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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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之瑞問:“程哥哥,我哥呢?”
“在裏面。”
黎之瑞卻沒立刻進去,她湊到程秋野跟前,小聲說:“程哥哥,你脖子上的草莓好紅啊。”
之後才一溜煙跑進屋子裏。
程秋野摸摸脖子,真是誤會,這片紅是蚊子咬的,夜裏的大蚊子,悄悄鉆進他臥室,一咬一個大包。
早晨的時候還腫了一會兒,現在平了下去,留了一片淡紅,看上去很暧昧。
真的草莓在衣服底下,他昨晚沒在意,今早一看,真是哭笑不得,黎從霄比蚊子厲害多了。
黎從霄剛起床就看到了他脖子上的蚊子包,從不知哪個抽屜裏拉出一個醫藥箱,擠了點消炎藥在手指上,回頭勾勾手指。
程秋野過去,男人把手指上的藥膏塗在那片紅上,輕輕揉開。
臨了黎從霄說了一句:“早知道你會被蚊子咬成這樣,昨天晚上就不該顧忌,在你脖子上多種幾個,蚊子就知道這地兒有主了。”
說完他扭頭走了,不給程秋野反應的機會。
昨夜之後,黎從霄大膽了許多,似乎吹響號角,他要程秋野這顆心知道,有人來占領高地了。
中飯前黎之瑞把整個別墅都看過了,她愛上了三樓角落的一個房間,因為那個房間有三扇窗戶。
“就像電影裏的那種房間。”
她在還空蕩的房間裏轉悠著,小皮鞋在木地板上發出嘚嘚的清脆聲響,“這樣的窗戶應該裝上百葉窗,然後裏面掛上蕾絲,窗戶外面應該種點鮮花,綏陽就這點好,天氣不錯,四季都有鮮花。”
她扒住窗框朝院子裏看,露露正在寬闊的草坪上開心的瘋跑。
“你們也應該養只狗,院子裏也該種幾棵樹。”
程秋野偏頭看了看,覺得確實有點空,“我比較想養貓。”
黎之瑞說:“養貓也好啊,你們完全可以貓狗雙全的嘛!”
黎從霄抱著手看著草坪,“到時候找人規劃一下,種點花草。”
程秋野則說:“種幾棵桂花樹,玉蘭。”他頓了頓,“我來找人吧。”
黎從霄點頭,“好。”
黎之瑞左看右看,嘴角掛上一抹竊笑,她以前怎麽沒發現,自家老哥竟然是人、妻好選手,在程哥哥身邊表現的這麽乖巧。
飯間,黎從霄接了一個電話,神色有些覆雜。
程秋野疑問的看他,他便說:“以後我們就不用操心家務事了,管家來了,下午就能到。”
黎之瑞問:“你真的把寧叔拉過來了?”
黎從霄點點頭,“現在全家人都在綏陽,不能讓他們在老家宅子裏吃閑飯,有錢也不是那麽花的。”
程秋野卻覺得他不是很滿意,“是出什麽問題了嗎?”
“寧叔把他孫子帶來了,說要在這邊念個高四,重新考大學,他問我能不能在家裏借宿幾天。”
黎之瑞問:“讓他出去住不行嗎?”
“寧叔不放心。”黎從霄看向程秋野,“秋野,寧叔在我們家工作了三十年了,這還是第一次讓我幫他,我不好拒絕,就讓他孫子在家裏住幾天,找到學校就讓他住校,可以嗎?”
冷不丁被征求同意,程秋野對上黎從霄黑漆漆的眼睛,問:“你請了幾個人?”
“不多,才三個,寧叔是老管家,我打算讓他連著爸媽那邊一起管了,還有個廚娘李阿姨,還有一個雜工小包,應該勉強夠用。”
程秋野本以為請一個保姆就夠了,沒想到黎從霄直接帶來三個,分工還這麽精細。
不過,這麽大的房子沒有人照料確實不行。
他說:“房間那麽多,就讓他來住吧。”
黎從霄勾勾唇,“寧叔會教他規矩的,如果他搗亂就讓他搬出去就成。”
什麽叫搗亂,什麽叫規矩。
程秋野笑,他自己都不知道該怎麽和那些人相處。
那些人會不會像是電視劇裏那樣,管黎從霄叫‘大少爺’吧,程秋野覺得自己得做做準備,不然說不定會笑場。
他可是在農村小院子裏長大的小孩。
午飯吃完沒多久,院子門口有車來到,黎從霄按了開關,院門打開,車子緩緩駛入,停在屋門口。
黎從霄,黎之瑞和程秋野都出來了。
駕駛座走下來一個身材結實矮小的年輕男人,跟黎從霄和黎之瑞打招呼,叫的是“黎總”和“黎小姐”,叫程秋野之前他彎腰鞠了一躬,“程先生,初次見面,叫我小包就行,有什麽活兒都可以叫我去做,打掃衛生熨衣服我都會。”
程秋野慶幸自己腦補的少爺小姐稱呼沒有成真,表面淡然:“你好。”
後面是拎著帆布包的廚娘李阿姨,跟小包一樣,態度恭謹,一看就是培訓過的員工模樣。
後面再下來的是個中年男人,氣質儒雅,身姿挺拔瘦高,要不是黎從霄說他已經52歲,程秋野還以為他40出頭。
他就不像小包那樣,他叫的是“從霄”和“之瑞”,到程秋野這裏,他說:“程先生,你好,我叫寧順和。”
程秋野:“你好,寧叔。”
寧叔身邊站著一個少年,沈默寡言的低著頭。
黎從霄問:“寧叔,這就是你孫子?”
