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終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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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東北的秋涼開始侵襲承德行官的時候,朝廷也開始準備打點回京。但是大學士傅恒仍在為那些押送到他這兒來的叫魂嫌犯大傷腦筋,力圖從他們茫無頭緒的供詞中理出些許線索來。我們還記得,一旦發現山東剪辮犯的供詞已搞得江蘇的官員們疲於奔命時,弘歷便命令將山東的所有案犯都押解到北京或承德,交由軍機大臣們審理。此外,軍機處還將重審賣唱乞丐張四父子和所有牽涉到春天叫魂案的嫌犯:石匠吳東明、肖山的和尚們、蘇州乞丐陳漢如以及幾乎在胥口鎮被打死的和尚凈莊和他的同伴們。一些嫌犯已被帶到熱河,其餘的仍關押在北京,由留在那裏、待在紫禁城內的軍機大臣們審理。現在,這些全國最有權力的大臣們將要清理這一近三個月來讓朝廷傷透了腦筋的事件。當他們正要著手行事的時候卻發現。最近出現的一些令人不快的情況使得本來就晦暗不明的案情更早上了一層明雲。
民間的誣告
家內的謀反
9月初,一個生員從遠在兩千裏外的山西為揭發一樁謀反大事而來到北京。他攜帶了一份“反書”和一份揭發反書為其叔父所作的狀紙,呈遞給都察院。雖然官方記錄沒有披露它們的內容。但是當都察院循例將此案報告給弘歷的時候,這些充滿敵意的文字讓皇帝大發雷霆。軍機處迅速派員前往山西,會同巡撫蘇爾德進行調查。一隊身著錦緞官服的命官搜查了叔父的住宅,但沒有發現任何“悖逆字跡”。對生員所揭發的那些同謀的搜查也毫無結果。生員叔父極口呼冤,甚至連生員的父親也對其子的揭發茫然無知,認為毫無根據。官員們重新審問了生員張廷瑞,報告了如下結果:(張廷瑞)始猶語言支吾,及反覆質訊,伊唯俯首痛哭,供稱張如召夫妻獨霸家產,伊父母為人懦弱。多年受其淩逼。伊欲以實情赴官控告,又恐不能準理,反受其毒。晝夜尋思飲泣,忿不欲生。因自捏逆詞,赴京具控。如今悔之無及。官員們無法相信,張生員會為家產爭執這樣的細故便捏造逆詞指控叔叔,並牽扯進那麽多的人。或許,他的叔叔確實有什麽不法情事?他們因而決定繼續調查。但是,弘歷卻洞察到了事情的真相。他朱批道:“大約誣告是實,按律嚴擬,處以極刑。”
一個頑固的債主
直隸人關德麟被張二指控為剪辮犯,因為張在關的衣物裏發現一段剪下的辮梢。這個案子很快從省府衙門移交到了承德的軍機大臣們手裏。這些大老爺們一定對涉案各方用盡了手段,因而得以於9月20日向弘歷報告了與原先不同的案情。關德麟原是北京附近兵營的設軍旗人,由於朝廷裁汰漢旗,他出旗為民,並搬到離北京西北七十裏的昌平居住,租種村民張二的地畝。後來他又搬回北京地區,住在自家墳園,以挑擔賣雜貨為生。他曾借給張二六千文錢,屢次催討未得。後來他又去張家要債,張因一時無錢,便留關德麟住宿。關多次吵鬧,並要與張的妻子同宿。張心存怨憤,與關口角後,去隔壁劉三家買燒酒吃。看到劉家兒媳梳頭掉下的頭發,就揀回編了三條辮尖。乘關不在,張把這些發辮連同自己老婆的一把剪刀一起塞進關的包袱,然後赴鄰近千總衙門報案。
弘歷覺得這個案子很棘手,這主要是因為此時各省的剪辮證據大概已引起了他的懷疑。他一方面同意對可惡的張二處以絞監侯,另一方面提醒他的官員們:“不可因有此誣捏之案,遂心存游移,於躕緝割辮匪徒,稍有怠玩,俾正犯得以漏網。”
雖然就軍機大臣們的記憶所及而言,上述案子是最突出的,但其他種種奇怪現象也已引起了各省官員的註意。比如在河南使出現了這樣的情況:“刁徒私將父財妻物花用無存,遂自行剪辮假稱被人所割,錢物亦被人奪去。子騙其父,夫赫其妻者;更有頑生逃學,自行割辮捏稱被割致病,以冀不至書館者,情事百出。”江蘇的情形也是一樣,不過直到11月末才奏報到北京:“汀蘇各屬詳報有民人自割辮梢挾嫌圖賴及貪賞誣指等案。”
雖然民間誣告的全部情況要到幾個星期以後才會清楚,但軍機處在10月中討論妖術案時已對此產生了一定程度的懷疑。在這樣的氣氛下面,讓我們來看看審判官們是如何重新審理那幾個最惡名昭著的叫魂案犯的。
被告席上的叫魂犯
張四儒的坦白
賣唱乞丐張四和他的十一歲兒子被關在安徽宿州的大牢裏,被指控在趙莊偷割了辮子。代理知縣劉某報告說,張在用刑之後承認他受高個陌生人趙三雇傭割辮。但是劉知縣無法讓他承認他就是山東乞丐靳貫子所供稱之張四儒。對高個趙三的搜尋也毫無結果。乞丐張四和他的兒子被塞進囚車,押送到鳳陽府衙,在那裏他承認自己就是張四儒。這一下,終於找到了追蹤迄今一直追遙法外的妖首玉石的線索。兩江總督高晉正在鄰近的徐州指揮黃河治水,他命令將案犯帶來由自己親審。看來,這件麻煩的案子終於可以有結果了。
在當地府道官員的簇擁下,高晉命令將乞丐張四和其子秋兒帶上大堂。但結果卻出乎他的意料,案犯推翻了原供並極口呼冤,堅稱是莊首趙某對他栽誣。因為張四兩腿腳踝的毆夾傷痕正在潰爛,高晉覺得不便刑求,便將莊首趙某傳喚到堂,嚴加訊問,趙某說出了如下的故事。
張四和其子在莊首趙某門前賣唱乞食,另外兩個乞丐得到一個饅頭,張四只得到半個。這點東西只能引起這些餓漢們的憤怒,他們因嫌東西太少而辱罵趙某。趙警告他們說:“近日這裏有剪辮犯,你們最好快滾!”(言外之意是不要叫我把你們當作剪辮犯抓起來。)張四又罵了一回,乞丐們這才離去。趙被罵不甘,又懷疑他們是外來的壞人,便令雇工將他們提回。在一個乞丐的身上搜出了一小包藥,在另一個身上搜出了一把刀。這些人是不是就是大家都在談起的割辮妖黨?
