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一章:最美麗的錯誤 (1)

關燈
好吧,故事的開頭,還是讓我們先來說說文昭,我這場“艷遇”的另一個男主角。

他是我今生最美麗的錯誤,不過,這個“美麗”要加上引號,表示意思相反,而不是特意強調。

文昭,本質上來說,他來自動物界,哺乳綱,靈長目,人科,富家子系,非典型“富N代”。

不過我一直懷疑,他應該屬於獸亞綱,食肉目,犬科,人狼種,而且是不需要外界刺激,自行變身的優良品種。

所以每每到了月圓之夜,按照人狼的變身規律,我總是倍加警惕,等待見證奇跡的那一刻。可惜等了三年,都沒看到。

如果你覺得這種介紹過於輕率,我們可以換成另外一種比較正常的,只用一句話便可概括。

文昭,28歲,身體健康,年富力強,擁有用不完的精力和父輩積攢下來花不完的金錢,跟很多世家子一樣,他是這個世界最現實,也是最不現實的存在。

文家是滿族人,先祖在清朝做過高官,家世顯赫。雖然因大時代的變遷曾經家道中落,但文昭的曾祖父是一個眼光獨到又頗具魄力的人。在20世紀初期,一戰前後那十幾年,也就是中國民族實業發展的黃金時期,他成功賺到第一桶金,然後抓住機遇,跟自己的兄弟興辦輕工廠,在全國各地建立了二十多個家族企業。

後來新中國成立,文氏一族積極響應政府號召,抗美援朝的時候捐過飛機,工商業改造又帶頭實行公私合營。所以在那十年動蕩時期,其他家族紛紛落馬,善於審時度勢的文氏一族卻依然可以屹立不倒。改革開放之後,更是與時俱進,憑借雄厚的資金和得天獨厚的人脈關系,讓家族事業在國內國外遍地開花,一時無人能及。

懂得順應潮流,是文家人的生存之道;善於跟政府搞好關系,更顯得他們聰明。游走在商界的老行尊們每每談起文家,無外乎這幾個詞——縱橫馳騁,獨領風潮,根深蒂固,重信守義。

以上內容都是我從文昭身邊的朋友那裏聽來的,都是老掌故了,但鑒於他們個個出身良好,都是眼高於頂很少誇獎別人的角色,所以這些消息的可信度……極高。

但對我來說,聽著這些就像聽一個遙遠的別人的故事,很難跟睡在我身邊的這個男人聯系在一起。

因為我認識的文昭就是那個樣子,不高調,也不刻意低調;不張揚,也不怎麽合群;很少談論自己榮耀的家族史,也不在意別人捧他;不刻意高高在上,但對誰都漫不經心。你說他是富二代也行,說他是富過三代的世家子也行。只要不惹到他,似乎怎麽樣都行。可若惹毛了他會怎麽樣?這個我沒試過,也沒見別人試過,所以我也不知道後果到底有多嚴重。

總體來說,在我的印象裏,文昭是個少爺,更是個男人,床上是男人,床下也是男人,大少爺的“驕嬌”二氣是免不了的,倒也沒見他仗勢欺過誰。所以我這個枕邊人對他顯赫家世的了解也只停留在傳說的階段,沒有具體事例讓我參考。

人們不是經常說,富過三代才出一個貴族嗎?

文昭圈子裏那些少爺們每每談起幾個家族的興衰史,說起財經界的風雲變幻,都不約而同地說:“文昭可不是土大款的二世祖,人家是真正的貴族。”

其實,對於這個說法我一直抱有深切的懷疑態度。因為在我有限的認知裏,貴族代表了皇權,至少應該是皇親國戚。

可清政府都倒臺上百年了,紫禁城也變成了著名風景區,跟澡堂子般親民且一視同仁,花錢就能進,中國哪裏還有貴族?

如果再往上數數,咱們都來自遙遠的原始社會,氏族公社時期,人不分階級,只分男女。

如果繼續溯本逐源,生命來自海洋,我們都是海洋中的氨基酸,等著合成蛋白質,連男女都不用分了。

如果從神學的角度說,我們都是上帝的兒女,生而平等,那我們都是貴族。

不過這些“歪理邪說”在心裏說說就算了,在文昭面前,打死我也不敢說。

還有一點,我總是忘了說,文昭是我的男朋友,唯一的,而我是他的女朋友……之一。

文昭的電話打過來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五點。我因為昨天晚上沒有睡好,還躺在床上做夢,但不是美夢,是噩夢,就在我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次從夢中驚醒的時候,電話響了。

我擦擦額頭的汗,拿起電話,對方問:“幹什麽呢?”

