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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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只是吃頓飯。”
秦封認真的跟他強調著, 繃著張看上去就不太良善的臉,努力做出真誠的模樣來,“單純只吃頓飯,其他的什麽都不幹。”
藜麥都被他逗笑了,“那你還想幹什麽。”
這話說出口就感覺到有些不妥,可惜覆水難收,出口的話也收不回來,眼睜睜看著秦封的眼神瞬間變得灼熱, 亮度驚人,直白到能在他身上燒出個孔洞來。
秦封從來都不會掩飾對他的欲、望, 就那麽明白敞亮的擺在面兒上,我就是看上你了, 想睡你, 你討不討厭接不接受都無所謂。
我反正是逮著機會,就要讓你知道我目的的。
就跟他這人一樣, 什麽含蓄內斂,估計他這輩子都學不會。
藜麥自知理虧, 不敢再跟他對視,略低下頭, “我先走了。”
“麥子。”秦封在背後喊住他,總算把眼裏某些讓藜麥不自在的情緒壓了下去, 換上些許疑惑和請求, “吃飯的事兒……”
“吃飯就算了。”藜麥站在路邊, 也恢覆了冷靜, 微笑著拒絕道,“你捎我回來,我之後再找機會謝你吧,吃飯就不必了,咱們……”
他遲疑著,看著秦封的目光清正平和,“咱們往後還是盡量少見面的好,你也真不必在我身上花心思,你知道我的性格,我決定好的事情,是再不會有什麽改變的。
咱們也是真不合適,否則也不會最後走到離婚的地步,你分明知道,又是何苦非得想著揪著要重來一遍呢。
這樣對你我而言無非就是,把之前經歷過的那些再經歷一遍。
除了浪費時間精力,再把那些傷疤硬生生摳開再疼一次,還有什麽意義呢。”
況且趨利避害是人性的本能,不管這樣,他都不可能會想著去把曾經遭受過的痛苦,再重新拉出來,挨個兒嘗個遍。
他不傻,對秦封的感情也沒有到了為之瘋魔的地步,他很清醒的知道,他現在的生活比上輩子要好得多。
這其中的差距,完全能夠抵消掉心裏那丁點兒對秦封的感情。
還有得剩。
秦封沈默著聽完他的話語,唇畔笑容裏的苦澀延綿到全身,深入骨髓,榨取著他僅剩下的丁點力氣,“我怎麽可能會讓那些事情再發生。”
我怎麽舍得,再讓你受哪怕絲毫的傷害呢。
話題說到這裏,就又是一個死結,再繼續下去就會跟毛線團一樣,只會越纏越緊,然後就混亂成一團,再打不開。
藜麥不想跟她說這些,神色冷淡的搖搖頭,“你就當我怕了,我沒有那勇氣和心氣兒了。”
秦封想說我給你保證,咱們絕對不會再像上輩子那般經歷,我只會認真的對你好,咱們甚至不用再理會其他人。
只有我們,咱們兩個人,我只要你。
想說我們可以相伴去過你喜歡的日子,我會努力的掙錢,但是再不會忽略掉你,把你放在我身邊。
等你高中念完,大學可以去申請念國外的大學,咱們可以去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定居。
可以光明正大的牽著手走在大街上。
我不會再讓你為錢或者任何事情多費半分心思,等你大學畢業之後,咱們可以抽時間去環球旅行。
你喜歡的地方,曾經計劃過的那些地方,咱們都可以去走走看看。
甚至咱們可以去找國外的機構做代孕,要一個跟你一樣可愛乖巧的孩子。
我們可以過得很幸福,我們可以的,只要……只要你再給我一次機會,我要的不多,一次就夠。
可惜千言萬語堵在喉嚨口怎麽也說不出來,就算說了,藜麥也不會信。
到最後只能困難無比的梗出一個字來,“好。”
他把那些壓抑的沈重收斂好,裝作若無其事,神色平靜的跟藜麥說話,“你生日的時候想請你吃飯,其實還有其他事情想要告訴你,是關於你父母的。”
藜麥皺眉,“我……父母?”
