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或現或隱的威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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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畫師為他畫像時,人到中年的弘歷笑得並不由衷——在我看來,甚至還顯得有點勉強。也許,這略帶淒涼的微笑中含有這樣的認識:一宗偉大的事業,往往會因為那些為之服務的人們本身的卑下而變得不再偉大;一個偉大的人,往往難以抗衡多數人的卑下;樂到極點,往往會轉而生悲。
如果說,歷史上曾有過哪位君主為登基作過細致入微的準備,弘歷便是一人。當弘歷還是幼童之時,他的皇祖父玄燁便因為他的沈穩勇氣和聰慧才智而對他恩寵有加。他的父親胤禛在於1723年繼承皇位後,便立即將他立為皇儲——?本人剛剛經歷並贏得了一場異常殘酷的皇位之爭,他不希望這樣的事在自己身後再度發生。
確實,胤禛繼位時面臨的局面是嚴酷的:皇子們爭權奪利,他們隨從之間的派系鬥爭,使得帝國的政治運作陷於一片混亂之中。為了自身地位的安全,胤禛剝奪了許多滿洲王親貴族的兵權,並通過嚴肅綱紀而使官僚體制得以擺脫派系鬥爭之累。
從加強安全及鞏固帝國中央集權的考慮出發,他創立了一個新的高層咨詢機構——軍機處,通過它來控制帝國的秘密通訊體系。為了使地方政府的財政合理化並進而減少腐敗,他以一種公開征稅的新制度取代了非正式的加額征稅。胤禛矢志不移地使事物趨於合理化,並頗具匠心地建立起了一套新的機制。當二十五歲的弘歷於1735年10月繼承大統時,胤禛將自己的所有成就都留給了兒子。同父親繼位的過程相比較,弘歷的帝國簡直是放在一個托盤上奉送給他的。①即位之初,弘歷將自己的年號定為“乾隆”。帝國的一份詔喻曾經解釋道(但並非提供正式的文字詮釋):新繼位的君主從上天(“乾”)得到了不可勝數的支持(“隆”),他將以自己的全副身心(乾惕)使得父皇留下的“豐功盛德”得以進一步發揚光大。但事實上,在弘歷在位的幾十年間,胤禛留下的遺產卻漸漸地被耗損殆盡了。若說弘歷沒有盡心盡力,那對他是不公平的。這是由這一時代的種種特殊問題所造成的。胤禛面臨的是對於自身安全的直接挑戰,而弘歷所要面對的挑戰卻要微妙得多。盡管他不必再同一個時時覬覦皇權的貴族階層相抗衡,但卻每天都要同一個很懂得以無聲的方法保護自己、維護自身利益的官僚體制打交道。這一時期,從表面上看征服者與被征服者已能和睦相處,由於皇帝本人對於中國文化的炫耀賣弄,亦由於他對於書畫的愛好,這一點顯得更為突出。滿族上層人士已學會了對中國精英文化的因應之道,而漢族上層人士則默認了滿人的霸權地位。然而,文化差異的這種縮小是必須付出代價的,弘歷有時甚至懷疑,他的滿族同胞現在有能力對至高無上的皇權所提供的只是某種微不足道的支持了。滿洲威權正緩慢而平靜地消退。這是一種不能不予以正視,但同時卻又難以有效應對的威脅。更何況,在政治的表象背後,還有著商業的勃勃發展與人口的繁衍增長這些造成偉大歷史性變化的杠桿在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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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例如,在財政事務方面,曾小萍(Madeleine Zelin)在她關於胤禛推動各省時財政合理化的研究中指出,諸如通貨膨脹之類的新因素給地方政府帶來了新問題,而這是征收附加稅的新稅制所無法解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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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弘歷生平的各種資料可謂汗牛充棟,可能最終亦無人有能力為他作傳。要透過他的許多代筆人而真正認識他本人,就必須閱讀皇帝審閱奏折時用朱筆寫下的評論、詔諭和各種隨心所欲的批語(它們都保存在清官檔案裏),除此之外別無他路。要做到這一點,當然必須以事件為背景。如果與叫魂危機有關的種種事件能對弘歷傳記的寫作有所幫助,那就必須在可能的情況下,通過弘歷自己經手的各種文件來揭示他對於在他看來特別棘手的某豎問題是如何作出反應的。在這些問題中,有兩個至關重要,那就是:謀反與漢化。
關於謀反罪的看法
自十三世紀以後,中國所有的王朝都是在征服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既沒有官廷政變,也沒有禁軍的反戈,有的是大規模的征戰。所有這些用征服方式建立起來的政權,就其本質而言,都是通過軍事手段而強加到全國老百姓頭上的。但對於清王朝來說,如同走在它前頭的十三世紀的蒙古人一樣,征服者的異質文化使問題變得更為覆雜了。不管征服者使用多麽巧妙的語言為王朝更替辯解(通常的說法是,這是一個充滿活力的政權尊從天命而取代了一個腐敗的政權),卻無法消除這種危險性:可怕的種族感情始終會對構成新王朝統治合法性基礎的種族意象提出挑戰。人們會宣稱,既然這些新統治者是外來人,他們也就是篡權者。正是這種可能性的存在,使得清統治者始終保持著對於謀反的警惕。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大清皇帝對於謀反問題的看法也在發生變化。
到了弘歷當政的時候,滿清大一統帝國為自身存在所作的裝點與辯解看來已大體完成。到了此時,戰勝者與戰敗者之間的關系已沒有什麽新奇特別之處;對於謀反行徑,也已經可以用通常的說法來予以解釋了:在這一對抗關系中,一方是因具有儒家德行而贏得了上天佑護的合法王朝,另一方則是一群無孔不入、墮落敗環的陰謀分子。可是,在這一表象的背後,舊有的種族敵對情緒是否還存在於深層?這是一個我們永遠也無法作出明確判斷的問題。當發式這一尖銳的種族問題因發生於1768年的種種事件又重新突出起來時,要理解這些事件,我們便不能不對征服初年的氣氛稍加探討。這是因為,那時發生問題還是非常突出的。發生於清初的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剃發事件也許能揭示,在弘歷的微笑裏可以包含著多麽陰暗的含義。
