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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神秘騎士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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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克與伊戈離開石堂鎮時,夏雨淅淅。

鄧克騎老戰馬“雷霆”,一旁的伊戈騎精神抖擻的小馴馬“雨水”,騾子“學士”跟在後。學士馱著鄧克的盔甲和伊戈的書,他們的鋪蓋卷、帳篷、衣服,許多硬邦邦的鹹牛肉條,半壺蜜酒和兩皮袋水。伊戈松垮的寬邊舊草帽蓋在騾子頭上,為它遮雨,男孩還貼心地替騾子剪出耳洞。伊戈自個兒戴新草帽——若非耳洞,鄧克簡直沒法分辨兩頂草帽。

行到鎮門前,伊戈忽然勒馬。門上鐵矛插了一顆叛徒的人頭示眾,看樣子剛插上不久,血肉中粉色多於綠色,但已吸引了大隊食腐烏鴉。死者的嘴唇和臉頰都被撕爛咬穿,眼睛成了兩個棕色的洞,緩緩流出紅色淚珠,流過幹涸的血痂。死者的嘴耷拉著大張開,似乎在向門下的旅人說教。

鄧克見過這光景。“我小時候從君臨城頭的鐵矛上偷過一顆人頭。”他告訴伊戈。事實上,慌慌張張跳上去偷人頭的是“白鼬”,因為拉夫和布丁說他不敢,但守衛們沖來制止時,白鼬嚇得趕緊把人頭往下丟,教鄧克搶到了。“某個叛徒領主或強盜騎士的頭,也或許只是個普通殺人犯。反正腦袋在槍上插幾天都一樣。”他和他那三個夥伴用這顆頭去嚇唬跳蚤窩的女孩,他們在小巷裏窮追不舍,非要女生親一下那顆頭才放走。那顆頭由此享受了無數親吻,因為君臨城沒哪個女孩有白鼬跑得快。這部分故事還是別告訴伊戈的好。白鼬、拉夫、布丁,一群小怪物,而我是其中最壞的一個。他和夥伴們一直留著那顆頭,直到血肉變黑、脫落——這樣子沒法提著它追女孩,所以某天晚上,他們沖進一家食堂,將剩下的半顆頭丟進了鍋裏。“烏鴉先挑眼睛吃。”他告訴伊戈,“那顆頭的臉頰會陷下去,血肉變綠……”他瞇眼端詳。“且慢,我認得這張臉。”

“你當然認得,爵士。”伊戈說,“這就是三天前,那個布道抨擊血鴉大人的駝背修士。”

他想起來了。就算散布叛國言論,他仍是服侍七神的神職人員。“他雙手沾滿哥哥和侄子們的鮮血。”駝背修士向聚集在市鎮廣場上的群眾宣講,“他召喚影子,在子宮中扼殺了無畏的瓦拉爾王子的骨血。我們的少王子現在何處?他弟弟、可愛的馬塔瑞斯呢?賢王戴倫和英勇的破矛者貝勒呢?都死了,都進了墳墓,這個人卻活著,這只血口白羽的惡鳥棲息在伊裏斯國王肩上,朝他耳中灌輸讒言。地獄的印記烙在他臉龐和空洞的眼眶裏,是他帶來幹旱、瘟疫和謀殺。覺醒吧!我呼籲大家,記得狹海對岸我們真正的王。天上有七位天神,地下有七大王國,黑龍有七個兒子!覺醒吧,老爺夫人們。覺醒吧,英勇的騎士和堅強的農夫。讓我們推翻邪惡的巫師血鴉,把自己和子孫後代從無盡的詛咒中解放出來。”

每個字都是叛逆。即便如此,看到修士落得如此下場,看到空空的眼眶,他仍覺震驚。“是的,是他。”鄧克說,“我們快離開這地方。”他踢了“雷霆”一腳,就著呢喃的細語,與伊戈騎出石堂鎮大門。血鴉大人有幾只眼睛?謎語如此問,一千零一只。有人說國王之手學習變臉邪術,甚至可化為獨眼狗或一團霧;又有人說他派出一群群憔悴的灰狼搜捕敵人,食腐烏鴉也是他的間諜,四處刺探並向他匯報。大多數傳說只是謠言,對此鄧克毫不懷疑,但同樣毋庸置疑的是血鴉的探子滿天下。

