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群鴉的盛宴(中)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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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泉城,我走一圈需要半年,或許更久,但我不會說自己了解三叉戟河。我只遠遠地瞥過大領主的城堡,但我熟悉市鎮與莊園,熟悉那些小得連名字都沒有的村莊,熟悉籬笆與山嶺,熟悉可以讓口渴的人喝上水的小溪和旅人們棲身的山洞,熟悉老百姓走的路。是的,羊皮紙上沒有那些泥濘曲折的小徑,但我都清楚。”他咯咯笑道。“我當然清楚嘍,我這雙赤腳跨過每裏地不下十遍。”
偏僻的小路給土匪走,山洞則是逃犯躲藏的好地方。布蕾妮不禁生出一絲懷疑:海爾爵士對此人究竟有多了解?“你一定過著孤獨的生活,修士。”
“七神始終與我同在。”梅裏巴德回答,“我還有忠實的仆人,還有狗兒。”
“你的狗有名字嗎?”波德瑞克·派恩問。
“他一定是有的。”梅裏巴德說,“但他不是我的狗,呵呵。”
狗搖著尾巴叫了一聲。他個頭大,毛發蓬松,至少十石重,但很友善。
“那他屬於誰呢?”波德瑞克問。
“啊,他當然屬於他自己和七神嘍。至於名字嘛,他沒告訴我。我叫他狗兒。”
“哦。”顯然波德瑞克不理解一條名叫狗兒的狗。男孩琢磨了一陣子,“我小時候有過一條狗。我叫他英雄。”
“他是嗎?”
“是什麽?”
“英雄。”
“不是。但他是條好狗。它死了。”
“旅途中,狗兒會保護我的安全,即使是如此的艱難時代,有狗兒在身邊,狼和歹徒都不敢騷擾我。”修士皺起眉頭。“最近,狼群變得很可怕,某些地方,單身旅人得睡在樹上。我從前見過最大的狼群不過十來頭,現下沿三叉戟河巡弋的大狼群裏,狼的數目數以百計。”
“你有沒有親身遭遇過?”海爾爵士問。
“諸神保佑,我沒有,但我在夜裏不止一次地聽見它們嗥叫。層層疊疊的嗥叫聲……令人血液凝固,連狗兒都顫抖起來,而狗兒殺過十幾頭狼呢。”他揉揉狗的腦袋。“有人會告訴你,它們是惡魔,他們說狼群由一頭可怕的母狼帶領,高傲碩大的灰色身影令人望而生畏。她能獨力殺死野牛,沒有任何陷阱或圈套能逮住她,她不怕鐵也不怕火,所有想騎她的狼全被她殺了。而且她不吃別的,專以人肉為食。”
海爾·亨特爵士哈哈大笑。“這下可好,修士,可憐的波德瑞克眼睛瞪得像雞蛋。”
“我沒有。”波德瑞克忿忿不平地說。狗兒叫了一聲。
當晚,他們在沙丘之間搭了個冷冰冰的營地。布蕾妮派波德瑞克到岸邊走走,尋找取火用的浮木,但他空著手回來,泥漿一直覆蓋到膝蓋。“退潮了,爵士。小姐,沒有水,只有泥灘。”
“離泥漿遠點,孩子。”梅裏巴德修士勸告,“爛泥不喜歡陌生人。假如你走錯地方,冷不防便會被它張口吞沒。”
“只是爛泥而已。”波德瑞克堅持。
“它灌滿你的嘴,爬進鼻子,接著是死亡。”他笑笑,以去除話語中的寒意。“擦掉泥漿,吃瓣橘子吧,孩子。”
第二天的情況差不多。他們拿腌鱈魚和幾瓣橘子當早餐,在太陽完全升起之前就上路了。身後是粉色的天空,前方是紫色,狗兒當先帶路,嗅著每一束野草,不時停下來在草邊撒尿;它似乎跟梅裏巴德一樣熟悉這條路。燕鷗的叫聲在空中激蕩,潮水湧進來。
正午時分,他們在一個小村莊停留,這是他們遇到的第一個村子,在小溪旁用木竿子一共架起八座房子。男人們乘小圓舟出去捕魚了,婦女和男孩順著搖搖晃晃的繩梯爬下來,聚攏在梅裏巴德修士身邊祈禱。儀式過後,他宣布免除他們的罪孽,分給他們一些蕪菁、一袋豆子和兩個珍貴的橘子。
回到路上,修士說:“今晚最好有人守夜,朋友們。村民說看見三個殘人躲在沙丘附近,舊瞭望塔的西面。”
“三個?”海爾爵士微微一笑,“三個對我們的劍妞來說是小菜一碟。況且,他們不大會招惹有武器的人。”
“除非肚子餓到難以忍受。”修士說,“沼澤裏有吃的,但只有懂得如何去找的人才找得著,而這些都是陌生人,是戰爭的幸存者。如果他們來搭話,爵士,我請求你交給我來處理。”
“你要怎樣做?”
“給他們吃的,要他們坦白罪孽。我會寬恕他們,並邀請他們一起去寂靜島。”
“邀請他們趁我們睡覺時割我們的喉嚨?”海爾·亨特反問,“處置逃兵,藍道大人有更好的辦法——鋼刀與麻繩。”
“爵士?小姐?”波德瑞克說,“殘人就是逃兵嗎?他們算不算土匪呢?”
“或多或少算是吧。”布蕾妮回答。
梅裏巴德修士不以為然。“或少多於或多。土匪有許多種,就像鳥也有許多種一樣。磯鷂和海鷗都長著翅膀,但它們並不相同。歌手們喜歡歌唱好人為奸臣陷害,被迫落草為寇,但大多數土匪更像那個肆意劫掠的獵狗,而不像閃電大王。他們本就是壞人,為貪欲驅使,心懷惡意,蔑視諸神,只關心自己。與他們相比,所謂的殘人更值得同情,盡管他們或許也一樣危險。他們都曾是淳樸的平民百姓,從沒離開自己的房子哪怕一裏地,直到某一天,領主的召喚來了。於是他們穿著破爛的鞋子和破爛的衣服,在領主華美的旗幟下出發,往往沒帶什麽武器,只有鐮刀、開鋒的鋤頭,或把石塊用皮索綁到棍子上制成的簡陋錘子。兄弟、父子、朋友共同踏上征程。他們聽過歌謠和故事,出發時心情迫切,夢想見證奇景,贏取財富和榮耀。戰爭仿佛是一場偉大的冒險,是大多數人做夢都夢不到的美妙歷程。”
“然後他們嘗到了戰爭的滋味。”
“對一些人來說,一點點滋味便足以令他崩潰,更多的人繼續堅持,一年又一年,直到數不清參加過多少次戰鬥,但即使是第一百次戰鬥中幸存下來的人,也有可能在第一百零一次戰鬥時崩潰。弟弟眼看著哥哥死去,父親失去兒子,朋友的肚皮被斧頭劈開,他還試圖塞住自己的腸子。”
“他們看見帶領自己上戰場的領主被砍倒,另一個領主高聲宣布他們現在屬於他。他們受的傷剛愈合一半,就又負上新傷。從來吃不飽,鞋子在無休止的行軍中逐漸解體,衣服爛成布條,許多人更因喝了臟水而生病,屎尿都拉在褲子裏。”
“如果想要新靴子,或更暖和的鬥篷,或生銹的鐵半盔,他們就得從屍體上拿,不久,他們也開始從活人那兒偷——在戰爭進行的土地上,有跟他們過去一樣的老百姓。他們偷這些人的東西,偷雞摸狗,殺牛宰羊,而這距離掠走平民的女兒也就一步之遙。某天,當他們環顧四周,意識到所有的朋友和親人都已逝去,自己身邊全都是陌生人,頭上的旗幟也難以辨認時,已惶然不知身在何方,不知如何回家。他們為領主而戰,領主卻不曉得他們的姓名,只會威風凜凜地高聲呼喝,要他們列好陣形,拿起長矛、鐮刀和開鋒的鋤頭,堅守陣地。接著,騎士們襲來了,那些全身鐵甲、看不到臉的騎士,沖鋒時鋼鐵的轟鳴充斥整個世界……”
“然後那人崩潰了,他當了逃兵,成為殘人。”
“他當即逃跑,或在戰鬥過後扒著死屍爬走,或在漆黑的夜晚偷偷逃營,找個地方躲起來。到了此時,所有家的觀念都已消失,國王、領主和神祇對他來說不如一塊餿掉的肉,至少肉能讓他多活一天;也不如一袋劣酒,可以暫時淹沒他的恐懼。逃兵的生活今日不知明日,吃了上頓不知下頓,活得像野獸而不像人。布蕾妮小姐說得沒錯,目前這種時局,旅行者應該小心逃兵,警惕逃兵……但也應該同情他們。”
梅裏巴德說完之後,深邃的沈默籠罩了這一小隊人馬。風吹過一叢垂柳,瑟瑟作響,遠處傳來一只鳥隱隱的叫聲,狗兒在修士身邊慢跑,微微喘息,驢子的舌頭從嘴角伸出來透氣。沈默不斷延伸,直到最後,布蕾妮說:“你上戰場時有多大?”