對於征服年代的回顧
1645年,當長江流域各地的戰鼓還變相呼應之時,剛剛即位的滿清皇室已在為建立勝利者和戰敗者之間的連接紐帶而進行準備。
皇帝福臨只有九歲,年紀尚幼,完全由他的叔父多爾袞主事。雖然多爾袞頗懂得如何贏得漢人的支持,但在一個問題上他卻絕不作任何妥腳:滿族文化的一個簡明而一目了然的特征,將成為漢人無條件臣服的標志,那就是,他們必須剃光前額並在後面蓄辮。①削發令。甚至在滿洲軍隊入關前,投降滿人的漢人便以采納滿人發式表明臣服之意。有關征服的歷史記載一般都強調,剃光前額是臣服的不可或缺的象征。從進入北京之日(1645年6月5日)起,多爾袞就下了明確的決心,要對每個人都強制施行滿洲式的削發。在征服南方的過程中,發式問題成為漢人在對滿人的絕望抵抗中得以團結起來的一個焦點,並使得滿人對於南方的征服比之沒有這個問題不知要血腥多少倍。可是,在征服北京後的第一年裏,多爾袞甚至對於是否要在宮中推行削發也發生過動搖。但最後,他還是通過由政府機構正式下令的形式發布了削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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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滿族男子究竟自何時開始采納其特有的前額削發、後面留辮發式,商不得而知。推想起來,這是一個需在馬背上作戰的民族為方便起見而采用的發式,以便在射擊時不致讓前面的頭發擋住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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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發令的起因在於,當朝中官員們征引已亡明朝的“禮樂制度”(祭天儀式)對滿人發式提出譏諷反對時,多爾袞被激怒了。
盡管明朝的制度將成為滿人征服中國後重建帝國政府機制的基礎,多爾袞卻決不願意在有關滿人風俗的問題上被人嗤笑。他指出,這種說法“甚屬不倫,率朝何當無禮樂制度?今不尊本朝制度,必欲從明朝制度,是誠何心?”當問題涉及到剃光前額時,多爾袞承認,因為人的發膚受之父母,不敢予以損傷,儒生們的反對多少還有點道理。但他又強調說:“若諄諄言禮樂制度,此不通之說。予一向憐愛群臣,聽其自便,不願剃頭者不強;今既紛紛如此說,便該傳旨,叫官民盡皆剃頭。”
1645年7月8日,削發令送達禮部(該部管理的事務包括有為所有重要典禮儀式制定服式),但卻披上了儒家語言的外衣。文中說,天下既已大定,因而也是普及削發之制的時候了。既然“君猶父也,民猶子也”,則“父子一體,豈可異違”。如果君民的生活方式不予以統一,則他們最終可能會趨於“二心”。如果這樣的話(現在,又回到了這一明喻的政治方面),他們不就幾乎成了“異國之人”了嗎?此事本來是不需由皇帝本人提出,而是應由其他人自然而然便想到的。現在,自法令在北京頌布的十日之內(或法令頒布後抵達某一省份的十日之內),所有人都必須遵照執行。不服從者將“視同逆命之寇”。官員人等若為那些主張“仍存明制,不隨本朝制度件的人說項,亦將格殺勿論。
在衣冠問題上,多爾袞采取的是一種不那麽具有強制性,也較為寬松的態度;但他同時表明,即便在這個問題上,最後仍將頒定統一的政策。可以肯定,使用上述語言的用意在於將剃發問題。與處理謀叛的法律常用語對應起來。在《大清律例》中,“謀叛”歸在“十惡”條款之下,列為第三項。而對這個範圍廣泛的罪項所作出的唯一澄清是:這指的是“謀背本國,潛從他國”。對於“叛徒”的處罰,則開列於《大清律側》的懲罰部分:所有參與陰謀者,不論主從,均一律斬首。罪犯的妻妾兒女則發配給有功官員之家為奴,其父母、兄弟和祖父母則流放二千裏外。尤其令人驚奇的是,削發令本身並未作為單獨的條款或於目出現在《大清律例》或《大清會典》的任何一個版本中。也許,對於新政權的統治者們來說,不管他們推行這一法令的態度多幺堅定,卻仍希望把它留在正式成文的法律文本之外。對削發令的實行,或者將不涉及《大清律例》和《大清會典》,或者將以《大清律例》中關於謀叛的一般條款為依據——這些條款的絕大部分都是從以前各朝的律例中繼承下來的,因而也具有更為深厚的合法性。
在滿清征服中國的年代裏,各地以抵制削發令為中心意象出現了許多可歌可泣的抵抗運動。在很多地方社區,要讓人們團結起來,與其呼籲他們去效忠已經瀕臨滅亡的明朝政治秩序,毋寧召喚他們以抵制剃光前額來表現出捍衛自身文化尊嚴的決心。發生於長江流域的那些聞名天下的抵抗事件,顯示了在公眾心目中削發問題與人的自尊之間存在著強有力的聯系。我們同樣可以看到,這個文化的焦著點對於滿洲人侵者也有著重要意義,促使他們在武力的使用上直指抵抗運動最頑固的中心。
這樣一來,削發令又成了一項極為精明的行動:與其讓那種不溫不火對待新政權的消極態度得到滋養生長,毋寧讓這種抵抗一下子爆發出來而迅速予以蕩平。
可是,挑戰削發令的個案在已被征服的省份不斷被查獲,對此又應當如何看待?滿人征服者在處置各地蓄發者時表現出的狂熱與殘忍表明,他們相信,若稍稍放松對削發令的執行,便可能釀成民眾的抵抗運動。削發令因而便成了衡量官員們對於為新政權服務熱衷到何種程度的一把尺子。在下面的這些案子裏,幾個單獨個人純因偶然因素而被發現有偏離法令的行為。
這些案子表明,滿人征服者不但極註意要在普通臣民中統一發式,也下了很大決心促使官員們順從地為新政權服務。從這些事件中,可以讓人感覺到清朝初年因削發令而產生的那種肅殺血腥的氣氛。時至1768年,難道滿人因漢人違反削發令而繃緊的神經就會完全松弛下來了嗎?在一般民眾中——按照“種族記憶”理論設想——每當到了要剃頭的時候,父輩也許偶爾仍會向兒輩提及當年這件事曾有過的滅族危險?
