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頭腦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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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說裏設置過這樣的情節:主人公“我”匆匆結束了自己的少年生涯,立馬步入了成人的世界裏。眾所周知,這個世界很不好玩,可是“我”別無選擇。
高中肄業後,我混了社會,不再是學生,而成了社會青年。這個時候,我認識一個朋友,他叫陳宮(你可以把他當成現實中的陳宮),是個又黑又瘦的家夥。我們倆游手好閑,每天從東街溜到西街,再從西街溜回東街,不幹好事,專幹壞事。但後來我們同時發現,這種生活並不是我們想要的生活。我倆看上去人模狗樣的,有時候西裝革履,有時候時尚新潮,其實我們窮得很,過得是一種朝不保夕的日子。
我們都不是神偷手,行偷的時候常被人家發現,於是常被人家追打,走運的時候跑掉了;不走運的時候就得挨一頓拳頭。
某一天我們達成了共識,決定闖蕩江湖,然後鬼使神差地來到了深圳。在深圳,我們辦了假證明進了一家電子廠(也可以是制衣廠或其他什麽廠)。我們在廠裏平靜地生活了一年多,每天做工,累得不行。但我們都比較認命,也都不想再過以前那種飄飄蕩蕩的生活,所以累也不喊累,套用《武林外傳》裏老白的一句話,只要給夠加班費,當牛做馬無所謂。
在這家電子廠裏,有著數不勝數的女工,男工卻像我們的工資一樣,少得可憐。但這未嘗不是件好事,男少女多,男的肯定要占便宜。男工們像換衣服似的換著女朋友,今天跟這個戀愛,明天和那個上床――誰讓廠裏雄性少呢?
我的鐵哥們陳宮也不甘人後地交了好幾個女朋友,陳宮人長得其實和我一樣不咋地,就是那種非常抽象的帥。他最大的資本是有一張能說會道的嘴。這一點我自嘆弗如。我也交了一個女朋友,她叫胖妞(你也可以把她當成現實中的胖妞),人是很胖,但心底善良,善解人意。本來像我這樣長得困難的男人是很少有女人問津的,不過我有一項自我吹噓的本領,坦白說,這本領完全師承於陳宮。也可以說,陳宮見我可憐,同情我,就把這本領傳授給了我。我要感謝他,不然我連胖妞這樣的女工也泡不到手。
當時我的工位是打包員,就是把包裝好的成品打包入倉。我每天要幹十二個小時,有時候趕出貨的話要幹十四五個小時,雖然很累,但我從不喊累;盡管很苦,但我從不叫苦。為什麽呢?因為我心存希望。也就是說,我心裏裝了一個念想,這念想是:為了我以後的幸福,現在必須忍耐。我所謂的“幸福”是指,我愛上了一個姑娘,我要跟她在一起。
這個姑娘不是胖妞,胖妞雖然愛我,但我並不愛她;這個姑娘是小丁姑娘(你也可以把她看作現實中的小丁),她擁有著最質樸的美麗,這種美麗深深打動了我,並且將一直打動下去。然而眼下,小丁姑娘十分優秀,我卻十分平凡,小丁姑娘怎麽也不可能同樣愛上我,除非我有所改變。在改變之前,我要做的是,好好活著。只有活著才有可能改變自己,只要活著,一切皆有可能改變。
假如你要問我為什麽而活,我的回答肯定是為了小丁姑娘。你知道,我原來有個母親,她已經死掉好多年了;我原來還有個父親,可我見不到他也已經好多年了。我不可能為他們而活。當然,我還有外婆和舅舅,是他們把我撫養成人,我應該為了他們而活著。但不幸的是,我從來沒有想過這一點。我的想法裏,除了父母,其他人都是外人。
