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四卷 群鴉的盛宴(中)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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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擡頭看他。“你要坐哪艘船出海?”

“我們訂了烏莎諾拉小姐號的艙位。”

女孩懷疑地斜睨他。“她已經離開了。你不知道嗎?她好多天之前就離開了。”

我當然知道,山姆想說。記得當時自己跟戴利恩站在碼頭上,看著那艘船向著泰坦巨人和外海駛去,船槳起起落落。“好。”歌手說,“這下完了。”假如山姆勇敢些的話,就該當即把他推落水中。戴利恩的甜言蜜語能讓女孩子脫衣服,但在船長的艙室裏,全是山姆一個人在苦苦游說布拉佛斯人。“我等了這個老頭子三天。”船長說,“貨艙滿了,我的手下也操夠了老婆。不管帶不帶上你們,我的烏莎諾拉小姐今晚都得趁潮水出發。”

“行行好。”山姆乞求,“我只求再多延幾天,好讓伊蒙學士恢覆體力。”

“他沒體力。”船長前一天晚上親自去客棧查看過伊蒙學士。“他年老體衰,我不想讓他死在我的烏莎諾拉小姐號上。你們要麽留下陪他,要麽離開,與我無關,反正我今天出海。”更糟的是,他拒絕退還他們預付的旅資,這些銀幣本能送他們安全抵達舊鎮。“你們訂下我最好的艙室,它就在那兒空等著。如果你們不走,並非我的責任,憑什麽要我承擔損失?”

若當時出海,我們或許已到了暮谷城,山姆懊惱地想,風向好的話,甚至有可能抵達潘托斯。

但這些跟推車的女孩沒什麽關系。“你說見到一個歌手……”

“他在快樂碼頭,正要跟‘水手之妻’結婚。”

“結婚?”

“她只跟與她結婚的人上床。”

“快樂碼頭在哪兒?”

“戲子船對面。我給你帶路吧。”

“我認識路。”山姆見過戲子船。戴利恩不能結婚!他立過誓!“我得走了。”

他在濕滑的鵝卵石路上奔跑,那是一段很長的路,沒過多久他就開始喘息,黑鬥篷在身後飄蕩,喇喇作響。他邊跑邊得用一只手扶住劍帶。少許幾個行人都投來好奇的目光,一只貓人立起來,沖他“嘶嘶”叫嚷。到達戲子船時,他已經腳步不穩。快樂碼頭就在街對面。

他沖進去,還在面紅耳赤地喘粗氣時,就被一個獨眼女人抱住了脖子。“別。”山姆告訴她,“我不是為此而來。”女人用布拉佛斯語答了一句。“我不會講布拉佛斯話。”情急之下,山姆用高等瓦雷利亞語說。蠟燭燃燒,火爐裏的火劈啪作響,有個人在拉小提琴,他還看到兩個女孩手拉手圍著一名紅袍僧跳舞。獨眼女人將乳房貼到他胸口。“別這樣!我不是為此而來的!”

“山姆!”戴利恩熟悉的嗓音傳來,“伊娜,放開他,那是‘殺手’山姆。我的誓言兄弟!”

獨眼女人從他身上退開,但仍用一只手搭著他胳膊。一個舞女大聲說:“要是他願意,可以來殺我。”另一個說:“你覺得他會讓我摸一摸他的劍嗎?”她們身後的墻上畫著一條紫色三桅船,船員全是女人,除了高筒靴之外什麽都沒穿。一個泰洛西水手在角落昏睡,鼾聲透過一大叢鮮紅色胡須傳出來,還有一個年紀較大、長著巨乳的女人在跟一個盛夏群島人玩瓦片棋,後者體格魁梧,身披紅黑羽衣。戴利恩坐在屋子中央,用鼻子拱著膝蓋上的女子的脖子。她穿著他的黑鬥篷。

