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改頭換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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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街上空空蕩蕩,我的心裏也空空蕩蕩。在決定要出來之前,我翻遍了我的所有口袋,遺憾的是,沒有找到哪怕一分錢。原本我有一張民生銀行的卡,年我賺的錢全在這卡裏存著,我要花錢的時候也從這卡裏取。
但是現在,卡被小M拿走了,也就是說,我的錢都裝在了小M身上。小M不知道躲哪犄角旮旯裏去了,我要很快找到她,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即使此刻她就站在我面前,我也不會向她要那張卡,這完全是因為面子問題,如果我被小M施以同情,或者說憐憫,那我會覺得自己不是個男人,不夠爺們兒。
我來到一處小攤前,聞到了羊肉香,我想弄點羊肉串吃,明知自己身無分文,卻還明知故問小攤老板:“餵,羊肉串怎麽賣的?”
老板聞聲,忙給我取下一串遞到我面前:“兩元一串,你還要幾串?”
我很窘促,說:“不好意思,我一串都不要。”
老板頓時收回笑容,丟了個冷眼:“不買你問個什麽,不是消遣人麽。”
我賠笑道:“對不起對不起。”
落荒而逃。這條街道很長,長到看不到盡頭,因為盡頭是一片黑暗。也許只有在白天,才能看到它到底延伸到了哪兒。我在走路的時候,頭朝下埋著,緊盯著地上,我不是得了頸椎病,我是在留意有沒有錢財可撿。
如你所知,天上掉餡餅的事情不是很多發生,天上只會掉陷阱。
我一直勾著頭,脖子酸痛得要命,還是沒能撿到一毛錢。倒是不小心踩到了幾泡新鮮的狗屎。漫無目的地往前走,我很想能夠遇上幾個熟人,哪怕遇上一個都成。天可憐見,在一個街角轉彎處,我有幸看到了春哥。我很想上去叫住他,向他借點錢買倆包子吃,但是我突然放棄了這個念頭。我心裏產生了另一個新的念頭,寧死不吃嗟來之食,打死不求人。尤其是對於我在福士康的同事。
出廠混了這麽長時間,如今淪落到這步田地,真是無顏面對公司“父老”,他們不替我恥辱,我也替自己感到恥辱。尤其是對於春哥、張郎這幫老朋友,他們都以為我這段時間在外面混得很牛X,我也常在他們面前吹噓自己混得很牛逼,從來只有他們向我求助的份兒,哪有我向他們求助的道理?
我像怕生一樣躲過了春哥,繼續沒有方向地游蕩。說實在的,這個時候我感到很絕望,生活裏除了寫小說和思念小丁姑娘,我不知道還能再幹些什麽。不久之前,我在小說裏寫道,我走上了不歸之路,難道說一語成讖,我已經行走在回不去的道路上了嗎?
天吶,我不會像我小說裏的“我”一樣,放棄生存,走向滅亡吧?我現在雖然絕望,但還不至於這麽快就想死掉,要知道,我的理想還沒有實現哪!我的思緒一時紛亂極了,幾百年前哈姆雷特的苦惱在我身上重現:活著還是死去,這是一個問題。
懷惴著這種糾結,我停下了步伐,因為我發現街頭有一個衣衫破爛的乞丐,他頭發蓬亂,卻長著一對炯炯有神的眼睛,如果我沒看錯的話,他正拿眼睛望我這邊瞄。我覺得奇怪,這家夥老看我幹嘛,我又不是大款。是大款也不會丟給他錢――你看看這世上,哪一個大款不是吝嗇鬼?讓他們掏腰包,除非你能帶給他什麽好處。
我被那乞丐看得渾身不自在,好象我身上爬滿了毛毛蟲,癢。我找茬似的朝他走去,並且真的一腳踢翻了他面前放著的供人丟錢的大瓷碗。碗裏有幾枚一元硬幣,這時都散會了似的紛紛跑出來。乞丐企圖用手去捂,可是一個也沒捂住。
乞丐火了,罵道:“狗日的,沒良心!”我也惱了:“剛才為什麽一直看我來著?說,有何陰謀?”乞丐說:“誰看了,你這副熊樣誰想看你呀?”
“甭裝了,”我指著他的額頭叫囂,“你絕對不懷好意!”
“好吧,”乞丐妥協,“我承認看了你一眼。”
“老子正郁悶呢,你一眼也不許看!”
