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四卷 群鴉的盛宴(中)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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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赫家族的遠親,因為他的紋章上也有斑紋野豬。壯豬表示同意,並花了一個小時和羅傑爵士仔細研究血緣問題。

詹姆感興趣的是霍格對於狼崽們的描述。“繡著白星星的北方狼來打劫過。”老騎士傾訴,“大人,我把他們趕走了,其中三人的屍體就埋在那片蕪菁地下。在他們之前,是嗜血的獅子——對不起,大人——其首領的盾牌上刻有獅身蠍尾獸。”

“亞摩利·洛奇爵士。”詹姆解釋,“我的父親大人命他掠奪河間地。”

“可我沒住在河間地。”老羅傑·霍格爵士堅決地說,“我是哈佛家族的封臣,艾彌珊德伯爵夫人直屬於君臨——等她學會走路,就會向托曼陛下屈膝的。這番話我講過,可那洛奇不聽,反而殺了我一半的綿羊和三只產奶的山羊,甚至企圖把我活活燒死在塔樓裏面。幸虧墻壁是堅石砌成,足有八尺之厚,等火焰熄滅,他便沒了興趣,騎馬離開。第二天狼來了——四條腿的狼——吃光了獅身蠍尾獸為我留下的所有綿羊,我只得到毛皮,可毛皮不能填肚子啊。大人,您說怎麽辦?”

“播種。”詹姆建議,“祈禱在冬天來臨之前,還有最後一次收成。”這並非對方期望的回答,卻是他唯一能給的答案。

第二天,隊伍越過一條小河,這是君臨城和奔流城各自統治範圍的分界線。古利安學士取出地圖,宣稱面前這片山丘屬於渥德兄弟,這是兩位隸屬赫倫堡的有產騎士……不過他們的廳堂皆為土木結構,早被燒成灰燼,只剩幾根梁柱了。

渥德兄弟沒現身,他們的子民也沒出現,一群土匪居住在弟弟的堡壘的地窖裏,其中一位還披著襤褸的緋紅披風。詹姆把他們統統吊死,感覺很不錯,這是正義的感覺。或許某一天,蘭尼斯特,或許某一天老百姓們會真的稱呼你為金手將軍。公正的金手將軍。

越接近赫倫堡,情況越黯淡。隊伍在暗灰色蒼天下騎行,湖泊閃爍著陰郁的冷光,猶如一大塊被砸爛的鋼鐵。詹姆不禁想起了布蕾妮,不知她有沒有經過這條路。若她前往奔流城找尋珊莎·史塔克……他很想向人打聽他們是否見過棗紅頭發的美貌處女,或是又醜又肥、相貌愁死活人的老處女,然而他一個旅人也沒見到,唯有狼群和它們此起彼伏的嗥叫。

白蠟般的湖水對面,黑心赫倫盡傾國之力修築的塔樓隱隱浮現,五根扭曲的黑指頭伸向空中,石頭詭異畸形。赫倫堡名義上的領主是小指頭,但他似乎不著急前來接管封地,詹姆只好順路幫他“整治”城堡了。

他毫不懷疑城堡需要整治。格雷果·克裏岡從血戲班手中奪過了這座陰郁巨城,隨後便被瑟曦召回君臨擔任代理騎士,他的手下一定還像盤子裏的幹豆似的散布在城內——而他們是決不可能把王國的和平帶給三河流域的。格雷果爵士圈養的這群走狗唯一了解的和平就是墳墓。

亞當爵士的斥候報告說赫倫堡大門緊閉上閂,於是詹姆擺開陣形,令凱切鎮的肯洛斯爵士吹起赫洛克之號,那是一只彎曲的黑號角,刻有古代的黃金條紋。

肯洛斯爵士連吹三聲,餘音在城墻內回蕩,接著鐵鏈呻吟,大門緩緩開啟。黑心赫倫的城墻如此之厚,詹姆足足經過十幾道殺人孔,陽光才突然湧現。不久前,他正是在這座院子裏向血戲班道別的。硬泥地面上已然荒草叢生,蒼蠅覆蓋在馬屍上。

十來個格雷果的部下站在塔樓上觀看他們下馬,這些人個個眼神冷硬,嘴巴緊抿。這樣的家夥,在魔山身邊才有活路。但至少,格雷果的人沒有勇士團那麽暴虐邪惡。“操,是詹姆·蘭尼斯特。”一個頭發灰白相間的大兵說,“小子們,他媽的弒君者駕到。如果我看錯了,你們可以拿長矛操我的屁眼!”

