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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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正在調查龍琪嗎?憑你的直覺,你認為她是個什麽樣的人?”
“什麽樣的人?”小方想了半天,還真想不出龍琪到底是個什麽樣的人。他搖頭,“我說不出來。”
“說不出來?”歐陽明突然意味深長地笑了,“小夥子,不會是因為她救過你,你因此失去判斷吧?”
“瞧您說的。”不知為什麽,小方的臉突然又成茄子色兒了。
“臉紅什麽?”局長盯住小方的表情。
“我哪兒臉紅了?是您老眼昏花了。”小方死不認賬。
“唉,好了。”歐陽明看著自己這個得力下屬,總覺得他近兩天怪怪的,不過年輕人嘛,難免會有點兒小小的心事。他轉變了話題:“那你覺得喬大禹呢?他可是你親手抓的。”
喬大禹!
小方永遠也忘不了第一次喬大禹時的情景。——他在一個山洞中,因為傷得很重,背靠著石壁坐著。傷口明顯被包紮過,事後證實是喬煙眉給包紮的,但當時她已經走了。
喬大禹就那麽坐著,他的身材非常高大,偉岸英挺,即使是坐著,看上去也是凜凜一軀,威風四溢。他很瘦,黝黑的臉上一雙眼睛炯炯有神,他看著洞中走進一大群抓他的警察,看著這群人走到他面前,一直都是靜靜地看著。
“餵,你是不是喬大禹?”一個刑警大聲喝問。
喬大禹沒有開口。
“你是不是喬大禹,請回答。”那個刑警加大嗓門。
喬大禹雙眼望向對方,眼神一凜,射出一道懾人的光華,那刑警竟然被他的目光逼退一步。
“你神氣什麽?”刑警們哪受過這種輕視,一個年輕的警察拿槍砸過去。
“不要!”小方急忙制止。——每個人都應該受到尊重,不論他的身份是什麽,他的人生權利都是不可欺辱的。
“你是喬大禹嗎?”他平和地問道。
喬大禹看著他,吐出一口帶血的唾液,那唾液就落在小方腳下,小方一看,差點氣暈過去。因為,喬大禹吐出來的是他自己的舌頭。
他竟然咬斷了自己的舌頭。他用這個來告訴抓他的人——什麽也別問,我,是不會回答的!
小方看著那塊血肉模糊的舌頭,又氣又恨,然而氣恨之餘,心中竟湧起一股他認為不該 有的惺惺相惜的敬佩之感!
——梟雄!
他想。
可是龍琪跟他又是什麽關系,值得她以500萬的代價破財冒險一見?也別說,他倆倒是挺相似的,一樣的果斷幹煉。小方心中突然冒出這樣一個念頭,幾乎同時,一種從未有過的傷感也湧上來。
不會吧?怎麽可能?小方搖了搖頭,仿佛要打消這個奇怪的念頭。同時他又想到,喬大禹當時已經不能開口說話了,龍琪見了他,他又能給她傳遞什麽信息呢?
真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我見過你丈夫。”扈平盯著水面,河水不停地向前,逝者如斯。
“讓他安息吧。”龍琪說,“他不應該再受到任何形式的打擾。”
“我並不是要攪擾他。我可以不提起他。我只是覺得,你不快樂。”
“為什麽我應該快樂?”
“每一個人都應該快樂。而你,更具備快樂的理由。”
“我知道,你在譴責我,想問我為什麽,是嗎?”
“我沒有遣責你,我只是想知道兩朵長在一起的花為什麽分開了。喬大禹他,他也不快樂,比你更不快樂,你們……”
龍琪沒有讓他說下去,“事情不是你想的那個樣子。”
“還會有別的樣子嗎?”扈平詫異。
龍琪苦笑了一下,沒有回答,只是說:“以後不要叫他喬大禹了,我很不喜歡這個名字。他沒告訴你他的真名嗎?”
“告訴了。”
“那你就叫他原來的名字吧。”
“不管他叫什麽,他都是我心裏的英雄,你也是,所以我認為你們……”
龍琪再次打斷扈平的話,她看著河對岸綠草叢中的一簇鮮紅的野花說:“多美的花,能替我摘一朵嗎?”