“啊,跟你的這個男孩差不多。”梅裏巴德答道,“其實去打仗還太小,但哥哥們都去了,我也不甘落後。威廉說我可以做他的侍從,但他不是騎士,只不過是酒店小弟,拿著從廚房偷出來的小刀當武器。他死在石階列島,沒真正揮過一次武器。高燒要了他和我哥哥羅賓的命。歐文死於釘頭錘下,腦袋被砸成兩半,他的朋友‘麻子’瓊恩因為強奸而被絞死。”
“你說的是‘九銅板王之戰’?”海爾·亨特問。
“他們這樣命名,但我既沒見到一位國王,也沒賺到一個銅板。那只是一場戰爭。”
山姆威爾
山姆站在窗前,不安地搖晃,註視著最後一道陽光消失在一排尖屋頂後面。他一定又喝醉了,他陰郁地想,要不就是遇上另一個女孩。他不知該咒罵還是哭泣。戴利恩是他的兄弟。他唱歌沒人比得上,但要他幹任何別的事……
夜霧升起,一縷縷灰色霧氣爬上古運河邊建築物的圍墻。“他答應會回來。”山姆說,“你也聽到的。”
吉莉看了看他。她的眼眶又紅又腫,骯臟雜亂的頭發耷拉在臉龐周圍。她就像一只小心謹慎的動物,透過灌木叢向外張望。最後一次生火取暖已是好幾天前的事了,然而野人女孩喜歡蜷縮在火爐邊,仿佛冷冷的灰燼中仍然存有餘溫。“他不喜歡跟我們在一起。”她輕聲說,以免吵醒嬰兒,“這是個可憐的地方,而他想要紅酒與微笑。”
是的,山姆心想,除了這裏,到處都有酒。布拉佛斯充斥著客棧、酒館和妓院,如果戴利恩喜歡爐火和溫酒,不要陳腐的面包,不願跟一個哭泣的女人、一個肥胖的膽小鬼和一個生病的老人做伴,誰能責怪他呢?也許我有資格責怪他。他說黃昏之前會回來,他說會給我們帶回紅酒和食物。
他再次抱著一線希望向窗外張望,希望看到歌手匆匆趕回家。黑暗正降臨到秘之城,沿著小巷和水渠蔓延。布拉佛斯善良的百姓紛紛關上窗戶,閂上門閂。夜晚屬於刺客和妓女。他們是戴利恩的新朋友,山姆苦澀地想,近來戴利恩談論的只有他們。他正嘗試寫一首歌,獻給一個叫月影的妓女,她在月池邊聽見他唱歌,便贈給他一個吻。“你應該問她要銀幣。”山姆說,“我們需要的是錢,不是親吻。”但歌手只笑笑。“有些吻比黃金更值價,殺手。”
這也讓他生氣。戴利恩不該為妓女寫歌。他應該歌唱長城和守夜人的英勇。瓊恩期望他的歌或許能勸導一些年輕人穿上黑衣。結果他唱的卻是金色的吻、銀色的頭發和火紅的嘴唇。沒有人會為了火紅的嘴唇而穿上黑衣的。
有時他的歌還會吵醒嬰兒。孩子啼哭,戴利恩就沖他叫嚷,要他安靜,而吉莉流淚,於是歌手氣沖沖地離開,幾天都不回來。“她老哭哭啼啼,我想給她幾巴掌。”他抱怨,“她吵得我睡不著。”
假如你生下個兒子,又被活生生奪走,你也會哭的,山姆差點說出口。他無法責怪吉莉的悲傷,便轉而責怪瓊恩·雪諾,不知瓊恩的心何時變成了石頭。有一次,他趁吉莉去水渠打水時向伊蒙學士提出這個問題。“當你們把他選為總司令的時候。”老人回答。
即使現在,消極頹廢地等在這間冷冰冰的屋子裏,山姆心中仍不太願意相信瓊恩真的做了伊蒙學士說的事。可那一定是真的,否則吉莉怎會哭得如此厲害?他只需直接問她,抱在胸前喝奶的孩子究竟是誰的就行了,但他沒有勇氣。他害怕答案。我仍是個膽小鬼,瓊恩。在這廣闊的世界中,無論走到哪裏,恐懼都與他如影隨形。
一陣空洞的隆隆聲在布拉佛斯的屋頂上方回響,仿佛遙遠的悶雷——這是礁湖對面泰坦巨人發出的,標志著夜晚到來。響動吵醒了嬰兒,而他突然發出的啼哭又吵醒了伊蒙學士。吉莉把乳頭塞給孩子,老人睜開眼睛,虛弱地在床上蠕動。“伊戈?好黑。為什麽這麽黑?”
因為你瞎了。到達布拉佛斯之後,伊蒙神志不清的時間越來越長,有時他似乎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說著說著就開始胡言亂語,嘮嘮叨叨地講起他父親或兄弟的事。他一百零二歲了,山姆提醒自己,但他在黑城堡時雖然年紀大,卻從來沒有神志不清。
“是我。”他不得不說,“山姆威爾·塔利。您的事務官。”
“山姆。”伊蒙學士舔舔嘴唇,眨了眨眼。“對。這兒是布拉佛斯。原諒我,山姆。天亮了?”
