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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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蛋,滋啦一聲,雞蛋落進平底鍋,蛋黃完整,蛋白則有些不羈。
“等會兒翻過去,對折起來,它就會小一點。”
聽起來像個技術活。
程秋野點點頭,“嗯。”
到了該翻面的時候,程秋野舉著鍋鏟,兩個人盯著瀟灑的煎蛋,如臨大敵。
他鏟子戳進鍋底,雞蛋翹起來,他手一掀,蛋折過去,小了一半,成了。
黎從霄比自己學會煎雞蛋還開心。
“現在把培根放進去。”
程秋野跟著照做,蛋還煎著,香味比較淡,肉一放進去,沒一會兒粉色的肉顏色變深,冒著油花,香氣四溢。
他舉一反三,翻了個面,黎從霄說:“雞蛋好了。”
蛋盛在盤子裏,培根沒一會兒也好了。
面包跟著進鍋,煎到兩面微微焦黃,挨個組裝起來,撒上胡椒和歐芹碎,加入蛋黃醬和甜辣醬。
對半切開,然後分享。
程秋野看著黎從霄咀嚼食物的樣子。
兩個人都差不多吃完了之後,他說:“我覺得兩個人的生活還不錯。”
黎從霄喝了口牛奶,舔了舔唇,“我已經教你做飯了。”
他們隔著一個餐桌對望。
“嗯。”
“你是不是該付學費?”
程秋野還記得那句“你賣身給我吧”,現在想想,黎從霄說過的那些玩笑話多少是有些認真的,他笑著起身彎腰,在黎從霄額頭上吻了一下,“先預付一下,我把東西收了。”
他說著就要起身,按在餐桌中間的手卻被猝的按住。
他看到黎從霄的眼睛,不再無害的像草食動物,倒像是撕咬獵物之前的獵豹,專註,冷酷,充滿欲/望。
“收什麽收。”他說:“這不是你該幹的事情。”
程秋野問:“那我該幹什麽?”
黎從霄眼睛一眨,從椅子裏站起來,“跟我上樓。”
樓梯不窄,卻讓兩個人走出了擁擠的感覺。
熱吻如煮沸了的海水一樣洶湧。
黎從霄把程秋野推進他的臥室,砰的關上門,兩個人短暫的停了一下,在門口互相看了一眼,程秋野伸手撫摸了一下黎從霄的臉,後者的手臂鎖在他腰間。
他們一起倒在床上,吻著吻著,問題出來了,不得不面對,上下的問題,1or0的問題。
悶著勁較了幾次,倆人停下來,對視一眼。
黎從霄說:“年紀小的就乖乖在下面。”
程秋野:“個子矮的在下面。”
“我就矮了幾厘米。”
“我也就小了幾歲。”
無解,但箭在弦上,沒耐心等待,只喘個氣,兩張嘴就自動吸到一起。
意亂情迷,那個問題先擱在一邊,爽也不止一種方式。
過後他們躺在一起,赤/身/裸/體,好像重新認識了自己。
過了一會兒,黎從霄從床上坐起來,抖了抖那件被揉亂的襯衫披在肩上,姿態慵懶。
程秋野問:“不留下來睡嗎?”
黎從霄回頭看一眼,男色可餐,程秋野眨眨桃花眼,他立刻又躺了回去。
兩個人一張床,是陌生事情,黎從霄出生開始就一個人睡一張床,從未黏人,父母抱他在大床上,他是睡不著的,非要一個人一個房間才行。
程秋野也習慣了一個人睡。
過了一會兒,兩人還沒睡意,互相看了一眼,看來生活習慣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的,再加上剛才雖然熱火朝天,可血氣方剛仍然不減,身旁有個人呼吸,口舌就越來越燥。
黎從霄說:“我從來沒跟人一起睡過,睡不著。”
“我也是。”
兩個男人,勢均力敵,一個賽一個獨立。
程秋野接著說:“我是第一次戀愛,沒經驗,也許我們應該慢慢來,不能太急躁。”
黎從霄還是第一次聽人把戀愛說的這樣理智,但又絲毫不損悸動和熱情。
程秋野眼睛亮亮的,他說他是初戀,眼神如此誠摯。
“我也覺得。”
硬碰硬是不行的,就跟1和1之戰,擊劍一定兩敗俱傷,他們先各退一步,兩方保全。
不能一下子完全入侵對方的邊界,這才是剛剛開始,生活還未建立起節奏,不能隨意打亂。
黎從霄又坐起來,臨走之前,在程秋野眼睛上方親了一下,“晚安,順便說一句,我也是第一次戀愛。”
程秋野仰望他,皮膚白皙的男人,一旦有些羞意,耳朵就特別誠實。
三十一歲,羞起來別具風味,像是翻過骨骼和皮膚,露出十幾歲的少年,新鮮,清純。
他說:“謝謝。”
為了他的出現,要不是他,程秋野無法體會到這樣的欣喜,好多的第一次,像打開一個密封的罐子。
黎從霄抿嘴笑,“明天見。”
回了自己的臥室,黎從霄忍不住在床上翻滾,把自己包成一顆蛹,想把飛在半空的魂兒給拉回來。
他和程秋野終於走到了這一步。
他深呼吸,剛剛親吻過度的嘴唇皮薄火辣,空氣涼絲絲的很舒服。
他翻出自己的手機來,翻了翻通訊錄,找到一個名字來。
“楚若楓”。
時尚雜志的攝影師。
拍結婚照找他挺合適,就是不知道對方的時間允不允許。
對面一接電話就口吐芬芳,“餵,有屁快放。”
“楚若楓。”黎從霄說,“吃槍藥了?”
