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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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字訣”連用三天,在老百姓對到處出現“笨警察”頗有煩言、認為這樣的架勢根本不可能抓住案犯的時候,案犯果然在5路公共汽車上再次作案。巧的很,北京市公交分局反扒大隊王大隊長正在這輛車上,5路公共汽車是市局專家分析最可能出現新案的重點線路之一……
後面的情節就無需詳細描述了,最初因為東張西望被王大隊當作扒手盯上的案犯一出針就被發現,王大隊當即上去敲了這小子的手腕子。此人也算眼明手快,見勢不妙丟下註射器就跑,被王大隊當場擒獲。
王大隊也有意思,抓住人你往局裏一送不就完了,他不,非得要案犯自己當場認罪不可。
那可能嗎?
當然可能。王大隊穿的是便衣,扮相活脫脫一個北京頑主。仗著這副打扮,他裝作一個對紮針案一無所知,但偏偏熱心見義勇為的杠頭,不斷給被紮的女乘客鼓勁,堅持說那小子耍流氓,不道歉不讓他走。
被這個杠頭纏住,案犯急不得惱不得,眼看圍觀的人越來越多,為了避免把警察招來,急急忙忙選擇了道歉走人。
道歉?光道歉不行,你得說明白為啥道歉。
拿針紮人家女的鬧著玩?那你的針呢?扔了?自己撿起來拿了走,別扔這兒回頭紮著別人。
等案犯眾目睽睽之下把針撿起來時……
“嘿嘿,對不起,您不要走了。司機同志,直接開公安局,我是警察……”
預審科的人後來直咂舌頭,說王大隊,你這不是搶我們的飯碗嗎?
一“逼”之下,紮針案就此告破。
出於好奇,老薩後來打聽了一下這個紮針案主犯的情況:他幹嘛專紮“短發,25~30歲,體態較為豐滿的女性”呢?
這一打聽才知道,原來這小子的老婆就是一個“短發,25~30歲,體態較為豐滿的女性”!
據說,這案犯還真不是愛滋病。此人身材瘦小,體格孱弱,平時被老婆整怕了,在家裏不得不服軟,又不甘心,於是帶了根針出門,專紮長得像他老婆的(這什麽邏輯)。不料紮了幾次以後,不知道誰傳出去說是愛滋病患者拿針紮人,弄得滿世界風聲鶴唳,人人談虎色變。這讓平時怕老婆的案犯覺得獲得了極大的刺激與滿足,於是一發不可收拾……
此人後來的判刑情況和婚姻變化不得而知,但動用了上千警力破案的老大面對如此結果,表情可以想象。
薩史公曰:還好,這小子的老婆長得不像麥當娜或者希拉裏,不然,此人還不定做出啥危害世界和平的事情呢!
八、不靠譜的丈母娘
〔他才不開大奔藍鳥呢,騎車在路邊走,凈有那些開大奔藍鳥卡迪拉克的老大在旁邊小心翼翼地停下,給趙老太爺請安。然後趕緊繞道走……〕
【1.馮隊長的老丈母娘要跳樓】
我去采訪馮隊的時候,是在他家裏,而且看來到得不大是時候。
一個戴著一對兒英文字母狀耳環的老太太正絮絮叨叨地跟馮隊叨嘮,說:
“你們倆啊,也沒個百八十萬的積蓄,我這不是為了你們著想嗎?”
“媽,知道您為我們著想,可是我哪有功夫炒啊,股票這東西可得天天盯著,我還辦不辦案子了?”馮隊很殷勤地大聲說,一邊示意我進來,順手比劃了一下側耳傾聽的樣子,意思是老太太耳朵不好,聽不清。
“哎呀,你不能炒,不能讓淑娟炒麽?她又不忙。”老太太皺著眉頭,一腦門子官司的樣子。
“就您那閨女?我那媳婦?數到11就得脫襪子看腳趾頭的主兒,她炒股?那還不得賠死啊?”
“可也是啊。”老太太抱著手點點頭,忽然眼睛一亮,雙手一拍,道:
“把你們的存折給我啊,我幫你們炒,我天天閑得沒事兒,正好幫你們賺錢啊!”
“您?得,打住啊,媽您還是給我們倆留倆錢兒當棺材本兒吧。”馮隊看著老太太,雙手亂搖。
“怎麽,媽你還信不過麽?”老太太一甩滿腦袋花白夾雜著茶色的卷花頭,看這意思是要發作。
“哪兒啊,哪兒啊,您,我當然信得過。”馮隊笑嘻嘻的,輕聲接著道,“60萬啊,60萬。”
聽到這句話,老太太好像忽然熄了火,臉上竟帶出了些紅色,一轉頭,才發現薩的存在,連忙說:“哎呀呀,你有客人啊,怎麽早不跟我說呢?我先走了啊,隔壁你劉姨約我去打牌……”
“哎,您可不帶玩錢的啊!”馮隊站起來,追著說,老太太已經草上飛似地出去了,從老薩面前過,帶起一陣香風。
“這誰啊?”我問。
“我丈母娘,人特不靠譜,這不,逼著我炒股賺錢呢。我哪兒有那個功夫啊。”馮隊坐回椅子上,指著旁邊一把轉椅對老薩說,“坐。”
薩坐了,順口道:“我看她挺厲害的,哎,您怎麽一提‘60萬’老太太就啞火了。”
“還不是老太太瞎搞,就她那60萬,差點兒弄出我們家三條人命來,連我都差點兒跳樓……”順口答了一句,馮隊忽然反應過來,“唉,你不是來采訪的麽,怎麽還管我們家的家務事兒啊?”