“殺手。”歌手醉醺醺地喊,“快來拜見我夫人。”他的頭發淺黃猶如蜂蜜,笑容暧昧陶醉,“我為她唱情歌哦。當我歌唱時,女人像黃油一樣融化。哎,我如何能拒絕她這張臉呢?”他親吻她的鼻子。“夫人,給殺手一個吻吧,他是我兄弟。”女孩站起身來,山姆看到她鬥篷下面什麽都沒穿。“對了,兄弟妻不可戲,別跟我老婆調情喲,殺手。”戴利恩哈哈大笑,“如果你想要她的姐妹,請隨便挑,我還有足夠的錢。”

用這些錢可以給我們買吃的,山姆心想,還可以買木柴,讓伊蒙學士取暖。“你幹嗎?你不能結婚。你跟我一樣立過誓。他們會要你的腦袋。”

“我們的婚姻只維持一晚,殺手,就算在維斯特洛也不會要你的腦袋。你沒去鼴鼠鎮挖過寶嗎?”

“沒有。”山姆漲紅了臉,“我決不會……”

“那你的野妞兒呢?你一定跟她幹過兩三次。在森林裏的夜晚,一起擠在你的鬥篷底下,別告訴我你從沒上過她。”他朝椅子揮揮手。“坐下,殺手。喝杯酒,找個婊子。別客氣。”

山姆不想喝酒。“你答應過我黃昏前回去,並帶回酒和食物。”

“你就是這樣殺異鬼的?拿口水淹死?”戴利恩再度大笑,“她是我老婆,而你不是。不想喝我的喜酒,就快滾吧。”

“跟我走。”山姆說,“伊蒙學士醒了,他想聽那些龍的事。他提到泣血的彗星和白鬼,還有夢,還……若我們能查到更多關於龍的事,也許能讓他安心。請幫幫我吧。”

“明天……明天,不要在我新婚之夜。”戴利恩拽著新娘的手,起身朝樓梯走去。

山姆擋住去路。“你答應過,戴利恩,你立過誓。你是我的兄弟。”

“在維斯特洛是這樣。你覺得這裏是維斯特洛嗎?”

“伊蒙師傅——”

“——快斷氣了。你把我們所有的銀幣都浪費在那個穿花條紋衣服的醫師身上,然而他也這麽說。”戴利恩的語氣強硬起來,“要麽找個女孩,要麽滾,山姆,別破壞我的洞房花燭。”

“我會走。”山姆說,“但你得跟我來。”

“不。我跟你沒關系了。我跟黑衣沒關系了。”戴利恩從赤身裸體的新娘身上扯下自己的鬥篷,扔到山姆臉上。“給。把這塊破布給老頭子蓋上,也許能讓他暖和一點。我不需要它了。很快我就能穿上天鵝絨,明年就會穿裘皮,吃——”

山姆揍了他。

他沒多想,直接捏手成拳,砸向歌手的嘴巴。戴利恩破口咒罵,而他那赤身裸體的新娘驚聲尖叫,山姆撲向歌手,將他推倒在身後一張矮桌子上。他倆差不多高,但山姆體重是對方兩倍,而且這次他憤怒得忘記了恐懼。他先照著歌手的臉和肚子痛打,然後捶他的雙肩。戴利恩扣住他的手腕,山姆便用腦袋撞裂了歌手的嘴唇。歌手松手後,山姆猛擊他的鼻子。一個男人大笑起來,一個女人在咒罵。忽然間,打鬥放慢了速度,他們仿佛是兩只在琥珀中掙紮的黑蒼蠅。有人把山姆從歌手的胸口拖開。他也打那個人,然後硬物砸到他腦袋上。

接下來他發現自己騰空出了門,在霧氣中頭朝前地飛。他剛看到身下黑糊糊的水,運河便迎面向他撲來。

山姆像塊石頭、像塊巨巖,或者說像座山一樣沈了下去。海水滲進眼睛,湧入鼻孔,黑暗冰冷,帶著鹹味。他試圖呼喊求助,卻咽下更多的水。他努力張嘴,一邊蹬踢,一邊翻滾,一連串氣泡從鼻子裏湧出。游起來,他告訴自己,游起來。睜開的眼睛被鹹水刺痛,什麽也看不見,他短暫地冒出水面,吸入一口空氣,一只手拼命拍打,另一只扒向運河壁。然而巖石滑溜溜的,抓不牢。他又沈了下去。

