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十三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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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別這麽直白?

“我就是沒事做,出去散散而已,你不是說陪我的嗎?走啊。”

程清越踟躕,陪女人逛商場的事還是第一回,但是說出去的話又如潑出去的水,在曹珂真摯而認真的眼神下,他跟著曹珂走了進去。

曹珂真的不是來買衣服的,走了很多店她都沒有進去。程清越不免問她,“你不買東西來這裏做什麽?”

曹珂走在前面,慢悠悠的說:“誰說我不買東西了?是還沒有我看上的好吧?”

程清越默然,一路跟著她逛著,慢慢地程清越走上來跟曹珂並肩,終於曹珂停下來了,而同時,程清越聽到有人叫他。

他回頭,對那個女人點點頭,說:“阿蝶,好久不見。”

☆、開始

曹珂聽到程清越的語氣,有疏遠也有熟悉,她就知道這是程清越的熟人。

對方是個年輕的女人,長得不算精致,但是並不難看。一頭很長的頭發,臉龐小小的,穿著紅色的大衣,黑色的高跟靴子,看上去是跟程清越一樣沒有生氣,滄桑,低沈的一個女人。曹珂一眼看去,全部打量完畢。

她走過來站在程清越的面前,掩不住喜悅的說:“程大哥,你也在啊。”

程清越嗯一聲,轉頭看曹珂的表情。阿蝶就看到了曹珂靜靜的在程清越的旁邊,事實上剛才她就看到了曹珂,只是覺得這個女人氣質很好,以為是恰好站在那裏,真的沒想到他們是認識的,看來還是一起來的。

阿蝶說:“程大哥,這位是你的朋友嗎?”

程清越又看了曹珂一眼,正好曹珂也在看他,兩個人的眼神在空中不期而遇,曹珂的眼角彎彎的略有笑意,她也在等程清越回答阿蝶的問題。可惜程清越沒有回答,而是跟曹珂說:“等我一下,你介意嗎?。”

曹珂笑著搖頭。然後程清越叫上阿蝶往他們來的方向走了,才走了幾步阿蝶就站住了,聽程清越說了幾句話之後她就走往另外的方向,而程清越朝洗手間走去,曹珂看著他進了洗手間,自己進去買東西。

看了一會兒,曹珂給自己挑了一件毛衣,是淺紫色的,V領,然後隨便拿了一件暗色的大衣。眼神往男士衣物上看去,一件毛衣吸引住她的眼光。

那是一件範思哲男士V領毛衣,領口的黑色最深,肩部往下到腰部是黑色,而胸以下到腰部卻是黑灰相間,最後收尾的位置是淺灰色,毛衣裏面配著一件深黑色的襯衫。莫名的,曹珂覺得這件衣服很適合程清越,就像他這個人一樣,沈沈的,沒有多少生氣,卻很有味道。曹珂腦海裏出現裏程清越穿著這件毛衣的樣子,黑色襯衫微微扯開,露出他好看的喉結。

在程清越還沒有回來之前,曹珂要了那件毛衣,連著配件襯衫一起拿走了。曹珂把那張印著快五位數的□□丟進了門口的垃圾箱裏。在專櫃門口等著程清越,不一會兒,程清越出來了,曹珂從他身上聞到了淡淡的煙草味。

“走吧。”

程清越說:“買好了?”

曹珂示意她手中的袋子,“逛累了,我們回去吧。”

他們已經逛了五層樓,是有些累了,“但是你就買這麽點?”