他很小的時候,被人在大冬天裏的扔到城外麥田裏,若非藜奶奶好心把他撿回去,他當時就能凍死在那。
不記事兒的時候,也沒什麽感覺,等他懵懵懂懂的長到懂事,周圍的小朋友都有爸媽陪著玩兒,他只能跟著身體不好的藜奶奶在家待著黏紙盒賣。
也曾經趴在窗臺上,滿是期待的問奶奶他爸媽什麽時候回來,好帶他出去玩兒。
後來在幼兒園、小學時期還被人罵過幾次沒爸媽的野種,被罵了也不敢還嘴,因為別人都是有爸媽撐腰,他卻是沒有的。
他奶奶就是個普通沒念過書的老太太,年齡大了,身材瘦小,頭發花白,遇到這些事兒,也束手無策。
只能抱著他坐在房間嘆氣,他不喜歡奶奶傷心,被欺負狠了,也只敢偷偷摸摸的躲起來哭,再不敢跟奶奶說。
因此從他記事開始,就對父母這個詞產生了些許厭惡。
等到再稍微大一點,因為他長得好人又聰明,學習成績好,在同學裏還挺受歡迎的。
好像突然從某天開始,之前那些追著他罵的同齡人突然就變了,變得愛往他跟前湊,變得喜歡跟他一塊玩兒。
每天總有許多人借著要抄作業的名頭討好他,給他送些小零食,在他跟前獻殷勤,就想著能帶他出去玩兒。
那時候他可是他們附近最乖巧漂亮的孩子。
隨著年齡增長,父母這個詞語就逐漸淡出他的生活。
他無父無母的長大,等自己長大有些能力查詢自己身世的時候,也早對他們沒什麽感覺,從來沒有想過要找他們。
聽到秦封說起他們,內心半分波瀾不起,“你查他們做什麽?”
“有些事兒想弄清楚。”秦封捏了捏自己眉心,閉著眼睛,似乎是想到了什麽,臉上閃過幾分不容錯認的痛苦神色,“其實上輩子,他們曾經找過你……”
藜麥還不知道有這件事兒呢,略微有些驚訝,“什麽時候的事兒?”
秦封苦笑道,“咱們離婚之後。”
他語氣沈重的嘆口氣,“我當時找人想把消息遞給你,不過你沒讓人進門。”
豈止是沒讓人進門呢,聽說人是秦封派過去的,藜麥二話不說就把電話掛了,別說面談,連電話都直接給拉黑了。
秦封派去的那人給他通過許多次電話,大多數都是說一句就直接掛斷,也有運氣好的時候能道出自己來意,不過藜麥聽得不仔細,也沒放在心上。
再加上他那段時間記憶出了點問題,剛聽過的事兒,轉頭就能忘幹凈,也就沒顧上去聯系他父母,更別提跟人見面或者說相認的事兒了。
不過秦封說這些也不是想要責怪藜麥的意思,只是提了一句,“當時得了點線索,這次就想查清楚當年是怎麽回事兒。
已經有些眉目了,不過具體是個什麽情況,暫時還不清楚,等過幾天查清楚我在跟你細說,行嗎?”
藜麥想也沒想的搖頭,“不用。”
他不想再跟秦封有接觸,也不願意再欠他的人情,再加上他對父母的存在也並不在乎。
說他心狠也好,說他冷心冷情也罷,只是他早已經過了需要父母照顧的年齡。
他們既然不曾參加他的成長,他自然不希望,在自己已經習慣了獨身的時候,背上一個名為“父母”的負累。
不管他們貧窮還是富有,哪怕他們身負巨賈家財萬貫,在獨自生活多年的藜麥眼裏,都是負累。
他不需要。
也別跟他說什麽他父母曾經找過他的話,從他被扔掉到他跟秦封離婚,其中足足三十幾年時間,若真是有心想找,早該找到了。
畢竟當年他跟藜奶奶居住的房子一直在那裏,沒有被動過。
就算他不住在那裏,周圍的鄰居都搬走的差不多了,可是當時那片兒老城廢棄新城區改造,對應分配購買的房子都是固定的。
甚至不用去查檔案,在縣城裏隨便找個人問問都能知道搬到哪裏去,真要找他,其實也容易的很。
可他們非得拖到藜麥三十好幾才開始找人。
……要麽就是有錢人家裏出了什麽事兒需要他這個兒子出面頂缸。
要麽就是他父母家裏並沒有什麽錢,可能是家裏晚輩不頂事兒,要找他這個被扔掉多年的兒子,回去給他們養老。
他可不相信他父母是在孩子丟了三十幾年後,突然記起來自己還有個兒子流落在外,然後對他產生了感情,要找他回去。
——誰還能信這個?
他不願意提及自身父母,拿著東西,“再見。”
往學校門口走去,留下秦封在背後看著他,只覺得頭痛欲裂,他的麥子,實在是太難討好了。
簡直像顆砸不爛煮不軟的銅豌豆兒,讓人根本無從下手。
藜麥沒有直接去食堂,先回了趟宿舍,正巧在門口遇到準備去吃飯的林卿,見他這麽早就回來還有些微驚訝,“你怎麽回來了?”
