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夜半倫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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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丁格爾的日記)
我沒有想到福爾摩斯說的“出去走走”不只是隨便一說。
華生心情很好,對著穿衣鏡打理完畢,出門赴約。直到他回來,哈德森太太才剛剛結束對我激動人心的盤問,回房間睡覺。華生吹著口哨上樓去了,沒理我們任何人。我和福爾摩斯沈默地在客廳裏各看各的。我本來想和他好好談談今天的事,看他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幾次都沒有說出口。我就這樣心不在焉地寫了很長時間筆記。
“收拾收拾,走吧。”他突然說。
“去哪兒?”
“不去哪兒。只是出去走一走。”
“可是現在已經快半夜了。”我看了一眼客廳裏的鐘。
“高強度腦力勞動之後需要休息,而不是持續興奮。反正你現在也睡不著。看看倫敦的夜景還是很舒服的。”福爾摩斯走到門口從衣帽鉤上摘下外套,“除非你想自己一個人在家回味回味這樁案子,不會有人打擾你。”
“也沒人理我。我還是跟你一起出去散步好了。”我學著福爾摩斯平常的樣子誇張地揮了下手。憑我現在的興奮狀態,是需要去外面吹吹涼風,消耗一下過剩的精神。
福爾摩斯整了整衣領和袖口,戴上高筒禮帽,把帽沿扶正,整套動作熟練優雅,好像待會兒要上話劇舞臺而不是散步。我胡亂攏了攏頭發,拿下風衣罩在羊毛裙子外面,換上靴子。
“走吧!”
福爾摩斯看著我嘆了口氣。
“你真是空前絕後。這就出門了。”
他擡手把我翹上去的衣領翻了下來,抹了一下上面的皺褶。
“我……已經習慣了。”我有點尷尬地說。“我們走吧。”
天已經黑了。走下221B的臺階,整條街的路燈都已經亮了,映著兩邊的房子。因為心情好,我甚至覺得已經習以為常的景象夢幻而美麗。晚上十一點,街上人不多,我清楚地聽見我和福爾摩斯走在石子路上的腳步聲和他的手杖敲擊在地上的聲音。每次有人從身旁經過的時候我都在想,在他們眼中我們會是一副什麽樣的景象:一身黑衣,又高又瘦,挺拔優雅的紳士偵探,身邊跟著一個身高剛到他肩膀,身穿墨綠色風衣灰色裙子,脖子上掛著眼鏡的瘦小女孩。如果你在街頭看見這兩個人,過去跟他們打個招呼,就會看見偵探先生平靜地轉過頭來,明亮的灰色眼睛徑直看進你的心底。那個女孩也擡起頭來,這時你會看清他們略有點相似的瘦削的臉和鷹鉤鼻。
不,我才不是鷹鉤鼻子。我打散了這個幻影。
“我能提個要求嗎?”我問。
“什麽?”福爾摩斯平視前方,我借著昏暗的路燈勉強能看清他臉龐優美的側影。
“我不喜歡手杖的聲音。”
“你說這個?”他舉起手杖看了看我。“這有什麽關系嗎?”
“放下放下,跟要打架一下。為什麽要用手杖?”
“人人都這樣,說起來也沒人知道為什麽。不過既然你提出來了,那麽……”他順手把手杖向我扔了過來,我條件反射地伸手接住了。
“那麽你拿一會兒好了。”
我掂了掂手裏的木質手杖,張望了一下無人的大街,不由自主地露出一絲嘲諷的笑容。好極了,我還是第一次在倫敦見到淑女拿著紳士的手杖在街頭散步。
“不,不完全準確,你不是淑女。”
我驚愕地擡頭,柔光下福爾摩斯嘴角上揚,露出那種“果然不出所料”的笑容。
“我說能不能別什麽都說出來。”我沮喪地說,“跟你出來散步都讓人緊張。”
“抱歉。其實我這次是猜的。沒想到你真的把自己界定為淑女。”
我有點想放棄跟他聊天了。
“福爾摩斯,你還是談正事的時候最正常。”我轉換了話題,“說實話你覺得這個案子怎麽樣?我不相信你也會誇我辦得好。”
福爾摩斯在一盞路燈下停了下來,我也站住了。
“現在就說這個?”我再次覺得他的標準口音和豐富的語調好像是在說戲劇臺詞,“我本來想讓你自己多激動一段時間,至少到明天早上再潑冷水的。”
“呃,不必了。如果今天晚上激動過頭了,以後我自己都會嘲笑自己的。”
“那再好不過。”福爾摩斯倚在燈桿上,摘下那雙黑手套,放進了上衣口袋。今天的天氣其實用不著手套,有時候我懷疑他只是為了美觀。“其實在從現場獲得線索之後,解決這個案子應該用不了一分鐘。”
“我就知道會這樣。”我站在福爾摩斯對面,不太自在地在人行道和馬路之間跳上跳下。“如果是你,肯定沒問題。”
“和這個沒有關系,這是思路問題。你原來還以為只有我去才能破這個案子吧?”