在君臨,他親眼見過血鴉一回。布林登·河文膚發猶如白骨,而他的眼睛——他只有一只眼睛,另一只在紅草原被同父異母的哥哥“寒鐵”奪去——紅似血滴,酒紅色胎記爬過臉和脖子,綽號因此而來。

遠離城鎮後,鄧克才清清嗓子說話:“砍修士的頭不對。他不過動動嘴皮子,言語就像風。”

“有的言語像風,有的則是叛國。”別看伊戈骨瘦如柴,手肘肋骨都清晰可見,卻有張大嘴巴。

“你這會兒說起話來像個堂堂正正的王子了。”

伊戈把這當成挖苦——這確實是。“他的確是個修士,但他布道時歪曲事實,爵士。幹旱並非血鴉大人的錯,春季大瘟疫也不是。”

“或許如此,但如果要把傻瓜和騙子統統抓來砍頭,只怕七大王國一半的鎮子都沒人住了。”

六天後,雨水已成記憶。

鄧克脫掉外衣,盡情享受溫暖的陽光灑在皮膚上的感覺,涼風徐徐,猶如少女清新芬芳的吻,令他不禁嘆了口氣。“水。”他宣布,“聞到沒?離湖不遠了。”

“我只聞到學士,它好臭。”伊戈用力一拉騾子,“學士”剛才自個兒啃起路邊青草來,老毛病又犯了。

“湖邊有家老客棧。”鄧克做老人的侍從時去過一回,“阿蘭爵士說他們家釀的棕色麥酒味道很醇正,我們等船時或許可以來兩杯。”

伊戈期待地看了他一眼:“好把食物沖下肚,爵士?”

“食物?”

“一刀烤肉?”男孩提議,“一只鴨子?一碗肉湯?有什麽吃什麽,爵士。”

他們三天沒吃熱餐了。這三天他們靠樹上掉的果子和硬如木頭的老鹹牛肉條過活。人是鐵飯是鋼,啟程去北境前,弄點真東西填肚有好處。畢竟那個長城遠著呢。

“我們還可以在那兒過夜。”男孩繼續建議。

“殿下是想睡羽毛床?”

“稻草對我足夠了,爵士。”伊戈不服氣地說。

“我們沒錢住店。”

“我們有二十二個銅分、三個銅星和一枚銀鹿,外加那顆帶缺口的老石榴石,爵士。”

鄧克抓抓耳朵:“我記得咱們有兩枚銀鹿哇。”

“我們是有,但你買了帳篷,就只剩一枚了。”

“如果我們開始住店,很快連一枚都不剩。你想睡販夫走卒睡過的床,想被他們身上的跳蚤咬醒嗎?”鄧克嗤之以鼻,“我才不咧,我自個兒的跳蚤不愛陌生人。我們睡星空下就好。”

“星空很好。”伊戈同意,“但土地太硬,爵士,有時能枕個枕頭挺不錯。”

“枕頭是給王子殿下睡的。”伊戈是個合格的侍從,任何騎士都無法挑剔,但他有時會不自覺地流露出王子做派。別忘了,那小子有真龍血脈。鄧克只有乞丐的血脈……跳蚤窩的人這麽說的,要不就說他是早晚被吊死的命。“我們也許可以喝幾杯酒,吃頓熱飯,但不能把錢浪費在床鋪上,那些銅分得留著付船費。”他上次過湖,船夫確實只收了幾個銅分,但那是六年、抑或七年前的事,最近物價年年上漲。

“好吧。”伊戈道,“我們可以用我的鞋過湖。”

“我們可以。”鄧克說,“但我們不用。”用伊戈的鞋太危險。一傳十十傳百,消息會很快傳播出去。他把侍從剃成光頭不是沒理由的:伊戈有古瓦雷利亞人的紫眼,頭發亮如箔金,中間絲絲銀線。若任其留發,跟戴上三頭龍胸針沒差。如今維斯特洛動蕩不安,而且……好吧,能不冒險就不冒險。“你敢再提那該死的鞋,小心我給你一大耳刮子,打得你飛過湖去。”

“游過去更好,爵士。”伊戈水性極佳,鄧克卻是個旱鴨子。男孩在馬上轉身,“爵士?有人從路上趕來。聽見馬蹄聲沒?”

