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忘了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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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忘了哭——我們一路都忘了哭,忘了到對方的世界裏住。
從毛褲君的婚禮回來,挑了個漫天火燒雲的周末傍晚,我請阿呆出來吃了頓飯。因為某天晚上我忽然想起,給我的上一段戀情就這樣既熱鬧又逗比得劃下句點,其實還真是挺不錯,我就覺得無論如何,我也得認真感謝一下在這麽重要的拐點陪我演這出戲的男主角。
和阿呆吃飯的地方選在一個社區的菜市場裏,這裏白天有附近的菜農開車運來新鮮的蔬菜販賣,到了晚上,就成了夜市。這個市場已經有很多年的歷史了,起碼在我們很小的時候,就在市場門口的小商店裏買棒冰吃。
太陽落下,夜市漸漸熱鬧起來,煙熏火燎間,一桌一桌的好友互相敬酒,嘻嘻哈哈,啤酒味,麻辣味,烤串兒味,海鮮味……我總覺得這場景這畫面特真實,比那些西裝革履的人端著各種身份和架子,坐在豪華餐廳裏,吃一小口牛排,喝一小口紅酒,然後再說兩句違心話的場景真實多了。
找了位子坐下,點了菜,還要了兩瓶啤酒,阿呆把我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若有所思地說,“馬尾,白T,牛仔短褲,人字拖……我還是習慣這樣的你啊。這樣比那天穿著裙子踩著高跟兒的你順眼多了。”
我瞥了他一眼,“你這是真心誇讚呢,還是蓄意諷刺呢?你又不是我前男友,我穿那麽好看幹嘛?”
阿呆陰森森地說,“恐怕你在你現男友面前也沒穿的那麽漂亮過吧?”我還沒來得及反擊,他又補一句,“別等到現任也成了前度,才想起來討好人家。”
討好……
雄性的思維都這麽可笑麽?平等戀愛,誰討好誰啊。
我沒搭理他,菜上來了,酒也來了,阿呆將兩瓶全都打開,遞給我一瓶,這種場合基本上也沒人用杯子,兩人拎著瓶子碰了碰,各自喝了一大口。
“如果不說,還真沒人想到你就是那個每天深更半夜和人聊感情的小葉子。”
我正認真吃著小龍蝦,阿呆冷不丁甩了這麽一句過來。
我口齒不清地說,“所以你應該覺得榮幸,你可是見過葉主播最真實的一面。”
阿呆撇撇嘴,“你最真實的一面難道不是應該展現在你男朋友面前的麽?”
阿呆這話讓我有點莫名的傷感,我放下手裏的蝦殼,擦了擦手,說,“我從小就覺得夜市啊,路邊攤啊什麽的特真實也特溫馨,總想著以後和我愛的人一起來吃一次,兩人真心實意地吃一籠小籠包,熱氣騰騰暖暖和和,都好過別別扭扭地坐在大酒店裏吃著法式大餐給別人看好。不過我前度從來沒和我吃過一次,有一次,逛街回來晚了我肚子餓,我就說想在學校門口的路邊攤上吃碗餛飩,他說唉這多不衛生,說萬一被別人看到多尷尬,說各種理由然後帶我去找還開著門的快餐店。然後我就說不用了,我不餓了,什麽也不想吃了。後來我才明白,像他那麽要面子的人,在意的根本不是衛生不衛生的問題。”
阿呆聽完伸著腦袋,探照燈一般左顧右盼。
我納悶,“找什麽呢?”
“找哪兒有賣小籠包的。”
“神經。”我笑開。
阿呆也不再開玩笑,而是問,“我剛才說的貌似是你現任男朋友吧,你這人,怎麽三句兩句都能扯到你前男友身上去。如果我不瞎,我覺得你現任比你前任好太多了吧?”
