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東方的傳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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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長期服役,又被稱為長從兵或長征健兒。地方上則有團結兵。
實行府兵制,地方兵力分散,中央握有重兵。而在募兵制下,中央彍騎招募的多為市井無賴,不堪一擊。地方團結兵裝備差、數量少,也很虛弱。只有邊鎮軍力強大,至“猛將精兵,皆聚於西、北,中國無武備”。邊防的駐軍日益增多,形成了外重內輕的局面。而這些被招募的士兵,絕大多數都是番人。正是大量使用少數民族番人當兵當將,而沒有采取任何提防措施,才造成了後來“安史之亂”一發不可收拾的局面。
節度使制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形成的。節度一詞出現較早,意為節制調度。節度使成為正式職銜始於唐睿宗景雲二年(711年)以賀拔延嗣為涼州都督,充河西節度使之時。節度使為差遣職,其官署稱為使府、幕府,幕職有節度副使等文職和都知兵馬使等武職,每一節度使領若幹州,為這一地區最高軍事長官,總轄區內的軍、政、財大權,所轄區內州縣歸其統屬。功名卓著者往往可以入朝為相,故節度使地位頗重。
玄宗先後緣邊設置安西、北庭、河東、河西、朔方、範陽、平盧、隴右,劍南節度使和嶺南五府經略使,建立了一個完整的防禦體系。自開元至天寶元年,共增至十大鎮,如下:(一)朔方節度使,治靈州,安北單於二都護府屬之,捍禦突厥。
(二)河西節度使,治涼州,斷塞吐蕃突厥往來沖道。
(三)河東節度使,治太原,與朔方為犄角,備禦突厥及回紇。
(四)隴右節度使,治鄯州,控遏吐蕃。
(五)安西節度使,治安西都護府,統轄西域諸國。
(六)北庭節度使,治北庭都護府,防禦突厥餘部。
(七)範陽節度使,治幽州,控制奚、契丹。
(八)平盧節度使,治營州,安東都護府屬之,鎮撫室韋、靺鞨諸部。
(九)劍南節度使,治益州,西抗吐蕃,南撫蠻獠。
(十)嶺南節度使,治廣州,安南都護府屬之,綏服南海諸國。
玄宗設置的這一防禦體系在對外防禦上是較為嚴密的,它們之間可以相互配合,互為犄角,同時,又可以彼此牽制,互相防範,不至由於兵力過重而導致邊將作亂。但制度是一回事,具體執行起來又是另外一回事。最大的問題就是將帥久任,不按時換防。由於府兵制的廢止和募兵制的實行,當兵在當時已經成為了一種職業(類似當今的雇傭兵)。而邊兵在邊地長期駐守一地,久不更調,便逐漸變成了地方節度使的私人勢力。兵士只知將帥,不知有皇帝。這無疑就增加了邊將擁兵自重的可能性,為其作亂提供了必要的條件。後期,更演變出一人身兼任數鎮節度使的情況,危機更加嚴重。
宰相李林甫的邊將策略更加重了這一危機。他為了獨掌相權,不僅控制朝廷百官,對於邊帥的防範也不遺餘力。
自唐興以來,軍事統帥都用忠厚名臣,規定不久任,不遙領,不兼統。“四夷之將,猶不專大將之任,皆以大臣為使以制之”。這些名臣往往從節度使的位子上直接入為宰相。所謂“出將入相”,便是指這種情況。開元時期,像郭元振、薛翊、張嘉貞、張說、杜暹、蕭嵩、李適之等名臣,都因為在邊地立下功勞,由大將直接提拔入相。從邊將中提拔一直是唐朝選相的一條重要原則。
李林甫為了鞏固自己的相權,便想杜絕出將入相的根源。天寶六年(747年),李林甫向玄宗進奏:“憑陛下的雄才大略,國家的富裕強盛,而蕃人還沒有消滅,是因為用文臣為將帥,怯懦不勝任作戰。陛下如果真要消滅四夷,揚威海內,就不如用武官,武官不如胡將。胡將生下來時就氣力雄大,少年時養在馬上,善於騎射,長大了練習戰陣,這是他們的天性。陛下如果安撫籠絡他們,任命他們為將,使他們為朝廷盡力死戰,那麽夷狄就不難解決了。”