山姆感到水浸透衣服,皮膚冰冷,劍帶順著雙腿滑落,纏住腳踝。我要淹死了,他心中充滿難以言喻的恐懼,於是狂亂地向前劃,試圖做出最後一次努力,結果臉卻撞到運河底部。我的身子上下顛倒了,他意識到,我要淹死了。他揮舞的手碰到什麽東西,也許是鰻魚,滑溜溜地從指間穿過。我不能這樣,沒有我,伊蒙學士會死的,吉莉也將無人依靠。我一定要游起來,一定要……

一聲巨響,什麽東西纏住他,穿過腋窩,箍住胸口。他首先想到鰻魚,鰻魚逮住了我,要把我拖下去。他張口呼叫,吞下更多的水。他最後一個念頭是,我要淹死了,哦,諸神保佑,我要淹死了。

他睜開眼睛仰臥在地上,一位魁梧的黑皮膚盛夏群島人正用錘子那麽大的拳頭敲他的肚皮。停,停,你弄疼我了,山姆想呼喊,但說不出話,只能一邊喘氣一邊嘔吐。他渾身濕透,躺在鵝卵石間一攤水中顫抖。盛夏群島人繼續捶他的肚子,更多水從他鼻子裏噴出來。“停。”山姆喘著氣,“我還沒淹死。我還沒淹死。”

“呀,你沒有。”救他的人俯身看他,此人身材高大,黝黑的皮膚濕淋淋地滴水。“你欠崇許多羽毛。水弄壞了崇精美的披風。”

這是真的,山姆看到羽毛披風貼緊黑人巨大的肩膀,全濕透了,沾滿汙漬。“我沒想過……”

“……學游泳?呀,崇看得出來。你拍水太多,胖子本該能浮起來。”他用一只巨大黑手提著山姆的緊身上衣,幫他站起來。“崇是月桂風號的大副。許多話都會講一點點。在裏面看到你打那個歌手時,崇笑了。崇也聽見了你的話。”他咧開大嘴微笑,露出潔白的牙齒。“崇知道那些龍。”

詹姆

“我還以為你會剪了這討厭的胡子,知道嗎?你看起來就像勞勃。”姐姐已換掉喪服,穿上一身淺綠裙裝,袖子是銀色的密爾蕾絲,脖子上的金項鏈鑲有一顆鴿子蛋大小的祖母綠。

“勞勃的胡子是黑的,我的是金色。”

“金色?白的吧?”瑟曦從他下巴上扯了一根毛,舉到面前。實際上,是灰的。“弟弟,你正在褪色,你成了過去那個你的幽靈,成了個蒼白的殘廢,和這身白盔白甲倒是配套。”她拋開那根胡須,“我喜歡穿著緋紅和金色服裝的你。”

我喜歡沐浴在陽光之下,任露水滋潤肌膚的你。他想吻她,想把她抱回臥室,扔到床上……她和藍賽爾、奧斯蒙·凱特布萊克,甚至月童上床……“我要和你談談。收回成命,我的剃刀便任你驅使。”

瑟曦嘴巴一抿,她喝了香料熱酒,口中散發出豆蔻的味道。“你是來討價還價的?需要我提醒嗎,你發誓服從命令。”

“我發誓保護國王。我應該留在他身邊。”

“你應該服從他調遣。”

“托曼不過是在你遞去的每一張紙上面蓋章罷了。這是你的意思,而且愚蠢透頂。不信任達馮,又為何要任命他為西境守護?”

她在窗邊座椅坐下,窗外是首相塔焦黑的廢墟。“你為何推諉,爵士?難道你的勇氣也隨著右手消失了嗎?”

“我對史塔克夫人發過誓,不會再拿起武器反對史塔克家族或徒利家族。”

“那不過是喝醉了酒,並被利劍抵著喉嚨發的誓。”

“如果我不在托曼身邊,又如何能護得他周全?”