儒生的方巾。時屆1647年3月上旬,距滿族征服者大規模入侵華北、占領北京已有三年。即便已是殘冬,遙遠的西北仍然幹燥明冷。漢軍旗人出身的甘肅巡撫張尚剛剛接獲北京要他外出巡視的敕諭。 3月4日,他到達了位於長城內的邊城永昌城外。縣學的所有生員都跪在塵土飛揚的道路兩旁迎候他。張巡撫騎在馬背上,頗為滿意地註意到每個學子都戴著滿族風格的暖帽。然而,正如他後來所奏報的那樣:中有一人,臣默窺其蓄發。及至公署,隨喚通學進試,親自去帽驗看。本生呂可興,果然全發未剃。張尚大怒,命令地方官員對此進行調杳。他們報告說,根據張尚的命令,關於削發令的告示曾在這一地區廣泛張貼,因而這個不幸被捉住的武生員呂可興雖來自農村,卻實在是沒有什麽借口可尋的。張尚將呂系獄,並上奏皇帝,要求將他“立刻梟首,已彰國法”。皇帝下詔日(可以設想,這是由嚴厲的多爾袞代筆的):呂可興即就彼正法。這不剃頭的該管,地方官並家長、鄉約地保、鄰佑,應得罪名,又有成例,如何不遵?著察奏再通行申飭該部知道。欽此。
結果,呂可興未經剃發的頭顱被砍下,公開示眾。呂氏家長與當地保頭及鄰居亦受到廷杖的懲處。當地知縣則被罰了三個月的薪俸。
市場上的騷動。同年晚些時候,在離湖北省省會武昌不遠的華中商鎮餘鎮,發生了一場小小的風波。一個名叫郭尚賢的農夫來到了鎮上賣雞,因區區小事而肝火中燒,與人發生了口角。有人召來了兵丁,對郭來說很不巧的是,兵丁發現他前額的頭發已有寸把長了,便把他抓了起來。兵丁又在他身上找到了一張有某個姓尹的人簽過字的紙條,而當地一個已經死去的盜賊正好也姓尹。郭農夫因被疑為賊黨而帶到了縣衙門。在那裏,事情很快就搞清楚了,紙條原來是郭農夫的尹姓地主所寫,並沒有什麽特別的意義。審理此秦的是漢陽府通判、代知縣章文登,他顯然沒有把郭農夫蓄留頭發當作什麽大事,因而把他釋放了。可是,郭不久又因頭發的事再次被鎮上的差官逮捕,並衛被送到了縣衙門。這一次,章文登為他剃了頭,然後又像上次那樣釋放了他。然而,那個差官也許是為了謀求升遷,不肯讓事情就此平息下去。他直接向省裏告了一狀,不僅針對主犯郭農夫,還將矛頭指向了章通判,說他“包庇叛逆”。
省裏的按察使重新把郭抓了起來,並把他及鎮上的差官和章通判帶到一起當面對質。結果,按察使發現這個案子確實是判得過於寬大了。不僅郭農夫和章通判,就連尹姓地主和郭的鄰居們,也都統統應該受到懲罰。然而,他又認為,應當把有意蓄發的行為(就像長江下游一些城市蓄意抗命的義兵們的所作所為)同無意中忽略及時剃頭區分開來。他提議,對郭農夫應在責打後予以開釋。
這一溫和的判決被潮廣欽差巡撫所推翻。在簽署意見時,巡撫指出,削發令早已經三令五申。郭農夫只是一個無知的鄉巴佬,但他的作為卻使自己一再甚同一罪名被捕。為什麽沒有把他當作一個懲一瞢百的例子呢?他只是在事情敗露之後才被迫剃了頭,顯然是故意再犯。至於章通判,他未能控制住一個蓄意反抗的臣民的行為,這已是不可原諒的了;更有甚者,當此人被捕後,章通判先是對此案姑息因循,而後又縱容他“將發頓削”,從而銷毀了他頭發長短的證據。皇帝批準了更為嚴厲的處置決定:郭農夫予以斬首,章通判予以革職。結果,巡撫又奏報道,韓農夫已在獄中因病死亡,此為“天刑……信王法之絲毫不爽也”。
滿清征服中國的最初幾年是危險的。這不僅僅對那些獻身成仁的烈士們來說是如此,任何人——不管是出於懶惰還是因為無知——只要未能達到新政權對於發式具有象征意義的規定,便都會受到制裁。這些人並不是效忠明朝的激進分子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是因為某個偶然機會而被逮住的個人。而每當有一個“逆叛之徒”被正法時,至少也會有一個官員相應地受到紀律制裁。壓力便由此而產生了。在這片已被征服的土地上,即便是在最為偏遠的角落,對於政治犯罪的容忍也可能意味著某人為官生涯的終結。這樣的做法,不僅使得漢人百姓,也使得主管他們的漢人官員,都必須要對不徹底執行削發令的行為承擔責任。削發令本身由此成了滿清皇帝用來測試臣民的一塊試金石。
頭發,羞恥與歸順。在早期的削發案件中,蓄留辮子本身從未成為滿人強制施行的目標。這似乎是由滿人與漢人兩方面的態度所決定的。削發令一旦公布後,征服者便立即將註意力集中到剃光前額的問題上,而忠於前朝的漢人對這一點的抵抗也最為頑固。個中原因,顯然是由於前額削發比之背後蓄辮包含著更大的恥辱。當時人也許曾由削發而聯想到閹割——這上面並沒有直接的證據——因為在舊體制下,男子的人格(也是男子社會上層人士的地位)是以精心蓄留的長發為象征的。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那些在滿族勇士看來意味著陽剛之氣的東西,在漢人的跟裏卻是嬌弱婦道的象征。更有可能的是,如果艾德蒙·李奇關於頭發禮儀性意義的說法是對的,滿人的削發便是一種自制戰勝放縱的象征。 ①還有一種在當時即為儒生們所接受的更為穩妥的解釋是,損傷受之於父母的發膚是一種褻瀆。關於漢人抵抗前額剃發行為的另一個解釋,則在於剃發在歷史上同恥辱和懲罰的聯系。例如,在公元前三世紀的一部刑典中,便將枷發(包括剃去頭發與胡子)同紋面、殘肢並列一起,作為對於奴仆與已定罪犯人的羞辱。剃發的這種涵義很可能貫穿中國整個帝制時期而一直存在下來。在清代,讓已定罪犯人遵守剃發規定的問題也受到了關註。典獄長必須讓所有待決人犯在秋決前保持剃光前額。對那些被流放的人犯,則每個季度都會對他們進行一次檢查,以確保他們剃光自己的前額(但辮子問題卻從未提及)。於是,漢人對於前額剃發的恐懼正好把滿人對於削發令的強制推行集中到這一點上來;而從象征的意義上來說,蓄辮成了一個並不那麽引起滿人關註的問題。然而,當某人已經留起當☆★☆★☆★☆★①李奇認為:“從禮儀上來說,長發表示不受限材的性征;短發、或部分剃發,或緊緊紮住的頭發表示受到限制的性征;完全剃光的頭表示獨身生活。”李奇為使這個觀點更為合理,征引了十七世紀英國在過個問題上的精神病專家查爾斯·伯格的看法。騎士們蓄長發,性征突出,缺乏自我約束;而圓顱黨人卻留短發,性征受到限制,並有嚴格的自我行為約束。霍爾帕克反對李奇將短發與性抑制聯系起來的看法,但他自己的假設對頭發與社會紀律關系的說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剪發表示社會控制(在象征的意義上同社會控制有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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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所要求的發式以後,除非割去他的辮子,便難以通過他的發式對當局提出突然並具有象征性意義的挑戰(因為前額頭發的生長是需要時間的)。很顯然,要迫使別人因發式而卷入具有象征性意義的抗命,最容易的辦法便是割去他的辮子。 ①再則,當某個人並非出於自願而被別人割去辮子時,他的心中又會作何感想?由於別人的行動,他的全家卻陷入了被政府滿門抄斬的危險境地!當我們試圖對1768年人們為什麽對割辮的妖黨術士懷有那麽大的恐懼作出解釋時,不能排斥這種焦慮所起的作用。
