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偷雞不成蝕把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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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眼睛瞇了瞇, “昨天你抓我的時候, 好像沒想過要幫我止血。”
長生表情一僵, 然後幹笑道:“我那不是餓極了麽……”
鄭晴歌沒再說話, 長生盯著碗裏的血,漸漸地, 她的眼睛有點變紅,長生咽了咽口水, 看碗已經滿了一多半了, 就按住了男人手臂上的傷口, 按了大概十幾分鐘,血液才漸漸凝固。
沒有紗布, 長生就拿一塊幹凈的布條代替了, 給他綁好以後,她把碗遞給鄭晴歌,“喝吧, 喝完就該走了。”
鄭晴歌沒接過去,而是皺眉看著她, “你要去哪?”
“我還有別的事, 一會兒我給你一個地址, 你去找公會,告訴他們你是新生血族,然後他們就會幫你解決一切。”
她想了想,還是覺得把鄭晴歌送公會是最好的選擇,在外面捕獵太危險了, 一不小心就會暴露身份不說,被公會逮到就完了。如果可以,她也想自己送鄭晴歌過去,可她還是通緝犯,去了就出不來了。
誰知道,聽到她的話,鄭晴歌臉色瞬間就變了,她捏住長生的肩膀,對她威脅道:“不準走!你敢走,我就殺了你!”
長生眼睛睜得極大,楞楞的看著她,鄭晴歌反應過來自己說了什麽,立刻觸電一般松開長生,然後極為懊惱的站起身,她煩躁的用手理了下頭發,開始在房間裏不停踱步,想要壓下自己突然暴虐的脾氣。
長生緩了緩心神,仰頭看著她,“沒事,新生期的三個月所有情緒都會被放大,控制不了自己是正常的,不過你一定要努力控制,只要熬過這三個月,以後就沒事了。”
鄭晴歌靠在墻壁上,冰冷的墻壁可以讓她冷靜下來,她閉著眼睛,好半天過去,才感覺狂湧的情緒褪去了一些,再睜眼,就看到了長生擔憂的視線。
她突然覺得有些狼狽,“你把那些血喝了吧,我出去透透氣。”
能把口糧送人,看來她還不是太餓。於是,長生心安理得的把一整碗都喝光了。
鄭晴歌站在窗戶前,因為房子裏血腥味很濃,所以她只打開了一條小小的縫,聞著外面的新鮮空氣,她感覺腦子又清醒了一些。
雖然剛醒過來的時候,她已經被饑餓感控制了大腦,但等到意識回籠,她還記得自己做過什麽,也記得她是怎麽對待那個女孩的。而且,她覺得自己沒做錯。
那個女孩要襲擊她,她反抗,沒錯;拜這個女孩所賜,她變成了和她一樣的東西,於是她醒過來的第一件事就是喝她的血,也沒錯;哪怕她後來因為用的力氣太大,把她撞暈了過去,她還是覺得沒錯。
她是常年混在灰色地帶的人,人生信仰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始作俑者是那個女孩,是她非要把她拉進來,如果不是她,後面的這些都不會發生,所以,從鄭晴歌的角度來看,哪怕她殺了那個女孩,她都是沒錯的。
可是……她怎麽感覺這麽煩躁,就好像自己做了什麽十惡不赦的事一樣。
一想起來自己那麽粗暴的對她,她卻還反過來安慰自己,她就更煩躁了。
長生哪知道鄭晴歌糾結的心情,她吃飽喝足,還打了個嗝,然後才悠悠走出來,找到鄭晴歌,她在遠處觀察了一會兒,終於誇了她一句,“你真厲害,第一天還沒過呢,居然就能這麽冷靜了。”
鄭晴歌只覺得她在說反話,剛剛她是真的想殺她,她還說自己夠冷靜?
長生瞪大眼睛,好像知道她在想什麽一樣,“真的啊!新生期的血族都是天天想殺人的,樹上掉了一片葉子,都能引發一場血案,你這樣真的很冷靜了,不錯不錯,說不定你能更快的度過新生期呢。”
嘴裏說著誇獎的話,其實長生在心裏也挺納悶,原主回憶裏的鄭晴歌可沒那麽好脾氣,回憶裏的她也是喜怒無常,動不動就制造一場流血事件。
長生跟她湊近了一點,聞著她身上若有若無的甜甜香味,長生覺得,這肯定是不爭的功勞,她家不爭多麽成熟溫柔的一個人啊,哪怕處在新生期,也是一個成熟溫柔的新生期血族。
長生看著鄭晴歌,“你要是不想去公會,那就只能跟著我了,現在的你太危險,還不能單獨在人類社會裏生存。如果跟著我,我就要教你怎麽用血族的身份生活,哎,想當年,我就是沒有人教,才走上了一條歪路,現在還後遺癥無數呢,你可千萬不能學我以前那樣,要做一個好血族。”
長生說的滄桑,但鄭晴歌完全沒註意到她後面說了什麽,她的註意力都在“跟著我”三個字上,頓了頓,她說道:“你沒有地方住?”
“與其說沒有地方住……”長生尷尬的笑了一下,“應該是沒有地方躲。”
鄭晴歌了然的點點頭,然後用問今天晚上吃什麽的語氣問她,“你殺人了?”
“怎麽可能,我才不殺人。”
鄭晴歌挑挑眉,顯然覺得事情沒那麽簡單。長生看了看她,心虛的撇開視線,“就是吃飯的時候吃的太多了,一不留神,就把人吃進醫院了。”
聽起來……好像也不是什麽大罪過,昨天以前她對吸血鬼的印象還停留在陰冷、高貴、手段殘忍,然而看看眼前這個女孩,果然傳說都是騙人的。
想了想,鄭晴歌問道:“你叫什麽名字?”