“不。”山姆摸摸老人的額頭。他皮膚濕乎乎的,沾滿汗水,又冷又黏,每一次呼吸都伴隨著輕微的喘息。“現在是晚上,師傅,您剛才睡著了。”
“哦,我睡得太長了。這裏好冷。”
“我們沒有木頭。”山姆告訴他,“店主人不肯再賒,除非立即付錢。”同樣的對話已是第四或者第五遍了。我該拿錢買木頭,山姆每次都責罵自己,我該給他取暖。
然而他把最後一點銀幣浪費在紅手之院的醫師身上,那是位膚色白皙的高大男子,穿著繡有紅白相間的旋渦花紋的長袍。從他那裏,銀幣換來半瓶安眠酒。“有助於減輕他臨終前的痛苦。”布拉佛斯人不無善意地說。山姆問他還可以做些什麽,他搖搖頭。“我有各種各樣的藥膏藥水,也可以給他放血,清腸,使用水蛭療法……但何必呢?水蛭無法讓他年輕。他老了,死亡已侵入他的肺裏。給他這個,讓他睡吧。”
於是他讓師傅整日整夜地睡,現在老人掙紮著要坐起來,“我們得上船。”
又是船。“你太虛弱,不能出去。”他不得不制止。航海途中,伊蒙學士著了風寒,等抵達布拉佛斯,他虛弱得需要被擡上岸。他們當時仍有滿滿一袋銀子,於是戴利恩要了客棧裏最大的床——那張床可以睡八個人,因此店主人堅持收八人份的錢。
“我們明天就去碼頭。”山姆承諾,“到時候,您可以四處詢問,尋找下一站去舊鎮的船。”即使在秋天,布拉佛斯也是個繁忙的港口。一旦伊蒙的身體恢覆到可以繼續旅行,尋找一艘載他們去目的地的船並非難事。路費的問題則比較棘手。來自七國的船只最有希望。也許可以找一艘舊鎮商船,船主的親戚當過守夜人就好了。肯定有人仍對長城上的守衛抱持著敬意……
“舊鎮。”伊蒙學士喘息著說,“是的,我夢到了舊鎮,山姆。我又回到了年輕時候,跟弟弟伊戈在一起,還有他侍奉的大個子騎士。我們在老客棧裏喝酒,濃烈的蘋果酒。”他再次嘗試坐起來,事實證明這對他來說太困難了。過了一會兒,他躺回去。“船。”他又說,“我們將在那邊找到答案。關於龍,我需要了解。”
不,山姆心想,你需要的是食物和溫暖,填飽肚子,還有爐膛裏劈啪作響的炙熱火焰。“你餓不餓,學士?我們還剩下面包和一點奶酪。”
“現在不要,山姆。等我感覺好一點再說吧。”
“你不吃怎麽會好?”在海上誰都沒吃多少東西,尤其過了斯卡格斯島之後、在穿越狹海途中,秋季風暴始終伴隨。有時從南方來,夾帶著滾雷閃電,黑沈沈的雨一下就是好幾天;有時來自北方,寒冷嚴酷,狂風仿佛能把人刺穿。有一回,山姆醒來時,發現整條船被凍上了一層冰殼,猶如潔白的珍珠,閃閃發光。船長將桅桿放下,系在甲板上,單憑劃槳來完成渡海。等他們看見泰坦巨人時,已經沒人吃得下東西。
然而一旦安全上岸,山姆發現自己餓壞了。戴利恩和吉莉也一樣,連嬰兒的吮吸也變得更急切。但伊蒙……
“面包不新鮮,我可以問廚房討點肉湯來泡一泡。”山姆告訴老人。店主是個吝嗇鬼,眼神冷漠,對自己屋檐下這群穿黑衣的陌生人心存懷疑,但他的廚師心腸比較好。
“不要。也許可以來一小口酒?”
他們沒酒。戴利恩答應過用他唱歌得來的錢買一些。“我們會有酒的。”山姆不得不說,“現在只有水,雖然並非優質水。”優質水來自架空水渠,這些由磚塊砌成的大水渠由橋弓支撐,布拉佛斯人稱其為甜水渠。富人把水引入自家中,窮人則用桶子在公共噴泉池打水。山姆讓吉莉去打水,卻忘了野人女孩一生都生活在卡斯特堡壘的視線範圍之內,連小鎮都沒見過,而布拉佛斯是一個島嶼和運河組成的石頭迷宮,沒草,沒樹,到處都是陌生人,講著她聽不懂的語言。她嚇壞了,把地圖弄丟之後,很快自己也迷了路。被山姆發現時,她正在一座石像下哭泣,那雕像是某位死去多年的海王。“這是水渠裏的水。”他告訴伊蒙學士,“但廚師把它煮開過。也有安眠酒,假如您還需要的話。”
“我暫時睡夠了,也做夠了夢。水渠裏的水就行。請幫我一把吧。”
山姆輕輕地把老人扶起來,將杯子送到他幹裂的唇邊。即使如此,仍有將近一半水滴落到學士胸前。“夠了。”喝了幾小口之後,伊蒙又開始咳嗽,“你會把我嗆死的。”他在山姆的懷抱中顫抖,“為什麽屋子這麽冷?”
“沒木頭了。”戴利恩付給店主兩倍價錢,要了一個帶壁爐的房間,但他們誰也沒意識到木頭在這裏如此昂貴。除了權勢人家的庭院花園,布拉佛斯不長樹,這兒的人也不願砍掉大礁湖外圍島嶼上覆蓋的松樹,那是為他們遮擋風暴的防風林。木柴都是由駁船從河流上游穿過礁湖運進來的。在這裏,連馬糞都珍貴得緊,因為布拉佛斯人用小船代替馬匹。本來他們若按計劃啟程去舊鎮,這些都不成問題,但那實在是不可能。伊蒙學士如此虛弱,再次航行會要了他的命。
伊蒙的手在毯子上摸索,尋找山姆的胳膊。“我們得去碼頭,山姆。”
“等您好一些就去。”老人目前的狀態難以面對海邊飛濺的浪花和潮濕的風,而布拉佛斯無處不臨水。北邊是紫港,布拉佛斯商船停泊於海王殿的拱頂和高塔下;西邊是舊衣販碼頭,擠滿外地船只,有的來自其他自由貿易城邦,有的來自維斯特洛、伊班,甚至遙遠神奇的東方。其餘各處布滿小碼頭、渡船泊口及古舊的灰船塢,捕蝦船、捉蟹船和漁船在泥灘與河口勞作之後便停泊在這些地方。“現在您需要休息。”
“那你代我去。”伊蒙催促,“給我帶一個見過龍的人來。”
“我?龍?”山姆十分驚愕,“學士,那只是個故事,水手的故事。”這也怪戴利恩。歌手從酒館和妓院帶回千奇百怪的故事,不幸的是,當他聽說龍的故事時已喝醉了,記不起細節。“整件事也許是戴利恩胡編亂造,歌手都這樣,善於編故事。”
“他們善於編故事。”伊蒙學士同意,“但即便最富於想象力的歌曲,也有事實作為基本依據。替我找到那個依據,山姆。”
“我不知問誰,也不知如何問。我只會一點點高等瓦雷利亞語,若他們跟我講布拉佛斯話,我連一半都聽不懂。您會的語言比我多得多,等您好一些,您可以……”
“我什麽時候才會好一些,山姆?告訴我……”
“很快就會好轉的,只要您吃好,睡好,到達舊鎮之後……”
“我到不了舊鎮了,這點我心知肚明。”老人把山姆的胳膊抓得更緊。“我很快就會去見我的兄弟們。他們有的與我用誓言結合,有的以血緣維系,但全都是我的兄弟。還有我父親……他從沒想過繼承王座,可還是得坐上去。他曾說,那是對他的懲罰,為了砸死哥哥那一錘。我祈求他死後能找到有生之年從未體會過的平靜。修士們歌頌恬淡的安息,歌頌卸下防備,向極樂世界遠航,在那裏歡笑,聚會,相互友愛,直至永遠……但假若死亡之墻的背後沒有快樂與甜蜜,只有冰冷、黑暗和痛苦,那該怎麽辦?”
他在恐懼,山姆意識到。“您不會死。您只不過是病了。一切都會過去的。”
“這次我熬不過去了,山姆。我做夢……在漆黑的夜裏,我思考那些白天不敢提出的問題。對我而言,若幹年中有個問題始終令我困擾:為什麽諸神奪走我的眼睛和力量,任我在冰天雪地中被人遺忘,卻還要我在世間逗留如此之久?我這樣一個行將就木的老人對他們有什麽用?”伊蒙師傅斑斑駁駁、瘦如枯枝的手指在瑟瑟顫抖。“因為我記得,山姆,我仍然記得。”
他不明白。“記得什麽?”
“龍。”伊蒙低聲說,“我們家族的悲哀與榮耀。”
“最後一頭龍在你出生前就死了。”山姆說,“你怎麽可能記得它們?”