我點點頭,“你應該是不瞎。但是我和李先生一個月能在一起吃幾頓飯,兩只手就數得過來,總不能幾天不見,好不容易吃頓飯,還要拉人家來吃路邊攤吧。”
阿呆這次沒再說話,自顧自吃了一只小龍蝦,過了好久才說,“林小雪啊,虧你還成天給別人指導感情問題,在我看來,你還真是不會談戀愛。”
之後有人不小心撞到了我們的桌子,我的筷子掉在地上,阿呆起身去給我又拿了一雙過來,而後這個話題就被有意無意地留在了這裏,不尷不尬。
吃完飯回到家,我一個人靠在沙發裏望著天花板,腦子裏回響得都是阿呆的那句“你還真是不會談戀愛”。
我不會談戀愛嗎?當年每到毛褲的生日,我提前兩個月就開始想著要送他什麽禮物;他去上選修課,忽然下起雨來,我會拿著傘從宿舍趕來在教學樓門口等著接他;他和朋友出去吃飯,他朋友打電話給我說他喝多了,我會泡好一杯醒酒茶抱在懷裏,去他宿舍門口傻傻站著等他回來;每次我們不管因為什麽吵架,他總是扭頭就走,然後我一個人在後面使勁追;有一次兩人正逛著街,不知道說起什麽吵了起來,他明明知道我沒帶手機沒帶錢包,他也能立刻扭頭就走跳上一輛出租車揚長而去,我一個人走了一個多小時走回學校,等我回到宿舍,想著他肯定會著急的,於是趕忙拿起手機,上面居然沒有一個未接電話,沒有一個未讀短信,即便如此,還是我先把電話給他打過去,說剛才大家都在氣頭上,明天見面再好好談談吧……
閨蜜甲曾經說你就算死在街上了,毛褲也不會管你的。
閨蜜乙曾經說我看你是中降頭了,他橫看豎看也不是個值得你這麽做的人。
至於毒舌阿丙,則是毫不留情得說,你和這麽個娘們兒談戀愛,你把大老爺們兒該幹的事兒全做了,以後你倆結婚了,是不是他來負責生孩子?
所以,也許阿呆說得對,我的確不會談戀愛。一場本末倒置的戀愛,讓我耗盡了所有真心,然後再也對所謂的“男朋友”提不起任何興趣,潛意識在不斷地告訴我,與其浪費時間和精力去經營一段感情,還不如看看書,自我升值一下讓人有安全感。畢竟投入的感情再多,也有可能是竹籃打水,最終靠得住的,只有自己。
我忽然想起曾經在微博上看到一副漫畫,畫上有一個人,擁抱了一個仙人掌,那人被刺紮的渾身是血的抹著眼淚離開,可下一個人過來,就微笑著擁抱了這顆已經沒有了刺的仙人掌。
那時候看到這幅漫畫,心裏真挺酸楚,總覺得我就是第一個擁抱仙人掌的人,義無反顧。在和毛褲分手的時候,我甚至想過,經過這段感情,毛褲會不會已經學會了真心待人,學會了懂得珍惜,也許,他對待他以後的女朋友,就會成為一個合格的男朋友?
