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舊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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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曉並沒有回到座位上,反正這種飯局,多她一個少她一人也不會影響大局。
出了包廂,她在酒店大堂的休息區落座,要了一杯卡布奇諾,剛拿出手機,就看見何芳蓮發來微信問她,什麽時候打錢過去,他們準備周五就去售樓中心簽合同了。
莊曉回了句,晚上在外面應酬沒時間去銀行轉賬,明天中午給她轉過去。
消息發出去後,何芳蓮只回了一個好。
絲毫不關心已經晚上八點了,她還在外面應酬。
莊曉已經習以為常了。她端起卡布奇諾抿了一口,又收到了盛婉發來的消息。
盛婉:[你去哪了?]
莊曉:[在大廳休息區。怎麽了?]
盛婉:[沒怎麽,結束了。]
莊曉:[我等你下樓,送你回去。]
盛婉:[不用了,我老公剛好就在附近辦事,我已經打電話讓他過來接我了。你也快回去吧,今天辛苦了,早點休息。]
莊曉回了個OK的手勢。秉著雖然是免費的但也不能浪費的原則,她將剩下的半杯卡布奇諾一口氣喝完,剛起身,一個峻峭的身影就遮擋住了燈光,讓她置身於一方陰影中。
她慌了幾秒,下意識地往後退,小腿抵在了座椅上,膝蓋一彎,又重新坐了下去。
仰起頭,透過那雙似幽潭般的眼眸,莊曉看清了自己慌亂無措的模樣。
旁邊的窗戶正開著,三月微涼的晚風卷了進來,吹亂了她額前的碎發,也吹亂了她的心。
林仲七將脫下的外套搭在臂彎處,身上只穿著一件單薄的白襯衫,神色是縱情聲色犬馬後的慵懶。明明是從庸俗世故之地出來,卻像是濟慈筆下的夜鶯,未受俗氣半點沾染。
他還是變了,那身頑劣已經蕩然無存了。
“什麽時候學會喝咖啡的?”林仲七瞥見了桌上的卡布奇諾,杯沿上還沾著泡沫。
還記得高中時,他們在星巴克,林仲七說那種沖泡的咖啡都算不上真正的咖啡,他讓莊曉嘗了一口美式。莊曉立刻吐了出來,搖著頭說這比她奶奶的中藥還苦,外國人怎麽都那麽奇怪,既喜歡吃齁甜的又喜歡喝苦的。
回過神,莊曉雙手撐著座椅站起來,與他拉開一段距離,很拘謹地回答:“工作需要,就學會喝了。”
“還是少喝吧。”
他在關心自己嗎?
“你都當上經理了,也用不著喝咖啡,又不用你加班。”
語氣有些戲謔,完全不是關心的意思。
莊曉勾唇假笑,為那一瞬的自作多情蒙羞一秒,微瞇著眼睛,一臉你是老總你說啥都對的表情。
“林仲七,你怎麽不等我,就先出來了。”
綿軟的女聲從後方傳來,帶著一點撒嬌的韻味,比她念臺詞的聲音還好聽。
莊曉清楚,是柯眠來了。
她識趣地先行一步,遇見柯眠時,面帶微笑禮貌地向她點頭問好。擦肩一過,她的嘴角就立馬耷拉了下來,鬼使神差地想要回頭看看。
看什麽?有什麽好看的?有點骨氣可以嗎?
