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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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暑假參加了這麽些場婚禮,這次的排場算最大,新郎家裏是做大買賣的,不差錢兒。場地位於一個高端的高爾夫會所裏,婚慶也是拼了,能租用到這種租用難度系數極高的高端會所。道路平坦的一邊被各色花朵鋪滿,打眼望去呈現在眼前的是一個用粉色玫瑰、馬蹄蓮和勿忘我編起來的巨大拱形門,風度翩翩一表人才的新郎和他的爸爸媽媽一起站在這個花型拱門下迎接客人。

我心裏說不上是什麽滋味,有點兒嫌棄這種俗氣,又有點兒羨慕,甚至嫉妒。我曾經想象過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夢想成真,能和我愛的人在一起,能嫁給他,我們的婚禮會是什麽樣子。可這到底是個偽命題,畢竟沈步申那個王八蛋躲我都躲去了大荷蘭。

我偏頭悄悄問我媽怎麽沒看見新娘,好些年沒見她了,也該敘敘舊。可能我表現的太過不耐,我媽下意識以為我想逃跑,瞪我一眼,下令讓我不準離開她一步,見人便笑就是。

婚禮的現場實在太鬧騰了,認識的人沒幾個,但見了面舉高酒杯相視一笑點頭卻是禮貌,我笑得臉都僵了。

靳伯伯是我爸以前的同事,同事這個詞很微妙,不能準確描述兩人之間的關系,倆人其實曾經是情敵。我親媽剛才在羨慕之餘偷偷告訴我以前這位靳伯伯追過她,不過半道兒被我爸截了胡,現在看見人家儀表堂堂的掛著新娘爸爸胸花往那裏一戳,頓時還有些不是滋味。

這個秘密被我那從來守不住秘密的親媽在這麽多年後才告訴我,夠難為她的。我不禁多看了新娘爸爸兩眼,倒是與我記憶裏那個帶著大黑框眼鏡的小眼睛女孩兒不太對的上號,基因這種東西誰也說不清楚。

司儀的標準播音腔宣告儀式開始,然後我看到了身著一襲露肩拖地白色婚紗的新娘挽著靳伯伯的胳膊從拱形門中翩翩而入,如果不是確定靳伯伯是靳伯伯,我還以為自己走錯了。這個新娘是靳陽陽?!“女大十八變”真是個神奇的說法,靳陽陽是怎樣讓小時候那張鬼斧神工的臉變成了現在這樣郭采潔的即視感。

我受到極大的刺激,這比聽到靳陽陽結婚的消息還讓我消化不良。我決定吃點兒東西冷靜一下壓壓驚,於是趁我媽不註意溜到了餐區。

要說這靳陽陽家裏條件一般,但嫁的老公倒是大氣,至少這個婚禮很大手筆,露天高爾夫球場上一望無際全是綠色,環境相當原生態,風景極好,餐品自助且花樣百出,連服務生都格式統一的一水兒俊男美女,壕就是壕,普通人如我無法企及。

我從一個小帥哥的托盤裏拿了飲料,手中香檳杯裏的黃色液體冒著一個個小泡泡,我透過黃色的液體看向面前的一片白色,白色的桌布,白色的玫瑰,白色的賓客席座椅,白色的西裝,白色的婚紗,白色的布景,透過酒杯都覆上了一層淺淺的米黃色,遠處的一對新人已經開始傾倒香檳塔,在這一片其樂融融的似白非白中,有的人在笑,有的人哭了,有的人冷漠,有的人狂熱。

我摸摸眼角,發現我心靈的窗戶竟然也是潮濕的。

我確定我看見了沈步申,他回來了,從遍布郁金香與大風車的阿姆斯特丹。

本科時一個我很欣賞的老師上課時告訴我們某某某曾經說過,“樂觀的人都膚淺,悲觀的人都深刻。”彼時我嗤之以鼻。這個說法與我從小被灌輸的思想相差十萬八千裏,連幼兒園的阿姨都告訴過我們笑比哭好,我樂觀還有錯了?

可是後來有一天我突然有點兒明白了,對這句話深以為然。而我,也從膚淺到深刻再到膚淺循環了好幾個輪回。

我現在應該算是有點兒悲觀的深刻了,因為我在追求沈步申的道路上令這個輪回圈得到了充分的實踐。

回神再看的時候,那個好看的背影已經消失在擁擠的人群中。美好溫暖的夏日陽光變得面目可憎起來,周圍的一片白色看得我眼花繚亂,手有些軟,杯子都握不牢固。眼看我今天精挑細選用以在靳陽陽面前找補回臉面的“戰袍”就要被那杯黃色冒著小泡泡的液體光榮的添上一筆了,卻在千鈞一發之際被解救於水火。一只修長的手將香檳杯重新放回我的手裏,好聽沈穩的聲音在耳邊響起,“你沒事兒吧?”