如果你問到我的理想,我可以張口而出告訴你,我的理想就是小丁姑娘,我要她做我的新娘,我要給她無上的幸福。這個理想要能實現,我就完全用不著去考慮要不要再當個考古學家啦,讓那些古錢幣也見鬼去吧。
我在工廠的車間裏常常見到小丁姑娘,每次見到,我都盯著她看。不瞞你說,小丁姑娘長得真好看,臉皮白凈,五官精致,眼睛不大卻清澈如水,另外,她笑起來也十分可愛。但我所迷戀於她的,不光是上述幾點,還有她走路的樣子(這和現實中的我也很相像)。她走起路來像一位身份高貴而又極富教養的大家閨秀,你能感受得到她的雍容、大氣而又不失溫婉、優雅。
假如有一百個女孩用手絹蒙住眼睛打我身邊經過,我能準確無誤地一眼認出哪一個是小丁姑娘。因為她走路的樣子太特別。老實講,我以前曾對很多個異性著迷過,甚至在中學的時候暗戀上了我的英語女老師,但無論哪一個,都比不過小丁姑娘在我心中的地位。
但是小丁姑娘並不知道我如此不可救藥地喜歡著她,或者說,即使知道也假裝不知道。在她的周圍,有很多男工對她想入非非打她的主意,她肯定也把我列入到那幫色狼的隊伍裏去了。所以也許她根本沒有在乎過我。當我目不轉睛看她時,她的臉上總是掛滿了冰霜。我和胖妞戀愛的時候,總有一種負罪感,覺得對不起小丁,好像做了見不得人的事情。
後來,胖妞得知了我暗戀小丁姑娘,吃醋得不行,她對我說:“你們是不成的。”
我問:“為什麽?”
胖妞說:“你以為你是誰?除了我,誰還會跟你睡!”
胖妞的話如當頭棒喝,也如一盆冷水澆在我心頭。我靜心細想,覺得胖妞說得很有道理。我和小丁姑娘,一個天一個地,無論從哪方面來講,都不合適,或者說都不般配。我那麽醜,她那麽美;我那麽骯臟,她那麽幹凈;我那麽覆雜,她那麽簡單。總之如果我們真的走在一起,別說別人看著不舒服,我自己都會覺得很別扭。
想到這兒,我的心涼了半截。我的自卑像蟲子一樣爬滿了全身,我被它折磨得生不如死,同時痛苦得無以覆加。我甚至都想到了死。但後來又想,死是行不通的,死了的話,小丁姑娘更會落入別人手中了。盡管她早晚要落入別人手中。
好在天無絕人之路,是一場大雨挽救了我。
那場大雨落下時我正走在回廠的路上,於是躲閃不及,被淋成了落湯雞。回到宿舍,躺在床上,我有感而發,作了一首詠雨的詩。詩是現代詩,自由揮發,寫了二十來行,一個室友看到了,驚嘆之後建議我把它投給當地知名度頗高的詩歌雜志――《打工詩人》。
我也是無聊得很,便買了信封信紙,重新謄抄了一遍,然後貼上郵票,無心插柳地投過去了。不曾想,一周後,收到《打工詩人》的回信,說詩稿已被采用,稿費馬上寄出,並希望以後多多賜稿。我看了之後欣喜若狂,仿佛是哥倫布發現了新大陸一樣,發現自己竟然還有這方面的天賦。
陳宮知道了這事,不以為然,一口咬定我這是瞎貓碰到了死耗子,陳宮不屑地說:“有能耐你再寫一首,再投,如果還能給你發表,我就承認你是個天才。”胖妞和陳宮完全是持兩種態度,胖妞堅信是我個被埋沒的文壇新星,她無不自豪地感嘆道:“啊,媽呀,原來跟我一個被窩的呂樹(小說裏,我也叫呂樹)是個詩人呀!我興奮啊。”
有了胖妞的支持和鼓動,我開始大張旗鼓地寫詩,我的目標就是當上詩人(並非現實中的小說家),讓陳宮他們都羨慕死我,尤其是小丁姑娘。如果小丁姑娘跟一個詩人走在一塊,別人肯定不會再嘰嘰歪歪什麽了。創作詩歌的同時,我開心地構想起了我與小丁姑娘初次交談時的情景。
那天理應是個艷陽天,太陽當空照,花兒對我笑,小丁姑娘坐在花園裏的石椅上等我,我見了她,從背後拿出一本書,然後很紳士風度地遞到她面前,微笑著說:“丁小姐,這是本人剛剛出版的一本詩集《四海八荒就愛你一個》,我把她送給你――我們可以交個朋友嗎?”小丁姑娘受寵若驚:“你就是那個大名鼎鼎呂詩人啊,失敬失敬,能和詩人做朋友真是我的榮幸!”