“我不是聾子。”鄧克還看見了灰塵,“匆匆趕路的大隊人馬。”

“是土匪麽,爵士?”伊戈在馬鞍上直起身子,興奮多於恐懼。男孩都這樣。

“土匪會比較安靜,這麽鬧騰一定是哪家領主。”鄧克松了松鞘裏的劍,“不過話說回來,還是閃到旁邊讓他們先走,誰知道這老爺是什麽德行。”小心駛得萬年船,路上已不像賢王戴倫時期那麽平安了。

於是他和伊戈躲到荊棘叢後。鄧克取下盾牌,穿到手上。這面風箏盾又長又沈,有些年頭了,松木盾面,鐵皮包邊,他在石堂鎮買來替換被“長人”劈碎的那面。鄧克沒時間塗上榆樹和流星紋章,所以它還留著前任主人的徽記:吊在絞架下的襤褸灰人。他不會為自己選這樣的紋章,但好歹盾牌便宜。

片刻間第一批騎手疾馳而過,那是兩個騎駿馬的公子哥。棗色馬上的少年頭戴鍍金露面鐵盔,盔上飾有三根長羽毛:白羽、紅羽和金羽,他坐騎的頭冠也有相似的裝飾。藍金二色裝飾的黑馬跑在棗色馬旁,馬飾隨風蕩起陣陣漣漪。兩名騎手並轡疾行,呼喝笑鬧,長披風迎風招展。

隨後是個老爺,姿態較為鎮定,他領著長長的隊伍,共二十多人,包括馬夫、廚子和仆人——看來是服侍這三位騎士的——以及幾個親兵和騎馬的十字弓手。十幾輛馬車滿載盔甲、帳篷和補給。老爺的馬鞍上掛著盾牌,盾上紋章是暗橙底色上的三座黑色城堡。

鄧克見過這紋章,但在哪裏見過的呢?佩戴這紋章的老爺年紀頗大,嘴唇緊閉,面色陰沈,黑白夾雜的胡須修剪整齊。他可能去過岑樹灘,鄧克猜想,也或許我為阿蘭爵士做侍從時在他的城堡服務過。老雇傭騎士多年來輾轉於眾多城堡和堡壘,以至於鄧克連其中一半都記不清。

老爺忽然勒馬不前,怒視荊棘叢。“你,藏裏面的,快快現身。”老爺身後,兩個十字弓手搭上箭矢,餘人繼續趕路。

鄧克從長草中鉆出,盾牌穿在左手,右手按住長劍圓頭。由於一路騎馬奔波,他臉上覆滿紅棕泥點,腰部以上什麽也沒穿。他自知是怎麽個邋遢模樣,但無疑給對方留下更深印象的是他的個頭。“無意打擾,大人。我們只有兩個人,我和我的侍從。”他招呼伊戈。

“侍從?你自詡為騎士?”

鄧克不喜歡對方看他的眼神。這眼神似能將人生吞活剝。看來最好把手從劍上拿開。“我是個尋覓雇主的雇傭騎士。”

“每個被我吊死的強盜騎士都這麽聲稱。你盾上的圖案倒挺有遠見,‘爵士’……若你真是爵士的話。絞架和吊死鬼,這就是你的紋章?”

“不是,大人,我要重新塗。”

“為什麽?從屍體上搜刮的?”

“我光明正大拿錢買的。”三個城堡,橙底黑色……在哪兒見過?“我可不是強盜。”

老爺的眼睛猶如兩片燧石:“你臉上的傷怎麽來的?鞭子抽的?”