“夏芙,”長生盯著她,不錯過她臉上的任何一個表情,“小名叫長生。”
鄭晴歌的表情沒有一點變化,長生有些失望,她低下頭,聽鄭晴歌說道:“我叫鄭晴歌。”
長生低低的“噢”了一聲,鄭晴歌不明白她怎麽突然就情緒低落了,不過麽,孩子的臉、六月的天,她看著年紀不大,情緒多變也是正常的。
鄭晴歌把窗戶的縫關上,然後看向她,“你不是要收拾麽,去吧,然後跟我回家。”
長生聽了,很自然的點頭,“行,你把那個人扔出去吧,我留下來打掃,一會兒咱們在大門那匯合。”
長生把之前的生活習慣也帶了過來,在她眼裏鄭晴歌就是換了一張臉的不爭,所以支使她支使的很自然,但剛說完這句話,她就反應了過來,不爭不認識她,現在她們是陌生人啊。
她連忙擡頭,想補救一下,卻見鄭晴歌邊走邊應了一聲,“好。”
誒……
長生看著鄭晴歌的背影,微微歪了下頭,然後才跑去衛生間,把清掃工具都拿了過來。
血腥氣一時半會兒是散不了了,長生先把有臟汙的地方擦幹凈,然後盡量將東西全部放回原來的位置,有的她不記得是放哪的,就一律扔進了雜物間,都做好以後,她下樓出門,彼時鄭晴歌已經在大門口等她好幾分鐘了。
長生跑過去,第一句話就問她,“你餓不餓?”
新生期絕對不能餓著,只要鄭晴歌說餓,她立刻就得去找新鮮的口糧,不然她自己小命就不保了。
看原主記憶就知道,被饑餓感控制的血族毫無理智可言,到時候哪怕是不爭,可能也會輕而易舉的擰斷她的脖子。
聽到她的問題,鄭晴歌向她走近一步,然後輕嗅空氣,閉上眼感受一下,她才睜開眼回答:“不餓。”
長生:“……”原來你餓不餓不是胃告訴你的,而是鼻子告訴你的嗎?
既然不餓,那她們就可以走了,現在是秋季,人們都穿著長袖衣服,長生捂得更嚴,她穿著一件港式風衣,風衣領子立了起來,頭上還戴著一頂灰黑色的鴨舌帽,一低頭,整張臉都被擋住了。這還不算完,她從兜裏摸出一副墨鏡,墨鏡很大,她的臉又太小,這麽一戴,半張臉都遮在了墨鏡之下。
鄭晴歌無語的看著她,她這個打扮,活像怕被粉絲認出的明星,雖然只露了一小部分,但因為長得很精致,反而會引起人們的好奇心,讓他們特別想知道,如果摘掉墨鏡和帽子,這會是怎樣的一個美女。
長生扶了一下墨鏡,“我準備好了,咱們走吧?”
鄭晴歌張了張口,想告訴她這麽此地無銀三百兩,倒是更容易引來追兵,可長生不給她說話的機會,她挎上鄭晴歌的胳膊,裝作小鳥依人的模樣,其實墨鏡底下的她正用一雙眼睛四處亂看,生怕哪邊就有一個會長派來的人。
其實就算真有,她也認不出來,會長底下人手千千萬,原主總共就遇上過十幾個,還回回都不重樣,會長這麽精明,這次派來的肯定也不是之前那些人。再加上還有潛在的無數普通血族都憋著勁想抓她,那些血族和人類一點區別都沒有,她能看出來才怪了。
長生的整顆心都吊在了追兵身上,完全忘記了鄭晴歌說過的她不喜歡碰別人,鄭晴歌低頭看了看緊緊貼在自己身側的長生,又把視線轉了回去。
她徑直走向主路,昨天她的車就是被扔在這了,結果走到昨天停車的地方,看著空空如也的路邊,鄭晴歌怔了一下。
車呢?!
長生看她不動了,也把註意力收了回來,她把墨鏡摘下一半,用老奶奶看報的姿勢看了一下周圍的環境,“呃,這裏是主幹道,不讓停車的……”
不用問,車肯定是被拖走了,長生看著鄭晴歌,“你這樣不行啊,當人類的時候就不遵紀守法,還怎麽當一個好血族,不行,得改。”
鄭晴歌:“……”
她家在常市的另一頭,是遠郊的別墅區,車沒了兩人就只能搭別的交通工具回去,可不管是打車還是坐客運汽車,一想到要和陌生人同處一個密閉空間裏長達兩個小時,她心裏的煩躁感就更嚴重了。
如果是以前,即使她有潔癖,也不會龜毛到這種地步,頂多在心裏反感一下,該做的事情還是會做,當老大嘛,自然要能屈能伸,然而現在她情緒不穩定,於是,僅僅是這麽一件小事,她就炸了。
鄭晴歌眼裏戾氣越來越重,她攥著拳頭忍了半天,最後還是沒忍住,一拳砸向路邊的燈桿,然後,燈桿上就出現了一個拳頭形狀的凹痕。
長生:“!=口=”
被巨大的聲響吸引,好多人都看了過來,長生趕緊把她拉回自己身邊,“淡定淡定,不就是車沒了麽,到時候再來取就好了,交通工具那麽多,不缺一輛車,這樣,我去叫一輛出租車,你在這等著。”
鄭晴歌卻不同意,說什麽都不讓她去叫出租車,長生皺著眉看她半天,覺得她這是潔癖又發作了,她也很惆悵,這麽遠的距離,走回去不現實啊。
“要不,咱倆掃個碼,騎共享單車?”
鄭晴歌:“……”等騎回去,天都黑了吧。
鄭晴歌拿出手機給手下打了個電話,那邊立刻表示,馬上送一輛車過來,鄭晴歌的表情這才好看了點,她帶著長生往前慢慢溜達,剛剛她和手下約的地點就在前面那條街,等她們走到了,手下和車也就到了。
打電話的時候鄭晴歌避著長生,打完電話也只說了一句一會兒有人送車過來,長生挑挑眉,她這是不想讓自己知道她的身份麽。
長生覺得挺好玩,做出一副天真好奇的樣子,“你是富二代嗎,還有人給你送車?”