“呃,還沒起……”

“起來收拾收拾,我一個發小從美國回來,晚上約了秦暮他們,在‘黑池’給他接風。七點開始,你別再遲到。”

我放下電話,從床上爬起來,用最快的速度洗臉,化妝,弄頭發,找衣服。

文昭痛恨不守時的人,認為守時是帝王的美德。而我有個習慣,每次出門的時候總是要忘點什麽,或者做錯點什麽。被人催得越緊,錯漏就越大,總是需要半路折回來,將未處理完的事情處理好。有時候是劃壞了絲襪,有時候是遺忘了錢包,最離譜的一次是燒水忘了關掉火爐。

所以我總是遲到,也就總是讓他不喜歡,這實在是很無奈的事。

文昭說的“黑池”是一家綜合娛樂會館,是圈子裏這群少爺和他們的女伴們除了“盛世”之外,最喜歡的據點之一。

盡情想象——這裏格調非凡,裝修奢華,設施齊全,寬敞明亮,關鍵是清一色的年費會員制。這一點很重要,充滿了貴族範兒和神秘感,很適合那些喜歡跟勞苦大眾與世隔絕的都市新貴們。總之,“盛世”有多糜爛,“黑池”就有多高雅。

那天很不順,出門有點晚,路上又遭遇了堵車。整個城市彌漫在俗世的塵煙中,緩慢而僵滯地移動著。

我看著前面長龍似的車河,心急得一直看表。

載我的的哥人特好,一邊以秒速五厘米的速度向前挪動,一邊在旁邊安慰我:“姑娘,沒事,今天堵得不厲害,估計你9點之前一定到了。”

我聽了真想哭,事實證明他是對的,九點之前,我的確到了。只是比文昭要求的時間,晚了近兩個小時。

下車的時候,又非常悲劇的,竟然跟秦暮和他嬌滴滴的女朋友狹路相逢。

秦暮是文昭的朋友,老百姓眼中典型的富家子形象,儀表堂堂,身嬌體貴。但跟文昭不同的是,秦暮天生一雙桃花眼,明眸善睞,那雙電眼總是為他招來一身的桃花債。他自己來者不拒,相處時柔情萬千,分手也簡單幹脆,身後碎了一地的芳心,可偏偏有人喜歡“前赴後繼”。

而他現在的“後繼”,就是這位打扮得像“時尚女魔頭”似的美女,這姑娘叫夏紅日。

這名字其實起的不錯,夏天的紅日,聽著就生機勃勃。但是第一次聽到她報大名的時候,我卻是緊咬著嘴唇,憋得差點內傷才沒笑出聲來。

我非常不厚道地做了一個聯想:還好不是叫夏白日,否則的話,她真可以去撞墻了。

紅日姑娘並不是出身大富之家,但父母都是公務員,家境殷實。她自己是戲劇學院的高材生,算是章某人的同門師妹。所以她不止一次特驕傲地向我們顯擺,說形體老師總是誇她姿態多麽多麽優雅,眼神多麽多麽到位,動作多麽多麽漂亮,比當年的“XXX”強多了。

紅日姑娘是個好同志啊,除去嘴碎、愛現、虛榮、幼稚之外,其實哪兒都好。唯一不好的,就是跟我有仇。如果殺人不犯法,估計她第一個斃了我。

說起這段公案,其實我挺冤枉。

我可以對天發誓,我不是故意摟著她男朋友,是她男朋友自己喝高了沒站穩,正好被我接到,又正好被她和文昭看到,而我當時也沒站穩,所以我們才以及其暧昧的姿勢,雙雙倒在沙發上。

但是人家文昭和紅日不信。首先疑點太多,比如秦暮沒站穩,為什麽我要扶住他?為什麽不讓他磕死在茶幾上?其次巧合也太多,比如我們為什麽要倒在沙發上?為什麽不倒在灑了滿地紅酒,堆了七八個酒瓶的地毯上?