“願意效勞。”扈平就像一個中世紀的騎士一樣,溫文爾雅地欠了欠身,踩著河中的大石頭到了對岸,采了一大把鮮艷的花,過來獻給龍琪。
“謝謝。”龍琪接過花,看著扈平,慢慢地說:“對於我來說,得到這束花,會讓我快樂;可是對於花來說,只要離開枝頭,它們的生命也就結束了。所以一個真正喜歡花的人是不會讓花離開枝頭的,他寧願花兒自然雕謝,寧願自己寂寞。”
雖然不是就事論事,但這話的意思已經很透徹,扈平明白。
——誰說愛就一定要得到?其實愛的最高境界是:不愛。如果你不具備某種條件,比如梁山伯跟馬文材一樣有錢,林黛玉和薛寶釵一樣健康……
這不是勢利,如果你真的愛對方,難道不應該為對方想多一點嗎?——他(她)跟著我能得到什麽?比以前更多的幸福,還是比以前更多的快樂?
如果什麽都沒有,這還叫愛嗎?
愛不光是一種心意,愛是動詞,是給予,是讓你為此有所作為。
如果你做不到,那就忍耐——忍住不去愛。
扈平明白,可是,他說:“花,只開一季,人,也只有一世。”
“是,因為只有一世,所以才格外珍惜,格外的希望對方好。所以……”
所以,不愛比愛要好。——始知鎖向籠中聽,不及林間自在啼。如果是真正的愛情,就更要懂得放手。
扈平沈默了,點點頭,“我們上路吧。”
可是他們恐怕走不成了,車上的電話一個勁在閃著,顯示有未接聽的來電,龍琪摁下留言,是楊小玉的聲音:小喬讓刑警隊的人帶走了。
上官文華握著那顆子彈發楞。跟楊小玉她們分手後,她就回到隊裏,找小方沒找著,卻遇上了莊美容。
自從家裏出事後,隊裏就傳言說莊美容會辭職,替父親把莊氏扛下去,他是莊家惟一的傳人。這兩天他也確實是請了假,不知道是怎麽打算的。
他是怎麽打算的,上官沒空過問,反正錢已經進了他的腰包,什麽時候花還不是一樣?她現在只關心一件事,她問身邊的莊美容,“你說,人有沒有可能抓住一顆正在飛射的子彈?”
莊美容聽上官這麽一問,興致馬上來了,“二戰期間,一位美國飛行員在空中追逐敵機,雙方的飛機飛得都很快,快得像流星,這時,這位飛行員看見他的臉左側有一個小小的物體,他隨手一抓,你猜是什麽?是顆子彈!他大吃一驚,認為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但這是千真萬確的。因為子彈就在他手裏。為什麽會這樣?後來一位科學家解釋說:當飛機飛行的速度很快,跟子彈的速度相等,而二者又平行地朝同一個方向飛時,人,就可以抓住一顆正在飛射的子彈。”
“噢!?”上官明白了,“謝謝你,阿莊。”她說著站起來,匆匆走了出去。
“餵,你去哪裏?我找你有事商量。”
“回頭再說。”
“你去哪裏?坐我的車去吧,給車鑰匙。”莊美容追出去。
已經奔到二樓的上官站在樓梯上,莊美容從三樓把車鑰匙扔給她,“我等你。”
莊美容的車是他父親常用的豐田,上官開著它,一路的景物嘩嘩往後流,她要去她抓住子彈的地方察看一下現場。剛才莊美容講的故事給她很大的啟發,她抓住的,是一顆射向她們三人的子彈。楊小玉的車開得很猛,可是車再快,也不會比子彈快,那麽惟一的原因就是:子彈在飛行途中,被障礙物掛了一下,減緩了速度。
高速路的兩旁全是樹林,打槍的人一定藏在樹林中。循著子彈的方向,上官在林中的一棵大樹下找到一個彈殼,這個彈殼跟她手中的子彈是一個型號,上官又仰頭察看粗壯的樹幹,見距地面兩米的地方,有一道不明顯的擦痕,開槍的人一定在這棵樹上呆過。她上了樹,站在那個假想人的位置,拔出槍朝路面上瞄準,再根據她們上午的行車路線,發現照這個角度射過去,被殺的對象正好是喬煙眉。
上官跳下樹,向前走了十幾米,看見一個路標,她仔細地看了半天,終於發現路標的左側有一道新的擦痕。她用手輕輕磨擦了一下,放在鼻子下聞了聞,沒錯,就這味兒。
上官拍了拍路標,像對老朋友一樣說道:老兄,謝謝你,否則那一槍下去,小喬就沒命了。她自己也驚出一身冷汗,如果子彈再偏1厘米,就會射穿她的頭顱。
自從到了刑警隊,槍林彈雨她也經歷過,但像今天這樣的,艷陽下面沈默的暗殺,她還是第一次遇見。她從小膽大包天,就怕一樣,蛇。那家夥跟豺狼虎豹不一樣,總是藏在深草叢中,游動無聲,不知不覺間悄悄滑到你身邊,暗暗咬你一口,讓人防不勝防。
今天的她就像是被暗處的蛇咬了一口。
這條蛇是誰呢?
