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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文字獄——盛世須用重典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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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的朝中官員無不是儒學信徒,學術上的分門別類極容易引發政治上的矛盾鬥爭。比如宋代朱熹與陸象山就曾經勢如水火,彼此辨別不休,在朝大臣也卷入其中,分成派別門戶,門戶之爭又發展成朝臣的朋分角立,引發了朋黨之爭,不以皇帝的是非為是非。如此,“小則紊亂朝政,大則顛覆宗社”。

所以,乾隆在斥責尹氏的聖旨中說:“古來以講學為名,致開朋黨之漸,如明季東林諸人講學,以致國是日非,可為鑒戒。乃尹嘉銓反以朋黨為是,顛倒是非,顯悖聖制。”

專制政治發展到極致,就要打破一切民間自發組織的可能,把一切社會能量納入政治控制之下。讀書人因講學而聚會,因聚會而議論,正是一種人主無法完全駕馭的力量,是必須禁止的。他訓誡大小臣工、讀書士子,對道學只要埋頭潛修、躬行實踐就行了,不可以道統所在自居,大講其仁義道德。尹嘉銓自己講學還罷了,又不知深淺地奏請皇帝推崇一系列道學名臣,企圖重新挑起“正統”之爭,煽動講學之風,乾隆如何能不赫然震怒?他興起這場大獄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狠狠打擊有所擡頭的民間自由講學之風,把一切不利於專制統治的民間力量消滅於萌芽之中。

掌握了尹嘉銓的“罪證”,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三月二十八日,皇帝欽命以大學士三寶為首組成專案組,對尹嘉銓進行審訊。

審訊進行得極有特點。在皇帝的授意下,審案大臣並不拷問尹嘉銓的“大逆”實跡。他們知道,這個“道學家”、書呆子,一輩子只知道讀書做文,想成為大聖大賢,“永垂青史”,因此不可能有什麽實質性的“反動問題”。他們審問的重點,是尹氏的家庭隱私。

會審尹嘉銓時,審案大臣絲毫不顧這位前“三品大員”的面子,為了“洩公憤而快人心”,將其“嚴加夾訊,多受刑法”,以拷問“其究屬何心”。在夾棍之下,這位聖人之徒沒有挺住,采取了要什麽給什麽的態度。請看以下幾段審訊記錄:

當年尹氏當面討要花翎的事,皇帝一直念念不忘。所以承審官首先追問:你當時在皇上跟前討賞翎子,說是沒有翎子,就回去見不得你妻小。你這假道學怕老婆,到底皇上沒有給你翎子,你如何回去的呢?

據供:我當初在家時,曾向我妻子說過,要見皇上討翎子,所以我彼時不辭冒昧,就妄求恩典,原想得了翎子回家,可以誇耀。後來皇上沒有賞我,我回到家裏,實在覺得害羞,難見妻子。這都是我假道學,怕老婆,是實。

自打嘴巴,承認自己“怕老婆”“假道學”,承審官並不滿足,又追問起他要娶一個五十多歲的老處女為妾未果的事。

承審官問:尹嘉銓!你所書李孝女暮年不字事一篇,說“年逾五十,依然待字,吾妻李恭人聞而賢之,欲求淑女以相助,仲女固辭不就”等語。這處女既立志不嫁,已年過五旬,你為何叫你女人遣媒說合,要她做妾?這樣沒廉恥的事,難道是正經人幹的麽?

據供:我說的李孝女年逾五十,依然待字,原因素日間知道雄縣有個姓李的女子,守貞不字。吾女人要聘她為妾,我那時在京候補,並不知道;後來我女人告訴我,才知道的,所以替她做了這篇文字,要表揚她,實在我並沒有見過她的面。但她年過五十,我還將要她做妾的話,做在文字內,這就是我廉恥喪盡,還有何辯。

已經承認自己廉恥喪盡,承審官卻還有更尖刻的問題。

承審官問:你女人平日妒悍,所以替你娶妾,也要娶這五十歲女人給你,知道這女人斷不肯嫁,她又得了不妒之名。總是你這假道學居常做慣這欺世盜名之事,你女人也學了你欺世盜名。你難道不知道麽?