“打敗他的敵人,就是保護他的最好方式。父親不是常說,‘最好的盾牌是揮舞的寶劍嗎’?——哦,對了,寶劍是要手來揮舞的。不管怎麽說吧,相信殘廢的獅子餘威仍存,我要奔流城,我也要布林登·徒利——無論死活。此外,赫倫堡作為中樞要道,需要得到整治,威裏斯·曼德勒沒死的話一定被關在那裏,他是安撫北方人的關鍵之一,而我們向守軍派出的烏鴉均未得到回應。”

“他們是格雷果的人。”詹姆提醒姐姐,“魔山的手下殘酷而又愚蠢。他們多半把你的烏鴉全吃光嘍。”

“所以才派你去,我勇敢的弟弟,他們很可能也會拿你當晚餐,但我相信你會教他們消化不良的。”瑟曦理理裙子。“你出征期間,將由奧斯蒙爵士暫代禦林鐵衛隊長一職。”

……她和藍賽爾、奧斯蒙·凱特布萊克,甚至月童上床……“這個不能由你說了算。若你實在要我走,我將指派洛拉斯爵士為代理人。”

“開什麽玩笑?你明知道我如何看待洛拉斯爵士。”

“如果你沒派巴隆·史文前往多恩——”

“我需要他前去,多恩人不能信任。你忘了嗎,紅毒蛇做過提利昂的代理騎士?我可不放心把女兒就這樣扔在陽戟城。還有,我重申,決不允許洛拉斯·提利爾掌管禦林鐵衛。”

“洛拉斯爵士比奧斯蒙爵士男人多了。”

“噢,看來你對男人的觀念也變了,弟弟。”

詹姆感覺怒氣逐漸升起,“沒錯,洛拉斯不會像奧斯蒙爵士那麽色迷迷地盯著你的胸口,但我不認為——”

“你這是什麽話!?”瑟曦給了他一耳光。

詹姆毫不躲閃,“看來我的胡子還得多蓄一些,才能承受太後陛下的撫慰。”他好想撕開她的裙服,與她瘋狂接吻……若是在以前,有兩只手的時候,或許他已經這麽做了。

太後的雙眼猶如幽綠的玄冰,“你最好趕緊上路,爵士。”

……藍賽爾、奧斯蒙·凱特布萊克、月童……

“你手沒了還是耳朵沒了?!房門就在後面,爵士。”

“如你所願。”詹姆轉身而去,離開了瑟曦。

諸神啊,他們一定在竊笑。他知道瑟曦不喜被人頂撞,溫柔的話語或能將她動搖,不過最近只要看見她,他就一肚子火,好話全說不出口。

其實,他心中的一部分倒希望能離開君臨。對於瑟曦身邊那幫白癡和馬屁精,詹姆實在受夠了。據亞當·馬爾布蘭報告,跳蚤窩的貧民把當今禦前會議稱為“小人會議”。他尤其不放心科本……此人雖說救過詹姆一命,但畢竟曾是血戲班的成員。“科本有許多秘密,誰都能聞出來。”他警告瑟曦,姐姐卻只笑笑,“弟弟多心了,我們彼此都有許多秘密。”

……她和藍賽爾、奧斯蒙·凱特布萊克,甚至月童上床……

四十名騎士和他們的侍從等在紅堡的馬廄外,其中一半是蘭尼斯特家族直屬的西境騎士,另一半則是新近投靠、不受信任的降將。為安撫軍心,詹姆讓雨林的德莫特爵士負責托曼的王旗,讓紅羅蘭·克林頓負責禦林鐵衛隊長的純白旗幟,並收下一位培吉、一位派柏和一位派克頓擔任自己的侍從。“把朋友留在身後,敵人留在身前,方能萬無一失。”這是薩姆納·克雷赫的勸誡,還是父親的教誨?

他的坐騎是匹血色母馬,戰馬則是高大的灰公馬。詹姆已有多年不曾為馬取名字,他見過太多坐騎來來去去,想起來甚為痛心。不過,當派柏家的小子把這兩匹馬分別命名為“榮譽”與“光輝”時,他哈哈大笑,聽之任之。光輝披上蘭尼斯特的緋紅鞍配,榮譽則罩上禦林鐵衛的純白衣裳。喬斯敏·派克頓牽住韁繩,讓詹姆爵士上馬——這名侍從瘦得像根矛,手長腳長,油膩的鼠灰色頭發,柔軟的面頰上剛長出桃子似的絨毛。他身披蘭尼斯特的緋紅披風,但外套上有自己家族黃色底面上十只紫色胭脂魚的紋章。“大人。”這小子詢問,“您要戴上新手嗎?”