一切的問題都膠著在龍琪這裏,或許只要一個突破口,所有的疑惑都會解開。這個突破口在哪裏呢?是文室的案子嗎?
這個命案,小方一開頭就覺得很不對勁,卻很難說出哪裏不對勁,而且越查越感覺不對勁。如果只把它看成一個單純的倫理案,那龍琪的嫌疑一定是最大,但這裏邊還缺少一個因素,也就是另一個男人,這個男人出現過,是侯鈞,但,完全不是想像的那個樣子。現在又一個男人出現了,喬大禹,可是從表面上看,他與龍琪是八竿子打不著,一個是金三角的毒梟,一個是本市成功的企業家。可是,她卻在一個特別非常的時候去看過他。
情殺?
小方搖頭。這個動機連他自己也不能信服。而且現在的情況是,他本來是義憤填膺,以為龍琪仗勢欺人虐殺其夫,可從他調查的材料看,文室也實在是太不可愛了,倒是龍琪很值得喜歡。不過,很多的大奸大惡之徒,均是多才多藝之輩,而且極具個性。他們往往很吸引人。龍琪就是這種人。她冷靜、有智慧,做事常常出乎意料卻又在情理之中,她很吸引人。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小方才沒法把這個案子定成是一般的倫理案。龍琪是不會為了感情去殺人的。那為了什麽?錢?如果這樣,喬大禹的出現就有了合理的解釋。但這個解釋還有待於去進一步解釋。龍琪不缺錢。
那下一個訪查的對象該會是誰呢?
小方的心裏盤旋著一個人名:龍歡。
小孩是最容易被忽略卻最不應該忽略的人。童言無忌,他們的眼睛是最幹凈的,他們會把自己看到的最原始的一切原原本本地敘述出來。沒有任何添加劑。
龍歡今年10歲,上小學四年級。在班裏不算是好學生,但也不能算是差學生,如果期末考試有一個是倒數第一的話,他一定會是倒數第二,或者第三。倒著數,他也算是前十名。他其實挺聰明的,就是太調皮,有次上語文課,老師讓同學們背王維的《春曉》,龍歡把這首著名的唐詩給改成“春眠不覺曉,處處聞啼鳥,來了眼鏡蛇,一個跑不了”。全班40多個小孩一起跟著起哄,課堂大亂,語文老師是個剛分配來的小姑娘,控制不了局面,哭著跑了。除了惡作劇,他還常常逃學曠課,換了別的孩子,老師早就該“另眼相看”了。但這小家夥長得漂亮,一張小嘴又跟抹了蜜似的,除了把班主任哄得團團轉,還能從最嚴厲的數學老師那兒把教科書給借出來。
小方從局長家出來後就直接去了龍歡住的醫院,自從上次打雙杠上掉下來後,小家夥就賴在醫院不肯走,逃學逃得光明正大。
小方走進他的病房時,他正一個在床上拿大頂。光著腳,腦袋上纏著繃帶,活像電影中的匪兵甲。
“都這樣了,還拿大頂,小心栽了牙。”小方在龍歡屁股上拍了一掌。
龍歡一個筋鬥翻過來,看見小方像見了老熟人一樣歡呼雀躍,“你可來了,我都快要悶死了。”
“你認識我嗎?”小方頗為奇怪。
“一回生兩回熟,三回就是老朋友。”龍歡笑嘻嘻地粘在了小方身上,猴兒一樣踩著腿就上了肩。
“哎,我說這是醫院還是花果山哪?”一見之下,小方就很喜歡這個小家夥,“快下來,我送你件禮物。”
“還有禮物?是什麽?水果巧克力統統免談,我不稀罕。”龍歡哧溜躥了下來。
小方掏出一張游戲卡,“最新版的《特警戰士》,喜歡嗎?”
“耶!”龍歡抱住小方的脖子叭一聲在他臉上抹了個帶唾液的熱吻,“叔叔真是我的知音。可是,”他一雙烏溜溜的眼睛狡黠地盯著小方,“你為什麽要送我這麽好的禮物。”
“咱們不是知音嗎?”小方揀了個現成的答案。
“不對。”龍歡笑意閃動,“你一定是喜歡我媽,所以先來討好我。”
小方的臉騰一下給紅了,給一個10歲的孩子逗紅了。看著對方的窘相,龍歡得意地哈哈大笑,“一定是,瞧,臉紅了。”
小方沒法反駁,只好問:“是不是有好多人喜歡你媽,他們都會先來拍你的小馬屁?”
