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2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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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你自己琢磨為什麽——這條路上共有十家儲蓄所,可另外五家所屬銀行,當時都沒有異地存取業務。”
“不明白。”我搖搖頭,難道異地存取業務和犯罪有關系麽?
經過馮隊解釋才明白:詐騙成功以後,一般騙子都會選擇出逃。如今,騙子騙錢的本事越來越大,一個保健方子,能騙好幾千人,差點兒吃出全球性綠豆漲價來;另一方面,膽子卻越來越小,拿了錢走路的,那已經是四等騙子;把錢寄存了人跑,風聲過後再來拿的,那是三等騙子;能混到二等騙子的,都懂得使用國內外五花八門的金融服務,以類似足球比賽中人球分過的手段,空手脫逃,到外地取錢。
為何要這樣做?
很簡單,如果不缺心眼,誰會帶著一箱子現金出門呢?一方面警察看見要查,一不留神碰上老尹這樣的就漏底了;另一方面好不容易騙到60萬,要是讓同行發現,也會憑添許多麻煩。俗話說,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咱老百姓明白,詐騙犯也明白。
騙了馮隊丈母娘這個案子,看來就屬於二等騙子。府右街正在案發地點和北京站之間,他的出逃路線十分清晰,估計此事已經到了外地。考慮到數額,這騙子拿了60萬,去郵局匯款的可能性比較小,剩下的,就是儲蓄所了,只是既然要出逃,肯定需要選擇能異地存取的銀行了。
有人說了,你這剛講到二等騙子,那頭等騙子呢?
頭等騙子?人家行騙都不為錢了,跟《假若明天來臨》裏邊那對男女似的,所謂“哥喝的不是酒,是寂寞”,基本就是這境界。
“您碰上過這樣的頭等騙子麽?”我問馮隊。
馮隊搖搖頭,說盜竊癖我倒是抓過幾個。
一笑,再看那張地圖,說馮隊我還是不明白,這發案地點到府右街,中間的地方大了,老太爺怎麽就認為那騙子非得走這條路不可?他會不會把錢給接應的同夥拿走呢?
馮隊笑道:“這其實是一個數學問題。”
數學?薩本來想問一句咱警察破案怎麽還會涉及數學問題,忽然想起幾天前遇到陳光將軍最後的警衛人員,得知這位工農出身的八路軍115師師長生命的最後幾個月鉆研的卻是微積分——這位紅色將領已經認識到未來導彈戰將是不可避免的,他要為出來工作做些準備……
馮隊長打斷薩的思索,伸出一個手指,問我:“案發時間,這個是清楚的吧。”
我點頭。
“扔那個黑包的時間,也是知道的吧?”馮隊豎起第二個手指頭。
“等等,你們怎麽知道他什麽時候扔包的呢?”
“看壓在它上下兩袋垃圾什麽時候丟的啊。這次太巧了,案子破了以後,我去問了。上下兩袋垃圾居然是一家丟的。那家的孩子力氣小,丟了一袋,回到家又拿了第二袋來丟,那個包,正夾在兩袋之間,顯然是他來回的時候,嫌疑人正好來扔包。所以,這個時間,就非常清楚了。”
“你們怎麽……”剛想問警察怎麽知道哪袋垃圾是誰家扔的,忽然想起黑警長說過老太爺從垃圾桶裏翻出半個信封來。
看我欲言又止,沒有計較我的詫異,馮隊笑,說:“就沒那半個信封也一樣。每天你家扔的垃圾,如果我們去搜,80%能把你們家地址找出來,那裏頭線索太多了。”
想想每天寄來的小廣告,薩無言。
看我沒話說了,馮隊再伸出第三個手指:“根據時間,計算出那個時段到儲蓄所排隊存錢大概需要多少時間,這不難吧?這是在西城,哪個所都差不多。”
“不難。”我點點頭,什麽時候去銀行存錢人多,什麽時候人少,老百姓也能大致估算出來,對警察來說,更不是大問題。
馮隊伸出第四個手指,問我:“調案發時間西城區的交通狀況數據,然後計算從案發地走不同路線行車到府右街所需時間,這不難吧?”
再次點頭,除非案犯有意在發案點周圍多轉兩圈,不然,依靠現在的技術,計算這個也不應該很難。
“那麽,”馮隊豎起第五個手指,“如果用他在府右街扔包的時間減去案發時間,再減去一個在儲蓄所排隊存錢的時間,剩下的,對照一下計算出來的行車時間,他走的哪條路,不就清楚了?”
