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36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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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東西,是慣性還是潛意識中的一種抗議?搭進了金色童年不算,硬生生地被灌進一肚子無用的學問,不惆悵是不可能的。

除了學問,李菊耦在思想意識上也對兒子嚴防死守,紈絝子弟,鮮衣怒馬,那麽她就把兒子往土了吧唧上打扮,給他穿顏色嬌嫩的過時衣服,滿幫繡花的鞋,沒有一副時尚的行頭,他就該羞手羞腳地見不得人了,親戚家那些時髦子弟也不會願意帶他玩。

不承想,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張志沂小同學穿著繡花鞋,走到二門上,四顧無人,取出袖子裏藏著的一雙時尚新款,換下來,走出去,女仆在騎馬樓的窗子裏窺到,想笑,又不敢笑,“怕老太太知道了問”。一雙繡花鞋,哪能擋住時代、家族、社會各種因素的進犯?何況這顆正在成長的少年心,就想撲通一聲跳進那大染缸裏去。李菊耦從娘家帶來的“先進”經驗裏,似乎只有一點是可取的,那就是培養兒子飯後“走趟子”的習慣。所謂“走趟子”,就是踱步,所謂飯後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好習慣,難堅持,李菊耦的老爸李鴻章屬於能堅持下來的極少數,在軍中也照做不誤。李菊耦將“走趟子”作為家族優秀傳統,移植到兒子身上,多年後,張愛玲經常看見她爹圍著鐵檻一遍遍地轉圈,在煙榻酒桌之間,秉燭夜游之餘,他哪兒需要像走趟子這種投入時間少而收效巨大的運動?沒有了李中堂家國在身的莊嚴感,張志沂的繞檻而行,就有了一種諷刺意味,一種籠中獸般的荒誕。

在其母的精心教育下,張志沂還沒長大就過時了,一個天生的遺少,處處都別扭。

三十來歲的時候,他也曾在鐵路局和銀行做過英文秘書,第一次是因他生活放蕩,聲名狼藉,影響到引薦他的堂哥的官譽,致使堂哥“下課”,他也丟了工作;第二次則是因為他供職的銀行有日方背景,抗日戰爭爆發後,他怕被誤認為漢奸,主動辭職。兩次原因不同,但給他留下的記憶都是不愉快的,他幹脆再不出山,就靠著母親的那份遺產,過著墮落但也不是很快樂的生活。

2.被時代和妻子一同拋棄

也許李菊耦預感到,重振家業成了一個邈不可追的夢,她轉攻為守,老女仆話說當年,首先想起的就是老太太怎麽變著法地省草紙。

從李菊耦留下的豐厚家產看,她還沒到這個地步,節省草紙,與其說是一種必須,不如說是內心恐慌的外顯。既然希望無法抓摸,她只有用心算計手中的所有,延緩坐吃山空的速度,卻想不到沒等到坐吃山空,她的生命就走到了盡頭,張愛玲說:“命運就是這樣防不勝防,她的防禦又這樣微弱可憐。”

李菊耦去世的第三年,張志沂娶了親,對方是李鴻章的好友、長江水師提督黃翼升的孫女黃素瓊。對於門當戶對這件事,經常看到網絡上的討論,力挺者居多,尤其是一些當年不信這個邪吃了虧的主兒,大談門當戶對的好處,生活習慣相似,有共同語言,等等。不過這也難免有失偏頗,若是張志沂先生和黃素瓊小姐九泉之下有知,一定要跳出來掰扯一番,這兩位,都是“門當戶對”的受害者。

黃素瓊的祖父黃翼升戎馬一生,官運亨通,卻有一憾事—人丁不旺,他本人四十七歲才得了個獨子黃宗炎,這個兒子快三十了,還沒有孩子。黃宗炎的老婆賢惠,親自跑到鄉下給老公買了個姨太太。等姨太太終於懷了孕,黃宗炎卻病逝於廣西鹽法道任上,姨太太肚子裏的孩子,是黃家唯一的血脈,大太太唯一的指望。臨盆這天,大太太緊張至極,聽接生婆說是個女孩,當即昏倒過去,然而,極富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裏面還有一個,而這個,是個男孩,大太太短時間內經歷大悲大喜。

這是張愛玲早年散文裏寫到的,多年後,她在《小團圓》裏告訴我們,那個男孩,其實不是姨太太生的。黃宗炎病逝時,姨太太還大著肚子,黃家的族人氣勢洶洶上門爭奪財產,若生下來的是女孩,家產就沒這些女人什麽事了。大太太胸中有韜略,讓用人去外面抱了個男嬰送進內宅,只說是個雙胞胎,一路的驚心動魄自不必說,好在,有驚無險地成功了。