曹珂說:“本來我也沒什麽要買的。”

程清越騎上車,問曹珂:“你要去哪裏。”

曹珂說:“送我回去吧。”

然後一路無話,到曹珂住的樓下的時候,程清越馬上就要調轉車頭回去,曹珂及時的拉住了程清越的手。

“上去坐坐吧,我給你買了一件衣裳,你去試試。”

程清越跟著曹珂上樓,直到進入曹珂的房子他們都沒有說話,程清越坐在曹珂的大沙發上,曹珂問他;“要喝點什麽。”

程清越沒說話,曹珂就去倒了一杯酒。程清越接過曹珂的酒杯時,說:“曹珂。”

低低的,曹珂說:“你說。”

程清越說:“今天那個女的叫阿蝶,是我以前認識的,我們有過關系。”

曹珂眉目清淺,沒什麽表現。她早就猜到了,阿蝶看著程清越的眼睛就像她以前看某個人一樣,滿滿地情意,而程清越,說他一個三十歲的男人從來沒有過女人,這她不信。

見曹珂沒有任何的回應,程清越問:“曹珂,你聽到了嗎?”

曹珂說:“我聽到了,我知道。你剛才想了半天就是為了跟我說這個?包括洗手間的那支煙?”

“嗯,我不知道該不該跟你說,但是我覺得我是應該跟你坦白的。”

曹珂沒有想到,原來程清越沈默了這麽長時間,就是想照顧她的情緒,思考怎麽說出這件事才不會讓她生氣,雖然最後他的說辭也是簡單粗暴得不得了,就是平淡的陳述了這樣的一個事實,但是曹珂覺得心裏很暖,這個男人很暖。或許不會有人這麽心平氣和的跟她說一句:“我是應該跟你坦白的。”

“你不問我別的嗎?”程清越問。

曹珂低低的笑:“問什麽,你已經不喜歡她了不是嗎?已經過去了。去試試這件毛衣。”

曹珂把袋子遞給他,程清越很想跟她說,不是已經不喜歡她了,而是沒有喜歡過。但是他張張口,並沒有說出來。

因為他覺得曹珂可能並不感興趣,這是一種直覺。

等程清越換了衣服出來,曹珂在廚房裏圍著圍裙做飯,程清越過去,見她是在煮面條,她正把面條下到鍋裏,就聽到了程清越的腳步聲。曹珂回頭看程清越。

“不錯,我第一眼看上去就覺得挺適合你的。”曹珂說:“不錯嘛,終歸還是因為身材好。”

程清越:“……”

“都沒有人說過你的身材很好嗎?

“……沒。”

曹珂說:“那我說了。”

她拿過帕子把手擦幹,朝程清越走過來。沒錯,當時她腦海裏的男人就是這樣的,黑色襯衣的領口處露出他的脖子,好看的喉結,說話的時候上下滾動,性感極了。

程清越對著曹珂火辣的眼光,明知故問:“你這麽看我做什麽?”

曹珂沒有回答他,而是雙手攀上程清越的肩膀,程清越比她高了一個頭,她的頭正好在她的肩膀處,微微的擡一下臉就夠住了他的喉結。曹珂輕輕地舔舐程清越的喉結,舌頭在上面像小孩子的玩鬧,故意的伸一下收一下。

程清越怔楞,他扶上曹珂的腰,輕輕的撫摸她的紫色毛衣下單薄的腰肢,“曹珂……”

低沈有如靡靡之音,曹珂竟然從程清越叫她名字的語調中聽出了旋律。她擡起頭來,眼神對上程清越略染情-欲的雙眼,說:“這裏真好看。”

她在說喉結,然後曹珂又埋下頭去,程清越有些冰涼的手從曹珂的後面伸進背裏去,細細的揉搓曹珂的脊背,然後他低下頭來在曹珂的耳邊,有些壞壞的說:“曹珂……面條快糊了。”

曹珂:“……”

當兩人相對坐在飯桌上,一人面前一碗面條,程清越擡起頭來對著曹珂,曹珂也正好看到程清越。然後兩人不由得一起發笑。

“曹珂,你煮的生油味面條沒有我的好吃。”

“是嗎?少了什麽?”