“也不是吧。”龍歡倒不好意思了,他撓撓頭,“只有一個。”
聽他這麽說,小方心裏一動“真的只有一個嗎?你沒記錯吧?”
“當然不會記錯。”龍歡脖子一耿,“那位叔叔來學校找我,給我買了好多禮物,帶我去吃飯,還問了許多我媽的事,最後托我把一件東西交給我媽。他好帥哦!”龍歡打量了一下小方,“可比你帥多了,他個子那麽高,像天一樣高,眼睛那麽亮,像星星一樣亮,站在我們學校操場的草地上,像太空戰士一樣,好威風喔!”
是喬大禹?小方心裏靈光一閃,“他剛來過?”
“當然不是,都好長時間了,有兩年了吧。”
“兩年?”小方都有點失態了,“兩年前的事你還記得這麽清楚?”
兩年前龍歡還是個8歲的孩子,他的話可信到什麽程度?
“我沒撒謊!”龍歡不服氣地看著小方的臉色,“他托我交給我媽的禮物現在還在我這裏呢。”
“你說什麽?什麽在你手裏?他送你媽一件什麽禮物?”小方這只貓聞到了腥味。
龍歡不回答,臉卻莫明其妙地紅了,表情特別的尷尬,他哼哧了半天才說:“叔叔,我想我一定不是個好孩子,那位叔叔送給我媽的禮物我沒給我媽,我覺得好玩,就自己留下了。”
小方看著龍歡,這小家夥真夠膽大的。不過,看得出來,龍琪平常對他的管教也一定很嚴格,他的所謂頑皮淘氣也是被限制在一定的範圍之內。他至少知道什麽是對的,什麽是不對的。他一定為自己這種行為後悔過。
小方搖搖頭,“這可不好。”
“我知道,可是我不敢拿出來,時間越久,我就越不敢跟我媽說。不如這樣,”龍歡突然笑著撲在小方身上,“我把它交給你吧。”
為什麽要交給我呢?小方納悶。
龍歡說:“你是警察叔叔。我在電視上見過你。”
小方一陣慚愧,看來電視不能隨便上,誰都認識你,以後想做臥底都難了。
“好吧,叔叔幫你處理。”
龍歡如釋重負地籲了一口氣。可以想見,兩年來他為這件事付出了很大的心靈代價。“不過……”他悄悄地說,“這個禮物我明天才能給你,我想讓它再陪陪我。它晚上還會發光呢!”
什麽東西這麽神奇,小方笑了,“好,答應你。”
“你可不可以帶我出去逛逛?”剛放下一件事,龍歡又提出一個要求。小孩子都是這般的得寸進尺。
小方當然求之不得,他今天收獲不小。
“想去哪裏?”
“我想吃冰淇淋。”
這個要求不難達到。小方跟值班的護士長打了個招呼,幫龍歡換了身衣服,帶他到了醫院附近的一家冷飲店。本來以為是秋天,生意不會太好,不料裏邊人聲鼎沸,小方好不容易才找到個座。侍應生過來,“想要點什麽?”
小方當然得征求小朋友的意見,“你想吃什麽?”
龍歡卻反問:“我可以吃什麽?”
這一問,讓小方心裏一動——龍歡,並不像他表面上所表現的是個一味頑皮胡鬧的紈絝子弟,他其實是個心清肚明知道進退的孩子,知道在什麽時候提什麽要求。他於是說:“今天叔叔請客,你想吃什麽就要什麽。”
得到肯定,龍歡點了一客草莓冰淇淋和一客菠蘿冰淇淋,還建議小方吃一個大大的香蕉船,“船裏還有水果呢!”他說。
“好。”小方把錢和菜單一起給了侍應生。
“我媽常常帶我去吃冰淇淋,一次吃好多。”
“你爸爸呢?”
“他從來沒帶我上過街。”龍歡說完,馬上又解釋道,“他也是警察,特別忙。”
“你常住你姥姥家嗎?”
“嗯。姥爺舅舅舅媽都很疼我,但我不開心。表弟一跟我吵架就讓我回我家去,說我姓文,不姓龍,不是龍家的人。其實我也想回家,可是,媽媽不常在家,我也就不能回去。”
“媽媽不常在家,爸爸不是常在嗎?”