我百口莫辯,唯有俯首認罪。從此文昭就在我的不良記錄上,除了貪財、遲到、喝酒、愛說瞎話之外,又多加了一筆——勾引義弟,紅杏出墻。

而紅日姑娘也從此跟我結下梁子,此刻是仇人相見、分外眼紅。

紅日姑娘上上下下將我打量一番,看到我還穿著上次聚會穿的黑色裹胸小禮服,脖子上依舊光禿禿的,於是擡了擡她的錐子下巴,聲音立馬飛揚了八度。

“小夏,怎麽自己來?文昭沒去接你?不是我多事,你自己看看,除了那條裙子,你全身上下就沒有超過一千塊錢的東西。知道的,是你自己不尊重。不知道的,還以為文昭養不起你。好歹也是出入高級會所的人,你就不能……”(以下省略一百八十個字)

一邊說話,一邊還炫耀似的挽了挽秦暮的胳膊。

唉,有的女人就是這麽可憐,衡量自己和別個女人的價值就是看她找了一個什麽樣的男人。好像女人找的男人越高級,她自己也就跟著高級了一樣。

理智告訴我,面對這種類型的美女,尤其是她的男朋友還在的情況下,出於人身安全考慮,你絕對不能她一般見識,你只能鄙視她。

就在我低頭思量著,該用什麽樣鋒而不利、激而不烈的言詞,表達我的淡定和不屑的時候,秦少爺就非常體貼地把女朋友的話接了過去,壓根不給我反擊的機會。

“小夏,要麽咱們一起上去吧。你來這麽晚,文昭這會兒大概正生氣呢。反正我們也晚了,你跟我們一塊,還能替你擋擋。不過妹妹,一會兒你可悠著點,別又犯傻,否則……”(以下省略八十五個字)

這就是秦暮,善於觀察細節,懂得在適當的時候出手,既圓潤又周到。文昭圈子裏那些人,只有他願意理我,有時候還幫我解解圍。

我認識他很久了,比紅日姑娘認識他的時間還久。我們也算是朋友,但是跟這種精於世故的富家子,插科打諢可以,吃吃喝喝可以,卻不適合談更深層次的話題。所以我們只談風月,從不交心。

雖然我很不願意跟這對金童玉女走在一起,但考慮到秦暮的話很有道理,於是坐著電梯,跟他們一起走進了文昭在十四層的包廂,這些少爺在“黑池”的固定據點。

這間包廂很寬敞,裝修奢華卻不俗艷,酒水是一頂一的純正,這也是文昭喜歡來這裏的原因之一。因為他喜歡,“黑池”的老板就將這間包廂單獨空了出來;他愛幹凈,這間包廂就沒再招待過其他客人。

所以說,有錢真好。有些事,沒錢辦不到。

秦暮摟著紅日姑娘翩然落座,屋子裏一幹衣著光鮮的男男女女,跟這對璧人親親熱熱地打過招呼之後,戰線統一地把我曬在了一邊。

這種場面不是第一次出現,我已經習慣了。

我理解他們,階級仇視而已。歷史上的王孫公子,都不大喜歡平民。其實也不能說不喜歡,而是在他們的潛意識裏,平民應該站在他們身後端茶倒水,而不是坐在他們身邊喝茶倒水,喝高了還跟他們搶搶麥克風。

開始我還覺得尷尬,總試著找話說,以顯示我的友好。可是後來才發現,這種做法實在是幼稚且多餘。或許他們不是有意孤立我,而是真的跟我找不到共同話題。

比如他們如果說:“今天天氣不錯,可惜我們不在濱海城市,不然可以坐游艇出海。”我就會說:“不會啊,到公園劃船也不錯。”

然後,全屋子的人都會用異樣的眼神看著我,好像我說了多麽驚天動地的話。

這實在是沒辦法的事,生活經歷決定了思維方式,我跟不上他們“貴族”式的想法,他們也不理解我“平民”化的生活。

這樣的情況出現的多了,大家都覺得跟對方沒什麽話好說,也就幹脆不說,開始還看著文昭的面子跟我打個招呼,慢慢發現文昭也不怎麽待見我,所以連這個都省了。

我站在門口看了看,這些少爺和女伴們唱歌的唱歌,聊天的聊天,親熱的親熱……總之,大家都很忙。只有咱們文昭,非常安靜地坐在偌大的沙發中央,一手搭著靠背,一手端著酒杯,神色冷漠地看著對面的大屏幕,好像他望著的不是屏幕,而是不共戴天的殺父仇人。

男人的表情固然冷若冰霜,可是他坐在那裏,風姿卓然,挺闊俊朗,與周遭奢華的背景毫無違和地融合在一起,誰敢說眼前的景象不是賞心悅目、如畫般美好?

