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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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我回頭微微一笑很傾城。
Lily was here,是吉他和薩克斯的完美結合,來自荷蘭的大美女Candy Dulfer的專輯。她融合了流行、藍調、舞曲、爵士的樂風,有著浪漫誘惑之意。
大二的時候,我就在色色的推薦下攜著我的薩克斯在‘藍調’裏吹奏了。
樂器中我最喜歡古箏,不止古箏,事實上凡是古典的東西我都愛!琴棋書畫、針織蘇繡、古玩玉器、古曲古籍,對我來說都很癡愛!
我一直都認為我是屬於古代的,遲早有一天我是要穿回去的。
後來遇到黨寧並愛上他,我想為了他留在現代也未嘗不可。
之所以選擇薩克斯作為我的第二特長,是因為鋼琴太貴,小提琴太雅,二胡太民族,而薩克斯夠風情。
最後一句是黨寧說的!
黨寧還說:午夜的酒吧,昏暗的燈光下,你穿著白色的襯衫、藍色的牛仔褲,披著波斯米亞風格的卷發,吹奏的薩克斯,那該是一幅多麽銷魂的畫面。
因為他這句話,我在學畫的艱苦歲月中毅然放棄了學了兩年的古箏而改學薩克斯!一學就是五年。
我扔掉了所有關於黨寧的一切,卻始終沒有扔掉他送給我的這個技藝。
正如他所說,薩克斯真是最適合我的樂器,第一攜帶方便!第二適合我在各種場合吹奏。
昏暗的酒吧,西式的咖啡廳,熱鬧的街頭還有美麗的海邊。
起先學薩克斯是因為黨寧的話,後來黨寧走了,我發現它不僅僅是樂趣,還是生存的法門之一。
像我們這種人,來到這個世界上,不是為了興趣,而是為了生活。
一切興趣都要建立在能讓你生存的情況下。
事實上,它確實在我最艱難的時候幫了我很大的忙,幫我度過了一段很灰暗很落魄的日子!
而今,我站在了這個舞臺,重現了他描述中的畫面,可他已不再是我的觀眾----
幽暗的燈光,氤氳著霧氣,依稀記得第一次見黨寧的情景,很浪漫很言情!那天下著朦朦細雨,我走在學校的林蔭小道上,不是因為浪漫情懷在作祟,而是因為這條路離宿舍最近,我沒有帶雨具的習慣,穿過層疊的楊樹林,踏入幽靜的綠蔭小路,吸入一陣陣最純凈的竹林淡香。
我抹了抹臉上的朦朧小雨,便在拐角處豁然看見這樣一幅難以形容的景致……
在一片煙雨朦朧的菊海中赫然佇立著一單薄的人影,那人輕仰起著精致的下巴,微張著淡橘色的柔唇,輕觸著單薄的鼻息,微閉著脆弱的眼瞼,白凈的臉上毫無雜色,陽光似乎能穿透他的皮膚。那清秀的五官纖塵不染,讓人一見頓覺清爽。
他雙手叉在白色褲帶裏,就那樣安靜地站在雨中,銀色雨絲淅淅瀝瀝地飄灑在他周身,讓他身上散發著一種清冷而孤寂的氣質。那雙眸子非常深邃,讓人忍不住想探究裏面究竟裝著什麽。
那鼻梁,高挺纖秀,讓人的手指忍不住想順著那完美的弧度滑下。
還有那嘴唇,柔和卻帶著距離,在那一刻,我的唇頓時癢癢的,從此,心頭便氤氳上一種渴望,那一剎那,我非常妒忌飄灑在他周身的雨絲。
雪河清清水,幽幽空谷人!腦海中愕然飄出這麽一句話!
再然後就是天雷勾了地火,我有種被電觸了的感覺,我想那就是傳說中的愛了吧!而且是一見鐘情。
現代科學證明,人有生物電流,有磁場。生物電流能夠互相感應,只要頻率相同,就好象收音機接受無線廣播電臺的訊號一樣。
有人說,情感有定向性,就是出於這個根據。
‘一見鐘情’就是因為愛和被愛的兩人的電磁波頻率相同。
年輕的心總是毫無畏懼的,雖然我極不想打破這份仙人獨立的寧靜之姿,可是我到底是凡人,凡人的欲望那是相當可怕,不計後果的!