“匕首割的。不過這不關您的事,大人。”

“關不關由我決定。”

兩名年輕騎士已策馬返回,查看狀況。“在這兒啊,老葛。”黑馬騎手說。他是個精瘦優雅的年輕人,五官清秀細致,胡須修剪整潔,閃亮的黑發直垂下頸。他的深藍色絲綢緊身上衣以金緞鑲邊,胸前被鋸齒狀金線四等分,第一塊和第三塊繡了金提琴,第二塊和第四塊繡了金劍。他的眼睛和外套一樣是深藍色,其中興味盎然。“埃林怕你墜馬——依我看,這是個蒼白的借口,我就要把他甩在馬屁股後頭吃土了。”

“哪兒冒出兩個強盜?”棗色馬上的騎手問。

伊戈被他的侮辱激怒:“你不該叫我們強盜,大人。我們看見你們風塵仆仆地跑來,還以為你們是強盜呢——所以我們才躲。這位是高個鄧肯爵士,我是他的侍從。”

對他這番聲明,兩位公子哥似乎只當是青蛙叫。“我確信他是我見過的最大號的傻大個。”三根羽毛的騎士宣布。他長了張圓胖的臉,頂著一頭深蜂蜜色卷發,“我敢打賭,他有七尺高,試想摔個跟頭會有多大動靜。”

鄧克自覺血氣上湧。這個賭你贏不了,他心想。上次伊戈的哥哥伊蒙為他量身高,離七尺正好差一寸。

“這是你的戰馬嗎,巨人爵士?”羽毛裝飾的公子哥又問,“宰了它當晚餐倒不錯。”

“埃林大人經常失禮。”黑發騎士解釋,“請原諒他未經大腦的蠢話,爵士先生。埃林,你得向鄧肯爵士道歉。”

“如果必須的話。原諒我吧,爵士?”他不等回答,便調轉馬頭,揚長而去。

另一位騎士留下來:“你也去參加婚禮嗎,爵士?”

他聲音裏有種讓鄧克想要點頭鞠躬的氣勢。鄧克按捺住沖動:“我們去渡口,大人。”

“我們也一樣……但我不是什麽大人喲,這裏的大人只有老葛和剛才跑開的浪蕩子埃林·庫克肖。我跟你一樣,乃是雲游四方的雇傭騎士,人稱‘提琴手’約翰爵士。”

的確是雇傭騎士會挑的名字,但鄧克沒見哪個雇傭騎士有這等華麗的打扮、裝備和坐騎。端著金飯碗的雇傭騎士,他心想。“我已通報過姓名,我的侍從叫伊戈。”

“非常榮幸,爵士。來吧,與我們同去白墻城,比試幾回合,以慶祝巴特威大人新婚。我敢打賭,你會表現不俗。”

自岑樹灘草場之後,鄧克再未參加比武會。若能贏得幾筆贖金,北上途中就衣食無虞,他盤算。此時盾牌上有三座城堡的老爺出言反對:“鄧肯爵士急著趕路呢,我們也是。”

提琴手約翰渾不在意長輩的勸告:“我想親自跟你比試,爵士先生。我跟世界各地、各個民族的人都比過武,但沒見過你這麽高的。令尊也很高大嗎?”

“我不知道我爹是誰,爵士。”

“我很遺憾。家父也早已去世。”提琴手轉向三城紋章的老爺,“邀請鄧肯爵士做個伴兒吧。”

“我們不需要這種家夥。”

鄧克一時語塞。一般而言,高貴的領主不會邀請身無分文的雇傭騎士。我就像他們的仆人。看看這支隊伍,庫克肖大人和提琴手有馬夫照料坐騎、廚子準備飯菜、侍從打理盔甲,甚至有衛兵保護安全。鄧克只有伊戈。

“這種家夥?”提琴手笑道,“哪種家夥啊?大家夥麽?瞧他的身量。我們正需要好手,我常聽說,年輕人賽過老頑固。”

“傻瓜才這麽說。你對此人一無所知,或許他真是個強盜,或許他是血鴉的探子。”

“我不是探子。”鄧克道,“還有,大人談到我時,請不要當我是聾子、死人或身在多恩。”

那對燧石般的眼睛瞪著他:“多恩是個好去處,爵士,我讚成你去。”

“別介意。”提琴手說,“他人老了,向來杯弓蛇影。老葛,我跟此人一見如故,鄧肯爵士,您願賞光隨我們去白墻城嗎?”