“小丁你知道嗎,我喜歡你已經很久了。”我大膽表白。
“多久了?”小丁姑娘害羞地問道。
“大概有一萬年了。”
“我不信。”
“信不信由你。”
“可是喜歡我的人有很多。”
“我是最後一個。”
“怎麽證明?”
“很簡單,我把我的心挖出來給你看。”
構想到此結束。當然不會真的把心挖出來,否則就成了個無心之人,偷雞不成反蝕把米,定然讓人笑掉大牙。但不管怎樣,當務之急就是不停地寫詩。我要寫出名堂來,而且必須的,出版一本詩集親手送給小丁姑娘。我覺得只有這樣做才稱得上浪漫。
我平均每天要寫十幾首詩,可謂寫詩成“瘋”,寫好之後稍作潤色便寄往全國各地知名或不知名的詩刊,以期發表。可以說,我寫得很努力,並且自我感覺還不錯。但是編輯們不具備慧眼識珠的本領,對於我的詩,90%給予槍斃,10%給予待定。待定的意思是暫時不用,手頭上實在沒有稿子了再予以考慮。不過據我所知,一般編輯們手裏稿子都是堆積如山的。我的付出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一度我郁悶之極。
不過我沒有輕言放棄,每天下班之後我還是堅持在寫,可是你知道的,沒有靈感的時候,蒙萊托夫都寫不出好的詩來。通常我在寫不出詩的時候,我會拼命地狂抓自己的頭發,有時是一根一根往下揪,有時是一撮一撮往下薅,就像在田裏拔草一樣。這個時候是我最痛苦時候。我沒一點詩人的樣子,倒像一個狂犬病人。
於是我開始討厭自己了,甚至想殺了自己。我覺得自己是垃圾、人渣、大笨蛋,不僅形象猥瑣,而且一無用處。除了像牛一樣幹些力氣活,還能做些什麽?但是偏偏狂妄自大,以為自己是牛郎,一心要把織女(小丁姑娘)追到手。
我真是愚蠢到家了。
出乎所有人意料,最終,我放棄了詩歌的寫作,走上了一條不歸路。換言之,我不寫詩了,我要尋死。但是死也不是件很容易的事,起碼對我而言是這樣……
小說寫到這兒,突然發現天兒已經全黑了。
我想,我不能再寫下去了,因為饑餓占領了我的食道,我必須要放下電腦,出去尋點吃的了。小M離開後,我兩天不曾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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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不是神偷手,行偷的時候常被人家發現,於是常被人家追打,走運的時候跑掉了;不走運的時候就得挨一頓拳頭。
某一天我們達成了共識,決定闖蕩江湖,然後鬼使神差地來到了深圳。在深圳,我們辦了假證明進了一家電子廠(也可以是制衣廠或其他什麽廠)。我們在廠裏平靜地生活了一年多,每天做工,累得不行。但我們都比較認命,也都不想再過以前那種飄飄蕩蕩的生活,所以累也不喊累,套用《武林外傳》裏老白的一句話,只要給夠加班費,當牛做馬無所謂。
在這家電子廠裏,有著數不勝數的女工,男工卻像我們的工資一樣,少得可憐。但這未嘗不是件好事,男少女多,男的肯定要占便宜。男工們像換衣服似的換著女朋友,今天跟這個戀愛,明天和那個上床――誰讓廠裏雄性少呢?
