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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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湯義放大了圖像來確認自己沒有看花眼,然而事實證明她看到的不錯:“軟糖”在死亡,準確地說是一部分“軟糖”,並且是特定的一部分。
隨著河流中的“軟糖”侵占了河流兩岸區域,原先分布於那裏的“軟糖”便開始死亡。說“死亡”並不明確,那比起被迫的“死亡”,更像是一種主動的“雕亡”——熒光的藍色熄滅,那些“軟糖”自動地把體內的水排出去,在草叢裏癟成一灘半透明的、如同海蜇頭一樣的囊狀物。
毫無疑問是大雨過後順流而下漂來的“軟糖”入侵草原,導致了草原上原住民“軟糖”的死亡:那些新來者推進之處原住民們正在迅速地死亡。然而這種死亡卻似乎並非單純因為新來者占據了原住民的生存空間,倘若是因為種內競爭,那麽新來者和原住民的勝敗關系至少不可能是如此一邊倒的局面。
這更像是某種新陳代謝,來自河流的新的“軟糖”釋放某種信號,讓原本生活在河流周圍的老“軟糖”主動死亡,就像是衰老的細胞雕亡,給新細胞讓出空間。地球動物體內細胞雕亡的例子屢見不鮮,然而“軟糖”的這種自主性死亡,是否也與地球動物的細胞雕亡類似?
任何一個學過一點兒生物學的人都知道,生物的本能是生存,準確地說是傳播基因——當然,因為生物的本質就是一種基因操控的生存機器。那麽不利於生存,或者說不利於基因傳播的性狀,在進化的漫漫長河中是要被淘汰的,也就意味著,沒有一種生物是可以自發地保護別人、給別人騰出生存的空間,除非它們二者之間有遺傳利益的關聯。例如親獸減少自己的食物攝入而把更多食物供給幼獸,同一個族群具有血緣關系的動物會互相保護等等,都是為了自身基因的更好傳播,生物的利他性事實上也就是基因的利己性。
同樣,一個人體內的所有細胞,如果把它們都當成生物個體的話,本質上也是因為都具有相同的遺傳信息,所以才能夠在一起協調運作。血液中的粒細胞(註:一類白細胞,是具有細胞核的)設計壽命只有十三到二十天,並且它們一旦成熟也就不再分裂,也就留存不下它們自己的後代,可以說是完全把“生命”無私奉獻給了維護內環境穩定的“偉大事業”中,具有完全的利他性。然而這種細胞層面的利他性卻保證了人類機體的正常運轉,而人類生殖細胞在繁殖的過程中,也把與粒細胞相同的基因傳遞給後代。所以這種了利他性是利於基因傳遞的,而被自然選擇保留。
同理,倘若人體中的細胞突然不打算一起協調運作,想要“自立門戶”了,那對於人類這個細胞群體可就麻煩了。就像是獲得了無限分裂能力的癌細胞,肆無忌憚地覆制分裂,丟失原本的功能,造成機體功能的紊亂,甚至如果不加治療就會導致人體的死亡,是不利於人類繁殖有害於基因傳遞的。因此這種無限分裂的能力也就被自然選擇出的抑癌基因所約束,來保證機體的正常運轉。基因讓所有細胞在該生的時候生,在該死的時候死。細胞們互相配合運作,才能更好地繁殖後代遺傳基因它本身。人類作為一種多細胞生物中的佼佼者,遠比地球上單細胞生物中的明星——大腸桿菌——在宇宙中分布得廣(並且也生活得更加逍遙自在),這也體現了細胞互相合作的“利他性”在進化中的重要意義。
(註:以上三段是對未學過高中生物者的小科普,希望對生物學不了解的讀者通過本文雲裏霧裏的閱讀,即使無法看明白重點,至少也能了解少許淺薄的生物學知識)
然而,倘若承認這是一種“軟糖”的利他性,那麽就必須要承認草原地區的“軟糖”與順流而下的外來“軟糖”是具有某種遺傳上的利益關聯的。可這聽起來就不可能,它們的來源一個在草原另一個在河流上游,本身就有非常大的差別啊!
除非……除非原本生活在草原上的“軟糖”,其實從前也是來自河流上游的?!這個念頭只是一閃而過,湯義就立刻否定了。無論來自草原還是河流,“軟糖”都是一種生殖能力相當強的生物,她還沒忘記解剖第一只“軟糖”時在它體內發現的那一串水晶葡萄似的幼體。無論生活於草原、河流還是濕地,“軟糖”都在不停地繁殖著。這些草原上河流兩岸的“軟糖”絕不可能是上一次順流而下的同一批“軟糖”,而是它們的後代,按理來說,與那些順流而下的“軟糖”在遺傳信息上是不可能完全相同的——等等!
