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神秘騎士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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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和好馬意味著一大筆贖金,只要將他挑下馬。
喇叭奏響。
雷霆開始小跑。鄧克把長槍放低朝向左側,越過馬頭和選手之間的木欄。盾牌保護著他的左側。他伏身前進,腿腳夾緊雷霆,隆隆前進。我們是一體。人、馬和長槍,合為一頭血肉、木頭與鋼鐵的野獸。
烏瑟爵士也猛沖而來,灰馬揚起漫天塵土。只剩四十碼,鄧克催雷霆加速,將長槍尖頭正對那只銀色蝸牛。烈日,塵土,暑氣,城堡,巴特威大人和他的新娘,提琴手與梅納德爵士,騎士,侍從,馬夫,百姓,統統消失,他眼中只有敵人。他又踢了一下馬刺,雷霆全速奔跑。蝸牛如電光火石般向他迫近,隨著灰馬長腿的蹬踏而不斷放大……上面還有烏瑟爵士寒光閃閃的槍頭。我的盾牌很堅固,足可承受這一擊。我只需對準蝸牛。粉碎那只蝸牛,去贏得勝利。
十碼開外,烏瑟爵士將長槍微微上揚。
長槍相交時,鄧克耳邊一聲轟響。他感到胳膊和肩膀上的後坐力,但他刺偏了目標。挾人馬猛沖之勢,烏瑟的長槍鐵頭正中他眉心。
鄧克醒來時仰面朝天,直盯著拱頂天花板,有那麽一會兒,渾不知置身何處,從何而來。他腦袋裏“嗡嗡”作響,人臉亂飛——阿蘭老爵士、“高過頭的”坦茜莉、“棕盾”本尼斯、紅寡婦、“破矛者”貝勒、“明焰”伊利昂、可憐的瘋掉的萬斯伯爵夫人。然後,他猛然回想起比武場上的一切:酷日,蝸牛,迎面而來的重擊。他呻吟著用手肘翻轉身體,結果腦海中如同巨鼓擂響。
至少雙眼還好用,頭上也沒多個窟窿。他意識到自己身處地窖,四周碼放著葡萄酒桶和麥酒桶。這裏挺涼快的,他心想,酒水也近在咫尺。鄧克嘴裏一股血味兒,令他有點害怕,要是咬斷了舌頭,那他不僅臉皮厚,還成了個啞巴。他嘶啞地說了句“日安”,只為了聽聽自己的聲音。話音在穹頂下回蕩,鄧克竭力想站起來,卻只感到眩暈。
“慢點,慢點。”身旁響起一個顫巍巍的聲音。一位駝背老人出現在床邊,長發和袍子一樣灰。老人脖子上掛著許多種金屬穿成的學士頸鏈,面孔蒼老,溝壑縱橫,長著大大的鷹鉤鼻,兩頰深陷。“別動,讓我先看看你的眼睛。”他用拇指和食指撐開鄧克的眼皮,先檢查左眼,然後是右眼。
“我頭疼。”
學士嗤之以鼻。“你該慶幸它還生在你肩膀上,爵士。給,這東西能緩緩,喝吧。”
藥很惡心,但鄧克把每一滴都吞了下去,努力忍著不吐出來。“比武會。”他用手背抹幹嘴,問道,“告訴我,進行得怎樣了?”
“還不是照樣亂哄哄、傻乎乎的,人騎在馬上,拿棍子互捅。斯莫伍德伯爵的侄子折了手腕,伊登·萊斯利爵士被自己的馬壓斷腿,好歹沒死人。我本來擔心你是頭一個,爵士。”
“我被打下馬了?”他腦袋裏像塞了團羊毛,要不也不會厚著臉皮問出這種蠢問題。話一出口,鄧克就後悔了。
“你摔那一跤可是連長城都要晃一晃。在你身上壓錢的人悔不當初,你的侍從則要發狂了。若非我把他攆走,他會寸步不離地守在你身邊。我這兒用不著礙手礙腳的小孩兒,於是我提醒他他還有職責在身。”
鄧克一片茫然:“什麽職責?”
“你的馬啊,爵士先生,還有盔甲武器。”
“對。”鄧克想起來了。男孩是個好侍從,記得自己的職責。我卻輸掉了老人的劍,還有鐵人佩特為我打的盔甲。
“你那位提琴手朋友也來探望過。他要我給你最好的照料,我把他也攆了出去。”
“你照顧我多久了?”鄧克舒展了一下右手手指,看來還算完好。不過是腦袋疼得要死,反正阿蘭爵士說我不用腦子。
“根據日晷推算,四個小時。”
四個小時不算太糟,他曾聽說有個騎士被打成重傷後沈睡了四十年,醒來已是垂垂老矣。“請問,烏瑟爵士贏下第二場沒?”或許蝸牛會贏得冠軍。若是輸給全場最好的騎士,鄧克覺得多少好受些。
“他?他還真贏了。他對上新娘的表兄亞當·佛雷爵士,那本是位前程似錦的小夥子。亞當爵士落馬時,新娘暈了過去,我們不得不把她攙回房。”
鄧克勉力起身,只覺天旋地轉,老學士扶住他。“我的衣服呢?我得出去。我得……得去……”
“你要是想不起來,說明沒啥要緊的。”學士不耐煩地揮揮手,“我建議你最近不要暴飲暴食,若是兩眼間再挨上那麽一下……算啦,我早就曉得,當騎士的總是左耳進右耳出。走吧,快走,我還要照料其他白癡咧。”
出門後,鄧克看到一只鷹在明澈藍天中翺翔,讓他有些嫉妒。幾片雲在東面堆積,和鄧克的心情一樣晦暗。他踏上回比武場的路,烈日照在頭頂,猶如鐵錘敲打鐵砧,腳下土地似乎也游移不定……或者說是他自己在搖晃。光是出地窖的階梯上,他就險些摔了兩回。我本該叫伊戈來幫忙。
他緩步穿過外院,走在人群外圍。只見埃林·庫克肖男爵在兩名侍從攙扶下一瘸一拐地下場,他成了年輕的加勒敦·波爾的新一輪手下敗將。第三名侍從捧著男爵的頭盔,那三根驕傲的長羽毛已盡數折斷。“提琴手約翰爵士。”司儀高唱,“佛雷家族的福蘭克林爵士,來自孿河城的河渡口領主帳下。請上場證明你們的勇氣吧。”
鄧克目睹提琴手騎著大黑馬威風凜凜地上場,繡有金劍和提琴的藍綢馬飾隨風飄蕩。他的胸甲、護膝、護肘、護頸和護脛都上了藍色瓷釉,底下的鏈甲則是鍍金。福蘭克林爵士騎一匹灰斑馬,銀色鬃毛油光水滑,正配爵士的灰綢衣和銀盔甲。他的盾牌、外套和馬飾上均有佛雷家的雙塔紋章。兩人交手了數回合,鄧克駐足觀望,卻視而不見。呆子鄧克,比城墻還笨,他自嘲,盾牌上畫了只蝸牛,你怎能輸給盾牌上畫蝸牛的人?
周圍歡聲雷動,他擡頭看見福蘭克林·佛雷已經落馬。提琴手下馬扶起敗北的對手。他離龍蛋又近了一步,鄧克心想,而我呢?
鄧克走到後門,正遇到昨晚宴會那隊侏儒準備離開。他們把小馬趕進那只裝有輪子的木豬,另一輛篷車倒無甚新奇之處。共有六個侏儒,個個矮小畸形,其中幾個可能是孩子,由於身材都差不多,委實難以分辨。大白天他們穿著馬皮褲和粗紡兜帽鬥篷,看起來沒有穿雜色衣時那麽可笑。“日安。”鄧克禮貌地問候,“這就上路了?東邊有雲,恐怕要下雨。”
他得到的唯一回應是最醜的侏儒瞪了他一眼。昨晚我是把他攆下了巴特威夫人的婚床嗎?湊近後能聞到小矮子身上一股茅坑味兒,鄧克只嗅了一下便加快腳步。
穿過牛奶作坊似乎跟他和伊戈穿越多恩沙漠一樣漫長。他一手扶墻,時不時靠一靠,每當轉頭,世界就在搖晃。水,他心想,我要喝水,不然就得暈倒了。
一位路過的馬童把最近的井指給鄧克,他在那兒遇見霧原貓凱勒正和梅納德·普棱輕聲交談。凱勒爵士一副垂頭喪氣的模樣,但看到鄧克擡起頭。“鄧肯爵士?我們聽說你死了,或是快死了。”
鄧克揉揉太陽穴:“我倒真希望如此。”
“我理解你。”凱勒爵士嘆口氣,“卡斯威大人不認得我了。我告訴他我給他做了第一把劍,他卻像看傻子一樣看著我。他說苦橋容不下我這種三腳貓騎士。”霧原貓苦笑一聲,“他要走了我的武器盔甲,還有戰馬。我能怎麽辦呢?”