她還是沒骨氣,在進旋轉門的前一秒,回望了休息區的兩人。
燈光昏暗,為他們般配的背影蒙上了一層暧昧的陰影。
莊曉不自覺地苦笑了一下,將覆雜的情緒揉碎後深深壓在心底,雙手插兜,一副誰都不愛的模樣,徑直出了大門。
她去停車場開車。車是去年買的。她買的公寓在四環,公司在二環,每天通勤的時間都趕得上從她老家的鎮上到宜城城區的時間了。
之前本來每天是擠地鐵上班的,結果有一次在地鐵上遇見個喝豆汁的大媽,她好心提醒了一句,就被罵坐個地鐵還真把自己當大小姐了,有本事開車啊,沒本事就只能受著。
此話一出,其他幾位乘客立馬路見不平一聲吼,跟大媽對峙起來。
這倒真把她給激著了。當天下班,她就去4S店全款買下一輛三十多萬的SUV。積灰多年的駕照終於重見光明了。
那是第一次,她在京北一次性花了那麽多錢。
汽車剛從停車場開出來,她正準備上主幹道,卻一眼看見酒店門口站著的兩個人。
林仲七似乎是陰沈著臉,獨自坐上了那輛黑色的勞斯萊斯幻影。柯眠剛想伸手去拉開車門,汽車就立刻發動,毫不留情地駛離酒店,將她丟在原地。
外面的風很大,樹枝都被搖得快要暈過去了。柯眠身上的連衣裙不足以抵寒,精心打理過的秀發都被吹得有些散了,一副無助又可憐的模樣。
那大傻子真就是放浪形骸,一點都不懂得憐香惜玉嗎?
莊曉將車停在路邊,脫下大衣走來過去,披在了柯眠的身上,將被冷得哆哆嗦嗦的婀娜身姿裹進了溫暖裏。
“柯小姐。”
柯眠轉過身頭,眨了眨清透的桃花眼,卷翹的眼睫上掛上了一層水珠。
她其實是被經紀人送過來的,只是恰巧遇見了一起到的林仲七而已。導演組和投資方卻以為她是林仲七特意帶來的,也理所應當地認為她會跟著林仲七去,所以沒人會太在意她是怎樣離開的。她今天也叮囑了自己的經紀人,不用來接她。
然而,林仲七就像堵密不透風的墻,沒給她任何機會,就算她想鑿開點縫隙,當著那麽多人面搭上了他的臂彎,他也是冷冰冰地撥開了那雙被譽為娛樂圈手模的玉手,飯局結束後還不留情面地拉上車門走人,根本沒想著帶她一起。
這些事柯眠當然不會跟莊曉講。
她抽抽搭搭地坐在後座,楚楚可憐的模樣惹人憐愛。
通過車前鏡,莊曉都看在眼裏。
小情侶吵架正常嘛。她以前就跟林仲七吵過,不過他們倆不是情侶。
以前不是,以後也不會是。
心中升騰起一種異樣的情緒,竟讓她壓抑得難受。許是因為車內太過於安靜,她伸手打開了廣播。
好巧不巧,今天的話題是,致青春——高中時期印象最深刻的事。
食堂,西紅柿湯,鞋子,一萬塊。
這些詞語立刻在莊曉腦子裏連成串,組成一組讓她永遠忘不掉的畫面。
她毫不猶豫地調換了頻道。
柯眠突然開口問:“莊經理,你和林仲七是舊相識嗎?”
莊曉微怔了幾秒,握住方向盤的手緊了緊,隨即很自然地回答:“高中校友而已,他在我們那一屆挺出名的。”
“是嗎?那好巧啊。”柯眠的話裏有點其他的韻味,她不是看不出,林仲七對莊曉有一種與對待旁人不同的感覺。
莊曉向來很會察言觀色,她極力撇清自己和林仲七之間的關系:“是挺巧。當時他在我們那個小城市念書,不過後來就去了國外,也沒聽說過他的消息了。不知道他什麽時候回國的,現在居然還能遇上,挺巧的。”
邏輯清晰,滴水不漏。看見柯眠的表情緩和了幾分,莊曉真佩服自己把林仲七教的說謊話不打草稿還不臉紅的精髓給學到了。
她本以為這個話題就此結束,沒想到柯眠又問,“那他高中時期是什麽樣的人呢?”