可是看到這個熟悉的造型,我的體表氣溫自行降低了八度。

完了,又生氣了。

文昭發脾氣跟正常人不一樣,這樣說好像有點歧義,似乎在罵他不正常。而事實上,他也真的不太正常。正常人心裏不痛快會說出來,有脾氣會發出來,有問題會講出來,要是實在不滿會直接揍你一頓。

但是文昭從來不這樣,他的喜怒哀樂只會擺在臉上,放在眉宇間,從來不會當面鑼對面鼓地跟你談、跟你吵。但是他總有辦法,從其他地方找回這個平衡,絕對不會讓得罪他的人“逍遙法外”。

我曾經懷疑過,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腹黑?

後來才明白,這只是他從小養成的良好習慣。像他這樣的人,是不屑跟任何人爭吵的。因為吵架也是一種溝通,而位高權重者不需要跟平民溝通,他們會發出最簡單的命令要你執行,或者直接將你清理出大局之外。

所以,你愛一個人嗎?把她送到文昭身邊吧,他會讓你看到極盡奢華的生活和貴族般的享受。你恨一個人嗎?把她送到文昭身邊吧,他很快就會讓你明白,錦衣華服,珠寶首飾,美酒佳肴,這一切不過是你用青春和美好堆砌出的公主夢,而且一碰即碎。

我沒時間忸怩,用最快的速度走過去,坐在文昭身邊,看到大屏幕上一個豐臀碩乳的比基尼美女,正半瞇著的眼睛,躺在金色的海灘上,無比性感地撫摸著自己的蜜色嬌軀,那畫面是說不出的誘惑撩人。

我說他怎麽看得這麽認真,呃……的確好看。

“怎麽又晚了?”文昭將手臂搭在我肩膀上,慢悠悠地問。

我答:“堵車……”

他皺眉看著我,“堵車堵了兩個小時?”

我在心裏苦笑。

文哥,你可真是不知道人間疾苦。你倒是好,車上掛著特牌一路順風順水。我坐著一輛小破出租車,的哥見誰躲誰。

我倒是想快,我快得了嗎?

正要開口解釋,忽然,門開了。除了音樂聲,整間包廂安靜下來,唱歌的放下了麥克,喝酒的停住了酒杯,就連跟女伴調情的人都收回了自己的祿山之爪。然後,所有的人都站了起來。當然,除了文昭,不過這種氣氛也夠詭異了。

文昭放開我,眼睛看向門口,眉眼含笑,眼波流動。那溫柔如水的眼神和笑容,如同看到失散多年的親兄熱弟,又像是飽經離亂後的戰友重逢。

我看得頭皮發麻,什麽人有這麽大的魅力?能讓文昭如此“失魂落魄”?

我順著他們的眼神看過去,對上一雙栗黑色的眼睛,好像兩泓望不盡底的深潭,而那潭水倒映著白月光,說不出的清冷。

淩靖,他就站在那裏,穿越汙濁的空氣和暗淡的燈光,穿過滿室的衣香鬢影,越過文昭的手臂,沈靜而淡漠地望著我。

一眼萬年,天地無聲……

顯然淩靖也認出了我,因為我又在他眼裏讀到了那種情緒,第一次見到他的情緒,他的眼神裏有一些我說不清楚的東西。

這種眼神讓我覺得很不舒服,好像又回到”盛世”的包廂,我們隔著一條門縫,半丈紅塵,晦暗的色調,賁張的欲望,彼此對望,各自荒唐。

我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才能看到他這種眼神。但為了不甘示弱,我也回敬了他同樣的眼神,我生平自認為最銳利的一個眼神,這種感覺就像高手對決,勝敗只在一秒。

但是很明顯,我是敗下陣來的那一個。

那天晚上,我沒有跟淩靖說話,倒不是我矯情,而是文昭壓根就沒把他這位了不起的發小介紹給我。

包廂裏的幾位少爺和他們的女伴們,不管認識的,還是不認識的,親親熱熱跟淩靖打過招呼之後,文昭說想看看淩靖的球技有沒有進步,就帶著幾個少爺到娛樂室打臺球去了。

女伴們自然陪著,而我——文少的小小女友,文少爺沒讓跟著,我也樂得不用去討人嫌。

就在我一個人悠哉地喝飲料,看MV的時候,秦暮忽然回來了。

我有點奇怪地看著他,“你怎麽自己回來了?”