藜麥也不打算瞞著他,“跟齊略鬧翻了,不樂意留在他們家吃飯,就先回來了。”
他回宿舍放了東西,跟著林卿往食堂去吃午飯。
林卿凡事不愛多問,自然也沒有問他怎麽會跟齊略鬧翻,只在心裏覺得要是他們鬧翻,那肯定是齊略的問題。
畢竟藜麥那般好的性子,從來不與人輕易翻臉,點了點頭,“那正好,咱們順道兒吃了午飯再去圖書室看會兒書。”
等下了宿舍樓,又想起來件事兒,“對了,早上你們剛走不多久,上次晚上送咱們回來那位秦先生過來找你。
見你不在宿舍,問我你去哪兒了。
我見他沒有什麽惡意,就跟他說了你去齊略家的事兒,這個沒什麽影響吧,我看他還挺擔心你的。”
藜麥捏著手裏飯卡,隨意的點點頭,按照這個時間算起來,秦封應該剛從深圳回來。
之前秦封送他們回宿舍的時候,跟他們說去深圳可能會耽擱些時間,滿打滿算這也才過去一周。
這人就就忙完那邊的事兒趕了回來,估計是白天黑夜連軸轉了,秦封拼起命來總愛這樣,仗著自己年輕力壯什麽都能幹得出來。
也就難怪他現在是那副要死不活,有氣無力的的模樣。
至於能讓他這般拼命,緊趕慢趕要快點回來的原因,藜麥雖然很不想承認,但是心裏卻也知道,多半是因為自己。
從深圳回來,來不及回家,就想過來看看他,放心的給他把藥送到手裏,結果在學校撞了個空。
知道藜麥根本沒有把他說的話聽進去,還自己個兒撞到齊略他們家裏去,顧不得生氣惱怒,轉身還得去把人接到手,才能放心的合上眼睛睡一覺。
藜麥心裏便有些不是滋味,他看了眼自己手上厚厚纏繞著的繃帶,點點頭,“沒事,他不是壞人,只是我跟他有些嫌隙,不愛跟他接觸罷了。”
上輩子他這只手廢掉之後多有不便,這次從受傷開始他就格外註意養護手上傷口,用得都是好藥,平日裏也很註意清潔,沒讓掌心再沾過水。
傷口愈合的還不錯,裏面被傷到的筋骨還在慢慢長長,外面皮肉已經開始收口,逐漸愈合的地方,也確實會有些發癢難忍。
還沒到他忍不住要撓的地步,不過除了秦封,大抵也沒有其他人會惦記著他的傷口如何,還會出去一趟都會記得給他帶點藥回來。
這種被惦記被照顧的感覺很不賴,他不討厭。
或許錯過秦封,他可能這輩子也再遇不到一個能這般對他好的人。
甚至在心裏會忍不住的去想,若是……若是他不知道上輩子曾經發生過得那些事兒,該有多好。
若是,他膽子能夠再大些,或者性子裏能夠再多些不顧一切、天不怕,地不怕的無畏也就好了。
他就能攢足夠的勇氣,敢跟秦封再試一次。
可惜他知道那一切,並且他沒有足夠的勇氣,所以他只敢像只受了驚的蝸牛,慌亂不安的躲在自己殼裏。
自欺欺人的以為只要自己能躲著不漏頭,自己的世界,就是安全的。
他輕輕的嘆口氣,略微點點頭,“嗯,我跟他一塊兒回來的。”
說完他敏銳的察覺到林卿對秦封的稱呼變動,把腦子裏那些思緒甩開,略笑著問他,“秦封跟你說了什麽,感覺你倒是還挺喜歡他的?”
林卿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封哥說我們兩還在上學,老去酒吧也不好,畢竟也怕哪天讓老師和同學撞見。
說他接下來,會在咱們學校外面開個小公司,問我願不願意周末過去幫忙整理下資料,跟著他跑下腿,做些類似助理的工作。
也就周末去,平時可以把資料帶回學校整理,工資不太高,不過等後期做的好,可以加工資。”
雖說工資不高,但是時間正巧跟他們上學時間錯開,並且離學校近,也沒有被抓包舉報的危險,總體來說還是比他現在在酒吧裏兼職好得多。
他邊說著邊去看藜麥臉色,心裏也清楚秦封之所以跟他說這些,願意用他,都是因為他跟藜麥走的近。
完全是沾了藜麥的光,“我沒答應他,就想先跟你說說,你要是不願意我去的話,我就不去。”
藜麥聽完,略想了下,點了點頭,“可以去。”
他本來是想著等他下個月滿十八歲之後,可以先在學校附近買個小門面,開個小店賣酒。
只有周末開門,要買的顧客也就周末來,若是等後面發展起來,熟客多起來,沒時間過來的,也可以接送貨上門的單子。
按照他預想的規格,他跟林卿兩人應該是足夠能夠跑下來的。