寧叔拉了拉少年,“南喬,跟黎總打聲招呼。”
少年擡起頭,一張清俊幹凈的臉,靦腆的眼神躲閃,看起來不太自信。他看了看黎從霄,低聲說:“黎總好。”
說完就又趕緊低下頭。
這應該是個社恐。
“你好。”黎從霄說:“都別在門口了,進去把東西安頓好,一切都按照老宅的規矩來。”
晚上,程秋野跟黎從霄坐在露臺上喝茶,開玩笑:“我還以為他們會叫你大少爺。”
“以前是叫的,後來我媽嫌太封建,改了。”黎從霄似笑非笑,“不然他們見了你得猶豫一下是不是得叫少奶奶。”
程秋野笑,“那我覺得叫姑爺比較合適。”
1or0之爭還沒結束。
昏暗的燈光下,身體柔軟放松,好似陷阱,浸泡了些欲/望,兩個人互相看著,移不開眼。
“你說過,只要我問你,你就不騙我,是真的嗎?”黎從霄問。
程秋野點點頭。
“那你是不是該告訴我周康平的事情。”
黎從霄只是忽然想起來,他原來就聽過周康平的名字,十年前,在甘雲市最大的書店裏,他跟程秋野一起去買書。
結賬的時候,程秋野跟幾個同學遇上。
其中有個女孩,叫什麽名字黎從霄想不起來了,只記得她一見程秋野就驚叫:“程秋野,你還真把頭發剃光了!”
十六歲的程秋野說:“願賭服輸。”
女孩敬佩至極,猶豫了一下,說:“其實你沒輸的,周康平歷史考試作弊了,我看到他有小抄,要不是那小抄,他那道十幾分的論述就是零蛋,沒可能超過你得第一。”
31玫瑰的刺
程秋野短暫的回憶了一下,他不喜歡回憶,特別是回憶中學那段時間,記憶混亂而不完整,讓他有種斷層的感覺,總覺得少了點什麽。
所以他一般不回憶。
遠處的山脈在夜色下美麗的蜿蜒著,他看回黎從霄的臉。
“事情很簡單,我跟他不對路,他看我不順眼,有我在他永遠第二,我跟他同學四年,初中三年,高中一個學期。”
他淡淡的,“十七歲的時候我跟我姥姥說我喜歡男孩,她覺得我變態,打了我一頓,關進房間好幾天,那幾天下雨,我發高燒,她以為我裝病,結果拖成了腦膜炎,我差點死了,等我出院回學校的時候,發現她去學校找過老師。”
說到這裏他停了一下,神情有怔忪和無奈,“中間不知道發生了什麽,總之全校都知道我喜歡男孩了。”
那之後,是朋友的背叛,對手的嘲笑,優秀學生的光環全部變成烏雲。
還有學校的勸退,母親把他帶走,轉校,一切才算平息。
慶幸十年前網絡並不發達,再加上沒過半年同性婚姻法開始在全國試點運行,三年後,同性婚姻推廣到了全國,整個社會對同性戀的態度大為好轉。
程秋野那時候已經上了大學,已經決定獨身主義。
他跟那些初中同學再無聯系,如果不是昨天偶遇,他根本不會想起周康平這個人。
這個人當初是最看不慣他的,程秋野懷疑就是他把那件事傳了出去,但沒有證據,不好斷言。
他不是沈湎於過去的人,說起往事來也是面無表情,但看黎從霄眉頭淺皺,動容心疼的表情,心裏溫暖了很多,他意識到原來提起那段時間,他是寒冷的。
“都過去了。”
男人眉心的懸針紋疏散又凝結,搖搖頭,“所以你獨身主義?”