福爾摩斯等待著我的反應,眼神裏隱隱透著神采。大概給一個新手講解案情的成就了也不亞於親自破案,但是這裏沒有自負或炫耀的成分。
“好吧。我在現場發現了兇手的血跡,這是關鍵,沒錯。”
“這一點就夠了。”福爾摩斯伸出食指做了一個“安靜”的手勢,截住了我後面的話,“手上有刀傷是一眼就會被認出來的特征,誰都會想到要遮掩。嫌疑人就這兩個,還用問嗎?”
“可是他們不是說她之前就……”
“他們說。”福爾摩斯冷笑了一下,“連你看見的都不一定是事實,何況他們看見的。”
“其實在現場我引用了你這句話。”
“哦?”福爾摩斯誇張地扶了一下帽沿,做了一個行禮的動作,“那還真是我的榮幸,南丁格爾小姐。”
“……別裝了。”
“最後還有一句話。你有沒有想過,這本來是個不怎麽樣的準備?如果不是希爾達那天晚上去為自己妹妹討個說法,這種水平低劣的排除嫌疑的方式根本蒙不過去。”
“希爾達的拜訪把這事弄成了一潭渾水。”我說。
“但是事實上,這件案子本身還是很簡單。我想說的是,你還需要有意識地用自己的頭腦。幸好最後你沒有再犯錯誤。”說到這裏,福爾摩斯長出了一口氣。“好了,就是這些。你還有什麽問題嗎?”
“沒有。你這樣比我還像家庭教師。”
“那我們可以正經散散步了。”
福爾摩斯向我伸出一只手,我楞了一下才想起來是要他的手杖。我把手杖遞過去,偵探拿過來順勢在手裏悠了兩圈,像個愛玩的男孩。
“但是首先我們先要把那位巡警先生打發掉。難為他已經為我們擔心半天了。”
“巡警?”我吃了一驚,看了看左右,沒有見到有人。
“在你背後。不用管他,馬上他就會自己過來打招呼的。他會自我介紹說他是在這個街區值夜班的……反正待會兒他來了你就知道了。”
福爾摩斯的聲音漸漸低了下去,因為那位穿著黑制服,手持警棍的巡警已經從我後面過來了。我並不埋怨這位警察的所謂多管閑事。夜裏十一點多,鬼影都比人影多的倫敦街頭,路燈下一個黑衣紳士和一個年輕女孩面對面談了這麽久,不能不引起巡警的註意。
“打擾一下,先生。我是這個街區的巡警。請你和你的同伴出示一下證件。”巡警行了個禮,嚴肅地對福爾摩斯說。偵探聽的時候微微低著頭,帽沿的陰影擋住了他的臉,這種架勢開始讓巡警有點緊張了。
“蘭斯警員,大概是太久不見了,你都不認得我了。”
聽見這個冷冰冰的聲音,巡警楞了。福爾摩斯微微擡起下巴,他的臉在燈光下照得清清楚楚,尤其是標志性的灰眼睛和高鼻梁。巡警驚呼了一聲。
“福爾摩斯先生!真是抱歉,我居然沒認出來!”
