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我誰也不怨,就怨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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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從護士的口中得知了我的病情,脾臟挫裂傷導致內出血。
脾臟,那個原本血供豐富而質脆的器官,是內臟最脆弱的部分,受了暴力外傷極易破裂,一直是我小心保護的位置。沒想到,這一次竟然是百密一疏。
是我忘了,韓棠是個練家子,拳腿膝肘都是利器,不用打得你鼻青臉腫,只是內傷就直接能要人命,不能按照普通男人的手段來衡量他。
平心而論,他沒想置我於死地,這個傷原本也沒有嚴重到咯血的地步,卻因為我對往日的經驗過於自信,還有那些應接不暇的變故而延誤了,而某個人不依不饒的糾纏,又加重了脾臟的破裂程度,結果小傷變大,才弄到這個程度。
護士說好在我搶救及時,止血也及時,情況不算十分嚴重,B超檢查過了,CT也照過了,脾臟輕度破裂,腹腔積血不多,所以醫院沒動手術而是做了保守治療。情況已經基本穩定,只是這段時間要臥床休息,不能有劇烈活動,以免傷勢加劇。
“你好好休息,有事就按鈴叫我,覺得無聊就看看電視。你下午還要輸一次液,到時候我再過來。”
護士小姐微笑著交代完,就端著藥盤轉身走了,甜美的笑容跟公立醫院的冷面天使大不相同。
我打量著這間病房,雖然主調也是白色,但是既華麗又溫馨,窗邊的向日葵讓我有溫暖的感覺。
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我就進了兩次醫院,但是比起我在南方一個人住院的經歷,這一次的待遇和條件明顯要好得多。
可是……
我看著自己的手,我知道,我失去的東西也比過去要多得多。
我在醫院住了一個星期,秦暮是唯一一個來看我的人。那天勸架的人就是他,他也是唯一一個讓我知道所有前塵往事的人。
早該想到應是如此,這個世界從來就沒有不論緣由的愛與恨。
“淩靖以前有一間自己的攝影工作室,規模不算大,對他來說也不過是打發時間用的,但是他做得挺用心,生意還算不錯。他自己忙不過來的時候,就請了一個助理,一個勤工儉學的女大學生,才18歲。那女孩子我在淩靖的工作室見過一次,人長得幹幹凈凈,非常漂亮。但是她一點都不懂攝影,人也很柔弱,幹不了什麽力氣活。可淩靖還是雇了她,這裏面的原因,你該明白的。”
我當然明白,因為答案是顯而易見的。
一個攝影師,會雇用一個根本不懂攝影的人當助理,還是一個清純漂亮的女大學生,除了他喜歡她,還會有其他理由嗎?
但是這跟文昭有什麽關系?
我自嘲地笑了笑,這不是明擺著的嗎?兩男一女,這種愛恨糾纏最是爛俗,卻最能牽動人心。
“文昭也喜歡她,是嗎?”
秦暮扯唇笑了一聲,眼神裏有幾分諷刺,“文昭並不喜歡她,淩靖對她倒是不錯,是她自己犯賤,不知道滿足。這邊傍著淩靖,那邊又私下對著文昭死纏爛打。說起來這事也怪文昭,那段時間他剛進公司,正是最心煩的時候。有美女投懷送抱,他沒把那丫頭的底細查清楚就把人收了,而這邊淩靖竟然一點都不知道。這件事文昭辦得糊塗,也難怪事發之後淩靖一直怪他。”
聽他這樣說,我多少有點驚訝,“她一個人同時跟他們兩個人交往?而這件事他們兩個一直不知情?”
秦暮扯了扯唇角,眼中的鄙夷更勝,“所以說人不可貌相,她對淩靖和文昭用了同一套說辭,都是說自己年紀小,還是學生,不方便跟著他們拋頭露面,也不要他們把關系公開。文昭倒是無所謂,大約也沒把她放在心上。淩靖卻認了真,一直守著這個秘密。那段時間,圈子裏的人都不知道他們交了這麽一個女朋友,還是同一個人。直到三年前發生了那件事,所有的真相大白之後,我們才知道,那兩個人竟然被一個小姑娘耍得團團轉。”
“三年前發生了什麽?”
他看了我一眼,表情覆雜,“不知道是你們女孩兒更喜歡文昭那種男人,還是那女的有意向高難度挑戰。她越來越黏文昭,卻慢慢不把淩靖當回事。淩靖以為她是怕耽誤學業,又是小門小戶出來的,性子難免清高別扭。他一個大男人,怎麽能跟個小女孩計較?只是耐心哄著,卻根本不知道自己一直放在手心裏的女人,竟然背著他跟他最好的哥們有一腿。可是小夏,文昭的個性你該知道,他不是一個有耐心的人,跟那女孩沒多久他就膩了。本來圈子裏的關系也就是這樣,合則來,不合則去。可那女孩不知怎麽就對文昭動了真情,竟然鬧得要死要活,甚至喝醉了跑到文昭家裏。說巧不巧,那天淩靖正好在文昭那兒。那時候他們才知道,兩個人竟然稀裏糊塗地做了‘連襟’。文昭只覺得惡心,淩靖卻不一樣,他對那女孩是用了心的。他又是從小沒受過委屈的人,什麽時候吃過這種暗虧?當時就甩了她一巴掌。誰知道那丫頭心高氣傲,加上喝了酒,本來就不清醒,竟然跑到二樓的圍欄邊上鬧著要自殺,結果不小心踩到了什麽東西,人一下就翻了下去。下面是大理石地面,聽說當時摔得七孔流血,總之挺慘的。”
我的手不由地一縮,秦暮的聲音沒什麽起伏,我卻在他平靜的敘述中,好像將當時的慘狀親目親歷了一遍。那女孩絕望的面孔,地上殷虹的鮮血,縱橫交錯,慘不忍睹……
我覺得眼前一黑,怔怔地問了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她死了嗎?”