“你是誰?”詹姆問。

“爵士叫我‘臭嘴’,大人。”他吐了泡痰在手掌,然後在臉上擦擦,權當洗臉了。

“真帥。你是這裏的頭兒?”

“我?屁,當然不是。大人,說我是頭兒,你不如拿根長矛操我的屁眼。”臭嘴胡子裏的面包屑多半能供養一只老鼠軍團,詹姆看了哈哈大笑,而對方將這視為鼓勵。“拿根長矛操我的屁眼。”他重覆了一遍,接著也笑起來。

“你聽到他的話了。”詹姆扭頭對伊林·派恩說,“去找根頂好的長矛,準備插他屁眼。”

伊林爵士沒長矛,“沒胡子”瓊恩·本特利歡快地扔了一柄給他。見此光景,臭嘴醉醺醺的笑容戛然而止。“媽的,你想幹什麽?”

“讓你清醒清醒。”詹姆道,“說,誰是這裏的頭兒?格雷果爵士任命了代理城主嗎?”

“代理城主是波利佛。”另一人接口,“他卻教獵狗宰了,大人。他、記事本和那薩斯菲爾德小子一起沒了。”

又是獵狗。“真的是桑鐸?你見過他?”

“我們沒見,大人,是店主告訴我們的。”

“事情發生在十字路口的旅館,大人。”這回說話的是個年輕人,一頭沙色亂發,戴著曾屬於瓦格·霍特的錢幣項鏈——那些錢幣來自於數十個東方城市,其中包括金、銀、黃銅、青銅等不同質材,形狀有圓有方,有三角形、有指環形,甚至有骨頭。“店家發誓說殺人的男子半邊臉上全是燒傷,他們店的婊子也這麽招供。桑鐸還帶了個男孩,衣衫襤褸的農民小子。他們砍翻波利和記事本之後,沿三叉戟河往下游跑了。”

“派人追了嗎?”

臭嘴皺起眉頭,好像思考讓他痛苦。“沒有,大人,真他媽操蛋,但我們沒理會他。”

“把狗宰了不就結了?”

“是啊。”對方揉揉嘴唇,“可我從來不喜歡波利那坨馬糞,而且獵狗他是爵士的弟弟,所以……”

“我們是操蛋,大人。”脖子上掛錢幣項鏈的年輕人接口,“可去殺獵狗,瘋子才會幹。”

詹姆仔細瞧了瞧他。他比其他人膽大,而且不像臭嘴那麽醉得厲害。“你怕他。”

“我可不是‘怕’他,大人,只是想把他留給大人物們去處理而已,如此才叫身份對等。比如爵士,比如您,都是料理他的好對手。”

我若有兩只手,一定去會會他。詹姆很清楚現下的自己走不了幾招就會給桑鐸幹掉。“你叫什麽名字?”

“拉夫德。簡稱拉夫。”

“拉夫,叫全體守軍在百爐廳集合,外加所有的俘虜,我要好好瞧瞧他們,對了,你剛才提到的從十字路口抓的妓女也要來。噢,別忘了山羊,真遺憾,聽說他已經逝世了,但我想親眼看看。”

首級獻上,他發現山羊的嘴唇、耳朵和鼻子都被切掉了,而烏鴉吃了眼睛。說來也怪,這顆頭居然還能認出來屬於瓦格·霍特,全拜那奇特的胡須所賜——足有兩尺長,在尖下巴下面晃蕩。除了胡子,科霍爾人的頭骨上只剩幾塊幹癟的皮膚。“身體的其他部分呢?”詹姆問。

