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39篇所作勞倫斯·布洛克作品導讀首次全收錄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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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做了同樣的事呢?有沒有任何一位小說家“發現”人類的一切思維和現象,很奇妙地皆由二十六個英文字母組合表現出來,因此,他從此只反覆書寫這二十六個單一的字母,以為這是小說最極致、最精純的表現形式?——我想到最接近的是我們國內的王文興,和他那古怪的《背海的人》。

這不就是《一九八四》或《美麗新世界》的另一種方式到來嗎?

畫蒙德裏安的羅登巴爾老兄又怎麽想呢?

我想,人類是永遠不會放棄對終極的、簡單的、如神一樣幹凈存在的事物本質作追求,這也是好的,但這裏也就帶出了一種“自大”的危機(不管這追求者本人是如何謙遜,如蒙德裏安、如斯賓諾莎),因此,我把列維施特勞斯的兩段有關繪畫藝術的發言抄在這裏,作為結束:

我對藝術技藝情有獨鐘,這是人類在幾千年時間裏創造出來無可替代的最偉大成就之一,它形成的基礎是人對自己在宇宙中地位的一種認定。藝術提出的問題,像其他問題一樣,絕對不是單一層面的。

人必須讓自己相信,他在宇宙的地位十分渺小,宇宙的豐富多樣性充斥了一切;人的全部審美創造才能永遠不及一塊巖石,一只昆蟲,或一朵鮮花所給予人的多——而我們的眼睛卻喪失了辨別能力,我們不再知道怎麽去看待事物。

《交易泰德·威廉姆斯的賊》——一則魔咒·暨一位神經質的屠龍勇士

波士頓,美國東岸的歷史名城,美國獨立戰爭前夕最大暴動沖突“波城屠殺”(事實上只死了三個人,比臺北市隨便一天英勇陣亡在馬路上的無辜市民還少)的所在地,也和很多歷史名城一樣,在無趣現實世界中的重要性逐漸降低。比方說,以綠色酢醬草葉為隊徽的NBA史上最偉大球隊塞爾蒂克(也就是凱爾特人),已逐漸成為一支既打不進季後賽又股價急劇下跌的垂垂老矣球隊,這說明波士頓已不再是一個大市場所在的讓人矚目的大城市了,好的自由球員選的總是紐約和洛杉磯。

日已西夕,《聖經·舊約》如是說。

比起NBA的塞爾蒂克,一樣有著動人傳統的大聯盟最老牌勁旅紅襪隊的悲情要來得更早,早在近一世紀之前的波士頓城猶呼風喚雨的好時代就來了,因此,不是城市本身的錯,而是關系著古老棒球王國的一則傳說,一次無心但愚昧的錯誤,一個詛咒,以及從此隨之而來的,一場至今還未能解除的百年悲劇——所以波士頓人說,紅襪隊的球迷就像念書的小學童一般,天氣變熱,長日來臨的暑假時分,總是令他們雀躍的最美好時光,但隨著時間流逝,冷雨驟降,不可避免的秋季跟著漫天紅葉冉冉飄落之時,悲傷於焉降臨。

美國大聯盟的總冠軍賽又稱之為十月大賽,也就是波士頓球迷宛如假期結束的學童,開始淚流滿面的時刻了。

對波士頓人而言,上一個美好的秋日,也就是這支球隊上一次拿冠軍的時日,已杳不可聞,那是,現在該講上個世紀初的一九一八年了,也就是說,在宛如睡美人安眠百年的今日波士頓城裏,你要探訪遺老、聽人訴說一個黃金色澤世代的秋天,能夠講給你聽的,整個波士頓城可能只剩寥寥數個百年人瑞級的老者還曾經親眼見過一些,但一定殘缺疏漏,因為那已是他們渺渺兒時的湮失記憶了;更是說,如果你是定居波士頓的市民,那意思是,打從你活在這個世界開始,你不曾擁有過一個好一點的十月,因此,波士頓人是讀不下艾略特的名詩《荒原》的,他們的十月遠比四月殘酷。