所以那天,我在日記裏只寫下了一句話——前人栽樹後人乘涼。
可是,今天聽到阿呆這麽說,我忽然在想,如果我真的是那個帶著滿身刺離開的人,那麽,那麽下一個想要擁抱我的人,會不會同樣被我刺傷?盡管我身上的刺都根本不屬於我自己。
這是這麽久以來,我第一次認認真真,從這樣的角度思考這個問題,不去考慮自己是不是很痛很不值得,不去考慮後來是誰有幸擁抱了那個沒有刺的仙人掌,而是開始考慮,自己這一身刺,會不會傷害到別人。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輾轉反側,腦子裏全是這些年的經歷,想把它們梳理梳理,最終卻越理越亂。像是有一筐各種顏色的毛線球,我想把它們認認真真地依照好壞貴賤分門別類,可最終讓我攪得一團糟,幾乎被亂成一團的線給纏死。
不過這糾結痛苦的一晚,也並非毫無收獲,起碼我認清楚一點,那就是毛褲給我的刺,我可以沒本事把它們拔下來丟掉,但卻不能用它們再刺傷別人。
因為最起碼,李先生是無辜的。
於是在迷迷糊糊睡了一個多小時後,我就起床,洗了個澡,然後收拾房子,買菜做飯,吃過午飯之後認認真真地準備晚上的廣播,等到快五點的時候,我準備出門,我要去接李先生下班,然後一起吃飯,逛街,完了我去電臺上班。
這是我第一次在去見他之前認真悉心打扮,我用了一個小時的時間,化妝,梳頭,挑衣服。最終穿著一身淺藍色的連衣裙,踩著銀色細帶的中跟涼鞋,拎著一個銀色小包出了門,哦對,順便一提,我放下了馬尾,用卷發棒卷了一個波浪,然後難得地梳了一個公主頭。
這也是我第一次在李先生的公司門口等他下班,他的公司在一棟寫字樓裏,樓很高,有著時尚的玻璃外墻,而樓下卻是兩旁種滿高大梧桐的老式街道。一新一舊,竟也看起來如此和諧。
我站在一棵很粗的梧桐樹後,看著夕陽透過茂密的枝葉零零碎碎地灑在地上,微風輕撫,地面碎裂的光斑仿佛舞蹈的精靈。
我其實是個很怕等人的人,因為等待的過程總能將孤單放大,可此刻我站在這裏,看著眼前的景色,卻一點都不覺得孤單。
我忽然想起李先生每次站在電臺門口接我下班時的樣子,沒有漫天的陽光,只有午夜的黑暗,沒有灑在地上的溫暖夕陽,只有一站孤零零的路燈昏黃。可是這幾年,他居然就這麽堅持下來了,他是不是也曾覺得孤單過?
我這才發現,我是一個多不稱職的女朋友,我直到今天才第一次地換位思考,考慮在某個具體場景內的感受,而我又是那樣的不了解他,我甚至不知道李先生的辦公室在幾樓。而他肯定知道我的錄音室在五樓,因為去年夏天最熱的時候,他有一天來接我下班,給我帶了一杯綠豆湯,他說,這幾天太熱了,頂樓一定更熱吧。
現在想來,他真的是個很體貼的男人,盡管我們不常常見面,他也常常給我驚喜。
我正想著,看到路那頭走來一個女生,看起來年紀比我們小一些,身材也屬於小巧玲瓏型,更顯得青春無敵。她穿著有可愛印花的白短袖,淺粉色短裙,頭發是精致地挽在一側,即便長相平平,卻仍讓人覺得她像是個精心雕琢過的洋娃娃。
洋娃娃沒看到樹後的我,走到寫字樓的門口,就停了下來,然後擡手看表。我猜想她也是來等男朋友下班的,於是在心裏感嘆,這才像個女朋友的樣子,如果男朋友工作了一天,下班出來,看到女朋友打扮得精致美麗,站在門外等著自己,那心情一定好到可以將一整天的疲憊都重新丟回那辦公樓裏。
我突然很期待幾分鐘後李先生從這幢大樓裏走出來,看到我時會有怎樣的表情。
五點整,開始有男男女女從大樓裏走出來,人潮算不上洶湧,我來得及看清楚每一張面孔。沒過多久,我就看到了李先生,他個子很高,長得挺帥,穿著一件淺藍色的格子襯衣,在人群裏說不出的出挑耀眼。
我從梧桐樹後面走了出來,迫不及待地想向他揮揮手,卻看到那個洋娃娃女生飛快地跑了過去,腦海裏只是閃電一般地閃過一個念頭,而下一秒,這個念頭就成了真。
洋娃娃跑過去,直直來到李先生身邊,挽上了他的胳膊。旁邊有同事笑著對李先生說了什麽,李先生則是有些勉強地點點頭應了,然後兩人一起往那女孩來時的方向走去。
那一刻,我以為我的大腦理所應當地只剩下是一片空白,但事實是,我的腦子裏一下呼啦啦湧進來很多想法。
諸如,啊,原來生活真的可以這麽狗血,我以後無論看多狗血的劇集我都再沒資格滿臉鄙視地吐槽了。
諸如,幾分鐘前我眼中還精致的可愛的那個洋娃娃,此時看起來就覺得她的個子太矮了,他們的背影看起來還真挺不配的。
諸如,我應該感謝上帝麽,感謝他們沒有從我面前經過,最重要的是,他們都沒有看到我?