“累了,白天開了一天會,現在連眼睛都睜不開了,回來瞇一會兒,今晚還有得折騰呢。”他坐在沙發上,一邊揉太陽穴一邊說。

“紅日呢?”

“跟JOJO她們去大廳看表演了,聽說今晚來了一個歐洲舞團。”

“哦……”我點點頭。

秦暮說完,就靠著沙發閉上他的桃花眼,不再理我。

我端著飲料,隔著一個沙發細細看他。

別說,秦暮這廝不說話不放電的時候,看著還真是妖孽,唇紅齒白,眉清目秀,比電影明星還漂亮,大概是因為他們家基因好。

秦暮的媽媽以前是個電影演員,聽說長得非常國色天香,還沒大紅大紫之前,就被他父親私家珍藏了。

我以前認為明星和模特就是最漂亮的,認識文昭之後才知道,其實不是這樣。

真正美麗的女人都被權貴養在家裏,不會出來拋頭露面。就好比最頂尖的奢侈品,不會在電視裏向勞苦大眾打廣告;真正的世家子弟都有自己封閉的小圈子,不屑對外人道。這的確不是外面那些被民間八卦娛樂的二世祖可以比的,因為根本不是一個級別。

所以我再不服氣也得承認:勞苦大眾打得倒貴族,卻消滅不了階級。因為貴族是可以轉型的,區別只是從一個稱謂,變成另一個稱謂,從一類人群,轉換到另外一類人群,舊的倒下了,新的站起來。只要貧富差距存在,階級就會一直存在,這實在是很無可奈何的事。

我喝著果汁想著這些有的沒的,閉目養神的秦暮忽然說了一句話,讓我差點嗆到。

他說:“你以前見過淩靖?”

我“撲哧”一聲,趕緊用紙巾掩住嘴,想起“盛世”那次不體面的邂逅,馬上心虛地否認,“沒見過,沒見過,為什麽這麽問?”

秦暮睜開那雙桃花眼瞅瞅我,“我發現他看你的眼神……好像不太對。”

我楞了一下,“哪裏不對?”

秦暮揉了揉太陽穴,“說不上來,就是一種感覺,可能是我多心了吧。你們也沒機會認識,他去美國的時候,你還沒認識文昭。不過小夏,我給你提個醒。在這個圈子裏,你得罪誰都行。唯獨淩靖,你可別惹。”

我疑惑地看著他,“他有多了不起?他爸是李剛?還是他殺人不犯法?”

秦暮笑了笑,輕斥道:“又胡說八道。小夏,淩靖的父親不是官,是商人,事業做得很大。但是淩靖的伯父……”

秦暮對我說了一個名字,我楞足了一分鐘。

坦白說,跟文昭和秦暮這樣的少爺們混久了,我自以為算是有點見識,雖然沒見過多少大人物,但大人物的兒子也算見了不少。

可這一會兒,還是結結實實地驚訝了一把。有這種背景的人物,在我的概念裏,應該是天天被裝在防彈玻璃裏,出門帶著隨行的保鏢,個個要有李連傑哥哥當年的風範,才對得起這樣的身份。

可剛才他就活生生地坐在我面前,喝了一罐啤酒,上了趟廁所,還吃了兩塊西瓜。說實話,在感情上,我不太能接受。

我看著秦暮,好奇地問:“這種背景可是稀有動物,你們怎麽認識他的?”

“文昭拉進來的,他們倆個是發小,從小玩到大。文昭去美國留學的時候,也是跟淩靖一起。他們住同一間公寓,念的還是同一所學校,同一個專業,連畢業文憑都是一樣的。”

我再一次好奇地問:“那文昭又是怎麽認識他的?”