程清越說:“少了技術。”

曹珂:“……”

程清越跟曹珂在屋子裏廝磨了好一會兒,晚上的時候,程清越才去學校接達達回家,曹珂把程清越送到門口,程清越抱住曹珂在她的額頭上印下一個他獨有氣味的吻,曹珂推開他,說:“以前怎麽沒發現你這人挺磨嘰的。”

程清越狠狠的揉搓她的短發,算是懲罰,曹珂笑笑跟他揮手道別。

曹珂準備好好休息一晚上,第二天再跟那幫無聊的人打交道,她早早的熄了燈,想去跟周公會會。沒想到八點的時候丁嚴出現在她的家門口,把她的電話打了好幾遍,曹珂才去給他開門。

當然,每當丁嚴幾天不見曹珂,她一出現,丁嚴首先就是迎面而來的親!切!感!!

所以曹珂每次都懷疑丁嚴見她的時候就跟見他親媽一樣,或者說見到他包的小情人一般一般的。

“我最親愛的珂珂,您老終於回來了!哥我的電話差點被打爆了,如果你再不回來我就要去銷號了!”

曹珂說:“誰叫你攤上了我。”

丁嚴嗷嗷直叫:“我攤上大事了!!!!”

曹珂一把把枕頭甩過去,“說正經的,我不就是幾天沒見你嗎?你又被抓回去關了幾天,然而療效並沒有任何的作用?”

丁嚴呸了一聲,“我這不是活躍一下氣氛嘛?就你不識好。”

曹珂說:“好了,把事情給我說說。”

“什麽?你不了解?”

“了解啊,不就是我‘抄襲’或者‘致敬’嗎?不過我這不是還沒有‘深度了解’嗎?”

丁嚴抹了一把頭上的虛汗,他這哪是攤上事了?他這是攤上懶人了!人坦蕩到這個地步也是沒誰了!

“你那幅《氣息》不是在慈善晚會上拍賣了嗎?所得資金我是一分不少的給了基金會!然後就有人扒出來說你是‘抄襲’或‘致敬’弗朗德的《Autumn》,好吧,持抄襲說的人比較多,我們民主的站在這幫人身後,就說是抄襲吧!網上還有兩幅圖的對比,甚至還有細節對比,確實有幾處神似之處,如果我不知道詳情,我也會以為是‘抄襲’呢。

重要的是,那兩幅畫毫無作假之處。所以說扒你的這位網友真的費盡心思呢,把兩幅畫各種拼接鑲嵌找對比圖,而且同時也證明這是很厲害的一個人,因為弗朗德的畫確實是拍下來的,而不是在網上找的圖。曹珂,你遇到敵人了!那麽來跟我說說吧,你得罪什麽人了?”

曹珂白了丁嚴一眼,“我一天深居簡出的,能得罪什麽人?你先告訴我我認識什麽人吧?”

丁嚴點頭表示了然,他也覺得曹珂認識的人太少了,不是交際圈廣泛的人,能得罪人的幾率非常的小!難倒真的是人紅是非多?

曹珂想,誰說她沒有得罪的人了?

她問:“你去查查那幅畫的得主是誰。”

☆、分析

早上曹珂醒來的時候,屋子裏漆黑一片,她覺得身上有些冷,把空調溫度調高了一些。曹珂摸出手機查了查天氣預報,正好零度,那麽外面是結冰了。曹珂想,可不可以等天暖一些再去解決那些事?

然而只是想想罷了,因為她好心情的上了她的官博,上次丁嚴來的時候把賬號和密碼留給了她,所以當她在一片暗色中無事可做的時候,終於想起了上自己的後臺刷刷。曹珂才登陸成功,就看到有許多的信息,她很理所當然的點進去看了。

——都是喜歡她的小夥伴發的私信和在微博下的回覆。多的曹珂就不看了,就現在的“畫作門”來說,很多人在為她抱打不平,說不相信她是“抄襲”(群眾們更熱衷於傾向這點),希望她快些出來給他們一個說法。當然也有很多的辱罵之聲,但是曹珂沒有多留意,本來這事也是空穴來風,辨別能力低下隨口瞎嚷嚷的人,恕不奉陪。

不辜負任何一個人的信任,這是曹珂的原則。所以她很快找到狀態,先去看看鬧成什麽樣了。曹珂打開網頁的同時,她明白了一件事,網友們哪是辨別能力低下喲!分明是一群群的“火眼金睛”!