“?”楚若楓看了看手機顯示,“黎從霄?你回國了?”
黎從霄驀地有點心虛,他回國兩個多月了,還沒跟老朋友說過。
“回國了。”
“什麽事啊?”
“想找你拍結婚照。”
“結婚照。”楚若楓頓了一下,“我是聽人說過你跟人定娃娃親,你真答應了?”
“不是,那個親我退了。跟我結婚的人不是那個,是個男人。”
信息量有點多,楚若楓嘶了一聲,“你是剛彎還是一直彎。”
黎從霄汗顏,“一直。”
“哦。”楚若楓似乎沒受什麽沖擊,“結婚照是吧,你男人醜嗎?醜的我不拍。”
黎從霄笑了一下,“我男人能醜?”
“也是。過幾天帶出來我看看。”
“十五號慈善晚會你去嗎?”
“去,好歹是企業代表。”
“到時候見吧。”
30種大草莓
可能人都會在二十歲到三十歲之間會經歷跌宕,不只是生活,還有內心。
像是渡劫。
黎從霄二十歲陷入了一場恐慌,他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麽,以後該幹什麽。
好像一夜之間,世界全變了,學業不順利,生活也不順利,身體也有些不舒服。
撐到了二十一歲,在那個夏天,他終於受不了,背上包就回了國。
到金鹿灣的第二天,早飯之後,程秋野帶黎從霄去了沙灘上。
金鹿灣的沙灘特別幹凈,細膩,近水的地方光潔柔軟,踩上去好像海綿。
海水也溫柔,噗噗的親著腳趾。
金鹿灣比起那些能容納幾百上千人的沙灘,更像個小小的膠囊,深藍色和透明色拼接。
程秋野拎了個大紅桶,把黎從霄帶到地方之後,他開始挖蛤蜊。
黎從霄獨自在水邊游蕩,然後開始觀察程秋野,少年還沒完全長成,剛開始抽條,四肢纖細,脊柱也細,玩下去的時候脊骨的節個個分明,特別像壓彎的翠竹。
他拿著一個小鏟子,把人字拖扔在挨不到海水的地方,自己光著腳,蹲在海水次次侵襲的邊界。
海水剛退,他就看準了氣孔,鏟子紮進去挑出來,幾個蛤蜊從沙子裏蹦出來,白白胖胖的貝殼閉得死緊。
沒一會兒,他挖了大半桶,不再挖了。
擡頭看黎從霄一直在看他,程秋野問:“你在想什麽呢?”
黎從霄覺得自己沒露出思索的樣子,少年不知從哪兒看出來的。
“沒想什麽?”
“哦。”
黎從霄也蹲下來,“你天天挖這個啊?”
“一星期挖三次,賣給度假村,一斤五塊錢。”程秋野說:“他們再賣給住宿的游客,一斤十塊。”
黎從霄想看著少年曬紅的臉,一滴汗水從他的光頭上流下來,他覺得好笑,同時心裏酸酸的,他心疼了。
錢對他來說天生就不是問題,對別人來說卻是難事,需要幾個小時蹲在沙灘上挖出來。
“你很缺錢?”