我的鐵哥們陳宮也不甘人後地交了好幾個女朋友,陳宮人長得其實和我一樣不咋地,就是那種非常抽象的帥。他最大的資本是有一張能說會道的嘴。這一點我自嘆弗如。我也交了一個女朋友,她叫胖妞(你也可以把她當成現實中的胖妞),人是很胖,但心底善良,善解人意。本來像我這樣長得困難的男人是很少有女人問津的,不過我有一項自我吹噓的本領,坦白說,這本領完全師承於陳宮。也可以說,陳宮見我可憐,同情我,就把這本領傳授給了我。我要感謝他,不然我連胖妞這樣的女工也泡不到手。
當時我的工位是打包員,就是把包裝好的成品打包入倉。我每天要幹十二個小時,有時候趕出貨的話要幹十四五個小時,雖然很累,但我從不喊累;盡管很苦,但我從不叫苦。為什麽呢?因為我心存希望。也就是說,我心裏裝了一個念想,這念想是:為了我以後的幸福,現在必須忍耐。我所謂的“幸福”是指,我愛上了一個姑娘,我要跟她在一起。
這個姑娘不是胖妞,胖妞雖然愛我,但我並不愛她;這個姑娘是小丁姑娘(你也可以把她看作現實中的小丁),她擁有著最質樸的美麗,這種美麗深深打動了我,並且將一直打動下去。然而眼下,小丁姑娘十分優秀,我卻十分平凡,小丁姑娘怎麽也不可能同樣愛上我,除非我有所改變。在改變之前,我要做的是,好好活著。只有活著才有可能改變自己,只要活著,一切皆有可能改變。
假如你要問我為什麽而活,我的回答肯定是為了小丁姑娘。你知道,我原來有個母親,她已經死掉好多年了;我原來還有個父親,可我見不到他也已經好多年了。我不可能為他們而活。當然,我還有外婆和舅舅,是他們把我撫養成人,我應該為了他們而活著。但不幸的是,我從來沒有想過這一點。我的想法裏,除了父母,其他人都是外人。
如果你問到我的理想,我可以張口而出告訴你,我的理想就是小丁姑娘,我要她做我的新娘,我要給她無上的幸福。這個理想要能實現,我就完全用不著去考慮要不要再當個考古學家啦,讓那些古錢幣也見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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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一百個女孩用手絹蒙住眼睛打我身邊經過,我能準確無誤地一眼認出哪一個是小丁姑娘。因為她走路的樣子太特別。老實講,我以前曾對很多個異性著迷過,甚至在中學的時候暗戀上了我的英語女老師,但無論哪一個,都比不過小丁姑娘在我心中的地位。
但是小丁姑娘並不知道我如此不可救藥地喜歡著她,或者說,即使知道也假裝不知道。在她的周圍,有很多男工對她想入非非打她的主意,她肯定也把我列入到那幫色狼的隊伍裏去了。所以也許她根本沒有在乎過我。當我目不轉睛看她時,她的臉上總是掛滿了冰霜。我和胖妞戀愛的時候,總有一種負罪感,覺得對不起小丁,好像做了見不得人的事情。
後來,胖妞得知了我暗戀小丁姑娘,吃醋得不行,她對我說:“你們是不成的。”
我問:“為什麽?”
胖妞說:“你以為你是誰?除了我,誰還會跟你睡!”
胖妞的話如當頭棒喝,也如一盆冷水澆在我心頭。我靜心細想,覺得胖妞說得很有道理。我和小丁姑娘,一個天一個地,無論從哪方面來講,都不合適,或者說都不般配。我那麽醜,她那麽美;我那麽骯臟,她那麽幹凈;我那麽覆雜,她那麽簡單。總之如果我們真的走在一起,別說別人看著不舒服,我自己都會覺得很別扭。
想到這兒,我的心涼了半截。我的自卑像蟲子一樣爬滿了全身,我被它折磨得生不如死,同時痛苦得無以覆加。我甚至都想到了死。但後來又想,死是行不通的,死了的話,小丁姑娘更會落入別人手中了。盡管她早晚要落入別人手中。
好在天無絕人之路,是一場大雨挽救了我。