然而,迄至妖術大恐慌爆發之時,作為削發令要求之一的蓄留辮子,其實一直遠不如剃光前額那麽重要。②弘歷面對謀叛弘歷的盛世,看上去離那些血腥的日子已相去甚遠。如果剪人發辮確實是一種謀叛的行為,亦即是對滿人統治地位的一種象征性的反抗,那麽,這是一件無論是北京或省裏的官員們都不願公開與之發生對抗的事情。那些種族間充滿仇恨的日子不是已經為一個平靜和諧的大一統帝國所取代了嗎?與這種情緒相適應,在叫魂危機發生的頭六個星期裏,弘歷在與各省官員的秘密通信來往中沒有一處提到剃發這件事。他所一再提及的只是妖術問題。在這個大一統帝國,這是一個不管由誰擔任統治者都會遏到的古老問題。然而,剃發問題決不會長久地被埋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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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有過這樣的事:反清志士強行割斷遵從滿請法令的農民的發辮。
②近代一個與滿洲剃發要求相近的事件是1949年共產黨人在全國範圍內對人們的服式所作的改變。“中山裝”(西方人誤稱為“毛裝”)與俄國式的勞動帽明白無誤地提醒人們:被征服者必須以遵從征服者的風格來表明自己的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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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一定的時候,皇帝的另一副面孔也會展現出來:在對其外來異己性質的象征性挑戰面前,這個外來人的政權從來便是極為敏感的。
滿清統治者所使用的語言,既表現了大一統帝國寬廣的普世主義,又反映了他們作為少數種族狹隘的防衛心理。身為一個統治著龐大帝國的少數種族,滿清朝廷必須兩者兼備——既必須從普世主義的角度,又必須從種族的角度來表現出自己高人一等的優越性。要解決滿清政權所面臨的基本問題,兩者都是必不可少的。他們既需要以具有合法性的皇族身份來統治這個大帝國,同時也需要維護征服者精英層本身的凝聚力與活力。作為大一統帝國的統治者,他們權力的基礎並不在於自己的種族特性,而在於德行與文化上為人普遍接受的規範。但是,要作為一個握有權力的少數種族而生存下去,他們自己的種族特性不僅需要得到保護,還需要受到頌揚。弘歷相信,正是由於滿人可貴的種族傳統,他們其實能比漢人更好地統治中國,也特別有資格將儒家的道德箴言融人帝國的統治之中。滿清朝廷因而需要兩個展現言辭的舞臺,一個用於表現政權的普遍性,另一個則用於捍衛政權的種族特性。然而,謀叛的行為卻使滿清朝廷面臨微妙的選擇。謀叛者對於滿清王朝提出的挑戰往往會突出種族問趣,強調因為滿人是外來人,他們的統治也就是不合法的。因此,謀叛的案子並沒有為頌揚滿人特性提供一個特別有利的舞臺。
弘歷的風格,是尚武的滿人種族特性與普世主義文化的一種不太和諧的混合物。他希望將滿族特性變為帝國機制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君權既要成為滿人文化完整性的保護者,又要成為多種族霸權的一種象征,其正當性則應通過普遍性的儒家言辭得到證明。作為滿族德行的捍衛者,弘歷采用的方法有二:第一,他要在種族問題的真正細節或只具有象征意義的小處均讓漢族文人感到驚恐不安;第二,他要通過向自己的滿族同胞宣講本族尚武的傳統和優越的品質,來激勵起他們的種族意識。
可是,一旦涉及到真正的謀叛陰謀事件時,再提及種族問題便不但危險,甚至還帶有刺激性。弘歷處理乾隆十六、十七年間兩個嚴重謀反事件時的態度便生動地表明,當他真的相信滿清皇朝面臨危險時,他會多麽小心翼翼地對具有種族象征意義的問題——尤其是對極為棘手的削發問題——保持沈默。
偽稿案。當弘歷年屆四十,已是一個在位十六年的老練君主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場危機,其根源十分覆雜,以至於我們至今仍不能完全理解。1748年春天,他所鐘愛的孝賢皇後去世了。同年,傳來了征服四川金川土司之役用兵失利的消息,從而揭示了滿清軍事機制存在著無可質疑的弱點(弘歷極為震怒,下令將兩名最高級的官員斬首)。然後,在1751年,他像自己的皇祖父那樣,以炫耀宏大的皇家儀態首次出發南巡。悲哀、沮喪、加上華麗浮誇,為他統治中的這個關節點帶來了一種充滿火藥味的特殊氣氛。應在這前後,弘歷遭遇了他治下第一場煽動叛亂的嚴重危機。
這一危機包括兩個不祥的事件,一個與上層文人有關,另一個牽涉到的則是普通百姓。但這兩個事件在時間上可疑地接近。所謂“偽稿案”和馬朝柱起義的相像之處,只在於這兩個案子最終均未破獲。然而,它們明顯地向朝廷敲響了警鐘,因而會使人設想,當這兩個事件發生時,中國的社會與政治一定極不穩定,絕不可能處在歷史上最為成功與繁榮的政權統治的中期。雖然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這兩個事件之間存有聯系,但在弘歷的心目中,兩者卻肯定是被連到了一起的。這兩個事件結合在一起,動搖了弘歷關於“外人統治”問題已得到了一勞永逸的解決的信心。在處理這兩個事件中的任何一個時,弘歷即便在秘密通信中也不敢無所顧忌地提及其中所涉及的種族問題。