程秋野的心顫抖了一下,像被微風吹動的樹,嘩啦啦樹葉一陣響。
黎從霄似乎有疏通他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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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裏面。”
黎之瑞卻沒立刻進去,她湊到程秋野跟前,小聲說:“程哥哥,你脖子上的草莓好紅啊。”
之後才一溜煙跑進屋子裏。
程秋野摸摸脖子,真是誤會,這片紅是蚊子咬的,夜裏的大蚊子,悄悄鉆進他臥室,一咬一個大包。
早晨的時候還腫了一會兒,現在平了下去,留了一片淡紅,看上去很暧昧。
真的草莓在衣服底下,他昨晚沒在意,今早一看,真是哭笑不得,黎從霄比蚊子厲害多了。
黎從霄剛起床就看到了他脖子上的蚊子包,從不知哪個抽屜裏拉出一個醫藥箱,擠了點消炎藥在手指上,回頭勾勾手指。
程秋野過去,男人把手指上的藥膏塗在那片紅上,輕輕揉開。
臨了黎從霄說了一句:“早知道你會被蚊子咬成這樣,昨天晚上就不該顧忌,在你脖子上多種幾個,蚊子就知道這地兒有主了。”
說完他扭頭走了,不給程秋野反應的機會。
昨夜之後,黎從霄大膽了許多,似乎吹響號角,他要程秋野這顆心知道,有人來占領高地了。
中飯前黎之瑞把整個別墅都看過了,她愛上了三樓角落的一個房間,因為那個房間有三扇窗戶。
“就像電影裏的那種房間。”
她在還空蕩的房間裏轉悠著,小皮鞋在木地板上發出嘚嘚的清脆聲響,“這樣的窗戶應該裝上百葉窗,然後裏面掛上蕾絲,窗戶外面應該種點鮮花,綏陽就這點好,天氣不錯,四季都有鮮花。”
她扒住窗框朝院子裏看,露露正在寬闊的草坪上開心的瘋跑。
“你們也應該養只狗,院子裏也該種幾棵樹。”
程秋野偏頭看了看,覺得確實有點空,“我比較想養貓。”
黎之瑞說:“養貓也好啊,你們完全可以貓狗雙全的嘛!”
黎從霄抱著手看著草坪,“到時候找人規劃一下,種點花草。”
程秋野則說:“種幾棵桂花樹,玉蘭。”他頓了頓,“我來找人吧。”
黎從霄點頭,“好。”
黎之瑞左看右看,嘴角掛上一抹竊笑,她以前怎麽沒發現,自家老哥竟然是人、妻好選手,在程哥哥身邊表現的這麽乖巧。
飯間,黎從霄接了一個電話,神色有些覆雜。
程秋野疑問的看他,他便說:“以後我們就不用操心家務事了,管家來了,下午就能到。”
黎之瑞問:“你真的把寧叔拉過來了?”
黎從霄點點頭,“現在全家人都在綏陽,不能讓他們在老家宅子裏吃閑飯,有錢也不是那麽花的。”
程秋野卻覺得他不是很滿意,“是出什麽問題了嗎?”
“寧叔把他孫子帶來了,說要在這邊念個高四,重新考大學,他問我能不能在家裏借宿幾天。”
黎之瑞問:“讓他出去住不行嗎?”
“寧叔不放心。”黎從霄看向程秋野,“秋野,寧叔在我們家工作了三十年了,這還是第一次讓我幫他,我不好拒絕,就讓他孫子在家裏住幾天,找到學校就讓他住校,可以嗎?”
冷不丁被征求同意,程秋野對上黎從霄黑漆漆的眼睛,問:“你請了幾個人?”
“不多,才三個,寧叔是老管家,我打算讓他連著爸媽那邊一起管了,還有個廚娘李阿姨,還有一個雜工小包,應該勉強夠用。”
程秋野本以為請一個保姆就夠了,沒想到黎從霄直接帶來三個,分工還這麽精細。
不過,這麽大的房子沒有人照料確實不行。
他說:“房間那麽多,就讓他來住吧。”
黎從霄勾勾唇,“寧叔會教他規矩的,如果他搗亂就讓他搬出去就成。”
什麽叫搗亂,什麽叫規矩。
程秋野笑,他自己都不知道該怎麽和那些人相處。
那些人會不會像是電視劇裏那樣,管黎從霄叫‘大少爺’吧,程秋野覺得自己得做做準備,不然說不定會笑場。
他可是在農村小院子裏長大的小孩。
午飯吃完沒多久,院子門口有車來到,黎從霄按了開關,院門打開,車子緩緩駛入,停在屋門口。
黎從霄,黎之瑞和程秋野都出來了。
駕駛座走下來一個身材結實矮小的年輕男人,跟黎從霄和黎之瑞打招呼,叫的是“黎總”和“黎小姐”,叫程秋野之前他彎腰鞠了一躬,“程先生,初次見面,叫我小包就行,有什麽活兒都可以叫我去做,打掃衛生熨衣服我都會。”
程秋野慶幸自己腦補的少爺小姐稱呼沒有成真,表面淡然:“你好。”
後面是拎著帆布包的廚娘李阿姨,跟小包一樣,態度恭謹,一看就是培訓過的員工模樣。
後面再下來的是個中年男人,氣質儒雅,身姿挺拔瘦高,要不是黎從霄說他已經52歲,程秋野還以為他40出頭。
他就不像小包那樣,他叫的是“從霄”和“之瑞”,到程秋野這裏,他說:“程先生,你好,我叫寧順和。”
程秋野:“你好,寧叔。”
寧叔身邊站著一個少年,沈默寡言的低著頭。
黎從霄問:“寧叔,這就是你孫子?”