“戴上它,詹姆。”凱切鎮的肯洛斯爵士勸道,“戴上它朝百姓揮手致意,往後他們會給兒孫傳誦您的故事。”

“算了。”詹姆不願向群眾撒謊——哪怕是個金光燦燦的謊。讓他們看到斷肢,讓他們看到殘廢。“我準許你表演,肯洛斯爵士,就當為了我吧,雙手雙腳地揮舞都可以。”說罷,他用左手抓起韁繩,催馬前進。

“派恩。”當大家集合完畢後,詹姆下令,“你騎在我旁邊。”

伊林·派恩爵士遵令上前。他看起來像個要飯的,一身老舊生銹的鎖甲,套在褪色的煮沸皮革背心上,人和馬都沒有紋章,盾牌畫得一塌糊塗,連顏色都看不清楚,再搭配憔悴的神情與深陷的眼窩,伊林爵士渾如死人……當然,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已經死了許多年。

我會讓他振作起來。誰叫詹姆要當這光輝燦爛的鐵衛小隊長呢?他不得不接受國王的調令,然而伊林爵士是他的條件之一,另一個條件是亞當·馬爾布蘭。“我要他們兩個。”他告訴姐姐,瑟曦當即批準。她巴不得趕走他們呢。亞當爵士乃是詹姆的童年好友,沈默的劊子手則屬於他父親——如果他還屬於任何人的話。派恩作過禦前首相的侍衛隊長,沒料到禍從口出,有人密告說他私下讚嘆泰溫公爵才是真正的七國統治者,伊裏斯王便拔了他舌頭。

“開門。”詹姆喊道,壯豬用雄渾的嗓音重覆,“開門!”

當初梅斯·提利爾敲鑼打鼓地騎出爛泥門時,數千民眾列隊歡呼。男孩們個個興高采烈地走在隊伍旁邊,高昂著頭,模仿提利爾大兵邁大步的樣子,他們的姐妹則打開窗戶,拋出飛吻。

今日截然不同。蘭尼斯特的隊伍經過時,幾名妓女懶懶地招呼,賣肉派的繼續高聲叫賣。鞋匠廣場上,兩名衣衫襤褸的麻雀自顧自地朝數百百姓宣講,警告說不敬神的人與惡魔崇拜者將引來末日之災。人群為隊伍讓路,麻雀與鞋匠們全是呆滯的眼神。“他們喜歡玫瑰的香味,對獅子卻毫無感覺。”詹姆評論,“我親愛的老姐應該好好想想。”伊林爵士沒有回答。他真是個旅行的好夥伴,我喜歡跟他談話。

大隊人馬在城外等候,包括亞當·馬爾布蘭爵士與他的斥候,史提夫倫·史威佛爵士的輜重隊,“好人”老博尼佛爵士的百名“聖戰士”,薩斯菲爾德的弓騎兵,古利安學士與他的四籠烏鴉和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的兩百重騎兵。詹姆麾下這支軍隊總算不滿一千,難稱龐大,但奔流城下不缺兵。那座城堡已被蘭尼斯特軍團團包圍,而佛雷家出動的人馬甚至比西境更多,不過他們發來的上一只烏鴉帶信稱,全軍供應已難以為繼。布林登·徒利是堅壁清野後方才退回城堡的。

其實也沒什麽好清的。就詹姆親眼所見,河間地幾乎找不到一塊未被焚燒的田野、一座未遇洗劫的城鎮、一個未遭強暴的少女。現在我親愛的老姐要我去完成亞摩利·洛奇和格雷果·克裏岡的未竟事業。他嘴裏陣陣苦味。

盡管君臨附近的國王大道跟承平時期一樣安全,詹姆仍令馬爾布蘭率斥候出動。“羅柏·史塔克在囈語森林攻我不備。”他告訴前都城守備隊長,“這事再也不會發生了。”