“再說,”馮隊略帶自得地說,“案犯扔包的時間大約在離開現場一個半小時,這個時間,走是走不到府右街的,這反過來,證明了他確實是乘車逃離。而一個半小時,要開車直著走,或者中間把錢交給別的人,一個簡單的交接,又用不了這麽多時間,所以,這中間他一定做什麽事兒耽誤了時間,最大的可能還是去了儲蓄所。”
“會不會是拐彎去了某個地方?把錢交給某個他信任的人。”薩問。
“不大可能,那樣他多半會把錢連包留下,讓別人以後處理——按照犯罪心理學,對方多半會等到天黑後處理。這麽快把包丟了。第一說明是他本人幹的,因為是在逃跑路上,不擔心周圍有人看到;第二說明他已經給錢找好了去處,扔包表示跟這個案件告別,是一個下意識的行為。”
沒話好說了,馮隊應該去當心理學家(我們常常以為警察主要的任務是動手,但與幾名刑偵高手接觸後,覺得對我國警察的認識是存在誤區的)。
只能讚一聲“神了”。
“沒什麽,這些我們的刑警基本都能想到,日常工作罷了。”馮隊謙虛道。
日常工作?薩思索片刻,忍不住問馮隊:“既然是日常工作,都能想到,那您幹嘛還非得讓老太爺出馬不可呢?”
馮隊看著薩點了點頭,道:“問得好。”他指指地圖:“這不是還有我們不知道的嗎?你看,儲蓄所那個案犯沒露面,他是怎麽把錢存上的呢?”
“這個,老太爺能知道?”
“嗯,”馮隊道,“你知道他讓我去東興樓幹什麽?”
“抓人?”
“不是,是他讓我去點錢……”
【4.一個電話搞定一個二等騙子】
點錢?!薩承認,對這種案情的高速變化我有點兒不速應。
“對,點錢。”馮隊笑笑,點了一支煙,“要不我幹嘛麻煩老太爺呢?我們自己破案子不就得了?按照上面的推測,用交管的錄像對著查,總能把那個時間段跑了這段路的車找出來吧?那能有幾輛啊,對著牌子找,這案子最後大概也能破。不過,要是我們破的話,查車要時間,查車主要時間,查到車主,能不能找到人,還得要時間,然後,你得把車主拿下審吧?我跟你說,這車,多半是屬於那同夥的,人就說不知道,只是拉趟朋友,不犯法吧?你還得做工作抓主犯。那錢,估計就這時間裏,也被花得差不多了。淑娟那娘,估計也就差不多了。”
“是這個理兒啊,不過,老太爺用的難道不是這個路數?”
“他?拿到資料想都沒想,打了兩個電話,就把事兒辦妥了——這小子的同夥,肯定是有過案底的,這種人老太爺就裝在了他腦子裏,所以他辦這種案子輕車熟路,他說‘試試看’,那是自己留個退路,萬一這小子一出門就把錢用光了呢?”
“60萬,幾個鐘頭?!除非他買房……”
“你可不能這麽說啊,現在可是林子大了,什麽鳥兒都有。”說著馮隊低頭一陣找,拿幾張不幹膠貼了貼,遞給我一份案卷來。看時,當事各方的名字都被蓋住,但案情卻十分清晰。“XX,河北省順德縣人,35歲,無業……對其犯罪情節供認不諱”雲雲,總體來說沒有什麽特色,看看案子吧,交待了15起,基本都是小偷小摸或者入戶搶劫,唯獨一次,搶了一家公司的財務室,獲贓款105萬元(後來知道是本日應該械送的銀子,因為某種情況延遲,結果便宜了賊)。三個小時後,該犯被警方抓獲。
然而,身上確實沒有錢。
馮隊堅信其有問題,幾次突審終於使其招供,原來,所有的贓款都被他交給了一個盲聾啞兒童基金會。
偷錢交給基金會!只能說這賊太有性格了。
只是這位“見義勇為”的賊,卻給當事雙方帶來了極大的困擾。
公司拼命地追款,但對方好不容易發了一筆橫財,不緊不慢,堅決不肯退出來。從邏輯上說,公司應該受到更多輿論支持;但是,考慮到這筆“善款”對那些孩子來說意味著什麽……這官司至今還沒有打完呢。
丟了錢,又砸了牌子,這家公司鬧了個賠本賺吆喝。
不過,破案還是盡量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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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馮隊解釋才明白:詐騙成功以後,一般騙子都會選擇出逃。如今,騙子騙錢的本事越來越大,一個保健方子,能騙好幾千人,差點兒吃出全球性綠豆漲價來;另一方面,膽子卻越來越小,拿了錢走路的,那已經是四等騙子;把錢寄存了人跑,風聲過後再來拿的,那是三等騙子;能混到二等騙子的,都懂得使用國內外五花八門的金融服務,以類似足球比賽中人球分過的手段,空手脫逃,到外地取錢。
為何要這樣做?