再諸如,我現在哭了麽?好像沒有,那我是不是其實應該哭的?
兩個女生站在這一條路上,同樣是一新一舊,卻偏偏無法像是這摩天大樓和這老街梧桐一樣和諧。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麽離開的,一路上沒有乘車,而是踩著一雙細帶的涼鞋慢慢走著,我一個人走過了彩虹橋,夕陽已經只剩下一抹淡紅,傍晚的風還帶著白天的燥熱。
街上有很多忙碌了一整天,下班之後趕著回家的人,還有成群結隊穿著校服的孩子,也有下班之後出來約會的年輕人。
我這才發現,原來我過慣了晝伏夜出的生活,早已經忘記,這世上還有這麽多人都在如此努力而又精彩地活著。
我找了一間快餐店進去,不是因為餓了,只是因為現在距離上班的時間還早得很。我點了一杯凍咖啡,然後呆呆地坐了幾個小時,直到要離開時,才把那杯已經變得溫吞的咖啡一飲而盡。
到了電臺,老張看到我進來,第一反應是,“我說葉子,今兒這是什麽日子,我這可是第一次見你打扮得這麽漂亮呢。”
“所以我平時都不好看麽?”我忽然回魂兒一樣地瞪大眼睛直視著他,無比真摯地問。因為老張這句話讓我明白了一路上在思考的問題。
老張被我詭異的狀態嚇到,幹咳了兩聲說,“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
“嗯。”我重重地點了點頭,無視他後面的解釋,就進了錄音室。關門的時候,我隱約聽到老張在嘟囔,“女人真麻煩,說她好看都不行。”
我承認我現在心很亂。
我承認我現在情緒很down。
我承認我現在很想揪著李先生的領子大聲質問那個粉紅裙子到底是誰?!
我承認我現在很想狠狠給那洋娃娃一巴掌,然後告訴她你這不要臉的小混蛋到底算老幾,這男人明明是我的!
我承認我現在很想問天問大地,問問這個世界究竟怎麽了!
但以上所有情緒都無處發洩,原因很簡單,因為我要上班。
時針指向11點,直播燈亮起,我把我一肚子委屈一肚子憤怒還有一肚子的臟話全部塞進了我的包包裏,狠狠丟在直播室外面的椅子上。
節目如常,有男生苦惱地咨詢應該如何和他的女神告白,也有女生抱怨她的男神為什麽對她不屑一顧,還有一位阿姨說她的兒媳婦太不孝,不讓她去帶孫子……
聽著這些故事,我好幾次都露出苦笑的表情,因為我好幾次都想打斷這些喋喋不休的人們,我想對他們說,你們可以都先停一停,不如讓我給你們講個故事,保證比你們的苦惱,比你們的可笑,比你們的狗血,比你們的畫面感強……
不過幸好我還是有理智的,所以整場節目雖然氣氛略壓抑,但也算平安無事地進行到了尾聲。但人終歸都是自私的,我更不是什麽豁達偉大的聖人,但我能做的,也不過是利用職權之便,在節目的最後,放了一首歌。
進歌曲之前,我什麽都沒說,但我知道,這首歌是送給我自己,當年本科時候我挺喜歡這調調,但卻沒有今天如此刻骨的感同身受。
——
我們一路都忘了哭
忘了到對方的世界裏住
明知感情不斷建築都未付出半個項目
