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三十九章 人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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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05-5-31 12:50:00 字數:3359

掌櫃的咳了幾聲,溫和地道:“啟軒,你跟了我這麽多年,受累了,我也沒有什麽好酬報你的,手頭還有點積蓄——雖則不多,再加上這間飯館,也夠你們做個小本錢了,程姑娘聰明、善良又能幹,你們彼此照應著,慢慢的日子一定會好起來。”

說著,他便從袖子裏抽出幾張銀票,放在桌上,輕輕推到了小二哥面前,又看著我道:“程姑娘,這也就算是我代啟軒下的聘禮——雖然寒薄了些,但我想你也不會計較,是不是?啟軒是個本分人,一定不會讓你吃苦的,我呢?就跟著你們再吃幾年閑飯,等你們的孩子圍著竈臺捉迷藏的時候,也就差不多是我了結的時候了……也許我還可以多活些日子,能教他們認認字,給他們講講小李飛刀的故事……”話還沒說完,他就劇烈地咳嗽起來,直咳得天昏地暗,仿佛心肝五臟都要從喉嚨裏噴出來。

我從來沒有為什麽人,什麽事感動過。

就算聽爺爺講到母親的橫死和父親的冤屈,也從沒有掉過眼淚。

可這一次,我好容易才控制住了滿眶的淚水,起身繞道他背後,一邊輕輕幫他拍著,一邊道:“掌櫃的,好些了嗎……別急,別急,深吸口氣……”

待他平靜了些,我才繼續道:“其實,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樣……”

他卻舉起一只手,打斷了我道:“唉,我本來想戒了酒,看著你們好好多活幾年,呵呵,看來還是不成啊……”

說罷便站起身來,從櫃裏摸了壇酒,抱在懷裏道:“我要去睡了,你們慢慢聊——對了,啟軒,回頭我們一起在後面加蓋一間屋子,你們也就不用睡在店堂裏了……”

我急了,抓住他的袖子道:“掌櫃的,你聽我說啊……”

他溫和地笑著,伸出空著的那只手,摸摸我的腦袋道:“有什麽話,明天再說,好不好?”

我又好氣又好笑,惱道:“不行!”

他忽然又露出了疲憊空洞的神色,緩緩道:“相信我,沒有什麽是不能留到明天再說的,真的,我也累了,真的很累——”

說罷便轉身回房了。

我也不忍再去拉他,是的,他確實太累了。

而且他說的也對,確實沒有什麽不可以留到明天再說。

我也累了,伸了個懶腰,走到自己的“桌床”邊,跳上去鉆進被子,合上了眼睛。

小二哥卻依然坐在那裏,一動也不動。

活該。

我實在不想跟他說話。

也不知道該對他說什麽好。

於是就假裝睡著了,輕輕吹著鼻鼾。

裝著裝著,居然真的睡著了。

睡著睡著,卻又忽然有人抓住了我的肩膀,拼命把我搖醒了——我迷迷糊糊地睜開眼,借著門縫透進來的一點點月光,好容易看出是小二哥,於是用力甩開他,坐起身來很不高興地道:“你幹嗎?有事就說!”

他的牙齒劇烈地打著架,好容易才顫抖著擠出幾個字——“不……不,不,不好了……”

什麽不好了?

渾身的肌肉忽然繃緊了,殺手的直覺讓我嗅到了血腥的氣味——我推開發抖的小二哥,跳下桌子,深深一嗅,頭皮就涼了:氣味好像來自掌櫃的小房間。

我拉開身形,閃電般穿過桌椅中的縫隙,沖到了小房間的門口。

昏暗的燭光搖曳不定。

血,一地的血。

這是殺手的大忌,很新的新手才會在第一次或最多不超過第三次的練手時出現這樣的錯誤。

它會暴露很多問題,有經驗的公差或老江湖,甚至能依照血泊裏留下的各種線索敘述出事發當時的所有細節。

掌櫃的倒在血泊正中,已經沒有了氣息,傷口在頸下,不深,但絕對致命——不僅已經致了他自己的命,也讓兇手無所遁形。

腳印、各種痕跡……淩亂的現場卻讓我心裏越來越明白,也越來越混亂。

是小二哥。

但為什麽?

他不是已經得到了想要的一切嗎?