公告欄上的通報批評都是連著號的,比麻將的清一色還好看。喜歡收集球鞋,喜歡把校服脫下來綁在腰間,喜歡騎著川崎在宜江邊兜風,喜歡在星巴克和她荒廢一下午,還喜歡在人多的地方叫她小蝴蝶逗她玩。
談起林仲七,回憶就變得像一團毛線,莊曉站在被扯出的那一小截上,擡起頭,就能看見那團柔軟而覆雜的感情。
“就那樣唄,挺出名的。”
“那你知不知道他那個時候有沒有女朋友?或者有沒有跟他關系密切的女生?”
莊曉像是被從背後捅了一刀,噴了一口無形的血。
每一句都在針對她似的。
不過仔細想想,林仲七的緋聞女友還真有一個————當時育生中學的校花,齊籽宜。
她回答:“據當時傳言,我們那一屆的校花跟他關系不一般。不過你放心,他們現在絕對沒有聯系了。”
“你怎麽知道他們沒有聯系啊?”
莊曉感覺背後又被插了一刀,怎麽又繞到自己身上來了。她破罐子破摔似的:“林仲七出國那麽多年了,要是他們倆有聯系,那不早就修成正果了,還有你現在的份兒嗎?”
柯眠啞口無言。
這大明星真不好伺候。莊曉默默想著,腳下踩油門的力度大了一點,只想快點把她送回她的別墅去,別再問了。
再問,自己就要破綻百出了。
將柯眠送回了別墅。莊曉自己回到公寓時,已經晚上十一點了。
她換好拖鞋,拖著像是綁著千斤巨石的步子,直楞楞地撲在了沙發上,想把自己直接埋進去。
剛拿出手機,屏幕就不斷彈出消息。
她點進去一看,之前靠著分享拼多多砍一刀才有點聊天記錄的高中校友群竟然死灰覆燃,還炸開了鍋。
一條消息發出來,立刻就被其他十多條消息刷上去,淹沒在文字的海洋裏。
屏幕的光落在她神色疲倦的臉上,她揉了揉眼睛,往上翻了許久,才在不斷刷屏的群裏找到點有效訊息。
[我們那一屆的牛人,林仲七回國了誒!]
[是家裏特別有錢那個嗎?]
[對!]
[他以前是不是和校花談過戀愛?]
[你是說和齊籽宜嗎?他們倆好像是在一起過,聽說後來林仲七因為要出國,就和她分手了,還給了她一大筆分手費呢!]
[哎呀,這些都不重要了!你們猜怎麽著?今天我去酒店接我老板,居然看見他了。他和柯眠在一起了!]
[臥槽?真假的?是古裝女神柯眠?]
[就是那個柯眠,我還拍了照呢!]
莊曉點開了那張圖片。
應該是飯局開始前,他們倆進酒店的時候。林仲七只露出半張臉,卻足夠有辨識度,肩寬腰窄,線條比莊曉的人生路徑還清晰流暢,勾著唇角卻算不上在笑,但從這個角度看起來,倒是一臉寵溺。旁邊站著柯眠,靈動的雙眼中流露出少女戀愛時的嬌羞,美得明艷動人,擔得起九五後小花天花板的稱號。
時隔多年,林仲七仍身處於這幫人的話題中心。
後面的消息,莊曉沒心情看下去了。
她關掉手機,來到衛生間洗漱。
一擡眼,就看見鏡子裏的自己。
臉型偏圓,額頭還算飽滿,只有那雙眼睛還不錯,眼睫濃密而長,瞳仁漆黑清亮,不過也早已被磨滅掉了靈氣。右邊臉頰的顴骨處長了一顆小巧的黑痣。以前何芳蓮帶她去寺廟,算命的人說,那痣是大富大貴的象征,寓意好得很。
寓意再好也沒能改變她在家被輕視的命運,也沒給她帶來所謂的好運。
這幅普普通通的長相,往人海裏一放,誰也不會註意到她。
果然,女媧偏心!