少年誠實的點點頭,卻不卑微,很自然的面對貧窮問題,“需要錢買書。”
黎從霄更心疼了,迷迷瞪瞪的,像一頭紮進網的魚。
潮水聲嘩的放大。
黎從霄睜開眼,夏天的蟬鳴,頭頂上的樹葉和天空好像還在他眼前。
而現實之中,秋季的早晨清涼且明媚。
黎之瑞九點半就到了他們家,露露興奮地看著大院子,把牽引繩拉的緊繃繃。
它似乎還記得程秋野,遠遠地看著他“汪”了一聲,尾巴搖的像風扇。
黎之瑞把繩子解開,露露脫韁野馬一般跑到程秋野腳邊打轉。
程秋野蹲下來摸摸它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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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會兒翻過去,對折起來,它就會小一點。”
聽起來像個技術活。
程秋野點點頭,“嗯。”
到了該翻面的時候,程秋野舉著鍋鏟,兩個人盯著瀟灑的煎蛋,如臨大敵。
他鏟子戳進鍋底,雞蛋翹起來,他手一掀,蛋折過去,小了一半,成了。
黎從霄比自己學會煎雞蛋還開心。
“現在把培根放進去。”
程秋野跟著照做,蛋還煎著,香味比較淡,肉一放進去,沒一會兒粉色的肉顏色變深,冒著油花,香氣四溢。
他舉一反三,翻了個面,黎從霄說:“雞蛋好了。”
蛋盛在盤子裏,培根沒一會兒也好了。
面包跟著進鍋,煎到兩面微微焦黃,挨個組裝起來,撒上胡椒和歐芹碎,加入蛋黃醬和甜辣醬。
對半切開,然後分享。
程秋野看著黎從霄咀嚼食物的樣子。
兩個人都差不多吃完了之後,他說:“我覺得兩個人的生活還不錯。”
黎從霄喝了口牛奶,舔了舔唇,“我已經教你做飯了。”
他們隔著一個餐桌對望。
“嗯。”
“你是不是該付學費?”
程秋野還記得那句“你賣身給我吧”,現在想想,黎從霄說過的那些玩笑話多少是有些認真的,他笑著起身彎腰,在黎從霄額頭上吻了一下,“先預付一下,我把東西收了。”
他說著就要起身,按在餐桌中間的手卻被猝的按住。
他看到黎從霄的眼睛,不再無害的像草食動物,倒像是撕咬獵物之前的獵豹,專註,冷酷,充滿欲/望。
“收什麽收。”他說:“這不是你該幹的事情。”
程秋野問:“那我該幹什麽?”
黎從霄眼睛一眨,從椅子裏站起來,“跟我上樓。”
樓梯不窄,卻讓兩個人走出了擁擠的感覺。
熱吻如煮沸了的海水一樣洶湧。
黎從霄把程秋野推進他的臥室,砰的關上門,兩個人短暫的停了一下,在門口互相看了一眼,程秋野伸手撫摸了一下黎從霄的臉,後者的手臂鎖在他腰間。
他們一起倒在床上,吻著吻著,問題出來了,不得不面對,上下的問題,1or0的問題。
悶著勁較了幾次,倆人停下來,對視一眼。
黎從霄說:“年紀小的就乖乖在下面。”
程秋野:“個子矮的在下面。”
“我就矮了幾厘米。”
“我也就小了幾歲。”
無解,但箭在弦上,沒耐心等待,只喘個氣,兩張嘴就自動吸到一起。
意亂情迷,那個問題先擱在一邊,爽也不止一種方式。
過後他們躺在一起,赤/身/裸/體,好像重新認識了自己。
過了一會兒,黎從霄從床上坐起來,抖了抖那件被揉亂的襯衫披在肩上,姿態慵懶。
程秋野問:“不留下來睡嗎?”
黎從霄回頭看一眼,男色可餐,程秋野眨眨桃花眼,他立刻又躺了回去。
兩個人一張床,是陌生事情,黎從霄出生開始就一個人睡一張床,從未黏人,父母抱他在大床上,他是睡不著的,非要一個人一個房間才行。
程秋野也習慣了一個人睡。
過了一會兒,兩人還沒睡意,互相看了一眼,看來生活習慣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的,再加上剛才雖然熱火朝天,可血氣方剛仍然不減,身旁有個人呼吸,口舌就越來越燥。
黎從霄說:“我從來沒跟人一起睡過,睡不著。”
“我也是。”
兩個男人,勢均力敵,一個賽一個獨立。
程秋野接著說:“我是第一次戀愛,沒經驗,也許我們應該慢慢來,不能太急躁。”
黎從霄還是第一次聽人把戀愛說的這樣理智,但又絲毫不損悸動和熱情。
程秋野眼睛亮亮的,他說他是初戀,眼神如此誠摯。
“我也覺得。”
硬碰硬是不行的,就跟1和1之戰,擊劍一定兩敗俱傷,他們先各退一步,兩方保全。
不能一下子完全入侵對方的邊界,這才是剛剛開始,生活還未建立起節奏,不能隨意打亂。
黎從霄又坐起來,臨走之前,在程秋野眼睛上方親了一下,“晚安,順便說一句,我也是第一次戀愛。”
程秋野仰望他,皮膚白皙的男人,一旦有些羞意,耳朵就特別誠實。
三十一歲,羞起來別具風味,像是翻過骨骼和皮膚,露出十幾歲的少年,新鮮,清純。
他說:“謝謝。”
為了他的出現,要不是他,程秋野無法體會到這樣的欣喜,好多的第一次,像打開一個密封的罐子。
黎從霄抿嘴笑,“明天見。”
回了自己的臥室,黎從霄忍不住在床上翻滾,把自己包成一顆蛹,想把飛在半空的魂兒給拉回來。
他和程秋野終於走到了這一步。
他深呼吸,剛剛親吻過度的嘴唇皮薄火辣,空氣涼絲絲的很舒服。
他翻出自己的手機來,翻了翻通訊錄,找到一個名字來。
“楚若楓”。
時尚雜志的攝影師。
拍結婚照找他挺合適,就是不知道對方的時間允不允許。
對面一接電話就口吐芬芳,“餵,有屁快放。”
“楚若楓。”黎從霄說,“吃槍藥了?”