“兩層樓說高不高,可是頭朝下摔下去,能活的幾率就不大了。聽說人當時就死了,救護車趕到的時候,屍體是直接蓋著白布擡走的。”
我看著秦暮,“這些都不是什麽光彩的事,應該很秘密,你是怎麽知道的?”
“人是在文昭的別墅裏死的,雖然是她自己找的,可怎麽說也是人命關天,何況又牽扯到了淩靖,那女孩死的時候他也在場,警察那邊少不了要盤問一番。雖然她的死跟他們兩個都無關,文家和淩家又都是有頭有臉的,但是法律程序還是要走的。這件事被兩家人封得很嚴,可這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在圈子裏是瞞不住的,當時還引起了不大不小的轟動。尤其是淩靖,從來沒在人前丟過份的人,被人戴了這麽大一頂綠帽子,這帽子還是文昭戴的。雖然這件事文昭也是受害者,淩靖心裏也清楚。可他心愛的女人死了,面子也丟了,這口氣他怎麽咽得下?從那之後,他沒再跟文昭說過一句話。沒多久,他就關掉了自己的工作室,一個人去了美國,在圈子裏徹底消失了。文昭也賣了那棟出事的別墅,在我們面前再也沒有提過淩靖。好好的兩個人,被一個女人折騰成這樣。所以說,紅顏禍水還真不是沒有道理。”
他言語中的鄙夷和對死者的無謂聽得我心尖一涼,我說:“從你的角度看,或許這個女孩兒死了也不值得同情。在你眼裏,他們都是受害者。但是你別忘了,被她禍害的那兩個人如今都活著,還活得好好的。那個女孩兒卻死了,還被你們淹沒的無聲無息,到底是誰禍害了誰?”
秦暮沈默了片刻,並不認同我的說法,“小夏,沒有人要她的命,那是一場意外。你想過沒有?你今天變成這樣,又是誰間接造成的?你與其同情她,還是先擔心一下你自己吧。你知道你跟淩靖這幾天在山上發生的那些事,在圈子裏已經眾人皆知了嗎?還有那些照片……”
我怔怔地看著秦暮,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說什麽?什麽人盡皆知?什麽照片?”
秦暮從口袋裏掏出手機,“你自己看吧……”
起初我以為是在淩靖家裏拍的那些照片,心想,那些照片是我們在工作狀態下拍的,我是個野模,但那些照片是正大光明的,何況我們還簽了使用合同和保密協議。最重要的是,那些照片尺度有多大,我心裏清楚。除了幾個後背和幾個側面,沒什麽重要的內容值得拿出來被人深究。
可是當我看到秦暮手機裏的照片,我的心徹底涼了。
這幾張照片我從沒見過,但內容都差不多,都是在床上,都是兩個人,都是白色的枕套和被子,都沒穿衣服,都是一個男人摟著一個看上去睡得挺甜的女人,都有男人對女人的親密動作。
男主角是淩靖,女主角是我。照片是淩靖用手機自拍的,不虧是攝影師,角度找的真好,把自己和我的側臉都拍得非常漂亮,還沒忘用手蓋住我的胸口,不讓我走光太多。
一百句解釋也抵不過一張這樣的床照,我百口莫辯。
我擡頭看了看坐在椅子上的秦暮,對他說:“這幾張照片完全是在我失去意識的時候,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拍的。我可以拿著這幾張照片去告他強奸嗎?這算不算證據?檢察院會不會起訴?法院會不會受理?還是,我應該先去派出所報案?”
秦暮用可憐的眼神看著我,“小夏,別折騰了,沒用的。淩靖這次回來,我們看到他跟文昭有說有笑的樣子,都以為他們兩個沒事了。可誰也沒想到,原來他一直沒放下。聽說他在美國那段時間過得並不好,一直都很放縱,可見那件事對他影響有多深。我不知道你跟文昭之間到底是怎麽回事,可你跟了文昭三年,在圈子裏已經成了一種公認的默契。淩靖把這些照片群發給我們,擺明就是要讓文昭難堪。當年文昭讓他丟的臉,他這次是連本帶利地討回來了。”
我看著自己的手,這時候才發現我整個人都在顫顫發抖。這一切發生的太快,太猛烈,噩夢一個連著一個,我緩不過來,也喘不過來,連哭都哭不出來。
“那我呢?那天……我們在上山,文昭是知道的,是他看著淩靖帶我上去的,他應該知道是怎麽回事。還有淩靖,平時看起來是那麽溫和的一個人,我怎麽能想到,他居然會……”
不過短短幾句話,我說得斷斷續續,如鯁在喉,明明心裏感到委屈,明明有很多話想說,很多道理想分辨,話到嘴邊,卻變成了最孱弱無力的狡辯。
連我都在心裏責問自己:你為什麽想不到?你才認識他多久?你了解他嗎?他說什麽你都信,你傻不傻?