“可是爸爸要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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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樣的人?”小方想了半天,還真想不出龍琪到底是個什麽樣的人。他搖頭,“我說不出來。”
“說不出來?”歐陽明突然意味深長地笑了,“小夥子,不會是因為她救過你,你因此失去判斷吧?”
“瞧您說的。”不知為什麽,小方的臉突然又成茄子色兒了。
“臉紅什麽?”局長盯住小方的表情。
“我哪兒臉紅了?是您老眼昏花了。”小方死不認賬。
“唉,好了。”歐陽明看著自己這個得力下屬,總覺得他近兩天怪怪的,不過年輕人嘛,難免會有點兒小小的心事。他轉變了話題:“那你覺得喬大禹呢?他可是你親手抓的。”
喬大禹!
小方永遠也忘不了第一次喬大禹時的情景。——他在一個山洞中,因為傷得很重,背靠著石壁坐著。傷口明顯被包紮過,事後證實是喬煙眉給包紮的,但當時她已經走了。
喬大禹就那麽坐著,他的身材非常高大,偉岸英挺,即使是坐著,看上去也是凜凜一軀,威風四溢。他很瘦,黝黑的臉上一雙眼睛炯炯有神,他看著洞中走進一大群抓他的警察,看著這群人走到他面前,一直都是靜靜地看著。
“餵,你是不是喬大禹?”一個刑警大聲喝問。
喬大禹沒有開口。
“你是不是喬大禹,請回答。”那個刑警加大嗓門。
喬大禹雙眼望向對方,眼神一凜,射出一道懾人的光華,那刑警竟然被他的目光逼退一步。
“你神氣什麽?”刑警們哪受過這種輕視,一個年輕的警察拿槍砸過去。
“不要!”小方急忙制止。——每個人都應該受到尊重,不論他的身份是什麽,他的人生權利都是不可欺辱的。
“你是喬大禹嗎?”他平和地問道。
喬大禹看著他,吐出一口帶血的唾液,那唾液就落在小方腳下,小方一看,差點氣暈過去。因為,喬大禹吐出來的是他自己的舌頭。
他竟然咬斷了自己的舌頭。他用這個來告訴抓他的人——什麽也別問,我,是不會回答的!
小方看著那塊血肉模糊的舌頭,又氣又恨,然而氣恨之餘,心中竟湧起一股他認為不該 有的惺惺相惜的敬佩之感!
——梟雄!
他想。
可是龍琪跟他又是什麽關系,值得她以500萬的代價破財冒險一見?也別說,他倆倒是挺相似的,一樣的果斷幹煉。小方心中突然冒出這樣一個念頭,幾乎同時,一種從未有過的傷感也湧上來。
不會吧?怎麽可能?小方搖了搖頭,仿佛要打消這個奇怪的念頭。同時他又想到,喬大禹當時已經不能開口說話了,龍琪見了他,他又能給她傳遞什麽信息呢?
真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我見過你丈夫。”扈平盯著水面,河水不停地向前,逝者如斯。
“讓他安息吧。”龍琪說,“他不應該再受到任何形式的打擾。”
“我並不是要攪擾他。我可以不提起他。我只是覺得,你不快樂。”
“為什麽我應該快樂?”
“每一個人都應該快樂。而你,更具備快樂的理由。”
“我知道,你在譴責我,想問我為什麽,是嗎?”
“我沒有遣責你,我只是想知道兩朵長在一起的花為什麽分開了。喬大禹他,他也不快樂,比你更不快樂,你們……”
龍琪沒有讓他說下去,“事情不是你想的那個樣子。”
“還會有別的樣子嗎?”扈平詫異。
龍琪苦笑了一下,沒有回答,只是說:“以後不要叫他喬大禹了,我很不喜歡這個名字。他沒告訴你他的真名嗎?”
“告訴了。”
“那你就叫他原來的名字吧。”
“不管他叫什麽,他都是我心裏的英雄,你也是,所以我認為你們……”
龍琪再次打斷扈平的話,她看著河對岸綠草叢中的一簇鮮紅的野花說:“多美的花,能替我摘一朵嗎?”