就像所有的傳說一樣,可怖的噩運總是跟在天賜的好運之後,好彰顯出人的頑冥和不知饜足——波士頓的天大好運降生於稍早的一九一四年,彼時棒球之神道成肉身,化為一名粗壯、樂天不羈、鬥牛犬長相的其貌不揚小夥子,是為貝比·魯斯。魯斯在紅襪,一開始系以一名天賦異稟的好投手現身,四五年後才緩緩轉變成後來的威風凜凜全壘打王模樣,總計他在紅襪六年,投出八十九勝四十六負的驚人戰績,並在最後一季轟出二十九支全壘打(彼時的大聯盟並不追求全壘打,因此這已是史無前例了)。然而,正如加略人猶大以三十銀錢的代價把耶穌賣給羅馬人一般,愚昧的紅襪竟也以區區十二萬五千美元現金外加三十萬美元貸款的金額,把魯斯轉賣給紐約的後起球隊洋基,時為一九二年一月三日,悲劇就從這一天正式開始。

去到洋基的魯斯,在往後的十五年洋基歲月中又打出了六五九支全壘打,主導洋基拿下四次大聯盟總冠軍,開創出大聯盟史上公認不可能再有的洋基第一王朝;至於鑄下大錯的紅襪,在此之前原是大聯盟首屈一指的強權,而且才剛剛在一九一五、一九一六和一九一八,四年之內連取三次冠軍,卻因為得罪了棒球之神,集體遭到詛咒,這座城、這支球隊的名字,在寫著大聯盟總冠軍的命運之書上,自此被無限期抹去。

往後百年歲月,辛酸的是,紅襪並未一蹶不振,而是時時強大如昔,每隔幾年就有著滿滿奪冠的力量,但一次次叩關,一次次鎩羽,更奇怪的是,他們在四六年、六七年、七五年和八六年連續四次十月大賽,皆不偏不倚以三勝四負一步之差輸球——其中最令人不能不信是一九八六年那次,紅襪不僅在前五戰取得三勝二負的成績,且在第六戰打到延長十局上半尚以五比三領先,這最後的半局,紅襪的closer施拉帝一上來又順利解決掉大都會的前兩棒,勝利差不多等於到手了,然而,憤怒的上帝在此間不容發的一刻插手了。大都會忽然連著三支一壘安打出現扳回一分,紅襪當機立斷派上史坦利救援,偏偏史坦利也在連續投出兩好球之後,中了邪般又出現一次大暴投奉送一分,雙方平手,最後,打擊的威爾森擊出一支軟弱到臺灣的少棒球員都能簡單守下來的慢滾球,卻古怪從紅襪一壘手比爾·巴克納胯下穿過去,戰局完全逆轉,紅襪隊也跟著輸掉第七戰,輸掉擊破魔咒的最好一次機會——但是,心碎的波士頓人心知肚明,輸球的關鍵不是巴克納的可笑失誤,而是迢迢的一九二。

紅襪主場芬威球場左外野的舉世聞名綠色高墻,遂成為紅襪不可逾越的象征——波士頓人稱它綠巨人,又叫波士頓之墻,他們悲傷地指出,這正是波士頓人的哭墻,棒球的墓碑,紅襪勇士的埋骨之所,代代幽靈徘徊不舍離去之地。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天下第一的純打者

為什麽忽然說起這麽感傷的故事呢?因為這一回我們的書名是《把泰德·威廉姆斯交易掉的賊》——泰德·威廉姆斯,正是紅襪隊史上最偉大的球員,最偉大的屠龍勇士,只可惜沒有成功。

泰德·威廉姆斯偉大到什麽地步?非常非常多人相信,包括我個人在內,威廉姆斯不折不扣是人類棒球史上最偉大的“純”打擊手——所謂的純打擊手,意思是全面性、綜合性的打擊技藝,不是只比單項的打擊率、或全壘打數、或打點數雲雲,而是全部加總起來,全部都列入計算,由此評比出來的最佳打擊手,白話一點講,就是人類世界有史以來打擊技藝最好的一個人。

威廉姆斯好到如何田地,我們這裏只舉大要——威廉姆斯長達二十二年的棒球生涯,總全壘打數五二一支,總打擊率零點三四四,長打率零點六三四,出壘率零點四八三等等,其中出壘率一項史上第一,長打率僅次於貝比·魯斯居第二,此外,他在一九四二和一九四七兩年都奪下三冠王,這是史上第一;一九四一年單季打擊率零點四零六,則是大聯盟史上最後一個單季打擊率破四成的人,至於其他什麽總安打數、總打點數、總長打數、單季各種打擊頭銜等等,想知道詳情的人再方便不過了,你找本棒球百科書翻翻,幾乎每一項都能在十名之內找到威廉姆斯的大名。