鄧克無言以對。自由騎手得有馬可騎,當傭兵也要操家夥才行。“你會找到另一匹馬的。”鄧克邊提水桶邊說,“七大王國到處都有馬。會有別的領主資助你。”他掬起一捧水,一飲而盡。
“別的領主,可是,哪個領主會要我?我不像你那麽年輕力壯,也沒你的塊頭。大塊頭總有人要,譬如巴特威老爺就喜歡大個騎士。看看湯姆·海德吧,你還沒見他比武吧?他一路過關斬將。火球的小子也是。還有提琴手——我要是敗在他手上就好了,他不要贖金,他說他除了龍蛋啥也不要……當然,還有對手的友誼。”
梅納德·普棱哈哈大笑。“好一把歌頌騎士精神的小提琴。那小子正奏響暴風驟雨,誰經得起他折騰。”
“不要贖金?”鄧克說,“真有風度。”
“錢包鼓鼓自然風度翩翩。”梅納德爵士道,“你若有心,也該學乖了,鄧肯爵士,趁早開溜吧。”
“開溜?去哪兒?”
梅納德爵士聳聳肩。“隨你便。臨冬城,盛夏廳,陰影之地旁的亞夏,都無所謂,離開這裏就好。牽起馬帶上裝備悄悄從後門溜走,沒人記得你。蝸牛要關心下一場的對手,其他人則只想看好戲。”
鄧克有點動心。有馬有武器,他就還是個騎士;丟了這些,他不比乞丐強。大個子乞丐也是乞丐。但他的武器、盔甲,連同雷霆,已屬於烏瑟爵士。乞丐總比小偷強。在跳蚤窩和白鼬、拉夫、布丁他們一起廝混時,他兩者都算,是老人拯救了他的一生。他知道銅分樹村的阿蘭爵士會如何回應普棱的建議。現在阿蘭爵士死了,他的話得由鄧克說出來:“雇傭騎士也有氣節。”
“你願持節而死,還是折節而生呢?算了,饒了我吧,省省你那番正義凜然的說教。總之我勸你帶孩子走,絞架騎士,別落得跟你紋章一樣的下場。”
鄧克火氣上沖:“你如何知道我的下場?你跟提琴手約翰一樣會做夢?連我的侍從你都曉得?”
“我知道雞蛋最好離油鍋遠遠的。”普棱道,“白墻城不是毛頭小子該來的地方。”
“那敢問你在比武中又表現如何呢,爵士先生?”鄧克質問。
“哈,我才不冒險上場咧,兆頭不對。要你說,誰會贏得龍蛋?”
反正不是我,鄧克想。“七神知道,我不關心。”
“不妨猜猜,爵士,眼睛長在你頭上。”
他沈思片刻。“提琴手?”
“很好,原因呢?”
“我只是……憑感覺。”
“我也一樣。”梅納德·普棱說,“我有種很糟糕的感覺,為所有蠢到敢阻礙我們偉大的提琴手的男人……或者男孩。”
伊戈在他們的帳篷外刷雷霆的毛,但眼神游離,心不在焉。這孩子始終在擔心我。“行了。”鄧克叫道,“再刷雷霆就跟你一樣禿了。”
“爵士?”伊戈丟下刷子,“我就知道笨蝸牛殺不死你,爵士。”他一把抱住鄧克。
鄧克拍掉男孩的草帽,扣到自己頭上。“學士說你拿了我的盔甲走了。”
伊戈惱怒地搶帽子。“我已經擦洗好你的鎖甲,還給頸甲、脛甲和胸甲拋了光,爵士,但頭盔被烏瑟爵士的長槍留了個大坑,你得找個武器師傅重新打造。”
“讓烏瑟爵士打造吧,這些都是他的了。”沒馬,沒劍,沒盔甲,或許那些侏儒會接納我。六個侏儒用豬膀胱揍一名巨人,肯定很滑稽。“雷霆也是他的。走,我們給他送去,並祝他接下來比武好運。”
“現在就去,爵士?你不想贖回雷霆嗎?”
“用啥,小子?鵝卵石和羊糞蛋兒?”
“我想過這個問題,爵士,你不可以去借嗎?”
鄧克打斷他:“沒人會借我那麽多錢,伊戈,憑什麽?我算哪根蔥,不過是個自稱騎士的大呆瓜,直到某天差點被蝸牛一棍子捅掉腦袋。”
“好吧。”伊戈說,“你騎雨水,爵士,我騎回學士。我們去盛夏廳,你可以在我父親麾下效勞。他的馬廄裏坐騎如雲,你可以挑一匹戰馬,再找一匹馴馬。”
伊戈是好意,但鄧克不能灰溜溜地跑去盛夏廳,不能像這樣去——丟盔卸甲,身無分文,連一把放在親王腳邊、表示效忠的劍都沒有。“小子。”他說,“謝謝你,但我不想要你父親大人的施舍,也不想要他的馬。或許分道揚鑣的時候到了。”鄧克總可以加入蘭尼斯港或舊鎮的守備隊,守備隊歡迎大個子。我的腦袋撞過從蘭尼斯港到君臨每家酒館的每條房梁,除了留下滿頭包,或許我也該拿這副體格賺點錢了。但守備隊不需要侍從。“能教的我都教你了,雖然還遠遠不夠。你最好找個合適的教頭,某個知道長槍該握哪邊的可敬的老騎士。”
“我不要可敬的老騎士。”伊戈說,“我只要你。要是我用——”
“夠了,想都別想,我不聽。收好兵甲,我們給烏瑟爵士送去,再向他道賀。沒必要拖拖拉拉,徒增難堪。”
伊戈踢了踢地,臉像拉長的大草帽。“好吧,爵士,聽你的。”
烏瑟爵士的帳篷外觀樸素無華:深色帆布、四角方正,用麻繩固定在地面,唯一的裝飾是正中桿子上掛著一面繪有銀色蝸牛的灰色長三角旗。
“等在這兒。”鄧克吩咐伊戈。男孩牽著雷霆,棕色大戰馬馱著鄧克的武器和盔甲,甚至包括他新買的舊盾牌。絞架騎士。多淒涼的神秘騎士啊。“我很快就出來。”他低頭彎腰,鉆進門簾。
帳篷樸實的外表讓鄧克對裏面的豪華猝不及防,只見地上鋪著色彩絢麗的密爾編織地毯,雕飾華麗的擱板桌旁放著幾把行軍折椅,羽毛床上堆滿柔軟的靠枕,鐵火盆吐出氤氳香氣。
烏瑟爵士坐在桌邊,和一名年齡跟鄧克相仿的笨拙侍從一起數錢。桌上的金龍銀鹿堆得老高,一壺葡萄酒擺在烏瑟爵士手邊。蝸牛不時輕咬硬幣,或挑出某個。“你要學的還很多,威爾。”鄧克聽見他說,“這個錢被切過,那個被割了邊。至於這個呢?”他用手指擺弄著一枚金幣。“看清楚再收。拿去,說說你看到了什麽。”金龍翻滾過半空,威爾想接,錢幣卻從他指間彈開,掉在地上,他不得不雙膝跪下尋找,找到後在手裏翻了兩圈,才說:“這個是好的,大人。一面有龍,一面是國王……”
昂德利夫瞥見鄧克。“上吊的爵士,很高興看到你還能走動,我真怕失手殺了你。可否請你幫個忙,教教我的侍從金龍的特征?威爾,把錢給鄧肯爵士。”
鄧克只好接過。他打我下馬,還要我拍他馬屁嗎?他皺緊眉頭,用手掌掂量金幣,檢查過正反兩面,又咬了一口。“純金,未經切割打磨,分量十足。這錢我也會收下,大人,有什麽問題?”