“願意效勞。”扈平就像一個中世紀的騎士一樣,溫文爾雅地欠了欠身,踩著河中的大石頭到了對岸,采了一大把鮮艷的花,過來獻給龍琪。
“謝謝。”龍琪接過花,看著扈平,慢慢地說:“對於我來說,得到這束花,會讓我快樂;可是對於花來說,只要離開枝頭,它們的生命也就結束了。所以一個真正喜歡花的人是不會讓花離開枝頭的,他寧願花兒自然雕謝,寧願自己寂寞。”
雖然不是就事論事,但這話的意思已經很透徹,扈平明白。
——誰說愛就一定要得到?其實愛的最高境界是:不愛。如果你不具備某種條件,比如梁山伯跟馬文材一樣有錢,林黛玉和薛寶釵一樣健康……
這不是勢利,如果你真的愛對方,難道不應該為對方想多一點嗎?——他(她)跟著我能得到什麽?比以前更多的幸福,還是比以前更多的快樂?
如果什麽都沒有,這還叫愛嗎?
愛不光是一種心意,愛是動詞,是給予,是讓你為此有所作為。
如果你做不到,那就忍耐——忍住不去愛。
扈平明白,可是,他說:“花,只開一季,人,也只有一世。”
“是,因為只有一世,所以才格外珍惜,格外的希望對方好。所以……”
所以,不愛比愛要好。——始知鎖向籠中聽,不及林間自在啼。如果是真正的愛情,就更要懂得放手。
扈平沈默了,點點頭,“我們上路吧。”
可是他們恐怕走不成了,車上的電話一個勁在閃著,顯示有未接聽的來電,龍琪摁下留言,是楊小玉的聲音:小喬讓刑警隊的人帶走了。
上官文華握著那顆子彈發楞。跟楊小玉她們分手後,她就回到隊裏,找小方沒找著,卻遇上了莊美容。
自從家裏出事後,隊裏就傳言說莊美容會辭職,替父親把莊氏扛下去,他是莊家惟一的傳人。這兩天他也確實是請了假,不知道是怎麽打算的。
他是怎麽打算的,上官沒空過問,反正錢已經進了他的腰包,什麽時候花還不是一樣?她現在只關心一件事,她問身邊的莊美容,“你說,人有沒有可能抓住一顆正在飛射的子彈?”
莊美容聽上官這麽一問,興致馬上來了,“二戰期間,一位美國飛行員在空中追逐敵機,雙方的飛機飛得都很快,快得像流星,這時,這位飛行員看見他的臉左側有一個小小的物體,他隨手一抓,你猜是什麽?是顆子彈!他大吃一驚,認為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但這是千真萬確的。因為子彈就在他手裏。為什麽會這樣?後來一位科學家解釋說:當飛機飛行的速度很快,跟子彈的速度相等,而二者又平行地朝同一個方向飛時,人,就可以抓住一顆正在飛射的子彈。”
“噢!?”上官明白了,“謝謝你,阿莊。”她說著站起來,匆匆走了出去。
“餵,你去哪裏?我找你有事商量。”
“回頭再說。”
“你去哪裏?坐我的車去吧,給車鑰匙。”莊美容追出去。
已經奔到二樓的上官站在樓梯上,莊美容從三樓把車鑰匙扔給她,“我等你。”
莊美容的車是他父親常用的豐田,上官開著它,一路的景物嘩嘩往後流,她要去她抓住子彈的地方察看一下現場。剛才莊美容講的故事給她很大的啟發,她抓住的,是一顆射向她們三人的子彈。楊小玉的車開得很猛,可是車再快,也不會比子彈快,那麽惟一的原因就是:子彈在飛行途中,被障礙物掛了一下,減緩了速度。
高速路的兩旁全是樹林,打槍的人一定藏在樹林中。循著子彈的方向,上官在林中的一棵大樹下找到一個彈殼,這個彈殼跟她手中的子彈是一個型號,上官又仰頭察看粗壯的樹幹,見距地面兩米的地方,有一道不明顯的擦痕,開槍的人一定在這棵樹上呆過。她上了樹,站在那個假想人的位置,拔出槍朝路面上瞄準,再根據她們上午的行車路線,發現照這個角度射過去,被殺的對象正好是喬煙眉。
上官跳下樹,向前走了十幾米,看見一個路標,她仔細地看了半天,終於發現路標的左側有一道新的擦痕。她用手輕輕磨擦了一下,放在鼻子下聞了聞,沒錯,就這味兒。
上官拍了拍路標,像對老朋友一樣說道:老兄,謝謝你,否則那一槍下去,小喬就沒命了。她自己也驚出一身冷汗,如果子彈再偏1厘米,就會射穿她的頭顱。
自從到了刑警隊,槍林彈雨她也經歷過,但像今天這樣的,艷陽下面沈默的暗殺,她還是第一次遇見。她從小膽大包天,就怕一樣,蛇。那家夥跟豺狼虎豹不一樣,總是藏在深草叢中,游動無聲,不知不覺間悄悄滑到你身邊,暗暗咬你一口,讓人防不勝防。
今天的她就像是被暗處的蛇咬了一口。
這條蛇是誰呢?