於是……
靠近了……
一步步,在這搖曳了朦朧銀雨的姹紫嫣紅裏,在那繁育生命的黑色土地上,踩著不和諧的小高根鞋,努力拔著一個個深入土地的坑窪,留下一路泥濘下的腳步,步步靠近……
呼吸越來越急促,仿佛要跳出自己的喉嚨,但卻在站到他面前的一刻而平靜了下來,導致我不知道是心跳挺了,還是忘了呼吸。
只記得自己那沙啞中帶著懇求的語氣響起:“我……想吻你,可以嗎?”
是的,我是這麽說的,因為,我是這麽想的,這麽渴望的,這麽迫切的需要著。
他仰望四十五度的下巴緩緩垂下,一雙似水般清澈的眼眸對上我如火般炙熱的眼眸,有些愕然,似乎被驚著了。
人說色膽包天,大抵就是形容我這種人的。
雖然我是用詢問的語調,可是卻沒有給他回答的時間,我踮起腳尖,吻了上去。
有些迫不及待!當那比想象中更加柔軟冰涼的唇畔落在我微張的呼吸口時,我就這麽沈淪了,像陷於沼澤地的可憐兒,越是掙紮越是陷的深。
之後,在辣椒事件的幫襯下,黨寧走入了我的生命中。
那年我上高二,在五班,而他才轉入S高一個月,亦讀高二,在七班!
我的黨寧,喜也好,怒也罷,若竹的清冽,若月的溫潤,若泉的甘甜,若火般炙熱。
時而飄渺非凡人,時而融入你骨髓。
我一直都認為,黨寧不是人,他是神,高高在上淩駕於紅塵之上,冷眼看著這世間凡夫俗子們顛沛流離。
有一天當神降臨在我面前對我說:可憐你無父無母孤兒命,從今以後,有我相伴!
當神變成人,變成你最愛最離不開的親密愛人時,才發現他是披著袈裟騎著白馬的覆仇王子。
這時候,王子沒了,神也去了,留下來的只是黑暗、無窮的黑暗。
如果魔鬼一直生活在黑暗世界,那麽他不覺得光明有多好,可一旦他接觸了溫暖,又習慣了陽光,那麽再次將他丟回冰冷的黑夜,他會感到恐懼。
直到現在我都不明白,一個似仙若神的人,心機怎麽那麽深。
耳邊一聲吟唱:多情多緒小冤家,迤逗得人來憔悴煞,說來的話先瞞過咱。怎知他,一半兒真實一半兒假。若是那些好都是為了騙我,那麽他無疑是奧斯卡影帝最佳當選者。
莎士比亞曾說過:“愛情是幸福的,然而又是痛苦的。”我從來不曾領會這世界文豪所說的哲理,但從我認識他以來,我才知道愛情是酸甜苦辣的多味豆,它即可以激勵你站起來,也可以淹沒你。
什麽時候你為一個人吃不好,睡不好的時候,你的愛情就來了。
什麽時候你為了一個人哭的不顧形象,整日整日失眠的時候,你的愛人也走了!
展顏(女主角)說:我一直在思念季冬陽,思念的太用力,有的時候我也懷疑,這個人到底是真的存在過,還是僅僅是我想象出來的。
我忽然淚流滿面。
我沒有黨寧的照片,得知他回到Y市的時候,我把我的照片、他的照片、他和我的照片都扔進了學校後面的小溪中,那年雨水太大,溪流湍急,待我撲進溪水中想將它們撈回時,已為時已晚。
那天之後,我高燒四十度,昏迷中他的相貌越模糊不清,我怕時間長了,終有一天會忘了他,於是我很努力很努力地想記住他的摸樣!
