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六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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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辦公廳,明誠如旋風一般奔過走廊,推門而入:“大哥!”

明樓正交代工作,他脫口便是一句:“汪曼春跑了!”

劉秘書和李秘書對視一眼,擡頭等明樓下令。

汪曼春跑了,趁著深更半夜76號守衛換崗,換了一套日本軍服光明正大地走出了大門。

明樓迅速吩咐把相關人等召集來,兩人急忙去通知。

而後阿誠說道:“還有一件事。”

明樓擡眉。

“曼春說,於秘書很可疑。”阿誠道,“她讓梁仲春監視了於秘書,果然在今天晚上他試圖阻止她的行動,被梁仲春扣押了。”

“梁仲春準備怎麽處置?”明樓問。

阿誠搖了搖頭:“不知道,在不清楚他是誰的人之前,梁仲春恐怕不會輕易動手。”

“盡快調查,盡早解決。”明樓說,“如果他是日本人的人,梁仲春的行為會為他惹來殺身之禍。”

“已經安排下去了,天亮之前,我們就能得到結果。”

“好。”

“大哥。”阿誠說:“明臺什麽時候走?”

“安排在三天之內,上海畢竟人多眼雜。”明樓道。

“那於曼麗怎麽辦?”他接著問。

明樓筆下一頓。

“安排另一條線路,買一張一周內的船票。”

“到哪裏?”

“以她的身份,去哪裏都比待在上海強。”明樓說。

“好,我去安排。”

“回家一趟,孤狼還不知道曼春越獄的事。”明樓垂眸看著筆下自己的名字,沈聲道,“順便問問於曼麗,她最想去哪裏。”

阿誠輕輕嘆了口氣:“是。”

明誠帶人沖回家裏,明鏡正抱著明臺的照片擦拭,桂姨就跟在她身後,聽她嘮叨。

“你怎麽回來了呀?”明鏡驚訝地問,“慌慌張張的,出什麽事了?”

阿誠看了桂姨一眼,對明鏡說:“汪曼春越獄了。”

孤狼的眼睛微微睜大,被他看在眼裏。

“越獄?76號不是一向防衛森嚴嗎?怎麽能讓她跑了?”明鏡慌了幾秒問道,“知道她的去向了嗎?”

“還不知道,所以我回來找您,我怕她……”

“怕她做什麽?我明鏡行的端坐得正,她汪曼春還能把我怎樣不成?”

“我恐怕是她對明臺仍然抱有遺憾,想去找她立了功的證據。她殺了人還不夠,她太自負,先殺了明臺,導致信息不完全,結果卻在日本人那裏留下了把柄。”

“那……那她也不敢找到家裏來的呀?”

“目前看來,沒什麽是她不敢做的。”阿誠又瞟了桂姨一眼,“恐怕明臺的面粉廠也要遭殃。”

他交給了明鏡一把槍做防身之用,又退出了明鏡的房間。

明臺的房門開著一條縫,這些天一直都是於曼麗住在那裏,他想了想,去敲響了她的房門。

汪曼春開走了梁仲春的車,方向盤一轉,停在了路邊。

按照之前的計劃,她得一路開到明臺的面粉廠去,在那裏設下埋伏,等著孤狼上當。

南田洋子死後,孤狼一直見首不見尾,偶爾傳遞情報也只是寫一封手書,其餘時間便不知所蹤。

她可不相信孤狼會乖乖呆在家裏做飯。

換好了衣服,她下了車,來到電話亭前,低頭看表。

十一點,時間還早。

於曼麗垂眸聽著他說話,聽到最後終於忍不住開口:“我知道我是該走了。”

阿誠辯解:“我不是這個意思。”

“我明白。”她說,“除了上海,哪裏都是安全的,只要我換個名字,還能重新做一次人。”

“可是如今世界動蕩,我又能去哪裏呢?早知道會給你們造成麻煩,倒不如就死在任務裏好。”她說,“誰都不想見我,也就不必見了。”

阿誠蹙眉:“大哥沒有不想見你。”

曼麗擡起頭:“那他為什麽這麽久都不見我?”

阿誠一頓。

“我按照他的命令跟著明臺出生入死,到最後,連見他一面,當面聆聽他的教誨,都成了奢望嗎?”於曼麗問,“他今天回家,我都要裝作自己不在明家的樣子,就因為我已經是個死人了,是嗎?”

阿誠閉了閉眼:“你不需要偽裝,過了這幾天,等我們任務完成,大哥就能回家。”

“任務?”她敏感地抓住重點,“什麽任務?”