可是,誰能想得到?當你把一個人的溫柔當做習以為常的時候,你怎麽會想到他會忽然無緣無故地害你?誘惑是一門藝術,淩靖是個中高手。
秦暮卻說:“小夏,這些都不重要了。你進醫院那天,他們兩個都在這兒。可是你現在看到了,一個人都沒有。淩靖出了這口氣,文昭也丟了面子,他們扯平了。這件事早晚會過去,文家和淩家是世交,他們還是朋友,有方方面面的利益牽扯,不會老死不相往來。只是你……”
“我該自動消失,是嗎?因為我讓文昭丟了臉?秦暮,我不是死纏著文昭不放。可是……我不能在這種時候,在這樣的情況下一走了之。這件事我才是受害者,我差點連命都沒了,現在他們卻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我身上,這對我公平嗎?”
我直直地看著秦暮,這段時間唯一關心我的人,如同抓住一棵救命稻草。
他卻冷漠地望著我,啟唇而笑,“小夏,你一直是個明白人,這會兒怎麽犯起糊塗來了?這種事大家只看結果,真相和過程如何,沒人會關心。你說你是被迫的,可是當時只有你們兩個人,是你勾引了他,還是他強迫你,你的話誰能證明?如果你真的發生意外,從道德上講,淩靖的確難辭其咎。可是從法律的角度,他不需要為你負任何責任。你吐血是他造成的嗎?他有打過你嗎?是他用暴力強迫你跟他上去的嗎?他不但沒有打過你,反而還救了你,這才是外人看到的事實。所以就算你真的死在山上,也是你自己粗心大意延誤了病情,與人無尤。”
他長籲一聲,拿了一個蘋果,擦幹凈之後,放在我手裏,“小夏,咱們好歹也算是朋友,你聽我一句。如果你真的想告他,還是趁早打消這個念頭。我有一個表姐就是律師,她跟我說過,在強奸類的官司裏,最難打的就是‘熟人強奸’,八成以上都告不贏。你還記不記得Apple?那姑娘人不錯,她也是個模特,名氣比你大,認識的人也比你多,那又怎麽樣?那天有多少人看到是沈家老二把她灌醉了,找了幾個人硬拉著把她帶走的?可誰會站出來給她作證?她當時也想告,還沒正式立案,那些八卦周刊就把她老底都揭出來了。你知道淩靖家裏是什麽情況,沒有人會幫你,除了讓你自己惹禍上身,被人對著你的傷口和隱私指指點點之外,不會有任何意義。你不是那種沒見過世面的小女孩,也不是第一天入行,富家子和女模特之間那點事,你見得少嗎?別的不說,你想過沒有,那幾天在你身上發生的事,文昭是不是真的一點都不清楚?”
我握著蘋果,近乎空洞地望著秦暮,望著眼前這個向我傳達一切的人,我覺得自己好像在看他,可看著的又不是他,而是通過那雙冷漠的眼睛,看到另外一個人的樣子。
“如果文昭還在乎你,就不會這麽多天放著你不管。他連問都不問,擺明要置身事外。不僅因為丟臉,也不是害怕淩靖,而是無論真相如何,為了你跟他鬧翻都不值得,所以他幹脆冷處理。連他都是這種態度,你還能跟誰要公平?”
我們四目相對,窗外艷陽高照,我卻從頭冷到腳底。
他無奈地說:“小夏,很多事沒有你想得那麽簡單。淩靖這個人,遠不如表面上看著那麽好說話。這件事,其實我也有責任。淩靖回國之後,就一直向我打聽你的事。我曾經試過想提醒你,可是又看到他對你很上心的樣子,又想他可能是真心喜歡你,如果你們能成,也是一件不錯的事。沒想到……唉,總之,這件事我脫不了關系,如果你要怨……”
“我誰也不怨。”
“小夏……”
我抱著膝蓋,看著白色的床單,眼前茫茫一片。我看不清窗外的藍天,綠色的樹葉,紅色的花朵和金色的陽光,所有的一切都變成了白色,炫目的白色。
我閉上眼睛,聽到自己的聲音輕得像窗外的風,在偌大的病房裏,空洞地回響,“我誰也不怨,我就怨我自己,是我自己眼瞎,我看錯了人,也信錯了人。我自己犯的錯,我自己扛。過去是這樣,現在還是這樣。我眼瞎,我認了……”
一個星期之後,醫生說我可以出院了。醫院沒有向我索要住院費,大約是有人付過了。我沒有追問這筆費用是誰出的,因為我沒打算把這筆錢還給誰。
雖然這筆住院費抵償不了什麽,但是我需要這種安慰來消弭心中的不平。
因為我還要活下去,既然要活著,就該好好活著,而不是帶著怨恨和委屈淒淒艾艾地活著。
我沒有因此而精神抑郁到痛不欲生,也沒有為了這件事要死要活。因為我知道,就算我死了,也沒有人會多看我一眼。就算有人該死,那個人也不是我。
我只是一遍遍地告訴自己,既然無法選擇自己的出生,就該接受這樣的結果。這個世界從來就沒有絕對的公平,人從出生被賦予的東西就不同,我們活在這繁忙的俗世上,有多少事能由著自己做主?