很簡單,如果不缺心眼,誰會帶著一箱子現金出門呢?一方面警察看見要查,一不留神碰上老尹這樣的就漏底了;另一方面好不容易騙到60萬,要是讓同行發現,也會憑添許多麻煩。俗話說,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咱老百姓明白,詐騙犯也明白。
騙了馮隊丈母娘這個案子,看來就屬於二等騙子。府右街正在案發地點和北京站之間,他的出逃路線十分清晰,估計此事已經到了外地。考慮到數額,這騙子拿了60萬,去郵局匯款的可能性比較小,剩下的,就是儲蓄所了,只是既然要出逃,肯定需要選擇能異地存取的銀行了。
有人說了,你這剛講到二等騙子,那頭等騙子呢?
頭等騙子?人家行騙都不為錢了,跟《假若明天來臨》裏邊那對男女似的,所謂“哥喝的不是酒,是寂寞”,基本就是這境界。
“您碰上過這樣的頭等騙子麽?”我問馮隊。
馮隊搖搖頭,說盜竊癖我倒是抓過幾個。
一笑,再看那張地圖,說馮隊我還是不明白,這發案地點到府右街,中間的地方大了,老太爺怎麽就認為那騙子非得走這條路不可?他會不會把錢給接應的同夥拿走呢?
馮隊笑道:“這其實是一個數學問題。”
數學?薩本來想問一句咱警察破案怎麽還會涉及數學問題,忽然想起幾天前遇到陳光將軍最後的警衛人員,得知這位工農出身的八路軍115師師長生命的最後幾個月鉆研的卻是微積分——這位紅色將領已經認識到未來導彈戰將是不可避免的,他要為出來工作做些準備……
馮隊長打斷薩的思索,伸出一個手指,問我:“案發時間,這個是清楚的吧。”
我點頭。
“扔那個黑包的時間,也是知道的吧?”馮隊豎起第二個手指頭。
“等等,你們怎麽知道他什麽時候扔包的呢?”
“看壓在它上下兩袋垃圾什麽時候丟的啊。這次太巧了,案子破了以後,我去問了。上下兩袋垃圾居然是一家丟的。那家的孩子力氣小,丟了一袋,回到家又拿了第二袋來丟,那個包,正夾在兩袋之間,顯然是他來回的時候,嫌疑人正好來扔包。所以,這個時間,就非常清楚了。”
“你們怎麽……”剛想問警察怎麽知道哪袋垃圾是誰家扔的,忽然想起黑警長說過老太爺從垃圾桶裏翻出半個信封來。
看我欲言又止,沒有計較我的詫異,馮隊笑,說:“就沒那半個信封也一樣。每天你家扔的垃圾,如果我們去搜,80%能把你們家地址找出來,那裏頭線索太多了。”
想想每天寄來的小廣告,薩無言。
看我沒話說了,馮隊再伸出第三個手指:“根據時間,計算出那個時段到儲蓄所排隊存錢大概需要多少時間,這不難吧?這是在西城,哪個所都差不多。”
“不難。”我點點頭,什麽時候去銀行存錢人多,什麽時候人少,老百姓也能大致估算出來,對警察來說,更不是大問題。
馮隊伸出第四個手指,問我:“調案發時間西城區的交通狀況數據,然後計算從案發地走不同路線行車到府右街所需時間,這不難吧?”
再次點頭,除非案犯有意在發案點周圍多轉兩圈,不然,依靠現在的技術,計算這個也不應該很難。
“那麽,”馮隊豎起第五個手指,“如果用他在府右街扔包的時間減去案發時間,再減去一個在儲蓄所排隊存錢的時間,剩下的,對照一下計算出來的行車時間,他走的哪條路,不就清楚了?”