如此一位究極技藝的打擊手,有power,有精準結實的擊球點,更有銳利無匹的選球能力,和他同時代卻不同隊的投手可真叫不幸——實戰場上,投手的沮喪對抗策略有這麽一說:“他們有告訴過我,碰到威廉姆斯該怎麽投嗎?當然他們講了,棒極了的忠告,而且真是鼓舞人。他們說他毫無弱點,壞球絕不出棒,眼力絕佳洞穿一切,而且往往只一棒就把你給撂倒,他絕不打壞球,但你千萬別投好球給他打。”

然而,內行一點的老球迷都曉得,泰德·威廉姆斯其實還可以更好。

理由有二:一是威廉姆斯的棒球生涯,很不幸地撞上了人類集體發神經病的糟糕時代,除了棒球揖讓而升的競爭之外,還要打你死我活的不義二次大戰和韓戰,他因服役上戰場而毀了四個巔峰球季,要不然他的打擊內容將更可怖更高不可攀,比方說六百到六百五十支全壘打大概跑不掉;二是一九二年之前的所謂“死球時期”,是大家只想安打上壘不揮大棒的沒什麽志氣時代,因此搞出一票打擊率其高無比的球員(泰·柯布、赤腳喬等等),如果不把這段“偏食”的時代列入,那他的各項打擊排名還會更往前竄。

泰德·威廉姆斯還有一樣幾近無人可及的“長處”,那就是,他長得非常帥,是難得一見的美男子,我個人記憶之中,大聯盟歷史裏沒任何一個稍稍露過臉的球員可堪比擬。

把泰德·威廉姆斯交易掉的賊?不,這次波士頓紅襪學乖了,不敢再造次,威廉姆斯從一九三九年打到一九六年,自紅襪始,至紅襪終,只可惜來不及了。

困而知之的那些人

泰德·威廉姆斯讓我個人真正感興趣的,尚不在他的豐功偉業和動人長相,而是他的人格特質——依據史料,威廉姆斯是個極神經質的人,再加上大名在外,媒體球迷的追逐報導,以及他自己給自己的沈重目標(威廉姆斯自己講過,他給自己的目標正是,“泰德·威廉姆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打擊手”),他也因此一直神經衰弱病癥纏身。

這和我個人原本的低檔打球認知完全背反,打從小學開始,我的棒球教練和排球教練都一再告誡我們,要放松,要神經大條一點,千萬別患得患失,別去記得上一個球,別去臆測下一個球,最好能想都別想,如此銘印,因此我總覺得不可思議,一個如此神經時時繃緊的人,怎麽能應付變化不定、進壘點不定、快慢不定的來球?怎麽能在通常半秒不到的電光石火之際作出正確反應?怎麽可能成為一個曠古絕今的天下第一打擊手呢?

打開我這個心結,或正確地說,給了我持續想下去線索的,是文學界的桌球好手劉大任先生——瘋桌球瘋到跑大陸找國家級教練拜師學藝的劉大任,有回在閑聊時談起,由於桌球是太快速、太仰賴立即反應的球類,因此大陸在全國各地挑選有潛力的小孩訓練接班時,相同資質、相同體能條件之下,他們會優先選擇較神經質的選手。

我於是猜想,這是層次的問題,神經質的人,“被迫”(被自身的心智傾向所迫)在相同的對象、相同的時間裏分辨出事物更精微、更細致的層次,從而有機會作出更精微、更細致的回應,他們心智之尺的刻度分割得較細,心智之眼的放大倍數調得比一般人要大。

人的五官和心智感知能力,我們不乏在各個不同的職業領域、生活領域裏看到或聽說一些堪稱奇才異能的人,比方說香水師傅分辨得出各種香味的混合成分,甚至幾小時前走過、香味分子已稀釋在空氣中杳不可聞的某位女士所搽香水;比方說鑄鋼廠的一流技師,在依我們看全是純白刺眼的鋼汁白光中,可清楚看出數百種不一樣的白色;曾經在“文革”下放到內蒙的小說名家鐘阿城告訴過我,對養了幾千上萬年馬的蒙古人而言,馬的顏色不是我們白黑灰褐的大剌剌顏色分類,我們看全一樣的顏色,對於馬就是無上財富和生活資源的蒙古人而言,可能都有十幾種的再分割。