嚴格來講鄭晴歌確實是個二代,不過她是雲'裳'小'築黑二代,她爹是黑道大佬,死了以後就把公司和手下全都繼承給了她,不過她不想專幹違法犯罪的事,就小小的洗白了一下,把業務從國家絕對禁止的領域轉移到了國家模棱兩可的領域。
可這怎麽解釋,對,我家有錢,我爹也有錢,所以我是富二代。那你家是幹什麽的?倒賣武器、給軍隊派發臨時工的。
……一聽就不是什麽正經富二代!
她和長生認識不到一天,說話也沒有幾句,不過長生已經強調了好多次讓她一定要遵紀守法、做個好血族了,如果她把自己公司的主營業務說出去,說不定長生會對她很失望,然後離開。
鄭晴歌瞇著眼,絕對不行!
是她把自己變成現在這個樣子,也是她讓自己嘗到了鮮血的美味,那她就該對自己負責。她不想喝任何人的血,卻想喝長生的,雖然不知道為什麽她龜毛的潔癖沒在長生身上體現,但這對她來說也是好事,至少她不會被餓著了,可如果長生跑了,她吃什麽?
所以,想跑?沒門!
鄭晴歌聲音淡淡,“去了你就知道了。”
長生默,這句話怎麽這麽像電視劇裏拐賣少女前人販子說的臺詞……
她倆還是慢悠悠的走著,拐進一條小路的時候,長生餘光看到後面有個人在跟著她們,對方穿的斯文彬彬,看上去就是個普通的上班族。
長生不動聲色,依然挎在鄭晴歌身上,只不過腳下的步伐快了些。
只要走出這條小路,外面就還是主幹道,人那麽多,哪怕對方真的是追兵,他們也會顧忌一些的。
“這四個人是來抓你的?”
長生一楞,“四個?”不是就一個嗎?
話音未落,對方知道自己暴露了,瞬間房頂上就跳下來三個人,長生心裏一驚,趕緊帶著鄭晴歌往旁邊移了一段距離,她再次感慨,這具身體不止脆皮、聽力也不行,鄭晴歌能聽到他們的聲音,她卻聽不到!
一個是天天和槍林彈雨打交道的,一個是天天和比她還弱雞的普通人類打交道的,靜觀默查的本事當然有差距。
對方只有四個人,長生覺得自己還是打得過的,撂倒這幾個人連五分鐘都不需要,到時候她和鄭晴歌過去,估計車也送來了,正好。
長生摩拳擦掌,露出一個陰測測的笑容,然而還沒等她出手,她身邊先有一個身影沖了過去。
鄭晴歌一整天都在壓制自己想要破壞、發洩的情緒,這四個人主動送上門來,簡直就是老天爺專門給她送的發洩工具啊!
老天爺:不,不是這樣的= =
鄭晴歌下手沒有輕重,對方也沒想到夏芙身邊的人也是血族,而且看她的樣子,很可能還處在新生期。
我日……新生期最恐怖了好嗎!!
兩個追兵圍著長生,另外一個趕緊去支援隊友,結果就是這麽跑過去的功夫,隊友已經被揍得沒有人樣了。
看到暗紅色的血液從對方身上流出來,鄭晴歌的眼睛也漸漸變了顏色,她一只手掐住追兵的脖子,追兵不停的用手去掰她的手指,可他的力氣正在漸漸流失,根本掰不動,氣管被掐住,他只能發出“嚇嚇”的聲音,跟個破風箱一樣。
長生驚嘆的看著這一幕,“哇,原來她喜歡用這種方式殺人啊。”看這姿勢,和原主的回憶一模一樣。
另外兩個追兵:“……”你還有時間感嘆?!沒見我們隊友都要被她掐死了嗎!
這倆追兵見要出人命,連長生都不管了,直接跑過去,想把隊友救回來,結果一只手掐著追兵的脖子,一點都不耽誤鄭晴歌打架,她比他們都靈活、而且精通格鬥術,她一個就能制衡他們三個,而且毫不費力氣。
圍觀一會兒,長生終於反應過來,跟屁股後面有火燒一樣,急速沖過去,然後拽著她的胳膊,叫道:“松手松手快松手!這可是公會的公務員!殺了他你就別想活了,快松手啊!”
鄭晴歌一點都不想松手,她就想享受一條生命在自己手中慢慢消減的快感,但聽長生的聲音那麽急迫、那麽擔心,她只能不情不願的松開了手。
剛被她放開,那位血族公務員就癱到了地上,他一邊猛烈的咳嗽著、一邊還不忘自己的職責,“毆打公職人員,且意欲行兇,還窩藏公會通緝罪犯,我、咳咳、我要逮捕你!”
大哥……你都成這樣了,還怎麽逮捕啊= =
長生默默看著他沒說話,剩下三個人還不如癱在地上這位,就算他們一起上,不管長生還是鄭晴歌,都能輕易的幹掉他們,他們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其中最矮的那個公務員說話了,“我已經拍下了你的同夥,也傳回公會了!到時候你們就一起等著公會的制裁吧!”
說著,他特別悲壯的抹了一把眼睛,“我為公會和無數的血族同胞、人類同伴犧牲,他們會記住我的!今天我就跟你拼了,夏芙!”
長生飛起一腳就把這個抗日神劇看多了的公務員踹趴下了,嘴裏還嫌棄著,“先別說你犧牲不了,就算你犧牲了,也不會有人記得你,你們會長頂多給你家送面錦旗好吧?”