錯誤的淚不想哭卻硬要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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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毛褲君的婚禮回來,挑了個漫天火燒雲的周末傍晚,我請阿呆出來吃了頓飯。因為某天晚上我忽然想起,給我的上一段戀情就這樣既熱鬧又逗比得劃下句點,其實還真是挺不錯,我就覺得無論如何,我也得認真感謝一下在這麽重要的拐點陪我演這出戲的男主角。
和阿呆吃飯的地方選在一個社區的菜市場裏,這裏白天有附近的菜農開車運來新鮮的蔬菜販賣,到了晚上,就成了夜市。這個市場已經有很多年的歷史了,起碼在我們很小的時候,就在市場門口的小商店裏買棒冰吃。
太陽落下,夜市漸漸熱鬧起來,煙熏火燎間,一桌一桌的好友互相敬酒,嘻嘻哈哈,啤酒味,麻辣味,烤串兒味,海鮮味……我總覺得這場景這畫面特真實,比那些西裝革履的人端著各種身份和架子,坐在豪華餐廳裏,吃一小口牛排,喝一小口紅酒,然後再說兩句違心話的場景真實多了。
找了位子坐下,點了菜,還要了兩瓶啤酒,阿呆把我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若有所思地說,“馬尾,白T,牛仔短褲,人字拖……我還是習慣這樣的你啊。這樣比那天穿著裙子踩著高跟兒的你順眼多了。”
我瞥了他一眼,“你這是真心誇讚呢,還是蓄意諷刺呢?你又不是我前男友,我穿那麽好看幹嘛?”
阿呆陰森森地說,“恐怕你在你現男友面前也沒穿的那麽漂亮過吧?”我還沒來得及反擊,他又補一句,“別等到現任也成了前度,才想起來討好人家。”
討好……
雄性的思維都這麽可笑麽?平等戀愛,誰討好誰啊。
我沒搭理他,菜上來了,酒也來了,阿呆將兩瓶全都打開,遞給我一瓶,這種場合基本上也沒人用杯子,兩人拎著瓶子碰了碰,各自喝了一大口。
“如果不說,還真沒人想到你就是那個每天深更半夜和人聊感情的小葉子。”
我正認真吃著小龍蝦,阿呆冷不丁甩了這麽一句過來。
我口齒不清地說,“所以你應該覺得榮幸,你可是見過葉主播最真實的一面。”
阿呆撇撇嘴,“你最真實的一面難道不是應該展現在你男朋友面前的麽?”
阿呆這話讓我有點莫名的傷感,我放下手裏的蝦殼,擦了擦手,說,“我從小就覺得夜市啊,路邊攤啊什麽的特真實也特溫馨,總想著以後和我愛的人一起來吃一次,兩人真心實意地吃一籠小籠包,熱氣騰騰暖暖和和,都好過別別扭扭地坐在大酒店裏吃著法式大餐給別人看好。不過我前度從來沒和我吃過一次,有一次,逛街回來晚了我肚子餓,我就說想在學校門口的路邊攤上吃碗餛飩,他說唉這多不衛生,說萬一被別人看到多尷尬,說各種理由然後帶我去找還開著門的快餐店。然後我就說不用了,我不餓了,什麽也不想吃了。後來我才明白,像他那麽要面子的人,在意的根本不是衛生不衛生的問題。”
阿呆聽完伸著腦袋,探照燈一般左顧右盼。
我納悶,“找什麽呢?”
“找哪兒有賣小籠包的。”
“神經。”我笑開。
阿呆也不再開玩笑,而是問,“我剛才說的貌似是你現任男朋友吧,你這人,怎麽三句兩句都能扯到你前男友身上去。如果我不瞎,我覺得你現任比你前任好太多了吧?”