那是在1751年8月,一份奇怪的文件引起了貴州一位地方驛傳官員的註意。這是一份據稱由時任工部尚書的高級官員孫嘉淦(1683年生,1753年卒)所擬奏折的抄件。在其官僚生涯的早期,孫嘉淦即以敢於向弘歷的父親胤禛提出直諫(而胤禛則不落俗套地對之予以褒獎)並對官吏的不法行為提出尖刻的批評而聞名於世。雲貴總督將這份在貴州發現的“奏折”上送北京。根據他的一份秘密報告,這份“奏折”中充滿了“誣謗”與“虛捏”之語;在其末尾,甚至還有皇帝讚同的禦批(而這是完全不合情理的)。在此後的幾個星期裏,皇帝又接到了來自大清帝國相距甚遠的不同地方的許多報告,在那裏出現了其他的抄件。到年底,搜尋“偽稿”始作俑者的大網巳在全國張開。數以千計的人被捕入獄。令人吃驚的是,近在京師的學衙,遠至西南邊疆,偽稿抄件均有發現。因擁有或轉抄偽稿而受到指控的人,則從高級的省級官員到商人、僧道、紳士無所不包,甚至還有旗人。逼供產生了許多虛假的線索,但最後,江西巡撫於1753年1月宣布將一個名叫盧魯生的千總逮捕歸案。不久,軍機處的一個審議庭便宣布他即是該案正犯,在盧被淩遲處死後,弘歷便宣布此案已經結案。然而,漏洞百出的證據以及“正犯”的匆匆就刑,使這個案件的“解決”充滿疑點。可是,偽“奏稿”的實質內容及其廣泛傳播,卻為我們理解弘歷在謀叛問題上的困惑提供了線索。到那個時候,雖然連“街上的腳夫”都知道偽稿中寫的是些什麽了,它的抄件卻未能保存下來。弘歷對所有被發現的抄件進行了徹底的焚毀,甚至連軍機處的檔案中都沒有一份抄件留檔存底。對弘歷來說,偽稿的內容一定是太羞辱而太難以容忍了。其他有關的證據表明,這份“奏稿”列舉了“五不解十大過”,對弘歷本人及與他接近的官員們進行了嚴厲的個人攻擊。
它似乎也間接提及了因弘歷的首次南進而帶給各地的沈重財政負擔。它可能還抨擊了弘歷對幾位高級官員,特別是對漢軍旗人出身的將領張廣泗的嚴厲處置——1749年,張因為在征伐金川之役中“處置乖張”而與另一大臣納親同被斬首。最後,馬朝柱一案(對此我在下面還要討論)的證據表明,它甚至還對滿清皇朝的合法性提出了非難。可以肯定,弘歷在追尋偽稿始作俑者,懲罰擁有或轉抄偽稿者、以及有效地銷毀偽稿的所有抄件上所表現出的極度憤怒,揭示了偽稿的抨擊令他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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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歷史上曾有過哪位君主為登基作過細致入微的準備,弘歷便是一人。當弘歷還是幼童之時,他的皇祖父玄燁便因為他的沈穩勇氣和聰慧才智而對他恩寵有加。他的父親胤禛在於1723年繼承皇位後,便立即將他立為皇儲——?本人剛剛經歷並贏得了一場異常殘酷的皇位之爭,他不希望這樣的事在自己身後再度發生。
確實,胤禛繼位時面臨的局面是嚴酷的:皇子們爭權奪利,他們隨從之間的派系鬥爭,使得帝國的政治運作陷於一片混亂之中。為了自身地位的安全,胤禛剝奪了許多滿洲王親貴族的兵權,並通過嚴肅綱紀而使官僚體制得以擺脫派系鬥爭之累。
從加強安全及鞏固帝國中央集權的考慮出發,他創立了一個新的高層咨詢機構——軍機處,通過它來控制帝國的秘密通訊體系。為了使地方政府的財政合理化並進而減少腐敗,他以一種公開征稅的新制度取代了非正式的加額征稅。胤禛矢志不移地使事物趨於合理化,並頗具匠心地建立起了一套新的機制。當二十五歲的弘歷於1735年10月繼承大統時,胤禛將自己的所有成就都留給了兒子。同父親繼位的過程相比較,弘歷的帝國簡直是放在一個托盤上奉送給他的。①即位之初,弘歷將自己的年號定為“乾隆”。帝國的一份詔喻曾經解釋道(但並非提供正式的文字詮釋):新繼位的君主從上天(“乾”)得到了不可勝數的支持(“隆”),他將以自己的全副身心(乾惕)使得父皇留下的“豐功盛德”得以進一步發揚光大。但事實上,在弘歷在位的幾十年間,胤禛留下的遺產卻漸漸地被耗損殆盡了。若說弘歷沒有盡心盡力,那對他是不公平的。這是由這一時代的種種特殊問題所造成的。胤禛面臨的是對於自身安全的直接挑戰,而弘歷所要面對的挑戰卻要微妙得多。盡管他不必再同一個時時覬覦皇權的貴族階層相抗衡,但卻每天都要同一個很懂得以無聲的方法保護自己、維護自身利益的官僚體制打交道。這一時期,從表面上看征服者與被征服者已能和睦相處,由於皇帝本人對於中國文化的炫耀賣弄,亦由於他對於書畫的愛好,這一點顯得更為突出。滿族上層人士已學會了對中國精英文化的因應之道,而漢族上層人士則默認了滿人的霸權地位。然而,文化差異的這種縮小是必須付出代價的,弘歷有時甚至懷疑,他的滿族同胞現在有能力對至高無上的皇權所提供的只是某種微不足道的支持了。滿洲威權正緩慢而平靜地消退。這是一種不能不予以正視,但同時卻又難以有效應對的威脅。更何況,在政治的表象背後,還有著商業的勃勃發展與人口的繁衍增長這些造成偉大歷史性變化的杠桿在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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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例如,在財政事務方面,曾小萍(Madeleine Zelin)在她關於胤禛推動各省時財政合理化的研究中指出,諸如通貨膨脹之類的新因素給地方政府帶來了新問題,而這是征收附加稅的新稅制所無法解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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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弘歷生平的各種資料可謂汗牛充棟,可能最終亦無人有能力為他作傳。要透過他的許多代筆人而真正認識他本人,就必須閱讀皇帝審閱奏折時用朱筆寫下的評論、詔諭和各種隨心所欲的批語(它們都保存在清官檔案裏),除此之外別無他路。要做到這一點,當然必須以事件為背景。如果與叫魂危機有關的種種事件能對弘歷傳記的寫作有所幫助,那就必須在可能的情況下,通過弘歷自己經手的各種文件來揭示他對於在他看來特別棘手的某豎問題是如何作出反應的。在這些問題中,有兩個至關重要,那就是:謀反與漢化。
關於謀反罪的看法
自十三世紀以後,中國所有的王朝都是在征服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既沒有官廷政變,也沒有禁軍的反戈,有的是大規模的征戰。所有這些用征服方式建立起來的政權,就其本質而言,都是通過軍事手段而強加到全國老百姓頭上的。但對於清王朝來說,如同走在它前頭的十三世紀的蒙古人一樣,征服者的異質文化使問題變得更為覆雜了。不管征服者使用多麽巧妙的語言為王朝更替辯解(通常的說法是,這是一個充滿活力的政權尊從天命而取代了一個腐敗的政權),卻無法消除這種危險性:可怕的種族感情始終會對構成新王朝統治合法性基礎的種族意象提出挑戰。人們會宣稱,既然這些新統治者是外來人,他們也就是篡權者。正是這種可能性的存在,使得清統治者始終保持著對於謀反的警惕。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大清皇帝對於謀反問題的看法也在發生變化。