還是那句話,生而平等是我們的終極夢想,很多時候,很多地方,它也只是一個夢想。
所以,就這樣吧……
生活虐我千萬遍,我待生活如初戀。帶著草根的精神,去走不平凡的道理。我不是人民幣,不會人人都喜歡。我不是大熊貓,不會人人都愛護。
我的生活一直都是如此,簡單粗暴,狗血爛俗,那些浪漫無邊的風花雪月,那些高端大氣的藝術情節,原本就不屬於我。
你看,至少我還活著,還懂得自嘲,我沒有被人坑得一幹二凈,至少我沒丟掉自己的幽默感。
當我這麽想的時候,似乎就那麽難過了。
換衣服的時候,我才發現自己被人帶到醫院的時候原來身無一物,是被淩靖裹著床單抱過來的,連件蔽體的衣服都沒有,就連手機和家門鑰匙都被留在了山上。
當我這麽想的時候,似乎就那麽難過了。
換衣服的時候,我才發現自己被人帶到醫院的時候原來身無一物,是被淩靖裹著床單抱過來的,連件蔽體的衣服都沒有,就連手機和家門鑰匙都被留在了山上。
這麽多天過去了,沒有一個人給我送過來。或許對於那兩個人來說,所有的愛恨都已塵埃落定,死去的人也早已作古,往事如煙消散,他們在對月長歌,因而早就忘了在醫院的某個角落裏,還有我這麽一個女人。
我可以不去在意這兩個男人是否忘了我,卻沒法不在乎眼前的尷尬。
在外闖蕩多年,我雖然不是一個過分珍惜自己的女人,也尚算把自己照顧得很好,自己的事情很少假手於人,從來沒有這樣窘迫過。
萬般無奈之下,我只得請護士小姐幫我到街上買一套新的衣褲,買衣服的錢請她算在住院費裏。
一向笑容可掬的小護士滿臉為難地看著我,告訴我醫院從來沒有過這種先例。
我對她說:“如果你不同意,我只能穿著你們醫院的病服回家,洗幹凈再拿來還給你們。如果你們需要衣服的押金,就算在住院費裏吧。我想,埋單的人不會計較的。”
她琢磨了一分鐘,同意了我第二套建議。
我穿著醫院的病號服和拖鞋去搭出租車,司機看我的眼神就像看一個被丈夫迫害離家出走的逃妻,目光裏充滿了疑惑和憐憫。
我不知道其他人有沒有過我這樣的感覺,被陌生人同情的感覺,那是一種尷尬到極致的局促和羞愧。而我這個被同情者,卻連羞愧的時間都沒有,就在慶幸人家沒有因為我神色憔悴、衣冠不整,而將我這個看似身無分文的人從車上趕下去。
我坐在出租車上,看著窗外一閃而過的繁華街景,衣香鬢影,俊男美女,這是我最喜歡的人間煙火氣,心裏卻忽然冒出一個老掉牙的命題。
對於一個女人來說,除了生命之外,什麽東西最重要?
有人說是臉,有人說是愛,有人說是貞潔,有人說是信仰和追求。而我卻認為,除了生命,其他什麽都不重要。
人活著就是為了吃飽穿暖,就是為了體會活著的感覺,最現實的需求擺在眼前的時候,所謂的臉面,又算什麽?
司機將我送到小區門口,我們小區門口的保安是一個憨實厚道的小夥子,記性好,待人熱情,手腳勤快,小區裏的住戶他幾乎都認識,不站崗的時候還經常幫老頭老太太們拎拎東西。
我們早就熟識,他看著一身病號服的我從車上下來,結結巴巴地問:“楚、楚小姐,好些日子沒看到你了,這是怎麽了?”
我攏了攏頭發,笑笑說:“沒什麽,發生了點小意外,你能不能先幫我付個車費?順便幫我聯系一下物業管理員?我沒帶鑰匙,身上也沒錢,但是家裏有,打開門就還你。”
好心的小保安幫我付了車費,又幫我叫來了物業管理員,請他們找人叫來了小區物業指定的開鎖師傅。
開鎖師傅對我家的門鎖駕輕就熟,這是他第二次幫我開鎖,第一次是因為淩靖要破門而入。而這一次,是為了讓我可以順利回到這間實際上不屬於我的房子。
公寓裏的一切跟我走的那天一模一樣,客廳的茶幾上還擺著我喝剩的半杯茶水。家具上落了薄薄的一層灰,這間屋子跟她名義上的主人一樣,這半個月以來,無人問津。
我找出住進公寓那天帶來的旅行箱,收拾好自己所有的東西,不過是幾件衣服,幾雙鞋子,一些亂七八糟的化妝品,一個箱子就全部裝完了。
我回頭看了看自己住了將近三年的地方,又看了看手裏簡單的行李,這一刻才真正發現,原來我從來沒有把這裏當做自己的家。
那麽它是什麽?