“大人,我……”他怎能跟這等貴人一同宿營?仆人會幫他們搭帳篷,馬夫會幫他們梳洗馬匹,廚子會給他們每人端上一只烤雞或一份牛排,而鄧克與伊戈只有冷硬的鹹牛肉條。“我不能去。”

“你看。”三城紋章的老爺立刻接口,“他有自知之明,知道跟我們不是同路人。”老爺打馬上路。“庫克肖大人領先半裏格了。”

“我又得追著他的小醜服跑了。”提琴手朝鄧克抱歉地一笑,“也許咱們還會見面,至少我希望如此。真想跟你比試比試。”

鄧克不知如何作答:“比武場上好運,爵士先生。”最後他擠出一句,但約翰爵士業已撥轉坐騎,追趕隊伍去了。老領主緊跟提琴手,鄧克倒是樂見他離開。他不喜歡那對燧石般的眼睛,也不喜歡埃林大人的傲慢。提琴手雖平易近人,但言談透著古怪。“兩把提琴兩柄劍,用鋸齒十字隔開。”他一邊看著遠處的塵土,一邊對伊戈說,“是哪個家族?”

“哪個都不是,爵士,我沒在任何紋章書裏見過這個紋章。”

或許他真是個雇傭騎士。當年在岑樹灘,木偶師“高過頭的”坦茜莉問他想在盾牌上塗什麽時,鄧克自己發明了紋章。“那個老爺是佛雷家的親戚?”佛雷家的盾牌上也有城堡,而他們的領地離此不算遠。

伊戈翻個白眼:“佛雷家的紋章是灰底上以橋梁連接的兩座藍色塔樓,那個人是橙底上三個黑色城堡。爵士,你看見橋了嗎?”

“沒看見。”這小子有時候真討厭。“再對我翻白眼,小心我給你一耳刮子,把你的招子打進腦袋裏。”

伊戈挺委屈:“我不是這意思——”

“管你什麽意思,告訴我他是誰。”

“星梭城伯爵葛蒙·培克。”

“河灣地的領主,對吧?他真的有三座城堡?”

“只在盾牌上有了,爵士。培克家從前是有三座城堡,後來丟了兩座。”

“怎麽會丟了兩座?”

“支持黑龍,爵士。”

“噢。”鄧克覺得自己太傻了。又是這檔子事兒。

二百年來,王國一直由征服者伊耿與他姐妹們——他們一統七大王國,鑄造了鐵王座——的後代統治,坦格利安家族以黑底上紅色的三頭火龍為徽章。十六年前,伊耿四世國王的私生子戴蒙·黑火起兵反叛他嫡生的兄弟。和許多私生子一樣,戴蒙沿用了家族紋章,只把顏色反轉。叛亂於紅草原終結,戴蒙和他的雙胞胎兒子在血鴉大人的箭雨下葬身。幸存下來並願意屈膝的叛軍獲得赦免,但要付出領地、頭銜或罰金為代價,並都得獻出人質以確保忠誠。

橙底上的三座黑色城堡。“我想起來了。阿蘭爵士不愛談紅草原之戰,但有回喝多了跟我說他老妹的兒子死在戰場上。”老人的聲音幾乎又在耳邊回響,他又聞到老人呼吸裏的酒氣。“銅分樹村的羅傑,他被一位盾牌上有三座黑色城堡的老爺一錘砸碎了腦袋。”葛蒙·培克伯爵。老人至死不知仇家的名字,或許是不想知道。培克伯爵和提琴手約翰一行已成遠方一縷紅色沙塵。都十六年前的事了,篡奪者死了,其黨羽要麽被流放要麽被赦免,無論怎樣都與我無關。

鄧克與伊戈默默走了一段,傾聽哀傷的鳥鳴。半裏格後,鄧克清清嗓子:“他說去巴特威的家堡,那離這兒遠嗎?”

“就在湖對岸,爵士。伊耿國王在位時,巴特威伯爵是財政大臣,戴倫國王提拔他做首相,但沒幹多久。他的紋章是層疊的綠白黃波浪,爵士。”伊戈喜歡賣弄紋章學知識。

“他是你爹的朋友?”