到了弘歷當政的時候,滿清大一統帝國為自身存在所作的裝點與辯解看來已大體完成。到了此時,戰勝者與戰敗者之間的關系已沒有什麽新奇特別之處;對於謀反行徑,也已經可以用通常的說法來予以解釋了:在這一對抗關系中,一方是因具有儒家德行而贏得了上天佑護的合法王朝,另一方則是一群無孔不入、墮落敗環的陰謀分子。可是,在這一表象的背後,舊有的種族敵對情緒是否還存在於深層?這是一個我們永遠也無法作出明確判斷的問題。當發式這一尖銳的種族問題因發生於1768年的種種事件又重新突出起來時,要理解這些事件,我們便不能不對征服初年的氣氛稍加探討。這是因為,那時發生問題還是非常突出的。發生於清初的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剃發事件也許能揭示,在弘歷的微笑裏可以包含著多麽陰暗的含義。
對於征服年代的回顧
1645年,當長江流域各地的戰鼓還變相呼應之時,剛剛即位的滿清皇室已在為建立勝利者和戰敗者之間的連接紐帶而進行準備。
皇帝福臨只有九歲,年紀尚幼,完全由他的叔父多爾袞主事。雖然多爾袞頗懂得如何贏得漢人的支持,但在一個問題上他卻絕不作任何妥腳:滿族文化的一個簡明而一目了然的特征,將成為漢人無條件臣服的標志,那就是,他們必須剃光前額並在後面蓄辮。①削發令。甚至在滿洲軍隊入關前,投降滿人的漢人便以采納滿人發式表明臣服之意。有關征服的歷史記載一般都強調,剃光前額是臣服的不可或缺的象征。從進入北京之日(1645年6月5日)起,多爾袞就下了明確的決心,要對每個人都強制施行滿洲式的削發。在征服南方的過程中,發式問題成為漢人在對滿人的絕望抵抗中得以團結起來的一個焦點,並使得滿人對於南方的征服比之沒有這個問題不知要血腥多少倍。可是,在征服北京後的第一年裏,多爾袞甚至對於是否要在宮中推行削發也發生過動搖。但最後,他還是通過由政府機構正式下令的形式發布了削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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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滿族男子究竟自何時開始采納其特有的前額削發、後面留辮發式,商不得而知。推想起來,這是一個需在馬背上作戰的民族為方便起見而采用的發式,以便在射擊時不致讓前面的頭發擋住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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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發令的起因在於,當朝中官員們征引已亡明朝的“禮樂制度”(祭天儀式)對滿人發式提出譏諷反對時,多爾袞被激怒了。
盡管明朝的制度將成為滿人征服中國後重建帝國政府機制的基礎,多爾袞卻決不願意在有關滿人風俗的問題上被人嗤笑。他指出,這種說法“甚屬不倫,率朝何當無禮樂制度?今不尊本朝制度,必欲從明朝制度,是誠何心?”當問題涉及到剃光前額時,多爾袞承認,因為人的發膚受之父母,不敢予以損傷,儒生們的反對多少還有點道理。但他又強調說:“若諄諄言禮樂制度,此不通之說。予一向憐愛群臣,聽其自便,不願剃頭者不強;今既紛紛如此說,便該傳旨,叫官民盡皆剃頭。”
1645年7月8日,削發令送達禮部(該部管理的事務包括有為所有重要典禮儀式制定服式),但卻披上了儒家語言的外衣。文中說,天下既已大定,因而也是普及削發之制的時候了。既然“君猶父也,民猶子也”,則“父子一體,豈可異違”。如果君民的生活方式不予以統一,則他們最終可能會趨於“二心”。如果這樣的話(現在,又回到了這一明喻的政治方面),他們不就幾乎成了“異國之人”了嗎?此事本來是不需由皇帝本人提出,而是應由其他人自然而然便想到的。現在,自法令在北京頌布的十日之內(或法令頒布後抵達某一省份的十日之內),所有人都必須遵照執行。不服從者將“視同逆命之寇”。官員人等若為那些主張“仍存明制,不隨本朝制度件的人說項,亦將格殺勿論。
在衣冠問題上,多爾袞采取的是一種不那麽具有強制性,也較為寬松的態度;但他同時表明,即便在這個問題上,最後仍將頒定統一的政策。可以肯定,使用上述語言的用意在於將剃發問題。與處理謀叛的法律常用語對應起來。在《大清律例》中,“謀叛”歸在“十惡”條款之下,列為第三項。而對這個範圍廣泛的罪項所作出的唯一澄清是:這指的是“謀背本國,潛從他國”。對於“叛徒”的處罰,則開列於《大清律側》的懲罰部分:所有參與陰謀者,不論主從,均一律斬首。罪犯的妻妾兒女則發配給有功官員之家為奴,其父母、兄弟和祖父母則流放二千裏外。尤其令人驚奇的是,削發令本身並未作為單獨的條款或於目出現在《大清律例》或《大清會典》的任何一個版本中。也許,對於新政權的統治者們來說,不管他們推行這一法令的態度多幺堅定,卻仍希望把它留在正式成文的法律文本之外。對削發令的實行,或者將不涉及《大清律例》和《大清會典》,或者將以《大清律例》中關於謀叛的一般條款為依據——這些條款的絕大部分都是從以前各朝的律例中繼承下來的,因而也具有更為深厚的合法性。
在滿清征服中國的年代裏,各地以抵制削發令為中心意象出現了許多可歌可泣的抵抗運動。在很多地方社區,要讓人們團結起來,與其呼籲他們去效忠已經瀕臨滅亡的明朝政治秩序,毋寧召喚他們以抵制剃光前額來表現出捍衛自身文化尊嚴的決心。發生於長江流域的那些聞名天下的抵抗事件,顯示了在公眾心目中削發問題與人的自尊之間存在著強有力的聯系。我們同樣可以看到,這個文化的焦著點對於滿洲人侵者也有著重要意義,促使他們在武力的使用上直指抵抗運動最頑固的中心。
這樣一來,削發令又成了一項極為精明的行動:與其讓那種不溫不火對待新政權的消極態度得到滋養生長,毋寧讓這種抵抗一下子爆發出來而迅速予以蕩平。
可是,挑戰削發令的個案在已被征服的省份不斷被查獲,對此又應當如何看待?滿人征服者在處置各地蓄發者時表現出的狂熱與殘忍表明,他們相信,若稍稍放松對削發令的執行,便可能釀成民眾的抵抗運動。削發令因而便成了衡量官員們對於為新政權服務熱衷到何種程度的一把尺子。在下面的這些案子裏,幾個單獨個人純因偶然因素而被發現有偏離法令的行為。
這些案子表明,滿人征服者不但極註意要在普通臣民中統一發式,也下了很大決心促使官員們順從地為新政權服務。從這些事件中,可以讓人感覺到清朝初年因削發令而產生的那種肅殺血腥的氣氛。時至1768年,難道滿人因漢人違反削發令而繃緊的神經就會完全松弛下來了嗎?在一般民眾中——按照“種族記憶”理論設想——每當到了要剃頭的時候,父輩也許偶爾仍會向兒輩提及當年這件事曾有過的滅族危險?