如此的再再分割,以顯現出事物更精微豐饒的層次,有人天賦異稟,生而知之;有人因工作和生活的理由,學而知之;而神經質的人則屬身不由己,被迫困而知之。

神經質人的困而知之,這個困是困頓,亦是危險——人神經質,用最土最直接的話來說,便是那種時時擔心危險臨身、害怕大難將至的奇怪之人,怕水、怕黑、怕電梯、怕飛機、怕路旁好好停著會突然發動撞過來的汽車、怕大樓頂有人自殺跳樓正好壓到路過的你、怕陌生或突如其來的人和事物、怕忽然響起來的電話(有事先預告會響的電話機嗎?),任何東西總可以怕,亦值得一怕。

如此曝曬在無邊無際沒完沒了的危險之中,他們於是得時時左顧右盼,浸泡在高度的警覺裏,好好磨利著自身的每一絲神經末梢,保持在戒備動員的狀態,以接收周遭微弱但肯定存在的種種危險訊息。這是一種沒休息、不停歇的敏銳,甚至在一般人鼾睡的時刻,神經質的人仍得像只睜大雙眼的貓頭鷹一般不得休眠,或說即便不支暫時陷落於睡眠之中,他們往往還得在夢魘裏掙紮,以便對毋需沈睡、隨時上門的危險作出最快、最時時勤拂拭的反應——在世人的朗朗乾坤裏,神經質的人,我們仿本雅明的話來講,總奇怪過著某種朝不保夕的生活。

用不倫不類一點來譬喻,神經質的人很像今天我們立即顯像設計的電視機,它無須等待立即就來的奧秘在於,電源並沒有真正切斷,始終維持在待機的狀態,因此,它總是比較消耗能源比較不環保不健康的,這是避免不了的代價。

可感的預言形式

從這裏,我們似乎找到了一條回小說的小徑了。

神經質的人過度消耗的能源是本來就屬於他們自身的,以不快樂和預支未來生命的方式來支付,因此,他們是自苦的人,也可以理解為某種高貴的人,燃燒自己,來為我們指出危險,指出事物的豐饒層次和可能盡頭,我們理應心存感激,盡管我們往往也會覺得煩人,擾人清夢。

我們尊敬他們,但有點怕他們。世人聞此皆掉頭,直如東風射馬耳——如此典型的兩造關系,不也正是古來文學家,包括詩人和小說家的感慨嗎?而他們常越過滔滔當代,把知己寄托在未來,甚至千年百年後的風雨名山,是否也正是沮喪地意識到,他們所察知並揭示出來的訊息,在此時此刻對正常世人而言是太微弱了,至少尚不足取信,未來世代的人其實不是更聰明更敏銳,而是隱藏不住的訊息會在時間中撞擊強大,變得清晰而且波長頻率適合正常人耳,但這樣的轉換過程,也通常意味了我們正常人得付出程度不等的苦難,以換取聆聽的資格。

中國人曲突徙薪的成語故事講的就是這個,那個早早就告誡要把煙囪弄彎、把木柴搬開的人,是神經質的人,也是個詩人小說家,我們則是看到大火燒起來才去幫忙的正常人。

因此,盡管小說隨著時代而轉,在資本社會的分工體制底下縮居一隅,如盧卡奇所忿忿難忍的,不能再越過鱗次櫛比的窒人科層體制,放眼寬闊無阻攔的天際,小說家也不再像昔日扮演先知等等的角色,但即便如此,今天好的小說仍然包含了預言的成分——不是啟示錄或馬克思那種單一的、吞噬性的、終極審判如熱核彈爆炸的大預言,而是某種遍在的、在你察覺到事物萌生很自然會隱隱在心中先凝聚成形的未來生長變化。而危險,不正是伴隨事物生長變化的某種流逝、某種拆毀和某種混亂和失控嗎?