不可能完全相同,是基於“軟糖”是有性生殖生物的假設,然而倘若它們本質上就是無性生殖的呢?!這想法有些太過荒謬,這樣大體積的動物竟然是無性生殖的,並且它們還可能是整個伊甸分布最廣的動物,甚至可能是最高等的。行低等的無性生殖的繁殖方式的動物,竟然占據了一整個行星的優勢種的位置,這種事情怎麽可能發生?!
湯義立刻決定出發采集“軟糖”樣本,再次進行遺傳分析。
這一回她沒有帶黑白塊兒,而是獨自一人匆匆帶著一個充當標本箱的塑料大箱子離開了十二,快步往那條河的岸邊走去。很快她便找到了一只正在自主性死亡的“軟糖”,已經在草地上灘成了一個半透明的囊,並且甚至比原先更加透明。可以看到裏面裝滿色素溶液的發光器官與橢圓囊都已經破裂,色素流淌出來把它內部染成了橙黃色,看上去像是一團橘子味的果凍。
看起來雖然有趣,但知道了這是動物的屍體,湯義還是感到有點兒惡心。無論如何,她用戴著橡膠手套的手抓起這一團果凍般“軟糖”屍體塞進標本箱的其中一個格子,發現原先“軟糖”屍體所在的位置,幾只半透明的小蠕蟲迅速地鉆回了被水淹沒的土壤中。
湯義見過這種小蟲子。就在她第一次到伊甸的時候,在河邊檢測水質時看到過這種類似於環節動物的小低等動物,之後其實也在濕地的土壤中看到過,但是並沒有在意。本以為它們是以水生的類似於藻類的微型植物為食,但現在這麽看,難道它們是分解“軟糖”屍體的腐生動物麽?
是與不是沒有關系,一個生態系統必然存在分解者,而至於分解者到底是怎樣的生物,她覺得這一點其實並沒有什麽必要。
可是,當湯義看到那些河水中正在往岸上爬的“軟糖”時,就不得不把忽視那種小蠕蟲的想法扔到一邊了——她看到,在河水中的一只“軟糖”的排水孔周圍,分布著好幾只那種透明的小蠕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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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河流中的“軟糖”侵占了河流兩岸區域,原先分布於那裏的“軟糖”便開始死亡。說“死亡”並不明確,那比起被迫的“死亡”,更像是一種主動的“雕亡”——熒光的藍色熄滅,那些“軟糖”自動地把體內的水排出去,在草叢裏癟成一灘半透明的、如同海蜇頭一樣的囊狀物。
毫無疑問是大雨過後順流而下漂來的“軟糖”入侵草原,導致了草原上原住民“軟糖”的死亡:那些新來者推進之處原住民們正在迅速地死亡。然而這種死亡卻似乎並非單純因為新來者占據了原住民的生存空間,倘若是因為種內競爭,那麽新來者和原住民的勝敗關系至少不可能是如此一邊倒的局面。
這更像是某種新陳代謝,來自河流的新的“軟糖”釋放某種信號,讓原本生活在河流周圍的老“軟糖”主動死亡,就像是衰老的細胞雕亡,給新細胞讓出空間。地球動物體內細胞雕亡的例子屢見不鮮,然而“軟糖”的這種自主性死亡,是否也與地球動物的細胞雕亡類似?