不知道《小團圓》裏這段是否屬實,但大太太對這個幫助她們維護了家族財產的男孩仁至義盡,待他長大將他送進了震旦大學,那個女孩倒留在家裏讀私塾,還纏了一雙小腳。那女孩,不消說,就是張愛玲的母親黃素瓊。

按這個趨勢,黃素瓊本該長成張愛玲筆下的白玫瑰,但不同的性格加諸不同的命運之上,會有不同的結果,黑夜給了她黑色的眼睛,她用它來夢想光明。

比如說,她沒有進過學校,就對學校無比向往,她用幽深庭院裏一個寂寞女孩的想象,將“學校”這個新生事物包裝得光芒萬丈。在那個天翻地覆的年代裏,新生事物層出不窮,可樣樣都與她無關,她的向往,既甜蜜又酸楚。

二十歲那年,她帶著嫁妝,更帶著已成形、未出口的夢想嫁給了張志沂。他們開始時相處得不錯,張志沂讀過很多書,中英文都不錯,乍一看也像個有新思想的人,而黃素瓊漂亮、上進、志存高遠,又有一些楚楚動人的缺失感,看上去也很可愛。《對照記》裏,收有一張照片,張志沂小夫妻和親戚家的幾個年輕人圍桌而坐,背景應該是個大花園,草木繁盛,綠意幽然,黃素瓊蹺著蘭花指提起水壺續水,喇叭口袖子垂下來,風姿綽約,這場景好像一幫學生聚會,是他們最好的時光。

時尚雜志總是在對女人諄諄教導—不要夢想去改變男人,當然,男人也別想改變女人。其實,別說改變對方,改變自己都不容易。蜜月期裏,張志沂也許會稍稍收斂自己的荒唐,但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他不是不願意好好對她,而是,他更愛自己,更舍不得讓自己受委屈,時間一長,尤其在張愛玲和弟弟出生之後,他管不住自己了,又出去鬼混,抽大煙,逛妓院,跟過去的生活銜接上了。

黃素瓊不能接受,從極封建的家庭裏走出來,她比別人更向往光明健康的現代生活方式,納妾、抽鴉片,如昏昧陳舊的夢魘,她躲之不及,唯恐沾身,如何與之朝夕共處?

這時小姑子張茂淵出國留學,她以監護為由,同去了英國。舊家庭出來的女子,一般是不太容易適應異國他鄉的生活的,比如徐志摩的前妻張幼儀,但黃素瓊不是,她一直那樣向往文明社會,現在好了,她完全地在這社會中了,新鮮事物撲面而來:藝術、禮儀、穿衣打扮、生活方式……多麽可愛多麽浪漫多麽華麗的這一切啊,黃素瓊眼花繚亂,在英國的她一定是個很勤勉的學生,很快就從中國的小腳女子,進化成了西洋式的美婦人。

但終究不能徹底,國內有張愛玲和張子靜,張志沂也不像《紅樓夢》裏的賈珍賈蓉乃至賈璉那樣全無心肝。他一直催她回來,給她寫信,信裏有詩:

才聽津門(金甲鳴)

又聞塞上鼓鼙聲

書生(自愧只坐擁書城?)

兩字平安報與卿

括號裏的字都是年深日久,張愛玲不記得了,瞎猜的。

雖然黃素瓊努力將自己西化,對於這中國式的感情表達,也不能完全無感,她將這首詩隨身攜帶多年,直到成為遺物交給張愛玲,一塊兒交給張愛玲的,還有張志沂的一張照片。

但是,寫這首詩的同時,張志沂已荒唐到極限,他納妾,把一個年齡不小脾氣很大的妓女接回家,鬧得雞犬不寧,自己的腦袋也被打破;他吸毒,吸得過了度,“離死很近了”,坐在陽臺上,額頭搭一塊濕毛巾,目光呆滯,喃喃自語……恣肆的荒唐過之後,會有一種酒傷式的空茫倦怠,這時,他想要回頭了。

得到浪子回頭的允諾,又有感情牽絆,離國四年之後,黃素瓊歸來。張愛玲這年八歲,八歲的小女孩感到母親帶回來了一個無比新奇的世界,又明亮,又輕盈,又柔和。從新式的裝修,到“蘊藉華美”的客人,鋼琴、繪畫、表演,以及被母親鼓勵著,為一朵枯萎的花落淚,這些都是張愛玲未曾經歷而又無比熱愛的,她是那麽喜歡母親帶回來的世界。

但張志沂未必喜歡。他嘗到過舊世界的甜頭,知道它種種微妙隱晦的可愛,即便它聲名狼藉,他對它仍有感情。就算為了妻子,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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