“不屬於你,你也不必多問。”阿誠說。

“阿誠先生,你當我是傻子嗎?”於曼麗不滿道,“在明家的這些天,我都看在眼裏了。如果需要幫助,我將責無旁貸。就算是……為了大姐吧。”

深夜,十二點整。

汪曼春撥通了明公館的電話。

是孤狼接的。

“汪處長?”桂姨一楞,“您不是……”

“廢話少說,我現在在明臺的面粉廠,天亮之前,把明鏡帶到這裏,我不給你第二次機會。”汪曼春把玩著手裏的槍說,“你要知道,我現在可是亡命徒。”

“可是這樣,我會被明家兄弟懷疑的!”

“你的腦子是做什麽用的?明臺已經死了,明樓與明鏡反目成仇,他們會在乎你在做什麽嗎?”

“可是,她家裏還有別人……”

“那就把人打暈綁出來!”她厲聲道。

孤狼眼珠一轉,低聲應是,掛掉了電話。而後,她撥通了藤田芳政辦公室的號碼。

梁仲春從明樓的辦公室裏出來,手下一臉驚慌失措地迎上來。

“又怎麽啦?”他不耐煩地問。

手下壓抑著聲音,急急道:“於秘書死了。”

梁仲春楞住:“你說什麽?”

“於秘書,汪處長的於秘書!死了!”

“廢話!我問你怎麽死的!”梁仲春慌慌張張地大步往外走。

“我……我也不知道,好像是您說的不讓他出辦公室的門,結果他硬要闖,有個兄弟沒控制住,槍走火了……”

“你們!”梁仲春猛地拍了他腦袋一巴掌:“你說說你們!看個人都看不住!還能把活人看死!真出息了!”

他飛快地驅車往回趕,高木已經聞訊而來,站在於秘書的屍身旁低頭觀察。

“梁處長,”高木擡頭,“給我個解釋?”

梁仲春給身邊的幾個手下使了個眼色,幾個闖禍的人便悄悄地退出去,只留下高木和梁仲春,還有地上那具於秘書的屍體。

“汪曼春越獄了。”梁仲春說,“她打死於秘書,直接扔到了我的辦公室裏,恐怕,是要威脅我。”

“她?威脅你做什麽?”高木問。

“您想啊,明明是您、我和她三個人在場的事情,咱們兩個都沒事,唯獨她被藤田長官訓斥,還要接受審判,擱誰誰都不服啊。”梁仲春睜眼說瞎話,忙不疊地自圓其說,“再說了,她現在已經為了明樓瘋魔了,別說對她忠心耿耿的於秘書,就算是她家裏人,恐怕也會淪為她的槍下鬼!”

他一邊說著一邊心裏祈禱汪曼春最好永遠都不知道自己說的這段話,否則以後不會有他的好果子吃。

高木想了想,居然點了點頭,被他說服了。

梁仲春送走了高木,轉過去查看於秘書的屍身。

戴著金絲邊眼鏡的斯文男人皺著眉頭臉朝下趴在地上,目光已然渙散。

手下見高木出去,趕忙沖進來。

“你們還有臉見我?”他拐杖一揚,幾個大小夥子齊齊縮了縮肩膀。

“今天不懲治你們,你們倆,搜他的身,你們,去看看他的辦公室,看有沒有可疑物品,讓我好替你們背黑鍋。”梁仲春吩咐完,幾個手下忙誠惶誠恐地各自去做事。

不多時,於秘書身上的私人物品便被搜來。

東西不多,只有一盒煙,一只打火機,一本工作證,一支鋼筆,和一支口紅。

煙是最好的煙,是汪曼春常抽的那種。打火機是金屬制的,看上去用了沒幾次。工作證上明白寫著他的身份和名字,於懷信。鋼筆倒是很便宜,牌子和款式都已年代久遠。

而口紅?

梁仲春揚起眉。

他拿過那管看上去價值不菲的口紅,旋開了蓋子。

顏色是端莊典雅的紅,成色和質感,都是最好的。

他都能想到誰最適合這個顏色。

汪曼春,只有汪曼春。

他瞬間明白過來,又看了於秘書一眼,把這幾樣東西裝進了證物袋,唯獨留下了口紅,裝進自己的口袋,想著有天再遇到汪曼春或者阿誠,能替這個亡魂說句話。

於懷信,可惜了這好名字,你心拳拳,她的註意力卻終究在別人身上,怎麽會在意你呢?

恐怕到頭來,她早已忘記你叫什麽了。

作者有話要說:

懷信一詞出自楚辭,字面意思,就是忠貞不渝。

其實這個名字早就定好了,一直沒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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