但在他們身上並未找到割下的發辮,因而他們是不會承認的。於是,趙某等人便開始威脅拷問秋兒,逼他承認是偷辮匪徒。但是張四和另外兩個乞丐還是否認偷辮。趙某便將他們綁在樹上,用鐵鞭毆打,將他們打成重傷。趙某害怕他們被放後會到官府去控告自己,於是就讓天生禿頭、素佩假辮的雇工費某從自己的假發辮上取下一絡做成偽證。有了這件可怕的證物,再加上小刀和藥粉,就擁有了指控張四等人從事叫魂妖術所需的全部證據。趙某現在可以理直氣壯地向縣府告發這些罪犯了。
總督高晉發現,其他證人也證實了所有這些細節。他還發現,那把刀很鈍,根本無法用來割辮,而那包藥也不能用來迷人。但因為州縣當局先前已堅持原判,高晉別無選擇,只能把案犯送到北京去與山東來的案犯乞丐靳貫子當面對質。此時,靳已被押送北京,由軍機大臣來清理他那混亂的供詞。因為張四儒的名字是靳貫子首先供出的,當靳看到張時,當然應能認出他來。
張四和他的兒子於10月11日到達北京,以劉統勳為首的一班軍機大臣親自審問了他們。張四的兩腿已發炎化膿,經過長途押送,已是奄奄一息。他全身“黃腫”,兼患痢疾,但卻堅持自己的故事:他和兒子來自直隸南部的威縣(而不是來自江南),因為貧窮而出外乞討。他否認曾辱罵莊首趙某,但是證實了受到誣陷的所有細節。
軍機大臣們轉而訊問跪著的男孩秋兒:“你父親若果不是張四儒,你何以供認呢?”
秋兒答道:“本府問我,你父親叫什麽名字?我說叫張四。
本府說,明是張四儒,你怎麽不實說?就將夾棍撩下嚇我。又說,你若供明是張四儒,給你東西吃。就叫人拿了一個梨給我吃。我看了夾棍害怕,又不知道張四儒是什麽樣人,所以隨口承認的。實在我父親並不叫張四儒。”
軍機大臣們然後命將山東案犯乞丐靳貫子帶上大堂,但他辨不出張四為何人。靳貫子現在供稱,張四儒的名宇是他捏造的,其實並投有這個人。他在本縣認識一人叫張四,當時因受逼供,便在這個名字後面加了個“儒”宇。這一供詞令軍機大臣們心生懷疑。雖然賣唱乞丐張四否認自己叫張四儒,卻不能否認他叫張四(如前所述,這一名字的意思是“張家的第四個兒子”,在中國取這樣名字的人一定很多)。這兩個罪犯是否故意互不相認?
審訊官員們再次轉向張四:“你與靳貫子平日素系一夥,如今到案時何難對面直說全不認識?有何指證叫人憑信呢?”
張四只是將先前說過的故事又重覆了一遍。
這些供詞相互矛盾,使得軍機大臣們無法得出結論。他們只能等待各省提供進一步的證據。對莊首趙某誣陷他人的審訊尚在進行中,而軍機大臣們對省裏官員作出的判斷是不能不予考慮的。同時,對靳貫子本縣的那個“張四”也要尋找查證。然而,閻王爺卻不肯等待,張四於10月25日死於獄中。軍機大臣們報告說,鑒於他的病情,“臣等一面訊問,一面飭醫加謹調治”。
仵作查驗張四屍體後證明,看守並無淩虐情弊。知縣劉某是負責將張四押送北京的官員,他也證實,張四在行將押赴北京時已經身患重病。所以,北京方面無人需對他的死負責。軍機大臣們現已認定,張四並非他們所要追緝的剪辮案犯。他將由官府出資備棺埋葬,其子秋兒則交原解官帶回。 ①剪辮首犯的故事北京的官員們現在又必須從頭做起。10月中旬,當山東的剪辮始作俑者蔡廷章在北京重新受審時,這個乞丐已病得很厲害。雖然他現在咬定他最初的供詞是在重刑逼迫下編造出來的,軍機大臣們並不敢輕易相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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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為了節省篇幅,我將對張四幾天審訊的記錄集中在一起敘述。所有的翻譯都是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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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官:你在東省供稱在揚州吳姓飯店住宿,今果查有開飯店之吳連到案。可見你從前並不是捏飾的。
蔡:我在東省供說本年二月(譯註:這裏的月日系引自原始檔章,故均為陰歷)在揚州吳勝飯店與怡安吳元分路剪辯的話,原都是隨口謊供的。實在我於本年四月二十一日方才出京,現有在京親戚朱然、王雲等先後到案實對明白。是我二月內正住在京城,且不能到山東,如何能到揚州?我從前供出開飯店的吳勝原系謊供,這如今到案之吳連,實在不知何人,叫我如何認得?
審判官:你從前在山東為何妄供?
蔡:我在山東時起初原供說自京下去的,因縣官不信,說我必是從江南上來。我受刑不過,只得就應了。縣官要我說出在江南實在下落。我說不出來,又怕受刑,……所以供稱在揚州。
從山東出現第一個案例時起,地方官員就確信妖黨來自江南。弘歷通過私人耳目而聽到的那些謠言同樣也傳到了各縣官員們的耳中——正是這些謠言促使弘歷發出了7月25日的那份上諭,開始在各省進行清剿。軍機大臣們究竟應把這一切看作是對整個叫魂案的強化或是弱化?那個拜術士為師的韓沛顯的出現,只是使情況變得更加覆雜。他現在也一口咬定,他在山東的所有供詞都是在重刑下編造出來的,根本就沒有妖僧“明遠”這個人。但是,他的原供具體人微,因而仍然令軍機大臣們感到困惑:他怎麽會對施行妖術的細節有那麽多的了解呢?
不久後在承德對僧人通果的審訊將為這個問題提供一種可能的答案。
一個愚蠢的錯誤
10月25日,大學士傅恒向弘歷報告了令人頭痛的通杲之案——正是這個在山東捕獲的和尚的供詞導致了對江蘇寺廟的全面搜捕。法網所及,捕獲了通杲的師傅妖僧悟成以及通果供出的其他人,他們現在都關在承德的刑部大牢裏。弘歷對這個悟成抱有極大希望,想從他身上弄清整個叫魂陰謀的內情。然而,悟成堅持他對妖術一無所知,並說他與徒弟通杲自兩年前在南京紫竹林廟分手後就再沒有見過面。本來,除通果後來又翻供的事實外,像這樣的一口否定是不值得記錄在案的。但由於通果原供中情節頗有荒謬可疑之處,連傅恒也對他產生了懷疑——比如說,“割辮系乘人不備倉猝之事,何暇問人姓名始行動手?”重審通杲的場面可能會使最鐵石心腸的審判官亦為之震動。當這個衣衫襤樓的囚犯被拖到傅恒面前時,已是“兩腿潰爛,刑傷種種,神氣慘沮,略加駁詰則畏懼求死”。這個半死的和尚起先仍堅持原供,不過當刑具擡出來以後,他又改口說以前的供詞都是假造的。雖然他的祖籍是安徽,但從小在直隸長大。
後來他在河南剃度,接著成了悟成的徒弟並隨悟成去了南京。
1766年師徒分手,通果決定回鄉還俗,因此他開始蓄發並往直隸走去。當他走到山東泗水縣時,他的外地口音和半長的頭發引起了縣役的註意,井將他當嫌疑犯抓了起來。