儒生的方巾。時屆1647年3月上旬,距滿族征服者大規模入侵華北、占領北京已有三年。即便已是殘冬,遙遠的西北仍然幹燥明冷。漢軍旗人出身的甘肅巡撫張尚剛剛接獲北京要他外出巡視的敕諭。 3月4日,他到達了位於長城內的邊城永昌城外。縣學的所有生員都跪在塵土飛揚的道路兩旁迎候他。張巡撫騎在馬背上,頗為滿意地註意到每個學子都戴著滿族風格的暖帽。然而,正如他後來所奏報的那樣:中有一人,臣默窺其蓄發。及至公署,隨喚通學進試,親自去帽驗看。本生呂可興,果然全發未剃。張尚大怒,命令地方官員對此進行調杳。他們報告說,根據張尚的命令,關於削發令的告示曾在這一地區廣泛張貼,因而這個不幸被捉住的武生員呂可興雖來自農村,卻實在是沒有什麽借口可尋的。張尚將呂系獄,並上奏皇帝,要求將他“立刻梟首,已彰國法”。皇帝下詔日(可以設想,這是由嚴厲的多爾袞代筆的):呂可興即就彼正法。這不剃頭的該管,地方官並家長、鄉約地保、鄰佑,應得罪名,又有成例,如何不遵?著察奏再通行申飭該部知道。欽此。
結果,呂可興未經剃發的頭顱被砍下,公開示眾。呂氏家長與當地保頭及鄰居亦受到廷杖的懲處。當地知縣則被罰了三個月的薪俸。
市場上的騷動。同年晚些時候,在離湖北省省會武昌不遠的華中商鎮餘鎮,發生了一場小小的風波。一個名叫郭尚賢的農夫來到了鎮上賣雞,因區區小事而肝火中燒,與人發生了口角。有人召來了兵丁,對郭來說很不巧的是,兵丁發現他前額的頭發已有寸把長了,便把他抓了起來。兵丁又在他身上找到了一張有某個姓尹的人簽過字的紙條,而當地一個已經死去的盜賊正好也姓尹。郭農夫因被疑為賊黨而帶到了縣衙門。在那裏,事情很快就搞清楚了,紙條原來是郭農夫的尹姓地主所寫,並沒有什麽特別的意義。審理此秦的是漢陽府通判、代知縣章文登,他顯然沒有把郭農夫蓄留頭發當作什麽大事,因而把他釋放了。可是,郭不久又因頭發的事再次被鎮上的差官逮捕,並衛被送到了縣衙門。這一次,章文登為他剃了頭,然後又像上次那樣釋放了他。然而,那個差官也許是為了謀求升遷,不肯讓事情就此平息下去。他直接向省裏告了一狀,不僅針對主犯郭農夫,還將矛頭指向了章通判,說他“包庇叛逆”。
省裏的按察使重新把郭抓了起來,並把他及鎮上的差官和章通判帶到一起當面對質。結果,按察使發現這個案子確實是判得過於寬大了。不僅郭農夫和章通判,就連尹姓地主和郭的鄰居們,也都統統應該受到懲罰。然而,他又認為,應當把有意蓄發的行為(就像長江下游一些城市蓄意抗命的義兵們的所作所為)同無意中忽略及時剃頭區分開來。他提議,對郭農夫應在責打後予以開釋。
這一溫和的判決被潮廣欽差巡撫所推翻。在簽署意見時,巡撫指出,削發令早已經三令五申。郭農夫只是一個無知的鄉巴佬,但他的作為卻使自己一再甚同一罪名被捕。為什麽沒有把他當作一個懲一瞢百的例子呢?他只是在事情敗露之後才被迫剃了頭,顯然是故意再犯。至於章通判,他未能控制住一個蓄意反抗的臣民的行為,這已是不可原諒的了;更有甚者,當此人被捕後,章通判先是對此案姑息因循,而後又縱容他“將發頓削”,從而銷毀了他頭發長短的證據。皇帝批準了更為嚴厲的處置決定:郭農夫予以斬首,章通判予以革職。結果,巡撫又奏報道,韓農夫已在獄中因病死亡,此為“天刑……信王法之絲毫不爽也”。
滿清征服中國的最初幾年是危險的。這不僅僅對那些獻身成仁的烈士們來說是如此,任何人——不管是出於懶惰還是因為無知——只要未能達到新政權對於發式具有象征意義的規定,便都會受到制裁。這些人並不是效忠明朝的激進分子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是因為某個偶然機會而被逮住的個人。而每當有一個“逆叛之徒”被正法時,至少也會有一個官員相應地受到紀律制裁。壓力便由此而產生了。在這片已被征服的土地上,即便是在最為偏遠的角落,對於政治犯罪的容忍也可能意味著某人為官生涯的終結。這樣的做法,不僅使得漢人百姓,也使得主管他們的漢人官員,都必須要對不徹底執行削發令的行為承擔責任。削發令本身由此成了滿清皇帝用來測試臣民的一塊試金石。
頭發,羞恥與歸順。在早期的削發案件中,蓄留辮子本身從未成為滿人強制施行的目標。這似乎是由滿人與漢人兩方面的態度所決定的。削發令一旦公布後,征服者便立即將註意力集中到剃光前額的問題上,而忠於前朝的漢人對這一點的抵抗也最為頑固。個中原因,顯然是由於前額削發比之背後蓄辮包含著更大的恥辱。當時人也許曾由削發而聯想到閹割——這上面並沒有直接的證據——因為在舊體制下,男子的人格(也是男子社會上層人士的地位)是以精心蓄留的長發為象征的。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那些在滿族勇士看來意味著陽剛之氣的東西,在漢人的跟裏卻是嬌弱婦道的象征。更有可能的是,如果艾德蒙·李奇關於頭發禮儀性意義的說法是對的,滿人的削發便是一種自制戰勝放縱的象征。 ①還有一種在當時即為儒生們所接受的更為穩妥的解釋是,損傷受之於父母的發膚是一種褻瀆。關於漢人抵抗前額剃發行為的另一個解釋,則在於剃發在歷史上同恥辱和懲罰的聯系。例如,在公元前三世紀的一部刑典中,便將枷發(包括剃去頭發與胡子)同紋面、殘肢並列一起,作為對於奴仆與已定罪犯人的羞辱。剃發的這種涵義很可能貫穿中國整個帝制時期而一直存在下來。在清代,讓已定罪犯人遵守剃發規定的問題也受到了關註。典獄長必須讓所有待決人犯在秋決前保持剃光前額。對那些被流放的人犯,則每個季度都會對他們進行一次檢查,以確保他們剃光自己的前額(但辮子問題卻從未提及)。於是,漢人對於前額剃發的恐懼正好把滿人對於削發令的強制推行集中到這一點上來;而從象征的意義上來說,蓄辮成了一個並不那麽引起滿人關註的問題。然而,當某人已經留起當☆★☆★☆★☆★①李奇認為:“從禮儀上來說,長發表示不受限材的性征;短發、或部分剃發,或緊緊紮住的頭發表示受到限制的性征;完全剃光的頭表示獨身生活。”李奇為使這個觀點更為合理,征引了十七世紀英國在過個問題上的精神病專家查爾斯·伯格的看法。騎士們蓄長發,性征突出,缺乏自我約束;而圓顱黨人卻留短發,性征受到限制,並有嚴格的自我行為約束。霍爾帕克反對李奇將短發與性抑制聯系起來的看法,但他自己的假設對頭發與社會紀律關系的說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剪發表示社會控制(在象征的意義上同社會控制有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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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所要求的發式以後,除非割去他的辮子,便難以通過他的發式對當局提出突然並具有象征性意義的挑戰(因為前額頭發的生長是需要時間的)。很顯然,要迫使別人因發式而卷入具有象征性意義的抗命,最容易的辦法便是割去他的辮子。 ①再則,當某個人並非出於自願而被別人割去辮子時,他的心中又會作何感想?由於別人的行動,他的全家卻陷入了被政府滿門抄斬的危險境地!當我們試圖對1768年人們為什麽對割辮的妖黨術士懷有那麽大的恐懼作出解釋時,不能排斥這種焦慮所起的作用。