我點點頭,“你應該是不瞎。但是我和李先生一個月能在一起吃幾頓飯,兩只手就數得過來,總不能幾天不見,好不容易吃頓飯,還要拉人家來吃路邊攤吧。”
阿呆這次沒再說話,自顧自吃了一只小龍蝦,過了好久才說,“林小雪啊,虧你還成天給別人指導感情問題,在我看來,你還真是不會談戀愛。”
之後有人不小心撞到了我們的桌子,我的筷子掉在地上,阿呆起身去給我又拿了一雙過來,而後這個話題就被有意無意地留在了這裏,不尷不尬。
吃完飯回到家,我一個人靠在沙發裏望著天花板,腦子裏回響得都是阿呆的那句“你還真是不會談戀愛”。
我不會談戀愛嗎?當年每到毛褲的生日,我提前兩個月就開始想著要送他什麽禮物;他去上選修課,忽然下起雨來,我會拿著傘從宿舍趕來在教學樓門口等著接他;他和朋友出去吃飯,他朋友打電話給我說他喝多了,我會泡好一杯醒酒茶抱在懷裏,去他宿舍門口傻傻站著等他回來;每次我們不管因為什麽吵架,他總是扭頭就走,然後我一個人在後面使勁追;有一次兩人正逛著街,不知道說起什麽吵了起來,他明明知道我沒帶手機沒帶錢包,他也能立刻扭頭就走跳上一輛出租車揚長而去,我一個人走了一個多小時走回學校,等我回到宿舍,想著他肯定會著急的,於是趕忙拿起手機,上面居然沒有一個未接電話,沒有一個未讀短信,即便如此,還是我先把電話給他打過去,說剛才大家都在氣頭上,明天見面再好好談談吧……
閨蜜甲曾經說你就算死在街上了,毛褲也不會管你的。
閨蜜乙曾經說我看你是中降頭了,他橫看豎看也不是個值得你這麽做的人。
至於毒舌阿丙,則是毫不留情得說,你和這麽個娘們兒談戀愛,你把大老爺們兒該幹的事兒全做了,以後你倆結婚了,是不是他來負責生孩子?
所以,也許阿呆說得對,我的確不會談戀愛。一場本末倒置的戀愛,讓我耗盡了所有真心,然後再也對所謂的“男朋友”提不起任何興趣,潛意識在不斷地告訴我,與其浪費時間和精力去經營一段感情,還不如看看書,自我升值一下讓人有安全感。畢竟投入的感情再多,也有可能是竹籃打水,最終靠得住的,只有自己。
我忽然想起曾經在微博上看到一副漫畫,畫上有一個人,擁抱了一個仙人掌,那人被刺紮的渾身是血的抹著眼淚離開,可下一個人過來,就微笑著擁抱了這顆已經沒有了刺的仙人掌。
那時候看到這幅漫畫,心裏真挺酸楚,總覺得我就是第一個擁抱仙人掌的人,義無反顧。在和毛褲分手的時候,我甚至想過,經過這段感情,毛褲會不會已經學會了真心待人,學會了懂得珍惜,也許,他對待他以後的女朋友,就會成為一個合格的男朋友?