我確實是我媽的女兒,為了愛我可以不顧一切,甚至比她當時還瘋狂,還癡戀。
黨寧說的對,我是賤,明明知道他是黨叔叔的兒子,接近我只是為了報覆小姨,可還是管不住自己心地愛著他,想著他,念著他----
一直在為他找借口,告訴自己他是愛我的。我在等待,等著他發現自己的心,等著他來找我,等著他告訴我,他愛我。守身如玉,只是為了他----
可事實證明,我既不是落難的公主,也不是被後媽繼姐欺負的灰姑娘。而他卻是貨真價實的王子,一個覆仇的王子。
三年了,他還沒來----
他不會來了----不會----
這夜,無風仍脈脈,不雨亦瀟瀟。
煙火綻放
只是瞬間的美麗
過後
剩下的只是寂寞的雕零
Maxim’s de Pafris
Maxim’s de Pafris,是一家正宗的法國餐廳。藝術化的裝飾,漿得雪白的臺布,桌上擺著紅色的蠟燭,臺上有鋼琴與現場演奏,侍者們都穿著燕尾服,完全是一派浪漫燭光晚餐的布景。
童謠說:拿破侖的鐵蹄征服了歐洲的君主,而法國廚子的美食征服了全世界的腸胃。
這話一點兒也不假,隨著法國名廚被歐洲各國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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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 was here,是吉他和薩克斯的完美結合,來自荷蘭的大美女Candy Dulfer的專輯。她融合了流行、藍調、舞曲、爵士的樂風,有著浪漫誘惑之意。
大二的時候,我就在色色的推薦下攜著我的薩克斯在‘藍調’裏吹奏了。
樂器中我最喜歡古箏,不止古箏,事實上凡是古典的東西我都愛!琴棋書畫、針織蘇繡、古玩玉器、古曲古籍,對我來說都很癡愛!
我一直都認為我是屬於古代的,遲早有一天我是要穿回去的。
後來遇到黨寧並愛上他,我想為了他留在現代也未嘗不可。
之所以選擇薩克斯作為我的第二特長,是因為鋼琴太貴,小提琴太雅,二胡太民族,而薩克斯夠風情。
最後一句是黨寧說的!
黨寧還說:午夜的酒吧,昏暗的燈光下,你穿著白色的襯衫、藍色的牛仔褲,披著波斯米亞風格的卷發,吹奏的薩克斯,那該是一幅多麽銷魂的畫面。
因為他這句話,我在學畫的艱苦歲月中毅然放棄了學了兩年的古箏而改學薩克斯!一學就是五年。
我扔掉了所有關於黨寧的一切,卻始終沒有扔掉他送給我的這個技藝。
正如他所說,薩克斯真是最適合我的樂器,第一攜帶方便!第二適合我在各種場合吹奏。
昏暗的酒吧,西式的咖啡廳,熱鬧的街頭還有美麗的海邊。
起先學薩克斯是因為黨寧的話,後來黨寧走了,我發現它不僅僅是樂趣,還是生存的法門之一。
像我們這種人,來到這個世界上,不是為了興趣,而是為了生活。
一切興趣都要建立在能讓你生存的情況下。
事實上,它確實在我最艱難的時候幫了我很大的忙,幫我度過了一段很灰暗很落魄的日子!
而今,我站在了這個舞臺,重現了他描述中的畫面,可他已不再是我的觀眾----
幽暗的燈光,氤氳著霧氣,依稀記得第一次見黨寧的情景,很浪漫很言情!那天下著朦朦細雨,我走在學校的林蔭小道上,不是因為浪漫情懷在作祟,而是因為這條路離宿舍最近,我沒有帶雨具的習慣,穿過層疊的楊樹林,踏入幽靜的綠蔭小路,吸入一陣陣最純凈的竹林淡香。
我抹了抹臉上的朦朧小雨,便在拐角處豁然看見這樣一幅難以形容的景致……
在一片煙雨朦朧的菊海中赫然佇立著一單薄的人影,那人輕仰起著精致的下巴,微張著淡橘色的柔唇,輕觸著單薄的鼻息,微閉著脆弱的眼瞼,白凈的臉上毫無雜色,陽光似乎能穿透他的皮膚。那清秀的五官纖塵不染,讓人一見頓覺清爽。
他雙手叉在白色褲帶裏,就那樣安靜地站在雨中,銀色雨絲淅淅瀝瀝地飄灑在他周身,讓他身上散發著一種清冷而孤寂的氣質。那雙眸子非常深邃,讓人忍不住想探究裏面究竟裝著什麽。
那鼻梁,高挺纖秀,讓人的手指忍不住想順著那完美的弧度滑下。
還有那嘴唇,柔和卻帶著距離,在那一刻,我的唇頓時癢癢的,從此,心頭便氤氳上一種渴望,那一剎那,我非常妒忌飄灑在他周身的雨絲。
雪河清清水,幽幽空谷人!腦海中愕然飄出這麽一句話!
再然後就是天雷勾了地火,我有種被電觸了的感覺,我想那就是傳說中的愛了吧!而且是一見鐘情。
現代科學證明,人有生物電流,有磁場。生物電流能夠互相感應,只要頻率相同,就好象收音機接受無線廣播電臺的訊號一樣。
有人說,情感有定向性,就是出於這個根據。
‘一見鐘情’就是因為愛和被愛的兩人的電磁波頻率相同。
年輕的心總是毫無畏懼的,雖然我極不想打破這份仙人獨立的寧靜之姿,可是我到底是凡人,凡人的欲望那是相當可怕,不計後果的!