“再說,”馮隊略帶自得地說,“案犯扔包的時間大約在離開現場一個半小時,這個時間,走是走不到府右街的,這反過來,證明了他確實是乘車逃離。而一個半小時,要開車直著走,或者中間把錢交給別的人,一個簡單的交接,又用不了這麽多時間,所以,這中間他一定做什麽事兒耽誤了時間,最大的可能還是去了儲蓄所。”
“會不會是拐彎去了某個地方?把錢交給某個他信任的人。”薩問。
“不大可能,那樣他多半會把錢連包留下,讓別人以後處理——按照犯罪心理學,對方多半會等到天黑後處理。這麽快把包丟了。第一說明是他本人幹的,因為是在逃跑路上,不擔心周圍有人看到;第二說明他已經給錢找好了去處,扔包表示跟這個案件告別,是一個下意識的行為。”
沒話好說了,馮隊應該去當心理學家(我們常常以為警察主要的任務是動手,但與幾名刑偵高手接觸後,覺得對我國警察的認識是存在誤區的)。
只能讚一聲“神了”。
“沒什麽,這些我們的刑警基本都能想到,日常工作罷了。”馮隊謙虛道。
日常工作?薩思索片刻,忍不住問馮隊:“既然是日常工作,都能想到,那您幹嘛還非得讓老太爺出馬不可呢?”
馮隊看著薩點了點頭,道:“問得好。”他指指地圖:“這不是還有我們不知道的嗎?你看,儲蓄所那個案犯沒露面,他是怎麽把錢存上的呢?”
“這個,老太爺能知道?”
“嗯,”馮隊道,“你知道他讓我去東興樓幹什麽?”
“抓人?”
“不是,是他讓我去點錢……”
【4.一個電話搞定一個二等騙子】
點錢?!薩承認,對這種案情的高速變化我有點兒不速應。
“對,點錢。”馮隊笑笑,點了一支煙,“要不我幹嘛麻煩老太爺呢?我們自己破案子不就得了?按照上面的推測,用交管的錄像對著查,總能把那個時間段跑了這段路的車找出來吧?那能有幾輛啊,對著牌子找,這案子最後大概也能破。不過,要是我們破的話,查車要時間,查車主要時間,查到車主,能不能找到人,還得要時間,然後,你得把車主拿下審吧?我跟你說,這車,多半是屬於那同夥的,人就說不知道,只是拉趟朋友,不犯法吧?你還得做工作抓主犯。那錢,估計就這時間裏,也被花得差不多了。淑娟那娘,估計也就差不多了。”
“是這個理兒啊,不過,老太爺用的難道不是這個路數?”
“他?拿到資料想都沒想,打了兩個電話,就把事兒辦妥了——這小子的同夥,肯定是有過案底的,這種人老太爺就裝在了他腦子裏,所以他辦這種案子輕車熟路,他說‘試試看’,那是自己留個退路,萬一這小子一出門就把錢用光了呢?”
“60萬,幾個鐘頭?!除非他買房……”
“你可不能這麽說啊,現在可是林子大了,什麽鳥兒都有。”說著馮隊低頭一陣找,拿幾張不幹膠貼了貼,遞給我一份案卷來。看時,當事各方的名字都被蓋住,但案情卻十分清晰。“XX,河北省順德縣人,35歲,無業……對其犯罪情節供認不諱”雲雲,總體來說沒有什麽特色,看看案子吧,交待了15起,基本都是小偷小摸或者入戶搶劫,唯獨一次,搶了一家公司的財務室,獲贓款105萬元(後來知道是本日應該械送的銀子,因為某種情況延遲,結果便宜了賊)。三個小時後,該犯被警方抓獲。
然而,身上確實沒有錢。
馮隊堅信其有問題,幾次突審終於使其招供,原來,所有的贓款都被他交給了一個盲聾啞兒童基金會。
偷錢交給基金會!只能說這賊太有性格了。
只是這位“見義勇為”的賊,卻給當事雙方帶來了極大的困擾。
公司拼命地追款,但對方好不容易發了一筆橫財,不緊不慢,堅決不肯退出來。從邏輯上說,公司應該受到更多輿論支持;但是,考慮到這筆“善款”對那些孩子來說意味著什麽……這官司至今還沒有打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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