她的《氣息》畫的是非洲貧民區,雨後地面上飄忽著煙塵,底下的土地龜裂,一塊一塊的小方塊,了無生機;而遠處有一顆樹木,它的上面並沒有葉子,全是幹巴巴的枝丫,一只小鹿在樹下高高的擡著頭,靜靜地站著,仿若在吸吮著空中短暫的清洗。有人將這個畫面記錄了下來,那時候的曹珂還是一個剛剛大學畢業的學生,也沒有經過死生離別的洗禮,看到這張照片的時候她感覺到的是旺盛的生命力,那種刺破土壤的氣息感動了她。然後曹珂跟拿相機的人要了這張照片,在她閑下來的時候用另一種方式記錄下了這個場景。

曹珂的眼眸中流露出回憶的情緒,她的眼裏煙遮霧繞,氤氳著深深的水汽。而再看這只小鹿的眼睛卻彎了下來,是的,她感覺到了旺盛的生命力,就像那只幹瘦的小鹿,不管踩在什麽樣的土地上,它都要安詳的去生活。因為環境並不會因誰而改變,人的一生,總要不斷的適應一塊陌生的地界。

曹珂滑動鼠標,定在弗朗德老師的《Autumn》上,這幅畫曹珂不知道畫的是哪個地方。其實她見過這幅命名為《秋》的畫,但是老師並沒有跟她講解過。她記得幾年前的秋天,在老師的書房裏看到過,但是別的季節這幅畫從來沒有出現過,後來她才知道只有在秋季的時候老師才會掛出來。而她不經意間看到老師看畫的神情。

年老的臉龐上有著濃濃的溫柔情意,他看著的時候總是笑著的,眼角的皺紋仿佛開了花。

曹珂知道,這幅畫傾註了老師深厚的感情。

畫面上是蕭瑟的山谷,兩道山谷中流出一條溪流,周遭樹木雕殘,景象破敗。畫裏有個女人的背景,她身穿中世紀宮廷服飾,盤著發,慢慢的行走在一片蕭瑟中。

曹珂的畫重在體現生命力,而弗朗德似乎更側重於那種雕殘的美,這裏沒有生命力的表現。

這本來是兩幅從立意到表層都風馬牛不相及的作品。而現在人們從幾個方面來定義了曹珂的抄襲。

第一:油畫筆這麽多種,而曹珂跟弗朗德從一而終的使用的狼毫,這是曹珂為了使畫面跟弗朗德的更接近。

曹珂的畫是從照片上臨摹下來的,寫實,狼毫筆毛軟不太見筆觸,這才是她要的效果。她覺得自己從始至終使用狼毫並沒有問題。

第二:兩幅畫的幅式和裝潢達到了驚人的相似。同為歐式豎幅和黑白框裝潢。

歐式豎幅這點確實是因為看過了老師的畫後,曹珂覺得自己的畫似乎也可以使用這種幅式,使之視覺上的效果更好些。黑白框是因為曹珂的習慣,她所有的畫作裝潢都是黑白框為主色,雖然她也註意到老師的也是黑白色,但這並不影響她改變習慣,而且也沒誰會想到會出現在這樣的事。

第三:兩幅畫都有蕭瑟幹枯的意味,全部畫面都是以黃色為基調的暖色,但是曹珂的畫神跡般的跟弗朗德的畫有一處使用了綠色。並且都有點睛之效,不能再這般巧合了!