沒人回答。最終,臭嘴垂下雙眼,低聲道,“爛掉了,爵士。呃……或是給吃了。”

“有個俘虜老吃不飽。”拉夫德解釋,“所以爵士烤山羊給他吃。說實話,科霍人沒什麽肉,爵士先砍下他的雙手雙腳,接著是上臂和大腿。”

“那胖子吃得最多,大人。”臭嘴接口,“但爵士要讓俘虜們都嘗嘗人肉的滋味,他還讓山羊自己吃自己。操,他看到自己的肉還流口水呢,拼命狼吞虎咽,油脂滴滿了胡須。”

父親,詹姆心想,你養了一群瘋狗。他想起小時候在凱巖城聽過的故事,瘋狂的羅斯坦伯爵夫人在赫倫堡內用人血洗澡,大擺人肉宴席。

想到這裏,覆仇也沒了興致。“把它丟進湖中。”詹姆將山羊的頭扔給小派,轉身面向守軍,“培提爾公爵到任之前,博尼佛·哈斯提爵士將以國王之名鎮守赫倫堡。你們如果願意留下——並征得了爵士先生的同意——可以跟隨他;不願留下來的隨我討伐奔流城。”

魔山的手下面面相覷。“賞賜還沒發呢。”有人說,“爵士答應過的。他說重重有賞。”

“他說過!”臭嘴附和,“追隨我的人,重重有賞!”十幾個人也加入進來。

博尼佛爵士舉起鐵拳,“留下來的人可以分得一份土地,結婚後我會再給一份,生下頭胎我給第三份。”

“土地,爵士?”臭嘴吐了口痰,“放他媽的屁。操,想翻地,我們不曉得在自個兒家裏翻嗎?真他媽操蛋,爵士說‘重重有賞’,意思是金子!金子!”

“有意見上君臨找我親愛的老姐說去。”詹姆轉向拉夫德,“俘虜在哪兒?威裏斯·曼德勒爵士呢?”

“他就是那個胖子。”拉夫德道。

“是嘛?他有個三長兩短,你們就惹大麻煩了。”

夏格維、帕格或佐羅等諸位勇士早跑得無影無蹤,讓瓦格·霍特當了光桿司令。至於河安伯爵夫人的人,只有三位還活著——為格雷果爵士打開邊門的廚子;名叫“黑拇指”本恩的駝背武器師傅;還有皮雅,然而她失去了上次與詹姆相會時的美貌。有人打斷了她的鼻子,還敲掉了她一半的牙齒。這女孩一看見詹姆,就立刻倒在他腳邊,啜泣著,用驚人的力氣抱緊他的大腿,直到被壯豬拉開。“以後沒人會傷害你了。”他告訴她,她卻哭得更大聲。

囚犯受的待遇較好,威裏斯·曼德勒爵士也沒死,他們這批人大多是在三叉戟河渡口一戰中被魔山俘虜的。作為管用的人質,他們被關押起來,雖然現下個個又臟又臭、不修邊幅,有的還缺牙齒缺手指、遍體鱗傷,但至少有吃有喝,戰傷也得到了處理。詹姆不知道他們清不清楚自己吃的肉,決定還是別點破的好。

然而囚犯們已徹底喪失了尊嚴,尤其是大胖子威裏斯爵士,胡須一大把,目光呆滯,下巴顫抖。詹姆說要派人護送他去女泉城乘船返鄉,他頓時癱倒在地,比皮雅哭得更厲害,足足合四人之力才把他扶起來。烤吃山羊的報應,詹姆心想,諸神在上,我恨透了這座該死的城堡。赫倫堡三百年來見證的恐怖比凱巖城三千年中經歷的更多。

於是詹姆令百爐廳中生起爐火,再讓那唯一的廚子趕緊去為他的隊伍準備熱飯熱菜,“什麽都可以,山羊肉不要。”

他自己在獵人廳內與博尼佛·哈斯提爵士共進晚餐,博尼佛爵士莊嚴肅穆,三句不離七神之名。“我不要格雷果爵士的走狗。”他切開一個和他一樣遍布皺紋的梨子,小心翼翼地確保那並不存在的果汁不會玷汙他樸素的紫色外衣,上面有他家族的白色斜線紋章,“他們是幫罪孽深重的惡棍。”