小說的預言,通常不是可知的,而是可感的。

而恰恰是因為小說以如此隱晦的、流動的、回歸事物自身的非預言形式預言,因此,比起基督教那種宗教概念式的,它毋寧是健康而安全的,它不壓迫你,不徹底擊碎你,它沒要你變成另外一個樣子另外一個人,它也不召喚流淚認罪、一夕間大徹大悟(你相信人生有這麽戲劇性的事嗎?)的信眾,它只是給予你,而不是拿走你。

然而,相對來說,小說總顯得不夠強大,曠日費時,無法在其上建立起爆發性的行動,這是小說的本質謙卑。

最劃得來的一個交易

小說,於是和宗教並不相容。

宗教,基本上是一種使人神經粗大的好心救濟系統,負責消滅人的疑神疑鬼,得到平安喜樂——因此,宗教大體上總是依傍亂世而生,如聖經所言,讓勞苦挑重擔的人到此都能卸下來。什麽樣的重擔呢?主要是一種心智上的不堪沈重負荷,由人對逼近的危險之感、對事物層次繁多紛雜不知道怎麽抉擇的茫然不確知之感,以及由此而來的孤立無依之感所層層疊合而成。這的確有其必要,因為人的心智承受力和延展力總是有其限度,太細微太精致的那一部分神經總隨時有吧嗒斷掉的危險,這是神經質者最明白而立即的威脅。

好心宗教的卸除方式,基本上總不出於,它們借著神的引入,一個萬能大智慧者大意志者的引入,把不可知的未來轉成一種不移的確信,由此建構起一套對萬事萬物如軟件包般明白好用的解釋,至於那些太過紛雜、彼此矛盾傾軋不好收攏的事物豐碩層次,宗教教導我們以避開臉不看的方式來消滅它們。

簡單有效,人不必再神經自苦,但如此小說大概也跟著沒有了——眾所周知,被習稱為宗教小說家代表人物的英籍格雷厄姆·格林,他的小說不來自對宗教的虔敬,反倒來自對宗教的質疑和出走。

然而,帶著好意而來(盡管在人類歷史上,此類好意往往翻臉猙獰起來,如中世紀或往後加爾文教派的新教徒)的宗教便也罷了,事實上,更多時候小說的意圖終結者,盡管也仿用宗教這套“確信未來,抹平現在,維護萬事萬物既有秩序”的方式,但他們關心的顯然不是對神經質者的不忍和救濟,而是對過度敏銳者的不安和敵視,害怕自己意識形態所系或直接利益所依存的現實既定秩序(權力秩序、經濟分配秩序,乃至於道德秩序)遭到侵蝕顛覆,相較來說,這是我們正常人世界中比較可惡的一批人。

也因此,小說基本上便不得不長期處在一個宿命性的悲劇位置,亦即權力的反側,主流意識形態之外的邊緣,沒有什麽既得權力和利益者會喜歡他們(對既得權力和利益者而言,不在意已經是他們最大的寬容和文明行徑了),甚至還包括一些其實沒多大權力利益相幹、只惶惶擔心既定秩序受威脅殃及自身的小市民者流,比方說,在今天臺灣,我們仍放眼可見一堆用儒家“溫柔敦厚”老教條或“認同當下秩序”新教條的荒謬小說評論者,以及那些氣急敗壞投書報紙的中學語文老師道德捍衛者。

但其實真的不必這樣子,正如我們前頭講過,小說召喚不起明白立即的行動,而且和拆毀性的強力在本質上背道而馳——它走向覆雜而非簡單,走向疑惑而非確定,走向猶豫而非堅信,它像熱力學的第二法則一樣,把能量分散在萬事萬物的實體和細節之上,而不是犧牲一切、凝聚能量一次爆炸開來。說起來也可以悲哀的是,小說的現實破壞力道,最多也只到昔日蘇格拉底所講的“牛虻”而已,它只能煩人地騷擾,讓我們不沈睡在習焉不察之中,讓我們重新瞪視事物的縫隙,讓我們清醒,讓我們反思,讓我們不在一切理所當然的渾噩之下成為自動機器,成為行走的化石——當然,希臘人當年還是決定把蘇格拉底給宰了。

我建議我們感激他們,畢竟,如果有人耗用的是自身的生命能源,付出不快樂的代價,卻把得到的成果大方和我們分享,如果說聲謝謝就能完成這樣的交易,我想不出天下還有什麽更劃算的事了。

《自以為是漢弗萊·鮑嘉的賊》——夢境的入口

在《悠游小說林》(說真的,我還是以為書名直譯為《小說森林的六次漫步》之類的好些)書中,翁貝托·艾柯曾告訴我們一個這樣子的小說開頭,是他自己惡搞出來的——反正有了所謂的後現代,怎麽都成。