我沒有答案。
離開的時候,我把公寓的鑰匙輕輕放在客廳的茶幾上,聽著它在玻璃上發出清脆的聲響。時間飛逝,光影無聲,為我這三年歲月落下一個最後的休止符。
過去種種,譬如昨日死,未來種種,譬如今日生。
三年繾綣,恍然如夢。此刻黃粱夢醒,一切皆空。
卷二: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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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臟,那個原本血供豐富而質脆的器官,是內臟最脆弱的部分,受了暴力外傷極易破裂,一直是我小心保護的位置。沒想到,這一次竟然是百密一疏。
是我忘了,韓棠是個練家子,拳腿膝肘都是利器,不用打得你鼻青臉腫,只是內傷就直接能要人命,不能按照普通男人的手段來衡量他。
平心而論,他沒想置我於死地,這個傷原本也沒有嚴重到咯血的地步,卻因為我對往日的經驗過於自信,還有那些應接不暇的變故而延誤了,而某個人不依不饒的糾纏,又加重了脾臟的破裂程度,結果小傷變大,才弄到這個程度。
護士說好在我搶救及時,止血也及時,情況不算十分嚴重,B超檢查過了,CT也照過了,脾臟輕度破裂,腹腔積血不多,所以醫院沒動手術而是做了保守治療。情況已經基本穩定,只是這段時間要臥床休息,不能有劇烈活動,以免傷勢加劇。
“你好好休息,有事就按鈴叫我,覺得無聊就看看電視。你下午還要輸一次液,到時候我再過來。”
護士小姐微笑著交代完,就端著藥盤轉身走了,甜美的笑容跟公立醫院的冷面天使大不相同。
我打量著這間病房,雖然主調也是白色,但是既華麗又溫馨,窗邊的向日葵讓我有溫暖的感覺。
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我就進了兩次醫院,但是比起我在南方一個人住院的經歷,這一次的待遇和條件明顯要好得多。
可是……
我看著自己的手,我知道,我失去的東西也比過去要多得多。
我在醫院住了一個星期,秦暮是唯一一個來看我的人。那天勸架的人就是他,他也是唯一一個讓我知道所有前塵往事的人。
早該想到應是如此,這個世界從來就沒有不論緣由的愛與恨。
“淩靖以前有一間自己的攝影工作室,規模不算大,對他來說也不過是打發時間用的,但是他做得挺用心,生意還算不錯。他自己忙不過來的時候,就請了一個助理,一個勤工儉學的女大學生,才18歲。那女孩子我在淩靖的工作室見過一次,人長得幹幹凈凈,非常漂亮。但是她一點都不懂攝影,人也很柔弱,幹不了什麽力氣活。可淩靖還是雇了她,這裏面的原因,你該明白的。”
我當然明白,因為答案是顯而易見的。
一個攝影師,會雇用一個根本不懂攝影的人當助理,還是一個清純漂亮的女大學生,除了他喜歡她,還會有其他理由嗎?
但是這跟文昭有什麽關系?
我自嘲地笑了笑,這不是明擺著的嗎?兩男一女,這種愛恨糾纏最是爛俗,卻最能牽動人心。
“文昭也喜歡她,是嗎?”
秦暮扯唇笑了一聲,眼神裏有幾分諷刺,“文昭並不喜歡她,淩靖對她倒是不錯,是她自己犯賤,不知道滿足。這邊傍著淩靖,那邊又私下對著文昭死纏爛打。說起來這事也怪文昭,那段時間他剛進公司,正是最心煩的時候。有美女投懷送抱,他沒把那丫頭的底細查清楚就把人收了,而這邊淩靖竟然一點都不知道。這件事文昭辦得糊塗,也難怪事發之後淩靖一直怪他。”
聽他這樣說,我多少有點驚訝,“她一個人同時跟他們兩個人交往?而這件事他們兩個一直不知情?”
秦暮扯了扯唇角,眼中的鄙夷更勝,“所以說人不可貌相,她對淩靖和文昭用了同一套說辭,都是說自己年紀小,還是學生,不方便跟著他們拋頭露面,也不要他們把關系公開。文昭倒是無所謂,大約也沒把她放在心上。淩靖卻認了真,一直守著這個秘密。那段時間,圈子裏的人都不知道他們交了這麽一個女朋友,還是同一個人。直到三年前發生了那件事,所有的真相大白之後,我們才知道,那兩個人竟然被一個小姑娘耍得團團轉。”
“三年前發生了什麽?”
他看了我一眼,表情覆雜,“不知道是你們女孩兒更喜歡文昭那種男人,還是那女的有意向高難度挑戰。她越來越黏文昭,卻慢慢不把淩靖當回事。淩靖以為她是怕耽誤學業,又是小門小戶出來的,性子難免清高別扭。他一個大男人,怎麽能跟個小女孩計較?只是耐心哄著,卻根本不知道自己一直放在手心裏的女人,竟然背著他跟他最好的哥們有一腿。可是小夏,文昭的個性你該知道,他不是一個有耐心的人,跟那女孩沒多久他就膩了。本來圈子裏的關系也就是這樣,合則來,不合則去。可那女孩不知怎麽就對文昭動了真情,竟然鬧得要死要活,甚至喝醉了跑到文昭家裏。說巧不巧,那天淩靖正好在文昭那兒。那時候他們才知道,兩個人竟然稀裏糊塗地做了‘連襟’。文昭只覺得惡心,淩靖卻不一樣,他對那女孩是用了心的。他又是從小沒受過委屈的人,什麽時候吃過這種暗虧?當時就甩了她一巴掌。誰知道那丫頭心高氣傲,加上喝了酒,本來就不清醒,竟然跑到二樓的圍欄邊上鬧著要自殺,結果不小心踩到了什麽東西,人一下就翻了下去。下面是大理石地面,聽說當時摔得七孔流血,總之挺慘的。”
我的手不由地一縮,秦暮的聲音沒什麽起伏,我卻在他平靜的敘述中,好像將當時的慘狀親目親歷了一遍。那女孩絕望的面孔,地上殷虹的鮮血,縱橫交錯,慘不忍睹……
我覺得眼前一黑,怔怔地問了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她死了嗎?”