泗水知縣無法從通果口中得到什麽,於是兗州知府決定會同鄒縣知縣孔傳睡?親自審問通果。孔系孔子六十八世孫,曾成功地讓山東第一個剪辮犯乞丐蔡廷章招供。孔知縣先用鐵鏈將通果縛吊於樹上,繼用鐵鎖盤地加以炭渣,令其跪上,再用木棍踩踏腿彎,覆以桑條鞭其背後,又用夾棍嚴夾。重刑之下,通果編造了他的故事。他所供的咒語是他受戒時念誦的佛教經文,僧眾皆知。那麽,那些割辮受害人的名字又是從何而來?這其實是一些他在路途上遇到的人。所謂的“同黨”,俱系平日“會過相熟之人”,因孔知縣逼問,故爾“妄扳”出來。至於迷藥、紙人、紙馬等施行妖術的工具手段,則系在監獄“風聞旁人閑論,附會其說”。 ①☆★☆★☆★☆★①中國把大批囚犯關在同一牢裏的做法肯定造就了一個生動的囚犯文化,囚犯們在其中分享他們的悲慘遭遇。各色故事——包括巫術傳說——都是囚犯們通常用於消磨痛苦的牢獄生活的方法(參見本書第一章傅德對於大批囚犯共囚一室做法的描述)。“迷藥”也一定是囚犯閑聊的一個話題。但是,我們也不能排除可能有某些方法可以調制讓人迷幻的藥物。哈佛醫學院藥學系教授戈德曼博士寫道(1989年6月13日的私人通信):“當代使用可卡因粉劑的經驗表明藥物可以通過鼻腔接觸很快發生效果。”他的一個在中國科學院的專家朋友寫信告訴他,某種藥粉可能是從含有番茄精或食筵鹼的各種花卉或其種子中提煉出來的。這位中國專家還回憶道,當他還是個孩子時,他父親常常警告他不要在夜晚出去,“因為我可能會碰上一些術士”,他們會“對我撒一些藥粉而把我拐走”。後來他才知道,這種藥粉系由茄類植物的花(含麻醉劑的草藥)提煉而成。但是,戈德曼博士又指出:“僅僅對這種傳說作出純粹藥物學的解釋還是不夠的,除非你還能解釋術士如何能把藥粉塞入一個不情願的受害者的鼻子,而自己卻不受到藥物的麻醉。”
☆★☆★☆★☆★
傅恒鬥膽提出,這個案子“似屬冤抑”。但是既然原供言之鑿鑿,孔知縣可能另有所見,因此才對人犯疊加刑訊。如果簡單地釋放通果和悟成,則“不足以服原問官之心”。弘歷接受了傅恒的建議,命孔知縣暫時解任,迅速來京接受質詢,通果和悟成兩犯則暫行羈押在獄。
整個案子怎麽會變得這樣荒謬離奇呢?對山東巡撫富尼漢的質詢揭示,這整個事件竟是個愚蠢的錯誤。富尼漢後來解釋說,孔知縣其實是遭到了他的衙役的蒙騙。那些衙役受命去尋找通果所供的剪辮受害者,他們必須在五天之內向孔知縣報告結果,而據通果所供,那些所謂的受害者都住在幾百裏遠的外縣。衙役們怕誤了五天的期限受罰,就撒謊說他們找到了受害者,這樣就坐實了通杲的原供。①旅途橫禍犯有剪辮雞奸罪的乞丐靳貫子在原供中扯進了張四儒。10月的第三個星期,他的案子受到了仔細重審。他改口聲稱,他的原供完全是在重刑逼供下編造出來的;而從他已經殘廢的雙腿來看,這是完全有可能的。靳貫子現在把什麽都講了出來。他和被控受他雞奸的族弟靳玉子來自山東省府濟南附近的一個村子。玉子的父親靳寬去年秋天出外傭工,一直未回。本年夏天,一個村民告訴玉子,他聽說其父靳寬已在外發財。玉子的母親便要玉子去尋找,但因玉子才十七歲,她央求玉子的族兄貫子陪同往尋,以免使玉子途中遇到麻煩。兄弟倆出發向南走去,於6月25日到達了玉子的表兄趙丙如家,借得一些盤纏。他們尋找靳寬多日未遇,因錢已用盡,只得沿途乞討。6月30日中午,他們來到鄰近江蘇的嶧縣,走進一個叫李家莊的村子。當時,縣刑書李昆正在村裏為其子李狗兒辮子被剪而吵嚷。靳貫子兄弟發現村子裏有麻煩,便轉身離去。但是他們已被憤怒的李昆看到,他因他們面生可疑,便與一夥村民將兩人抓獲。他們在靳貫子的搭連裏並未搜到刀藥發辮之類的犯罪證物,但還是把不幸的兄弟倆帶回村子捆綁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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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刑部建議,鑒於衙門胥吏在該案中牽連無辜,應對他們判處絞刑。這與最近做出的對蔡瑞和張二的判決是相符合的,蔡誣告了無辜的肖山和尚,張則試圖誣陷他的債主。富尼漢提出異議說,這兩個案件並非出於醜惡的意圖,而兩個胥吏也與通果沒有過節。他們因而應受較輕的杖責流徒懲罰。《朱批奏折》,第856卷第12號,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富尼漢)。我沒有找到最終解釋這個爭議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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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均被捆綁吊打。到頭來,玉子受不了毒打,承認偷割了狗兒的辮子藏在村外。李昆威脅道,他若是不交出偷割之辮尖。
即用斧頭將他砍死心玉子畏懼無奈,只得用口咬下自己的辮尖,藏在手中,假稱是在一棵樹下發現的。第二大早上,李昆得意地將這兩個流浪漢押到縣衙門。
縣衙門動用了夾棍,逼迫靳貫子供認他將一把刀子和兩包迷藥丟棄在山坡上。衙役們去山坡尋找證物,只找到了一個小磁瓶。在知縣一定要找到刀子的壓力下,縣役頭目讓手下人偷偷地買了一把小刀。小刀上有一個鐵匠的標記,縣役便教唆靳玉子,要他說出曾看見他族兄的刀子上有這樣的標記。為了潤飾案情,縣官對靳貫子反覆刑訊,要他誣認除割辮外還誘拐並雞奸靳玉子。玉子起先不認,縣役們便威脅他,如果他不附和這一故事就要夾斷他的雙腿。在這個當口,靳貫子被迫編造出了有關他師傅算命先生張四儒的故事。整個案子經過這樣一番打點,才由知縣報告上去。
軍機大臣們傳喚了證人,包括已被找到的玉子母親和在外流浪的玉子父親,玉子的表兄,以及李昆和他的兒子。然而,玉子的父母卻說不認識貫子。經過反覆訊問,才發現他們曾受到濟南一個縣役頭目的威脅:“你們到京後若說出認得靳貫子的話,回來時就都該死了。”這些情況已足以使軍機大臣們相信靳貫子是被冤枉的,而張四儒的故事則統統是胡編亂造。但是他們的奏報還是做了自我保護:李昆還未與靳玉子對質,對涉案的縣役也還未及質訊,再加軍機處在審訊人犯時沒有用刑,審訊結果也就“不盡不實”。所以,對該案的最後判決還需等待。他們沒有明說的是,這一判決必須等待最高權威的回心轉意。
說服弘歷
毫無疑問,在整個叫魂案中,首席原告自始至終就是皇帝本人。這通過他在各地呈遞來的奏章以及軍機大臣們起草的上諭上的朱批清楚地表現出來。對官員們大肆施壓、加重刺激,對他們辦案的速度和力度層層加碼,對行動遲緩的官員們則刻薄訓斥——所有這一切都是弘歷個人的傑作。軍機大臣們所扮演的角色是微妙的:他們可能與弘歷一樣對謀反心存憂慮;但他們又不得不面對從各省衙門送來的備受折磨的囚犯,以及這些人血肉模糊的軀體和顛三倒四的故事。當疑問在他們頭腦中不斷增生時,他們手中捏拿著的卻是一個嚴重的政治問題。這個案子不僅關系到危險的剃發意象,還可能暗藏著陰謀玄機,更被押上了皇帝的無上權威。面對此案,他們怎樣才能既顯示出自己對皇帝的效忠與熱忱,同時又避免制造冤獄的醜聞呢?