“我家修士常說,所有人都有罪。”

“他說得沒錯。”博尼佛爵士表示同意,“但有些人犯下的罪孽無可饒恕,猶如熏天惡臭,恐怕七神連聞聞都受不了。”

看來你和我弟弟一樣沒鼻子,否則我的罪孽會教你被這個梨子噎死。“好吧,我把格雷果的人全帶走。”士兵不缺用武之地,若迫不得已非要硬攻奔流城,他會讓他們打頭陣。

“把那個妓女也帶走。”博尼佛爵士要求,“你知道我說的是誰,就是那個地牢裏挖出來的女人。”

“皮雅。”科本曾派她來陪床,以為能討他歡心……現在的皮雅已不是過去那個嬌小、甜蜜、咯咯傻笑著爬進他被窩的尤物了。當格雷果爵士要安靜時,她很不識趣地搭了話,魔山便用鋼甲拳套把她的牙齒和漂亮小鼻子打成碎片。若非瑟曦急召魔山前往君臨面對紅毒蛇的長矛,只怕皮雅的遭遇還會更慘。詹姆是決不會可憐格雷果的。“皮雅生於茲長於茲。”他勸告博尼佛爵士,“這裏是她唯一的家。”

“她是墮落的化身。”博尼佛爵士說,“我不能容許她向我的人賣弄……賣弄風騷。”

“她賣弄的日子已經結束了。”詹姆道,“但若你堅持,我會帶她走。”他可以收她做洗衣婦,他的侍從不在乎為他搭建帳篷、照料馬匹或清理鎧甲,但洗衣服一直不大積極。“單憑你的百名聖戰士,能守住赫倫堡嗎?”其實只剩下八十六名,有十四個在黑水河上送了命,但博尼佛爵士遲早會招募到信仰虔誠的新人的。

“決無問題。老嫗會為我們指引前路,戰士將給予我們力量。”

或者陌客會讓你們統統倒黴。詹姆不清楚是誰慫恿姐姐任命博尼佛爵士為赫倫堡代理城主的,多半是奧頓·瑪瑞魏斯。隱約記得,哈斯提家族侍奉過瑪瑞魏斯的祖輩,而且這蘿蔔頭發的裁判法官似乎天真地認為,外號“好人”的貴族想必最宜於派往河間地,治療盧斯·波頓、瓦格·霍特和格雷果·克裏岡所留下的累累傷痕。

或許他的人選不錯。哈斯提家族源於風暴之地,在三河流域無親無故,沒有世仇,沒有關系,也沒有親信。而這位博尼佛爵士素來冷靜、公正、盡職盡責,他訓練出的聖戰士是有紀律的兵,一起騎上高大灰馬時也顯得十分威武堂皇,足以懾服群眾。小指頭曾打趣說博尼佛爵士多半把手下的兵統統閹割了,以保證他們純潔高尚。

然而說到底,戰士的名譽要在戰場上證明,並非靠整齊可愛的坐騎。他們精於祈禱,也精於殺敵嗎?就詹姆所知,在黑水河上他們表現不錯,但也無甚突出之處。博尼佛爵士本人年輕時倒是武藝精湛,前途似錦,後來卻出了意外——不曉得是因為戰敗、恥辱還是重病——導致他認定比武乃是空虛的炫耀,從此放下長槍。

赫倫堡必須守住,而瑟曦挑選了這位“小貝勒”。“此城厄運纏繞。”他警告博尼佛爵士,“據說赫倫與他兒子們著火的鬼魂晚上會在大廳裏出沒,教他們發現的話會被活活燒死。”

“我不怕鬼魂,爵士。《七星聖經》有雲:妖魔、亡魂抑或幽靈皆無法傷害虔信七神之人,君子以信仰為甲,能行遍天下。”

“你以信仰為甲,但也請記得穿上鎖甲和板甲。迄今為止,這座城堡的主人都沒好下場。瞧瞧魔山、山羊,甚至我父親……”