“關鍵是國王。”
鄧克拿近來看。錢幣上那張臉年輕幹凈、英姿颯爽。伊裏斯王在錢幣上是有胡子的,老王伊耿也是,兩者之間在位的戴倫王倒是修面整潔,但錢上的模樣顯然不是他。這錢不算太舊,不可能是庸王伊耿以前的。鄧克盯著頭像下的字。六個字母。這和他在其他金龍上看到的一樣——六個字母便是“戴倫”。但鄧克知道賢王戴倫長什麽樣,這決計不是,他看了又看,終於發現第四個字母的形狀有些怪,那不是……“戴蒙。”他驚呼道,“上面畫的是戴蒙。可從來沒有戴蒙王,只有——”
“——篡奪者。戴蒙·黑火在叛亂中私自鑄幣。”
“但這是金子。”威爾爭辯,“只要是金子,就和別的金龍一樣好用啊。”
蝸牛給他一耳刮子。“白癡!沒錯,這是金子,叛徒的金子,反賊的金子。拿著這枚錢就是謀反,使喚它更是罪加一等。我得把它熔了。”他又扇了侍從一巴掌,“滾出去,這位好騎士跟我有事要談。”
威爾連滾帶爬,眨眼沒了影。“請坐。”烏瑟爵士彬彬有禮地說,“喝酒嗎?”昂德利夫在自己的帳篷裏和在宴席上簡直判若兩人。
蝸牛會躲進殼,鄧克暗想。“謝謝,不用了。”他把錢幣扔還給烏瑟爵士。叛徒的金子。黑火的金子。伊戈說這是場叛徒的比武會,我卻不當回事。他應該跟男孩道歉。
“就半杯。”昂德利夫堅持,“你聽起來該喝點。”他倒了兩杯,遞給鄧克一杯。脫下盔甲的蝸牛大人更像商人而非騎士。“我猜你是為罰金而來。”
“正是。”鄧克喝了口酒,指望這能平覆腦袋裏的“嗡嗡”聲。“我帶來了我的戰馬、武器跟盔甲。請接受它們,還有我的祝賀。”
烏瑟爵士露出笑容。“我猜該輪到我讚美你騎得漂亮了。”
鄧克不知“騎得漂亮”是不是“騎術糟糕”的委婉說法。“謝謝你能這麽說,但——”
“你誤會我了,爵士。鬥膽借問,你是怎樣當上騎士的呢?”
“銅分樹村的阿蘭爵士在跳蚤窩遇見了在追趕豬的我。他原來的侍從死在紅草原,所以他需要找個人給他洗甲備馬。他答應,只要我服侍他,他就教我劍術、槍術和馬術,於是我跟他走了。”
“動人的故事……不過我要是你,會略過豬的部分。不知阿蘭爵士如今身在何方?”
“他死了,我埋葬了他。”
“這樣啊。你把他帶回家鄉銅分樹村了?”
“我不知道他的家鄉在哪兒。”鄧克沒見過老人的銅分樹村。阿蘭爵士很少提到那裏,還沒有鄧克提到跳蚤窩的次數多。“我把他埋在朝西的山坡上,好讓他欣賞日落。”折椅在他身下發出響亮的“吱嘎”聲。
烏瑟爵士坐回椅子上。“我有自己的鎧甲,馬也比你的好。我要一匹老馬和一袋子破銅爛鐵有什麽用呢?”
“我的盔甲是鐵人佩特打造的。”鄧克有些生氣,“伊戈天天精心照料。鏈甲不沾一丁點銹跡,板甲用的是上等精良的鋼。”
“精良但沈重。”烏瑟爵士抱怨,“對正常體量的人來說還太大了。你可是體格驚人哪,高個鄧肯。至於你的馬,要騎嫌老,要吃還塞牙。”
“雷霆的確不年輕了。”鄧克承認,“而且如你所言,我的盔甲略大。但你盡可以賣了它,在蘭尼斯港和君臨有的是鐵匠會買。”
“他們或許會同意用十分之一的價格買下。”烏瑟爵士道,“以便熔成金屬。不,我想要的是可愛的銀子,不是老舊的鐵塊,我要王國的流通錢幣。好了,你到底想不想贖回自己的裝備?”
鄧克皺眉把玩酒杯。酒杯乃足銀鑄就,杯口鑲著一圈金蝸牛。杯中酒液也是金色的,甘美異常。“如果問我的想法,呃,我何嘗不願贖回來,只是——”
“——你連兩枚銀鹿都拿不出手。”
“如果你能……能把馬匹和盔甲借還給我,日後我會付清贖金的。一有錢就付。”
蝸牛被逗樂了:“你上哪兒去弄錢呢?等天上掉嗎?”
“我可以為某位領主效力,或是……”這話很難說出口,讓他覺得自己像個乞丐,“或許需要幾年時間,但我一定會償還您,我發誓。”
“以你騎士的榮譽?”
鄧克的臉刷的一下紅了。“我可以寫欠條。”
“就憑雇傭騎士在小紙片上劃拉的字?”烏瑟爵士翻翻白眼,“除了擦屁股,別無用途。”
“你也是雇傭騎士。”
“你這是在侮辱我。沒錯,我的確雲游四方,不聽人差遣……但我許多年沒睡在荒郊野外了,住旅館更舒服得體。這麽說吧,我是你見過的最優秀的賽場騎士。”
“最優秀的?”他的傲慢惹惱了鄧克,“恐怕狂笑風暴不會同意,爵士,長刺裏奧和屠夫布雷肯也不會。岑樹灘上,沒人談論蝸牛。若你是有名的比武冠軍,怎會如此默默無聞?”
“我幾時說我是冠軍了?我要是沽名釣譽,還不如長一臉水痘。承蒙誇獎啦,但是算了,我會贏得下場比武,但在決勝戰中我會輸掉。巴特威為亞軍備下三十枚金龍,足夠了……此外還有可觀的贖金和賭註。”他朝滿桌銀鹿金龍揮揮手,“你看起來人高馬大,盡管這在場上啥用沒有,但笨蛋總是以貌取人。威爾替我拿到了一賠三的賠率,夏尼伯爵那蠢貨甚至出到一賠五。”他撿起一枚銀鹿,用纖長的手指一彈,銀鹿便在桌上旋轉起來,“我下一場會幹掉老公牛,然後輪到褐柳院騎士——如果他能挺到那時的話。這兩場賠率一定很高,誰叫老百姓總是多愁善感,愛戴父老鄉親呢。”
“加勒敦爵士流著英雄的血。”鄧克脫口而出。
“噢,但願如此,英雄的血可以增加賠率,妓女的血說出來就得掉價。你難道沒發現,加勒敦爵士一有機會就會嘮叨他的英雄父親,卻從沒提過他母親嗎?他當然不會提。他是營妓所生,那妓女名叫簡妮,在紅草原之戰以前,人稱‘一銅板’簡妮,不過那一戰前夜,她接客太多,於是人們改稱她為‘紅草原’簡妮了。毫無疑問,火球是在那晚之前上她的,但她還有其他上百個男人。要我說,我們的朋友加勒敦自信過頭了,他甚至沒有紅發。”
英雄的血,鄧克想著:“他說他是個騎士。”
“噢,此話不假。這小子和他老妹在一個叫褐柳院的窯子裏長大,一銅板簡妮死後,其他妓女養育了他們,並時時給這小子灌輸他母親編造的故事,說他是火球的種。附近有個老侍從教導他,以換取麥酒和女人,可惜他也不過是個侍從,沒法封這小雜種為騎士。半年前,一隊騎士碰巧路過妓院,有位莫甘·鄧斯特布爾爵士醉酒後看上了加勒敦爵士的老妹。那妹子還是個處女,鄧斯特布爾又沒錢買她的童貞,於是他們做了筆交易。莫甘爵士在褐柳院中二十位見證人面前冊封她哥哥為騎士,然後妹子跟他上樓,讓他開了苞。事情就是這樣。”
任何騎士都有權冊封騎士。作阿蘭爵士的侍從時,鄧克聽過各種故事,故事裏的人用好處、威脅或一袋銀幣換得騎士身份,但用妹妹的貞操換取真是聞所未聞。“不過是傳言。”他聽見自己說,“不足為信。”
“我從卡比·皮姆那兒聽來的,他自稱是那場騎士冊封的見證人之一。”烏瑟爵士聳聳肩,“英雄之子,妓女之子,或兩者皆是都無所謂,反正我不會給他機會。”
“說不定天上諸神讓你抽到其他對手。”
烏瑟爵士挑了挑眉:“可惜科斯格羅夫是個貪財的凡夫俗子。我向你保證,我接下來必然會抽到老公牛,然後是那孩子。敢打賭嗎?”
