不懂得,也不知犯不犯法,反正,我之後再也沒見過她們一家人了。
雖然很不厚道,但我知道,如果我不動手,自然有別人動手,我餵的是土,他們餵得就有可能是屎我燎的是頭發,他們燎的有可能就是別的東西,我不敢冒這個險,只好徒做壞人。她們卻只記得我傷害了她們,果然不肯與我做朋友。
我年紀就過著那樣忍辱負重的日子。
呵!有的大人是永遠不會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學校受了怎樣的委屈,吃了多少苦。你們大可歸結於是孩子太懦弱,誰讓孩子有苦不敢說呢?那麽,如果孩子信任自己的父母,又有什麽不敢說,不能說的呢?
我自己是不能去街上買東西的,一是離得遠,二是我路癡,三是下雨了。所以這時候我就想到了史路。一年級我被同學們欺負的時候,史路路見不平,插嘴相助過一次。上了二年級之後又發生了一些事情,我們的關系漸漸好起來,這點忙,他沒理由推辭。
他確實沒有推辭,但也沒把事情做好。
雖然他二話不說當天放學後就冒雨去把鉛筆給我買了來,但不知怪我沒說清楚,還是他沒聽清楚,還是男生做事本就粗枝大葉,他鉛筆倒是買回來了,不過買錯了顏色。我要的是寶藍色,他買的是粉紅色,可能是他以為我要用,就理所當然的給女生買了枝粉紅色的。我也沒太在意,一枝筆而已,什麽顏色不行啊。而且他沒要我給的錢,我還有什麽可抱怨的。
本以為事情就這樣完了,我只要把自動鉛筆拿回家會媽媽您看不就行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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