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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歌

作者:丹浩翔

楔 子:棄 子[附:自序]

“兒啊,怎生不落子了?”他撫著微斑的短須,“爺爺這一著棋如何?”

“我輸哩!”女孩兒把剩下的那支“象”移開,以落得“將”“帥”相對,這分明是一著自殺棋。

“棋下完得了不是?”她嘴裏這般問,心裏卻思:快點下完了,昨兒回來時見得澗那頭的老梨樹上結的梨兒已黃了,不快去摘,就恐山間的猴兒們搶了先了。

“你這是做甚?”他不高興了,“不到最後一刻就棄子,真正讓爺爺失望了。”他口嘆心亦嘆。

女孩兒嘟了嘟嘴:“我又沒有想要贏過!”

“知道你輸在什麽地方麽?”他看出女孩兒心不在上面,卻偏偏不放過她——無欲則剛是件好事,但這種心性,只怕……

“你才學下棋不過幾天,能與爺爺對奕這些時候也算可以了,”他指點殘局:“你在奕棋的過程中,很善於利用有限的規則來變換套路,卻只得來一步破一步,爺爺可是將你所有可能走的步路猜遍了才布的棋喲!”

欲破先立——縱觀全局往往比一時的輸贏更重要!

唉,小小孩童知什麽布局?她能力於此,已經少有了。

“爺爺你布得全局就一定會贏麽?”女孩兒得意地笑道:“爺爺若真想贏我,我早輸了。”她早覺得有幾著棋是他故意相讓了。

“我們去摘梨兒吧!”反正爺爺心思也不在贏她,她越性撒起嬌來,一擡手,方方正正的棋盤被她掀起,盤上臺上的棋子落得滿地都是。

“呵呵,賴皮的小鬼頭!”他扭過她,作勢要打她屁股,“怎生這般沒棋品,居然把盤子也掀了?”

“反正沒輸沒贏,不下也罷!”他的手很輕,她知道他舍不得真打。

他的手凝在空中:“是啊,不下也罷!”聲音裏有說不出的遺憾和惆悵。

他為女孩兒挽起亂糟糟的發——她的發帶不知什麽時候丟了,他小心地摸出一支黑色的簪子,暫時為她別住漸長漸密的發。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既得之,則安之。”他感慨地撫著她的頭,“兒啊,你比爺爺更明白這個道理哩!”

“快點走吧!”女孩兒哪兒懂得他在說些什麽,“再不去,我得不到梨兒,就不安不幸了!”她心裏念著。

他抱起女孩兒向澗那邊走去,聽得他不知是憂是喜的喟然長嘆,以及女孩兒脆生生的笑聲遠遠傳開:“兒啊,將來你一定會——”

“我一定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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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初初有這本書的構想時,只為一時的不忿——當時的本意只是想定一出小小的武林鬧劇,寫個五或十萬字就頂天了。但一連三天便趕了二三萬字,打字打得手酸,就停了下來想了想:既是要寫,可以寫長一點吧?二十萬字好了。當時是2001年5、6月後了,那時我才買的電腦。

但十二三萬字後,專升本的成績下來了,我去了川師大念書。由於沒法把電腦搬過去——我寫的字奇醜無比,常常三五天後自己也認不得了,所以一直沒有再寫。兩年的專升本讀完,也不過比原先增加了四五千字而已。

正式開始繼續是在2003年九月底。

我把以前的情節推敲了一遍——這時候的我不再是個畢業生了,有些事不是用鬧劇來表現就夠的。於是我打算豐富一下主人公。表面上主角是兩男一女,而第三個男主角我是第十、十一章才正式讓他出場的,但先前的許多故事其實都有他的插手了。

來這一手的原因,靈感來自下象棋——雖然我的棋也下得極臭——沒有人第一步就把“將”或“帥”先跳出來吧?運籌帷幄的,往往是最後才露臉的,所以我先伏了一筆;但這也讓我以前的一些情節上的脫落連了起來。真不知自己在伏誰的筆?

我原想,不是寫個皆大歡喜的結局,就是個哭哭啼啼的收場,但現實中,更多的是黑色幽默,我把它的顏色弄淺一點吧!灰色好了。我是個喜歡中庸的人。但這個世界上,堅持的人少,固執的人多,自以為是的人更是……

所以,我不想寫那些至情至性、從一而終的笑容與眼淚,也不相信真有一成不變的感情——人之為世,在於取舍之道。古人就說,兩害相權就會擇其輕者,我們也是一樣。

哪一份感情更令自己滿足,就選哪一份,沒有什麽定理——心頭那桿秤的砝碼不同:好的,未必要得起、留得住;次一點的,只要自己願意去擁有,別人的看法,在實際上幹涉不到你。

責任之於男女,天然迥異。女人的母性是天生的——因為她們絕大部分會做母親,所以比男人更懂得什麽叫慈悲、感懷……男人的責任感的培養在於他的成長,所以真正的父親,往往在而立之後或不惑之年才會“成型”——那時他們才會明白什麽是家、什麽是親人,之前不過是文字符號固定下來的名詞而已。

所以我明著塑造了三個男主角:他們個性有相似、也有迥異。沒有怎麽描述的兩個人——那兩個人可是一直在幾十年前就擺下這局風雲之棋的人,他們幾乎沒有怎麽出場,即使出來,不是借別人的名字,就是借他人的身份。想看懂他們,我自己都覺得有些難——我不迷信命運,但相信因果。所以,借他們的手與口,來制造這個局——這個每個人都似覺得有、卻又看不清的局。

女主角只得一個——如我願意,其實想把女性放第一位來寫的,但武俠不是現代小說,沒法子,有些不成文的規定還是得遵守。但其他的次女角呢?她們的心意,只怕不比主角來得少。但關鍵的那棋不能太多,只好委屈她們一下了。

我沒有想過塑造聖人、聖女,他們都只是人,所以我也只讓他們是人——再有犧牲精神的主角,也有過迷惑與私心;再堅持的人,也想過放棄。願舍的就舍,願取的就取——求仁得仁吧!只當自己在買東西,只要價碼承受得起就對了。他們對事、對情、對人,都是如此——只是稍稍比一般的看得清楚一些而已。

這本書是我為了紀念我以前三位好友寫的,其中一位,早就與我失去聯系了,只怕見了面也認不得了。我對這位朋友的思念,也寫了進去。希望他們看見時,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我,於願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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