“我只是覺得你像一個熟人。”
“哪個王八蛋?”我快給氣暈了。
“他叫呂樹。”
姥姥的,原來這乞丐是陳宮!如今的陳宮和以前的陳宮自然大有不同。我已不見他很久了,老實講,他不在的時間裏,我倒時常想起他。可是我怎麽也沒想到,陳宮居然混成了與乞丐為伍了?
陳宮告訴我,說來話長啦。當初之所以鬧分裂是有原因的。那個時候,陳宮交了個女朋友叫冬瓜,冬瓜是那種很會花錢又很不會掙錢的女人,陳宮跟她好上後,錢去如流水,很快,陳宮就成了“月光族”。
後來,陳宮有點應付不來了,不但本月的薪水不夠花,而且向主管上預支了下個月的工資。再後來,工資已遠不能滿足冬瓜的揮霍,陳宮就開始打起歪主意來了。他重操舊業幹起了小偷小摸。他開始偷錢偷物了。
一次,他偷了不少廠裏的電子原件,打算弄出廠後賣個好價錢。他從車間裏把那些電子原件偷出來以後放在了宿舍,鎖進了一個皮櫃裏,等著日後再去交易。誰知,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車間主任得知了此事,第一時間報告給了保衛科。兇神惡煞的保安們將車間的員工挨個盤查,但最後什麽也沒查到。保安在盤查到陳宮的時候,這位仁史不慌不忙、沈著冷靜地躲過了保安們的眼睛。
後來陳宮和我一起搬到外面租房住,陳宮是另有意圖的。他覺得既然在廠裏偷東西,住在廠裏就很危險,他睡在宿舍,常常失眠。就好比一只老鼠睡在了貓的床上一樣。那種感覺,怎一個提心吊膽能夠形容?
外宿以後,陳宮卻賊心不死,又偷了廠裏幾件價值不菲的電腦配件,終於被廠方懷疑上了。廠領導下了死命令給保衛科,要求務必於月底查明此事。保衛科的主管們經過緊急磋商,派出了幾名便衣保安每天跟蹤陳宮。
陳宮何等聰明,後發制人地做出抉擇,從“又一村”搬了出去。
一是不想連累我,二是甩掉保安們的盯梢。當然也有其它方面的原因,當時胖妞剛走,我心情不好,而他又覺察到,我跟他女友冬瓜格格不入,互相看不順眼。
盡管陳宮帶上女友冬瓜搬到了另一個地方去住,且這個地方裏福士康比較遠,但他最終沒能做了違法的事逍遙法外,最終因為盜竊嫌疑犯的罪名被福士康送進了局子裏。賠了錢不說,自由也賠進去了。但陳宮害怕坐牢,就向女友冬瓜求救,冬瓜已在他東窗事發那一天消失得無影無蹤。
陳宮氣炸了肺,對著手機裏冬瓜的照片破口大罵:“賤女人,沒有一點人道主義精神!人家說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還說一夜夫妻百日恩,老子和你雖不是名義上的夫妻,但好歹一起睡了幾個月了,一點情義都不講,我去他媽的!”
其實陳宮不知道人家還說過一句話,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陳宮被收押關在看守所的日子,真叫度日如年,不過沒有辦法,別說如年,就是如光年,也得呆下去。這個社會是法制社會,一切行事以法律為依據,我從小就明白這個道理,犯什麽千萬別犯法,你無論如何鬥不過法的。
你只是個體,力量太渺小,法律的背後是國家,是政府,是軍隊,是人民,你鬥得過他們嗎?既然鬥不過,就要服從,而且是絕對服從。陳宮服從了,不僅服從了,且在裏面表現良好。因為懂點醫術的原因(我教他的),他還救過幾位中暑了的“室友”,立了兩次小功。所以,局子裏的老大給他減了不少天數,他被提前釋放出來了。
出了那個鬼地方的陳宮決定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最大的心願是找個正經工作,做個正經人。但是生活逼得他得不到正經工作做不了正經人。哪家公司、工廠、用人單位都不歡迎有犯罪前科的人加入,陳宮無奈之下做了乞丐――沒有任何職業比這個更卑微、更低賤了。
陳宮講到這裏,朝我努努嘴:“哥們,你往那邊看――”
我扭頭順著陳宮指的地方看去,那邊是一群陳宮的同行,也都是蓬頭垢面、臟兮兮的,沒什麽看頭。而且我覺得,這幫人聚在一塊,簡直大煞風景,只會給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添亂、抹黑。陳宮卻說:“加入我們的隊伍裏來吧。”
“我雖然窮,”我搖搖頭,“但還不至於淪為丐幫子弟。”
“你嫌棄我們這個行當?”陳宮顯然誤會我了。
“不是嫌棄,”我認真道,“怎麽說呢,我可沒想過有天做個要飯的。”
“還當我是哥們嗎?”