維也納,一九五年,二十年過去了,山姆·史貝德還是沒放棄尋找馬耳他之鷹。他現在的聯絡人是哈瑞·賴姆,他們此刻正高掛在普瑞特摩天輪上秘密會談,落地後步行到莫紮特咖啡館,山姆拿起七弦琴彈奏《時光流逝》,後面一桌坐著瑞克,嘴角叼著雪茄,臉上浮現一抹苦澀的表情。他在烏嘉特出示他的報告上發現一絲線索,此刻正拿烏嘉特的照片給山姆·史貝德看。“開羅!”這位偵探喃喃念著,瑞克繼續報告:他以戴高樂解放軍成員身份和雷諾上校乘勝進入巴黎時,聽聞到某位龍女士的令名,據說是西班牙內戰時暗殺羅伯·荷丹的刺客,秘密組織在她身上裝上鷹的追蹤器,她應該隨時會出現。門開了,一個女人現身,瑞克脫口喊道:“薏兒莎!”山姆·史貝德喊道:“布麗姬!”賴姆喊道:“安娜·史密特!”山姆大聲說:“思嘉小姐,你回來了!別再讓我老板受苦了。”

咖啡館外暗處冒出一個臉上帶著嘲弄笑容的人,是菲利普·馬洛,他對女人說:“我們走吧,馬普爾小姐,布朗神父在貝克街上等我們。”

所以我說臺灣的出版界進步了,且持續進步之中,我們擁有五年十年之前難以想像的眾多好書可讀,比方說超一流小說家的文論,我們當下就有卡爾維諾的《新千年文學備忘錄》、昆德拉的《小說的藝術》、博爾赫斯的《博爾赫斯談詩論藝》,以及艾柯的這本《悠游小說林》,每一本都精彩得不得了。

好,回到艾柯沒寫成的小說開頭來。在這居然有著貝克街(倫敦攝政公園附近,神探福爾摩斯的執業處)的奇怪維也納咖啡館,對一個偵探推理小說讀者而言,除了文學思辨之外,還分明生出某種極度繁華的滄桑之感——我們那些理應永不見面的書中英雄,忽然全來到這個咖啡館中,包括《馬耳他之鷹》中的史貝德,《黑獄亡魂》中的賴姆,《北非諜影》中的瑞克,最終還走進來《大眠》中的馬洛,要帶走克裏斯蒂筆下的簡·馬普爾,去福爾摩斯那兒見切斯特頓的布朗神父。

如果你更是一個偵探電影迷的話,那如此場面將更詭異逗人。你看,由漢弗萊·鮑嘉飾演的史貝德,在奧遜·威爾斯飾演的賴姆聽歌當兒,回身和由漢弗萊·鮑嘉飾演的瑞克談話,最後,由門外又走進來仍是漢弗萊·鮑嘉飾演的馬洛——你簡直要開始懷疑,艾柯想寫的根本不是什麽一部小說,而是漢弗萊·鮑嘉的傳記。以艾柯好攪和、好騙人的行事及寫作風格而言,這並非不可能是吧。

我個人在談到偵探小說的“駐市偵探”時,曾說這些原本只活在小說中耀武揚威的大偵探,即便從未能為自己所居的這個城市逮捕過任一名現實世界的兇手盜匪,但並不妨礙他們仿佛真實的存在,成為這個城市的公民,而且還是有著代表地位、象征地位的公民。艾柯在展示這個小說開場之前,很榮幸也說了類似的話:“當虛構人物開始在一部又一部的文本裏出現時,他們等於在真實世界裏取得公民權,把自己從創造他們的故事裏釋放出來。”

然而,是不是有人從虛構的世界出走到真實,也就一定另外有人逆向行駛地由真實走入到虛構世界呢?就像冷戰時期在東西柏林交界的查理檢查哨一對一交換逮捕的間諜那樣子?