伊戈扮個鬼臉。“我爹從不喜歡他。內戰時期,巴特威伯爵的次子加入叛軍,長子卻支持國王,這樣他兩邊都有果子吃。巴特威伯爵是個見風使舵的人。”

“有人會說這是謹慎。”

“我父親認為是懦弱。”

啊,他確實會那麽認為。梅卡親王為人強硬、驕傲、挑剔。“要上國王大道,必須經過白墻城,何妨去填填肚子呢?”只消想想,他的肚子就“咕咕”叫喚。“也許哪個婚宴賓客需要護衛保護自己回家咧。”

“你說我們去北境。”

“長城矗立了八千年之久,多挺一會兒沒問題。再說還有一千裏格要走,多賺幾枚銀幣正好當盤纏。”鄧克幻想自己騎在雷霆背上,挑翻盾牌上有三座城堡的陰郁老爺。那真是太美好了。“打敗你的是阿蘭爵士的侍從。”當他贖回盔甲和戰馬時我要這樣告訴他,“他代替被你殺害的男孩做了爵士的侍從。”老人會喜歡這一幕。

“你不是要參加長槍比武吧,啊?爵士?”

“或許這是個機會。”

“根本不是,爵士。”

“或許我該給你個大耳刮子。”贏兩場就夠,兩場的贖金補償一場失敗,剩下的還夠我們像國王那樣吃上一年。“若有團體戰,我就加入。”比起長槍比武,鄧克的體格和力量在團體戰中更占便宜。

“按習俗,婚禮不安排團體戰,爵士。”

“按習俗,婚禮都安排有大餐。我們要趕遠路,幹嗎不先吃個飽呢?”

看見湖面時,太陽幾乎沈沒西天,金紅色湖水,明亮得像一大片蕩漾的銅箔。柳樹叢中現出旅館閣樓,鄧克趕緊穿上汗濕的外衣,拿湖水洗了把臉,盡可能洗掉一路行塵,再用濕漉漉的手指梳理夾著金絲的蓬厚亂發。雖然他無法掩飾魁梧的體形和臉上的傷疤,但至少可以看起來不那麽像個粗野的強盜騎士。

旅館比料想的大,是個占地頗廣的木制大灰屋,上層搭了幾間閣樓,一半建於水中的竿子上。泥濘的湖岸上搭了條粗木板路去渡口,但無論渡船還是擺渡人都不見蹤影。路對面有個茅草屋頂的馬廄,被環繞幹燥的石墻,好在門開著。他們走進馬廄院子,發現裏面有口井,還有飲水槽。“把馬照料好。”鄧克吩咐伊戈,“但別讓它們喝太多。我去找吃的。”

店主人在打掃階梯。“坐船?”那女人劈面就問,“來晚啦。太陽落山了,除非碰上滿月,否則奈德不會劃。他明天一早才會回來。”

“他要多少錢?”

“一個人三銅分,一匹馬十銅分。”

“我們有兩匹馬和一頭騾。”

“騾子也收十銅分。”

鄧克心算了一下,共計三十六銅分,太貴了。“我上次來,一個人才要二銅分,一匹馬六銅分咧。”

“你跟奈德說去,我管不著。床我也沒有,夏尼大人和科托因大人各帶來一大幫人,店都快擠爆了。”

“培克大人在嗎?”殺死阿蘭爵士侍從的兇手,“庫克肖大人和提琴手約翰是他的同伴。”

“奈德最後一趟把他們擺過去了。”她上上下下地打量鄧克,“你跟他們一夥?”

“不,只是路上撞見。”旅館窗戶裏飄出陣陣香氣,令鄧克垂涎欲滴,“不太貴的話,我們想來點你的烤肉。”

“那是一整頭野豬。”女人說,“塗過好多胡椒,配上洋蔥、蘑菇和碎蘿蔔。”

“蘿蔔可以省,就給我們幾條野豬肉,再加一大杯你家最上乘的棕色麥酒。這些要多少錢?或許今晚我們還有錢在你家馬廄打個地鋪?”