於是……
靠近了……
一步步,在這搖曳了朦朧銀雨的姹紫嫣紅裏,在那繁育生命的黑色土地上,踩著不和諧的小高根鞋,努力拔著一個個深入土地的坑窪,留下一路泥濘下的腳步,步步靠近……
呼吸越來越急促,仿佛要跳出自己的喉嚨,但卻在站到他面前的一刻而平靜了下來,導致我不知道是心跳挺了,還是忘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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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是這麽說的,因為,我是這麽想的,這麽渴望的,這麽迫切的需要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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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上高二,在五班,而他才轉入S高一個月,亦讀高二,在七班!
我的黨寧,喜也好,怒也罷,若竹的清冽,若月的溫潤,若泉的甘甜,若火般炙熱。
時而飄渺非凡人,時而融入你骨髓。
我一直都認為,黨寧不是人,他是神,高高在上淩駕於紅塵之上,冷眼看著這世間凡夫俗子們顛沛流離。
有一天當神降臨在我面前對我說:可憐你無父無母孤兒命,從今以後,有我相伴!
當神變成人,變成你最愛最離不開的親密愛人時,才發現他是披著袈裟騎著白馬的覆仇王子。
這時候,王子沒了,神也去了,留下來的只是黑暗、無窮的黑暗。
如果魔鬼一直生活在黑暗世界,那麽他不覺得光明有多好,可一旦他接觸了溫暖,又習慣了陽光,那麽再次將他丟回冰冷的黑夜,他會感到恐懼。
直到現在我都不明白,一個似仙若神的人,心機怎麽那麽深。
耳邊一聲吟唱:多情多緒小冤家,迤逗得人來憔悴煞,說來的話先瞞過咱。怎知他,一半兒真實一半兒假。若是那些好都是為了騙我,那麽他無疑是奧斯卡影帝最佳當選者。
莎士比亞曾說過:“愛情是幸福的,然而又是痛苦的。”我從來不曾領會這世界文豪所說的哲理,但從我認識他以來,我才知道愛情是酸甜苦辣的多味豆,它即可以激勵你站起來,也可以淹沒你。
什麽時候你為一個人吃不好,睡不好的時候,你的愛情就來了。
什麽時候你為了一個人哭的不顧形象,整日整日失眠的時候,你的愛人也走了!
展顏(女主角)說:我一直在思念季冬陽,思念的太用力,有的時候我也懷疑,這個人到底是真的存在過,還是僅僅是我想象出來的。
我忽然淚流滿面。
我沒有黨寧的照片,得知他回到Y市的時候,我把我的照片、他的照片、他和我的照片都扔進了學校後面的小溪中,那年雨水太大,溪流湍急,待我撲進溪水中想將它們撈回時,已為時已晚。
那天之後,我高燒四十度,昏迷中他的相貌越模糊不清,我怕時間長了,終有一天會忘了他,於是我很努力很努力地想記住他的摸樣!
我確實是我媽的女兒,為了愛我可以不顧一切,甚至比她當時還瘋狂,還癡戀。
黨寧說的對,我是賤,明明知道他是黨叔叔的兒子,接近我只是為了報覆小姨,可還是管不住自己心地愛著他,想著他,念著他----
一直在為他找借口,告訴自己他是愛我的。我在等待,等著他發現自己的心,等著他來找我,等著他告訴我,他愛我。守身如玉,只是為了他----
可事實證明,我既不是落難的公主,也不是被後媽繼姐欺負的灰姑娘。而他卻是貨真價實的王子,一個覆仇的王子。
三年了,他還沒來----
他不會來了----不會----
這夜,無風仍脈脈,不雨亦瀟瀟。
煙火綻放
只是瞬間的美麗
過後
剩下的只是寂寞的雕零
Maxim’s de Pafris
Maxim’s de Pafris,是一家正宗的法國餐廳。藝術化的裝飾,漿得雪白的臺布,桌上擺著紅色的蠟燭,臺上有鋼琴與現場演奏,侍者們都穿著燕尾服,完全是一派浪漫燭光晚餐的布景。
童謠說:拿破侖的鐵蹄征服了歐洲的君主,而法國廚子的美食征服了全世界的腸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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