“廢話。”我和陳宮本就沒有什麽深仇大恨。
“跟我混吧,”陳宮一臉真誠,“我保證你比以前過得好。”說完,陳宮收拾了家夥,帶我去了一個地方。
這地方極為隱蔽,坐落在一個殯儀館的後面,是一座三層小洋樓,樓後是一片高檔住宅區,不知藏龍臥虎了什麽達官貴人。我由陳宮領著走近了那座小樓,陳宮卻對我說:“這就是我們的公司。“
“公司?”我疑惑道。
“你沒看到那兒掛著的牌子嗎,牌子上寫得是什麽,你給我念念。”
我伸長脖子張大眼睛果然看到門樓上掛著一塊大木牌,白底黑字:可憐可憐我吧乞討(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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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現在,卡被小M拿走了,也就是說,我的錢都裝在了小M身上。小M不知道躲哪犄角旮旯裏去了,我要很快找到她,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即使此刻她就站在我面前,我也不會向她要那張卡,這完全是因為面子問題,如果我被小M施以同情,或者說憐憫,那我會覺得自己不是個男人,不夠爺們兒。
我來到一處小攤前,聞到了羊肉香,我想弄點羊肉串吃,明知自己身無分文,卻還明知故問小攤老板:“餵,羊肉串怎麽賣的?”
老板聞聲,忙給我取下一串遞到我面前:“兩元一串,你還要幾串?”
我很窘促,說:“不好意思,我一串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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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吶,我不會像我小說裏的“我”一樣,放棄生存,走向滅亡吧?我現在雖然絕望,但還不至於這麽快就想死掉,要知道,我的理想還沒有實現哪!我的思緒一時紛亂極了,幾百年前哈姆雷特的苦惱在我身上重現:活著還是死去,這是一個問題。
懷惴著這種糾結,我停下了步伐,因為我發現街頭有一個衣衫破爛的乞丐,他頭發蓬亂,卻長著一對炯炯有神的眼睛,如果我沒看錯的話,他正拿眼睛望我這邊瞄。我覺得奇怪,這家夥老看我幹嘛,我又不是大款。是大款也不會丟給他錢――你看看這世上,哪一個大款不是吝嗇鬼?讓他們掏腰包,除非你能帶給他什麽好處。
我被那乞丐看得渾身不自在,好象我身上爬滿了毛毛蟲,癢。我找茬似的朝他走去,並且真的一腳踢翻了他面前放著的供人丟錢的大瓷碗。碗裏有幾枚一元硬幣,這時都散會了似的紛紛跑出來。乞丐企圖用手去捂,可是一個也沒捂住。
乞丐火了,罵道:“狗日的,沒良心!”我也惱了:“剛才為什麽一直看我來著?說,有何陰謀?”乞丐說:“誰看了,你這副熊樣誰想看你呀?”
“甭裝了,”我指著他的額頭叫囂,“你絕對不懷好意!”
“好吧,”乞丐妥協,“我承認看了你一眼。”
“老子正郁悶呢,你一眼也不許看!”
“我只是覺得你像一個熟人。”
“哪個王八蛋?”我快給氣暈了。
“他叫呂樹。”
姥姥的,原來這乞丐是陳宮!如今的陳宮和以前的陳宮自然大有不同。我已不見他很久了,老實講,他不在的時間裏,我倒時常想起他。可是我怎麽也沒想到,陳宮居然混成了與乞丐為伍了?