不過按照他規劃的這些,肯定是不及跟在秦封身邊能學到的東西多,畢竟秦封上輩子從白手起家到最後身家上百億。
雖然占了點國內經濟飛速發展的便宜,可能做到他這一步的,已經算是鳳毛麟角,少之又少。
至少藜麥是從內心覺得自愧不如的。
況且秦封對手下人也真挺好,要不他當年去世之後,那些人雖然看不起藜麥,也還能真聽他的,把那麽些財產真絲毫不損的交到藜麥手裏呢。
藜麥是真拿林卿當朋友,自然也會為他著想,“秦封這人,手段能力不差,你跟著他慢慢學,能學到很多有用的東西。”
林卿點頭,又有些擔心的看著他,“可是你跟他,是不是有些不和……”
倒也談不上不和,就感覺是秦封竭盡全力要往藜麥身邊兒靠,那黏糊勁兒,就跟班上男同學看到漂釀女同學差不多。
可藜麥卻也態度明確,你離我遠點,越遠越好,怎麽著就不想沾上他。
他總感覺兩人關系有些奇怪。
原諒他還年輕,又不是幾十年後那個信息爆炸的年代,對於同性戀的了解根本沒有。
新世界大門還沒打開,腦子裏根本就沒有“兩個男人也能在一塊兒”的這種概念。
藜麥可不想帶偏他,聞言也只是笑笑,“也不是什麽大事兒,況且你是你,我是我。咱兩處得來就一塊玩兒。
你有事兒了,我幫幫你,我有事兒了,你肯定也不會袖手旁觀,這就是朋友了。
你又沒有做什麽對不起我的事兒,去秦封那邊,也不會對我有什麽不好的影響,自然不會因此做不成朋友。”
林卿才略微放下心來。
吃過午飯,藜麥想著去五中去看看路蘊,就跟林卿說了聲,去隔壁學校找路蘊。
他當時陪著路蘊報名入學,知道他宿舍教室在哪,看時間估摸著路蘊應該正在宿舍休息,直接就繞到宿舍樓去了。
五中學費收的高,教學樓和宿舍規模都比一般學校好得多,宿舍裝修的跟家裏差不多,四人間,配洗衣機和小冰箱。
藜麥到的時候路蘊正頂著本書站在墻角,目不斜視的看著前方,練著站姿,餘光瞄見藜麥出現在門口。
站姿也不練了,興沖沖的跑過來拉著他的手,“哎喲,麥子你可舍得來看我啦!”
說著把藜麥拉到旁邊椅子上坐下,自己彎腰撿起那本剛被頂在腦袋上的書,在藜麥旁邊坐下。
嘰嘰喳喳跟他說話,“我這兩周可累死啦,學校裏面的老師簡直沒有人性,還不比你拉著我跑步的時候呢!
至少咱們兩跑步,你好歹還讓我正常吃飯呀,現在我不僅要跑步,還得上各種力量練習課程,他們還不讓我吃飽!
每天就給那麽兩粒牛肉,米飯只給半碗,雞蛋也不讓多吃,湯都只給半碗呀,就連蔬菜也只給一碗!
我的天啦,你能想象得到我過的什麽苦日子嘛!”
他跟竹筒倒豆子似得說了一長串,藜麥在旁邊看他,臉都瘦了一圈兒,稍微凸顯了點兒五官。
往常因著不忌口,有些粗糙甚至長痘的皮膚也改善許多,就剩下幾顆頑固痘印,看著也略白些。
坐著的時候哪怕是在抱怨,脊背不自覺挺的筆直,看上去比往常精神的不是一星半點。
而且氣色不差,半點也不像他所說的,被餓慘了的模樣,就放下心來,笑著,“我看你倒是過得不錯。”
路蘊平日裏的訓練都完成的一絲不茍,也從不喊苦喊累,看著藜麥才忍不住抱怨幾句。
抱怨完也就好了,“嘿嘿,那不是不能給你丟人嘛,咱們好歹是花了大錢才進來,總得物有所值才說的過去。”
說著又很開心的跟藜麥分享他的成果,“我這兩周一共減下去12斤,昨天我專門去模型室看了, 12斤的脂肪有那麽——大一塊。
想著從自己身上掉下來那麽大一塊肥肉,我就特別開心!哈哈!我現在穿之前的衣服都是松垮垮的,都快不能穿了。
我準備再穿兩周,等稍微再瘦點就去買新衣服。”
藜麥也高興他變得更好些,安靜的坐著,等他高興勁兒過去了,才跟他說明來意,“我這次過來其實是想要問問你,你的藝術課程選的怎麽樣了,你準備學什麽?”
路蘊稍微剛收斂了點兒自己情緒,聽見他問,又兩眼冒光的沖他笑著,“我準備學音樂,我連自己主攻的樂器都決定好了,就學小提琴和鋼琴!
我們家條件可以給我買個小提琴練手,鋼琴就先用學校裏面的,到時候參加藝考也先用小提琴,不過封哥說了,等我真考上大學。
如果到時候我能憑著藝考分數,跟你考進同一個大學,他就買架鋼琴送給我!
說到這個,封哥是去哪裏發財了,我這次見他連車都買了,他那車可不便宜吧,跟我家的小皮卡看著就差得好多呀!