莊曉只將內心深深的失落歸結為對女媧的不滿。至於其他原因,她不想去深究了。
往事愁,歡情薄。①
她又何必去想。
作者有話說:
①化用南宋陸游的《釵頭鳳·紅酥手》。
?? 蝴蝶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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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發出去後,何芳蓮只回了一個好。
絲毫不關心已經晚上八點了,她還在外面應酬。
莊曉已經習以為常了。她端起卡布奇諾抿了一口,又收到了盛婉發來的消息。
盛婉:[你去哪了?]
莊曉:[在大廳休息區。怎麽了?]
盛婉:[沒怎麽,結束了。]
莊曉:[我等你下樓,送你回去。]
盛婉:[不用了,我老公剛好就在附近辦事,我已經打電話讓他過來接我了。你也快回去吧,今天辛苦了,早點休息。]
莊曉回了個OK的手勢。秉著雖然是免費的但也不能浪費的原則,她將剩下的半杯卡布奇諾一口氣喝完,剛起身,一個峻峭的身影就遮擋住了燈光,讓她置身於一方陰影中。
她慌了幾秒,下意識地往後退,小腿抵在了座椅上,膝蓋一彎,又重新坐了下去。
仰起頭,透過那雙似幽潭般的眼眸,莊曉看清了自己慌亂無措的模樣。
旁邊的窗戶正開著,三月微涼的晚風卷了進來,吹亂了她額前的碎發,也吹亂了她的心。
林仲七將脫下的外套搭在臂彎處,身上只穿著一件單薄的白襯衫,神色是縱情聲色犬馬後的慵懶。明明是從庸俗世故之地出來,卻像是濟慈筆下的夜鶯,未受俗氣半點沾染。
他還是變了,那身頑劣已經蕩然無存了。
“什麽時候學會喝咖啡的?”林仲七瞥見了桌上的卡布奇諾,杯沿上還沾著泡沫。
還記得高中時,他們在星巴克,林仲七說那種沖泡的咖啡都算不上真正的咖啡,他讓莊曉嘗了一口美式。莊曉立刻吐了出來,搖著頭說這比她奶奶的中藥還苦,外國人怎麽都那麽奇怪,既喜歡吃齁甜的又喜歡喝苦的。
回過神,莊曉雙手撐著座椅站起來,與他拉開一段距離,很拘謹地回答:“工作需要,就學會喝了。”
“還是少喝吧。”
他在關心自己嗎?
“你都當上經理了,也用不著喝咖啡,又不用你加班。”
語氣有些戲謔,完全不是關心的意思。
莊曉勾唇假笑,為那一瞬的自作多情蒙羞一秒,微瞇著眼睛,一臉你是老總你說啥都對的表情。
“林仲七,你怎麽不等我,就先出來了。”
綿軟的女聲從後方傳來,帶著一點撒嬌的韻味,比她念臺詞的聲音還好聽。
莊曉清楚,是柯眠來了。
她識趣地先行一步,遇見柯眠時,面帶微笑禮貌地向她點頭問好。擦肩一過,她的嘴角就立馬耷拉了下來,鬼使神差地想要回頭看看。
看什麽?有什麽好看的?有點骨氣可以嗎?