陳宮告訴我,說來話長啦。當初之所以鬧分裂是有原因的。那個時候,陳宮交了個女朋友叫冬瓜,冬瓜是那種很會花錢又很不會掙錢的女人,陳宮跟她好上後,錢去如流水,很快,陳宮就成了“月光族”。
後來,陳宮有點應付不來了,不但本月的薪水不夠花,而且向主管上預支了下個月的工資。再後來,工資已遠不能滿足冬瓜的揮霍,陳宮就開始打起歪主意來了。他重操舊業幹起了小偷小摸。他開始偷錢偷物了。
一次,他偷了不少廠裏的電子原件,打算弄出廠後賣個好價錢。他從車間裏把那些電子原件偷出來以後放在了宿舍,鎖進了一個皮櫃裏,等著日後再去交易。誰知,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車間主任得知了此事,第一時間報告給了保衛科。兇神惡煞的保安們將車間的員工挨個盤查,但最後什麽也沒查到。保安在盤查到陳宮的時候,這位仁史不慌不忙、沈著冷靜地躲過了保安們的眼睛。
後來陳宮和我一起搬到外面租房住,陳宮是另有意圖的。他覺得既然在廠裏偷東西,住在廠裏就很危險,他睡在宿舍,常常失眠。就好比一只老鼠睡在了貓的床上一樣。那種感覺,怎一個提心吊膽能夠形容?
外宿以後,陳宮卻賊心不死,又偷了廠裏幾件價值不菲的電腦配件,終於被廠方懷疑上了。廠領導下了死命令給保衛科,要求務必於月底查明此事。保衛科的主管們經過緊急磋商,派出了幾名便衣保安每天跟蹤陳宮。
陳宮何等聰明,後發制人地做出抉擇,從“又一村”搬了出去。
一是不想連累我,二是甩掉保安們的盯梢。當然也有其它方面的原因,當時胖妞剛走,我心情不好,而他又覺察到,我跟他女友冬瓜格格不入,互相看不順眼。
盡管陳宮帶上女友冬瓜搬到了另一個地方去住,且這個地方裏福士康比較遠,但他最終沒能做了違法的事逍遙法外,最終因為盜竊嫌疑犯的罪名被福士康送進了局子裏。賠了錢不說,自由也賠進去了。但陳宮害怕坐牢,就向女友冬瓜求救,冬瓜已在他東窗事發那一天消失得無影無蹤。
陳宮氣炸了肺,對著手機裏冬瓜的照片破口大罵:“賤女人,沒有一點人道主義精神!人家說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還說一夜夫妻百日恩,老子和你雖不是名義上的夫妻,但好歹一起睡了幾個月了,一點情義都不講,我去他媽的!”
其實陳宮不知道人家還說過一句話,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陳宮被收押關在看守所的日子,真叫度日如年,不過沒有辦法,別說如年,就是如光年,也得呆下去。這個社會是法制社會,一切行事以法律為依據,我從小就明白這個道理,犯什麽千萬別犯法,你無論如何鬥不過法的。
你只是個體,力量太渺小,法律的背後是國家,是政府,是軍隊,是人民,你鬥得過他們嗎?既然鬥不過,就要服從,而且是絕對服從。陳宮服從了,不僅服從了,且在裏面表現良好。因為懂點醫術的原因(我教他的),他還救過幾位中暑了的“室友”,立了兩次小功。所以,局子裏的老大給他減了不少天數,他被提前釋放出來了。
出了那個鬼地方的陳宮決定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最大的心願是找個正經工作,做個正經人。但是生活逼得他得不到正經工作做不了正經人。哪家公司、工廠、用人單位都不歡迎有犯罪前科的人加入,陳宮無奈之下做了乞丐――沒有任何職業比這個更卑微、更低賤了。
陳宮講到這裏,朝我努努嘴:“哥們,你往那邊看――”
我扭頭順著陳宮指的地方看去,那邊是一群陳宮的同行,也都是蓬頭垢面、臟兮兮的,沒什麽看頭。而且我覺得,這幫人聚在一塊,簡直大煞風景,只會給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添亂、抹黑。陳宮卻說:“加入我們的隊伍裏來吧。”
“我雖然窮,”我搖搖頭,“但還不至於淪為丐幫子弟。”
“你嫌棄我們這個行當?”陳宮顯然誤會我了。
“不是嫌棄,”我認真道,“怎麽說呢,我可沒想過有天做個要飯的。”
“還當我是哥們嗎?”
“廢話。”我和陳宮本就沒有什麽深仇大恨。
“跟我混吧,”陳宮一臉真誠,“我保證你比以前過得好。”說完,陳宮收拾了家夥,帶我去了一個地方。
這地方極為隱蔽,坐落在一個殯儀館的後面,是一座三層小洋樓,樓後是一片高檔住宅區,不知藏龍臥虎了什麽達官貴人。我由陳宮領著走近了那座小樓,陳宮卻對我說:“這就是我們的公司。“
“公司?”我疑惑道。
“你沒看到那兒掛著的牌子嗎,牌子上寫得是什麽,你給我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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