對啦,麥子,你大學準備考什麽學校,我先對照著琢磨琢磨分數。”
藜麥卻早已經聽得楞住了,“你什麽時候見過秦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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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封認真的跟他強調著, 繃著張看上去就不太良善的臉,努力做出真誠的模樣來,“單純只吃頓飯,其他的什麽都不幹。”
藜麥都被他逗笑了,“那你還想幹什麽。”
這話說出口就感覺到有些不妥,可惜覆水難收,出口的話也收不回來,眼睜睜看著秦封的眼神瞬間變得灼熱, 亮度驚人,直白到能在他身上燒出個孔洞來。
秦封從來都不會掩飾對他的欲、望, 就那麽明白敞亮的擺在面兒上,我就是看上你了, 想睡你, 你討不討厭接不接受都無所謂。
我反正是逮著機會,就要讓你知道我目的的。
就跟他這人一樣, 什麽含蓄內斂,估計他這輩子都學不會。
藜麥自知理虧, 不敢再跟他對視,略低下頭, “我先走了。”
“麥子。”秦封在背後喊住他,總算把眼裏某些讓藜麥不自在的情緒壓了下去, 換上些許疑惑和請求, “吃飯的事兒……”
“吃飯就算了。”藜麥站在路邊, 也恢覆了冷靜, 微笑著拒絕道,“你捎我回來,我之後再找機會謝你吧,吃飯就不必了,咱們……”
他遲疑著,看著秦封的目光清正平和,“咱們往後還是盡量少見面的好,你也真不必在我身上花心思,你知道我的性格,我決定好的事情,是再不會有什麽改變的。
咱們也是真不合適,否則也不會最後走到離婚的地步,你分明知道,又是何苦非得想著揪著要重來一遍呢。
這樣對你我而言無非就是,把之前經歷過的那些再經歷一遍。
除了浪費時間精力,再把那些傷疤硬生生摳開再疼一次,還有什麽意義呢。”
況且趨利避害是人性的本能,不管這樣,他都不可能會想著去把曾經遭受過的痛苦,再重新拉出來,挨個兒嘗個遍。
他不傻,對秦封的感情也沒有到了為之瘋魔的地步,他很清醒的知道,他現在的生活比上輩子要好得多。
這其中的差距,完全能夠抵消掉心裏那丁點兒對秦封的感情。
還有得剩。
秦封沈默著聽完他的話語,唇畔笑容裏的苦澀延綿到全身,深入骨髓,榨取著他僅剩下的丁點力氣,“我怎麽可能會讓那些事情再發生。”
我怎麽舍得,再讓你受哪怕絲毫的傷害呢。
話題說到這裏,就又是一個死結,再繼續下去就會跟毛線團一樣,只會越纏越緊,然後就混亂成一團,再打不開。
藜麥不想跟她說這些,神色冷淡的搖搖頭,“你就當我怕了,我沒有那勇氣和心氣兒了。”
秦封想說我給你保證,咱們絕對不會再像上輩子那般經歷,我只會認真的對你好,咱們甚至不用再理會其他人。
只有我們,咱們兩個人,我只要你。
想說我們可以相伴去過你喜歡的日子,我會努力的掙錢,但是再不會忽略掉你,把你放在我身邊。
等你高中念完,大學可以去申請念國外的大學,咱們可以去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定居。
可以光明正大的牽著手走在大街上。
我不會再讓你為錢或者任何事情多費半分心思,等你大學畢業之後,咱們可以抽時間去環球旅行。
你喜歡的地方,曾經計劃過的那些地方,咱們都可以去走走看看。
甚至咱們可以去找國外的機構做代孕,要一個跟你一樣可愛乖巧的孩子。
我們可以過得很幸福,我們可以的,只要……只要你再給我一次機會,我要的不多,一次就夠。
可惜千言萬語堵在喉嚨口怎麽也說不出來,就算說了,藜麥也不會信。
到最後只能困難無比的梗出一個字來,“好。”
他把那些壓抑的沈重收斂好,裝作若無其事,神色平靜的跟藜麥說話,“你生日的時候想請你吃飯,其實還有其他事情想要告訴你,是關於你父母的。”
藜麥皺眉,“我……父母?”