所以那天,我在日記裏只寫下了一句話——前人栽樹後人乘涼。
可是,今天聽到阿呆這麽說,我忽然在想,如果我真的是那個帶著滿身刺離開的人,那麽,那麽下一個想要擁抱我的人,會不會同樣被我刺傷?盡管我身上的刺都根本不屬於我自己。
這是這麽久以來,我第一次認認真真,從這樣的角度思考這個問題,不去考慮自己是不是很痛很不值得,不去考慮後來是誰有幸擁抱了那個沒有刺的仙人掌,而是開始考慮,自己這一身刺,會不會傷害到別人。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輾轉反側,腦子裏全是這些年的經歷,想把它們梳理梳理,最終卻越理越亂。像是有一筐各種顏色的毛線球,我想把它們認認真真地依照好壞貴賤分門別類,可最終讓我攪得一團糟,幾乎被亂成一團的線給纏死。
不過這糾結痛苦的一晚,也並非毫無收獲,起碼我認清楚一點,那就是毛褲給我的刺,我可以沒本事把它們拔下來丟掉,但卻不能用它們再刺傷別人。
因為最起碼,李先生是無辜的。
於是在迷迷糊糊睡了一個多小時後,我就起床,洗了個澡,然後收拾房子,買菜做飯,吃過午飯之後認認真真地準備晚上的廣播,等到快五點的時候,我準備出門,我要去接李先生下班,然後一起吃飯,逛街,完了我去電臺上班。
這是我第一次在去見他之前認真悉心打扮,我用了一個小時的時間,化妝,梳頭,挑衣服。最終穿著一身淺藍色的連衣裙,踩著銀色細帶的中跟涼鞋,拎著一個銀色小包出了門,哦對,順便一提,我放下了馬尾,用卷發棒卷了一個波浪,然後難得地梳了一個公主頭。
這也是我第一次在李先生的公司門口等他下班,他的公司在一棟寫字樓裏,樓很高,有著時尚的玻璃外墻,而樓下卻是兩旁種滿高大梧桐的老式街道。一新一舊,竟也看起來如此和諧。
我站在一棵很粗的梧桐樹後,看著夕陽透過茂密的枝葉零零碎碎地灑在地上,微風輕撫,地面碎裂的光斑仿佛舞蹈的精靈。
我其實是個很怕等人的人,因為等待的過程總能將孤單放大,可此刻我站在這裏,看著眼前的景色,卻一點都不覺得孤單。
我忽然想起李先生每次站在電臺門口接我下班時的樣子,沒有漫天的陽光,只有午夜的黑暗,沒有灑在地上的溫暖夕陽,只有一站孤零零的路燈昏黃。可是這幾年,他居然就這麽堅持下來了,他是不是也曾覺得孤單過?
我這才發現,我是一個多不稱職的女朋友,我直到今天才第一次地換位思考,考慮在某個具體場景內的感受,而我又是那樣的不了解他,我甚至不知道李先生的辦公室在幾樓。而他肯定知道我的錄音室在五樓,因為去年夏天最熱的時候,他有一天來接我下班,給我帶了一杯綠豆湯,他說,這幾天太熱了,頂樓一定更熱吧。
現在想來,他真的是個很體貼的男人,盡管我們不常常見面,他也常常給我驚喜。
我正想著,看到路那頭走來一個女生,看起來年紀比我們小一些,身材也屬於小巧玲瓏型,更顯得青春無敵。她穿著有可愛印花的白短袖,淺粉色短裙,頭發是精致地挽在一側,即便長相平平,卻仍讓人覺得她像是個精心雕琢過的洋娃娃。
洋娃娃沒看到樹後的我,走到寫字樓的門口,就停了下來,然後擡手看表。我猜想她也是來等男朋友下班的,於是在心裏感嘆,這才像個女朋友的樣子,如果男朋友工作了一天,下班出來,看到女朋友打扮得精致美麗,站在門外等著自己,那心情一定好到可以將一整天的疲憊都重新丟回那辦公樓裏。
我突然很期待幾分鐘後李先生從這幢大樓裏走出來,看到我時會有怎樣的表情。
五點整,開始有男男女女從大樓裏走出來,人潮算不上洶湧,我來得及看清楚每一張面孔。沒過多久,我就看到了李先生,他個子很高,長得挺帥,穿著一件淺藍色的格子襯衣,在人群裏說不出的出挑耀眼。
我從梧桐樹後面走了出來,迫不及待地想向他揮揮手,卻看到那個洋娃娃女生飛快地跑了過去,腦海裏只是閃電一般地閃過一個念頭,而下一秒,這個念頭就成了真。
洋娃娃跑過去,直直來到李先生身邊,挽上了他的胳膊。旁邊有同事笑著對李先生說了什麽,李先生則是有些勉強地點點頭應了,然後兩人一起往那女孩來時的方向走去。
那一刻,我以為我的大腦理所應當地只剩下是一片空白,但事實是,我的腦子裏一下呼啦啦湧進來很多想法。
諸如,啊,原來生活真的可以這麽狗血,我以後無論看多狗血的劇集我都再沒資格滿臉鄙視地吐槽了。
諸如,幾分鐘前我眼中還精致的可愛的那個洋娃娃,此時看起來就覺得她的個子太矮了,他們的背影看起來還真挺不配的。
諸如,我應該感謝上帝麽,感謝他們沒有從我面前經過,最重要的是,他們都沒有看到我?