“我沒什麽能賭的了。”鄧克不知哪個更讓他心煩意亂——是蝸牛賄賂大會主持來抽到想要的對手,還是自己曾被對方挑中。“我說完要說的話了。我的坐騎、長劍和全套盔甲都歸你所有。”
蝸牛十指相對:“或許有別的法子。你也並非一無是處,你落馬的樣子很壯觀。”烏瑟爵士的雙唇在淺笑時閃閃發亮,“我可以把戰馬和盔甲借還給你……如果你願意為我效勞的話。”
“效勞?”鄧克不理解,“怎樣效勞?你有侍從了,難道你還有城堡?”
“如果有城堡的話,我會考慮雇你。但說實話,我更想要家體面的旅館,城堡的修葺費用太高。不,我只要你在接下來的比武會中和我對戰。二十場就夠了。這個很簡單,對吧?你還能分得我利潤的十分之一,而且我保證以後不挑你腦袋,只對準你寬闊的胸脯。”
“你讓我和你同行,然後不斷被你打落馬下?”
烏瑟爵士滿意地“咯咯”笑:“你這麽個魁梧的大家夥,沒人相信端著蝸牛盾牌、彎腰曲背的老頭能幹掉你。”他摸摸下巴,“順帶一提,你得換個紋章。吊死鬼看起來的確兇殘,但是……呃,他被吊死了,不是嗎?他是個一敗塗地的死鬼。你得換上更能唬人的標志。熊頭或許可以。一個骷髏,不,三個更好。或者挑在長矛上的嬰兒。你還得留長頭發,蓄起胡子,越長越亂效果越好。不為人知的小比武會多得數不清,如此懸殊的賠率下,我們賺的錢甚至夠買龍蛋,直到——”
“——直到大家都知道我是個不可救藥的騎士?我輸掉的是盔甲,不是榮譽。你可以拿走雷霆和我的全副裝備,其他免談。”
“榮譽當不了飯吃,爵士。你不跟我走,下場可能十分淒慘。至少我能幫你開開竅,把你從對長槍比武一無所知的愚蠢狀態中拯救出來。”
“你把我當傻瓜看待。”
“我一直這樣看待你。好歹傻瓜也得活命。”
鄧克真想一拳揍掉他臉上的笑容。“我明白你為何在盾牌上畫蝸牛了。你不是真正的騎士。”
“你聽起來像個真正的白癡。你莫非對身處險境全然不覺?”烏瑟爵士把杯子放到一邊,“你知道我為何挑你的頭,爵士?”他站起身,輕觸鄧克胸口。“戳這裏同樣會一擊落馬。腦袋小,更難擊中……但也更致命。有人付了錢的。”
“付錢?”鄧克向後退開,“你什麽意思?”
“六枚金龍作定金,你死後再付四枚。要買一名騎士的命,這價格真是侮辱,但你該為此謝天謝地,若是出價更高,只怕我的槍頭會瞄準你的眼睛。”
鄧克又開始頭暈了。有人花錢買我的命?我在白墻城內不曾結仇啊。除了伊戈的哥哥伊利昂,根本沒人恨他,但明焰王子已被流放到狹海對岸。“誰付的錢?”
“日出時分,主持人確定對決人選後沒多久,一個仆人帶來了金幣。他用兜帽遮住臉,也沒說主子姓名。”
“理由呢?”鄧克問。
“我沒問。”烏瑟滿上自己的杯子,“我覺得你的敵人比你所知的多,鄧肯爵士。為什麽不呢?有人會覺得你是我們所有不幸的起因。”
鄧克感到一只冰冷的手攥住了心臟:“把話說清楚。”
蝸牛聳聳肩:“我或許未曾前往岑樹灘,但我畢竟靠長槍比武討生活,我像學士觀測星移鬥轉那樣忠實地關註歷次比武會。我知道某位雇傭騎士如何在岑樹灘引發了一場七子審判,並導致破矛者貝勒死在他弟弟梅卡手下。”烏瑟爵士重新坐下,伸開雙腿,“貝勒親王廣受愛戴,而明焰王子交友甚多,他的朋友們不會忘記王子殿下被流放的原因。慎重考慮我的提議吧,爵士,蝸牛或許會在身後留下一線黏液,但小小黏液於人無害……而若與龍共舞,勢必玩火***。”
鄧克步出蝸牛的帳篷時,天色暗了,東方的烏雲愈加濃重黑暗,太陽沈向西方,在院子裏拖出長長的影子。鄧克看到侍從威爾在檢查雷霆的蹄子。
“伊戈呢?”他問。
“禿頭小子?我咋知道?跑哪兒玩去了吧。”
伊戈不忍心和雷霆分離,鄧克暗忖,多半回帳篷看書了。
但伊戈沒在帳篷裏。書整齊地捆好,堆在男孩的鋪蓋卷邊,男孩本人不知所終。鄧克隱隱覺得出了差錯,伊戈不是未經允許就亂跑的孩子。
咫尺之外一座條紋帳篷旁,兩名頭發斑白的大兵在狂飲大麥酒。“……行了,媽的,再來一杯。”其中一人嘀咕道,“太陽出來啰,草地綠油油啰,嗯哼……”另一個人推了他一把,他們註意到鄧克。“爵士?”
“看到我的侍從沒?他叫伊戈。”
一個兵撓了撓耳後短短的灰發茬。“我記得他,頭發比我還短,話卻說個不停。他被那幫小兔崽子糾纏了一陣,但那是昨晚的事。後來沒見著他,爵士。”
“多半被嚇跑啦。”另一個兵估計。
鄧克狠狠瞪了他一眼。“如果他回來,告訴他在這兒等我。”
“好的,爵士,沒問題。”
或許他只是去看比武了。鄧克掉頭奔向比武場,經過馬廄時,他發現加勒敦·波爾爵士在洗刷漂亮的棗紅戰馬。“你可曾見到伊戈?”他問。
“他剛從這兒跑過去。”加勒敦爵士從口袋裏掏出根胡蘿蔔,餵棗紅戰馬吃。“我的新馬不賴吧?科托因大人派侍從來贖,但我告訴他省省,我要自己留著。”
“大人不會喜歡這答案。”
“大人說我沒權利在盾牌上畫火球,他說我該畫上一叢褐柳。去他媽的大人。”
鄧克不禁露出笑容。他也曾受過同樣的對待,生生吞下明焰王子和史蒂芬·佛索威爵士之流的冷嘲熱諷。他和這位年輕尖酸的騎士同病相憐。據我所知,我娘也是個妓女。“你贏了幾匹馬?”