任用蕃將並不是李林甫的發明創造,唐太宗貞觀年間已有先例,但和李林甫此時的別有用心完全不同。貞觀時期,太宗用阿史那社爾、契苾何力等蕃將為將,這些人均為大唐奮勇殺敵,且戰功赫赫。然而,唐朝廷使用蕃將時也是大費心機,常以漢臣予以牽制,避免不利於朝廷。李林甫提出的建議則是以蕃將為邊關主帥,委任他們一方軍政大權。這完全是李林甫的私心。絕大多數蕃將不識漢字,是以功勳再大,沒有可能也沒有資格擔任宰相,這樣,李林甫就可以從根本上杜絕了邊帥入相的道路。十分可惜的是,曾經英武決斷的玄宗沒有看透李林甫的奸詐用心,竟然采納了這一建議,先後提拔安祿山、高仙芝、哥舒翰等人為邊帥。這不得不說是玄宗在軍事上的最大失誤。在這些蕃將中,玄宗又首用安祿山,對安祿山的器重和恩寵達到了無以覆加的程度。
此時的局勢,兵力的分布內重外輕,諸道節度使盡用胡人之流,精兵強將集中在北方的邊境,不免養虎成患,遺患無窮。在眾多蕃將之中,以安祿山最為飛揚跋扈,身兼三處節度使,十餘年不遷徙,最終釀成“安史之亂”。歷史學家認為:“祿山傾覆天下,皆出於林甫專寵固位之謀也。”(《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六》)
節度使的權力也愈來愈大,他們不僅統兵,而且逐漸掌握了當地的民政、財賦、刑法權力,“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財賦”(《新唐書·卷五十·兵志》),這無疑成了其後地方割據勢力的最適宜的土壤和溫床。這些節度使表面上聽命於朝廷,實際上陽奉陰違。為了拉攏部下,常向朝廷要求大量授以其部下官爵。官多俸祿多,朝廷的軍費開支因此大大增加。
天寶年間,大唐的危機已經不是來自於外部敵人的威脅,而是內部邊防的勢力。天寶元年,全國軍隊57萬人,49萬都駐守在邊鎮,京城內外駐兵僅及邊軍的六分之一。外重內輕的局面,成為大唐最危險的暗流。這暗流,到安祿山恩遇最濃時,便開始蠢蠢欲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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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府兵制,地方兵力分散,中央握有重兵。而在募兵制下,中央彍騎招募的多為市井無賴,不堪一擊。地方團結兵裝備差、數量少,也很虛弱。只有邊鎮軍力強大,至“猛將精兵,皆聚於西、北,中國無武備”。邊防的駐軍日益增多,形成了外重內輕的局面。而這些被招募的士兵,絕大多數都是番人。正是大量使用少數民族番人當兵當將,而沒有采取任何提防措施,才造成了後來“安史之亂”一發不可收拾的局面。
節度使制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形成的。節度一詞出現較早,意為節制調度。節度使成為正式職銜始於唐睿宗景雲二年(711年)以賀拔延嗣為涼州都督,充河西節度使之時。節度使為差遣職,其官署稱為使府、幕府,幕職有節度副使等文職和都知兵馬使等武職,每一節度使領若幹州,為這一地區最高軍事長官,總轄區內的軍、政、財大權,所轄區內州縣歸其統屬。功名卓著者往往可以入朝為相,故節度使地位頗重。
玄宗先後緣邊設置安西、北庭、河東、河西、朔方、範陽、平盧、隴右,劍南節度使和嶺南五府經略使,建立了一個完整的防禦體系。自開元至天寶元年,共增至十大鎮,如下:(一)朔方節度使,治靈州,安北單於二都護府屬之,捍禦突厥。
(二)河西節度使,治涼州,斷塞吐蕃突厥往來沖道。
(三)河東節度使,治太原,與朔方為犄角,備禦突厥及回紇。
(四)隴右節度使,治鄯州,控遏吐蕃。
(五)安西節度使,治安西都護府,統轄西域諸國。
(六)北庭節度使,治北庭都護府,防禦突厥餘部。
(七)範陽節度使,治幽州,控制奚、契丹。
(八)平盧節度使,治營州,安東都護府屬之,鎮撫室韋、靺鞨諸部。