當時這幅畫是在從非洲回來之後在自己的工作室裏完成的,當整幅畫完成之後,曹珂並不滿意,她總覺得缺少些什麽,她早在看到照片的時候就命名為《氣息》,而那時她這個立意給她的感覺並不是那麽的強烈。

直到弗朗德老師來到她的工作室,給她提點的一下,原來這點生機中差點顏色,而曹珂明白加入冷色調並不合適,所以她選擇了綠色這種中性色。是帶有偏黃成分的草綠色,跟她的基調色差得不是太遠,又不會特別的生硬。只是有些突兀了,但是曹珂並有在意,畢竟好無容易滿意了。

曹珂的滿意,就是圓滿。

“抄襲說”主要是來源於第三點的甄別。

當時曹珂看到老師畫中那個女人腳下的一點的綠色的時候,她也覺得好奇,但是她並沒有提出來,因為弗朗德看著畫的時候是那麽深情。在他的沈浸中她根本找不到一絲罅隙□□去。

所以曹珂會覺得網友們不是辨別能力低下,分明是一群群的“火眼金睛”。就算第三點是一個重要的線索,但是前面兩點未免太牽強了。能夠註意到這兩點的人根本就是長了一對不尋常的眼睛。

當然還有一顆“別致”的心。

曹珂願意把它理解為“巧合”。

言論裏最嚴重的有人說“曹珂滾出畫壇”,更更嚴重的是“抄襲可恥,抄襲者永世滾出人們的視線。”

鋒芒無處不在對準曹珂。

不過她能理解輿論的作用,他們沒有走近過她的生活,沒有了解過曹珂是怎樣的一個人,他們只知道她年少出名,畫作千金難求,背景成謎,而背景不詳卻能夠在一個圈子裏有所名聲,這本來就是招人猜忌的一件事。

只這點,已然足夠使人相信,這位年輕的畫家“抄襲”自己的老師,給畫壇蒙羞。甚至對那幅《紫色的黎明》的原創性表示深深的懷疑,人們懷疑那畫也是以同樣的方式進入高高的殿堂的。

一群很少去接觸別的圈子的人,他們有一份參與的欲望,而正是這類邊緣人,他們最容易受輿論的引導。曹珂理解。

每個人都有發言權,不管說得對與錯,都是別人的主觀意識,那是他們的知識面所決定的,而沒有人會因為知識面廣泛與否失去這項權利。她不能左右別人說話的聲音,但是她能糾正這話的對錯。

這些話無法中傷她,別人有說話的權利,她自然也有聽話的能力,而選擇聽與不聽,這是她的權利。

說的,都去說吧,我有辦法讓這幫“衛道士”們自打嘴巴就行。

任你天花亂墜“證據確鑿”,我自坦蕩我怕誰?

曹珂在意的是,這份別有用心的人,是誰?

當曹珂把網頁上的消息看完,天已經大亮了。她思索了一下丁嚴這個時候有沒有起床,吵醒他應不應該。思索的結果是如果沒有事的話他能睡到十二點,既然有事的話她為什麽不能早點把他叫醒呢?

丁嚴接起電話的時候果然喉嚨沙啞,吐字不清,是被吵醒的表現。曹珂並不急,她把電話開著免提放在桌子上,手在鼠標上移動。

過了好一會兒,丁嚴終於不再迷糊,打著個哈欠問:“你是說有沒有找到得主是嗎?啊……”丁嚴接著又打個哈欠,“沒,我昨晚從你那裏回來的時候拉肚子了,你煮的那是什麽面條?再也不吃你煮的東西。我家裏沒治拉肚子的藥,又跑出去買了回來,吃了藥一覺睡到現在,還沒有空閑時間去找人,等會兒我找找慈善晚會的負責人看看資料就知道了。你很急嗎?”