再諸如,我現在哭了麽?好像沒有,那我是不是其實應該哭的?
兩個女生站在這一條路上,同樣是一新一舊,卻偏偏無法像是這摩天大樓和這老街梧桐一樣和諧。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麽離開的,一路上沒有乘車,而是踩著一雙細帶的涼鞋慢慢走著,我一個人走過了彩虹橋,夕陽已經只剩下一抹淡紅,傍晚的風還帶著白天的燥熱。
街上有很多忙碌了一整天,下班之後趕著回家的人,還有成群結隊穿著校服的孩子,也有下班之後出來約會的年輕人。
我這才發現,原來我過慣了晝伏夜出的生活,早已經忘記,這世上還有這麽多人都在如此努力而又精彩地活著。
我找了一間快餐店進去,不是因為餓了,只是因為現在距離上班的時間還早得很。我點了一杯凍咖啡,然後呆呆地坐了幾個小時,直到要離開時,才把那杯已經變得溫吞的咖啡一飲而盡。
到了電臺,老張看到我進來,第一反應是,“我說葉子,今兒這是什麽日子,我這可是第一次見你打扮得這麽漂亮呢。”
“所以我平時都不好看麽?”我忽然回魂兒一樣地瞪大眼睛直視著他,無比真摯地問。因為老張這句話讓我明白了一路上在思考的問題。
老張被我詭異的狀態嚇到,幹咳了兩聲說,“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
“嗯。”我重重地點了點頭,無視他後面的解釋,就進了錄音室。關門的時候,我隱約聽到老張在嘟囔,“女人真麻煩,說她好看都不行。”
我承認我現在心很亂。
我承認我現在情緒很down。
我承認我現在很想揪著李先生的領子大聲質問那個粉紅裙子到底是誰?!
我承認我現在很想狠狠給那洋娃娃一巴掌,然後告訴她你這不要臉的小混蛋到底算老幾,這男人明明是我的!
我承認我現在很想問天問大地,問問這個世界究竟怎麽了!
但以上所有情緒都無處發洩,原因很簡單,因為我要上班。
時針指向11點,直播燈亮起,我把我一肚子委屈一肚子憤怒還有一肚子的臟話全部塞進了我的包包裏,狠狠丟在直播室外面的椅子上。
節目如常,有男生苦惱地咨詢應該如何和他的女神告白,也有女生抱怨她的男神為什麽對她不屑一顧,還有一位阿姨說她的兒媳婦太不孝,不讓她去帶孫子……
聽著這些故事,我好幾次都露出苦笑的表情,因為我好幾次都想打斷這些喋喋不休的人們,我想對他們說,你們可以都先停一停,不如讓我給你們講個故事,保證比你們的苦惱,比你們的可笑,比你們的狗血,比你們的畫面感強……
不過幸好我還是有理智的,所以整場節目雖然氣氛略壓抑,但也算平安無事地進行到了尾聲。但人終歸都是自私的,我更不是什麽豁達偉大的聖人,但我能做的,也不過是利用職權之便,在節目的最後,放了一首歌。
進歌曲之前,我什麽都沒說,但我知道,這首歌是送給我自己,當年本科時候我挺喜歡這調調,但卻沒有今天如此刻骨的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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