“這沒有什麽。”福爾摩斯和每次讓別人驚訝的時候一樣,狡猾而善意地笑了。“巡警這麽負責任倒讓我放心不少。”
“不過,福爾摩斯先生,現在可不是適合散步的時間,要知道這兩天麻煩可不少。”
“我明白。”
“不好意思,這位是……”蘭斯巡警看著我說,表情有點奇怪。
“我的學生,安傑拉南丁格爾。去年秋天來倫敦的。如果你看報紙,應該會覺得這名字有點耳熟。”
“是的,先生。”蘭斯詫異地看了我一會兒,“等等,是不是歌劇演員希爾達霍普金斯……”
“好了,你知道就行。現在所有人見到我們都提起這事。蘭斯,如果沒有打擾你工作,我們先走了。”
“是,福爾摩斯先生,請一定註意安全。”蘭斯又中規中矩地行了一禮,然後走開了。
“現在安靜了。”福爾摩斯剛剛還有點熱情的語調瞬間恢覆了冷靜,“好像也快十二點了。是不是過了你睡覺的時間?”
“感謝你現在才想起來。但是今天我不想睡。”我說的是實話。以我現在的精神,去打一場球賽都沒問題。
“那就再走一會兒吧。”福爾摩斯說,“但是請保證不會在半路上睡著,否則我就只能把你像麻袋一樣拖回去了。”
“說老實話,你不會真的這麽對待一位淑女……女士吧?”
偵探沒有回答,像沒聽見一樣信步往前走了。我還站在原地望著夜幕下他的背影,一時忘了邁步。這個時候,寧靜的倫敦上空回蕩起了悠長的鐘聲。午夜了。在大本鐘的鐘聲裏,福爾摩斯頭也不回地悠著他的手杖。
“對於女士,當然不會。我可以考慮一下在路邊長椅上等天亮。如果你不怕凍成冰的話。”
我快步趕了上去。夜半倫敦,街燈溫暖,鐘聲悠揚。這個時候我突然真切地感覺到那個秘密的存在。它像一瓶香檳,顏色靚麗,氣泡上湧,輕輕一晃就會迸發出來。
作者有話要說: 對手戲走起!唉然而要等到放殺招還要很久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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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想到福爾摩斯說的“出去走走”不只是隨便一說。
華生心情很好,對著穿衣鏡打理完畢,出門赴約。直到他回來,哈德森太太才剛剛結束對我激動人心的盤問,回房間睡覺。華生吹著口哨上樓去了,沒理我們任何人。我和福爾摩斯沈默地在客廳裏各看各的。我本來想和他好好談談今天的事,看他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幾次都沒有說出口。我就這樣心不在焉地寫了很長時間筆記。
“收拾收拾,走吧。”他突然說。
“去哪兒?”
“不去哪兒。只是出去走一走。”
“可是現在已經快半夜了。”我看了一眼客廳裏的鐘。
“高強度腦力勞動之後需要休息,而不是持續興奮。反正你現在也睡不著。看看倫敦的夜景還是很舒服的。”福爾摩斯走到門口從衣帽鉤上摘下外套,“除非你想自己一個人在家回味回味這樁案子,不會有人打擾你。”
“也沒人理我。我還是跟你一起出去散步好了。”我學著福爾摩斯平常的樣子誇張地揮了下手。憑我現在的興奮狀態,是需要去外面吹吹涼風,消耗一下過剩的精神。
福爾摩斯整了整衣領和袖口,戴上高筒禮帽,把帽沿扶正,整套動作熟練優雅,好像待會兒要上話劇舞臺而不是散步。我胡亂攏了攏頭發,拿下風衣罩在羊毛裙子外面,換上靴子。
“走吧!”