丁嚴昨晚跟曹珂扯了大晚上,硬要吃了東西才走,曹珂沒辦法,就把她和程清越的吃食如法炮制了一份,虧了丁嚴大叫幸運,能夠讓曹珂下廚是一件多麽光榮的事!沒想到過程是在曹珂威逼的眼光下吃完的,回去還直接拉上肚子了。

曹珂說:“我吃了又沒事,你個嬌生慣養的。”

“我去!你那什麽口味你知道嗎?你自己口味奇特可不能這麽說我。”

“好了,不胡扯了,外面結冰了,你今天別去了,好好休息一天吧,反正我不急。”

丁嚴千恩萬謝之後掛了電話,曹珂不解的搖搖頭,這種時候最急的不是他嗎?

這次曹珂想打個跨洋電話,拿起手機的時候她停頓了一下,這個時候那邊正是沒有邊際的黑夜。算了,弗朗德不比丁嚴這樣的年輕人,睡眠對於老人來說就跟美貌之於女人一樣重要。

或許過了這時候的心情,她也不會去詢問那一抹綠的用意了。

☆、紅衣

曹珂今天對網絡額外的來電,把過往發的微博挨著翻了翻,最後親手發了一條信息就下了網頁。她發的內容十分的簡單,就四個字:稍安勿躁。

沒有心情再等著刷評論,她已經準備洗洗出門了。

這次曹珂在梳妝臺上描眉的時候仔細的看了看眼角,曹珂知道自己是美的,平時只是微微用些護膚品,她也不喜歡化妝,因為常年在屋子裏呆著,顯得整個人的皮膚很白,所以出門的時候她會選擇淡妝,以便讓自己看上去紅潤一些,氣色好一些,即使淡妝,也是精致的。但是她很少這樣註意自己的容顏,對著鏡子扒著眼角看,還好,眼角的皮膚依舊緊致。

曹珂的眉毛長得很濃,事實上完全可以不用描,曹珂還是選擇描上了黛色。鏡中的女人雙眼有神,眉色青黛。眼光掃過眼影盒,她從來不喜歡畫眼線和掃眼影,所以作為化妝品標配的眼影盒還沒有被打開過。跟畫報上的修過的明星大腕毫無瑕疵的臉不一樣,這兩樣東西會給人一種風塵味,至少曹珂是不喜歡的。

盡管曹珂在某種程度上對“風塵”這兩字有一種偏執的喜愛。

她抹上了紅色的口紅,用手□□頭發裏順了幾下,然後在衣櫃裏好容易找到一件紅色的外衣,在裏面搭上一件黑色的毛衣,對著鏡子看看,覺得自己還算看得過去。

不錯,很精神。

然後曹珂給程清越打了電話,問他有沒有在家,遺憾的是程清越在外面送貨。曹珂想,這樣不容易打扮了一番,總不能白費力氣吧?她問了程清越什麽時候回家,在知道時間後,她在心裏暗暗計算在這樣的天氣下,她開著車一寸寸地挪時速可以達到多少?

最後曹珂不意外的得到結果——等她挪到程清越也到家了。

遺憾的是曹珂把耐性提到最高,真的是一寸寸的挪過來的時候程清越並沒有到,最後她不得不在門口搓著手等著。

這一等,沒等來程清越,倒是林鳳又殷切的往上面跑。曹珂並沒有見過曹珂,哦,不,遇見過,但是她沒有看過她的臉。

林鳳看到曹珂在程清越門前搓著手一蹦一跳的時候,在樓梯拐角頓住了。她也沒有跟曹珂正面碰過面,但是她的第六感告訴她,這人她是認識的。

曹珂看到林鳳的時候,林鳳的眼睛在她的的身上不停的打轉,那種冒著火考量的眼神讓曹珂不自然起來,林鳳並沒打算說話,或者說她忘了要說話。她最先打破了這樣的對峙。

聽到曹珂跟她說話的時候,林鳳的眼神晃了一下,像是睡夢中被吵醒那樣,她擡眼對上曹珂的眼睛,問她:“你是曹珂姑娘嗎?”