“我夢見了它們,山姆,我看見天空中有一顆泣血的紅彗星,然後是那紅色。我看到它們在雪地裏的影子,聽到皮革翅膀嘩嘩扇動,感覺到它們灼熱的呼吸。我的兄弟們也夢到過龍,而那些夢要了他們每個人的性命。山姆,我們在依稀流傳的古老預言中顫抖,在殘存的奇跡與恐懼中戰栗,世上的人們再也無法理解……或者……”
“或者什麽?”山姆說。
“……沒什麽。”伊蒙輕笑,“或者我是個瀕死的老糊塗,燒壞了腦子。”他疲倦地閉上白濁的盲眼,然後又迫使它們睜開。“我不該離開長城。雪諾大人或許不明白,但我應該想到。烈火索取,冰雪保存,而那長城……唉,現在回頭已太晚,陌客等在門外不願離去。事務官,你一直對我盡忠職守,請為我辦這最後一件事。去有船的地方,山姆,盡一切可能了解有關龍的消息。”
山姆將手臂輕輕脫出他的抓握。“好的。假如這是您的意願。只不過……”他不知還能說什麽。我沒法拒絕他。他可以沿著舊衣販碼頭的泊位與船塢去找戴利恩。先找到戴利恩,然後一起去船上,最後帶著食物、紅酒和木柴回來,生起爐火,美餐一頓。他站起身。“好吧,假如我要去的話,就該走了。吉莉留下。吉莉,記得把門閂好。”陌客等在門外。
吉莉抱著嬰兒點點頭,眼裏盈滿淚水。她又要哭了,山姆意識到,這超過了他所能忍受的極限。劍帶掛在墻壁的栓子上,旁邊是瓊恩給他的古老的破號角。他摘下劍帶扣到腰間,再將黑羊毛鬥篷披到自己渾圓的肩膀上,彎腰穿過門洞,“劈劈啪啪”地走下木梯,樓梯在他的重壓下呻吟。客棧有兩個正門,一個面朝大街,另一個面向運河,店主此時多半在大廳,他不會給賒賬太久、不受歡迎的客人好臉色看,於是山姆選擇了面朝大街的門走出去。
今晚空氣寒冷,好歹霧不算太濃,山姆感到慶幸。有時,濃密的水汽覆蓋地面,甚至連腳都看不到,有回他差點就一腳踩到水渠裏了。
山姆在孩提時代便讀過布拉佛斯的歷史,夢想有一天能來這裏,看看大海中聳立的威嚴可怕的泰坦巨人,乘坐輕快的蛇舟沿運河游覽宮殿和廟宇,觀賞刺客的水舞,劍刃在星光下閃爍。現下他到了這裏,卻一心只想離開,一心只想平安抵達舊鎮。
鬥篷被風卷起,他拉好兜帽,沿鵝卵石馬路朝舊衣販碼頭走去。由於劍帶總有滑落至腳踝的危險,因此他不得不邊走邊註意往上提。他始終走在狹小陰暗的巷道裏,以防跟人照面,遇到的每一只貓都讓他的心怦怦直跳……布拉佛斯到處是游蕩的貓兒。我得找到戴利恩,他心想,戴利恩是守夜人軍團的成員,是我的誓言兄弟,我要跟他一起合計。伊蒙學士沒了力氣,而吉莉即使沒受悲傷的打擊時也很無助,但戴利恩不一樣……不,我不要把人往壞處想。也許他受傷了,所以沒回來。也許他死了,躺在小巷的血泊中,或俯面漂浮在運河裏。每到夜晚,刺客們身著色彩艷麗的服飾招搖過市,他們攜帶細長的佩劍,急切地想證明自己。有些人可以為任何理由開打,有些人則根本不需要理由,而戴利恩素來脾氣暴躁,管不住舌頭,尤其是他喝酒的時候。歌唱戰鬥並不代表他擅長戰鬥。
雖然最好的酒館、客棧和妓院都在紫港與月池附近,戴利恩卻更喜歡舊衣販碼頭,因為那兒的顧客會講通用語的比較多。山姆沿綠鰻客棧、黑船工、摩洛戈一家家找下去,戴利恩曾在這些地方表演。一無所獲。霧宅外泊著幾條等客的蛇舟,山姆試圖詢問那些撐船手,有沒有見過黑衣歌手,但無人聽得懂他的高等瓦雷利亞語。可能他們裝作聽不懂。納波橋的第二個橋拱下有間骯臟的小酒館,最多只能容納十人,山姆朝內張望了一下。戴利恩不在。他又去了放逐者旅館、七燈之院及一家叫貓舍的妓院,仍然沒頭緒,得到的只有怪異的凝視。
他離開貓舍時差點在紅燈籠下撞上兩個年輕人,一個黑發,一個金發。黑頭發那個用布拉佛斯語說了些什麽。“對不起。”山姆不得不賠禮道歉,“我聽不懂。”在七大王國,貴族們身披色彩繽紛的天鵝絨、錦繡與綢緞,農民和普通百姓則穿原色羊毛布或暗褐色粗紡布。布拉佛斯正相反。刺客們打扮得像孔雀一樣招搖過市,把玩著手中的劍,而有權勢的人要麽選擇接近黑色的深灰、深紫或深藍,要麽直接穿黑衣服,黑得好像沒有月亮的夜晚。
“我朋友泰洛說你胖得讓他惡心。”金發刺客道,他的短上衣一面是綠天鵝絨,另一面由銀線織成,“我朋友泰洛說你的劍嗒嗒作響,教他頭痛。”他操通用語,另一個穿酒紅錦袍披黃披風的黑發刺客顯然就是泰洛,他用布拉佛斯語說了幾句,引得他的金發朋友哈哈大笑,“我朋友泰洛說你的衣著逾越了身份。你穿黑衣,難道是個大老爺嗎?”
山姆想逃跑,但那樣可能會被自己的劍帶絆倒。千萬別碰劍,他提醒自己,即使一根指頭搭到劍上,也足以讓兩個刺客認為是挑戰。他尋找能讓他們滿意的詞句。“我不是——”他僅僅說得出這幾個字。
“他不是老爺。”一個小孩插嘴,“他是守夜人,笨蛋,他來自維斯特洛。”一個女孩推著滿滿一車海藻擠到光亮中;她骨瘦如柴,邋裏邋遢,穿著大靴子,頭發又臟又亂。“快樂碼頭裏還有一個,正在給‘水手之妻’唱歌。”她告訴兩個刺客,接著對山姆說,“假如他們問誰是世上最美的女人,說‘夜鶯’便好,否則他們會向你挑戰。你要不要買點蛤蜊?我的牡蠣賣完了。”
“我沒錢。”山姆說。
“他沒錢。”金發刺客嘲弄。他的黑發朋友咧嘴笑笑,操起布拉佛斯語又說了些什麽。“我朋友泰洛很冷,親愛的胖子朋友,把你的鬥篷給他吧。”
“別脫鬥篷。”推車的女孩道,“否則他們接下來會要你的靴子,用不了多久,你就光著身子了。”
“太吵鬧的小貓兒會被淹死在水裏哦。”金發刺客警告。
“有爪子的就不會。”女孩左手中突然出現了一把跟她一樣細瘦的匕首。叫泰洛的對金發刺客說了些什麽,然後兩人互相竊笑著走開了。
“謝謝。”他們離開後山姆對女孩說。
她的匕首消失了。“如果你夜間出門佩劍,就代表別人可以向你挑戰。你想跟他們打嗎?”
“不。”山姆尖叫,那聲音把他自己嚇了一跳。
“你真是守夜人嗎?我沒見過你這樣的黑衣弟兄。”女孩朝推車比畫了一下。“你想吃,就把最後一點蛤蜊吃了吧。現在天黑了,沒人會買。你要坐船去長城?”
“去舊鎮。”山姆拿起一只烤熟的蛤蜊,一口吞下。“我們在這裏轉船。”蛤蜊味道很好。他趕緊又吃了一只。
“刺客們從不理會沒佩劍的人,連泰洛和渥貝羅這樣笨的騷駱駝也不例外。”
“你是誰?”
“無名之輩。”她有股魚腥味。“我以前有名有姓。現在沒了。你要是願意,可以叫我貓兒。你呢?”
“塔利家族的山姆威爾。你會說通用語啊?”