秦暮像看傻瓜似的看著我,“小夏,你不會不知道吧?文昭的叔叔是……”

秦暮說完,我茫然地看著他。

秦暮嘆了口氣,“算了,無知也是一種幸福。所謂幹一行,愛一行。你一個小模特,不當官不從政的,沒必要認識那麽多高層。”

我苦笑一聲,“秦少爺,這個人我認識。我是在想,你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

秦暮看著我茫然的小眼神,“你就當假的好了。”

我有種欲哭無淚的感覺,只覺得三年時光,恍然如夢。

以前聽人說過這樣一個道理——這個世界從來就是不公平的。

因為你從一出生,你的性別、國籍、家庭背景、出生地……這些影響你未來發展的客觀因素,都是確定好的。有些人出生就贏在了起跑線上,而另外一些人就算用一生的時間來追趕,也追不上那些先走了很多步的人。人家的起點,就是你永遠無法到達的終點。所以別去抱怨,要想別人對你公平,就要用自己的實力,逼得對方不得不對你公平。

這個道理曾經一度鼓勵了我,而我也一直致力於將自己的境界,提升到不仇富、不抱怨,要用自己的努力開拓美好未來的至高點。

但是看到這麽多贏在起跑線上的人在我面前,不遺餘力地得瑟,我這個用一生時間都追趕不上的人,還是要忍不住要說一句:這兩個人的命實在生得太好了,好得都有點欠揍了。

那天晚上,我沒有跟淩靖說話,倒不是我矯情,而是文昭壓根就沒把他這位了不起的發小介紹給我。

包廂裏的幾位少爺和他們的女伴們,不管認識的,還是不認識的,親親熱熱跟淩靖打過招呼之後,文昭說想看看淩靖的球技有沒有進步,就帶著幾個少爺到娛樂室打臺球去了。

女伴們自然陪著,而我——文少的小小女友,文少爺沒讓跟著,我也樂得不用去討人嫌。

就在我一個人悠哉地喝飲料,看MV的時候,秦暮忽然回來了。

我有點奇怪地看著他,“你怎麽自己回來了?”

“累了,白天開了一天會,現在連眼睛都睜不開了,回來瞇一會兒,今晚還有得折騰呢。”他坐在沙發上,一邊揉太陽穴一邊說。

“紅日呢?”

“跟JOJO她們去大廳看表演了,聽說今晚來了一個歐洲舞團。”

“哦……”我點點頭。

秦暮說完,就靠著沙發閉上他的桃花眼,不再理我。

我端著飲料,隔著一個沙發細細看他。

別說,秦暮這廝不說話不放電的時候,看著還真是妖孽,唇紅齒白,眉清目秀,比電影明星還漂亮,大概是因為他們家基因好。

秦暮的媽媽以前是個電影演員,聽說長得非常國色天香,還沒大紅大紫之前,就被他父親私家珍藏了。

我以前認為明星和模特就是最漂亮的,認識文昭之後才知道,其實不是這樣。

真正美麗的女人都被權貴養在家裏,不會出來拋頭露面。就好比最頂尖的奢侈品,不會在電視裏向勞苦大眾打廣告;真正的世家子弟都有自己封閉的小圈子,不屑對外人道。這的確不是外面那些被民間八卦娛樂的二世祖可以比的,因為根本不是一個級別。

所以我再不服氣也得承認:勞苦大眾打得倒貴族,卻消滅不了階級。因為貴族是可以轉型的,區別只是從一個稱謂,變成另一個稱謂,從一類人群,轉換到另外一類人群,舊的倒下了,新的站起來。只要貧富差距存在,階級就會一直存在,這實在是很無可奈何的事。

我喝著果汁想著這些有的沒的,閉目養神的秦暮忽然說了一句話,讓我差點嗆到。

他說:“你以前見過淩靖?”

我“撲哧”一聲,趕緊用紙巾掩住嘴,想起“盛世”那次不體面的邂逅,馬上心虛地否認,“沒見過,沒見過,為什麽這麽問?”

秦暮睜開那雙桃花眼瞅瞅我,“我發現他看你的眼神……好像不太對。”

我楞了一下,“哪裏不對?”

秦暮揉了揉太陽穴,“說不上來,就是一種感覺,可能是我多心了吧。你們也沒機會認識,他去美國的時候,你還沒認識文昭。不過小夏,我給你提個醒。在這個圈子裏,你得罪誰都行。唯獨淩靖,你可別惹。”

我疑惑地看著他,“他有多了不起?他爸是李剛?還是他殺人不犯法?”