有一件事可以引起弘歷的註意,那就是法庭的刑訊。清律規定,對刑事犯定罪必須以口供為憑據。弘歷和他的同時代人一樣認為,要讓一個顯然有罪的案犯供出犯罪的細節,刑訊是必不可少的手段。語言同這樣的做法是合拍的。正如“囚犯”和“罪犯”這兩個概念難以明確區別一樣(兩者都叫做“犯”),“刑訊”和“刑罰”用的是同一個“刑”字。但是,用刑又受到法律上的限制。使用非法刑具和將囚犯拷打致死都是要受到懲罰的,通常為行政上的制裁。 ①雖然用刑並無道德上的障礙,卻常常會遇到實踐中的問題。
刑訊使用恰當,可以導致正確的口供並產生合乎正義的判決。
刑訊若被濫用,則會導致錯誤的結果——如果審判官想“釣魚”,也就是想看看備受折磨的案犯會吐出些什麽的話,情況更會是如此。這樣的做法等於是還未對嫌犯起訴便搜集原始證據(或者說,是在嫌犯尚未受到傳訊時便對他進行拷問),而並非從一個已受到正式指控的罪犯口中得出真實的供詞。這樣的“刑求”
雖然未被《大清律例》明文禁止,但也未被認為是一種可以接受的做法。弘歷所擔心的是,從這種釣魚式刑訊中所獲得的假供會擾亂案情。畢竟,審問這些無名小卒的目的是要挖出隱藏在他們後面的妖首。如果一個受酷刑逼供的囚犯為了逃避皮肉痛苦而編造名字地址,官府又能得到什麽呢?因為有具體的細節,☆★☆★☆★☆★①《欽定吏部刑例》卷43是特別針對官員濫刑的懲罰。所有懲罰都在行政處罰範圍之內(撤職、降職或罰俸)。唯一會受到刑事處罰的是使用一種特別的“匣床”來逼供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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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編造出來的供詞看起來會很可信,但這些細節或是像通果的案子那樣是由囚犯根據牢裏的道聽途說而虛構出來的,或是來自審判官員的誘供。然而,官府需要的是可靠的信息。用弘歷的話來說,就是“夾杖所取之供,亦未必盡可皆信”。當案情開始露出破綻時,通過重刑逼供所得口供的虛假性也越來越清楚地暴露出來。一旦軍機處開始對案情產生了懷疑,那麽皇帝的清醒就只是一個時間問題了。
在官僚機構的最高層,人們普遍對案情發生了懷疑。8月中旬,根據憤怒的官員們的請求(因為他們發現山東第一個剪辮犯乞丐蔡廷章提供的線索毫無用處),蔡廷章重新受審,卻改變了自己的故事。這時,弘歷仍相信狡猾的剪辮犯是在施放煙幕以混淆清剿的線索,或者根本就是想以此結束自己的痛苦。不過,他們當初的供詞究竟是逼供出來的,還是自己招認的?雖然富尼漢向弘歷保證沒有使用刑訊,但朝廷已開始對此產生了懷疑。9月29日,弘歷命令山東將案犯進到承德由軍機大臣直接審理。
回過來再看江南。當9月10日兩江總督高晉聽了乞丐張四的故事並查看了他殘廢的雙腿後,他已清楚地知道對這個賣唱乞丐的審訊已陷入僵局。他在上奏時重覆了弘歷自己的話:“誠如聖諭,一用夾杖,鞍於事無益。”他進而審問了舉發張四的原告,得到了我們已在上面敘述過的那個故事。高晉沒有因指出案情的不實而受罰,因為他的囚犯很快便被傳喚到北京。
在那裏軍機大臣們自會看個明白。
直到軍機大臣們於9月中旬提出自己的審訊報告前,由於廷寄制度的運作,我們很難了解他們(無論作為整體還是作為個人)究竟是如何看待叫魂案的。9月15日,劉統勳和他的同僚們從北京向承德行宮報告說,來自山東的供詞每天都有新的破綻。山東最初的兩個剪辮犯靳貫子和蔡廷章跪在軍機大臣們面前,推翻了自己的原供。大臣們詰問道:“通元、張四儒在江省現已就獲,不日解京對質,更覆何從狡賴?”因為蔡廷章腿膝刑傷未愈,他們便在審訊時夾壓他的手指,他重覆了在山東的原供。但是一將他的手指松開,他又再次翻供,訴說自己的冤枉。顯然應從山東傳喚更多的證人來北京。(朱批:“速行文提犯。”)軍機大臣們表示,在證人未到達前,“臣等將該犯暫停嚴訇,待傷痕稍愈”再加研詰。與此同時,他們“不敢稍有懈弛,稍為淆惑”)
但是,案子本身現在已經大大地打了折扣。如果說,現有的新證據已使得整個叫魂案建築於其上的那些供詞發生了動搖;那麽,即將從各省送來北京的諸多案子又會造成怎樣的新困窘呢?人們如何才能將這種尷尬局面轉報給弘歷?——在這個案子上,他不僅已押上了個人的威望,甚至也押上了整個王朝的尊嚴。
到了9月21日,弘歷已經對壞消息做出了反應。他抱怨各省的口供均屬“荒唐無據”。這不是因為奸徒撒謊,就是因為“問官鍛煉成招”,而“兩者皆不足信”。他問道:“似此浮光掠影,真犯何由就獲,重案何由結清?”但是,弘歷反對將嫌犯無限期關押的建議:“人犯一經拿獲,應即詳晰訊問,若審明確系無辜,應急為省釋。”
甚至在熱情的皇上看來,冤獄的肆虐也變得越來越明顯。
到了10月5日,弧歷在一份經由機密渠道發給各省督撫的不尋常的上諭中推論說,整個叫魂案很可能是由陰謀家們編造出來的,其目的則在於挑動人們對官府的仇恨並煽動造反。但是他別無選擇,只能防患於未然,在註意不要傷及無辜的同時將所有嫌犯一同打盡。對於那些倍受壓力的各省官僚來說,這是一個自相矛盾而無法實現的指示。
在北京,供詞中的矛盾愈益山積。蔡廷章和韓沛顯的口供已經徹底翻轉過來。賣唱乞丐如何被裁贓陷害的故事已及時地報告給了弘歷。不僅如此,當靳貫子這個最初的信息提供者面對自已供出的“張四儒”時,竟不知他為何許人。然而,弘歷仍然扮演著一個鷹瞬虎視的檢察官的角色。他在10月7日寫道,這些罪犯很可能有不在法庭相認的默契,以便掩,飾他們的陰謀。因此,劉統勳應更為仔細地訊問案犯,只要在他們言詞行為中發現任何一點疑問,就應窮追到底,這樣才能找到真正的線索。此外,必須特別註意和尚通果,弄清那些發辮到底有什麽用。但是,正在承德的大學士傅恒已看到整個案情中有著太多的矛盾,也開始對案情產生了懷疑。10月17日,他命江蘇巡撫彰寶把江蘇的所有嫌犯送到北京,以便對他們進行交叉審訊。
此刻,軍機大臣們面前出現了一個機會:大學士劉統勳正動身從北京來承德。現年六十八歲的劉統勳是北京高層官僚中的佼佼者,在軍機處已任職十二年,官聲清廉。他敢於報告壞消息,並不憚堅持犯難招怨的政策。雖然弘歷有時會覺得他討厭,卻對他抱有不可動搖的尊敬。有一次他曾因劉的一個不受歡迎的建議而將其監禁,但很快便原諒了他,並繼續委以要職,包括命他為首席太子太傅。弘歷對這個耿直的臣仆深為感激,當劉統勳於1773年辭世時,他對劉家親加慰勉。