據供:我女人要替我討妾,這五十歲李氏女子既已立志不嫁,斷不肯做我的妾,我女人是明知的,所以借此要得不妒之名。總是我平日所做的事,俱系欺世盜名,所以我女人也學做此欺世盜名之事,難逃皇上洞鑒。

承審官的刻薄真是到家了。然而,沒有皇帝的授意,他們是不敢把審理“國家要犯”的嚴肅之地變成嬉笑怒罵的娛樂場所的。

那麽,乾隆皇帝為什麽對“道學家”尹嘉銓如此刻薄呢?

康、雍、乾三朝政治的一個共同的特點是反對“假道學”。三代皇帝表面上對“道學”尊崇備至,但用人行政中,卻都秉“重能不重德”之旨。對於那些以繼承孔孟“道統”為職志,成天致力於“為賢作聖”的書呆子其實不屑一顧。

應該說,“道學”確實有真假之分。“道學”一名流行之後,“假道學”這三個字就應運而生,如影隨形。儒家理想主義所懸標準過高,為庸常人性所難堪,而學做聖人又是儒家的最高目標,因此有的人不免虛偽迂闊,最下者甚至流於欺世盜名,為世人所詬病。有些道學家,不註意力行實踐,而致力於把自己打扮成一副“聖人”模樣,峨冠,闊袖,芒鞋,修容,端坐,粗飯,菜羹,在家靜坐不語,出門則平步闊視,旁人一望便知是“道學”先生。還有的道學家,表面上滿口天理流行,行動中卻處處人欲為先。紀昀在《閱微草堂筆記》中對這種人的作風有精彩的描寫:“有兩塾師鄰村居,皆以道學自任。一日,相邀會講,生徒侍坐者十餘人。方辯論性天,剖析理欲,嚴詞正色,如對聖賢。忽微風颯然,吹片紙落階下,旋舞不止。生徒拾視之,則二人謀奪一寡婦田,往來密商之劄也。”

假道學的特點就是言行不一,沒有修到大聖境界,卻妄圖進入歷史。尹嘉銓為人行事,就頗多假道學的嫌疑。他的倒黴,有他自取的一面。

然而,事情並不止於打擊假道學這麽簡單。在打擊假道學的背後,隱藏著的是清代帝王對“真道學”的反感和排斥。

按理說,“道學”或者說“理學”,要求人們踐行聖人的教導,做正人君子,忠君孝親,對專制統治是有利的,歷代莫不大力提倡。然而專制主義的歷史發展到清代,就連這種“道學”本身,也成了專制制度擴張的妨礙。

原因很簡單。理學固然有維護“綱常”的一面,同時也有追求自我完善,要求人格獨立的一面。儒家學說為士人們設定的最高人格理想不是功名利祿,而是立德、立言、立功三不朽,是成為頂天立地的完人。

早期儒學都對人的自由意志極為推崇。孔子說:“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孟子則說:“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一言以蔽之,原始儒學要求其信徒能在權力面前挺起腰桿,而不做隨聲附和的應聲蟲。儒學一方面要求其信徒盡力為皇帝服務,同時也要求他們不能放棄對自己人格尊嚴的堅持和精神價值的追求。在世俗層面,儒學信徒對皇帝和權力秩序服從盡禮;在精神層面,他們中的許多人卻以“聖人”自期,追求“始乎為士,終乎為聖人”。希望自己能夠通過道德砥煉,成為達到人類最高最完美境界的人,在精神上遠遠超越帝王和其他權力者。漢光武帝劉秀的同學嚴光,曾出山幫助劉秀取得天下,劉秀登基後想召他做官,他不肯接受,而是隱居富春山耕釣自娛。及至唐代,雖然唐太宗妄想使天下英雄盡入我彀中,但是李白仍然可以做他的帝師夢,希望自己能在“事君之道成,榮親之義畢”後,“與陶朱、留侯,浮五湖,戲滄洲”,逃離權力的控制。

但是,君權像惡性腫瘤一樣,是世界上最具擴張性的事物之一,它不允許任何獨立的事物存在。專制權力的獨占性本質驅使它永遠努力沖破一切限制,掙脫所有束縛,深入社會每一個角落,毒化每一個細胞,直至最後整個社會在它的緊緊擁抱中窒息而死。士人的人格追求,在專制達到極峰的清代就成了君權的障礙。