一切的問題都膠著在龍琪這裏,或許只要一個突破口,所有的疑惑都會解開。這個突破口在哪裏呢?是文室的案子嗎?
這個命案,小方一開頭就覺得很不對勁,卻很難說出哪裏不對勁,而且越查越感覺不對勁。如果只把它看成一個單純的倫理案,那龍琪的嫌疑一定是最大,但這裏邊還缺少一個因素,也就是另一個男人,這個男人出現過,是侯鈞,但,完全不是想像的那個樣子。現在又一個男人出現了,喬大禹,可是從表面上看,他與龍琪是八竿子打不著,一個是金三角的毒梟,一個是本市成功的企業家。可是,她卻在一個特別非常的時候去看過他。
情殺?
小方搖頭。這個動機連他自己也不能信服。而且現在的情況是,他本來是義憤填膺,以為龍琪仗勢欺人虐殺其夫,可從他調查的材料看,文室也實在是太不可愛了,倒是龍琪很值得喜歡。不過,很多的大奸大惡之徒,均是多才多藝之輩,而且極具個性。他們往往很吸引人。龍琪就是這種人。她冷靜、有智慧,做事常常出乎意料卻又在情理之中,她很吸引人。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小方才沒法把這個案子定成是一般的倫理案。龍琪是不會為了感情去殺人的。那為了什麽?錢?如果這樣,喬大禹的出現就有了合理的解釋。但這個解釋還有待於去進一步解釋。龍琪不缺錢。
那下一個訪查的對象該會是誰呢?
小方的心裏盤旋著一個人名:龍歡。
小孩是最容易被忽略卻最不應該忽略的人。童言無忌,他們的眼睛是最幹凈的,他們會把自己看到的最原始的一切原原本本地敘述出來。沒有任何添加劑。
龍歡今年10歲,上小學四年級。在班裏不算是好學生,但也不能算是差學生,如果期末考試有一個是倒數第一的話,他一定會是倒數第二,或者第三。倒著數,他也算是前十名。他其實挺聰明的,就是太調皮,有次上語文課,老師讓同學們背王維的《春曉》,龍歡把這首著名的唐詩給改成“春眠不覺曉,處處聞啼鳥,來了眼鏡蛇,一個跑不了”。全班40多個小孩一起跟著起哄,課堂大亂,語文老師是個剛分配來的小姑娘,控制不了局面,哭著跑了。除了惡作劇,他還常常逃學曠課,換了別的孩子,老師早就該“另眼相看”了。但這小家夥長得漂亮,一張小嘴又跟抹了蜜似的,除了把班主任哄得團團轉,還能從最嚴厲的數學老師那兒把教科書給借出來。
小方從局長家出來後就直接去了龍歡住的醫院,自從上次打雙杠上掉下來後,小家夥就賴在醫院不肯走,逃學逃得光明正大。
小方走進他的病房時,他正一個在床上拿大頂。光著腳,腦袋上纏著繃帶,活像電影中的匪兵甲。
“都這樣了,還拿大頂,小心栽了牙。”小方在龍歡屁股上拍了一掌。
龍歡一個筋鬥翻過來,看見小方像見了老熟人一樣歡呼雀躍,“你可來了,我都快要悶死了。”
“你認識我嗎?”小方頗為奇怪。
“一回生兩回熟,三回就是老朋友。”龍歡笑嘻嘻地粘在了小方身上,猴兒一樣踩著腿就上了肩。
“哎,我說這是醫院還是花果山哪?”一見之下,小方就很喜歡這個小家夥,“快下來,我送你件禮物。”
“還有禮物?是什麽?水果巧克力統統免談,我不稀罕。”龍歡哧溜躥了下來。
小方掏出一張游戲卡,“最新版的《特警戰士》,喜歡嗎?”
“耶!”龍歡抱住小方的脖子叭一聲在他臉上抹了個帶唾液的熱吻,“叔叔真是我的知音。可是,”他一雙烏溜溜的眼睛狡黠地盯著小方,“你為什麽要送我這麽好的禮物。”
“咱們不是知音嗎?”小方揀了個現成的答案。
“不對。”龍歡笑意閃動,“你一定是喜歡我媽,所以先來討好我。”
小方的臉騰一下給紅了,給一個10歲的孩子逗紅了。看著對方的窘相,龍歡得意地哈哈大笑,“一定是,瞧,臉紅了。”
小方沒法反駁,只好問:“是不是有好多人喜歡你媽,他們都會先來拍你的小馬屁?”