福爾摩斯看著我嘆了口氣。
“你真是空前絕後。這就出門了。”
他擡手把我翹上去的衣領翻了下來,抹了一下上面的皺褶。
“我……已經習慣了。”我有點尷尬地說。“我們走吧。”
天已經黑了。走下221B的臺階,整條街的路燈都已經亮了,映著兩邊的房子。因為心情好,我甚至覺得已經習以為常的景象夢幻而美麗。晚上十一點,街上人不多,我清楚地聽見我和福爾摩斯走在石子路上的腳步聲和他的手杖敲擊在地上的聲音。每次有人從身旁經過的時候我都在想,在他們眼中我們會是一副什麽樣的景象:一身黑衣,又高又瘦,挺拔優雅的紳士偵探,身邊跟著一個身高剛到他肩膀,身穿墨綠色風衣灰色裙子,脖子上掛著眼鏡的瘦小女孩。如果你在街頭看見這兩個人,過去跟他們打個招呼,就會看見偵探先生平靜地轉過頭來,明亮的灰色眼睛徑直看進你的心底。那個女孩也擡起頭來,這時你會看清他們略有點相似的瘦削的臉和鷹鉤鼻。
不,我才不是鷹鉤鼻子。我打散了這個幻影。
“我能提個要求嗎?”我問。
“什麽?”福爾摩斯平視前方,我借著昏暗的路燈勉強能看清他臉龐優美的側影。
“我不喜歡手杖的聲音。”
“你說這個?”他舉起手杖看了看我。“這有什麽關系嗎?”
“放下放下,跟要打架一下。為什麽要用手杖?”
“人人都這樣,說起來也沒人知道為什麽。不過既然你提出來了,那麽……”他順手把手杖向我扔了過來,我條件反射地伸手接住了。
“那麽你拿一會兒好了。”
我掂了掂手裏的木質手杖,張望了一下無人的大街,不由自主地露出一絲嘲諷的笑容。好極了,我還是第一次在倫敦見到淑女拿著紳士的手杖在街頭散步。
“不,不完全準確,你不是淑女。”
我驚愕地擡頭,柔光下福爾摩斯嘴角上揚,露出那種“果然不出所料”的笑容。
“我說能不能別什麽都說出來。”我沮喪地說,“跟你出來散步都讓人緊張。”
“抱歉。其實我這次是猜的。沒想到你真的把自己界定為淑女。”
我有點想放棄跟他聊天了。
“福爾摩斯,你還是談正事的時候最正常。”我轉換了話題,“說實話你覺得這個案子怎麽樣?我不相信你也會誇我辦得好。”
福爾摩斯在一盞路燈下停了下來,我也站住了。
“現在就說這個?”我再次覺得他的標準口音和豐富的語調好像是在說戲劇臺詞,“我本來想讓你自己多激動一段時間,至少到明天早上再潑冷水的。”
“呃,不必了。如果今天晚上激動過頭了,以後我自己都會嘲笑自己的。”
“那再好不過。”福爾摩斯倚在燈桿上,摘下那雙黑手套,放進了上衣口袋。今天的天氣其實用不著手套,有時候我懷疑他只是為了美觀。“其實在從現場獲得線索之後,解決這個案子應該用不了一分鐘。”
“我就知道會這樣。”我站在福爾摩斯對面,不太自在地在人行道和馬路之間跳上跳下。“如果是你,肯定沒問題。”
“和這個沒有關系,這是思路問題。你原來還以為只有我去才能破這個案子吧?”
福爾摩斯等待著我的反應,眼神裏隱隱透著神采。大概給一個新手講解案情的成就了也不亞於親自破案,但是這裏沒有自負或炫耀的成分。
“好吧。我在現場發現了兇手的血跡,這是關鍵,沒錯。”
“這一點就夠了。”福爾摩斯伸出食指做了一個“安靜”的手勢,截住了我後面的話,“手上有刀傷是一眼就會被認出來的特征,誰都會想到要遮掩。嫌疑人就這兩個,還用問嗎?”
“可是他們不是說她之前就……”
“他們說。”福爾摩斯冷笑了一下,“連你看見的都不一定是事實,何況他們看見的。”
“其實在現場我引用了你這句話。”
“哦?”福爾摩斯誇張地扶了一下帽沿,做了一個行禮的動作,“那還真是我的榮幸,南丁格爾小姐。”
“……別裝了。”
“最後還有一句話。你有沒有想過,這本來是個不怎麽樣的準備?如果不是希爾達那天晚上去為自己妹妹討個說法,這種水平低劣的排除嫌疑的方式根本蒙不過去。”
“希爾達的拜訪把這事弄成了一潭渾水。”我說。
“但是事實上,這件案子本身還是很簡單。我想說的是,你還需要有意識地用自己的頭腦。幸好最後你沒有再犯錯誤。”說到這裏,福爾摩斯長出了一口氣。“好了,就是這些。你還有什麽問題嗎?”