“?”楚若楓看了看手機顯示,“黎從霄?你回國了?”
黎從霄驀地有點心虛,他回國兩個多月了,還沒跟老朋友說過。
“回國了。”
“什麽事啊?”
“想找你拍結婚照。”
“結婚照。”楚若楓頓了一下,“我是聽人說過你跟人定娃娃親,你真答應了?”
“不是,那個親我退了。跟我結婚的人不是那個,是個男人。”
信息量有點多,楚若楓嘶了一聲,“你是剛彎還是一直彎。”
黎從霄汗顏,“一直。”
“哦。”楚若楓似乎沒受什麽沖擊,“結婚照是吧,你男人醜嗎?醜的我不拍。”
黎從霄笑了一下,“我男人能醜?”
“也是。過幾天帶出來我看看。”
“十五號慈善晚會你去嗎?”
“去,好歹是企業代表。”
“到時候見吧。”
30種大草莓
可能人都會在二十歲到三十歲之間會經歷跌宕,不只是生活,還有內心。
像是渡劫。
黎從霄二十歲陷入了一場恐慌,他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麽,以後該幹什麽。
好像一夜之間,世界全變了,學業不順利,生活也不順利,身體也有些不舒服。
撐到了二十一歲,在那個夏天,他終於受不了,背上包就回了國。
到金鹿灣的第二天,早飯之後,程秋野帶黎從霄去了沙灘上。
金鹿灣的沙灘特別幹凈,細膩,近水的地方光潔柔軟,踩上去好像海綿。
海水也溫柔,噗噗的親著腳趾。
金鹿灣比起那些能容納幾百上千人的沙灘,更像個小小的膠囊,深藍色和透明色拼接。
程秋野拎了個大紅桶,把黎從霄帶到地方之後,他開始挖蛤蜊。
黎從霄獨自在水邊游蕩,然後開始觀察程秋野,少年還沒完全長成,剛開始抽條,四肢纖細,脊柱也細,玩下去的時候脊骨的節個個分明,特別像壓彎的翠竹。
他拿著一個小鏟子,把人字拖扔在挨不到海水的地方,自己光著腳,蹲在海水次次侵襲的邊界。
海水剛退,他就看準了氣孔,鏟子紮進去挑出來,幾個蛤蜊從沙子裏蹦出來,白白胖胖的貝殼閉得死緊。
沒一會兒,他挖了大半桶,不再挖了。
擡頭看黎從霄一直在看他,程秋野問:“你在想什麽呢?”
黎從霄覺得自己沒露出思索的樣子,少年不知從哪兒看出來的。
“沒想什麽?”
“哦。”
黎從霄也蹲下來,“你天天挖這個啊?”
“一星期挖三次,賣給度假村,一斤五塊錢。”程秋野說:“他們再賣給住宿的游客,一斤十塊。”
黎從霄想看著少年曬紅的臉,一滴汗水從他的光頭上流下來,他覺得好笑,同時心裏酸酸的,他心疼了。
錢對他來說天生就不是問題,對別人來說卻是難事,需要幾個小時蹲在沙灘上挖出來。
“你很缺錢?”
少年誠實的點點頭,卻不卑微,很自然的面對貧窮問題,“需要錢買書。”
黎從霄更心疼了,迷迷瞪瞪的,像一頭紮進網的魚。
潮水聲嘩的放大。
黎從霄睜開眼,夏天的蟬鳴,頭頂上的樹葉和天空好像還在他眼前。
而現實之中,秋季的早晨清涼且明媚。
黎之瑞九點半就到了他們家,露露興奮地看著大院子,把牽引繩拉的緊繃繃。
它似乎還記得程秋野,遠遠地看著他“汪”了一聲,尾巴搖的像風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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