“也不是吧。”龍歡倒不好意思了,他撓撓頭,“只有一個。”
聽他這麽說,小方心裏一動“真的只有一個嗎?你沒記錯吧?”
“當然不會記錯。”龍歡脖子一耿,“那位叔叔來學校找我,給我買了好多禮物,帶我去吃飯,還問了許多我媽的事,最後托我把一件東西交給我媽。他好帥哦!”龍歡打量了一下小方,“可比你帥多了,他個子那麽高,像天一樣高,眼睛那麽亮,像星星一樣亮,站在我們學校操場的草地上,像太空戰士一樣,好威風喔!”
是喬大禹?小方心裏靈光一閃,“他剛來過?”
“當然不是,都好長時間了,有兩年了吧。”
“兩年?”小方都有點失態了,“兩年前的事你還記得這麽清楚?”
兩年前龍歡還是個8歲的孩子,他的話可信到什麽程度?
“我沒撒謊!”龍歡不服氣地看著小方的臉色,“他托我交給我媽的禮物現在還在我這裏呢。”
“你說什麽?什麽在你手裏?他送你媽一件什麽禮物?”小方這只貓聞到了腥味。
龍歡不回答,臉卻莫明其妙地紅了,表情特別的尷尬,他哼哧了半天才說:“叔叔,我想我一定不是個好孩子,那位叔叔送給我媽的禮物我沒給我媽,我覺得好玩,就自己留下了。”
小方看著龍歡,這小家夥真夠膽大的。不過,看得出來,龍琪平常對他的管教也一定很嚴格,他的所謂頑皮淘氣也是被限制在一定的範圍之內。他至少知道什麽是對的,什麽是不對的。他一定為自己這種行為後悔過。
小方搖搖頭,“這可不好。”
“我知道,可是我不敢拿出來,時間越久,我就越不敢跟我媽說。不如這樣,”龍歡突然笑著撲在小方身上,“我把它交給你吧。”
為什麽要交給我呢?小方納悶。
龍歡說:“你是警察叔叔。我在電視上見過你。”
小方一陣慚愧,看來電視不能隨便上,誰都認識你,以後想做臥底都難了。
“好吧,叔叔幫你處理。”
龍歡如釋重負地籲了一口氣。可以想見,兩年來他為這件事付出了很大的心靈代價。“不過……”他悄悄地說,“這個禮物我明天才能給你,我想讓它再陪陪我。它晚上還會發光呢!”
什麽東西這麽神奇,小方笑了,“好,答應你。”
“你可不可以帶我出去逛逛?”剛放下一件事,龍歡又提出一個要求。小孩子都是這般的得寸進尺。
小方當然求之不得,他今天收獲不小。
“想去哪裏?”
“我想吃冰淇淋。”
這個要求不難達到。小方跟值班的護士長打了個招呼,幫龍歡換了身衣服,帶他到了醫院附近的一家冷飲店。本來以為是秋天,生意不會太好,不料裏邊人聲鼎沸,小方好不容易才找到個座。侍應生過來,“想要點什麽?”
小方當然得征求小朋友的意見,“你想吃什麽?”
龍歡卻反問:“我可以吃什麽?”
這一問,讓小方心裏一動——龍歡,並不像他表面上所表現的是個一味頑皮胡鬧的紈絝子弟,他其實是個心清肚明知道進退的孩子,知道在什麽時候提什麽要求。他於是說:“今天叔叔請客,你想吃什麽就要什麽。”
得到肯定,龍歡點了一客草莓冰淇淋和一客菠蘿冰淇淋,還建議小方吃一個大大的香蕉船,“船裏還有水果呢!”他說。
“好。”小方把錢和菜單一起給了侍應生。
“我媽常常帶我去吃冰淇淋,一次吃好多。”
“你爸爸呢?”
“他從來沒帶我上過街。”龍歡說完,馬上又解釋道,“他也是警察,特別忙。”
“你常住你姥姥家嗎?”
“嗯。姥爺舅舅舅媽都很疼我,但我不開心。表弟一跟我吵架就讓我回我家去,說我姓文,不姓龍,不是龍家的人。其實我也想回家,可是,媽媽不常在家,我也就不能回去。”
“媽媽不常在家,爸爸不是常在嗎?”
“可是爸爸要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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