我有事兒?我能有什麽事兒?不就是偶遇了我追了十好幾年死活也追不上始終躲我遠遠的那個臭不要臉麽。

我說沈步申臭不要臉真不算冤枉他,他從小到大都是一副蹲坑蹲不出來一臉便秘的死樣子,拽成個二五八萬,高高在上不可侵犯,氣質華貴的當自己是歐洲哪個國家的王子或者是中國古代哪個城主的兒子,見誰都不搭理,跟人欠了他賊多錢不還似的。但挺多女孩兒就是喜歡他這個調調,比如我。

沈步申換女朋友的速度比我親媽換衣服的速度還快,而他女朋友雖然不停地換卻從來沒有考慮過我。我一年前生了場病,躺在病床上的時候我就尋思趁我還病著,裝裝可憐,說不定就把他拿下了呢,女追男不是隔層紗麽?於是我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又跟他告白了一次,果然沈步申和我之間的那層紗的厚度明顯比城墻拐角兒要厚多了,把人嚇得連公司都不要就直接去了大荷蘭。要我說,這丫也忒小氣了,以前跟他表了那麽多次白也沒把他嚇跑啊。

回憶不會銷聲匿跡,只會欲蓋彌彰。心理學家契可尼有個理論,人們容易忘記已經完成的事情,對沒有完成的事情會一直念念不忘,這是“人們一種天生辦事有始有終的驅動力”,所以這一理論經常用來形容初戀。沈步申是我未竟的心願,我的初戀無限美好至刻骨銘心,一直延續到了現在。

對,沈步申算是我的初戀。從我記事起我們兩家就是鄰居,他妹沈太平是我閨蜜,我經常上他們家跟太平一起玩兒他的小霸王,他們兄妹也經常來我們家蹭飯。世間萬物都是有規律的,接觸多了肯定就容易發生點兒什麽。可能我們鄰居了幾年我就喜歡了他幾年吧,但真正確定“這種喜歡”是真的喜歡的時候應該是在初一,更小的時候我沒有喜歡這個概念。當初我把我這種青春的悸動只跟我閨蜜一個人說了,而她太平卻埋首於她的解析幾何連看都不看我一眼,嗤之以鼻,語氣冷冰冰硬邦邦,她說,“你不是沈步申的款,趁早死了心,你要真想跟他有什麽,我幫得肯定不是你。”毫不掩飾的陳述她的立場。

我偏不!這輩子犯了那麽多次賤,多這一次還真不算多,我這人最大的優點就是愛死磕,尤其愛跟沈步申磕。

“你還好吧?”見我不語,那人又問一遍。我擡頭便看到一個穿著黑色西裝深藍色條紋襯衣高高瘦瘦的男人。他沒有打領帶,一手插兜,一手扶著我。長得不錯,是我喜歡的款,擱以前我可能會調戲一下,但我現在沒空兒,我這會兒要去找我的初戀。

我將手中的香檳杯放在長桌上,毫無誠意假模假式的道謝,拉著裙子就要離開,緊接著胳膊一輕,那個好看的男人拉住了我。

“我叫秦深,請問小姐怎麽稱呼?”我順著胳膊的方向看他,他放開手背在身後,斜靠在擺滿食物的長桌上,一小會兒就看到一個小蛋糕就擺在了他的手心,他將上面的小櫻桃拿下來放進嘴裏沖著我笑,竟然還有一顆與沈步申一樣的小虎牙。

他吃東西的動作自然流暢,不會讓人感覺娘氣,呈現出的反而是一種帥氣的玩世不恭。

妖孽!簡直妖孽!明明是第一次見的人,而面對他帶著笑意深不可測的眼神卻莫名對他有一種熟悉感,我煩躁的擺手,吼他,“叫誰小姐呢?你才小姐,你全家小姐!”

“那叫女士?”這個叫秦深的男人全然不在意我的言辭不善,語氣中一閃而過的漫不經心。

“請叫我宇宙無敵超級小清新有才華美少女,不謝。”我大言不慚的給自己安了這麽些與事實不符的閃亮頭銜,對方不置可否的笑笑,看著我不說話,但拉著我的手卻沒有松開。

好些年沒人跟我搭訕了,現在的男人搭訕都是這個套路?

我不耐煩的抽回我的胳膊,斜眼看他,“我知道你想幹嘛,最煩你這種不直接的人了,你明明可以很直接地問我,‘姑娘,約麽?’那麽我也就可以很直接的讓你滾蛋了,閣下自重。”對嘛,這才是正常的套路。他阻止我去找沈步申,我自然也不會給他什麽好臉色,哪怕他長得好看也跟我這兒不頂用。

“這可真不算是個美好的開端,宇宙無敵什麽來著?哦,是美少女,慢走,希望在你下一次摔倒的時候我還有機會扶你一把。”男人舉起雙手擺在面前做投降狀偏著頭沖著我笑,慢慢向後退了兩步,不忘調侃。我借道而走,並沒有看到他眼睛中掩飾良好卻瞬間閃爍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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