“恕我冒昧,他們都缺乏信仰之心,不像我們。戰士會保護我們,況且我們並非孤立無援。古利安和他的烏鴉與我們同在,左近的戴瑞城有藍賽爾大人,女泉城有藍道大人,三軍協力,足以蕩平這一帶的土匪蟊賊。等局勢安定後,七神自會指引善男信女們回到村落,重新播種、耕作,修建家園。”

那些還沒教山羊趕盡殺絕的人。詹姆用金手鉤起酒杯。“若有任何勇士團的成員落到你手中,立刻押送給我。”縱然陌客搶在詹姆之前帶走了山羊,但胖子佐羅、夏格維、羅爾傑、虔誠的烏斯威克等人逃不脫。蘭尼斯特有債必還。

“你會折磨他們,然後殺了他們?”

“換成你,你會寬恕他們嗎?”

“若他們真心悔悟……是的,我會在送他們上斷頭臺之前接納他們為兄弟,並為之祈禱。信仰可以救贖,罪行必須懲罰。”哈斯提雙手合十,頂著下巴,這姿勢竟讓詹姆荒謬地聯想起父親。“如果遇到桑鐸·克裏岡,你要我怎麽做?”

拼命祈禱,詹姆心想,拔腿快跑。“送他去與他親愛的老哥團聚,並感謝七神創造了七層地獄——單單一層容不下兩個克裏岡。”他突然站起來,“貝裏·唐德利恩情況不同,如果抓住了他,關起來等我回頭處置。我要用繩索捆住他的脖子,一路牽回君臨,再當著全國百姓的面,讓伊林爵士將其斬首示眾。”

“他身邊的密爾和尚呢?聽說他到處宣揚邪教。”

“殺他、吻他,還是跟他一起祈禱,隨便你。”

“我從不與男人接吻,大人。”

“他可不一樣。”詹姆的微笑成了哈欠,“請原諒,若你不反對的話,我告辭了。”

“好,大人。”哈斯提說。他的禱告時間又到了。

詹姆想要的卻是戰鬥。他三步並作兩步出門,夜風清冷。火光中的庭院裏,壯豬與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正在比武,周圍圍了一群喝彩叫好的士兵。李勒爵士將是最後的贏家,詹姆明白,我還是找伊林爵士打架的好。

幻影手指再度抽搐,他遠離火炬與人聲,走過密閉拱橋,來到流石庭院——直到這時,他才醒悟自己的去處。

熊坑內,燈籠灑下蒼白冷淡的光,照耀在一圈圈陡峭的大理石凳上。看來有人比我先到。坑中是練武的好場所,或許伊林爵士先想到了。

然而站在坑邊的騎士比派恩更高大,他滿臉胡子,體格結實,身穿繡有獅鷲紋章的紅白外套。克林頓,他在裏面幹嗎?黑熊還半掩在沙地中,但只有骨骼和破損的毛皮殘留了。詹姆有些為野獸悲哀。至少,他是戰死的。“羅蘭爵士。”他喊道,“你迷路了嗎?我明白,城堡大得很。”

紅羅蘭舉起燈籠,“我來看看狗熊與美少女對話的現場。”他的紅須在火光中猶如著了火,詹姆聞到了酒氣,“妞兒真的光著身子打?”

“光著身子?不。”故事似乎被誇張了幾倍。“血戲子們讓她穿上粉紅色的絲裙服,拿著比武用的鈍劍。山羊要好好看她出洋相,他覺得這樣很‘有趣’……”

“……也好,光著身子的布蕾妮只怕會把熊先嚇趴嘍。”克林頓笑道。

詹姆沒笑,“聽你的口氣,似乎挺了解她。”

“我曾是她的未婚夫。”

他大吃一驚,布蕾妮從未提及訂婚之事。“他父親為她……?”

“為她訂過三次。”克林頓道,“確切地說,我是她的第二個未婚夫,由我父親和她父親共同決定。我早聽說那妞兒很醜,可我父親說,蠟燭吹滅後,所有女人都是一個樣。”

“你父親。”詹姆瞧向紅羅蘭的外套——紅底與白底上,兩只獅鷲互相對望。這是名揚天下的克林頓家族舞蹈獅鷲紋章。“你父親是前首相的……弟弟?”