他很小的時候,被人在大冬天裏的扔到城外麥田裏,若非藜奶奶好心把他撿回去,他當時就能凍死在那。
不記事兒的時候,也沒什麽感覺,等他懵懵懂懂的長到懂事,周圍的小朋友都有爸媽陪著玩兒,他只能跟著身體不好的藜奶奶在家待著黏紙盒賣。
也曾經趴在窗臺上,滿是期待的問奶奶他爸媽什麽時候回來,好帶他出去玩兒。
後來在幼兒園、小學時期還被人罵過幾次沒爸媽的野種,被罵了也不敢還嘴,因為別人都是有爸媽撐腰,他卻是沒有的。
他奶奶就是個普通沒念過書的老太太,年齡大了,身材瘦小,頭發花白,遇到這些事兒,也束手無策。
只能抱著他坐在房間嘆氣,他不喜歡奶奶傷心,被欺負狠了,也只敢偷偷摸摸的躲起來哭,再不敢跟奶奶說。
因此從他記事開始,就對父母這個詞產生了些許厭惡。
等到再稍微大一點,因為他長得好人又聰明,學習成績好,在同學裏還挺受歡迎的。
好像突然從某天開始,之前那些追著他罵的同齡人突然就變了,變得愛往他跟前湊,變得喜歡跟他一塊玩兒。
每天總有許多人借著要抄作業的名頭討好他,給他送些小零食,在他跟前獻殷勤,就想著能帶他出去玩兒。
那時候他可是他們附近最乖巧漂亮的孩子。
隨著年齡增長,父母這個詞語就逐漸淡出他的生活。
他無父無母的長大,等自己長大有些能力查詢自己身世的時候,也早對他們沒什麽感覺,從來沒有想過要找他們。
聽到秦封說起他們,內心半分波瀾不起,“你查他們做什麽?”
“有些事兒想弄清楚。”秦封捏了捏自己眉心,閉著眼睛,似乎是想到了什麽,臉上閃過幾分不容錯認的痛苦神色,“其實上輩子,他們曾經找過你……”
藜麥還不知道有這件事兒呢,略微有些驚訝,“什麽時候的事兒?”
秦封苦笑道,“咱們離婚之後。”
他語氣沈重的嘆口氣,“我當時找人想把消息遞給你,不過你沒讓人進門。”
豈止是沒讓人進門呢,聽說人是秦封派過去的,藜麥二話不說就把電話掛了,別說面談,連電話都直接給拉黑了。
秦封派去的那人給他通過許多次電話,大多數都是說一句就直接掛斷,也有運氣好的時候能道出自己來意,不過藜麥聽得不仔細,也沒放在心上。
再加上他那段時間記憶出了點問題,剛聽過的事兒,轉頭就能忘幹凈,也就沒顧上去聯系他父母,更別提跟人見面或者說相認的事兒了。
不過秦封說這些也不是想要責怪藜麥的意思,只是提了一句,“當時得了點線索,這次就想查清楚當年是怎麽回事兒。
已經有些眉目了,不過具體是個什麽情況,暫時還不清楚,等過幾天查清楚我在跟你細說,行嗎?”
藜麥想也沒想的搖頭,“不用。”
他不想再跟秦封有接觸,也不願意再欠他的人情,再加上他對父母的存在也並不在乎。
說他心狠也好,說他冷心冷情也罷,只是他早已經過了需要父母照顧的年齡。
他們既然不曾參加他的成長,他自然不希望,在自己已經習慣了獨身的時候,背上一個名為“父母”的負累。
不管他們貧窮還是富有,哪怕他們身負巨賈家財萬貫,在獨自生活多年的藜麥眼裏,都是負累。
他不需要。
也別跟他說什麽他父母曾經找過他的話,從他被扔掉到他跟秦封離婚,其中足足三十幾年時間,若真是有心想找,早該找到了。
畢竟當年他跟藜奶奶居住的房子一直在那裏,沒有被動過。
就算他不住在那裏,周圍的鄰居都搬走的差不多了,可是當時那片兒老城廢棄新城區改造,對應分配購買的房子都是固定的。
甚至不用去查檔案,在縣城裏隨便找個人問問都能知道搬到哪裏去,真要找他,其實也容易的很。
可他們非得拖到藜麥三十好幾才開始找人。
……要麽就是有錢人家裏出了什麽事兒需要他這個兒子出面頂缸。
要麽就是他父母家裏並沒有什麽錢,可能是家裏晚輩不頂事兒,要找他這個被扔掉多年的兒子,回去給他們養老。
他可不相信他父母是在孩子丟了三十幾年後,突然記起來自己還有個兒子流落在外,然後對他產生了感情,要找他回去。
——誰還能信這個?
他不願意提及自身父母,拿著東西,“再見。”
往學校門口走去,留下秦封在背後看著他,只覺得頭痛欲裂,他的麥子,實在是太難討好了。
簡直像顆砸不爛煮不軟的銅豌豆兒,讓人根本無從下手。
藜麥沒有直接去食堂,先回了趟宿舍,正巧在門口遇到準備去吃飯的林卿,見他這麽早就回來還有些微驚訝,“你怎麽回來了?”