“我以性命向您擔保。”能重上戰馬,馬爾布蘭似乎頗感欣慰,他忙不疊地脫掉都城守備隊的金羊毛披風,換上自家的煙灰色披風,“十裏格之內,敵人休想靠近。”

詹姆頒布嚴令,未經他允許,任何人不得離隊。不有言在先的話,這幫貴族少爺就會到處奔跑賽馬,驅散家畜,踐踏農田了。都城近郊難得還有牛羊漫游,樹上有蘋果與草莓,農舍旁堆滿大麥、燕麥和冬小麥,道路兩邊是牛車馬車。走得遠點,這番景象哪裏去找?詹姆與沈默的伊林爵士並騎在前頭,感覺十分愜意。溫暖的陽光灑在背上,朔風拂過頭發,猶如瑟曦的指尖。小子盧·派柏采來一頭盔黑莓,詹姆抓了一把,然後吩咐他分給侍從們和伊林·派恩爵士。

派恩似乎很滿意那身生銹鎖甲和皮革背心,也很滿意自己的沈默——從他那邊,只傳來馬蹄聲和劍鞘與劍刃拍擊的聲音。雖然他滿臉麻子,眼神冰冷得像冬日的湖泊,毫無表情可言,但詹姆本能地感受到對方對於離開君臨的歡喜。我讓他自己選,他思量著,他本可以拒絕我,繼續做他的禦前執法官。

伊林的職位是勞勃·拜拉席恩新婚時送給詹姆的父親的回禮之一,隨後這個閑職被泰溫公爵用來償還派恩為蘭尼斯特家族做出的犧牲。伊林·派恩爵士成了一位完美的劊子手,幹凈利索,一擊收工,從未讓處決陷入難堪境地。他的沈默更為他增添了氣勢,王國難得一位如此匹配的執法官。

當初詹姆下定決心後,便去叛徒走道盡頭找伊林爵士。那裏有座半圓形矮塔,上層分成若幹房間,專司軟禁貴族,比如可用來討取贖金或安排交換的騎士與領主之流;地下經由一扇精鐵門和一扇灰木門通往地牢。地下第一層設有監獄總管、大告解官和禦前執法官的房間。禦前執法官的本職是刑場殺人,但按慣例,還要打理地牢事務,管理這裏的人。

對於這項任務,沒有比伊林·派恩爵士更不合適的人選了。他既不識字,又不能寫,甚至連說話都不會,只好統統扔給別人處理。可惜的是,他也沒有同僚,因為王國自戴倫二世的朝代以來便沒再任命過大告解官,而上任監獄總管乃是個從小指頭那裏買肥缺的布商人。毫無疑問,他最近幾年發了筆橫財,然而去年很不幸地和其他有錢的傻瓜一起倒向史坦尼斯。他們自稱“鹿角民”,小喬便將鹿角釘在他們頭上,再用投石機拋出城去還給史坦尼斯。這回詹姆找來時,只能再求助於駝背的雷納佛·偉維水,讓這自稱有龍之血脈的老頭指引他走下狹窄的階梯,來到伊林·派恩生活了十五年的地方。

房間充溢著食物腐爛的臭氣,草席上爬蟲隨處可見,詹姆還差點踩上一只老鼠。派恩的雙手巨劍放在擱板桌上,旁邊有一塊磨刀石和一張油膩膩的布,劍刃被打磨得極為鋒利,在蒼白的光線下閃爍著藍盈盈的光。但除此之外,臟衣服堆得滿地都是,布滿紅銹的鎖甲與板甲也被拆散開來,四處亂扔,至於打破的酒瓶子,更是無法計算。這個男人除了行刑,沒有其他生活了。當伊林爵士從屎臭熏天的臥室裏出來會他時,詹姆心想。

“太後陛下命我節制大軍,收覆河間地。”他告訴對方,“你可以跟我走……假如你舍得放棄這所豪宅的話。”