加勒敦爵士聳聳肩:“數不清了。莫蒂默·鮑格斯還欠我一匹,他說寧願把坐騎煮來吃也不讓婊子的雜種騎,他還把盔甲錘爛之後才給我,上面都是窟窿。或許我能拿那堆廢鐵換點什麽。”他聽起來感懷多於惱怒,“我出生的……旅館有個馬廄,我小時候就在那裏幹活,經常趁馬主人不備偷偷牽馬出去遛彎。馬兒都喜歡我,無論閹馬、雜種馬、馴馬、馱馬、耕馬還是戰馬,我統統騎過,甚至包括多恩的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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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奏響。
雷霆開始小跑。鄧克把長槍放低朝向左側,越過馬頭和選手之間的木欄。盾牌保護著他的左側。他伏身前進,腿腳夾緊雷霆,隆隆前進。我們是一體。人、馬和長槍,合為一頭血肉、木頭與鋼鐵的野獸。
烏瑟爵士也猛沖而來,灰馬揚起漫天塵土。只剩四十碼,鄧克催雷霆加速,將長槍尖頭正對那只銀色蝸牛。烈日,塵土,暑氣,城堡,巴特威大人和他的新娘,提琴手與梅納德爵士,騎士,侍從,馬夫,百姓,統統消失,他眼中只有敵人。他又踢了一下馬刺,雷霆全速奔跑。蝸牛如電光火石般向他迫近,隨著灰馬長腿的蹬踏而不斷放大……上面還有烏瑟爵士寒光閃閃的槍頭。我的盾牌很堅固,足可承受這一擊。我只需對準蝸牛。粉碎那只蝸牛,去贏得勝利。
十碼開外,烏瑟爵士將長槍微微上揚。
長槍相交時,鄧克耳邊一聲轟響。他感到胳膊和肩膀上的後坐力,但他刺偏了目標。挾人馬猛沖之勢,烏瑟的長槍鐵頭正中他眉心。
鄧克醒來時仰面朝天,直盯著拱頂天花板,有那麽一會兒,渾不知置身何處,從何而來。他腦袋裏“嗡嗡”作響,人臉亂飛——阿蘭老爵士、“高過頭的”坦茜莉、“棕盾”本尼斯、紅寡婦、“破矛者”貝勒、“明焰”伊利昂、可憐的瘋掉的萬斯伯爵夫人。然後,他猛然回想起比武場上的一切:酷日,蝸牛,迎面而來的重擊。他呻吟著用手肘翻轉身體,結果腦海中如同巨鼓擂響。
至少雙眼還好用,頭上也沒多個窟窿。他意識到自己身處地窖,四周碼放著葡萄酒桶和麥酒桶。這裏挺涼快的,他心想,酒水也近在咫尺。鄧克嘴裏一股血味兒,令他有點害怕,要是咬斷了舌頭,那他不僅臉皮厚,還成了個啞巴。他嘶啞地說了句“日安”,只為了聽聽自己的聲音。話音在穹頂下回蕩,鄧克竭力想站起來,卻只感到眩暈。
“慢點,慢點。”身旁響起一個顫巍巍的聲音。一位駝背老人出現在床邊,長發和袍子一樣灰。老人脖子上掛著許多種金屬穿成的學士頸鏈,面孔蒼老,溝壑縱橫,長著大大的鷹鉤鼻,兩頰深陷。“別動,讓我先看看你的眼睛。”他用拇指和食指撐開鄧克的眼皮,先檢查左眼,然後是右眼。
“我頭疼。”
學士嗤之以鼻。“你該慶幸它還生在你肩膀上,爵士。給,這東西能緩緩,喝吧。”
藥很惡心,但鄧克把每一滴都吞了下去,努力忍著不吐出來。“比武會。”他用手背抹幹嘴,問道,“告訴我,進行得怎樣了?”
“還不是照樣亂哄哄、傻乎乎的,人騎在馬上,拿棍子互捅。斯莫伍德伯爵的侄子折了手腕,伊登·萊斯利爵士被自己的馬壓斷腿,好歹沒死人。我本來擔心你是頭一個,爵士。”
“我被打下馬了?”他腦袋裏像塞了團羊毛,要不也不會厚著臉皮問出這種蠢問題。話一出口,鄧克就後悔了。
“你摔那一跤可是連長城都要晃一晃。在你身上壓錢的人悔不當初,你的侍從則要發狂了。若非我把他攆走,他會寸步不離地守在你身邊。我這兒用不著礙手礙腳的小孩兒,於是我提醒他他還有職責在身。”
鄧克一片茫然:“什麽職責?”
“你的馬啊,爵士先生,還有盔甲武器。”
“對。”鄧克想起來了。男孩是個好侍從,記得自己的職責。我卻輸掉了老人的劍,還有鐵人佩特為我打的盔甲。
“你那位提琴手朋友也來探望過。他要我給你最好的照料,我把他也攆了出去。”
“你照顧我多久了?”鄧克舒展了一下右手手指,看來還算完好。不過是腦袋疼得要死,反正阿蘭爵士說我不用腦子。
“根據日晷推算,四個小時。”
四個小時不算太糟,他曾聽說有個騎士被打成重傷後沈睡了四十年,醒來已是垂垂老矣。“請問,烏瑟爵士贏下第二場沒?”或許蝸牛會贏得冠軍。若是輸給全場最好的騎士,鄧克覺得多少好受些。
“他?他還真贏了。他對上新娘的表兄亞當·佛雷爵士,那本是位前程似錦的小夥子。亞當爵士落馬時,新娘暈了過去,我們不得不把她攙回房。”
鄧克勉力起身,只覺天旋地轉,老學士扶住他。“我的衣服呢?我得出去。我得……得去……”
“你要是想不起來,說明沒啥要緊的。”學士不耐煩地揮揮手,“我建議你最近不要暴飲暴食,若是兩眼間再挨上那麽一下……算啦,我早就曉得,當騎士的總是左耳進右耳出。走吧,快走,我還要照料其他白癡咧。”
出門後,鄧克看到一只鷹在明澈藍天中翺翔,讓他有些嫉妒。幾片雲在東面堆積,和鄧克的心情一樣晦暗。他踏上回比武場的路,烈日照在頭頂,猶如鐵錘敲打鐵砧,腳下土地似乎也游移不定……或者說是他自己在搖晃。光是出地窖的階梯上,他就險些摔了兩回。我本該叫伊戈來幫忙。
他緩步穿過外院,走在人群外圍。只見埃林·庫克肖男爵在兩名侍從攙扶下一瘸一拐地下場,他成了年輕的加勒敦·波爾的新一輪手下敗將。第三名侍從捧著男爵的頭盔,那三根驕傲的長羽毛已盡數折斷。“提琴手約翰爵士。”司儀高唱,“佛雷家族的福蘭克林爵士,來自孿河城的河渡口領主帳下。請上場證明你們的勇氣吧。”
鄧克目睹提琴手騎著大黑馬威風凜凜地上場,繡有金劍和提琴的藍綢馬飾隨風飄蕩。他的胸甲、護膝、護肘、護頸和護脛都上了藍色瓷釉,底下的鏈甲則是鍍金。福蘭克林爵士騎一匹灰斑馬,銀色鬃毛油光水滑,正配爵士的灰綢衣和銀盔甲。他的盾牌、外套和馬飾上均有佛雷家的雙塔紋章。兩人交手了數回合,鄧克駐足觀望,卻視而不見。呆子鄧克,比城墻還笨,他自嘲,盾牌上畫了只蝸牛,你怎能輸給盾牌上畫蝸牛的人?
周圍歡聲雷動,他擡頭看見福蘭克林·佛雷已經落馬。提琴手下馬扶起敗北的對手。他離龍蛋又近了一步,鄧克心想,而我呢?
鄧克走到後門,正遇到昨晚宴會那隊侏儒準備離開。他們把小馬趕進那只裝有輪子的木豬,另一輛篷車倒無甚新奇之處。共有六個侏儒,個個矮小畸形,其中幾個可能是孩子,由於身材都差不多,委實難以分辨。大白天他們穿著馬皮褲和粗紡兜帽鬥篷,看起來沒有穿雜色衣時那麽可笑。“日安。”鄧克禮貌地問候,“這就上路了?東邊有雲,恐怕要下雨。”
他得到的唯一回應是最醜的侏儒瞪了他一眼。昨晚我是把他攆下了巴特威夫人的婚床嗎?湊近後能聞到小矮子身上一股茅坑味兒,鄧克只嗅了一下便加快腳步。
穿過牛奶作坊似乎跟他和伊戈穿越多恩沙漠一樣漫長。他一手扶墻,時不時靠一靠,每當轉頭,世界就在搖晃。水,他心想,我要喝水,不然就得暈倒了。
一位路過的馬童把最近的井指給鄧克,他在那兒遇見霧原貓凱勒正和梅納德·普棱輕聲交談。凱勒爵士一副垂頭喪氣的模樣,但看到鄧克擡起頭。“鄧肯爵士?我們聽說你死了,或是快死了。”
鄧克揉揉太陽穴:“我倒真希望如此。”
“我理解你。”凱勒爵士嘆口氣,“卡斯威大人不認得我了。我告訴他我給他做了第一把劍,他卻像看傻子一樣看著我。他說苦橋容不下我這種三腳貓騎士。”霧原貓苦笑一聲,“他要走了我的武器盔甲,還有戰馬。我能怎麽辦呢?”