藜麥也不打算瞞著他,“跟齊略鬧翻了,不樂意留在他們家吃飯,就先回來了。”
他回宿舍放了東西,跟著林卿往食堂去吃午飯。
林卿凡事不愛多問,自然也沒有問他怎麽會跟齊略鬧翻,只在心裏覺得要是他們鬧翻,那肯定是齊略的問題。
畢竟藜麥那般好的性子,從來不與人輕易翻臉,點了點頭,“那正好,咱們順道兒吃了午飯再去圖書室看會兒書。”
等下了宿舍樓,又想起來件事兒,“對了,早上你們剛走不多久,上次晚上送咱們回來那位秦先生過來找你。
見你不在宿舍,問我你去哪兒了。
我見他沒有什麽惡意,就跟他說了你去齊略家的事兒,這個沒什麽影響吧,我看他還挺擔心你的。”
藜麥捏著手裏飯卡,隨意的點點頭,按照這個時間算起來,秦封應該剛從深圳回來。
之前秦封送他們回宿舍的時候,跟他們說去深圳可能會耽擱些時間,滿打滿算這也才過去一周。
這人就就忙完那邊的事兒趕了回來,估計是白天黑夜連軸轉了,秦封拼起命來總愛這樣,仗著自己年輕力壯什麽都能幹得出來。
也就難怪他現在是那副要死不活,有氣無力的的模樣。
至於能讓他這般拼命,緊趕慢趕要快點回來的原因,藜麥雖然很不想承認,但是心裏卻也知道,多半是因為自己。
從深圳回來,來不及回家,就想過來看看他,放心的給他把藥送到手裏,結果在學校撞了個空。
知道藜麥根本沒有把他說的話聽進去,還自己個兒撞到齊略他們家裏去,顧不得生氣惱怒,轉身還得去把人接到手,才能放心的合上眼睛睡一覺。
藜麥心裏便有些不是滋味,他看了眼自己手上厚厚纏繞著的繃帶,點點頭,“沒事,他不是壞人,只是我跟他有些嫌隙,不愛跟他接觸罷了。”
上輩子他這只手廢掉之後多有不便,這次從受傷開始他就格外註意養護手上傷口,用得都是好藥,平日裏也很註意清潔,沒讓掌心再沾過水。
傷口愈合的還不錯,裏面被傷到的筋骨還在慢慢長長,外面皮肉已經開始收口,逐漸愈合的地方,也確實會有些發癢難忍。
還沒到他忍不住要撓的地步,不過除了秦封,大抵也沒有其他人會惦記著他的傷口如何,還會出去一趟都會記得給他帶點藥回來。
這種被惦記被照顧的感覺很不賴,他不討厭。
或許錯過秦封,他可能這輩子也再遇不到一個能這般對他好的人。
甚至在心裏會忍不住的去想,若是……若是他不知道上輩子曾經發生過得那些事兒,該有多好。
若是,他膽子能夠再大些,或者性子裏能夠再多些不顧一切、天不怕,地不怕的無畏也就好了。
他就能攢足夠的勇氣,敢跟秦封再試一次。
可惜他知道那一切,並且他沒有足夠的勇氣,所以他只敢像只受了驚的蝸牛,慌亂不安的躲在自己殼裏。
自欺欺人的以為只要自己能躲著不漏頭,自己的世界,就是安全的。
他輕輕的嘆口氣,略微點點頭,“嗯,我跟他一塊兒回來的。”
說完他敏銳的察覺到林卿對秦封的稱呼變動,把腦子裏那些思緒甩開,略笑著問他,“秦封跟你說了什麽,感覺你倒是還挺喜歡他的?”
林卿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封哥說我們兩還在上學,老去酒吧也不好,畢竟也怕哪天讓老師和同學撞見。
說他接下來,會在咱們學校外面開個小公司,問我願不願意周末過去幫忙整理下資料,跟著他跑下腿,做些類似助理的工作。
也就周末去,平時可以把資料帶回學校整理,工資不太高,不過等後期做的好,可以加工資。”
雖說工資不高,但是時間正巧跟他們上學時間錯開,並且離學校近,也沒有被抓包舉報的危險,總體來說還是比他現在在酒吧裏兼職好得多。
他邊說著邊去看藜麥臉色,心裏也清楚秦封之所以跟他說這些,願意用他,都是因為他跟藜麥走的近。
完全是沾了藜麥的光,“我沒答應他,就想先跟你說說,你要是不願意我去的話,我就不去。”
藜麥聽完,略想了下,點了點頭,“可以去。”
他本來是想著等他下個月滿十八歲之後,可以先在學校附近買個小門面,開個小店賣酒。
只有周末開門,要買的顧客也就周末來,若是等後面發展起來,熟客多起來,沒時間過來的,也可以接送貨上門的單子。
按照他預想的規格,他跟林卿兩人應該是足夠能夠跑下來的。
不過按照他規劃的這些,肯定是不及跟在秦封身邊能學到的東西多,畢竟秦封上輩子從白手起家到最後身家上百億。
雖然占了點國內經濟飛速發展的便宜,可能做到他這一步的,已經算是鳳毛麟角,少之又少。