然而,迄至妖術大恐慌爆發之時,作為削發令要求之一的蓄留辮子,其實一直遠不如剃光前額那麽重要。②弘歷面對謀叛弘歷的盛世,看上去離那些血腥的日子已相去甚遠。如果剪人發辮確實是一種謀叛的行為,亦即是對滿人統治地位的一種象征性的反抗,那麽,這是一件無論是北京或省裏的官員們都不願公開與之發生對抗的事情。那些種族間充滿仇恨的日子不是已經為一個平靜和諧的大一統帝國所取代了嗎?與這種情緒相適應,在叫魂危機發生的頭六個星期裏,弘歷在與各省官員的秘密通信來往中沒有一處提到剃發這件事。他所一再提及的只是妖術問題。在這個大一統帝國,這是一個不管由誰擔任統治者都會遏到的古老問題。然而,剃發問題決不會長久地被埋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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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有過這樣的事:反清志士強行割斷遵從滿請法令的農民的發辮。
②近代一個與滿洲剃發要求相近的事件是1949年共產黨人在全國範圍內對人們的服式所作的改變。“中山裝”(西方人誤稱為“毛裝”)與俄國式的勞動帽明白無誤地提醒人們:被征服者必須以遵從征服者的風格來表明自己的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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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一定的時候,皇帝的另一副面孔也會展現出來:在對其外來異己性質的象征性挑戰面前,這個外來人的政權從來便是極為敏感的。
滿清統治者所使用的語言,既表現了大一統帝國寬廣的普世主義,又反映了他們作為少數種族狹隘的防衛心理。身為一個統治著龐大帝國的少數種族,滿清朝廷必須兩者兼備——既必須從普世主義的角度,又必須從種族的角度來表現出自己高人一等的優越性。要解決滿清政權所面臨的基本問題,兩者都是必不可少的。他們既需要以具有合法性的皇族身份來統治這個大帝國,同時也需要維護征服者精英層本身的凝聚力與活力。作為大一統帝國的統治者,他們權力的基礎並不在於自己的種族特性,而在於德行與文化上為人普遍接受的規範。但是,要作為一個握有權力的少數種族而生存下去,他們自己的種族特性不僅需要得到保護,還需要受到頌揚。弘歷相信,正是由於滿人可貴的種族傳統,他們其實能比漢人更好地統治中國,也特別有資格將儒家的道德箴言融人帝國的統治之中。滿清朝廷因而需要兩個展現言辭的舞臺,一個用於表現政權的普遍性,另一個則用於捍衛政權的種族特性。然而,謀叛的行為卻使滿清朝廷面臨微妙的選擇。謀叛者對於滿清王朝提出的挑戰往往會突出種族問趣,強調因為滿人是外來人,他們的統治也就是不合法的。因此,謀叛的案子並沒有為頌揚滿人特性提供一個特別有利的舞臺。
弘歷的風格,是尚武的滿人種族特性與普世主義文化的一種不太和諧的混合物。他希望將滿族特性變為帝國機制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君權既要成為滿人文化完整性的保護者,又要成為多種族霸權的一種象征,其正當性則應通過普遍性的儒家言辭得到證明。作為滿族德行的捍衛者,弘歷采用的方法有二:第一,他要在種族問題的真正細節或只具有象征意義的小處均讓漢族文人感到驚恐不安;第二,他要通過向自己的滿族同胞宣講本族尚武的傳統和優越的品質,來激勵起他們的種族意識。
可是,一旦涉及到真正的謀叛陰謀事件時,再提及種族問題便不但危險,甚至還帶有刺激性。弘歷處理乾隆十六、十七年間兩個嚴重謀反事件時的態度便生動地表明,當他真的相信滿清皇朝面臨危險時,他會多麽小心翼翼地對具有種族象征意義的問題——尤其是對極為棘手的削發問題——保持沈默。
偽稿案。當弘歷年屆四十,已是一個在位十六年的老練君主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場危機,其根源十分覆雜,以至於我們至今仍不能完全理解。1748年春天,他所鐘愛的孝賢皇後去世了。同年,傳來了征服四川金川土司之役用兵失利的消息,從而揭示了滿清軍事機制存在著無可質疑的弱點(弘歷極為震怒,下令將兩名最高級的官員斬首)。然後,在1751年,他像自己的皇祖父那樣,以炫耀宏大的皇家儀態首次出發南巡。悲哀、沮喪、加上華麗浮誇,為他統治中的這個關節點帶來了一種充滿火藥味的特殊氣氛。應在這前後,弘歷遭遇了他治下第一場煽動叛亂的嚴重危機。
這一危機包括兩個不祥的事件,一個與上層文人有關,另一個牽涉到的則是普通百姓。但這兩個事件在時間上可疑地接近。所謂“偽稿案”和馬朝柱起義的相像之處,只在於這兩個案子最終均未破獲。然而,它們明顯地向朝廷敲響了警鐘,因而會使人設想,當這兩個事件發生時,中國的社會與政治一定極不穩定,絕不可能處在歷史上最為成功與繁榮的政權統治的中期。雖然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這兩個事件之間存有聯系,但在弘歷的心目中,兩者卻肯定是被連到了一起的。這兩個事件結合在一起,動搖了弘歷關於“外人統治”問題已得到了一勞永逸的解決的信心。在處理這兩個事件中的任何一個時,弘歷即便在秘密通信中也不敢無所顧忌地提及其中所涉及的種族問題。
那是在1751年8月,一份奇怪的文件引起了貴州一位地方驛傳官員的註意。這是一份據稱由時任工部尚書的高級官員孫嘉淦(1683年生,1753年卒)所擬奏折的抄件。在其官僚生涯的早期,孫嘉淦即以敢於向弘歷的父親胤禛提出直諫(而胤禛則不落俗套地對之予以褒獎)並對官吏的不法行為提出尖刻的批評而聞名於世。雲貴總督將這份在貴州發現的“奏折”上送北京。根據他的一份秘密報告,這份“奏折”中充滿了“誣謗”與“虛捏”之語;在其末尾,甚至還有皇帝讚同的禦批(而這是完全不合情理的)。在此後的幾個星期裏,皇帝又接到了來自大清帝國相距甚遠的不同地方的許多報告,在那裏出現了其他的抄件。到年底,搜尋“偽稿”始作俑者的大網巳在全國張開。數以千計的人被捕入獄。令人吃驚的是,近在京師的學衙,遠至西南邊疆,偽稿抄件均有發現。因擁有或轉抄偽稿而受到指控的人,則從高級的省級官員到商人、僧道、紳士無所不包,甚至還有旗人。逼供產生了許多虛假的線索,但最後,江西巡撫於1753年1月宣布將一個名叫盧魯生的千總逮捕歸案。不久,軍機處的一個審議庭便宣布他即是該案正犯,在盧被淩遲處死後,弘歷便宣布此案已經結案。然而,漏洞百出的證據以及“正犯”的匆匆就刑,使這個案件的“解決”充滿疑點。可是,偽“奏稿”的實質內容及其廣泛傳播,卻為我們理解弘歷在謀叛問題上的困惑提供了線索。到那個時候,雖然連“街上的腳夫”都知道偽稿中寫的是些什麽了,它的抄件卻未能保存下來。弘歷對所有被發現的抄件進行了徹底的焚毀,甚至連軍機處的檔案中都沒有一份抄件留檔存底。對弘歷來說,偽稿的內容一定是太羞辱而太難以容忍了。其他有關的證據表明,這份“奏稿”列舉了“五不解十大過”,對弘歷本人及與他接近的官員們進行了嚴厲的個人攻擊。
它似乎也間接提及了因弘歷的首次南進而帶給各地的沈重財政負擔。它可能還抨擊了弘歷對幾位高級官員,特別是對漢軍旗人出身的將領張廣泗的嚴厲處置——1749年,張因為在征伐金川之役中“處置乖張”而與另一大臣納親同被斬首。最後,馬朝柱一案(對此我在下面還要討論)的證據表明,它甚至還對滿清皇朝的合法性提出了非難。可以肯定,弘歷在追尋偽稿始作俑者,懲罰擁有或轉抄偽稿者、以及有效地銷毀偽稿的所有抄件上所表現出的極度憤怒,揭示了偽稿的抨擊令他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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