“兩層樓說高不高,可是頭朝下摔下去,能活的幾率就不大了。聽說人當時就死了,救護車趕到的時候,屍體是直接蓋著白布擡走的。”
我看著秦暮,“這些都不是什麽光彩的事,應該很秘密,你是怎麽知道的?”
“人是在文昭的別墅裏死的,雖然是她自己找的,可怎麽說也是人命關天,何況又牽扯到了淩靖,那女孩死的時候他也在場,警察那邊少不了要盤問一番。雖然她的死跟他們兩個都無關,文家和淩家又都是有頭有臉的,但是法律程序還是要走的。這件事被兩家人封得很嚴,可這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在圈子裏是瞞不住的,當時還引起了不大不小的轟動。尤其是淩靖,從來沒在人前丟過份的人,被人戴了這麽大一頂綠帽子,這帽子還是文昭戴的。雖然這件事文昭也是受害者,淩靖心裏也清楚。可他心愛的女人死了,面子也丟了,這口氣他怎麽咽得下?從那之後,他沒再跟文昭說過一句話。沒多久,他就關掉了自己的工作室,一個人去了美國,在圈子裏徹底消失了。文昭也賣了那棟出事的別墅,在我們面前再也沒有提過淩靖。好好的兩個人,被一個女人折騰成這樣。所以說,紅顏禍水還真不是沒有道理。”
他言語中的鄙夷和對死者的無謂聽得我心尖一涼,我說:“從你的角度看,或許這個女孩兒死了也不值得同情。在你眼裏,他們都是受害者。但是你別忘了,被她禍害的那兩個人如今都活著,還活得好好的。那個女孩兒卻死了,還被你們淹沒的無聲無息,到底是誰禍害了誰?”
秦暮沈默了片刻,並不認同我的說法,“小夏,沒有人要她的命,那是一場意外。你想過沒有?你今天變成這樣,又是誰間接造成的?你與其同情她,還是先擔心一下你自己吧。你知道你跟淩靖這幾天在山上發生的那些事,在圈子裏已經眾人皆知了嗎?還有那些照片……”
我怔怔地看著秦暮,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說什麽?什麽人盡皆知?什麽照片?”
秦暮從口袋裏掏出手機,“你自己看吧……”
起初我以為是在淩靖家裏拍的那些照片,心想,那些照片是我們在工作狀態下拍的,我是個野模,但那些照片是正大光明的,何況我們還簽了使用合同和保密協議。最重要的是,那些照片尺度有多大,我心裏清楚。除了幾個後背和幾個側面,沒什麽重要的內容值得拿出來被人深究。
可是當我看到秦暮手機裏的照片,我的心徹底涼了。
這幾張照片我從沒見過,但內容都差不多,都是在床上,都是兩個人,都是白色的枕套和被子,都沒穿衣服,都是一個男人摟著一個看上去睡得挺甜的女人,都有男人對女人的親密動作。
男主角是淩靖,女主角是我。照片是淩靖用手機自拍的,不虧是攝影師,角度找的真好,把自己和我的側臉都拍得非常漂亮,還沒忘用手蓋住我的胸口,不讓我走光太多。
一百句解釋也抵不過一張這樣的床照,我百口莫辯。
我擡頭看了看坐在椅子上的秦暮,對他說:“這幾張照片完全是在我失去意識的時候,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拍的。我可以拿著這幾張照片去告他強奸嗎?這算不算證據?檢察院會不會起訴?法院會不會受理?還是,我應該先去派出所報案?”
秦暮用可憐的眼神看著我,“小夏,別折騰了,沒用的。淩靖這次回來,我們看到他跟文昭有說有笑的樣子,都以為他們兩個沒事了。可誰也沒想到,原來他一直沒放下。聽說他在美國那段時間過得並不好,一直都很放縱,可見那件事對他影響有多深。我不知道你跟文昭之間到底是怎麽回事,可你跟了文昭三年,在圈子裏已經成了一種公認的默契。淩靖把這些照片群發給我們,擺明就是要讓文昭難堪。當年文昭讓他丟的臉,他這次是連本帶利地討回來了。”
我看著自己的手,這時候才發現我整個人都在顫顫發抖。這一切發生的太快,太猛烈,噩夢一個連著一個,我緩不過來,也喘不過來,連哭都哭不出來。
“那我呢?那天……我們在上山,文昭是知道的,是他看著淩靖帶我上去的,他應該知道是怎麽回事。還有淩靖,平時看起來是那麽溫和的一個人,我怎麽能想到,他居然會……”
不過短短幾句話,我說得斷斷續續,如鯁在喉,明明心裏感到委屈,明明有很多話想說,很多道理想分辨,話到嘴邊,卻變成了最孱弱無力的狡辯。
連我都在心裏責問自己:你為什麽想不到?你才認識他多久?你了解他嗎?他說什麽你都信,你傻不傻?