最後這句是個錯誤。“馬廄是給馬住的,所以才叫馬廄。我承認,你倒是有馬的塊頭,但我只看見兩條腿。”她拿起掃帚趕他,“別指望我餵飽七大王國的每個人。野豬是給客人享用的,麥酒也是,首先得讓大老爺們滿意,不能讓他們抱怨我這兒缺吃少喝。喏,湖裏有的是魚,斷樹樁那還有其他流浪漢。他們都自稱是雇傭騎士,如果你信的話。”她的語調清楚地表明她自己不信。“也許那幫家夥會分點吃的給你,反正我沒有。快滾,老娘忙著咧。”說罷她狠狠砸上旅館門,鄧克甚至來不及問斷樹樁在哪兒。

伊戈坐在馬槽上,腳浸在水裏,正用那頂大軟帽扇風。“今晚吃烤豬嗎,爵士?我聞到肉香。”

“是野豬。”鄧克不甘心地說,“不過野豬怎比得上上好的鹹牛肉?”

伊戈扮個鬼臉:“我吃自己的鞋行不行,爵士?然後用鹹牛肉再做一雙。牛肉更結實。”

“不行。”鄧克盡力忍住笑,“不準你吃鞋,再說一個字你就得吃我的拳頭。給我下來。”他在騾背上找到巨盔,朝下投給伊戈。“從井裏打點水來泡牛肉。”不泡上很長時間,鹹牛肉能把牙崩斷。用麥酒泡味道更好,但水也湊合。“不準用馬槽裏的水,那是你的洗腳水。”

“我的洗腳水能給它調味兒,爵士。”伊戈邊說邊扭了扭腳趾,但最終還是乖乖照辦了。

雇傭騎士不難找。伊戈看見他們的營火在湖邊樹林中閃爍,兩人便牽馬和騾子徒步趕去。男孩用一條胳膊夾著鄧克的頭盔,每走一步都濺出水來。太陽已成西邊地平線的暗紅餘暉,林間很快豁然開朗。這裏從前肯定是片魚梁木林,見證過森林之子統治維斯特洛的時代,如今卻只剩一圈白色樹樁和糾結的骨白樹根。

魚梁木樁間有兩個男人坐在篝火旁,傳遞著一袋葡萄酒。他們的馬在林外草地吃草,武器和盔甲排放整齊。一個年輕得多的男子靠著一棵栗樹坐,與其他兩人保持距離。“幸會,爵士們。”鄧克用愉快的語調打招呼。貿然打擾全副武裝的人可不明智,“我是高個鄧肯爵士,這孩子是伊戈。能讓我們分享營火嗎?”

一位矮胖的中年騎士起來致意,他一身破爛華服,長著火焰般的姜黃絡腮胡。“幸會,鄧肯爵士,你真是個大塊頭……哦,當然也歡迎你的小朋友。他叫‘伊戈’?雞蛋的意思?哈,這算哪門子名字?”

“簡短的名字,爵士。”伊戈不會傻到承認伊戈是伊耿的簡稱。至少不會對陌生人承認。

“的確。你的頭發怎麽了?”

根蟲,鄧克心想,告訴他是根蟲,小子。這故事最穩妥,他們講得也最多……但有時伊戈會多餘地淘氣。“我自己剃光的,爵士,不贏得馬刺我就一直留光頭。”

“高尚的誓言。我是‘霧原鎮之貓’凱勒爵士。那棵栗子樹下坐著加勒敦……呃,波爾爵士。我身邊這位好爵士是梅納德·普棱。”

聽到這名字,伊戈豎起耳朵。“普棱……你是韋賽裏斯·普棱大人的親戚嗎,爵士?”