“表弟。瓊恩大人沒有親兄弟。”

“是啊。”回憶剎那間湧上心頭。記得瓊恩·克林頓是雷加王子的密友,當年瑪瑞魏斯令人失望地無力彈壓勞勃的叛亂,而雷加王子又遍尋不著,伊裏斯做出了所能做的最佳選擇,任命克林頓為首相。然而瘋王對他的國王之手總是很殘酷,正如他經常在鐵王座上割傷手掌。鳴鐘之役後,他一怒之下剝奪了瓊恩大人的榮譽、城堡、土地與財富,放逐到狹海對岸等死。果然,傳聞克林頓伯爵沒過多久就買醉亡身了。伯爵的表弟——即紅羅蘭的父親——轉而投奔叛軍,並在戰後獲得了家族的鷲巢堡作為獎勵。不過勞勃雖把城堡給了他,卻沒法還克林頓家族被沒收的財物,還將他們家一大部分土地賞賜給更熱心的支持者。

今天的羅蘭爵士只是個有產騎士而已,對他而言,塔斯的處女應該是屈尊就駕,上上之選。“你為什麽不和她結婚?”詹姆質問。

“我啊,我親自去塔斯島見了她。我比她大六歲,她卻與我一般高矮,平起平坐。她是個穿絲衣的母豬,卻沒有母豬的乳房。跟她聊天時,她差點把自己的舌頭咬掉。於是我給了她一朵玫瑰,並且告訴她,這是今生她唯一能從我這兒得到的東西。”克林頓望向坑內,“說真的,也許這頭熊都沒她嚇人,我——”

詹姆用金手狠狠扇了他一嘴巴,打得騎士滾下臺階。燈籠掉在地上摔碎,燈油流出來,熊熊燃燒。“你不能這樣稱呼一位出身高貴的小姐,爵士。說她的名字,她叫布蕾妮。”

克林頓手腳並用地爬開擴散的火焰。“布蕾妮,大人。”他啐了一口血在詹姆腳邊,“美人布蕾妮。”

瑟曦

轎子緩緩爬上維桑尼亞丘陵,隨著馬蹄沈悶的節奏,太後靠在舒適的紅墊子上休息,外面傳來奧斯蒙·凱特布萊克爵士的叫喊:“讓路,清空街道,為攝政王太後陛下讓路!”

“瑪格麗身邊養了一個活躍的小宮廷。”瑪瑞魏斯夫人報告,“有雜耍藝人、默劇演員、詩人、木偶師……”

“和歌手?”瑟曦提示。

“是的,很多很多歌手,陛下。‘琴手’哈米西每半月應召一次,有時候伊森人阿裏克晚上會來表演,藍詩人則是她的最愛。”

太後想起這藍詩人也參加了托曼的婚宴。他年輕、英俊,莫非有文章?“她身邊還有其他人,聽說不少是騎士、廷臣及仰慕者之流。說實話,夫人,你覺得瑪格麗還是處女嗎?”

“她說她是,陛下。”

“她那麽說,你覺得呢?”

坦妮婭黑色的大眼睛裏閃動著淘氣的火花。“她在高庭與藍禮大人成親時,我幫著大人脫衣服。大人是個身體健康、充滿欲望的男子,我們擁他上婚床時看到了證據——而瑪格麗赤身裸體地在婚床上等他,跟命名日時一樣一絲不掛,在毯子下面漂亮地羞紅了臉。洛拉斯爵士親手把她抱上去的。瑪格麗或許堅稱他們的婚姻並未圓滿,堅稱藍禮大人喝得太醉以至於無法動手,但我向您保證,當我退出門外時,大人兩腿間那話兒可沒有半點委頓的跡象。”

“第二天早上你進去了嗎?”瑟曦急忙問,“你見到染血的床單了嗎?”