清代的建立,與以前諸朝不同。在入關以前,滿族社會中帶有大量的奴隸制因素。雍正皇帝說:“滿洲風俗,尊卑上下,秩然整肅,最嚴主仆名分。”其他清代人也一再說:“主仆之分,滿洲尤嚴。”“我朝君臣之分極嚴,尤非前朝可比。”傳統儒家君臣關系是完整的互動關系,“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雙方各有各的尊嚴底線。然而入關之後的清代皇帝卻以滿洲“主奴名分”偷換了,或者說改造了數千年以來的君臣關系,使之變成了赤裸裸的主子和奴才關系。他們要求,作為臣子,不但身體要屬於君主,他的心靈也應該屬於君主,不應該有任何自己的獨立意志、獨立需求,特別是個人尊嚴。雍正皇帝就曾直截了當地說過,大臣要無時無刻不與皇帝統一思想,不許有自己的獨立意志。他在《朋黨論》中說:“要根除朋黨之源,那麽全國上下必須統一思想。要統一思想,那麽一切是與非的標準都必須唯我是從。”“你們各位大臣如果將朕之所好者好之,所惡者惡之,是非畫一,則不敢結黨矣。”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從雍正開始,清代帝王就想方設想挫辱、打擊那些在帝王淫威面前拒不低頭的大臣。在乾隆以文字獄打擊“假道學”尹嘉銓之前,雍正就以冤獄打擊過“真道學”楊名時。

楊名時,號凝齋,江陰人,康熙三十年(1691年)進士,從大儒李光地受經學,造詣益深。歷任直隸巡道、貴州布政使,雍正三年(1725年)擢兵部尚書,總督雲貴。

楊名時性格強毅端方,是一個有根底的理學家。程朱理學給了他牢固的價值基礎,使他在居官過程中,清正廉潔,一心為公。他提督順天學政時,廢寢忘食,“雖流金之暑,見其閱卷,所著白布衫漬汗成淺皂色,不暇易,炳燭至夜分不臥,群笑其自取苦也”;做直隸巡道,細大必親,無留獄,無隱情,鄉民頌為“包公在世”。(《碑傳集·楊凝齋先生名時傳》)他以誠為本,對宇宙、社會和人生做了嚴肅的哲學思考,著作頗多。按理說,這樣的臣子,應該深受皇帝歡迎才對。然而事實卻相反,由於他對很多事有自己的見解,不能事事與皇帝劃一,屢屢招致皇帝反感。

雍正皇帝說楊名時“性喜沽名釣譽”,不能做完全馴服的奴才,就是因為有所“自恃”,所恃是什麽,就是自己的理學人格。“自以為記載數篇腐文,念誦幾句史冊”,就敢和皇帝辯論。雍正斥責他“只圖沽一己之虛名,而不知綱常之大義,其心實願父為瞽瞍,以成己之孝,君為桀紂,以成己之忠”,“君父且不顧,豈尚計及於吏治民生乎?夫以盜名之邪念,至欲以君父成己之名,在家則為逆子,在國則為逆臣,天理尚可容乎,其罪尚可逭乎?”

專制制度下,反腐是除掉政治障礙的最便捷途徑之一。為了打擊楊名時的“道學氣”,雍正刻意制造大案,借楊名時的政敵舉報楊貪汙受賄之機,將楊逮捕。以楊名時“得過鹽規銀、稅規銀和平餘銀約計八萬兩”及收受了下屬範溥的幾樣禮品為罪名,定為貪汙罪。其實,收受陋規一事,律無明文,事在定養廉銀之前,其時各省皆然,這項陋規收入,也大部分是補貼了公眾支出。而收受下屬幾樣禮,也是當時官場的常事,以此定罪,顯然是故意周納。

把楊名時打為貪汙犯不是雍正真正的目的,雍正是想通過辦案,搞臭楊名時的名聲,把他從“真道學”打成“假道學”,以殺一儆百,打擊大臣們的“自為之心”。所以他秘密授意審案官,在審問時,對楊名時極盡挖苦打擊之能事,力求使楊名時出“洋相”。