作為資深的當值軍機大臣,劉在酷暑的北京揮汗辦公,而他的皇上主子則在承德避暑消夏。在妖術恐懼攫住京城的當口,劉統勳所面對的是一個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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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的誣告
家內的謀反
9月初,一個生員從遠在兩千裏外的山西為揭發一樁謀反大事而來到北京。他攜帶了一份“反書”和一份揭發反書為其叔父所作的狀紙,呈遞給都察院。雖然官方記錄沒有披露它們的內容。但是當都察院循例將此案報告給弘歷的時候,這些充滿敵意的文字讓皇帝大發雷霆。軍機處迅速派員前往山西,會同巡撫蘇爾德進行調查。一隊身著錦緞官服的命官搜查了叔父的住宅,但沒有發現任何“悖逆字跡”。對生員所揭發的那些同謀的搜查也毫無結果。生員叔父極口呼冤,甚至連生員的父親也對其子的揭發茫然無知,認為毫無根據。官員們重新審問了生員張廷瑞,報告了如下結果:(張廷瑞)始猶語言支吾,及反覆質訊,伊唯俯首痛哭,供稱張如召夫妻獨霸家產,伊父母為人懦弱。多年受其淩逼。伊欲以實情赴官控告,又恐不能準理,反受其毒。晝夜尋思飲泣,忿不欲生。因自捏逆詞,赴京具控。如今悔之無及。官員們無法相信,張生員會為家產爭執這樣的細故便捏造逆詞指控叔叔,並牽扯進那麽多的人。或許,他的叔叔確實有什麽不法情事?他們因而決定繼續調查。但是,弘歷卻洞察到了事情的真相。他朱批道:“大約誣告是實,按律嚴擬,處以極刑。”
一個頑固的債主
直隸人關德麟被張二指控為剪辮犯,因為張在關的衣物裏發現一段剪下的辮梢。這個案子很快從省府衙門移交到了承德的軍機大臣們手裏。這些大老爺們一定對涉案各方用盡了手段,因而得以於9月20日向弘歷報告了與原先不同的案情。關德麟原是北京附近兵營的設軍旗人,由於朝廷裁汰漢旗,他出旗為民,並搬到離北京西北七十裏的昌平居住,租種村民張二的地畝。後來他又搬回北京地區,住在自家墳園,以挑擔賣雜貨為生。他曾借給張二六千文錢,屢次催討未得。後來他又去張家要債,張因一時無錢,便留關德麟住宿。關多次吵鬧,並要與張的妻子同宿。張心存怨憤,與關口角後,去隔壁劉三家買燒酒吃。看到劉家兒媳梳頭掉下的頭發,就揀回編了三條辮尖。乘關不在,張把這些發辮連同自己老婆的一把剪刀一起塞進關的包袱,然後赴鄰近千總衙門報案。
弘歷覺得這個案子很棘手,這主要是因為此時各省的剪辮證據大概已引起了他的懷疑。他一方面同意對可惡的張二處以絞監侯,另一方面提醒他的官員們:“不可因有此誣捏之案,遂心存游移,於躕緝割辮匪徒,稍有怠玩,俾正犯得以漏網。”
雖然就軍機大臣們的記憶所及而言,上述案子是最突出的,但其他種種奇怪現象也已引起了各省官員的註意。比如在河南使出現了這樣的情況:“刁徒私將父財妻物花用無存,遂自行剪辮假稱被人所割,錢物亦被人奪去。子騙其父,夫赫其妻者;更有頑生逃學,自行割辮捏稱被割致病,以冀不至書館者,情事百出。”江蘇的情形也是一樣,不過直到11月末才奏報到北京:“汀蘇各屬詳報有民人自割辮梢挾嫌圖賴及貪賞誣指等案。”
雖然民間誣告的全部情況要到幾個星期以後才會清楚,但軍機處在10月中討論妖術案時已對此產生了一定程度的懷疑。在這樣的氣氛下面,讓我們來看看審判官們是如何重新審理那幾個最惡名昭著的叫魂案犯的。
被告席上的叫魂犯
張四儒的坦白
賣唱乞丐張四和他的十一歲兒子被關在安徽宿州的大牢裏,被指控在趙莊偷割了辮子。代理知縣劉某報告說,張在用刑之後承認他受高個陌生人趙三雇傭割辮。但是劉知縣無法讓他承認他就是山東乞丐靳貫子所供稱之張四儒。對高個趙三的搜尋也毫無結果。乞丐張四和他的兒子被塞進囚車,押送到鳳陽府衙,在那裏他承認自己就是張四儒。這一下,終於找到了追蹤迄今一直追遙法外的妖首玉石的線索。兩江總督高晉正在鄰近的徐州指揮黃河治水,他命令將案犯帶來由自己親審。看來,這件麻煩的案子終於可以有結果了。
在當地府道官員的簇擁下,高晉命令將乞丐張四和其子秋兒帶上大堂。但結果卻出乎他的意料,案犯推翻了原供並極口呼冤,堅稱是莊首趙某對他栽誣。因為張四兩腿腳踝的毆夾傷痕正在潰爛,高晉覺得不便刑求,便將莊首趙某傳喚到堂,嚴加訊問,趙某說出了如下的故事。
張四和其子在莊首趙某門前賣唱乞食,另外兩個乞丐得到一個饅頭,張四只得到半個。這點東西只能引起這些餓漢們的憤怒,他們因嫌東西太少而辱罵趙某。趙警告他們說:“近日這裏有剪辮犯,你們最好快滾!”(言外之意是不要叫我把你們當作剪辮犯抓起來。)張四又罵了一回,乞丐們這才離去。趙被罵不甘,又懷疑他們是外來的壞人,便令雇工將他們提回。在一個乞丐的身上搜出了一小包藥,在另一個身上搜出了一把刀。這些人是不是就是大家都在談起的割辮妖黨?
但在他們身上並未找到割下的發辮,因而他們是不會承認的。於是,趙某等人便開始威脅拷問秋兒,逼他承認是偷辮匪徒。但是張四和另外兩個乞丐還是否認偷辮。趙某便將他們綁在樹上,用鐵鞭毆打,將他們打成重傷。趙某害怕他們被放後會到官府去控告自己,於是就讓天生禿頭、素佩假辮的雇工費某從自己的假發辮上取下一絡做成偽證。有了這件可怕的證物,再加上小刀和藥粉,就擁有了指控張四等人從事叫魂妖術所需的全部證據。趙某現在可以理直氣壯地向縣府告發這些罪犯了。
總督高晉發現,其他證人也證實了所有這些細節。他還發現,那把刀很鈍,根本無法用來割辮,而那包藥也不能用來迷人。但因為州縣當局先前已堅持原判,高晉別無選擇,只能把案犯送到北京去與山東來的案犯乞丐靳貫子當面對質。此時,靳已被押送北京,由軍機大臣來清理他那混亂的供詞。因為張四儒的名字是靳貫子首先供出的,當靳看到張時,當然應能認出他來。
張四和他的兒子於10月11日到達北京,以劉統勳為首的一班軍機大臣親自審問了他們。張四的兩腿已發炎化膿,經過長途押送,已是奄奄一息。他全身“黃腫”,兼患痢疾,但卻堅持自己的故事:他和兒子來自直隸南部的威縣(而不是來自江南),因為貧窮而出外乞討。他否認曾辱罵莊首趙某,但是證實了受到誣陷的所有細節。
軍機大臣們轉而訊問跪著的男孩秋兒:“你父親若果不是張四儒,你何以供認呢?”