她還是沒骨氣,在進旋轉門的前一秒,回望了休息區的兩人。
燈光昏暗,為他們般配的背影蒙上了一層暧昧的陰影。
莊曉不自覺地苦笑了一下,將覆雜的情緒揉碎後深深壓在心底,雙手插兜,一副誰都不愛的模樣,徑直出了大門。
她去停車場開車。車是去年買的。她買的公寓在四環,公司在二環,每天通勤的時間都趕得上從她老家的鎮上到宜城城區的時間了。
之前本來每天是擠地鐵上班的,結果有一次在地鐵上遇見個喝豆汁的大媽,她好心提醒了一句,就被罵坐個地鐵還真把自己當大小姐了,有本事開車啊,沒本事就只能受著。
此話一出,其他幾位乘客立馬路見不平一聲吼,跟大媽對峙起來。
這倒真把她給激著了。當天下班,她就去4S店全款買下一輛三十多萬的SUV。積灰多年的駕照終於重見光明了。
那是第一次,她在京北一次性花了那麽多錢。
汽車剛從停車場開出來,她正準備上主幹道,卻一眼看見酒店門口站著的兩個人。
林仲七似乎是陰沈著臉,獨自坐上了那輛黑色的勞斯萊斯幻影。柯眠剛想伸手去拉開車門,汽車就立刻發動,毫不留情地駛離酒店,將她丟在原地。
外面的風很大,樹枝都被搖得快要暈過去了。柯眠身上的連衣裙不足以抵寒,精心打理過的秀發都被吹得有些散了,一副無助又可憐的模樣。
那大傻子真就是放浪形骸,一點都不懂得憐香惜玉嗎?
莊曉將車停在路邊,脫下大衣走來過去,披在了柯眠的身上,將被冷得哆哆嗦嗦的婀娜身姿裹進了溫暖裏。
“柯小姐。”
柯眠轉過身頭,眨了眨清透的桃花眼,卷翹的眼睫上掛上了一層水珠。
她其實是被經紀人送過來的,只是恰巧遇見了一起到的林仲七而已。導演組和投資方卻以為她是林仲七特意帶來的,也理所應當地認為她會跟著林仲七去,所以沒人會太在意她是怎樣離開的。她今天也叮囑了自己的經紀人,不用來接她。
然而,林仲七就像堵密不透風的墻,沒給她任何機會,就算她想鑿開點縫隙,當著那麽多人面搭上了他的臂彎,他也是冷冰冰地撥開了那雙被譽為娛樂圈手模的玉手,飯局結束後還不留情面地拉上車門走人,根本沒想著帶她一起。
這些事柯眠當然不會跟莊曉講。
她抽抽搭搭地坐在後座,楚楚可憐的模樣惹人憐愛。
通過車前鏡,莊曉都看在眼裏。
小情侶吵架正常嘛。她以前就跟林仲七吵過,不過他們倆不是情侶。
以前不是,以後也不會是。
心中升騰起一種異樣的情緒,竟讓她壓抑得難受。許是因為車內太過於安靜,她伸手打開了廣播。
好巧不巧,今天的話題是,致青春——高中時期印象最深刻的事。
食堂,西紅柿湯,鞋子,一萬塊。
這些詞語立刻在莊曉腦子裏連成串,組成一組讓她永遠忘不掉的畫面。
她毫不猶豫地調換了頻道。
柯眠突然開口問:“莊經理,你和林仲七是舊相識嗎?”
莊曉微怔了幾秒,握住方向盤的手緊了緊,隨即很自然地回答:“高中校友而已,他在我們那一屆挺出名的。”
“是嗎?那好巧啊。”柯眠的話裏有點其他的韻味,她不是看不出,林仲七對莊曉有一種與對待旁人不同的感覺。
莊曉向來很會察言觀色,她極力撇清自己和林仲七之間的關系:“是挺巧。當時他在我們那個小城市念書,不過後來就去了國外,也沒聽說過他的消息了。不知道他什麽時候回國的,現在居然還能遇上,挺巧的。”
邏輯清晰,滴水不漏。看見柯眠的表情緩和了幾分,莊曉真佩服自己把林仲七教的說謊話不打草稿還不臉紅的精髓給學到了。
她本以為這個話題就此結束,沒想到柯眠又問,“那他高中時期是什麽樣的人呢?”