曹珂心裏暗自好笑,她記得她的聲音,這就是打斷她跟程清越“好事”的那個女人。只是這種稱呼,現在還有“XX姑娘”這樣的叫法嗎?最不濟的也是叫“XX小姐”吧?盡管小姐這個詞在文明的演變中已經變得不堪,曹珂還是覺得林鳳叫她一聲“曹珂小姐”比較好理解。

她說:“怎麽,你認識我嗎?”

林鳳眼睛還是盯著她,卻沒有再看著曹珂的眼睛,流連在曹珂的身上的眼神有些怯怯的,“不,我聽說過你。你來找程大哥嗎?”

不消說,林鳳口中的“程大哥”說的就是程清越,這點曹珂倒是知道的,因為那次她打斷程清越“臨門一腳”的時候就是這麽叫的。曹珂並不是喜歡與人交談的人,或者說她並不習慣。但既然是程清越的朋友,她不介意多說幾句。

“嗯,現在他不在家,我等等。你也找他?”

林鳳說:“哦,我有點事,我家在樓下,既然不在家,那你去我家坐坐吧,外面也挺冷的。”

曹珂說:“不用了,我給他打了電話,快到了。謝謝你。”

不得不說,曹珂鮮少跟人說謝謝。

林鳳或許平時是個很能交談的人,但此時卻哦了幾聲就下樓了,這個樣子的她就像面對程清越的時候,羞澀靦腆,不知所雲。曹珂見她茫然失魂的下去,不由得心裏低低的暗笑,真是個藏不住心事的女人呢。

林鳳才走了一會兒,程清越就回來了。他是跑著上樓的,他的頭上戴著一個灰色的毛線帽子,把耳朵護進了溫暖裏,膝蓋上還綁著厚厚的護膝,

他看到曹珂的時候首先是一楞,然後問:“你怎麽站在這裏。”

曹珂回答他:“我在等你。”

然後程清越說:“今天是周末,達達在家。”

曹珂就無語了。

她跟著進去,換上那雙屬於她的毛拖鞋,覺得身上都回溫了。進門後達達馬上就看到了她,笑著跟她打了招呼,心不在焉的做自己的去了。達達的臉色比以前更加蒼白了,人瘦得仿佛一瞬間就會被風吹走。看上去真的像脆弱的皮娃娃。

曹珂心疼的摸她的頭,“怎麽了。”

她的狀態似乎不是身體上的原因,她的雙眼放空,好像看著很遠的地方。

達達回過神來,雖然笑著,但笑卻達不到眼裏,她嘴角的笑像扯動了新傷一樣苦澀艱難。

最後她把手裏的畫筆放下,跟曹珂說:“我的同學出國了,或許以後就見不到了。”

拿著溫水瓶倒水的程清越一頓,“是叫劉璐的那個嗎?”

達達也沒有去想一想他為什麽時候知道她同學的名字,聽到劉璐的名字的時候有一絲絲的動容,“還有南至,他們一起去了英國。”她苦澀的笑笑,偏過頭來跟曹珂說:“也不知道還能不能見到他們。”

微微的酸楚。

曹珂在聽到南至的名字的時候就知道達達為什麽這麽悵然了,她記得那個男孩子,很幹凈很有活力,面容清瘦陽光,性格溫和謙恭,遠遠的看去,像光一樣明亮。而且在那個班上,看上去只有他對達達是真的的好的,達達的悸動就成了理所當然。而這樣的年紀,是感情最容易懵懂的時候,一切是那麽的美好。

達達在學校的情況她是知情的,之所以沒有過多的插手,一是因為她知道程清越能夠擺平;二是因為每個人所經歷的都是不一樣的,達達步入那樣的環境,她就應該更加清楚的看清自己,是欣然接受還是去改變這一切只能靠她。

很多事,像程清越這樣過分的保護並不是好事,就像蝴蝶必須要自己破繭才能長成一樣。但是曹珂似乎能夠理解程清越,這些道理他或許是清楚的,所以她並沒有發表任何的看法。

曹珂犯過的錯,讓她不會再去左右任何一個人的選擇和做法。

“你們還會再見的。”

“真的嗎?”