“我父親曾是娜梅莉亞號的槳手長。一個刺客殺了他,因為父親說我母親比‘夜鶯’美麗——不是你碰到的那兩個騷駱駝喲,是一個真正的刺客。總有一天我要割開他的喉嚨,為父報仇。船長說娜梅莉亞號不需要小女孩,便把我趕了下來。布魯斯科收養了我,給我一輛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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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僻的小路給土匪走,山洞則是逃犯躲藏的好地方。布蕾妮不禁生出一絲懷疑:海爾爵士對此人究竟有多了解?“你一定過著孤獨的生活,修士。”
“七神始終與我同在。”梅裏巴德回答,“我還有忠實的仆人,還有狗兒。”
“你的狗有名字嗎?”波德瑞克·派恩問。
“他一定是有的。”梅裏巴德說,“但他不是我的狗,呵呵。”
狗搖著尾巴叫了一聲。他個頭大,毛發蓬松,至少十石重,但很友善。
“那他屬於誰呢?”波德瑞克問。
“啊,他當然屬於他自己和七神嘍。至於名字嘛,他沒告訴我。我叫他狗兒。”
“哦。”顯然波德瑞克不理解一條名叫狗兒的狗。男孩琢磨了一陣子,“我小時候有過一條狗。我叫他英雄。”
“他是嗎?”
“是什麽?”
“英雄。”
“不是。但他是條好狗。它死了。”
“旅途中,狗兒會保護我的安全,即使是如此的艱難時代,有狗兒在身邊,狼和歹徒都不敢騷擾我。”修士皺起眉頭。“最近,狼群變得很可怕,某些地方,單身旅人得睡在樹上。我從前見過最大的狼群不過十來頭,現下沿三叉戟河巡弋的大狼群裏,狼的數目數以百計。”
“你有沒有親身遭遇過?”海爾爵士問。
“諸神保佑,我沒有,但我在夜裏不止一次地聽見它們嗥叫。層層疊疊的嗥叫聲……令人血液凝固,連狗兒都顫抖起來,而狗兒殺過十幾頭狼呢。”他揉揉狗的腦袋。“有人會告訴你,它們是惡魔,他們說狼群由一頭可怕的母狼帶領,高傲碩大的灰色身影令人望而生畏。她能獨力殺死野牛,沒有任何陷阱或圈套能逮住她,她不怕鐵也不怕火,所有想騎她的狼全被她殺了。而且她不吃別的,專以人肉為食。”
海爾·亨特爵士哈哈大笑。“這下可好,修士,可憐的波德瑞克眼睛瞪得像雞蛋。”
“我沒有。”波德瑞克忿忿不平地說。狗兒叫了一聲。
當晚,他們在沙丘之間搭了個冷冰冰的營地。布蕾妮派波德瑞克到岸邊走走,尋找取火用的浮木,但他空著手回來,泥漿一直覆蓋到膝蓋。“退潮了,爵士。小姐,沒有水,只有泥灘。”
“離泥漿遠點,孩子。”梅裏巴德修士勸告,“爛泥不喜歡陌生人。假如你走錯地方,冷不防便會被它張口吞沒。”
“只是爛泥而已。”波德瑞克堅持。
“它灌滿你的嘴,爬進鼻子,接著是死亡。”他笑笑,以去除話語中的寒意。“擦掉泥漿,吃瓣橘子吧,孩子。”
第二天的情況差不多。他們拿腌鱈魚和幾瓣橘子當早餐,在太陽完全升起之前就上路了。身後是粉色的天空,前方是紫色,狗兒當先帶路,嗅著每一束野草,不時停下來在草邊撒尿;它似乎跟梅裏巴德一樣熟悉這條路。燕鷗的叫聲在空中激蕩,潮水湧進來。
正午時分,他們在一個小村莊停留,這是他們遇到的第一個村子,在小溪旁用木竿子一共架起八座房子。男人們乘小圓舟出去捕魚了,婦女和男孩順著搖搖晃晃的繩梯爬下來,聚攏在梅裏巴德修士身邊祈禱。儀式過後,他宣布免除他們的罪孽,分給他們一些蕪菁、一袋豆子和兩個珍貴的橘子。
回到路上,修士說:“今晚最好有人守夜,朋友們。村民說看見三個殘人躲在沙丘附近,舊瞭望塔的西面。”
“三個?”海爾爵士微微一笑,“三個對我們的劍妞來說是小菜一碟。況且,他們不大會招惹有武器的人。”
“除非肚子餓到難以忍受。”修士說,“沼澤裏有吃的,但只有懂得如何去找的人才找得著,而這些都是陌生人,是戰爭的幸存者。如果他們來搭話,爵士,我請求你交給我來處理。”
“你要怎樣做?”
“給他們吃的,要他們坦白罪孽。我會寬恕他們,並邀請他們一起去寂靜島。”
“邀請他們趁我們睡覺時割我們的喉嚨?”海爾·亨特反問,“處置逃兵,藍道大人有更好的辦法——鋼刀與麻繩。”
“爵士?小姐?”波德瑞克說,“殘人就是逃兵嗎?他們算不算土匪呢?”
“或多或少算是吧。”布蕾妮回答。
梅裏巴德修士不以為然。“或少多於或多。土匪有許多種,就像鳥也有許多種一樣。磯鷂和海鷗都長著翅膀,但它們並不相同。歌手們喜歡歌唱好人為奸臣陷害,被迫落草為寇,但大多數土匪更像那個肆意劫掠的獵狗,而不像閃電大王。他們本就是壞人,為貪欲驅使,心懷惡意,蔑視諸神,只關心自己。與他們相比,所謂的殘人更值得同情,盡管他們或許也一樣危險。他們都曾是淳樸的平民百姓,從沒離開自己的房子哪怕一裏地,直到某一天,領主的召喚來了。於是他們穿著破爛的鞋子和破爛的衣服,在領主華美的旗幟下出發,往往沒帶什麽武器,只有鐮刀、開鋒的鋤頭,或把石塊用皮索綁到棍子上制成的簡陋錘子。兄弟、父子、朋友共同踏上征程。他們聽過歌謠和故事,出發時心情迫切,夢想見證奇景,贏取財富和榮耀。戰爭仿佛是一場偉大的冒險,是大多數人做夢都夢不到的美妙歷程。”
“然後他們嘗到了戰爭的滋味。”
“對一些人來說,一點點滋味便足以令他崩潰,更多的人繼續堅持,一年又一年,直到數不清參加過多少次戰鬥,但即使是第一百次戰鬥中幸存下來的人,也有可能在第一百零一次戰鬥時崩潰。弟弟眼看著哥哥死去,父親失去兒子,朋友的肚皮被斧頭劈開,他還試圖塞住自己的腸子。”
“他們看見帶領自己上戰場的領主被砍倒,另一個領主高聲宣布他們現在屬於他。他們受的傷剛愈合一半,就又負上新傷。從來吃不飽,鞋子在無休止的行軍中逐漸解體,衣服爛成布條,許多人更因喝了臟水而生病,屎尿都拉在褲子裏。”
“如果想要新靴子,或更暖和的鬥篷,或生銹的鐵半盔,他們就得從屍體上拿,不久,他們也開始從活人那兒偷——在戰爭進行的土地上,有跟他們過去一樣的老百姓。他們偷這些人的東西,偷雞摸狗,殺牛宰羊,而這距離掠走平民的女兒也就一步之遙。某天,當他們環顧四周,意識到所有的朋友和親人都已逝去,自己身邊全都是陌生人,頭上的旗幟也難以辨認時,已惶然不知身在何方,不知如何回家。他們為領主而戰,領主卻不曉得他們的姓名,只會威風凜凜地高聲呼喝,要他們列好陣形,拿起長矛、鐮刀和開鋒的鋤頭,堅守陣地。接著,騎士們襲來了,那些全身鐵甲、看不到臉的騎士,沖鋒時鋼鐵的轟鳴充斥整個世界……”
“然後那人崩潰了,他當了逃兵,成為殘人。”
“他當即逃跑,或在戰鬥過後扒著死屍爬走,或在漆黑的夜晚偷偷逃營,找個地方躲起來。到了此時,所有家的觀念都已消失,國王、領主和神祇對他來說不如一塊餿掉的肉,至少肉能讓他多活一天;也不如一袋劣酒,可以暫時淹沒他的恐懼。逃兵的生活今日不知明日,吃了上頓不知下頓,活得像野獸而不像人。布蕾妮小姐說得沒錯,目前這種時局,旅行者應該小心逃兵,警惕逃兵……但也應該同情他們。”
梅裏巴德說完之後,深邃的沈默籠罩了這一小隊人馬。風吹過一叢垂柳,瑟瑟作響,遠處傳來一只鳥隱隱的叫聲,狗兒在修士身邊慢跑,微微喘息,驢子的舌頭從嘴角伸出來透氣。沈默不斷延伸,直到最後,布蕾妮說:“你上戰場時有多大?”