公告欄上的通報批評都是連著號的,比麻將的清一色還好看。喜歡收集球鞋,喜歡把校服脫下來綁在腰間,喜歡騎著川崎在宜江邊兜風,喜歡在星巴克和她荒廢一下午,還喜歡在人多的地方叫她小蝴蝶逗她玩。
談起林仲七,回憶就變得像一團毛線,莊曉站在被扯出的那一小截上,擡起頭,就能看見那團柔軟而覆雜的感情。
“就那樣唄,挺出名的。”
“那你知不知道他那個時候有沒有女朋友?或者有沒有跟他關系密切的女生?”
莊曉像是被從背後捅了一刀,噴了一口無形的血。
每一句都在針對她似的。
不過仔細想想,林仲七的緋聞女友還真有一個————當時育生中學的校花,齊籽宜。
她回答:“據當時傳言,我們那一屆的校花跟他關系不一般。不過你放心,他們現在絕對沒有聯系了。”
“你怎麽知道他們沒有聯系啊?”
莊曉感覺背後又被插了一刀,怎麽又繞到自己身上來了。她破罐子破摔似的:“林仲七出國那麽多年了,要是他們倆有聯系,那不早就修成正果了,還有你現在的份兒嗎?”
柯眠啞口無言。
這大明星真不好伺候。莊曉默默想著,腳下踩油門的力度大了一點,只想快點把她送回她的別墅去,別再問了。
再問,自己就要破綻百出了。
將柯眠送回了別墅。莊曉自己回到公寓時,已經晚上十一點了。
她換好拖鞋,拖著像是綁著千斤巨石的步子,直楞楞地撲在了沙發上,想把自己直接埋進去。
剛拿出手機,屏幕就不斷彈出消息。
她點進去一看,之前靠著分享拼多多砍一刀才有點聊天記錄的高中校友群竟然死灰覆燃,還炸開了鍋。
一條消息發出來,立刻就被其他十多條消息刷上去,淹沒在文字的海洋裏。
屏幕的光落在她神色疲倦的臉上,她揉了揉眼睛,往上翻了許久,才在不斷刷屏的群裏找到點有效訊息。
[我們那一屆的牛人,林仲七回國了誒!]
[是家裏特別有錢那個嗎?]
[對!]
[他以前是不是和校花談過戀愛?]
[你是說和齊籽宜嗎?他們倆好像是在一起過,聽說後來林仲七因為要出國,就和她分手了,還給了她一大筆分手費呢!]
[哎呀,這些都不重要了!你們猜怎麽著?今天我去酒店接我老板,居然看見他了。他和柯眠在一起了!]
[臥槽?真假的?是古裝女神柯眠?]
[就是那個柯眠,我還拍了照呢!]
莊曉點開了那張圖片。
應該是飯局開始前,他們倆進酒店的時候。林仲七只露出半張臉,卻足夠有辨識度,肩寬腰窄,線條比莊曉的人生路徑還清晰流暢,勾著唇角卻算不上在笑,但從這個角度看起來,倒是一臉寵溺。旁邊站著柯眠,靈動的雙眼中流露出少女戀愛時的嬌羞,美得明艷動人,擔得起九五後小花天花板的稱號。
時隔多年,林仲七仍身處於這幫人的話題中心。
後面的消息,莊曉沒心情看下去了。
她關掉手機,來到衛生間洗漱。
一擡眼,就看見鏡子裏的自己。
臉型偏圓,額頭還算飽滿,只有那雙眼睛還不錯,眼睫濃密而長,瞳仁漆黑清亮,不過也早已被磨滅掉了靈氣。右邊臉頰的顴骨處長了一顆小巧的黑痣。以前何芳蓮帶她去寺廟,算命的人說,那痣是大富大貴的象征,寓意好得很。
寓意再好也沒能改變她在家被輕視的命運,也沒給她帶來所謂的好運。
這幅普普通通的長相,往人海裏一放,誰也不會註意到她。
果然,女媧偏心!
莊曉只將內心深深的失落歸結為對女媧的不滿。至於其他原因,她不想去深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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