《自以為是漢弗萊·鮑嘉的賊》,漢弗萊·鮑嘉,當然他是實存的人,長一張撲克般長方而僵直的臉,不像斯賓諾莎、蒙德裏安或吉蔔林,甚至也不像打棒球的泰德·威廉姆斯,他在現實世界的存在沒太多可挖掘的精彩之處,相反的,他最豐饒的部分毋寧在於他在虛構世界的演出,尤其是一九三年代後美國冷硬派大舉崛起並伸向銀幕,需要一張冷酷不帶表情的硬漢之臉來代言,於是,史貝德給了他機智的腦袋和利落的行事作為,馬洛賦予他高貴的靈魂和深沈動人的憂郁,這才鑄造出我們所熟悉的那個硬漢鮑嘉出來。

這不是真正的鮑嘉,卻是我們心向往之的鮑嘉,就像站在天堂入口十字旋轉門的聖彼得一般,通過他,我們得以離開現實的、行為反應總是不由自主被決定的無趣世界,進入到一個從心所欲的夢一樣國度,就像這本小說裏的羅登巴爾,兩眼淒迷,仿若中邪,一臉teenager戀愛初次襲身的傻乎乎模樣。在這裏,流光可回轉,失去的自己曉得尋回來,更奇異的是,你所真心期盼的事物,幾率上再不可能好像都會發生,就像格林小說《哈瓦那特派員》裏那個篤信天主、卻永遠知道如何從她可憐老爸那兒敲到名貴禮物的女兒所說的:“好神奇啊,不知道為什麽你想要的東西,一放進禱告裏它都會實現。”

除魅從發現之初開始

馬克斯·韋伯講人類歷史是個持續除魅的過程,這是對的,而且由來甚早,早到幾與人類歷史的發生同步,至少在人類猶浸泡在宗教神靈之中就已悄悄展開來——人類是一面發現神,一面就在清除他,而不是等到科學起來,取代宗教統治這個世界之後。

比方說,基督教一神的確定,便一舉消滅了多少神?有多少神至此被當成偶像、邪靈或金牛犢,給一口氣全送入火中化為歷史的灰燼呢?

重點尚不在通過不同部落的對抗,多少戰敗的神隨同膜拜他們的戰敗部落失勢消滅的問題;重點甚至不在被消滅的神的數量問題,而在於一整個神靈世界消失的問題,因此戰爭只是間歇性的暴烈清除手段之一而已,而非恒定的除魅主體。除魅的主體是人在現實中的一再失落,神的允諾一再的不靈驗,變得不再可依靠,人可以一再原諒神的“背叛”,做出種種讓步的解釋,好維持住日漸薄弱的信心,但這無法改變人一再發現自己孤立無援的難堪處境,得只手只身、更仰賴自己以通過充滿敵意的歷史,就像耶穌被釘上十字架時的絕望呼喊:“我的主啊,你為什麽背棄我?”

做出讓步的解釋,好維持住日薄西山的岌岌信心,但在此同時,每一次新的解釋其實都代表了人和神距離再一次拉長、遠離的確認,比方說,聖奧古斯丁得做出解釋,好面對彼時東方的蠻族入侵、西羅馬帝國覆亡、多少虔誠守貞信神的男女飽受奸淫殺戮的殘酷事實,那一刻神在哪裏呢?聖奧古斯丁這樣虔誠的人在他的名著《天主之城》中,最終只能把神的正義和果報用“緩兵之計”來勉強堵住,他只能說神的公義不能只用當下來論斷,而應把時間拉長成人一輩子的完整人命來丈量(至於萬能的神為何如此遲鈍官僚、行事效率遠不如我們地政事務所、交通監理所的小公務人員,這就再說了);這也等於預告了為什麽最終會出現加爾文教派的宗教解釋,而且為何這個解釋會被稱為“最後的辯神論”,依加爾文,神像月亮一樣,有一面永遠背向我們,是我們永遠不可能知曉的,而且,神自有主張,不以人的善惡功過為衡量,一切都是預定好的,誰該向上提升誰該向下沈淪,和你自己的努力一點關系也沒有。

這樣終極的神,永遠不再跳票,但也永遠不再顯靈,他毋寧更像個只掌管我們死後世界的神(而且極不負責任,只管把他預定好的人分別送入天堂享樂和地獄受苦,不知道為什麽這麽無聊兼變態),不再參與我們活著的人間事務,他已永遠遠去不再回返了。

分離的確認

名小說家駱以軍極不喜歡今人動不動引用《聖經·舊約》中被用濫了的巴別塔故事,這裏,我們甘冒被罵的危險再重提一次,要指出的不是“語言變亂”的符號學隱喻,而是神的世界和人的世界從此兩相斷隔的問題:巴別塔的不成,象征了人類意圖讓這兩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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