“沒有,她沒展示床單,陛下。”

真可惜。不過話說回來,染血的床單也說明不了什麽。據說下賤的農夫女在新婚之夜會像豬一樣流血,但瑪格麗·提利爾這樣的貴族姑娘基本不會。領主之女的初夜權多半交給了胯下坐騎而不是新婚丈夫,而從學會走路起就開始騎馬的瑪格麗便更容易磨破了。“朝中有不少騎士仰慕咱們的小王後。包括雷德溫的雙胞胎,塔拉德爵士……哎,你說說,還有哪些人常去呢?”

瑪瑞魏斯夫人聳聳肩,“藍柏特爵士,把一只好眼睛用繃帶遮住的傻瓜;拜亞德·諾科斯爵士;庫塔內·格林希爾;伍德懷特兄弟,有時候是波提菲,更多時候是盧坎迪。噢,對了,派席爾國師時常造訪。”

“派席爾?真的?”莫非這只搖搖擺擺的老蛆蟲拋棄獅子投靠了玫瑰?若是真的,他一定會付出代價。“還有誰?”

“穿羽毛披風的盛夏群島人,哈哈,我怎可能忘了他?他的皮膚黑得跟墨水似的。還有許多人專程來向她的表親們致敬。埃蘿雖與安布羅斯家的孩子訂了婚,但她很喜歡賣弄風情;梅歌平均兩星期換一位追求者,她甚至在廚房中吻過幫廚小弟。聽說她被許給布爾威伯爵夫人的弟弟,但我看如果讓她自己挑,她會選馬克·穆倫道爾。”

瑟曦大笑,“那位在黑水河上丟了半條胳膊的蝴蝶騎士?要個殘廢來做什麽?”

“梅歌認為他可愛極了,她甚至懇求瑪格麗夫人給他找只新猴子。”

“啊,猴子。”太後不知該說什麽好。麻雀與猴子,這個國家真是瘋了。“咱們英勇的洛拉斯爵士呢?他經常去見妹妹嗎?”

“他去得最多。”坦妮婭皺眉時,黑色的大眼睛之間出現了一道細細的紋路。“每天早晚各一次,除非有事脫不開身。她哥哥對她無微不至,他們之間無話不談……噢……”密爾女人突然驚訝地住了口,接著又滿臉堆笑,“我剛才有個邪惡的念頭,陛下。”

“自己心裏知道就好。山上全是麻雀,我們都曉得麻雀們標榜自己有多麽純潔,厭惡邪惡。”

“我看他們厭惡的是肥皂和水,陛下。”

“是啊,這幫家夥實在是太臭了,如果可以,我會要求新任總主教幫他們清洗清洗。”

帷幕卷動,掀起一陣緋紅絲綢的波浪。“奧頓說新任總主教沒有名字。”坦妮婭夫人道,“這是真的嗎?至少在密爾,每個人都有名字的。”

“他以前當然有名字,修士都有名字。”太後不耐煩地揮揮手,“比方說他若是貴族,發下誓言加入教會時會去掉家族姓氏,只保留自己的名,而一旦成為總主教,戴上水晶冠,就必須放棄所有姓名——教會認為他已當上諸神的代言人,不再需要凡人的名字。”

“那總主教與總主教之間如何區分呢?”

“有點難度。通常叫這位為‘胖子’,叫那位作‘胖子前的那位’或‘睡覺時死去的那位’。當然,你還是可以用他們的俗名來稱呼,但會得罪人的,因為這提醒了他們出身平凡,他們不喜歡這樣。”

“我夫君說新任總主教不是貴族,而是個骯臟的賤民。”

“據說是這樣。其實照慣例,大主教們一般會推選彼此間的一位,偶爾才破例。”派席爾不厭其煩地向她講述過這段冗長的歷史。“在受神祝福的貝勒王統治時期,一名石匠被授意選為總主教,因為他的工藝如此精巧,讓貝勒以為他是鐵匠的肉體凡身。然而此人不會讀寫,甚至連最簡單的禱告都學不會。”許多人相信他是被貝勒的首相,即後來的韋賽裏斯二世毒死的,以防國家繼續蒙羞。“他死後,教團在貝勒王敦促下,又選出一位八歲男童。國王宣稱這孩子能施行奇跡,不過他那雙醫療聖手卻無法挽回國王在絕食齋戒中喪命的結局。”

瑪瑞魏斯夫人清脆地笑道:“八歲?看來我兒子也有機會當總主教嘍,他快滿七歲了。”

“他會禱告嗎?”太後漫不經心地問。

“他更喜歡練武。”

“好孩子。他知道七神的名字嗎?”