“沒有。你這樣比我還像家庭教師。”
“那我們可以正經散散步了。”
福爾摩斯向我伸出一只手,我楞了一下才想起來是要他的手杖。我把手杖遞過去,偵探拿過來順勢在手裏悠了兩圈,像個愛玩的男孩。
“但是首先我們先要把那位巡警先生打發掉。難為他已經為我們擔心半天了。”
“巡警?”我吃了一驚,看了看左右,沒有見到有人。
“在你背後。不用管他,馬上他就會自己過來打招呼的。他會自我介紹說他是在這個街區值夜班的……反正待會兒他來了你就知道了。”
福爾摩斯的聲音漸漸低了下去,因為那位穿著黑制服,手持警棍的巡警已經從我後面過來了。我並不埋怨這位警察的所謂多管閑事。夜裏十一點多,鬼影都比人影多的倫敦街頭,路燈下一個黑衣紳士和一個年輕女孩面對面談了這麽久,不能不引起巡警的註意。
“打擾一下,先生。我是這個街區的巡警。請你和你的同伴出示一下證件。”巡警行了個禮,嚴肅地對福爾摩斯說。偵探聽的時候微微低著頭,帽沿的陰影擋住了他的臉,這種架勢開始讓巡警有點緊張了。
“蘭斯警員,大概是太久不見了,你都不認得我了。”
聽見這個冷冰冰的聲音,巡警楞了。福爾摩斯微微擡起下巴,他的臉在燈光下照得清清楚楚,尤其是標志性的灰眼睛和高鼻梁。巡警驚呼了一聲。
“福爾摩斯先生!真是抱歉,我居然沒認出來!”
“這沒有什麽。”福爾摩斯和每次讓別人驚訝的時候一樣,狡猾而善意地笑了。“巡警這麽負責任倒讓我放心不少。”
“不過,福爾摩斯先生,現在可不是適合散步的時間,要知道這兩天麻煩可不少。”
“我明白。”
“不好意思,這位是……”蘭斯巡警看著我說,表情有點奇怪。
“我的學生,安傑拉南丁格爾。去年秋天來倫敦的。如果你看報紙,應該會覺得這名字有點耳熟。”
“是的,先生。”蘭斯詫異地看了我一會兒,“等等,是不是歌劇演員希爾達霍普金斯……”
“好了,你知道就行。現在所有人見到我們都提起這事。蘭斯,如果沒有打擾你工作,我們先走了。”
“是,福爾摩斯先生,請一定註意安全。”蘭斯又中規中矩地行了一禮,然後走開了。
“現在安靜了。”福爾摩斯剛剛還有點熱情的語調瞬間恢覆了冷靜,“好像也快十二點了。是不是過了你睡覺的時間?”
“感謝你現在才想起來。但是今天我不想睡。”我說的是實話。以我現在的精神,去打一場球賽都沒問題。
“那就再走一會兒吧。”福爾摩斯說,“但是請保證不會在半路上睡著,否則我就只能把你像麻袋一樣拖回去了。”
“說老實話,你不會真的這麽對待一位淑女……女士吧?”
偵探沒有回答,像沒聽見一樣信步往前走了。我還站在原地望著夜幕下他的背影,一時忘了邁步。這個時候,寧靜的倫敦上空回蕩起了悠長的鐘聲。午夜了。在大本鐘的鐘聲裏,福爾摩斯頭也不回地悠著他的手杖。
“對於女士,當然不會。我可以考慮一下在路邊長椅上等天亮。如果你不怕凍成冰的話。”
我快步趕了上去。夜半倫敦,街燈溫暖,鐘聲悠揚。這個時候我突然真切地感覺到那個秘密的存在。它像一瓶香檳,顏色靚麗,氣泡上湧,輕輕一晃就會迸發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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