寧叔拉了拉少年,“南喬,跟黎總打聲招呼。”
少年擡起頭,一張清俊幹凈的臉,靦腆的眼神躲閃,看起來不太自信。他看了看黎從霄,低聲說:“黎總好。”
說完就又趕緊低下頭。
這應該是個社恐。
“你好。”黎從霄說:“都別在門口了,進去把東西安頓好,一切都按照老宅的規矩來。”
晚上,程秋野跟黎從霄坐在露臺上喝茶,開玩笑:“我還以為他們會叫你大少爺。”
“以前是叫的,後來我媽嫌太封建,改了。”黎從霄似笑非笑,“不然他們見了你得猶豫一下是不是得叫少奶奶。”
程秋野笑,“那我覺得叫姑爺比較合適。”
1or0之爭還沒結束。
昏暗的燈光下,身體柔軟放松,好似陷阱,浸泡了些欲/望,兩個人互相看著,移不開眼。
“你說過,只要我問你,你就不騙我,是真的嗎?”黎從霄問。
程秋野點點頭。
“那你是不是該告訴我周康平的事情。”
黎從霄只是忽然想起來,他原來就聽過周康平的名字,十年前,在甘雲市最大的書店裏,他跟程秋野一起去買書。
結賬的時候,程秋野跟幾個同學遇上。
其中有個女孩,叫什麽名字黎從霄想不起來了,只記得她一見程秋野就驚叫:“程秋野,你還真把頭發剃光了!”
十六歲的程秋野說:“願賭服輸。”
女孩敬佩至極,猶豫了一下,說:“其實你沒輸的,周康平歷史考試作弊了,我看到他有小抄,要不是那小抄,他那道十幾分的論述就是零蛋,沒可能超過你得第一。”
31玫瑰的刺
程秋野短暫的回憶了一下,他不喜歡回憶,特別是回憶中學那段時間,記憶混亂而不完整,讓他有種斷層的感覺,總覺得少了點什麽。
所以他一般不回憶。
遠處的山脈在夜色下美麗的蜿蜒著,他看回黎從霄的臉。
“事情很簡單,我跟他不對路,他看我不順眼,有我在他永遠第二,我跟他同學四年,初中三年,高中一個學期。”
他淡淡的,“十七歲的時候我跟我姥姥說我喜歡男孩,她覺得我變態,打了我一頓,關進房間好幾天,那幾天下雨,我發高燒,她以為我裝病,結果拖成了腦膜炎,我差點死了,等我出院回學校的時候,發現她去學校找過老師。”
說到這裏他停了一下,神情有怔忪和無奈,“中間不知道發生了什麽,總之全校都知道我喜歡男孩了。”
那之後,是朋友的背叛,對手的嘲笑,優秀學生的光環全部變成烏雲。
還有學校的勸退,母親把他帶走,轉校,一切才算平息。
慶幸十年前網絡並不發達,再加上沒過半年同性婚姻法開始在全國試點運行,三年後,同性婚姻推廣到了全國,整個社會對同性戀的態度大為好轉。
程秋野那時候已經上了大學,已經決定獨身主義。
他跟那些初中同學再無聯系,如果不是昨天偶遇,他根本不會想起周康平這個人。
這個人當初是最看不慣他的,程秋野懷疑就是他把那件事傳了出去,但沒有證據,不好斷言。
他不是沈湎於過去的人,說起往事來也是面無表情,但看黎從霄眉頭淺皺,動容心疼的表情,心裏溫暖了很多,他意識到原來提起那段時間,他是寒冷的。
“都過去了。”
男人眉心的懸針紋疏散又凝結,搖搖頭,“所以你獨身主義?”
程秋野的心顫抖了一下,像被微風吹動的樹,嘩啦啦樹葉一陣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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