“啊,跟你的這個男孩差不多。”梅裏巴德答道,“其實去打仗還太小,但哥哥們都去了,我也不甘落後。威廉說我可以做他的侍從,但他不是騎士,只不過是酒店小弟,拿著從廚房偷出來的小刀當武器。他死在石階列島,沒真正揮過一次武器。高燒要了他和我哥哥羅賓的命。歐文死於釘頭錘下,腦袋被砸成兩半,他的朋友‘麻子’瓊恩因為強奸而被絞死。”
“你說的是‘九銅板王之戰’?”海爾·亨特問。
“他們這樣命名,但我既沒見到一位國王,也沒賺到一個銅板。那只是一場戰爭。”
山姆威爾
山姆站在窗前,不安地搖晃,註視著最後一道陽光消失在一排尖屋頂後面。他一定又喝醉了,他陰郁地想,要不就是遇上另一個女孩。他不知該咒罵還是哭泣。戴利恩是他的兄弟。他唱歌沒人比得上,但要他幹任何別的事……
夜霧升起,一縷縷灰色霧氣爬上古運河邊建築物的圍墻。“他答應會回來。”山姆說,“你也聽到的。”
吉莉看了看他。她的眼眶又紅又腫,骯臟雜亂的頭發耷拉在臉龐周圍。她就像一只小心謹慎的動物,透過灌木叢向外張望。最後一次生火取暖已是好幾天前的事了,然而野人女孩喜歡蜷縮在火爐邊,仿佛冷冷的灰燼中仍然存有餘溫。“他不喜歡跟我們在一起。”她輕聲說,以免吵醒嬰兒,“這是個可憐的地方,而他想要紅酒與微笑。”
是的,山姆心想,除了這裏,到處都有酒。布拉佛斯充斥著客棧、酒館和妓院,如果戴利恩喜歡爐火和溫酒,不要陳腐的面包,不願跟一個哭泣的女人、一個肥胖的膽小鬼和一個生病的老人做伴,誰能責怪他呢?也許我有資格責怪他。他說黃昏之前會回來,他說會給我們帶回紅酒和食物。
他再次抱著一線希望向窗外張望,希望看到歌手匆匆趕回家。黑暗正降臨到秘之城,沿著小巷和水渠蔓延。布拉佛斯善良的百姓紛紛關上窗戶,閂上門閂。夜晚屬於刺客和妓女。他們是戴利恩的新朋友,山姆苦澀地想,近來戴利恩談論的只有他們。他正嘗試寫一首歌,獻給一個叫月影的妓女,她在月池邊聽見他唱歌,便贈給他一個吻。“你應該問她要銀幣。”山姆說,“我們需要的是錢,不是親吻。”但歌手只笑笑。“有些吻比黃金更值價,殺手。”
這也讓他生氣。戴利恩不該為妓女寫歌。他應該歌唱長城和守夜人的英勇。瓊恩期望他的歌或許能勸導一些年輕人穿上黑衣。結果他唱的卻是金色的吻、銀色的頭發和火紅的嘴唇。沒有人會為了火紅的嘴唇而穿上黑衣的。
有時他的歌還會吵醒嬰兒。孩子啼哭,戴利恩就沖他叫嚷,要他安靜,而吉莉流淚,於是歌手氣沖沖地離開,幾天都不回來。“她老哭哭啼啼,我想給她幾巴掌。”他抱怨,“她吵得我睡不著。”
假如你生下個兒子,又被活生生奪走,你也會哭的,山姆差點說出口。他無法責怪吉莉的悲傷,便轉而責怪瓊恩·雪諾,不知瓊恩的心何時變成了石頭。有一次,他趁吉莉去水渠打水時向伊蒙學士提出這個問題。“當你們把他選為總司令的時候。”老人回答。
即使現在,消極頹廢地等在這間冷冰冰的屋子裏,山姆心中仍不太願意相信瓊恩真的做了伊蒙學士說的事。可那一定是真的,否則吉莉怎會哭得如此厲害?他只需直接問她,抱在胸前喝奶的孩子究竟是誰的就行了,但他沒有勇氣。他害怕答案。我仍是個膽小鬼,瓊恩。在這廣闊的世界中,無論走到哪裏,恐懼都與他如影隨形。
一陣空洞的隆隆聲在布拉佛斯的屋頂上方回響,仿佛遙遠的悶雷——這是礁湖對面泰坦巨人發出的,標志著夜晚到來。響動吵醒了嬰兒,而他突然發出的啼哭又吵醒了伊蒙學士。吉莉把乳頭塞給孩子,老人睜開眼睛,虛弱地在床上蠕動。“伊戈?好黑。為什麽這麽黑?”
因為你瞎了。到達布拉佛斯之後,伊蒙神志不清的時間越來越長,有時他似乎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說著說著就開始胡言亂語,嘮嘮叨叨地講起他父親或兄弟的事。他一百零二歲了,山姆提醒自己,但他在黑城堡時雖然年紀大,卻從來沒有神志不清。
“是我。”他不得不說,“山姆威爾·塔利。您的事務官。”
“山姆。”伊蒙學士舔舔嘴唇,眨了眨眼。“對。這兒是布拉佛斯。原諒我,山姆。天亮了?”