可是,誰能想得到?當你把一個人的溫柔當做習以為常的時候,你怎麽會想到他會忽然無緣無故地害你?誘惑是一門藝術,淩靖是個中高手。
秦暮卻說:“小夏,這些都不重要了。你進醫院那天,他們兩個都在這兒。可是你現在看到了,一個人都沒有。淩靖出了這口氣,文昭也丟了面子,他們扯平了。這件事早晚會過去,文家和淩家是世交,他們還是朋友,有方方面面的利益牽扯,不會老死不相往來。只是你……”
“我該自動消失,是嗎?因為我讓文昭丟了臉?秦暮,我不是死纏著文昭不放。可是……我不能在這種時候,在這樣的情況下一走了之。這件事我才是受害者,我差點連命都沒了,現在他們卻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我身上,這對我公平嗎?”
我直直地看著秦暮,這段時間唯一關心我的人,如同抓住一棵救命稻草。
他卻冷漠地望著我,啟唇而笑,“小夏,你一直是個明白人,這會兒怎麽犯起糊塗來了?這種事大家只看結果,真相和過程如何,沒人會關心。你說你是被迫的,可是當時只有你們兩個人,是你勾引了他,還是他強迫你,你的話誰能證明?如果你真的發生意外,從道德上講,淩靖的確難辭其咎。可是從法律的角度,他不需要為你負任何責任。你吐血是他造成的嗎?他有打過你嗎?是他用暴力強迫你跟他上去的嗎?他不但沒有打過你,反而還救了你,這才是外人看到的事實。所以就算你真的死在山上,也是你自己粗心大意延誤了病情,與人無尤。”
他長籲一聲,拿了一個蘋果,擦幹凈之後,放在我手裏,“小夏,咱們好歹也算是朋友,你聽我一句。如果你真的想告他,還是趁早打消這個念頭。我有一個表姐就是律師,她跟我說過,在強奸類的官司裏,最難打的就是‘熟人強奸’,八成以上都告不贏。你還記不記得Apple?那姑娘人不錯,她也是個模特,名氣比你大,認識的人也比你多,那又怎麽樣?那天有多少人看到是沈家老二把她灌醉了,找了幾個人硬拉著把她帶走的?可誰會站出來給她作證?她當時也想告,還沒正式立案,那些八卦周刊就把她老底都揭出來了。你知道淩靖家裏是什麽情況,沒有人會幫你,除了讓你自己惹禍上身,被人對著你的傷口和隱私指指點點之外,不會有任何意義。你不是那種沒見過世面的小女孩,也不是第一天入行,富家子和女模特之間那點事,你見得少嗎?別的不說,你想過沒有,那幾天在你身上發生的事,文昭是不是真的一點都不清楚?”
我握著蘋果,近乎空洞地望著秦暮,望著眼前這個向我傳達一切的人,我覺得自己好像在看他,可看著的又不是他,而是通過那雙冷漠的眼睛,看到另外一個人的樣子。
“如果文昭還在乎你,就不會這麽多天放著你不管。他連問都不問,擺明要置身事外。不僅因為丟臉,也不是害怕淩靖,而是無論真相如何,為了你跟他鬧翻都不值得,所以他幹脆冷處理。連他都是這種態度,你還能跟誰要公平?”
我們四目相對,窗外艷陽高照,我卻從頭冷到腳底。
他無奈地說:“小夏,很多事沒有你想得那麽簡單。淩靖這個人,遠不如表面上看著那麽好說話。這件事,其實我也有責任。淩靖回國之後,就一直向我打聽你的事。我曾經試過想提醒你,可是又看到他對你很上心的樣子,又想他可能是真心喜歡你,如果你們能成,也是一件不錯的事。沒想到……唉,總之,這件事我脫不了關系,如果你要怨……”
“我誰也不怨。”
“小夏……”
我抱著膝蓋,看著白色的床單,眼前茫茫一片。我看不清窗外的藍天,綠色的樹葉,紅色的花朵和金色的陽光,所有的一切都變成了白色,炫目的白色。
我閉上眼睛,聽到自己的聲音輕得像窗外的風,在偌大的病房裏,空洞地回響,“我誰也不怨,我就怨我自己,是我自己眼瞎,我看錯了人,也信錯了人。我自己犯的錯,我自己扛。過去是這樣,現在還是這樣。我眼瞎,我認了……”
一個星期之後,醫生說我可以出院了。醫院沒有向我索要住院費,大約是有人付過了。我沒有追問這筆費用是誰出的,因為我沒打算把這筆錢還給誰。
雖然這筆住院費抵償不了什麽,但是我需要這種安慰來消弭心中的不平。
因為我還要活下去,既然要活著,就該好好活著,而不是帶著怨恨和委屈淒淒艾艾地活著。
我沒有因此而精神抑郁到痛不欲生,也沒有為了這件事要死要活。因為我知道,就算我死了,也沒有人會多看我一眼。就算有人該死,那個人也不是我。
我只是一遍遍地告訴自己,既然無法選擇自己的出生,就該接受這樣的結果。這個世界從來就沒有絕對的公平,人從出生被賦予的東西就不同,我們活在這繁忙的俗世上,有多少事能由著自己做主?