“……”
“殺公務員是死罪,你當過我沒讀過血族刑法?得了得了,把我倆帶回去吧,跟你們講不清楚,我還是去找會長講比較好。”
這下他們四個全楞了。
鄭晴歌也皺眉看著她,不明白她葫蘆裏賣的什麽藥。
罪犯主動要投案自首,雖然他們四個心裏一直嘀咕,不過還是把她們帶回去了,一路上,長生都安靜的很,鄭晴歌坐在她身邊,時不時的看看她。
鄭晴歌今天才知道還有公會這種東西,長生也沒來得及跟她講,她不知道公會具體是幹什麽的,也不知道公會的刑罰有多恐怖,所以她才能這麽淡定的跟著長生一起過來。
血族公會就在市政府這裏,表面它的名字叫聖瑪麗安教會,但在哥特建築的下面,才是真正的血族公會所在地。
把教堂和公會放在一起,也不知道這些人都怎麽想的。
長生一走進去,就獲得了無數個註目禮,大家看著她,神情都是如出一轍的感嘆和了然,眼神好像在說,“哦,這就是夏芙啊。”
血族最不缺的就是名人,因為長得太好看,又需要交很多稅,現在暴利的娛樂業都快成為血族的支柱產業了,往演員堆裏砸一塊石頭,砸到十個人,十個都是披著人皮的血族。
幾乎所有明星都是血族,在這種情況下,夏芙一個游獵人居然都能在血族裏混出這麽響當當的名聲,可見會長是有多想抓到她。
長生默默想著一會兒見到會長要說什麽,走到一個前臺這裏,長生擡起頭,看了看前臺小姐,然後對旁邊的公務員說道:“你怎麽不帶她去登記啊?”
那個被她看著的公務員楞了一會兒,然後好笑的反問:“登記?開什麽玩笑,她現在跟你一樣也是罪犯,先上過法庭再說登記的事!”
長生的聲音和表情一樣平靜,“她不是罪犯,第一,她沒窩藏我,而是我窩藏她,她是昨天被我轉化的,還什麽都不知道;第二,她也沒毆打公職人員,是你們先打她,她還手,你們才會被揍的,新生期血族保護法裏面是不是有說,只要沒鬧出人命,那就不算刑事案件,只要罰款就可以了?”
那位公務員憋屈的看著她,半天,才問她:“你不是游獵人麽,怎麽知道這麽多血族法律,你不會是想改行當公務員了吧?”
長生不好意思的笑笑,“怎麽會,公務員什麽人都有,同事素質參差不齊,我才不去當公務員呢。”
“……”
你可以侮辱我的人品,但不可以侮辱我的職業!= =
她三兩句話就撇清了鄭晴歌的犯罪嫌疑,其他人只能帶著她去登記,結果人家還不樂意。
“我不去。”
知道新生期血族執拗起來比牛還倔,而且絕對不能強硬著來,不然就等著挨揍吧。反正登記也不急於一時,他們就不再堅持了,帶著她們一起往會長室走。
會長聽說夏芙自首,驚得把高級口糧都給打翻了,鮮血糊在地毯上,愁壞了清潔女工。
會長不管那個,他激動的在辦公室裏不停搓手,哈哈哈哈,夏芙這個老油條,終於讓她落網了啊!太好了,以後他再也不用跟在夏芙後面給她擦屁股賠錢了!
瞧會長這高興勁,不知道的還以為夏芙是被他手下抓回來的。幾個人帶夏芙進來,會長擺擺手,讓他們都出去領懸賞。
他們出去了,會長這才發現,夏芙身邊還有一個女人,而且仔細看看,居然還是個新生期血族。
會長驚了,“就你這樣的,還敢去轉化別人呢?”
長生:“……我這樣的怎麽了,好歹我也有六年經驗了。”
“是,六年違法犯罪的經驗,”會長吐槽一句,又笑了起來,“既然能來自首,應該就是做好準備了吧?李秘書,趕緊把夏芙送進去,她的監獄我早就給她備好了,單間,無窗,隔壁就是口糧運輸區,每天都能聞得見味,但就是吃不著。哈哈哈哈多好的位置啊!就為了你,我一直留著呢!”
鄭晴歌越聽越覺得不對勁,她皺眉看向長生,長生給她一個稍安勿躁的眼神,而且眼神裏還帶著很深的歉意。
鄭晴歌:“?”
長生移開視線,看向會長,“等等,路德維希會長,你倒是說說我犯了什麽罪。”
這位會長是個地地道道的亞洲人,但不知道為什麽,他的名字卻是歐美的。路德維希覺得她這是在拖時間,“還需要說?故意傷人啊!一傷就傷了七百三十人,你知道我替你賠了多少錢麽!”
錢就是路德維希的命根子,長生就是瞅準這一點才敢過來的,當初原主被抓,她特別害怕,就問路德維希有沒有什麽辦法可以讓她免了牢獄之災,當時路德維希的回答是,還錢。
……
因為長生沒錢,所以她只能躲追兵,但現在不能躲了,如果她躲起來,那鄭晴歌就會被視為她的同夥,然後一起登上通緝名單。是啊,鄭晴歌很強,可雙拳難敵四手,總有一天她會被抓住,哪怕抓不住,難道也要讓鄭晴歌過一輩子逃亡的生活麽?
雖然不爭的記憶沒了,但長生的記憶還在,之前一直都是不爭來保護她,現在該她保護不爭了。
就是……這個保護的方式……嗯……
長生又愧疚的看了一眼鄭晴歌,然後霸氣的一揮手,“不就是錢麽,只要我還錢,就不用進監獄了對吧?”
路德維希詫異的挑了挑眉,他沒想過讓夏芙還錢,因為夏芙根本就沒錢,轉化前的她就是個棄嬰,一點經濟基礎都沒有,怎麽可能還的上這麽多錢?不過,看她這個胸有成竹的樣子,難道她這些年不光會傷人,還會搶劫?
路德維希心裏快速過了一遍各種可能性,然後才斟酌著開口,“行,如果你能把錢都還上,而且保證以後絕不再犯,那你就不用進監獄了。”
很好,要的就是這句話。
長生邪魅一笑,再度霸氣的揮手,直指鄭晴歌,“沒問題,她會給我還錢的!”