秦暮笑了笑,輕斥道:“又胡說八道。小夏,淩靖的父親不是官,是商人,事業做得很大。但是淩靖的伯父……”

秦暮對我說了一個名字,我楞足了一分鐘。

坦白說,跟文昭和秦暮這樣的少爺們混久了,我自以為算是有點見識,雖然沒見過多少大人物,但大人物的兒子也算見了不少。

可這一會兒,還是結結實實地驚訝了一把。有這種背景的人物,在我的概念裏,應該是天天被裝在防彈玻璃裏,出門帶著隨行的保鏢,個個要有李連傑哥哥當年的風範,才對得起這樣的身份。

可剛才他就活生生地坐在我面前,喝了一罐啤酒,上了趟廁所,還吃了兩塊西瓜。說實話,在感情上,我不太能接受。

我看著秦暮,好奇地問:“這種背景可是稀有動物,你們怎麽認識他的?”

“文昭拉進來的,他們倆個是發小,從小玩到大。文昭去美國留學的時候,也是跟淩靖一起。他們住同一間公寓,念的還是同一所學校,同一個專業,連畢業文憑都是一樣的。”

我再一次好奇地問:“那文昭又是怎麽認識他的?”

秦暮像看傻瓜似的看著我,“小夏,你不會不知道吧?文昭的叔叔是……”

秦暮說完,我茫然地看著他。

秦暮嘆了口氣,“算了,無知也是一種幸福。所謂幹一行,愛一行。你一個小模特,不當官不從政的,沒必要認識那麽多高層。”

我苦笑一聲,“秦少爺,這個人我認識。我是在想,你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

秦暮看著我茫然的小眼神,“你就當假的好了。”

我有種欲哭無淚的感覺,只覺得三年時光,恍然如夢。

以前聽人說過這樣一個道理——這個世界從來就是不公平的。

因為你從一出生,你的性別、國籍、家庭背景、出生地……這些影響你未來發展的客觀因素,都是確定好的。有些人出生就贏在了起跑線上,而另外一些人就算用一生的時間來追趕,也追不上那些先走了很多步的人。人家的起點,就是你永遠無法到達的終點。所以別去抱怨,要想別人對你公平,就要用自己的實力,逼得對方不得不對你公平。

這個道理曾經一度鼓勵了我,而我也一直致力於將自己的境界,提升到不仇富、不抱怨,要用自己的努力開拓美好未來的至高點。

但是看到這麽多贏在起跑線上的人在我面前,不遺餘力地得瑟,我這個用一生時間都追趕不上的人,還是要忍不住要說一句:這兩個人的命實在生得太好了,好得都有點欠揍了。

秦暮奇怪地看著我,“楚夏妹妹,你拳頭握得這麽緊,眼睛瞪得那麽大,牙齒咬得這麽響,這是為哪般?”

我瞥了他一眼,“羨慕、嫉妒、恨!”

“呵呵……”秦暮樂了,“楚夏妹妹,仇富是不對的,你要擺正心態哦。”

我苦笑一聲,“秦暮哥哥,我要是仇富的話,天天瞧著你們這些奇葩,我早就一頭撞死了。從一開始就不是我仇視你們,是你們聯合起來排斥我。不過算了,這個不重要。我是想說,我沒有仇富,只是有點感慨。其實跟了文昭這麽久,我多少能感覺到他家裏應該有人身居高位,不然你們也不會那樣捧著他。可如果三年前我就知道,我是絕對不會……”說到這裏,我噎了噎嗓子,說不下去了,只得用一個江湖上流傳甚廣的神秘隱語草草作結,“你懂的。”

不過三個字,如有千言萬語在其中。

當年發生的事,秦暮的確懂,整件事的前因後果他都知道。他不是幫兇,也不是看客,他只是一個知曉當年一切發生的知情者。

他或許是考慮到再揭我傷疤,實在不夠人道,就看著四下無人,非常好心地摸了摸我的頭發,然後博古通今,引經據典,旁征博引,滔滔不絕,對我說了很多體己話。

我總結了一下,大致意思是:事情已經這樣了,你再後悔也是無濟於事,下次註意就得了。

可還有下次嗎?有些錯誤,一次就夠了。就像那些激情殺人的犯人,如果給他們重來一次的機會,他們絕對不會走上那條路。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