那場大雨落下時我正走在回廠的路上,於是躲閃不及,被淋成了落湯雞。回到宿舍,躺在床上,我有感而發,作了一首詠雨的詩。詩是現代詩,自由揮發,寫了二十來行,一個室友看到了,驚嘆之後建議我把它投給當地知名度頗高的詩歌雜志――《打工詩人》。
我也是無聊得很,便買了信封信紙,重新謄抄了一遍,然後貼上郵票,無心插柳地投過去了。不曾想,一周後,收到《打工詩人》的回信,說詩稿已被采用,稿費馬上寄出,並希望以後多多賜稿。我看了之後欣喜若狂,仿佛是哥倫布發現了新大陸一樣,發現自己竟然還有這方面的天賦。
陳宮知道了這事,不以為然,一口咬定我這是瞎貓碰到了死耗子,陳宮不屑地說:“有能耐你再寫一首,再投,如果還能給你發表,我就承認你是個天才。”胖妞和陳宮完全是持兩種態度,胖妞堅信是我個被埋沒的文壇新星,她無不自豪地感嘆道:“啊,媽呀,原來跟我一個被窩的呂樹(小說裏,我也叫呂樹)是個詩人呀!我興奮啊。”
有了胖妞的支持和鼓動,我開始大張旗鼓地寫詩,我的目標就是當上詩人(並非現實中的小說家),讓陳宮他們都羨慕死我,尤其是小丁姑娘。如果小丁姑娘跟一個詩人走在一塊,別人肯定不會再嘰嘰歪歪什麽了。創作詩歌的同時,我開心地構想起了我與小丁姑娘初次交談時的情景。
那天理應是個艷陽天,太陽當空照,花兒對我笑,小丁姑娘坐在花園裏的石椅上等我,我見了她,從背後拿出一本書,然後很紳士風度地遞到她面前,微笑著說:“丁小姐,這是本人剛剛出版的一本詩集《四海八荒就愛你一個》,我把她送給你――我們可以交個朋友嗎?”小丁姑娘受寵若驚:“你就是那個大名鼎鼎呂詩人啊,失敬失敬,能和詩人做朋友真是我的榮幸!”
“小丁你知道嗎,我喜歡你已經很久了。”我大膽表白。
“多久了?”小丁姑娘害羞地問道。
“大概有一萬年了。”
“我不信。”
“信不信由你。”
“可是喜歡我的人有很多。”
“我是最後一個。”
“怎麽證明?”
“很簡單,我把我的心挖出來給你看。”
構想到此結束。當然不會真的把心挖出來,否則就成了個無心之人,偷雞不成反蝕把米,定然讓人笑掉大牙。但不管怎樣,當務之急就是不停地寫詩。我要寫出名堂來,而且必須的,出版一本詩集親手送給小丁姑娘。我覺得只有這樣做才稱得上浪漫。
我平均每天要寫十幾首詩,可謂寫詩成“瘋”,寫好之後稍作潤色便寄往全國各地知名或不知名的詩刊,以期發表。可以說,我寫得很努力,並且自我感覺還不錯。但是編輯們不具備慧眼識珠的本領,對於我的詩,90%給予槍斃,10%給予待定。待定的意思是暫時不用,手頭上實在沒有稿子了再予以考慮。不過據我所知,一般編輯們手裏稿子都是堆積如山的。我的付出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一度我郁悶之極。
不過我沒有輕言放棄,每天下班之後我還是堅持在寫,可是你知道的,沒有靈感的時候,蒙萊托夫都寫不出好的詩來。通常我在寫不出詩的時候,我會拼命地狂抓自己的頭發,有時是一根一根往下揪,有時是一撮一撮往下薅,就像在田裏拔草一樣。這個時候是我最痛苦時候。我沒一點詩人的樣子,倒像一個狂犬病人。
於是我開始討厭自己了,甚至想殺了自己。我覺得自己是垃圾、人渣、大笨蛋,不僅形象猥瑣,而且一無用處。除了像牛一樣幹些力氣活,還能做些什麽?但是偏偏狂妄自大,以為自己是牛郎,一心要把織女(小丁姑娘)追到手。
我真是愚蠢到家了。
出乎所有人意料,最終,我放棄了詩歌的寫作,走上了一條不歸路。換言之,我不寫詩了,我要尋死。但是死也不是件很容易的事,起碼對我而言是這樣……
小說寫到這兒,突然發現天兒已經全黑了。
我想,我不能再寫下去了,因為饑餓占領了我的食道,我必須要放下電腦,出去尋點吃的了。小M離開後,我兩天不曾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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