秋兒答道:“本府問我,你父親叫什麽名字?我說叫張四。
本府說,明是張四儒,你怎麽不實說?就將夾棍撩下嚇我。又說,你若供明是張四儒,給你東西吃。就叫人拿了一個梨給我吃。我看了夾棍害怕,又不知道張四儒是什麽樣人,所以隨口承認的。實在我父親並不叫張四儒。”
軍機大臣們然後命將山東案犯乞丐靳貫子帶上大堂,但他辨不出張四為何人。靳貫子現在供稱,張四儒的名宇是他捏造的,其實並投有這個人。他在本縣認識一人叫張四,當時因受逼供,便在這個名字後面加了個“儒”宇。這一供詞令軍機大臣們心生懷疑。雖然賣唱乞丐張四否認自己叫張四儒,卻不能否認他叫張四(如前所述,這一名字的意思是“張家的第四個兒子”,在中國取這樣名字的人一定很多)。這兩個罪犯是否故意互不相認?
審訊官員們再次轉向張四:“你與靳貫子平日素系一夥,如今到案時何難對面直說全不認識?有何指證叫人憑信呢?”
張四只是將先前說過的故事又重覆了一遍。
這些供詞相互矛盾,使得軍機大臣們無法得出結論。他們只能等待各省提供進一步的證據。對莊首趙某誣陷他人的審訊尚在進行中,而軍機大臣們對省裏官員作出的判斷是不能不予考慮的。同時,對靳貫子本縣的那個“張四”也要尋找查證。然而,閻王爺卻不肯等待,張四於10月25日死於獄中。軍機大臣們報告說,鑒於他的病情,“臣等一面訊問,一面飭醫加謹調治”。
仵作查驗張四屍體後證明,看守並無淩虐情弊。知縣劉某是負責將張四押送北京的官員,他也證實,張四在行將押赴北京時已經身患重病。所以,北京方面無人需對他的死負責。軍機大臣們現已認定,張四並非他們所要追緝的剪辮案犯。他將由官府出資備棺埋葬,其子秋兒則交原解官帶回。 ①剪辮首犯的故事北京的官員們現在又必須從頭做起。10月中旬,當山東的剪辮始作俑者蔡廷章在北京重新受審時,這個乞丐已病得很厲害。雖然他現在咬定他最初的供詞是在重刑逼迫下編造出來的,軍機大臣們並不敢輕易相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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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為了節省篇幅,我將對張四幾天審訊的記錄集中在一起敘述。所有的翻譯都是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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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官:你在東省供稱在揚州吳姓飯店住宿,今果查有開飯店之吳連到案。可見你從前並不是捏飾的。
蔡:我在東省供說本年二月(譯註:這裏的月日系引自原始檔章,故均為陰歷)在揚州吳勝飯店與怡安吳元分路剪辯的話,原都是隨口謊供的。實在我於本年四月二十一日方才出京,現有在京親戚朱然、王雲等先後到案實對明白。是我二月內正住在京城,且不能到山東,如何能到揚州?我從前供出開飯店的吳勝原系謊供,這如今到案之吳連,實在不知何人,叫我如何認得?
審判官:你從前在山東為何妄供?
蔡:我在山東時起初原供說自京下去的,因縣官不信,說我必是從江南上來。我受刑不過,只得就應了。縣官要我說出在江南實在下落。我說不出來,又怕受刑,……所以供稱在揚州。
從山東出現第一個案例時起,地方官員就確信妖黨來自江南。弘歷通過私人耳目而聽到的那些謠言同樣也傳到了各縣官員們的耳中——正是這些謠言促使弘歷發出了7月25日的那份上諭,開始在各省進行清剿。軍機大臣們究竟應把這一切看作是對整個叫魂案的強化或是弱化?那個拜術士為師的韓沛顯的出現,只是使情況變得更加覆雜。他現在也一口咬定,他在山東的所有供詞都是在重刑下編造出來的,根本就沒有妖僧“明遠”這個人。但是,他的原供具體人微,因而仍然令軍機大臣們感到困惑:他怎麽會對施行妖術的細節有那麽多的了解呢?
不久後在承德對僧人通果的審訊將為這個問題提供一種可能的答案。
一個愚蠢的錯誤
10月25日,大學士傅恒向弘歷報告了令人頭痛的通杲之案——正是這個在山東捕獲的和尚的供詞導致了對江蘇寺廟的全面搜捕。法網所及,捕獲了通杲的師傅妖僧悟成以及通果供出的其他人,他們現在都關在承德的刑部大牢裏。弘歷對這個悟成抱有極大希望,想從他身上弄清整個叫魂陰謀的內情。然而,悟成堅持他對妖術一無所知,並說他與徒弟通杲自兩年前在南京紫竹林廟分手後就再沒有見過面。本來,除通果後來又翻供的事實外,像這樣的一口否定是不值得記錄在案的。但由於通果原供中情節頗有荒謬可疑之處,連傅恒也對他產生了懷疑——比如說,“割辮系乘人不備倉猝之事,何暇問人姓名始行動手?”重審通杲的場面可能會使最鐵石心腸的審判官亦為之震動。當這個衣衫襤樓的囚犯被拖到傅恒面前時,已是“兩腿潰爛,刑傷種種,神氣慘沮,略加駁詰則畏懼求死”。這個半死的和尚起先仍堅持原供,不過當刑具擡出來以後,他又改口說以前的供詞都是假造的。雖然他的祖籍是安徽,但從小在直隸長大。
後來他在河南剃度,接著成了悟成的徒弟並隨悟成去了南京。
1766年師徒分手,通果決定回鄉還俗,因此他開始蓄發並往直隸走去。當他走到山東泗水縣時,他的外地口音和半長的頭發引起了縣役的註意,井將他當嫌疑犯抓了起來。
泗水知縣無法從通果口中得到什麽,於是兗州知府決定會同鄒縣知縣孔傳睡?親自審問通果。孔系孔子六十八世孫,曾成功地讓山東第一個剪辮犯乞丐蔡廷章招供。孔知縣先用鐵鏈將通果縛吊於樹上,繼用鐵鎖盤地加以炭渣,令其跪上,再用木棍踩踏腿彎,覆以桑條鞭其背後,又用夾棍嚴夾。重刑之下,通果編造了他的故事。他所供的咒語是他受戒時念誦的佛教經文,僧眾皆知。那麽,那些割辮受害人的名字又是從何而來?這其實是一些他在路途上遇到的人。所謂的“同黨”,俱系平日“會過相熟之人”,因孔知縣逼問,故爾“妄扳”出來。至於迷藥、紙人、紙馬等施行妖術的工具手段,則系在監獄“風聞旁人閑論,附會其說”。 ①☆★☆★☆★☆★①中國把大批囚犯關在同一牢裏的做法肯定造就了一個生動的囚犯文化,囚犯們在其中分享他們的悲慘遭遇。各色故事——包括巫術傳說——都是囚犯們通常用於消磨痛苦的牢獄生活的方法(參見本書第一章傅德對於大批囚犯共囚一室做法的描述)。“迷藥”也一定是囚犯閑聊的一個話題。但是,我們也不能排除可能有某些方法可以調制讓人迷幻的藥物。哈佛醫學院藥學系教授戈德曼博士寫道(1989年6月13日的私人通信):“當代使用可卡因粉劑的經驗表明藥物可以通過鼻腔接觸很快發生效果。”他的一個在中國科學院的專家朋友寫信告訴他,某種藥粉可能是從含有番茄精或食筵鹼的各種花卉或其種子中提煉出來的。這位中國專家還回憶道,當他還是個孩子時,他父親常常警告他不要在夜晚出去,“因為我可能會碰上一些術士”,他們會“對我撒一些藥粉而把我拐走”。後來他才知道,這種藥粉系由茄類植物的花(含麻醉劑的草藥)提煉而成。但是,戈德曼博士又指出:“僅僅對這種傳說作出純粹藥物學的解釋還是不夠的,除非你還能解釋術士如何能把藥粉塞入一個不情願的受害者的鼻子,而自己卻不受到藥物的麻醉。”