路德維希:“……”
鄭晴歌:“……”
作者有話要說: 從此,大佬就成了長生的債主
得賣多少烤魚才還得起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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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生表情一僵, 然後幹笑道:“我那不是餓極了麽……”
鄭晴歌沒再說話, 長生盯著碗裏的血,漸漸地, 她的眼睛有點變紅,長生咽了咽口水, 看碗已經滿了一多半了, 就按住了男人手臂上的傷口, 按了大概十幾分鐘,血液才漸漸凝固。
沒有紗布, 長生就拿一塊幹凈的布條代替了, 給他綁好以後,她把碗遞給鄭晴歌,“喝吧, 喝完就該走了。”
鄭晴歌沒接過去,而是皺眉看著她, “你要去哪?”
“我還有別的事, 一會兒我給你一個地址, 你去找公會,告訴他們你是新生血族,然後他們就會幫你解決一切。”
她想了想,還是覺得把鄭晴歌送公會是最好的選擇,在外面捕獵太危險了, 一不小心就會暴露身份不說,被公會逮到就完了。如果可以,她也想自己送鄭晴歌過去,可她還是通緝犯,去了就出不來了。
誰知道,聽到她的話,鄭晴歌臉色瞬間就變了,她捏住長生的肩膀,對她威脅道:“不準走!你敢走,我就殺了你!”
長生眼睛睜得極大,楞楞的看著她,鄭晴歌反應過來自己說了什麽,立刻觸電一般松開長生,然後極為懊惱的站起身,她煩躁的用手理了下頭發,開始在房間裏不停踱步,想要壓下自己突然暴虐的脾氣。
長生緩了緩心神,仰頭看著她,“沒事,新生期的三個月所有情緒都會被放大,控制不了自己是正常的,不過你一定要努力控制,只要熬過這三個月,以後就沒事了。”
鄭晴歌靠在墻壁上,冰冷的墻壁可以讓她冷靜下來,她閉著眼睛,好半天過去,才感覺狂湧的情緒褪去了一些,再睜眼,就看到了長生擔憂的視線。
她突然覺得有些狼狽,“你把那些血喝了吧,我出去透透氣。”
能把口糧送人,看來她還不是太餓。於是,長生心安理得的把一整碗都喝光了。
鄭晴歌站在窗戶前,因為房子裏血腥味很濃,所以她只打開了一條小小的縫,聞著外面的新鮮空氣,她感覺腦子又清醒了一些。
雖然剛醒過來的時候,她已經被饑餓感控制了大腦,但等到意識回籠,她還記得自己做過什麽,也記得她是怎麽對待那個女孩的。而且,她覺得自己沒做錯。
那個女孩要襲擊她,她反抗,沒錯;拜這個女孩所賜,她變成了和她一樣的東西,於是她醒過來的第一件事就是喝她的血,也沒錯;哪怕她後來因為用的力氣太大,把她撞暈了過去,她還是覺得沒錯。
她是常年混在灰色地帶的人,人生信仰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始作俑者是那個女孩,是她非要把她拉進來,如果不是她,後面的這些都不會發生,所以,從鄭晴歌的角度來看,哪怕她殺了那個女孩,她都是沒錯的。
可是……她怎麽感覺這麽煩躁,就好像自己做了什麽十惡不赦的事一樣。
一想起來自己那麽粗暴的對她,她卻還反過來安慰自己,她就更煩躁了。
長生哪知道鄭晴歌糾結的心情,她吃飽喝足,還打了個嗝,然後才悠悠走出來,找到鄭晴歌,她在遠處觀察了一會兒,終於誇了她一句,“你真厲害,第一天還沒過呢,居然就能這麽冷靜了。”
鄭晴歌只覺得她在說反話,剛剛她是真的想殺她,她還說自己夠冷靜?
長生瞪大眼睛,好像知道她在想什麽一樣,“真的啊!新生期的血族都是天天想殺人的,樹上掉了一片葉子,都能引發一場血案,你這樣真的很冷靜了,不錯不錯,說不定你能更快的度過新生期呢。”
嘴裏說著誇獎的話,其實長生在心裏也挺納悶,原主回憶裏的鄭晴歌可沒那麽好脾氣,回憶裏的她也是喜怒無常,動不動就制造一場流血事件。
長生跟她湊近了一點,聞著她身上若有若無的甜甜香味,長生覺得,這肯定是不爭的功勞,她家不爭多麽成熟溫柔的一個人啊,哪怕處在新生期,也是一個成熟溫柔的新生期血族。
長生看著鄭晴歌,“你要是不想去公會,那就只能跟著我了,現在的你太危險,還不能單獨在人類社會裏生存。如果跟著我,我就要教你怎麽用血族的身份生活,哎,想當年,我就是沒有人教,才走上了一條歪路,現在還後遺癥無數呢,你可千萬不能學我以前那樣,要做一個好血族。”
長生說的滄桑,但鄭晴歌完全沒註意到她後面說了什麽,她的註意力都在“跟著我”三個字上,頓了頓,她說道:“你沒有地方住?”
“與其說沒有地方住……”長生尷尬的笑了一下,“應該是沒有地方躲。”
鄭晴歌了然的點點頭,然後用問今天晚上吃什麽的語氣問她,“你殺人了?”
“怎麽可能,我才不殺人。”
鄭晴歌挑挑眉,顯然覺得事情沒那麽簡單。長生看了看她,心虛的撇開視線,“就是吃飯的時候吃的太多了,一不留神,就把人吃進醫院了。”
聽起來……好像也不是什麽大罪過,昨天以前她對吸血鬼的印象還停留在陰冷、高貴、手段殘忍,然而看看眼前這個女孩,果然傳說都是騙人的。
想了想,鄭晴歌問道:“你叫什麽名字?”