我回過頭,他仍站在原地,不過已經漸漸止住了顫栗。

我默不作聲。

終於,他忍不住了——“是我殺了掌櫃的,可是,我本來沒打算殺他的!我,我只是想不通,為什麽?為什麽他要那麽假惺惺地來施舍我?!一點點銀子,一個破飯館,本來就應該是我的!沒有我,他早就餓死了!他應該感激我!憑什麽擺出個主子樣來說三道四!讓你看不起我……”

我啞然相對。

“我是個粗人,本來只想跟他談談,可在他門外站了半天,實在不知道有啥好談的!談個屁啊!說破了大天,又能頂個俅用呢?!我知道你已經看不起我了,我知道!我能覺出來,你已經覺得他是個好人、善人、可憐人,我是個廢物、壞人、忘恩負義的王八蛋——我就是!可我也是個男人!我不會明裏一套、暗裏一套,用手段來捉弄人!老子不會說話,可老子有把子力氣,老子耍心眼耍不過你,老子可以剁了你!剁了你……”

我還是說不出什麽話來。

這叫什麽事啊……

小二哥卻擡起了頭,眼睛裏發著光,一步步朝我走來,口裏喃喃地道:“你現在害怕了嗎?為什麽不說話?我都是為了你啊……你看我為了你都做了什麽啊!跟我走吧,我們遠走高飛,我會對你好的,我為了你什麽都肯做,是不是?人都殺過了,還有什麽不能做的?好不好……”

我冷冷地道:“不好。”

他卻好像沒聽見似的,依然一步步逼近著,喃喃地說著胡話,一只手卻悄悄伸向了背後。

我嘆了口氣,假裝低下頭,還垂下了眼簾,直到他來到身邊,從背後抽出了什麽,高高舉起,然後問道:“好不好?”

我才閃電般出手,奪過了他手裏的斧頭,淡淡地道:“不好。”

他吃了一驚,瞪大了眼睛看著我,顫聲道:“你,你,你……”

我早就註意到了兇器不在現場。

只是沒想到居然還在他身上。

而且終於相信了師父的話,無論是什麽人,只要殺了第一個人,就會殺第二個,第三個……直到他自己也被殺了為止。

為止。

是的,一切該有個了結了。

我殺了小二哥。

他說的有道理,我也沒什麽話要說,只想剁了他。

的確,真的要殺一個人的時候,誰都不會再想廢什麽話。

這是我第一次動手殺一個毫無功夫且手無寸鐵的人,但毫無愧疚。

這種人有時候比武功高強且手持倚天屠龍的人還要可怕的多——或者說,一個人可怕與否,跟武功和武器都沒有關系。

那麽江湖與人世,到底哪一個更可怕呢?

沒時間想了,天已經蒙蒙亮起。

我從掌櫃的箱子裏翻了件幹凈衣服換上,再從小二哥身上翻出那幾張殘破的銀票,揣進懷裏。

然後一把火燒了飯館。

然後在曙光中再次上路——誰說江湖路才是不歸路?更崎嶇的是人間道。

前路茫茫。

我也很茫然。

不過還是應該感謝江湖,如若不然,現在揣著銀票走在路上的就會是小二哥而不是我了。

忽然有點心灰意冷。

不,不行,這點挫折就受不了了?沒準他們也是殺手同盟安排來打擊我的呢?——如果真的是,那才真讓人毛骨悚然……算了,不管是不是,事情都已經過去了,多想何益?如果不是有人安排,那我自問做得問心無愧;如果是有人安排,則我也絕對不為所動:人之初,性本善,但如無意外,後來總有些變成壞蛋,這算不得什麽,更嚇不倒我。

話雖如此說,腦子裏還是一鍋粥,以至於不知不覺中居然已經到了縣城,倒嚇了自己一跳,這才清醒過來。

縣城不大,人也不多,亦不怎麽熱鬧——基本上乏善可陳。

但我終於有了點事情可做——到錢莊兌出點銀子來,找個客棧歇下,買些衣服換上,買匹馬寄在棧裏養著,吃飯,沐浴,換好衣服。

又不知道該幹什麽好了。

不過這裏離原先的小飯館不遠,來往的路人肯定會帶來飯館失火的消息,也許有些常常往來的客人還見過我——雖然錢莊、客棧、衣鋪、馬市的人們都一副只見銀子不見人的樣子,心裏未必就不存疑。

想到這裏,我決定還是走為上計。

可剛推開房門,立刻又改變了主意。

因為我看見了一個人。

李承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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