☆★☆★☆★☆★
傅恒鬥膽提出,這個案子“似屬冤抑”。但是既然原供言之鑿鑿,孔知縣可能另有所見,因此才對人犯疊加刑訊。如果簡單地釋放通果和悟成,則“不足以服原問官之心”。弘歷接受了傅恒的建議,命孔知縣暫時解任,迅速來京接受質詢,通果和悟成兩犯則暫行羈押在獄。
整個案子怎麽會變得這樣荒謬離奇呢?對山東巡撫富尼漢的質詢揭示,這整個事件竟是個愚蠢的錯誤。富尼漢後來解釋說,孔知縣其實是遭到了他的衙役的蒙騙。那些衙役受命去尋找通果所供的剪辮受害者,他們必須在五天之內向孔知縣報告結果,而據通果所供,那些所謂的受害者都住在幾百裏遠的外縣。衙役們怕誤了五天的期限受罰,就撒謊說他們找到了受害者,這樣就坐實了通杲的原供。①旅途橫禍犯有剪辮雞奸罪的乞丐靳貫子在原供中扯進了張四儒。10月的第三個星期,他的案子受到了仔細重審。他改口聲稱,他的原供完全是在重刑逼供下編造出來的;而從他已經殘廢的雙腿來看,這是完全有可能的。靳貫子現在把什麽都講了出來。他和被控受他雞奸的族弟靳玉子來自山東省府濟南附近的一個村子。玉子的父親靳寬去年秋天出外傭工,一直未回。本年夏天,一個村民告訴玉子,他聽說其父靳寬已在外發財。玉子的母親便要玉子去尋找,但因玉子才十七歲,她央求玉子的族兄貫子陪同往尋,以免使玉子途中遇到麻煩。兄弟倆出發向南走去,於6月25日到達了玉子的表兄趙丙如家,借得一些盤纏。他們尋找靳寬多日未遇,因錢已用盡,只得沿途乞討。6月30日中午,他們來到鄰近江蘇的嶧縣,走進一個叫李家莊的村子。當時,縣刑書李昆正在村裏為其子李狗兒辮子被剪而吵嚷。靳貫子兄弟發現村子裏有麻煩,便轉身離去。但是他們已被憤怒的李昆看到,他因他們面生可疑,便與一夥村民將兩人抓獲。他們在靳貫子的搭連裏並未搜到刀藥發辮之類的犯罪證物,但還是把不幸的兄弟倆帶回村子捆綁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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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刑部建議,鑒於衙門胥吏在該案中牽連無辜,應對他們判處絞刑。這與最近做出的對蔡瑞和張二的判決是相符合的,蔡誣告了無辜的肖山和尚,張則試圖誣陷他的債主。富尼漢提出異議說,這兩個案件並非出於醜惡的意圖,而兩個胥吏也與通果沒有過節。他們因而應受較輕的杖責流徒懲罰。《朱批奏折》,第856卷第12號,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富尼漢)。我沒有找到最終解釋這個爭議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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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均被捆綁吊打。到頭來,玉子受不了毒打,承認偷割了狗兒的辮子藏在村外。李昆威脅道,他若是不交出偷割之辮尖。
即用斧頭將他砍死心玉子畏懼無奈,只得用口咬下自己的辮尖,藏在手中,假稱是在一棵樹下發現的。第二大早上,李昆得意地將這兩個流浪漢押到縣衙門。
縣衙門動用了夾棍,逼迫靳貫子供認他將一把刀子和兩包迷藥丟棄在山坡上。衙役們去山坡尋找證物,只找到了一個小磁瓶。在知縣一定要找到刀子的壓力下,縣役頭目讓手下人偷偷地買了一把小刀。小刀上有一個鐵匠的標記,縣役便教唆靳玉子,要他說出曾看見他族兄的刀子上有這樣的標記。為了潤飾案情,縣官對靳貫子反覆刑訊,要他誣認除割辮外還誘拐並雞奸靳玉子。玉子起先不認,縣役們便威脅他,如果他不附和這一故事就要夾斷他的雙腿。在這個當口,靳貫子被迫編造出了有關他師傅算命先生張四儒的故事。整個案子經過這樣一番打點,才由知縣報告上去。
軍機大臣們傳喚了證人,包括已被找到的玉子母親和在外流浪的玉子父親,玉子的表兄,以及李昆和他的兒子。然而,玉子的父母卻說不認識貫子。經過反覆訊問,才發現他們曾受到濟南一個縣役頭目的威脅:“你們到京後若說出認得靳貫子的話,回來時就都該死了。”這些情況已足以使軍機大臣們相信靳貫子是被冤枉的,而張四儒的故事則統統是胡編亂造。但是他們的奏報還是做了自我保護:李昆還未與靳玉子對質,對涉案的縣役也還未及質訊,再加軍機處在審訊人犯時沒有用刑,審訊結果也就“不盡不實”。所以,對該案的最後判決還需等待。他們沒有明說的是,這一判決必須等待最高權威的回心轉意。
說服弘歷
毫無疑問,在整個叫魂案中,首席原告自始至終就是皇帝本人。這通過他在各地呈遞來的奏章以及軍機大臣們起草的上諭上的朱批清楚地表現出來。對官員們大肆施壓、加重刺激,對他們辦案的速度和力度層層加碼,對行動遲緩的官員們則刻薄訓斥——所有這一切都是弘歷個人的傑作。軍機大臣們所扮演的角色是微妙的:他們可能與弘歷一樣對謀反心存憂慮;但他們又不得不面對從各省衙門送來的備受折磨的囚犯,以及這些人血肉模糊的軀體和顛三倒四的故事。當疑問在他們頭腦中不斷增生時,他們手中捏拿著的卻是一個嚴重的政治問題。這個案子不僅關系到危險的剃發意象,還可能暗藏著陰謀玄機,更被押上了皇帝的無上權威。面對此案,他們怎樣才能既顯示出自己對皇帝的效忠與熱忱,同時又避免制造冤獄的醜聞呢?