還是那句話,生而平等是我們的終極夢想,很多時候,很多地方,它也只是一個夢想。
所以,就這樣吧……
生活虐我千萬遍,我待生活如初戀。帶著草根的精神,去走不平凡的道理。我不是人民幣,不會人人都喜歡。我不是大熊貓,不會人人都愛護。
我的生活一直都是如此,簡單粗暴,狗血爛俗,那些浪漫無邊的風花雪月,那些高端大氣的藝術情節,原本就不屬於我。
你看,至少我還活著,還懂得自嘲,我沒有被人坑得一幹二凈,至少我沒丟掉自己的幽默感。
當我這麽想的時候,似乎就那麽難過了。
換衣服的時候,我才發現自己被人帶到醫院的時候原來身無一物,是被淩靖裹著床單抱過來的,連件蔽體的衣服都沒有,就連手機和家門鑰匙都被留在了山上。
當我這麽想的時候,似乎就那麽難過了。
換衣服的時候,我才發現自己被人帶到醫院的時候原來身無一物,是被淩靖裹著床單抱過來的,連件蔽體的衣服都沒有,就連手機和家門鑰匙都被留在了山上。
這麽多天過去了,沒有一個人給我送過來。或許對於那兩個人來說,所有的愛恨都已塵埃落定,死去的人也早已作古,往事如煙消散,他們在對月長歌,因而早就忘了在醫院的某個角落裏,還有我這麽一個女人。
我可以不去在意這兩個男人是否忘了我,卻沒法不在乎眼前的尷尬。
在外闖蕩多年,我雖然不是一個過分珍惜自己的女人,也尚算把自己照顧得很好,自己的事情很少假手於人,從來沒有這樣窘迫過。
萬般無奈之下,我只得請護士小姐幫我到街上買一套新的衣褲,買衣服的錢請她算在住院費裏。
一向笑容可掬的小護士滿臉為難地看著我,告訴我醫院從來沒有過這種先例。
我對她說:“如果你不同意,我只能穿著你們醫院的病服回家,洗幹凈再拿來還給你們。如果你們需要衣服的押金,就算在住院費裏吧。我想,埋單的人不會計較的。”
她琢磨了一分鐘,同意了我第二套建議。
我穿著醫院的病號服和拖鞋去搭出租車,司機看我的眼神就像看一個被丈夫迫害離家出走的逃妻,目光裏充滿了疑惑和憐憫。
我不知道其他人有沒有過我這樣的感覺,被陌生人同情的感覺,那是一種尷尬到極致的局促和羞愧。而我這個被同情者,卻連羞愧的時間都沒有,就在慶幸人家沒有因為我神色憔悴、衣冠不整,而將我這個看似身無分文的人從車上趕下去。
我坐在出租車上,看著窗外一閃而過的繁華街景,衣香鬢影,俊男美女,這是我最喜歡的人間煙火氣,心裏卻忽然冒出一個老掉牙的命題。
對於一個女人來說,除了生命之外,什麽東西最重要?
有人說是臉,有人說是愛,有人說是貞潔,有人說是信仰和追求。而我卻認為,除了生命,其他什麽都不重要。
人活著就是為了吃飽穿暖,就是為了體會活著的感覺,最現實的需求擺在眼前的時候,所謂的臉面,又算什麽?
司機將我送到小區門口,我們小區門口的保安是一個憨實厚道的小夥子,記性好,待人熱情,手腳勤快,小區裏的住戶他幾乎都認識,不站崗的時候還經常幫老頭老太太們拎拎東西。
我們早就熟識,他看著一身病號服的我從車上下來,結結巴巴地問:“楚、楚小姐,好些日子沒看到你了,這是怎麽了?”
我攏了攏頭發,笑笑說:“沒什麽,發生了點小意外,你能不能先幫我付個車費?順便幫我聯系一下物業管理員?我沒帶鑰匙,身上也沒錢,但是家裏有,打開門就還你。”
好心的小保安幫我付了車費,又幫我叫來了物業管理員,請他們找人叫來了小區物業指定的開鎖師傅。
開鎖師傅對我家的門鎖駕輕就熟,這是他第二次幫我開鎖,第一次是因為淩靖要破門而入。而這一次,是為了讓我可以順利回到這間實際上不屬於我的房子。
公寓裏的一切跟我走的那天一模一樣,客廳的茶幾上還擺著我喝剩的半杯茶水。家具上落了薄薄的一層灰,這間屋子跟她名義上的主人一樣,這半個月以來,無人問津。
我找出住進公寓那天帶來的旅行箱,收拾好自己所有的東西,不過是幾件衣服,幾雙鞋子,一些亂七八糟的化妝品,一個箱子就全部裝完了。
我回頭看了看自己住了將近三年的地方,又看了看手裏簡單的行李,這一刻才真正發現,原來我從來沒有把這裏當做自己的家。
那麽它是什麽?
我沒有答案。
離開的時候,我把公寓的鑰匙輕輕放在客廳的茶幾上,聽著它在玻璃上發出清脆的聲響。時間飛逝,光影無聲,為我這三年歲月落下一個最後的休止符。
過去種種,譬如昨日死,未來種種,譬如今日生。
三年繾綣,恍然如夢。此刻黃粱夢醒,一切皆空。
卷二: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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