沈默是派恩的回答,還有毫不動搖的悠長凝視。正當詹姆準備離開時,對方點了點頭。他終究是肯改變了,詹姆瞥瞥身邊的夥伴,或許我們兩個還有希望。

當晚,隊伍在哈佛城所在的小丘下宿營,夕陽沈沒後,一百個帳篷沿小溪搭建起來。詹姆親自安排哨兵放哨,都城附近想來不會有什麽麻煩,但當初他舅舅史戴佛在牛津肯定也是這麽想。我決不會重蹈覆轍。

從城堡裏傳來哈佛夫人的代理城主的邀請,詹姆帶上伊林爵士、亞當·馬爾布蘭爵士、博尼佛·哈斯提爵士、紅羅蘭·克林頓、壯豬與其他十幾位騎士及貴族同去。“我想我應該戴上那只手。”上山之前,他對小派說。

這孩子立刻為他綁上。那只手由純金制成,指甲是祖母綠,肉眼看去十分逼真。它指頭半攏,剛好能握住杯子。我不能用它打仗,卻能用它喝酒,詹姆看著男孩在他的斷肢上綁繃帶,心裏想。“從今天起,人們會稱呼您為金手將軍。”武器師傅曾向詹姆保證。錯,直到我死後,人們還是會叫我弒君者。

金手在餐桌上屢屢為他帶來讚嘆——直到打翻酒杯。他的脾氣發作了。“媽的,如果你如此羨慕這該死的玩意兒,我很樂意把你用劍的手砍掉。”他告訴佛列蒙·布拉克斯。

無人再敢多言,他在平靜中多喝了點酒。

城堡主人跟蘭尼斯特家族結親,才一歲便做了他表弟提瑞克的夫人,此刻也還是個圓胖的小嬰兒。席間,這位艾彌珊德夫人被抱出來相見,她穿金線小裙服,裙服中間用翡翠顆粒組成一條淡綠色大波浪,周圍是綠色柵格——這是哈佛家族的紋章。過不多久,小女孩號啕大哭,便被奶媽安撫著送回臥房了。

“還沒有提瑞克大人的消息?”鮭魚端上桌時,代理城主詢問。

“沒有。”提瑞克·蘭尼斯特於君臨暴動中失蹤時,詹姆還在奔流城作俘虜。若這孩子沒死,該滿十四歲了。

“遵照泰溫大人的命令,我曾親自帶隊搜查。”亞當·馬爾布蘭爵士邊剔魚骨頭邊說,“但我的發現不比拜瓦特多。當暴民們突破金袍子的封鎖線,那孩子還在馬上,其後嘛……嗯,我們找到了他的馬,人卻沒有半點線索,多半是被拉下來殺了。但若是這樣,屍體在哪兒?暴民讓其他人暴屍街巷,為何單單沒有他?”

“或許令他活著更有價值。”壯豬認為,“蘭尼斯特家的人贖金不菲。”

“這點毫無疑問。”馬爾布蘭承認,“怪就怪在沒人來索要贖金,這孩子如同憑空蒸發了。”

“他死了。”詹姆已喝下三杯葡萄酒,金手變得越來越沈,越來越笨拙。哼,倒不如裝上鉤子。“等那幫暴民明白自己殺的是誰,恐怕慌不擇路地要把屍體投入河中,以防被我父親發現。蘭尼斯特有債必還,當年君臨城破,泰溫公爵教他們領教過滋味。”

“有債必還。”壯豬同意,大家也就此打住。

不過等飯後在塔樓房間過夜時,詹姆自己卻懷疑起來。再怎麽說,提瑞克與藍賽爾一道做過勞勃國王的侍從,他們曉得的秘密比黃金更貴重,比利刃更致命。他想到了瓦裏斯,那個咯咯假笑、渾身散發著薰衣草香味的太監。全城都有此人的眼線密探,要在混亂中偷走提瑞克自是舉手之勞……或許太監早就知道暴動將於何時何地發生。瓦裏斯讓我們大家相信,他是不可或缺的,他什麽都清楚。然而這次暴動他卻一分半點都沒警告瑟曦,他甚至沒到船邊去送別彌賽菈。