有一件事可以引起弘歷的註意,那就是法庭的刑訊。清律規定,對刑事犯定罪必須以口供為憑據。弘歷和他的同時代人一樣認為,要讓一個顯然有罪的案犯供出犯罪的細節,刑訊是必不可少的手段。語言同這樣的做法是合拍的。正如“囚犯”和“罪犯”這兩個概念難以明確區別一樣(兩者都叫做“犯”),“刑訊”和“刑罰”用的是同一個“刑”字。但是,用刑又受到法律上的限制。使用非法刑具和將囚犯拷打致死都是要受到懲罰的,通常為行政上的制裁。 ①雖然用刑並無道德上的障礙,卻常常會遇到實踐中的問題。
刑訊使用恰當,可以導致正確的口供並產生合乎正義的判決。
刑訊若被濫用,則會導致錯誤的結果——如果審判官想“釣魚”,也就是想看看備受折磨的案犯會吐出些什麽的話,情況更會是如此。這樣的做法等於是還未對嫌犯起訴便搜集原始證據(或者說,是在嫌犯尚未受到傳訊時便對他進行拷問),而並非從一個已受到正式指控的罪犯口中得出真實的供詞。這樣的“刑求”
雖然未被《大清律例》明文禁止,但也未被認為是一種可以接受的做法。弘歷所擔心的是,從這種釣魚式刑訊中所獲得的假供會擾亂案情。畢竟,審問這些無名小卒的目的是要挖出隱藏在他們後面的妖首。如果一個受酷刑逼供的囚犯為了逃避皮肉痛苦而編造名字地址,官府又能得到什麽呢?因為有具體的細節,☆★☆★☆★☆★①《欽定吏部刑例》卷43是特別針對官員濫刑的懲罰。所有懲罰都在行政處罰範圍之內(撤職、降職或罰俸)。唯一會受到刑事處罰的是使用一種特別的“匣床”來逼供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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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編造出來的供詞看起來會很可信,但這些細節或是像通果的案子那樣是由囚犯根據牢裏的道聽途說而虛構出來的,或是來自審判官員的誘供。然而,官府需要的是可靠的信息。用弘歷的話來說,就是“夾杖所取之供,亦未必盡可皆信”。當案情開始露出破綻時,通過重刑逼供所得口供的虛假性也越來越清楚地暴露出來。一旦軍機處開始對案情產生了懷疑,那麽皇帝的清醒就只是一個時間問題了。
在官僚機構的最高層,人們普遍對案情發生了懷疑。8月中旬,根據憤怒的官員們的請求(因為他們發現山東第一個剪辮犯乞丐蔡廷章提供的線索毫無用處),蔡廷章重新受審,卻改變了自己的故事。這時,弘歷仍相信狡猾的剪辮犯是在施放煙幕以混淆清剿的線索,或者根本就是想以此結束自己的痛苦。不過,他們當初的供詞究竟是逼供出來的,還是自己招認的?雖然富尼漢向弘歷保證沒有使用刑訊,但朝廷已開始對此產生了懷疑。9月29日,弘歷命令山東將案犯進到承德由軍機大臣直接審理。
回過來再看江南。當9月10日兩江總督高晉聽了乞丐張四的故事並查看了他殘廢的雙腿後,他已清楚地知道對這個賣唱乞丐的審訊已陷入僵局。他在上奏時重覆了弘歷自己的話:“誠如聖諭,一用夾杖,鞍於事無益。”他進而審問了舉發張四的原告,得到了我們已在上面敘述過的那個故事。高晉沒有因指出案情的不實而受罰,因為他的囚犯很快便被傳喚到北京。
在那裏軍機大臣們自會看個明白。
直到軍機大臣們於9月中旬提出自己的審訊報告前,由於廷寄制度的運作,我們很難了解他們(無論作為整體還是作為個人)究竟是如何看待叫魂案的。9月15日,劉統勳和他的同僚們從北京向承德行宮報告說,來自山東的供詞每天都有新的破綻。山東最初的兩個剪辮犯靳貫子和蔡廷章跪在軍機大臣們面前,推翻了自己的原供。大臣們詰問道:“通元、張四儒在江省現已就獲,不日解京對質,更覆何從狡賴?”因為蔡廷章腿膝刑傷未愈,他們便在審訊時夾壓他的手指,他重覆了在山東的原供。但是一將他的手指松開,他又再次翻供,訴說自己的冤枉。顯然應從山東傳喚更多的證人來北京。(朱批:“速行文提犯。”)軍機大臣們表示,在證人未到達前,“臣等將該犯暫停嚴訇,待傷痕稍愈”再加研詰。與此同時,他們“不敢稍有懈弛,稍為淆惑”)
但是,案子本身現在已經大大地打了折扣。如果說,現有的新證據已使得整個叫魂案建築於其上的那些供詞發生了動搖;那麽,即將從各省送來北京的諸多案子又會造成怎樣的新困窘呢?人們如何才能將這種尷尬局面轉報給弘歷?——在這個案子上,他不僅已押上了個人的威望,甚至也押上了整個王朝的尊嚴。
到了9月21日,弘歷已經對壞消息做出了反應。他抱怨各省的口供均屬“荒唐無據”。這不是因為奸徒撒謊,就是因為“問官鍛煉成招”,而“兩者皆不足信”。他問道:“似此浮光掠影,真犯何由就獲,重案何由結清?”但是,弘歷反對將嫌犯無限期關押的建議:“人犯一經拿獲,應即詳晰訊問,若審明確系無辜,應急為省釋。”
甚至在熱情的皇上看來,冤獄的肆虐也變得越來越明顯。
到了10月5日,弧歷在一份經由機密渠道發給各省督撫的不尋常的上諭中推論說,整個叫魂案很可能是由陰謀家們編造出來的,其目的則在於挑動人們對官府的仇恨並煽動造反。但是他別無選擇,只能防患於未然,在註意不要傷及無辜的同時將所有嫌犯一同打盡。對於那些倍受壓力的各省官僚來說,這是一個自相矛盾而無法實現的指示。
在北京,供詞中的矛盾愈益山積。蔡廷章和韓沛顯的口供已經徹底翻轉過來。賣唱乞丐如何被裁贓陷害的故事已及時地報告給了弘歷。不僅如此,當靳貫子這個最初的信息提供者面對自已供出的“張四儒”時,竟不知他為何許人。然而,弘歷仍然扮演著一個鷹瞬虎視的檢察官的角色。他在10月7日寫道,這些罪犯很可能有不在法庭相認的默契,以便掩,飾他們的陰謀。因此,劉統勳應更為仔細地訊問案犯,只要在他們言詞行為中發現任何一點疑問,就應窮追到底,這樣才能找到真正的線索。此外,必須特別註意和尚通果,弄清那些發辮到底有什麽用。但是,正在承德的大學士傅恒已看到整個案情中有著太多的矛盾,也開始對案情產生了懷疑。10月17日,他命江蘇巡撫彰寶把江蘇的所有嫌犯送到北京,以便對他們進行交叉審訊。
此刻,軍機大臣們面前出現了一個機會:大學士劉統勳正動身從北京來承德。現年六十八歲的劉統勳是北京高層官僚中的佼佼者,在軍機處已任職十二年,官聲清廉。他敢於報告壞消息,並不憚堅持犯難招怨的政策。雖然弘歷有時會覺得他討厭,卻對他抱有不可動搖的尊敬。有一次他曾因劉的一個不受歡迎的建議而將其監禁,但很快便原諒了他,並繼續委以要職,包括命他為首席太子太傅。弘歷對這個耿直的臣仆深為感激,當劉統勳於1773年辭世時,他對劉家親加慰勉。
作為資深的當值軍機大臣,劉在酷暑的北京揮汗辦公,而他的皇上主子則在承德避暑消夏。在妖術恐懼攫住京城的當口,劉統勳所面對的是一個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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