雍正認為,一殺掉楊名時,有可能使楊名時成為“比幹”,遂了他“殺身成仁,舍生取義”的心願。所以對付楊名時此等“種類”,重要的不在“治其身”,而是“治其名”“治其假譽”,不擇手段地惡心他、作踐他,讓他“假道學,真光棍”的“醜惡面目”大暴露,讓周圍的人都以為他確實虛偽可鄙,也讓他本人都自慚形穢,精神頹喪。承審官按照雍正的授意似乎全做到了,不僅讓當堂觀審的“聞而笑之者亦甚多”,(《雍正朝漢文朱批奏折匯編》)而且整得楊名時啞口無言,低頭認罪。

乾隆之審問尹嘉銓,其靈感完全來自此案。乃父乃子,真是心有靈犀一點通。

雍正對待大臣之嚴酷苛刻,本已經登峰造極。乾隆又青出於藍,後來居上。為了保證大權獨攬,乾隆皇帝上任之後一再拉大君臣距離,造成皇帝高高在上,群臣匍匐於下的政治局面,以確保君主的意志在任何時候、任何領域都暢通無阻。乾隆朝大臣的地位,比雍正朝,又有大幅降低。

歷代帝王都期待名臣、功臣、忠臣的出現。比如雍正就屢屢稱他的臣子李衛、田文鏡、隆科多等為“國家偉器”“朕之功臣”“不世出之忠良柱石大臣”“真聖祖皇考忠臣,朕之功臣,國家良臣。真正當代第一超群拔類之稀有大臣”。

然而乾隆卻提出了一個著名的理論:“奸臣”固然並非國家幸事,“名臣”的出現其實也不是什麽好事。乾隆認為,臣權的上升就必然意味著君權的低落。“名臣”往往出現在國家出現危機,君主大權不獨攬之際。許多名臣做出了驚天動地的大事業,扶國家之將傾,挽狂瀾於既倒。但同時,名臣的出現也從一個側面說明了君主的無能和朝綱的混亂。對張居正這位明代的名臣,史評大抵功大於過,他卻大不以為然,說:“大臣強辭立威,逆行罔忌,實為弁國紀。神宗竟爾任其施為,雖童昏不應若是。”

為了消除尹嘉銓所做《名臣言行錄》的影響,乾隆特下長詔斥責尹嘉銓的“名臣論”。他說,“朕以為本朝紀綱整肅,無名臣亦無奸臣”,“乾綱在上,不致朝廷有名臣、奸臣,亦社稷之福耳”。如果“社稷待名臣而安之,已非國家之福”。意思就是,在真正有作為的皇帝統治下,不應該有為患作亂的奸臣,同時,也不應該有彪炳史冊的名臣,只可以有唯命是從、辦事敏捷的奴才。

雍正皇帝既深刻陰鷙,又有天真淋漓的一面,冷起來一塊冰,熱起來一團火。嚴肅起來,誰也不敢喘氣;高興起來,有時又沒大沒小。他在李衛的奏折上批過這樣的話:“好事好事!此等事覽而不嘉悅者除非呆皇帝也!”給年羹堯的朱批有這樣的話:“從來君臣之遇合……未必得如我二人之人……總之,我二人做個千古君臣知遇榜樣,令天下後世欽慕流涎就是矣!”他對大臣固然以苛刻聞名,但對某些投脾氣的人也有熱情如火、視如朋友、信任不衰的一面。比如對鄂爾泰和張廷玉。

但乾隆卻極重君臣之別,總是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面孔,從來沒有與大臣們建立起什麽私交。也許晚年的和砷算是唯一的例外。

對於大臣的“好名”之習,乾隆和父親一樣向來痛恨。乾隆十九年(1754年)他訓斥陜西巡撫陳宏謀:“嗣後倘不思痛改前非,遇事茍且掩飾,仍蹈沽名釣譽之惡習,必不能逃朕洞鑒,恩再邀寬典也。”