詹姆打開窄窗。夜,越來越清冷,一輪彎月高掛天空,照在他的金手上,反射出昏暗的光。它掐不死太監,卻可以打爛那張黏糊糊的笑臉,打個稀巴爛。他忽然很想打人。

伊林爵士正在擦劍。“時候到了。”他吩咐對方,劊子手便站起來隨他下樓,破皮靴刮擦著陡峭的石階。兵器庫前有個小院子,詹姆找來兩面盾牌、兩頂半盔和一對比武用的鈍劍,把它們分給派恩,自己左手握劍,右手穿進盾牌的綁帶。他的金手能抓東西,卻握不牢,所以盾牌很松。“你曾是位堂堂正正的騎士,爵士先生。”詹姆喊道,“和我一樣。讓我們看看自己現在變成什麽樣了吧。”

伊林爵士舉劍回應,詹姆更不搭話,直接上前攻擊。然而,盡管派恩的外表就像他的鎖甲一樣生了銹,也沒有布蕾妮的強壯體魄,但詹姆遞出的每一記都被他的鈍劍或盾牌擋住。兩人在彎月下舞蹈,兩柄鈍劍奏出鋼鐵的樂章,沈默的騎士讓詹姆好好攻擊了一陣,最後才發起反擊。他連連打中詹姆的大腿、肩膀和上臂,三次劃過頭盔,一記猛斬打飛了詹姆右臂的盾牌,力道之猛,差點把連接金手與斷肢的繃帶扯斷。等收劍住手時,詹姆已然遍體淤傷,酒全醒了,頭腦無比清明。“我們每晚準時開戰。”他告訴伊林爵士,“明天打,後天也打,天天打。直到我的左手變得跟我過去的右手一樣強大為止。”

伊林爵士張開嘴巴,發出一陣粗嘎的聲音。他在笑啊,詹姆心中絞痛。

第二天早上,無人敢提及他的傷勢,看來他們昨晚睡得跟死豬一樣。只有下山時,小子盧·派柏替騎士老爺們問了這個不該問的問題。詹姆朝他咧嘴笑道:“你不曉得嗎,哈佛家的女仆精力特別旺?她們會咬人呢,小子。”

這天仍然陽光明媚、微風吹拂,接下來的一天多雲,再來的三天就是下雨了。但對於隊伍來說,這些都沒差,他們風雨無阻地沿國王大道北進,保持著穩定速度,而每晚詹姆都會找個私密之地,留下更多愛的傷痕。他們在馬廄裏打,有獨眼的驢作見證;他們在旅店地窖裏打,周圍是裝滿葡萄酒和麥酒的木桶;他們在石制大谷倉焦黑的殘骸裏打;他們在小河中林木茂盛的沙洲上打;他們也在空曠的原野上打過,任憑雨水嘩嘩地拍打著頭盔與盾牌。

詹姆找了各種借口,但他沒有蠢到認為大家真的相信。至少,亞當·馬爾布蘭了解實情,眾多親隨也各有猜測。當然,沒人敢在他面前說出口……唯一的證人是個啞巴,不用擔心弒君者功夫淺薄的事實暴露出去。

現今,到處都能看到戰爭留下的滿目瘡痍。田野裏,本該是收獲秋小麥的時節,然而野草、荊棘與灌木長到馬頭那麽高,國王大道上見不到一個旅人,從黃昏到清晨,都是狼群的天下,它們連人都不怕。馬爾布蘭的一名斥候下馬撒尿,回頭馬已被撲殺。“如此放肆的畜生。”“好人”博尼佛爵士悲天憫人地說,“定是披著狼皮的惡魔,用來懲罰我們的罪孽。”

“是啊,好一匹罪孽深重、不可饒恕的馬。”詹姆瞧著馬兒可憐的殘缺屍體,回答道。他命令將馬屍分割腌制,前路漫漫,人煙稀少,肉可不能浪費。

一個叫母豬角的地方有座塔堡,堡中住了一位頑強的老騎士羅傑·霍格爵士,他轄下有六名士兵、四名十字弓手和二十多位農民。羅傑爵士身材粗壯,肯洛斯爵士認定他是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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