鄧克無言以對。自由騎手得有馬可騎,當傭兵也要操家夥才行。“你會找到另一匹馬的。”鄧克邊提水桶邊說,“七大王國到處都有馬。會有別的領主資助你。”他掬起一捧水,一飲而盡。
“別的領主,可是,哪個領主會要我?我不像你那麽年輕力壯,也沒你的塊頭。大塊頭總有人要,譬如巴特威老爺就喜歡大個騎士。看看湯姆·海德吧,你還沒見他比武吧?他一路過關斬將。火球的小子也是。還有提琴手——我要是敗在他手上就好了,他不要贖金,他說他除了龍蛋啥也不要……當然,還有對手的友誼。”
梅納德·普棱哈哈大笑。“好一把歌頌騎士精神的小提琴。那小子正奏響暴風驟雨,誰經得起他折騰。”
“不要贖金?”鄧克說,“真有風度。”
“錢包鼓鼓自然風度翩翩。”梅納德爵士道,“你若有心,也該學乖了,鄧肯爵士,趁早開溜吧。”
“開溜?去哪兒?”
梅納德爵士聳聳肩。“隨你便。臨冬城,盛夏廳,陰影之地旁的亞夏,都無所謂,離開這裏就好。牽起馬帶上裝備悄悄從後門溜走,沒人記得你。蝸牛要關心下一場的對手,其他人則只想看好戲。”
鄧克有點動心。有馬有武器,他就還是個騎士;丟了這些,他不比乞丐強。大個子乞丐也是乞丐。但他的武器、盔甲,連同雷霆,已屬於烏瑟爵士。乞丐總比小偷強。在跳蚤窩和白鼬、拉夫、布丁他們一起廝混時,他兩者都算,是老人拯救了他的一生。他知道銅分樹村的阿蘭爵士會如何回應普棱的建議。現在阿蘭爵士死了,他的話得由鄧克說出來:“雇傭騎士也有氣節。”
“你願持節而死,還是折節而生呢?算了,饒了我吧,省省你那番正義凜然的說教。總之我勸你帶孩子走,絞架騎士,別落得跟你紋章一樣的下場。”
鄧克火氣上沖:“你如何知道我的下場?你跟提琴手約翰一樣會做夢?連我的侍從你都曉得?”
“我知道雞蛋最好離油鍋遠遠的。”普棱道,“白墻城不是毛頭小子該來的地方。”
“那敢問你在比武中又表現如何呢,爵士先生?”鄧克質問。
“哈,我才不冒險上場咧,兆頭不對。要你說,誰會贏得龍蛋?”
反正不是我,鄧克想。“七神知道,我不關心。”
“不妨猜猜,爵士,眼睛長在你頭上。”
他沈思片刻。“提琴手?”
“很好,原因呢?”
“我只是……憑感覺。”
“我也一樣。”梅納德·普棱說,“我有種很糟糕的感覺,為所有蠢到敢阻礙我們偉大的提琴手的男人……或者男孩。”
伊戈在他們的帳篷外刷雷霆的毛,但眼神游離,心不在焉。這孩子始終在擔心我。“行了。”鄧克叫道,“再刷雷霆就跟你一樣禿了。”
“爵士?”伊戈丟下刷子,“我就知道笨蝸牛殺不死你,爵士。”他一把抱住鄧克。
鄧克拍掉男孩的草帽,扣到自己頭上。“學士說你拿了我的盔甲走了。”
伊戈惱怒地搶帽子。“我已經擦洗好你的鎖甲,還給頸甲、脛甲和胸甲拋了光,爵士,但頭盔被烏瑟爵士的長槍留了個大坑,你得找個武器師傅重新打造。”
“讓烏瑟爵士打造吧,這些都是他的了。”沒馬,沒劍,沒盔甲,或許那些侏儒會接納我。六個侏儒用豬膀胱揍一名巨人,肯定很滑稽。“雷霆也是他的。走,我們給他送去,並祝他接下來比武好運。”
“現在就去,爵士?你不想贖回雷霆嗎?”
“用啥,小子?鵝卵石和羊糞蛋兒?”
“我想過這個問題,爵士,你不可以去借嗎?”
鄧克打斷他:“沒人會借我那麽多錢,伊戈,憑什麽?我算哪根蔥,不過是個自稱騎士的大呆瓜,直到某天差點被蝸牛一棍子捅掉腦袋。”
“好吧。”伊戈說,“你騎雨水,爵士,我騎回學士。我們去盛夏廳,你可以在我父親麾下效勞。他的馬廄裏坐騎如雲,你可以挑一匹戰馬,再找一匹馴馬。”
伊戈是好意,但鄧克不能灰溜溜地跑去盛夏廳,不能像這樣去——丟盔卸甲,身無分文,連一把放在親王腳邊、表示效忠的劍都沒有。“小子。”他說,“謝謝你,但我不想要你父親大人的施舍,也不想要他的馬。或許分道揚鑣的時候到了。”鄧克總可以加入蘭尼斯港或舊鎮的守備隊,守備隊歡迎大個子。我的腦袋撞過從蘭尼斯港到君臨每家酒館的每條房梁,除了留下滿頭包,或許我也該拿這副體格賺點錢了。但守備隊不需要侍從。“能教的我都教你了,雖然還遠遠不夠。你最好找個合適的教頭,某個知道長槍該握哪邊的可敬的老騎士。”
“我不要可敬的老騎士。”伊戈說,“我只要你。要是我用——”
“夠了,想都別想,我不聽。收好兵甲,我們給烏瑟爵士送去,再向他道賀。沒必要拖拖拉拉,徒增難堪。”
伊戈踢了踢地,臉像拉長的大草帽。“好吧,爵士,聽你的。”
烏瑟爵士的帳篷外觀樸素無華:深色帆布、四角方正,用麻繩固定在地面,唯一的裝飾是正中桿子上掛著一面繪有銀色蝸牛的灰色長三角旗。
“等在這兒。”鄧克吩咐伊戈。男孩牽著雷霆,棕色大戰馬馱著鄧克的武器和盔甲,甚至包括他新買的舊盾牌。絞架騎士。多淒涼的神秘騎士啊。“我很快就出來。”他低頭彎腰,鉆進門簾。
帳篷樸實的外表讓鄧克對裏面的豪華猝不及防,只見地上鋪著色彩絢麗的密爾編織地毯,雕飾華麗的擱板桌旁放著幾把行軍折椅,羽毛床上堆滿柔軟的靠枕,鐵火盆吐出氤氳香氣。
烏瑟爵士坐在桌邊,和一名年齡跟鄧克相仿的笨拙侍從一起數錢。桌上的金龍銀鹿堆得老高,一壺葡萄酒擺在烏瑟爵士手邊。蝸牛不時輕咬硬幣,或挑出某個。“你要學的還很多,威爾。”鄧克聽見他說,“這個錢被切過,那個被割了邊。至於這個呢?”他用手指擺弄著一枚金幣。“看清楚再收。拿去,說說你看到了什麽。”金龍翻滾過半空,威爾想接,錢幣卻從他指間彈開,掉在地上,他不得不雙膝跪下尋找,找到後在手裏翻了兩圈,才說:“這個是好的,大人。一面有龍,一面是國王……”
昂德利夫瞥見鄧克。“上吊的爵士,很高興看到你還能走動,我真怕失手殺了你。可否請你幫個忙,教教我的侍從金龍的特征?威爾,把錢給鄧肯爵士。”
鄧克只好接過。他打我下馬,還要我拍他馬屁嗎?他皺緊眉頭,用手掌掂量金幣,檢查過正反兩面,又咬了一口。“純金,未經切割打磨,分量十足。這錢我也會收下,大人,有什麽問題?”