“夏芙,”長生盯著她,不錯過她臉上的任何一個表情,“小名叫長生。”
鄭晴歌的表情沒有一點變化,長生有些失望,她低下頭,聽鄭晴歌說道:“我叫鄭晴歌。”
長生低低的“噢”了一聲,鄭晴歌不明白她怎麽突然就情緒低落了,不過麽,孩子的臉、六月的天,她看著年紀不大,情緒多變也是正常的。
鄭晴歌把窗戶的縫關上,然後看向她,“你不是要收拾麽,去吧,然後跟我回家。”
長生聽了,很自然的點頭,“行,你把那個人扔出去吧,我留下來打掃,一會兒咱們在大門那匯合。”
長生把之前的生活習慣也帶了過來,在她眼裏鄭晴歌就是換了一張臉的不爭,所以支使她支使的很自然,但剛說完這句話,她就反應了過來,不爭不認識她,現在她們是陌生人啊。
她連忙擡頭,想補救一下,卻見鄭晴歌邊走邊應了一聲,“好。”
誒……
長生看著鄭晴歌的背影,微微歪了下頭,然後才跑去衛生間,把清掃工具都拿了過來。
血腥氣一時半會兒是散不了了,長生先把有臟汙的地方擦幹凈,然後盡量將東西全部放回原來的位置,有的她不記得是放哪的,就一律扔進了雜物間,都做好以後,她下樓出門,彼時鄭晴歌已經在大門口等她好幾分鐘了。
長生跑過去,第一句話就問她,“你餓不餓?”
新生期絕對不能餓著,只要鄭晴歌說餓,她立刻就得去找新鮮的口糧,不然她自己小命就不保了。
看原主記憶就知道,被饑餓感控制的血族毫無理智可言,到時候哪怕是不爭,可能也會輕而易舉的擰斷她的脖子。
聽到她的問題,鄭晴歌向她走近一步,然後輕嗅空氣,閉上眼感受一下,她才睜開眼回答:“不餓。”
長生:“……”原來你餓不餓不是胃告訴你的,而是鼻子告訴你的嗎?
既然不餓,那她們就可以走了,現在是秋季,人們都穿著長袖衣服,長生捂得更嚴,她穿著一件港式風衣,風衣領子立了起來,頭上還戴著一頂灰黑色的鴨舌帽,一低頭,整張臉都被擋住了。這還不算完,她從兜裏摸出一副墨鏡,墨鏡很大,她的臉又太小,這麽一戴,半張臉都遮在了墨鏡之下。
鄭晴歌無語的看著她,她這個打扮,活像怕被粉絲認出的明星,雖然只露了一小部分,但因為長得很精致,反而會引起人們的好奇心,讓他們特別想知道,如果摘掉墨鏡和帽子,這會是怎樣的一個美女。
長生扶了一下墨鏡,“我準備好了,咱們走吧?”
鄭晴歌張了張口,想告訴她這麽此地無銀三百兩,倒是更容易引來追兵,可長生不給她說話的機會,她挎上鄭晴歌的胳膊,裝作小鳥依人的模樣,其實墨鏡底下的她正用一雙眼睛四處亂看,生怕哪邊就有一個會長派來的人。
其實就算真有,她也認不出來,會長底下人手千千萬,原主總共就遇上過十幾個,還回回都不重樣,會長這麽精明,這次派來的肯定也不是之前那些人。再加上還有潛在的無數普通血族都憋著勁想抓她,那些血族和人類一點區別都沒有,她能看出來才怪了。
長生的整顆心都吊在了追兵身上,完全忘記了鄭晴歌說過的她不喜歡碰別人,鄭晴歌低頭看了看緊緊貼在自己身側的長生,又把視線轉了回去。
她徑直走向主路,昨天她的車就是被扔在這了,結果走到昨天停車的地方,看著空空如也的路邊,鄭晴歌怔了一下。
車呢?!
長生看她不動了,也把註意力收了回來,她把墨鏡摘下一半,用老奶奶看報的姿勢看了一下周圍的環境,“呃,這裏是主幹道,不讓停車的……”
不用問,車肯定是被拖走了,長生看著鄭晴歌,“你這樣不行啊,當人類的時候就不遵紀守法,還怎麽當一個好血族,不行,得改。”
鄭晴歌:“……”
她家在常市的另一頭,是遠郊的別墅區,車沒了兩人就只能搭別的交通工具回去,可不管是打車還是坐客運汽車,一想到要和陌生人同處一個密閉空間裏長達兩個小時,她心裏的煩躁感就更嚴重了。
如果是以前,即使她有潔癖,也不會龜毛到這種地步,頂多在心裏反感一下,該做的事情還是會做,當老大嘛,自然要能屈能伸,然而現在她情緒不穩定,於是,僅僅是這麽一件小事,她就炸了。
鄭晴歌眼裏戾氣越來越重,她攥著拳頭忍了半天,最後還是沒忍住,一拳砸向路邊的燈桿,然後,燈桿上就出現了一個拳頭形狀的凹痕。
長生:“!=口=”
被巨大的聲響吸引,好多人都看了過來,長生趕緊把她拉回自己身邊,“淡定淡定,不就是車沒了麽,到時候再來取就好了,交通工具那麽多,不缺一輛車,這樣,我去叫一輛出租車,你在這等著。”
鄭晴歌卻不同意,說什麽都不讓她去叫出租車,長生皺著眉看她半天,覺得她這是潔癖又發作了,她也很惆悵,這麽遠的距離,走回去不現實啊。
“要不,咱倆掃個碼,騎共享單車?”
鄭晴歌:“……”等騎回去,天都黑了吧。
鄭晴歌拿出手機給手下打了個電話,那邊立刻表示,馬上送一輛車過來,鄭晴歌的表情這才好看了點,她帶著長生往前慢慢溜達,剛剛她和手下約的地點就在前面那條街,等她們走到了,手下和車也就到了。
打電話的時候鄭晴歌避著長生,打完電話也只說了一句一會兒有人送車過來,長生挑挑眉,她這是不想讓自己知道她的身份麽。
長生覺得挺好玩,做出一副天真好奇的樣子,“你是富二代嗎,還有人給你送車?”