“不。”山姆摸摸老人的額頭。他皮膚濕乎乎的,沾滿汗水,又冷又黏,每一次呼吸都伴隨著輕微的喘息。“現在是晚上,師傅,您剛才睡著了。”
“哦,我睡得太長了。這裏好冷。”
“我們沒有木頭。”山姆告訴他,“店主人不肯再賒,除非立即付錢。”同樣的對話已是第四或者第五遍了。我該拿錢買木頭,山姆每次都責罵自己,我該給他取暖。
然而他把最後一點銀幣浪費在紅手之院的醫師身上,那是位膚色白皙的高大男子,穿著繡有紅白相間的旋渦花紋的長袍。從他那裏,銀幣換來半瓶安眠酒。“有助於減輕他臨終前的痛苦。”布拉佛斯人不無善意地說。山姆問他還可以做些什麽,他搖搖頭。“我有各種各樣的藥膏藥水,也可以給他放血,清腸,使用水蛭療法……但何必呢?水蛭無法讓他年輕。他老了,死亡已侵入他的肺裏。給他這個,讓他睡吧。”
於是他讓師傅整日整夜地睡,現在老人掙紮著要坐起來,“我們得上船。”
又是船。“你太虛弱,不能出去。”他不得不制止。航海途中,伊蒙學士著了風寒,等抵達布拉佛斯,他虛弱得需要被擡上岸。他們當時仍有滿滿一袋銀子,於是戴利恩要了客棧裏最大的床——那張床可以睡八個人,因此店主人堅持收八人份的錢。
“我們明天就去碼頭。”山姆承諾,“到時候,您可以四處詢問,尋找下一站去舊鎮的船。”即使在秋天,布拉佛斯也是個繁忙的港口。一旦伊蒙的身體恢覆到可以繼續旅行,尋找一艘載他們去目的地的船並非難事。路費的問題則比較棘手。來自七國的船只最有希望。也許可以找一艘舊鎮商船,船主的親戚當過守夜人就好了。肯定有人仍對長城上的守衛抱持著敬意……
“舊鎮。”伊蒙學士喘息著說,“是的,我夢到了舊鎮,山姆。我又回到了年輕時候,跟弟弟伊戈在一起,還有他侍奉的大個子騎士。我們在老客棧裏喝酒,濃烈的蘋果酒。”他再次嘗試坐起來,事實證明這對他來說太困難了。過了一會兒,他躺回去。“船。”他又說,“我們將在那邊找到答案。關於龍,我需要了解。”
不,山姆心想,你需要的是食物和溫暖,填飽肚子,還有爐膛裏劈啪作響的炙熱火焰。“你餓不餓,學士?我們還剩下面包和一點奶酪。”
“現在不要,山姆。等我感覺好一點再說吧。”
“你不吃怎麽會好?”在海上誰都沒吃多少東西,尤其過了斯卡格斯島之後、在穿越狹海途中,秋季風暴始終伴隨。有時從南方來,夾帶著滾雷閃電,黑沈沈的雨一下就是好幾天;有時來自北方,寒冷嚴酷,狂風仿佛能把人刺穿。有一回,山姆醒來時,發現整條船被凍上了一層冰殼,猶如潔白的珍珠,閃閃發光。船長將桅桿放下,系在甲板上,單憑劃槳來完成渡海。等他們看見泰坦巨人時,已經沒人吃得下東西。
然而一旦安全上岸,山姆發現自己餓壞了。戴利恩和吉莉也一樣,連嬰兒的吮吸也變得更急切。但伊蒙……
“面包不新鮮,我可以問廚房討點肉湯來泡一泡。”山姆告訴老人。店主是個吝嗇鬼,眼神冷漠,對自己屋檐下這群穿黑衣的陌生人心存懷疑,但他的廚師心腸比較好。
“不要。也許可以來一小口酒?”
他們沒酒。戴利恩答應過用他唱歌得來的錢買一些。“我們會有酒的。”山姆不得不說,“現在只有水,雖然並非優質水。”優質水來自架空水渠,這些由磚塊砌成的大水渠由橋弓支撐,布拉佛斯人稱其為甜水渠。富人把水引入自家中,窮人則用桶子在公共噴泉池打水。山姆讓吉莉去打水,卻忘了野人女孩一生都生活在卡斯特堡壘的視線範圍之內,連小鎮都沒見過,而布拉佛斯是一個島嶼和運河組成的石頭迷宮,沒草,沒樹,到處都是陌生人,講著她聽不懂的語言。她嚇壞了,把地圖弄丟之後,很快自己也迷了路。被山姆發現時,她正在一座石像下哭泣,那雕像是某位死去多年的海王。“這是水渠裏的水。”他告訴伊蒙學士,“但廚師把它煮開過。也有安眠酒,假如您還需要的話。”
“我暫時睡夠了,也做夠了夢。水渠裏的水就行。請幫我一把吧。”
山姆輕輕地把老人扶起來,將杯子送到他幹裂的唇邊。即使如此,仍有將近一半水滴落到學士胸前。“夠了。”喝了幾小口之後,伊蒙又開始咳嗽,“你會把我嗆死的。”他在山姆的懷抱中顫抖,“為什麽屋子這麽冷?”
“沒木頭了。”戴利恩付給店主兩倍價錢,要了一個帶壁爐的房間,但他們誰也沒意識到木頭在這裏如此昂貴。除了權勢人家的庭院花園,布拉佛斯不長樹,這兒的人也不願砍掉大礁湖外圍島嶼上覆蓋的松樹,那是為他們遮擋風暴的防風林。木柴都是由駁船從河流上游穿過礁湖運進來的。在這裏,連馬糞都珍貴得緊,因為布拉佛斯人用小船代替馬匹。本來他們若按計劃啟程去舊鎮,這些都不成問題,但那實在是不可能。伊蒙學士如此虛弱,再次航行會要了他的命。
伊蒙的手在毯子上摸索,尋找山姆的胳膊。“我們得去碼頭,山姆。”
“等您好一些就去。”老人目前的狀態難以面對海邊飛濺的浪花和潮濕的風,而布拉佛斯無處不臨水。北邊是紫港,布拉佛斯商船停泊於海王殿的拱頂和高塔下;西邊是舊衣販碼頭,擠滿外地船只,有的來自其他自由貿易城邦,有的來自維斯特洛、伊班,甚至遙遠神奇的東方。其餘各處布滿小碼頭、渡船泊口及古舊的灰船塢,捕蝦船、捉蟹船和漁船在泥灘與河口勞作之後便停泊在這些地方。“現在您需要休息。”
“那你代我去。”伊蒙催促,“給我帶一個見過龍的人來。”
“我?龍?”山姆十分驚愕,“學士,那只是個故事,水手的故事。”這也怪戴利恩。歌手從酒館和妓院帶回千奇百怪的故事,不幸的是,當他聽說龍的故事時已喝醉了,記不起細節。“整件事也許是戴利恩胡編亂造,歌手都這樣,善於編故事。”
“他們善於編故事。”伊蒙學士同意,“但即便最富於想象力的歌曲,也有事實作為基本依據。替我找到那個依據,山姆。”
“我不知問誰,也不知如何問。我只會一點點高等瓦雷利亞語,若他們跟我講布拉佛斯話,我連一半都聽不懂。您會的語言比我多得多,等您好一些,您可以……”
“我什麽時候才會好一些,山姆?告訴我……”
“很快就會好轉的,只要您吃好,睡好,到達舊鎮之後……”
“我到不了舊鎮了,這點我心知肚明。”老人把山姆的胳膊抓得更緊。“我很快就會去見我的兄弟們。他們有的與我用誓言結合,有的以血緣維系,但全都是我的兄弟。還有我父親……他從沒想過繼承王座,可還是得坐上去。他曾說,那是對他的懲罰,為了砸死哥哥那一錘。我祈求他死後能找到有生之年從未體會過的平靜。修士們歌頌恬淡的安息,歌頌卸下防備,向極樂世界遠航,在那裏歡笑,聚會,相互友愛,直至永遠……但假若死亡之墻的背後沒有快樂與甜蜜,只有冰冷、黑暗和痛苦,那該怎麽辦?”
他在恐懼,山姆意識到。“您不會死。您只不過是病了。一切都會過去的。”
“這次我熬不過去了,山姆。我做夢……在漆黑的夜裏,我思考那些白天不敢提出的問題。對我而言,若幹年中有個問題始終令我困擾:為什麽諸神奪走我的眼睛和力量,任我在冰天雪地中被人遺忘,卻還要我在世間逗留如此之久?我這樣一個行將就木的老人對他們有什麽用?”伊蒙師傅斑斑駁駁、瘦如枯枝的手指在瑟瑟顫抖。“因為我記得,山姆,我仍然記得。”
他不明白。“記得什麽?”
“龍。”伊蒙低聲說,“我們家族的悲哀與榮耀。”
“最後一頭龍在你出生前就死了。”山姆說,“你怎麽可能記得它們?”