“都清楚。”

“嗯,我會將他列入考量。”瑟曦才不在乎戴上水晶冠的兒童會做些什麽,反正比教團推出的這位賤民好應付。這回聽任白癡和懦夫們選擇首領,下次就沒那麽便宜了——如果新任總主教不合我意,這個“下次”很快就會到來。貝勒王的首相是我的榜樣。

“清空街道!”奧斯蒙·凱特布萊克爵士大叫,“為攝政王太後陛下讓路!”

轎子開始慢下來,應是快登上山丘頂了。“你把兒子帶進宮吧。”瑟曦告訴瑪瑞魏斯夫人,“六歲男孩不小了。托曼需要別的孩子陪伴,你兒子不是可以做他的朋友嗎?”喬佛裏就沒有同齡朋友。可憐的孩子,一直那麽孤單,我小時候都有詹姆……和梅拉雅,直到她掉入水井。噢,小喬很喜歡獵狗,可他們之間並非友情,他只是在尋求從勞勃那裏沒有得到的父愛。一位養兄弟將把托曼從瑪格麗和她那群小雞身邊奪過來。假以時日,他們之間將會像勞勃和奈德·史塔克那樣親密。是,奈德是個傻瓜,卻是個忠誠的傻瓜。托曼需要忠心耿耿的人替他防備後方。

“陛下您真是太好心了,但魯賽爾從未離開過長桌廳,恐怕會在這座大城市裏迷途呢。”

“剛開始也許會。”太後承認,“但他能適應的,和我一樣。當年我父親要我入宮時,我拼命地哭,而詹姆怒火沖天,最後是我姑媽拉我到石頭花園裏坐下,促膝長談,她說君臨城內沒有一個人值得我害怕。‘你是頭母獅,’她告訴我,‘別的野獸應該怕你才對。’毫無疑問,你的孩子也能找到勇氣,而且你就不想多見到他嗎,每天都見到他?他是你唯一的孩子,對吧?”

“目前是。我的夫君懇求諸神再給我們添一個小子,以防……”

“我懂。”她想起了喬佛裏抓摳喉嚨的模樣,在那最後時刻,他絕望地看著她,發出無言的求告;隨後,另一段回憶占據了她的腦海,令她血液凝結:那是燭光下的一滴鮮血,沙啞的聲音在談論後冠與裹屍布,談論VALONQAR的謀殺。

轎外,奧斯蒙爵士叫囂著什麽,有人竟朝他吼回去。轎子突然停下。“你們是死人嗎?”凱特布萊克咆哮道,“媽的,滾開!”

太後掀開簾子一角,招呼馬林·特蘭爵士:“怎麽回事?”

“是麻雀們,陛下。”馬林爵士的白披風下穿著全套白色鎧甲,頭盔與盾牌懸在鞍頭。“他們在街上露營,妨礙交通。”

“把他們趕開,但動作不要太大。我可不想引發另一場暴動。”瑟曦松開簾子。“真荒唐。”

“是啊,陛下。”瑪瑞魏斯夫人表示同意,“應該是總主教前來拜見您才對。這幫可惡的麻雀……”

“他供養他們,慣壞了他們,甚至祝福了他們。但到目前為止,他卻沒為國王陛下祝福。”祝福只是項空洞的儀式,但在無知的平民眼中,儀式具有不可替代的象征意義。征服者伊耿便把總主教在舊鎮替他抹上聖油的那一天作為登基紀念日。“這混蛋僧侶若不乖乖聽話,我就讓他曉得自己還是個肉體凡胎。”

“奧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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