嚴格來講鄭晴歌確實是個二代,不過她是雲'裳'小'築黑二代,她爹是黑道大佬,死了以後就把公司和手下全都繼承給了她,不過她不想專幹違法犯罪的事,就小小的洗白了一下,把業務從國家絕對禁止的領域轉移到了國家模棱兩可的領域。
可這怎麽解釋,對,我家有錢,我爹也有錢,所以我是富二代。那你家是幹什麽的?倒賣武器、給軍隊派發臨時工的。
……一聽就不是什麽正經富二代!
她和長生認識不到一天,說話也沒有幾句,不過長生已經強調了好多次讓她一定要遵紀守法、做個好血族了,如果她把自己公司的主營業務說出去,說不定長生會對她很失望,然後離開。
鄭晴歌瞇著眼,絕對不行!
是她把自己變成現在這個樣子,也是她讓自己嘗到了鮮血的美味,那她就該對自己負責。她不想喝任何人的血,卻想喝長生的,雖然不知道為什麽她龜毛的潔癖沒在長生身上體現,但這對她來說也是好事,至少她不會被餓著了,可如果長生跑了,她吃什麽?
所以,想跑?沒門!
鄭晴歌聲音淡淡,“去了你就知道了。”
長生默,這句話怎麽這麽像電視劇裏拐賣少女前人販子說的臺詞……
她倆還是慢悠悠的走著,拐進一條小路的時候,長生餘光看到後面有個人在跟著她們,對方穿的斯文彬彬,看上去就是個普通的上班族。
長生不動聲色,依然挎在鄭晴歌身上,只不過腳下的步伐快了些。
只要走出這條小路,外面就還是主幹道,人那麽多,哪怕對方真的是追兵,他們也會顧忌一些的。
“這四個人是來抓你的?”
長生一楞,“四個?”不是就一個嗎?
話音未落,對方知道自己暴露了,瞬間房頂上就跳下來三個人,長生心裏一驚,趕緊帶著鄭晴歌往旁邊移了一段距離,她再次感慨,這具身體不止脆皮、聽力也不行,鄭晴歌能聽到他們的聲音,她卻聽不到!
一個是天天和槍林彈雨打交道的,一個是天天和比她還弱雞的普通人類打交道的,靜觀默查的本事當然有差距。
對方只有四個人,長生覺得自己還是打得過的,撂倒這幾個人連五分鐘都不需要,到時候她和鄭晴歌過去,估計車也送來了,正好。
長生摩拳擦掌,露出一個陰測測的笑容,然而還沒等她出手,她身邊先有一個身影沖了過去。
鄭晴歌一整天都在壓制自己想要破壞、發洩的情緒,這四個人主動送上門來,簡直就是老天爺專門給她送的發洩工具啊!
老天爺:不,不是這樣的= =
鄭晴歌下手沒有輕重,對方也沒想到夏芙身邊的人也是血族,而且看她的樣子,很可能還處在新生期。
我日……新生期最恐怖了好嗎!!
兩個追兵圍著長生,另外一個趕緊去支援隊友,結果就是這麽跑過去的功夫,隊友已經被揍得沒有人樣了。
看到暗紅色的血液從對方身上流出來,鄭晴歌的眼睛也漸漸變了顏色,她一只手掐住追兵的脖子,追兵不停的用手去掰她的手指,可他的力氣正在漸漸流失,根本掰不動,氣管被掐住,他只能發出“嚇嚇”的聲音,跟個破風箱一樣。
長生驚嘆的看著這一幕,“哇,原來她喜歡用這種方式殺人啊。”看這姿勢,和原主的回憶一模一樣。
另外兩個追兵:“……”你還有時間感嘆?!沒見我們隊友都要被她掐死了嗎!
這倆追兵見要出人命,連長生都不管了,直接跑過去,想把隊友救回來,結果一只手掐著追兵的脖子,一點都不耽誤鄭晴歌打架,她比他們都靈活、而且精通格鬥術,她一個就能制衡他們三個,而且毫不費力氣。
圍觀一會兒,長生終於反應過來,跟屁股後面有火燒一樣,急速沖過去,然後拽著她的胳膊,叫道:“松手松手快松手!這可是公會的公務員!殺了他你就別想活了,快松手啊!”
鄭晴歌一點都不想松手,她就想享受一條生命在自己手中慢慢消減的快感,但聽長生的聲音那麽急迫、那麽擔心,她只能不情不願的松開了手。
剛被她放開,那位血族公務員就癱到了地上,他一邊猛烈的咳嗽著、一邊還不忘自己的職責,“毆打公職人員,且意欲行兇,還窩藏公會通緝罪犯,我、咳咳、我要逮捕你!”
大哥……你都成這樣了,還怎麽逮捕啊= =
長生默默看著他沒說話,剩下三個人還不如癱在地上這位,就算他們一起上,不管長生還是鄭晴歌,都能輕易的幹掉他們,他們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其中最矮的那個公務員說話了,“我已經拍下了你的同夥,也傳回公會了!到時候你們就一起等著公會的制裁吧!”
說著,他特別悲壯的抹了一把眼睛,“我為公會和無數的血族同胞、人類同伴犧牲,他們會記住我的!今天我就跟你拼了,夏芙!”
長生飛起一腳就把這個抗日神劇看多了的公務員踹趴下了,嘴裏還嫌棄著,“先別說你犧牲不了,就算你犧牲了,也不會有人記得你,你們會長頂多給你家送面錦旗好吧?”