(九)劍南節度使,治益州,西抗吐蕃,南撫蠻獠。
(十)嶺南節度使,治廣州,安南都護府屬之,綏服南海諸國。
玄宗設置的這一防禦體系在對外防禦上是較為嚴密的,它們之間可以相互配合,互為犄角,同時,又可以彼此牽制,互相防範,不至由於兵力過重而導致邊將作亂。但制度是一回事,具體執行起來又是另外一回事。最大的問題就是將帥久任,不按時換防。由於府兵制的廢止和募兵制的實行,當兵在當時已經成為了一種職業(類似當今的雇傭兵)。而邊兵在邊地長期駐守一地,久不更調,便逐漸變成了地方節度使的私人勢力。兵士只知將帥,不知有皇帝。這無疑就增加了邊將擁兵自重的可能性,為其作亂提供了必要的條件。後期,更演變出一人身兼任數鎮節度使的情況,危機更加嚴重。
宰相李林甫的邊將策略更加重了這一危機。他為了獨掌相權,不僅控制朝廷百官,對於邊帥的防範也不遺餘力。
自唐興以來,軍事統帥都用忠厚名臣,規定不久任,不遙領,不兼統。“四夷之將,猶不專大將之任,皆以大臣為使以制之”。這些名臣往往從節度使的位子上直接入為宰相。所謂“出將入相”,便是指這種情況。開元時期,像郭元振、薛翊、張嘉貞、張說、杜暹、蕭嵩、李適之等名臣,都因為在邊地立下功勞,由大將直接提拔入相。從邊將中提拔一直是唐朝選相的一條重要原則。
李林甫為了鞏固自己的相權,便想杜絕出將入相的根源。天寶六年(747年),李林甫向玄宗進奏:“憑陛下的雄才大略,國家的富裕強盛,而蕃人還沒有消滅,是因為用文臣為將帥,怯懦不勝任作戰。陛下如果真要消滅四夷,揚威海內,就不如用武官,武官不如胡將。胡將生下來時就氣力雄大,少年時養在馬上,善於騎射,長大了練習戰陣,這是他們的天性。陛下如果安撫籠絡他們,任命他們為將,使他們為朝廷盡力死戰,那麽夷狄就不難解決了。”
任用蕃將並不是李林甫的發明創造,唐太宗貞觀年間已有先例,但和李林甫此時的別有用心完全不同。貞觀時期,太宗用阿史那社爾、契苾何力等蕃將為將,這些人均為大唐奮勇殺敵,且戰功赫赫。然而,唐朝廷使用蕃將時也是大費心機,常以漢臣予以牽制,避免不利於朝廷。李林甫提出的建議則是以蕃將為邊關主帥,委任他們一方軍政大權。這完全是李林甫的私心。絕大多數蕃將不識漢字,是以功勳再大,沒有可能也沒有資格擔任宰相,這樣,李林甫就可以從根本上杜絕了邊帥入相的道路。十分可惜的是,曾經英武決斷的玄宗沒有看透李林甫的奸詐用心,竟然采納了這一建議,先後提拔安祿山、高仙芝、哥舒翰等人為邊帥。這不得不說是玄宗在軍事上的最大失誤。在這些蕃將中,玄宗又首用安祿山,對安祿山的器重和恩寵達到了無以覆加的程度。
此時的局勢,兵力的分布內重外輕,諸道節度使盡用胡人之流,精兵強將集中在北方的邊境,不免養虎成患,遺患無窮。在眾多蕃將之中,以安祿山最為飛揚跋扈,身兼三處節度使,十餘年不遷徙,最終釀成“安史之亂”。歷史學家認為:“祿山傾覆天下,皆出於林甫專寵固位之謀也。”(《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六》)
節度使的權力也愈來愈大,他們不僅統兵,而且逐漸掌握了當地的民政、財賦、刑法權力,“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財賦”(《新唐書·卷五十·兵志》),這無疑成了其後地方割據勢力的最適宜的土壤和溫床。這些節度使表面上聽命於朝廷,實際上陽奉陰違。為了拉攏部下,常向朝廷要求大量授以其部下官爵。官多俸祿多,朝廷的軍費開支因此大大增加。
天寶年間,大唐的危機已經不是來自於外部敵人的威脅,而是內部邊防的勢力。天寶元年,全國軍隊57萬人,49萬都駐守在邊鎮,京城內外駐兵僅及邊軍的六分之一。外重內輕的局面,成為大唐最危險的暗流。這暗流,到安祿山恩遇最濃時,便開始蠢蠢欲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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