“算遠親吧。”梅納德爵士承認。他又高又瘦,背有點駝,一頭長直亞麻色頭發。“不過我懷疑大人他會不會認我這個親。大家都說他是甜李子,我是酸李子。”普棱一身紫袍,但袍子染色差,邊沿業已磨損,用雞蛋大小的月長石扣針扣在肩膀,袍子下他穿茶色粗布衣和有汙點的棕色皮衣。

“我們有鹹牛肉。”鄧克提出。

“梅納德爵士有袋蘋果。”霧原貓凱勒說,“我有腌雞蛋和洋蔥,湊在一起就能開場盛宴咧!請坐,爵士,我們挑了堆好樁子來墊屁股。若我沒算錯,明兒中午以前我們都得待在這。只有一條渡船,不夠載所有人,老爺和他們的跟班當然要優先照顧。”

“幫我卸馬。”鄧克吩咐伊戈,兩人一起為雷霆、雨水和學士解鞍。

待牲口們都吃飽喝足,自行在夜色中走動休息後,鄧克才接過梅納德爵士遞來的酒袋。“酸酒總比沒酒強。”霧原貓凱勒宣稱,“而我們將在白墻城喝到佳釀。據說巴特威大人擁有青亭島以北最好的窖藏。他和他祖父都做過國王之手,他還很虔誠,家財萬貫。”

“錢都是從奶牛身上賺的。”梅納德·普棱道,“他該用乳房做紋章。這幫巴特威血管裏流的是奶,佛雷也好不到哪去,這場牛倌和稅吏的聯姻,從頭到尾伴著銅臭。當年黑龍起兵,奶牛大人派一個兒子幫戴蒙,另一個兒子幫戴倫,自以為立於不敗之地,結果兩人雙雙死在紅草原,他的小兒子也在春季大瘟疫中病故。他這才忙著續弦,若不趕緊生個兒子,巴特威家怕要絕嗣了。”

“罪有應得。”加勒敦·波爾爵士用磨刀石又磨了一下長劍,“戰士痛恨懦夫。”

少年聲音裏的鄙視引得鄧克仔細端詳他。加勒敦爵士的衣服料子很好,但又舊又不合身,似乎是傳下來的。一叢叢暗棕色頭發從他的鐵半盔下支出,少年本人矮胖敦實,小眼睛靠得很近,肩膀寬厚,胳膊肌肉發達。他的眉毛猶如兩只春天裏的滋潤毛蟲,鼻子像球根,下巴突出。他很年輕,也許只有十六歲,至多不超過十八歲。若非凱勒爵士說他是個騎士,鄧克會把他當成侍從。少年臉上沒胡子,倒有一堆疹子。

“你當上騎士多久了?”鄧克問他。

“夠久了,這個月該滿半年了。我是在二十多人見證下,被翻鬥瀑的莫甘·鄧斯特布爾爵士冊封為騎士,而我自出生起就在接受騎士訓練。我騎馬比走路學得快,在第一顆乳牙脫落前就打掉過成人的牙齒。我會在白墻城建功立業,贏得那顆龍蛋。”

“龍蛋?這是冠軍的獎品?真的?”最後一條龍半世紀以前死了,不過阿蘭爵士見過它的蛋。它們硬得像石頭,漂亮得無法直視,老人曾告訴鄧克。“巴特威大人怎麽搞到一顆龍蛋的?”

“伊耿王在他家老城堡過了一夜,便把蛋送給了他祖父。”梅納德·普棱爵士解釋。

“是為了獎勵他的勇氣嗎?”鄧克追問。

凱勒爵士忍俊不禁:“有人會這麽講。不過據說陛下到他家時,老巴特威大人有三個黃花閨女,第二天早上她們的小肚子裏就都懷上了王家野種。真是激情一夜。”

這種故事鄧克聽得多了。若傳聞屬實,庸王伊耿臨幸過王國一半的處女,生下的私生子更是滿坑滿谷。最糟的是,老國王臨死前將他們統統劃歸正統,無論和酒館侍女、妓女、羊倌女之流生的野孩子,還是和貴族所生的高貴私生子,概不例外。“這些故事若有一半是真,只怕咱們都成了伊耿老王的私生子。”

“誰說不是呢?”梅納德爵士打趣道。

“你該和我們一起去白墻城,鄧肯爵士。”凱勒爵士慫恿,“你的體格一定能引起某位老爺的註意。或許你能謀到一份好差事。我知道我會的。苦橋男爵喬佛裏·卡斯威將會到場,他三歲時我為他做了第一柄劍。一柄松木劍,以適合他的手,我年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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