“……”
“殺公務員是死罪,你當過我沒讀過血族刑法?得了得了,把我倆帶回去吧,跟你們講不清楚,我還是去找會長講比較好。”
這下他們四個全楞了。
鄭晴歌也皺眉看著她,不明白她葫蘆裏賣的什麽藥。
罪犯主動要投案自首,雖然他們四個心裏一直嘀咕,不過還是把她們帶回去了,一路上,長生都安靜的很,鄭晴歌坐在她身邊,時不時的看看她。
鄭晴歌今天才知道還有公會這種東西,長生也沒來得及跟她講,她不知道公會具體是幹什麽的,也不知道公會的刑罰有多恐怖,所以她才能這麽淡定的跟著長生一起過來。
血族公會就在市政府這裏,表面它的名字叫聖瑪麗安教會,但在哥特建築的下面,才是真正的血族公會所在地。
把教堂和公會放在一起,也不知道這些人都怎麽想的。
長生一走進去,就獲得了無數個註目禮,大家看著她,神情都是如出一轍的感嘆和了然,眼神好像在說,“哦,這就是夏芙啊。”
血族最不缺的就是名人,因為長得太好看,又需要交很多稅,現在暴利的娛樂業都快成為血族的支柱產業了,往演員堆裏砸一塊石頭,砸到十個人,十個都是披著人皮的血族。
幾乎所有明星都是血族,在這種情況下,夏芙一個游獵人居然都能在血族裏混出這麽響當當的名聲,可見會長是有多想抓到她。
長生默默想著一會兒見到會長要說什麽,走到一個前臺這裏,長生擡起頭,看了看前臺小姐,然後對旁邊的公務員說道:“你怎麽不帶她去登記啊?”
那個被她看著的公務員楞了一會兒,然後好笑的反問:“登記?開什麽玩笑,她現在跟你一樣也是罪犯,先上過法庭再說登記的事!”
長生的聲音和表情一樣平靜,“她不是罪犯,第一,她沒窩藏我,而是我窩藏她,她是昨天被我轉化的,還什麽都不知道;第二,她也沒毆打公職人員,是你們先打她,她還手,你們才會被揍的,新生期血族保護法裏面是不是有說,只要沒鬧出人命,那就不算刑事案件,只要罰款就可以了?”
那位公務員憋屈的看著她,半天,才問她:“你不是游獵人麽,怎麽知道這麽多血族法律,你不會是想改行當公務員了吧?”
長生不好意思的笑笑,“怎麽會,公務員什麽人都有,同事素質參差不齊,我才不去當公務員呢。”
“……”
你可以侮辱我的人品,但不可以侮辱我的職業!= =
她三兩句話就撇清了鄭晴歌的犯罪嫌疑,其他人只能帶著她去登記,結果人家還不樂意。
“我不去。”
知道新生期血族執拗起來比牛還倔,而且絕對不能強硬著來,不然就等著挨揍吧。反正登記也不急於一時,他們就不再堅持了,帶著她們一起往會長室走。
會長聽說夏芙自首,驚得把高級口糧都給打翻了,鮮血糊在地毯上,愁壞了清潔女工。
會長不管那個,他激動的在辦公室裏不停搓手,哈哈哈哈,夏芙這個老油條,終於讓她落網了啊!太好了,以後他再也不用跟在夏芙後面給她擦屁股賠錢了!
瞧會長這高興勁,不知道的還以為夏芙是被他手下抓回來的。幾個人帶夏芙進來,會長擺擺手,讓他們都出去領懸賞。
他們出去了,會長這才發現,夏芙身邊還有一個女人,而且仔細看看,居然還是個新生期血族。
會長驚了,“就你這樣的,還敢去轉化別人呢?”
長生:“……我這樣的怎麽了,好歹我也有六年經驗了。”
“是,六年違法犯罪的經驗,”會長吐槽一句,又笑了起來,“既然能來自首,應該就是做好準備了吧?李秘書,趕緊把夏芙送進去,她的監獄我早就給她備好了,單間,無窗,隔壁就是口糧運輸區,每天都能聞得見味,但就是吃不著。哈哈哈哈多好的位置啊!就為了你,我一直留著呢!”
鄭晴歌越聽越覺得不對勁,她皺眉看向長生,長生給她一個稍安勿躁的眼神,而且眼神裏還帶著很深的歉意。
鄭晴歌:“?”
長生移開視線,看向會長,“等等,路德維希會長,你倒是說說我犯了什麽罪。”
這位會長是個地地道道的亞洲人,但不知道為什麽,他的名字卻是歐美的。路德維希覺得她這是在拖時間,“還需要說?故意傷人啊!一傷就傷了七百三十人,你知道我替你賠了多少錢麽!”
錢就是路德維希的命根子,長生就是瞅準這一點才敢過來的,當初原主被抓,她特別害怕,就問路德維希有沒有什麽辦法可以讓她免了牢獄之災,當時路德維希的回答是,還錢。
……
因為長生沒錢,所以她只能躲追兵,但現在不能躲了,如果她躲起來,那鄭晴歌就會被視為她的同夥,然後一起登上通緝名單。是啊,鄭晴歌很強,可雙拳難敵四手,總有一天她會被抓住,哪怕抓不住,難道也要讓鄭晴歌過一輩子逃亡的生活麽?
雖然不爭的記憶沒了,但長生的記憶還在,之前一直都是不爭來保護她,現在該她保護不爭了。
就是……這個保護的方式……嗯……
長生又愧疚的看了一眼鄭晴歌,然後霸氣的一揮手,“不就是錢麽,只要我還錢,就不用進監獄了對吧?”
路德維希詫異的挑了挑眉,他沒想過讓夏芙還錢,因為夏芙根本就沒錢,轉化前的她就是個棄嬰,一點經濟基礎都沒有,怎麽可能還的上這麽多錢?不過,看她這個胸有成竹的樣子,難道她這些年不光會傷人,還會搶劫?
路德維希心裏快速過了一遍各種可能性,然後才斟酌著開口,“行,如果你能把錢都還上,而且保證以後絕不再犯,那你就不用進監獄了。”
很好,要的就是這句話。
長生邪魅一笑,再度霸氣的揮手,直指鄭晴歌,“沒問題,她會給我還錢的!”
路德維希:“……”
鄭晴歌:“……”
作者有話要說: 從此,大佬就成了長生的債主
得賣多少烤魚才還得起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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