至少藜麥是從內心覺得自愧不如的。
況且秦封對手下人也真挺好,要不他當年去世之後,那些人雖然看不起藜麥,也還能真聽他的,把那麽些財產真絲毫不損的交到藜麥手裏呢。
藜麥是真拿林卿當朋友,自然也會為他著想,“秦封這人,手段能力不差,你跟著他慢慢學,能學到很多有用的東西。”
林卿點頭,又有些擔心的看著他,“可是你跟他,是不是有些不和……”
倒也談不上不和,就感覺是秦封竭盡全力要往藜麥身邊兒靠,那黏糊勁兒,就跟班上男同學看到漂釀女同學差不多。
可藜麥卻也態度明確,你離我遠點,越遠越好,怎麽著就不想沾上他。
他總感覺兩人關系有些奇怪。
原諒他還年輕,又不是幾十年後那個信息爆炸的年代,對於同性戀的了解根本沒有。
新世界大門還沒打開,腦子裏根本就沒有“兩個男人也能在一塊兒”的這種概念。
藜麥可不想帶偏他,聞言也只是笑笑,“也不是什麽大事兒,況且你是你,我是我。咱兩處得來就一塊玩兒。
你有事兒了,我幫幫你,我有事兒了,你肯定也不會袖手旁觀,這就是朋友了。
你又沒有做什麽對不起我的事兒,去秦封那邊,也不會對我有什麽不好的影響,自然不會因此做不成朋友。”
林卿才略微放下心來。
吃過午飯,藜麥想著去五中去看看路蘊,就跟林卿說了聲,去隔壁學校找路蘊。
他當時陪著路蘊報名入學,知道他宿舍教室在哪,看時間估摸著路蘊應該正在宿舍休息,直接就繞到宿舍樓去了。
五中學費收的高,教學樓和宿舍規模都比一般學校好得多,宿舍裝修的跟家裏差不多,四人間,配洗衣機和小冰箱。
藜麥到的時候路蘊正頂著本書站在墻角,目不斜視的看著前方,練著站姿,餘光瞄見藜麥出現在門口。
站姿也不練了,興沖沖的跑過來拉著他的手,“哎喲,麥子你可舍得來看我啦!”
說著把藜麥拉到旁邊椅子上坐下,自己彎腰撿起那本剛被頂在腦袋上的書,在藜麥旁邊坐下。
嘰嘰喳喳跟他說話,“我這兩周可累死啦,學校裏面的老師簡直沒有人性,還不比你拉著我跑步的時候呢!
至少咱們兩跑步,你好歹還讓我正常吃飯呀,現在我不僅要跑步,還得上各種力量練習課程,他們還不讓我吃飽!
每天就給那麽兩粒牛肉,米飯只給半碗,雞蛋也不讓多吃,湯都只給半碗呀,就連蔬菜也只給一碗!
我的天啦,你能想象得到我過的什麽苦日子嘛!”
他跟竹筒倒豆子似得說了一長串,藜麥在旁邊看他,臉都瘦了一圈兒,稍微凸顯了點兒五官。
往常因著不忌口,有些粗糙甚至長痘的皮膚也改善許多,就剩下幾顆頑固痘印,看著也略白些。
坐著的時候哪怕是在抱怨,脊背不自覺挺的筆直,看上去比往常精神的不是一星半點。
而且氣色不差,半點也不像他所說的,被餓慘了的模樣,就放下心來,笑著,“我看你倒是過得不錯。”
路蘊平日裏的訓練都完成的一絲不茍,也從不喊苦喊累,看著藜麥才忍不住抱怨幾句。
抱怨完也就好了,“嘿嘿,那不是不能給你丟人嘛,咱們好歹是花了大錢才進來,總得物有所值才說的過去。”
說著又很開心的跟藜麥分享他的成果,“我這兩周一共減下去12斤,昨天我專門去模型室看了, 12斤的脂肪有那麽——大一塊。
想著從自己身上掉下來那麽大一塊肥肉,我就特別開心!哈哈!我現在穿之前的衣服都是松垮垮的,都快不能穿了。
我準備再穿兩周,等稍微再瘦點就去買新衣服。”
藜麥也高興他變得更好些,安靜的坐著,等他高興勁兒過去了,才跟他說明來意,“我這次過來其實是想要問問你,你的藝術課程選的怎麽樣了,你準備學什麽?”
路蘊稍微剛收斂了點兒自己情緒,聽見他問,又兩眼冒光的沖他笑著,“我準備學音樂,我連自己主攻的樂器都決定好了,就學小提琴和鋼琴!
我們家條件可以給我買個小提琴練手,鋼琴就先用學校裏面的,到時候參加藝考也先用小提琴,不過封哥說了,等我真考上大學。
如果到時候我能憑著藝考分數,跟你考進同一個大學,他就買架鋼琴送給我!
說到這個,封哥是去哪裏發財了,我這次見他連車都買了,他那車可不便宜吧,跟我家的小皮卡看著就差得好多呀!
對啦,麥子,你大學準備考什麽學校,我先對照著琢磨琢磨分數。”
藜麥卻早已經聽得楞住了,“你什麽時候見過秦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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