“關鍵是國王。”
鄧克拿近來看。錢幣上那張臉年輕幹凈、英姿颯爽。伊裏斯王在錢幣上是有胡子的,老王伊耿也是,兩者之間在位的戴倫王倒是修面整潔,但錢上的模樣顯然不是他。這錢不算太舊,不可能是庸王伊耿以前的。鄧克盯著頭像下的字。六個字母。這和他在其他金龍上看到的一樣——六個字母便是“戴倫”。但鄧克知道賢王戴倫長什麽樣,這決計不是,他看了又看,終於發現第四個字母的形狀有些怪,那不是……“戴蒙。”他驚呼道,“上面畫的是戴蒙。可從來沒有戴蒙王,只有——”
“——篡奪者。戴蒙·黑火在叛亂中私自鑄幣。”
“但這是金子。”威爾爭辯,“只要是金子,就和別的金龍一樣好用啊。”
蝸牛給他一耳刮子。“白癡!沒錯,這是金子,叛徒的金子,反賊的金子。拿著這枚錢就是謀反,使喚它更是罪加一等。我得把它熔了。”他又扇了侍從一巴掌,“滾出去,這位好騎士跟我有事要談。”
威爾連滾帶爬,眨眼沒了影。“請坐。”烏瑟爵士彬彬有禮地說,“喝酒嗎?”昂德利夫在自己的帳篷裏和在宴席上簡直判若兩人。
蝸牛會躲進殼,鄧克暗想。“謝謝,不用了。”他把錢幣扔還給烏瑟爵士。叛徒的金子。黑火的金子。伊戈說這是場叛徒的比武會,我卻不當回事。他應該跟男孩道歉。
“就半杯。”昂德利夫堅持,“你聽起來該喝點。”他倒了兩杯,遞給鄧克一杯。脫下盔甲的蝸牛大人更像商人而非騎士。“我猜你是為罰金而來。”
“正是。”鄧克喝了口酒,指望這能平覆腦袋裏的“嗡嗡”聲。“我帶來了我的戰馬、武器跟盔甲。請接受它們,還有我的祝賀。”
烏瑟爵士露出笑容。“我猜該輪到我讚美你騎得漂亮了。”
鄧克不知“騎得漂亮”是不是“騎術糟糕”的委婉說法。“謝謝你能這麽說,但——”
“你誤會我了,爵士。鬥膽借問,你是怎樣當上騎士的呢?”
“銅分樹村的阿蘭爵士在跳蚤窩遇見了在追趕豬的我。他原來的侍從死在紅草原,所以他需要找個人給他洗甲備馬。他答應,只要我服侍他,他就教我劍術、槍術和馬術,於是我跟他走了。”
“動人的故事……不過我要是你,會略過豬的部分。不知阿蘭爵士如今身在何方?”
“他死了,我埋葬了他。”
“這樣啊。你把他帶回家鄉銅分樹村了?”
“我不知道他的家鄉在哪兒。”鄧克沒見過老人的銅分樹村。阿蘭爵士很少提到那裏,還沒有鄧克提到跳蚤窩的次數多。“我把他埋在朝西的山坡上,好讓他欣賞日落。”折椅在他身下發出響亮的“吱嘎”聲。
烏瑟爵士坐回椅子上。“我有自己的鎧甲,馬也比你的好。我要一匹老馬和一袋子破銅爛鐵有什麽用呢?”
“我的盔甲是鐵人佩特打造的。”鄧克有些生氣,“伊戈天天精心照料。鏈甲不沾一丁點銹跡,板甲用的是上等精良的鋼。”
“精良但沈重。”烏瑟爵士抱怨,“對正常體量的人來說還太大了。你可是體格驚人哪,高個鄧肯。至於你的馬,要騎嫌老,要吃還塞牙。”
“雷霆的確不年輕了。”鄧克承認,“而且如你所言,我的盔甲略大。但你盡可以賣了它,在蘭尼斯港和君臨有的是鐵匠會買。”
“他們或許會同意用十分之一的價格買下。”烏瑟爵士道,“以便熔成金屬。不,我想要的是可愛的銀子,不是老舊的鐵塊,我要王國的流通錢幣。好了,你到底想不想贖回自己的裝備?”
鄧克皺眉把玩酒杯。酒杯乃足銀鑄就,杯口鑲著一圈金蝸牛。杯中酒液也是金色的,甘美異常。“如果問我的想法,呃,我何嘗不願贖回來,只是——”
“——你連兩枚銀鹿都拿不出手。”
“如果你能……能把馬匹和盔甲借還給我,日後我會付清贖金的。一有錢就付。”
蝸牛被逗樂了:“你上哪兒去弄錢呢?等天上掉嗎?”
“我可以為某位領主效力,或是……”這話很難說出口,讓他覺得自己像個乞丐,“或許需要幾年時間,但我一定會償還您,我發誓。”
“以你騎士的榮譽?”
鄧克的臉刷的一下紅了。“我可以寫欠條。”
“就憑雇傭騎士在小紙片上劃拉的字?”烏瑟爵士翻翻白眼,“除了擦屁股,別無用途。”
“你也是雇傭騎士。”
“你這是在侮辱我。沒錯,我的確雲游四方,不聽人差遣……但我許多年沒睡在荒郊野外了,住旅館更舒服得體。這麽說吧,我是你見過的最優秀的賽場騎士。”
“最優秀的?”他的傲慢惹惱了鄧克,“恐怕狂笑風暴不會同意,爵士,長刺裏奧和屠夫布雷肯也不會。岑樹灘上,沒人談論蝸牛。若你是有名的比武冠軍,怎會如此默默無聞?”
“我幾時說我是冠軍了?我要是沽名釣譽,還不如長一臉水痘。承蒙誇獎啦,但是算了,我會贏得下場比武,但在決勝戰中我會輸掉。巴特威為亞軍備下三十枚金龍,足夠了……此外還有可觀的贖金和賭註。”他朝滿桌銀鹿金龍揮揮手,“你看起來人高馬大,盡管這在場上啥用沒有,但笨蛋總是以貌取人。威爾替我拿到了一賠三的賠率,夏尼伯爵那蠢貨甚至出到一賠五。”他撿起一枚銀鹿,用纖長的手指一彈,銀鹿便在桌上旋轉起來,“我下一場會幹掉老公牛,然後輪到褐柳院騎士——如果他能挺到那時的話。這兩場賠率一定很高,誰叫老百姓總是多愁善感,愛戴父老鄉親呢。”
“加勒敦爵士流著英雄的血。”鄧克脫口而出。
“噢,但願如此,英雄的血可以增加賠率,妓女的血說出來就得掉價。你難道沒發現,加勒敦爵士一有機會就會嘮叨他的英雄父親,卻從沒提過他母親嗎?他當然不會提。他是營妓所生,那妓女名叫簡妮,在紅草原之戰以前,人稱‘一銅板’簡妮,不過那一戰前夜,她接客太多,於是人們改稱她為‘紅草原’簡妮了。毫無疑問,火球是在那晚之前上她的,但她還有其他上百個男人。要我說,我們的朋友加勒敦自信過頭了,他甚至沒有紅發。”
英雄的血,鄧克想著:“他說他是個騎士。”
“噢,此話不假。這小子和他老妹在一個叫褐柳院的窯子裏長大,一銅板簡妮死後,其他妓女養育了他們,並時時給這小子灌輸他母親編造的故事,說他是火球的種。附近有個老侍從教導他,以換取麥酒和女人,可惜他也不過是個侍從,沒法封這小雜種為騎士。半年前,一隊騎士碰巧路過妓院,有位莫甘·鄧斯特布爾爵士醉酒後看上了加勒敦爵士的老妹。那妹子還是個處女,鄧斯特布爾又沒錢買她的童貞,於是他們做了筆交易。莫甘爵士在褐柳院中二十位見證人面前冊封她哥哥為騎士,然後妹子跟他上樓,讓他開了苞。事情就是這樣。”
任何騎士都有權冊封騎士。作阿蘭爵士的侍從時,鄧克聽過各種故事,故事裏的人用好處、威脅或一袋銀幣換得騎士身份,但用妹妹的貞操換取真是聞所未聞。“不過是傳言。”他聽見自己說,“不足為信。”
“我從卡比·皮姆那兒聽來的,他自稱是那場騎士冊封的見證人之一。”烏瑟爵士聳聳肩,“英雄之子,妓女之子,或兩者皆是都無所謂,反正我不會給他機會。”
“說不定天上諸神讓你抽到其他對手。”
烏瑟爵士挑了挑眉:“可惜科斯格羅夫是個貪財的凡夫俗子。我向你保證,我接下來必然會抽到老公牛,然後是那孩子。敢打賭嗎?”