曹珂說的是南至。

達達眼裏的期許是那麽真實,她哪裏能夠想到再見已是十多年後,他芝蘭玉樹翩翩風骨,而她卻滿身疲憊一心瘡痍呢?

曹珂把眼光幽幽的投向程清越,之後她問他:“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程清越點頭,曹珂就知道,那次打電話過來,他說在學校,才沒多久,人直接就走了。

程清越想起那天,在霧氣茫茫的白墻下,那個像個男人一樣的男孩說:“周先生,你不再追究劉璐的過錯,我讓她從阿達身邊消失,您覺得是讓她道個歉然後再惡意相對好?還是不再出現的好?”

他老成的的樣子像玉樹一樣,筆直。程清越問:“怎麽消失?”

“出國,我有辦法讓她離開,至少幾年內不會回來。阿達就不會受劉璐的欺負,她就……不會這樣的受傷了。”

程清越危險的瞇上眼睛,即使是在他的面前南至也毫不避諱的阿達阿達親切的叫,這讓程清越極度的不爽。雖然他心思粗糙,也實在很難讓他不想到別的。

“小子,最好你也消失。”

程清越說:“只是沒想到他也走了,真是挺講信用的一個小子。”

曹珂坐在程清越的對面,拿過他的枕頭放在腿上,程清越問:“你冷嗎?今天結冰了,你跑過來很危險,以後別這樣了。”

曹珂說:“沒有啊,我開車很慢。我就是一個人呆著,挺無聊的,就跑過來了。”

奇怪的是,以前的幾年裏,一年中有一半以上的時候是一個人過的,在那間開著壁燈的房間,但是從來沒有覺得無聊過。曹珂不得不承認,程清越有些不一樣了。

“你今天有些不一樣。”

“啊?”曹珂說:“怎麽就不一樣了?”

程清越的手覆上曹珂的手,感覺到手心裏的溫度涼涼的,“我沒見你穿過紅色衣服,真好看。”

“我也不知道是什麽時候買的了,第一次穿,挺好看嗎?那比你的老情人,哪個更好看?”

曹珂壞壞的笑,話說出來她才發現自己問了一個多麽幼稚無聊而又多餘的問題。

這次程清越笑起來的時候是暖到眼睛裏的,“哈哈,我怎麽聞到一股酸味?”

曹珂臉發了燙:“我沒有。”

程清越說:“真的沒有嗎?”

曹珂不言。他站起來坐到曹珂身邊,把她攬過來,說:“當然是你好看了。”

☆、得主

過後程清越扳過曹珂的肩膀,很是輕松的笑道:“我也沒見你抹過這麽鮮艷的口紅,是打扮好了來見我的嗎?為了我化的?”

他帶有男人的驕傲,她的確是為了來見他才這樣好好打扮的,但是被他這樣說出來難免是有一些難堪的。不知道是不是一時的情緒作祟,她沒有回答他的問題,而是擡眉,語氣嬌嬌的問:“想不想嘗嘗?”

程清越怔楞之後,無奈的擡起她的下巴,無奈的說:“你呀……”

當程清越正想低下嘴唇,跟她就差毫米之差的時候,曹珂帶有嬌嗔意味推開他,弱弱的說:“想得美。”

程清越大笑,曹珂這是故意逗他的呢!平時哪裏能夠見她如小女人一樣的嬌嗔?似乎他的心情很好,曹珂感到失敗。

“我以後每天都來看看達達,既然要去參賽,就要抱著大獎回來。”

程清越跟曹珂說過這事,只是他沒有想到曹珂會這麽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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