任何一個學過一點兒生物學的人都知道,生物的本能是生存,準確地說是傳播基因——當然,因為生物的本質就是一種基因操控的生存機器。那麽不利於生存,或者說不利於基因傳播的性狀,在進化的漫漫長河中是要被淘汰的,也就意味著,沒有一種生物是可以自發地保護別人、給別人騰出生存的空間,除非它們二者之間有遺傳利益的關聯。例如親獸減少自己的食物攝入而把更多食物供給幼獸,同一個族群具有血緣關系的動物會互相保護等等,都是為了自身基因的更好傳播,生物的利他性事實上也就是基因的利己性。
同樣,一個人體內的所有細胞,如果把它們都當成生物個體的話,本質上也是因為都具有相同的遺傳信息,所以才能夠在一起協調運作。血液中的粒細胞(註:一類白細胞,是具有細胞核的)設計壽命只有十三到二十天,並且它們一旦成熟也就不再分裂,也就留存不下它們自己的後代,可以說是完全把“生命”無私奉獻給了維護內環境穩定的“偉大事業”中,具有完全的利他性。然而這種細胞層面的利他性卻保證了人類機體的正常運轉,而人類生殖細胞在繁殖的過程中,也把與粒細胞相同的基因傳遞給後代。所以這種了利他性是利於基因傳遞的,而被自然選擇保留。
同理,倘若人體中的細胞突然不打算一起協調運作,想要“自立門戶”了,那對於人類這個細胞群體可就麻煩了。就像是獲得了無限分裂能力的癌細胞,肆無忌憚地覆制分裂,丟失原本的功能,造成機體功能的紊亂,甚至如果不加治療就會導致人體的死亡,是不利於人類繁殖有害於基因傳遞的。因此這種無限分裂的能力也就被自然選擇出的抑癌基因所約束,來保證機體的正常運轉。基因讓所有細胞在該生的時候生,在該死的時候死。細胞們互相配合運作,才能更好地繁殖後代遺傳基因它本身。人類作為一種多細胞生物中的佼佼者,遠比地球上單細胞生物中的明星——大腸桿菌——在宇宙中分布得廣(並且也生活得更加逍遙自在),這也體現了細胞互相合作的“利他性”在進化中的重要意義。
(註:以上三段是對未學過高中生物者的小科普,希望對生物學不了解的讀者通過本文雲裏霧裏的閱讀,即使無法看明白重點,至少也能了解少許淺薄的生物學知識)
然而,倘若承認這是一種“軟糖”的利他性,那麽就必須要承認草原地區的“軟糖”與順流而下的外來“軟糖”是具有某種遺傳上的利益關聯的。可這聽起來就不可能,它們的來源一個在草原另一個在河流上游,本身就有非常大的差別啊!
除非……除非原本生活在草原上的“軟糖”,其實從前也是來自河流上游的?!這個念頭只是一閃而過,湯義就立刻否定了。無論來自草原還是河流,“軟糖”都是一種生殖能力相當強的生物,她還沒忘記解剖第一只“軟糖”時在它體內發現的那一串水晶葡萄似的幼體。無論生活於草原、河流還是濕地,“軟糖”都在不停地繁殖著。這些草原上河流兩岸的“軟糖”絕不可能是上一次順流而下的同一批“軟糖”,而是它們的後代,按理來說,與那些順流而下的“軟糖”在遺傳信息上是不可能完全相同的——等等!
不可能完全相同,是基於“軟糖”是有性生殖生物的假設,然而倘若它們本質上就是無性生殖的呢?!這想法有些太過荒謬,這樣大體積的動物竟然是無性生殖的,並且它們還可能是整個伊甸分布最廣的動物,甚至可能是最高等的。行低等的無性生殖的繁殖方式的動物,竟然占據了一整個行星的優勢種的位置,這種事情怎麽可能發生?!
湯義立刻決定出發采集“軟糖”樣本,再次進行遺傳分析。
這一回她沒有帶黑白塊兒,而是獨自一人匆匆帶著一個充當標本箱的塑料大箱子離開了十二,快步往那條河的岸邊走去。很快她便找到了一只正在自主性死亡的“軟糖”,已經在草地上灘成了一個半透明的囊,並且甚至比原先更加透明。可以看到裏面裝滿色素溶液的發光器官與橢圓囊都已經破裂,色素流淌出來把它內部染成了橙黃色,看上去像是一團橘子味的果凍。
看起來雖然有趣,但知道了這是動物的屍體,湯義還是感到有點兒惡心。無論如何,她用戴著橡膠手套的手抓起這一團果凍般“軟糖”屍體塞進標本箱的其中一個格子,發現原先“軟糖”屍體所在的位置,幾只半透明的小蠕蟲迅速地鉆回了被水淹沒的土壤中。
湯義見過這種小蟲子。就在她第一次到伊甸的時候,在河邊檢測水質時看到過這種類似於環節動物的小低等動物,之後其實也在濕地的土壤中看到過,但是並沒有在意。本以為它們是以水生的類似於藻類的微型植物為食,但現在這麽看,難道它們是分解“軟糖”屍體的腐生動物麽?
是與不是沒有關系,一個生態系統必然存在分解者,而至於分解者到底是怎樣的生物,她覺得這一點其實並沒有什麽必要。
可是,當湯義看到那些河水中正在往岸上爬的“軟糖”時,就不得不把忽視那種小蠕蟲的想法扔到一邊了——她看到,在河水中的一只“軟糖”的排水孔周圍,分布著好幾只那種透明的小蠕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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