“我沒什麽能賭的了。”鄧克不知哪個更讓他心煩意亂——是蝸牛賄賂大會主持來抽到想要的對手,還是自己曾被對方挑中。“我說完要說的話了。我的坐騎、長劍和全套盔甲都歸你所有。”
蝸牛十指相對:“或許有別的法子。你也並非一無是處,你落馬的樣子很壯觀。”烏瑟爵士的雙唇在淺笑時閃閃發亮,“我可以把戰馬和盔甲借還給你……如果你願意為我效勞的話。”
“效勞?”鄧克不理解,“怎樣效勞?你有侍從了,難道你還有城堡?”
“如果有城堡的話,我會考慮雇你。但說實話,我更想要家體面的旅館,城堡的修葺費用太高。不,我只要你在接下來的比武會中和我對戰。二十場就夠了。這個很簡單,對吧?你還能分得我利潤的十分之一,而且我保證以後不挑你腦袋,只對準你寬闊的胸脯。”
“你讓我和你同行,然後不斷被你打落馬下?”
烏瑟爵士滿意地“咯咯”笑:“你這麽個魁梧的大家夥,沒人相信端著蝸牛盾牌、彎腰曲背的老頭能幹掉你。”他摸摸下巴,“順帶一提,你得換個紋章。吊死鬼看起來的確兇殘,但是……呃,他被吊死了,不是嗎?他是個一敗塗地的死鬼。你得換上更能唬人的標志。熊頭或許可以。一個骷髏,不,三個更好。或者挑在長矛上的嬰兒。你還得留長頭發,蓄起胡子,越長越亂效果越好。不為人知的小比武會多得數不清,如此懸殊的賠率下,我們賺的錢甚至夠買龍蛋,直到——”
“——直到大家都知道我是個不可救藥的騎士?我輸掉的是盔甲,不是榮譽。你可以拿走雷霆和我的全副裝備,其他免談。”
“榮譽當不了飯吃,爵士。你不跟我走,下場可能十分淒慘。至少我能幫你開開竅,把你從對長槍比武一無所知的愚蠢狀態中拯救出來。”
“你把我當傻瓜看待。”
“我一直這樣看待你。好歹傻瓜也得活命。”
鄧克真想一拳揍掉他臉上的笑容。“我明白你為何在盾牌上畫蝸牛了。你不是真正的騎士。”
“你聽起來像個真正的白癡。你莫非對身處險境全然不覺?”烏瑟爵士把杯子放到一邊,“你知道我為何挑你的頭,爵士?”他站起身,輕觸鄧克胸口。“戳這裏同樣會一擊落馬。腦袋小,更難擊中……但也更致命。有人付了錢的。”
“付錢?”鄧克向後退開,“你什麽意思?”
“六枚金龍作定金,你死後再付四枚。要買一名騎士的命,這價格真是侮辱,但你該為此謝天謝地,若是出價更高,只怕我的槍頭會瞄準你的眼睛。”
鄧克又開始頭暈了。有人花錢買我的命?我在白墻城內不曾結仇啊。除了伊戈的哥哥伊利昂,根本沒人恨他,但明焰王子已被流放到狹海對岸。“誰付的錢?”
“日出時分,主持人確定對決人選後沒多久,一個仆人帶來了金幣。他用兜帽遮住臉,也沒說主子姓名。”
“理由呢?”鄧克問。
“我沒問。”烏瑟滿上自己的杯子,“我覺得你的敵人比你所知的多,鄧肯爵士。為什麽不呢?有人會覺得你是我們所有不幸的起因。”
鄧克感到一只冰冷的手攥住了心臟:“把話說清楚。”
蝸牛聳聳肩:“我或許未曾前往岑樹灘,但我畢竟靠長槍比武討生活,我像學士觀測星移鬥轉那樣忠實地關註歷次比武會。我知道某位雇傭騎士如何在岑樹灘引發了一場七子審判,並導致破矛者貝勒死在他弟弟梅卡手下。”烏瑟爵士重新坐下,伸開雙腿,“貝勒親王廣受愛戴,而明焰王子交友甚多,他的朋友們不會忘記王子殿下被流放的原因。慎重考慮我的提議吧,爵士,蝸牛或許會在身後留下一線黏液,但小小黏液於人無害……而若與龍共舞,勢必玩火***。”
鄧克步出蝸牛的帳篷時,天色暗了,東方的烏雲愈加濃重黑暗,太陽沈向西方,在院子裏拖出長長的影子。鄧克看到侍從威爾在檢查雷霆的蹄子。
“伊戈呢?”他問。
“禿頭小子?我咋知道?跑哪兒玩去了吧。”
伊戈不忍心和雷霆分離,鄧克暗忖,多半回帳篷看書了。
但伊戈沒在帳篷裏。書整齊地捆好,堆在男孩的鋪蓋卷邊,男孩本人不知所終。鄧克隱隱覺得出了差錯,伊戈不是未經允許就亂跑的孩子。
咫尺之外一座條紋帳篷旁,兩名頭發斑白的大兵在狂飲大麥酒。“……行了,媽的,再來一杯。”其中一人嘀咕道,“太陽出來啰,草地綠油油啰,嗯哼……”另一個人推了他一把,他們註意到鄧克。“爵士?”
“看到我的侍從沒?他叫伊戈。”
一個兵撓了撓耳後短短的灰發茬。“我記得他,頭發比我還短,話卻說個不停。他被那幫小兔崽子糾纏了一陣,但那是昨晚的事。後來沒見著他,爵士。”
“多半被嚇跑啦。”另一個兵估計。
鄧克狠狠瞪了他一眼。“如果他回來,告訴他在這兒等我。”
“好的,爵士,沒問題。”
或許他只是去看比武了。鄧克掉頭奔向比武場,經過馬廄時,他發現加勒敦·波爾爵士在洗刷漂亮的棗紅戰馬。“你可曾見到伊戈?”他問。
“他剛從這兒跑過去。”加勒敦爵士從口袋裏掏出根胡蘿蔔,餵棗紅戰馬吃。“我的新馬不賴吧?科托因大人派侍從來贖,但我告訴他省省,我要自己留著。”
“大人不會喜歡這答案。”
“大人說我沒權利在盾牌上畫火球,他說我該畫上一叢褐柳。去他媽的大人。”
鄧克不禁露出笑容。他也曾受過同樣的對待,生生吞下明焰王子和史蒂芬·佛索威爵士之流的冷嘲熱諷。他和這位年輕尖酸的騎士同病相憐。據我所知,我娘也是個妓女。“你贏了幾匹馬?”
加勒敦爵士聳聳肩:“數不清了。莫蒂默·鮑格斯還欠我一匹,他說寧願把坐騎煮來吃也不讓婊子的雜種騎,他還把盔甲錘爛之後才給我,上面都是窟窿。或許我能拿那堆廢鐵換點什麽。”他聽起來感懷多於惱怒,“我出生的……旅館有個馬廄,我小時候就在那裏幹活,經常趁馬主人不備偷偷牽馬出去遛彎。馬兒都喜歡我,無論閹馬、雜種馬、馴馬、馱馬、耕馬還是戰馬,我統統騎過,甚至包括多恩的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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