“我夢見了它們,山姆,我看見天空中有一顆泣血的紅彗星,然後是那紅色。我看到它們在雪地裏的影子,聽到皮革翅膀嘩嘩扇動,感覺到它們灼熱的呼吸。我的兄弟們也夢到過龍,而那些夢要了他們每個人的性命。山姆,我們在依稀流傳的古老預言中顫抖,在殘存的奇跡與恐懼中戰栗,世上的人們再也無法理解……或者……”
“或者什麽?”山姆說。
“……沒什麽。”伊蒙輕笑,“或者我是個瀕死的老糊塗,燒壞了腦子。”他疲倦地閉上白濁的盲眼,然後又迫使它們睜開。“我不該離開長城。雪諾大人或許不明白,但我應該想到。烈火索取,冰雪保存,而那長城……唉,現在回頭已太晚,陌客等在門外不願離去。事務官,你一直對我盡忠職守,請為我辦這最後一件事。去有船的地方,山姆,盡一切可能了解有關龍的消息。”
山姆將手臂輕輕脫出他的抓握。“好的。假如這是您的意願。只不過……”他不知還能說什麽。我沒法拒絕他。他可以沿著舊衣販碼頭的泊位與船塢去找戴利恩。先找到戴利恩,然後一起去船上,最後帶著食物、紅酒和木柴回來,生起爐火,美餐一頓。他站起身。“好吧,假如我要去的話,就該走了。吉莉留下。吉莉,記得把門閂好。”陌客等在門外。
吉莉抱著嬰兒點點頭,眼裏盈滿淚水。她又要哭了,山姆意識到,這超過了他所能忍受的極限。劍帶掛在墻壁的栓子上,旁邊是瓊恩給他的古老的破號角。他摘下劍帶扣到腰間,再將黑羊毛鬥篷披到自己渾圓的肩膀上,彎腰穿過門洞,“劈劈啪啪”地走下木梯,樓梯在他的重壓下呻吟。客棧有兩個正門,一個面朝大街,另一個面向運河,店主此時多半在大廳,他不會給賒賬太久、不受歡迎的客人好臉色看,於是山姆選擇了面朝大街的門走出去。
今晚空氣寒冷,好歹霧不算太濃,山姆感到慶幸。有時,濃密的水汽覆蓋地面,甚至連腳都看不到,有回他差點就一腳踩到水渠裏了。
山姆在孩提時代便讀過布拉佛斯的歷史,夢想有一天能來這裏,看看大海中聳立的威嚴可怕的泰坦巨人,乘坐輕快的蛇舟沿運河游覽宮殿和廟宇,觀賞刺客的水舞,劍刃在星光下閃爍。現下他到了這裏,卻一心只想離開,一心只想平安抵達舊鎮。
鬥篷被風卷起,他拉好兜帽,沿鵝卵石馬路朝舊衣販碼頭走去。由於劍帶總有滑落至腳踝的危險,因此他不得不邊走邊註意往上提。他始終走在狹小陰暗的巷道裏,以防跟人照面,遇到的每一只貓都讓他的心怦怦直跳……布拉佛斯到處是游蕩的貓兒。我得找到戴利恩,他心想,戴利恩是守夜人軍團的成員,是我的誓言兄弟,我要跟他一起合計。伊蒙學士沒了力氣,而吉莉即使沒受悲傷的打擊時也很無助,但戴利恩不一樣……不,我不要把人往壞處想。也許他受傷了,所以沒回來。也許他死了,躺在小巷的血泊中,或俯面漂浮在運河裏。每到夜晚,刺客們身著色彩艷麗的服飾招搖過市,他們攜帶細長的佩劍,急切地想證明自己。有些人可以為任何理由開打,有些人則根本不需要理由,而戴利恩素來脾氣暴躁,管不住舌頭,尤其是他喝酒的時候。歌唱戰鬥並不代表他擅長戰鬥。
雖然最好的酒館、客棧和妓院都在紫港與月池附近,戴利恩卻更喜歡舊衣販碼頭,因為那兒的顧客會講通用語的比較多。山姆沿綠鰻客棧、黑船工、摩洛戈一家家找下去,戴利恩曾在這些地方表演。一無所獲。霧宅外泊著幾條等客的蛇舟,山姆試圖詢問那些撐船手,有沒有見過黑衣歌手,但無人聽得懂他的高等瓦雷利亞語。可能他們裝作聽不懂。納波橋的第二個橋拱下有間骯臟的小酒館,最多只能容納十人,山姆朝內張望了一下。戴利恩不在。他又去了放逐者旅館、七燈之院及一家叫貓舍的妓院,仍然沒頭緒,得到的只有怪異的凝視。
他離開貓舍時差點在紅燈籠下撞上兩個年輕人,一個黑發,一個金發。黑頭發那個用布拉佛斯語說了些什麽。“對不起。”山姆不得不賠禮道歉,“我聽不懂。”在七大王國,貴族們身披色彩繽紛的天鵝絨、錦繡與綢緞,農民和普通百姓則穿原色羊毛布或暗褐色粗紡布。布拉佛斯正相反。刺客們打扮得像孔雀一樣招搖過市,把玩著手中的劍,而有權勢的人要麽選擇接近黑色的深灰、深紫或深藍,要麽直接穿黑衣服,黑得好像沒有月亮的夜晚。
“我朋友泰洛說你胖得讓他惡心。”金發刺客道,他的短上衣一面是綠天鵝絨,另一面由銀線織成,“我朋友泰洛說你的劍嗒嗒作響,教他頭痛。”他操通用語,另一個穿酒紅錦袍披黃披風的黑發刺客顯然就是泰洛,他用布拉佛斯語說了幾句,引得他的金發朋友哈哈大笑,“我朋友泰洛說你的衣著逾越了身份。你穿黑衣,難道是個大老爺嗎?”
山姆想逃跑,但那樣可能會被自己的劍帶絆倒。千萬別碰劍,他提醒自己,即使一根指頭搭到劍上,也足以讓兩個刺客認為是挑戰。他尋找能讓他們滿意的詞句。“我不是——”他僅僅說得出這幾個字。
“他不是老爺。”一個小孩插嘴,“他是守夜人,笨蛋,他來自維斯特洛。”一個女孩推著滿滿一車海藻擠到光亮中;她骨瘦如柴,邋裏邋遢,穿著大靴子,頭發又臟又亂。“快樂碼頭裏還有一個,正在給‘水手之妻’唱歌。”她告訴兩個刺客,接著對山姆說,“假如他們問誰是世上最美的女人,說‘夜鶯’便好,否則他們會向你挑戰。你要不要買點蛤蜊?我的牡蠣賣完了。”
“我沒錢。”山姆說。
“他沒錢。”金發刺客嘲弄。他的黑發朋友咧嘴笑笑,操起布拉佛斯語又說了些什麽。“我朋友泰洛很冷,親愛的胖子朋友,把你的鬥篷給他吧。”
“別脫鬥篷。”推車的女孩道,“否則他們接下來會要你的靴子,用不了多久,你就光著身子了。”
“太吵鬧的小貓兒會被淹死在水裏哦。”金發刺客警告。
“有爪子的就不會。”女孩左手中突然出現了一把跟她一樣細瘦的匕首。叫泰洛的對金發刺客說了些什麽,然後兩人互相竊笑著走開了。
“謝謝。”他們離開後山姆對女孩說。
她的匕首消失了。“如果你夜間出門佩劍,就代表別人可以向你挑戰。你想跟他們打嗎?”
“不。”山姆尖叫,那聲音把他自己嚇了一跳。
“你真是守夜人嗎?我沒見過你這樣的黑衣弟兄。”女孩朝推車比畫了一下。“你想吃,就把最後一點蛤蜊吃了吧。現在天黑了,沒人會買。你要坐船去長城?”
“去舊鎮。”山姆拿起一只烤熟的蛤蜊,一口吞下。“我們在這裏轉船。”蛤蜊味道很好。他趕緊又吃了一只。
“刺客們從不理會沒佩劍的人,連泰洛和渥貝羅這樣笨的騷駱駝也不例外。”
“你是誰?”
“無名之輩。”她有股魚腥味。“我以前有名有姓。現在沒了。你要是願意,可以叫我貓兒。你呢?”
“塔利家族的山姆威爾。你會說通用語啊?”
“我父親曾是娜梅莉亞號的槳手長。一個刺客殺了他,因為父親說我母親比‘夜鶯’美麗——不是你碰到的那兩個騷駱駝喲,是一個真正的刺客。總有一天我要割開他的喉嚨,為父報仇。船長說娜梅莉亞號不需要小女孩,便把我趕了下來。布魯斯科收養了我,給我一輛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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