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二十九、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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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妹子去橫店了,留我一人獨守空閨,好寂寞~~然後今天下午準時和閨蜜去圖書館了,沒什麽特別的事發生,她在寫作業,時不時問我問題,(我不一定答得出來)我呢在看小說。鎮上的圖書館雖然小了點,但網絡小說備得很齊。我還在這兒找到了全套的盜墓筆記。

既然沒什麽事好寫,我就借此機會理一理我和我家那位的情史,順帶刷一下男主的存在感。

實話說,我這個人有點呆,初一上半學期結束了,我連同學名字都還沒記全,更別說記住當時還是小透明一個的林喵喵了。初一下半學期,林喵喵被天哥安排在了我的前排。林喵喵那時還是不良少年一個,我坐他後面唯一的用處就是給他“抄作業”。

我喜歡在學校裏寫作業,因為在家裏特別不想寫作業。我寫作業速度很快,一個午自習加上幾個課間就能把當天作業解決,所以回家基本上都在玩。初二因為午自習拿去練字了,所以寫作業速度更快了,課間搞定。

我在學校裏寫作業給了林喵喵莫大的好處。只要一看到我在奮筆疾書,他就會拿出相同的作業和我一起奮筆疾書。因為我寫的要比他快得多,所以他會時不時回過頭來借鑒一下我的答案,統一一下進度。我懶得對他進行思想教育,所以對此也沒說什麽。只是故意放慢了速度,讓他抄不著。可他就算抄不著也會轉過頭來,校!對!答!案!算是物盡其用。

我從那時便看出來他和一般差生不一樣。若是真的學渣,一定懶得自己寫,肯定從頭抄到尾,省事。而林喵喵則是有自己動腦寫的,只有在趕進度時抄一下。這說明他腦子還是可以的,到初三是有逆襲的可能的。於是我便有意無意的控制自己寫作業的速度。漸漸地,他跟上了我的速度,之後我又慢慢提速,拉高了他的速度。後來,他轉過頭來基本上都是在校對答案。我就這樣機智地、無聲無息地,沒讓他抄著作業。也不知他發現了沒有,本來是想抄我作業的,結果自己不知不覺寫完了作業。= =

他可能是抄多了於心不安,就試著和我這個偽面癱交流起來。然後我就發現他這個人很好相處,講話也很風趣。再後來,我的社交障礙漸漸對他無效化,我開始慢慢朝他傻笑了。到初一快結束時,他已經練成了班上僅他一人會的絕技——我總是表情木訥,別人都看不透我的心思,而林喵喵一下子就可以猜出來我的想法。由於他就坐在我前面,他十分樂意的做起了我的翻譯。“她這是傲嬌了”“她這是緊張了”“她可能有點兒生氣”——像炫耀一項武林絕學似的在別人面前如是嘚瑟。

初二,他還是我前排,那時的關系已經發展到朋友之上。那時我每天中午都去小黑屋練字,回來時總能看到他搬了張椅子坐在教室門口。“終於回來了,快去寫作業,我還要借鑒嘞,真是的,你還知道回來,也不看看都幾點了blablabla”十足的怨婦樣。

初二那一年,我們的日子過得很平淡但很充足。在這淡出水的生活中有兩件事我記憶猶新。

一件是林喵喵淚腺堵住了,原因是太久沒哭了。那段時間他眼睛浮腫得很厲害,我就抓住機會落井下石:“你這樣好像你爸家暴了,嘿嘿”玩笑歸玩笑,末了我還是有建議他哭一哭的,說不定一哭淚腺就通了。他回去試了好多辦法但就是哭不出來。後來實在沒辦法了,去了醫院,醫生用針幫他疏通了淚腺。

另一件事就是林喵喵哭了,算起來是疏通完淚腺兩三個月後的事。那個課間他被天哥叫出去,回來後就坐在椅子上一動不動的,我搖他肩膀都沒反應。後來我才發現他在小聲抽泣。那是我第一次見他哭也是目前為止唯一一次。再後來我從閨蜜那兒打聽到,天哥那次和林喵喵聊了他雙親。

初三我開始暗戀林喵喵,暗戀到全班都管我叫大嫂的地步,(光頭是第一功臣啊)後來甚至連天哥都知道了。

天哥兼職媒婆,在做媒這個領域是出了名的少年英雄。他幹過最漂亮的一件就是撮合了高中同學和高中語文老師,現在倆人都在R中教語文。我怎麽就一點兒也不想遇上這對夫妻啊。天哥如今重操舊業。

他在同學面前,提到我了就一定馬上再提林喵喵,提到林喵喵了就一定再把我拉出來講。我考上提前招的時候,天哥還對林喵喵說要好好努力啊,到了高中要再續前緣啊。這話說的,差點沒向林喵喵要媒婆錢了。還有啊,在班會課或別的必要場合寫學生名字時,總是會想辦法把我倆的名字挨在一起。那時候天哥看我的眼神分明是在說:“為師只能幫你到這兒了。”光頭作為紅娘就更不必說了,他的眼神無時無刻不是在說:“老衲只能幫你到這兒了。”

在神助攻急切的催促下,林喵喵無動於衷,對我不冷不熱的。他很好的把握住了一個度,朋友之上戀人未滿。初三的情人節、聖誕節他都沒有什麽表示。初三他的座位曾被調走過,所以有段時間,我面對的是一個陌生的背影。後來天哥發現□□後又把林喵喵調了回來。那時,我一伸手就能夠到他的肩,但是我總覺得他離我好遠。這讓我想起了泰戈爾的一句詩:“離你最近的地方,路途最遠。”

他好像不喜歡別人把他的私事當玩笑,神助攻們越是急切的調侃,他就越是對我若即若離的,才讓我有了距離感。

後來我去參加提前招了,他沒什麽表示;我考上了,他沒什麽表示;四月份去R中上課前,他讓我用毛筆給他寫幅字,當做畢業留念。我很認真的寫了,寫了“言清自生天趣,事當曲盡人情”,這十二個字,我寫的很鄭重,在落款處還寫上了“林**惠存”。

其實他不說我也會寫給他的,我早就做好了打算,這種畢業留念,我只寫三幅,一幅給天哥,一幅給學良兄,(初二歷史老師)一幅給他。“曲盡人情”的那幅字,是我自認為三幅之中最好的。

五月末的告白後,我周末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和他聊天。

有一次他問我,在我眼裏他是個怎樣的人。我回答道:“可愛的人”他讓我舉事例,我就說了他初三時“貧賤不移”的事。

他本來是每天都喝兩三塊錢的飲料的,有段時間突然接連幾天都喝那種一塊錢的礦泉水,我問他怎麽突然清心寡欲了,他說這是為了攢錢買那種七塊五的酸奶……

他聽了就反駁,說他其實是個土豪。他說他有次去水果攤買水果,那老板娘直誇他帥,他一高興就多買了點水果。

他還說,有時覺得自己挺二,他曾經買了一瓶可樂在那裏狂搖,打開後可樂噴出來,他就用嘴把可樂堵住,最後可樂從他鼻子裏流了出來……

他說的這些,都是生活瑣事,但我都記得。

還記得前段日子妹子腦洞開大了,問我這樣一個問題:“如果你穿越到古代,有了自己的書閣,你給它去個啥名字好呢?”“戀雨閣”我不假思索的答道。

曾經做過一張語文卷子,上面也有道給書閣起名的題,我填的就是戀雨閣。那張卷子是當天的語文作業,林喵喵轉過頭來校對答案時訝異了一聲:

“你也寫戀雨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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