在打擊限制大臣“好名之習”方面,乾隆不但學習了父親制造冤獄的辦法,還有所創新。

傳統社會有一個不成文的政治習慣,就是那些政績卓著的地方官離任後,當地官民往往會通過送萬民傘、立碑、建祠等形式加以表彰和紀念。然而乾隆皇帝卻通令各省,將各地的去思德政碑“概行撲毀”,並嚴禁為官員建造生祠。在他的嚴令下,全國各地紛紛將康、雍以來所建祠堂、石碑摧毀,僅雲南、山西兩省,就近六百座。乾隆認為應該由皇帝壟斷所有的偉大、光榮、正確,不給其他人留一點榮譽空間。乾隆皇帝所需要的,不是站立著的大寫的人,而僅僅是工具和奴才。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四月十七日,尹嘉銓案審結。在“妄比大賢,托名講學,謬多著述,以圖欺世盜名,又覆妄列名臣,顛倒是非,隱啟朋黨之漸”的罪名之外,乾隆還審得尹嘉銓犯有許多其他不可饒恕的“大罪”:

尹嘉銓在書中寫有“為帝者師”四個字。乾隆嘲笑他學習淺陋,讓大臣們評論,他“能為朕師傅否”?

尹嘉銓自號“古稀老人”,“古稀”二字典出杜詩“人生七十古來稀”。不巧乾隆帝也恰逢七旬大壽,自稱“古稀天子”,又寫了《古稀說》頒示天下,把“古稀”壟斷了。年逾七十的尹氏以此自號,被認為是“僭妄”。

乾隆十分欣賞明太祖廢除相權之舉,認為這一劃時代的創舉,大大提高了君權的穩定性,實在是造福百世萬代帝王,因此,他十分反感人們把清代的大學士習慣性地稱為相國。尹嘉銓在自己的著作中屢稱大學士為“相國”,乾隆批評說,宰相之名久已廢置,本朝自皇祖、皇考以至朕,太阿在握,權柄不移。在朝大學士,作用不過是承旨記錄,有哪件事曾借助大學士的襄讚?

既然尹氏犯了如此多的“大罪”,大學士、九卿等在反覆審訊後,奏請將尹照大逆律淩遲處死,親屬照律緣坐,也就是說,16歲以上的子孫都要殺頭,家中的女人們以及16歲以下的子孫要發配為奴。不過乾隆大仁大德,加恩免其淩遲,改為絞立決,親屬一並加恩免其緣坐。

同時命各省查繳銷毀尹著述或編輯的著作,他在各地的碑崖石刻及拓本也一律鏟削磨毀。對此,魯迅說:“他的著述也真太多,計應‘銷毀’者有書籍八十六種,石刻七種,都是著作;應‘撤毀’者有書籍六種,都是古書,而有他的序跋。《小學大全》雖不過‘疏輯’,然而是在‘銷毀’之列的。”這項工作牽涉各省,一直進行了半年之久。

不論尹嘉銓是“真道學”還是“假道學”,本來都不幹王法。生活在除乾隆之外的任何一個時代,他都會安享天年,壽終正寢。然而很不幸,他遇到了乾隆。

任何事情都有另一面。乾隆極力擴張君權,雖一時收到穩定之效,卻造成了一個更為嚴重的後果,那就是清代後期士大夫道德與精神的迅速墮落。

儒學既有強調等級秩序的一面,也有高標社會正義的一面。社會正義是整個社會健康發展的基礎。歷代以來,士人都以守護社會良心為己任,能夠在傳統社會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然而乾隆卻以虎視之態,粗暴剝奪了儒學賦予讀書人的立志求名之心,守護良心之責,只給他們為稻粱謀這一個生存任務。從那時候起,士人群體便被抽空了靈魂,無法找到自己在社會中的位置。本來,進入清朝之後,士節士氣較之中國歷史上的其他時代已經大為降低,乾隆中期以後,士大夫道德自律更為松弛。乾隆朝的大臣,雖然不乏能臣,卻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有才華而無思想,有能力而乏操守,除功名利祿外無所關心。在皇帝明察之下,他們老老實實,賣命效力,以圖飛黃騰達。皇帝一旦放松警惕,他們就會大肆貪汙,盡一切可能盜竊皇帝的家產。

乾隆之後的中國,一蹶不振,人心淪喪,在農民起義和外敵入侵面前都缺乏抵抗力,不能不說與乾隆打斷了官員和士人的脊骨表裏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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