薩張口還要問,看看馮隊,沒敢,趕緊換了一副面孔,誠摯地問:“馮隊,咱能說說您抓那個持槍挾持親閨女的案子是怎麽回事兒嗎?”
那一天的采訪都很是別扭,看得出來,馮隊對我老有一點兒防著的意思。
他這份防範之心,不能不承認是有些道理的。剛才的那位老太太,已經勾起了老薩的好奇心。60萬,肯定那“60萬”後頭有故事……薩忍不住心中暗想。
說起來,耐不住這份好奇,是因為對馮隊還比較了解,作為北京刑偵口出了名的刑警隊長,不找別人麻煩已經要謝天謝地了,他怎麽能給逼得要跳樓?!
馮隊這個人,在辦案上頗有一套,不但行動上有一套,更主要的是,腦子特別清楚。
舉個例子吧。
有一回,馮隊奉命調查京郊一起殺人案。
死者是被人約出,頭部中彈,一槍斃命。經彈道檢驗,兇器是一支警用六四式手槍,比對檔案,這支槍是X警官的佩槍,此人有犯罪時間。只是,案發那一天,他的佩槍偏偏不在身上——他把槍忘在了辦公室,半夜想起來還特意打電話給值班的同事,請人幫忙把槍收好,第二天才取回。
馮隊接手調查後,仔細檢驗了那支槍,他確信子彈是從這支槍裏射出去的,而且,彈夾中的子彈,確實少了一發,問X警官。X警官茫然不知。
但是,那一天保管槍支的人員,一直在局裏值班,沒有犯罪時間。
有人問馮隊:“會不會是保管槍支的人員把槍借給了兇手,而後造成血案?”
馮隊命令提取槍身上的指紋,但一無所獲,他問X警官取回後是不是擦過這支槍。X警官答是的,自己習慣每天擦槍。
“那,這案子就是你幹的。”馮隊悠悠地說。
這案子說來十分簡單:你每天擦槍,難道是帶著子彈擦的?怎麽會過了好幾天,彈夾裏少一發子彈你不知道?除非X警官缺心眼,可這位偏偏是個渾身是消息、一按就會動的伶俐人。
所以,馮隊說,這案子就是你幹的。
那麽,案發的時候,槍在警局辦公室,怎麽能打死人呢?
這倒可以算個問題,不過解決起來也不覆雜,推論只要三步就夠了。
第一步,受害人死亡時間確定,致死武器確定,說明,那支槍在那個時間,不可能在警局。
第二步,當時警局也有X警官的一支槍,從第一步繼續推論,結果是:
這支槍肯定不是殺人的兇槍,而是另外一支槍。
第三步,X警官向局裏打電話,說局裏這支槍是他的佩槍,這是一個錯誤的信息。
結論:X警官在撒謊,局裏那支槍是他從別的地方借來的。
到他那個級別,社會關系裏面借出一支同樣型號的槍倒也不難。當然,能借槍給他的自然是肝膽相照的好朋友,信任他不會借了槍害自己的。
這種信任應該說還是蠻有道理。X警官借了槍還真不會害朋友,他就是把那槍在辦公室放了一宿,能害誰呢?
當然,他請辦公室的同事把槍收起來的時候,人家除了罵一聲“老X整個一馬虎鬼”,也不會閑得沒事兒去查對槍號。
於是,他自己的佩槍,就可以拿去作案了。
采訪這個案子的時候我對馮隊推崇備至,馮隊自己倒不以為然,說就是一日常工作,而且,這個案子最大的漏洞並不在他擦了槍卻不知道子彈少了一顆,關鍵還是作案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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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的情節就無需詳細描述了,最初因為東張西望被王大隊當作扒手盯上的案犯一出針就被發現,王大隊當即上去敲了這小子的手腕子。此人也算眼明手快,見勢不妙丟下註射器就跑,被王大隊當場擒獲。
王大隊也有意思,抓住人你往局裏一送不就完了,他不,非得要案犯自己當場認罪不可。
那可能嗎?
當然可能。王大隊穿的是便衣,扮相活脫脫一個北京頑主。仗著這副打扮,他裝作一個對紮針案一無所知,但偏偏熱心見義勇為的杠頭,不斷給被紮的女乘客鼓勁,堅持說那小子耍流氓,不道歉不讓他走。
被這個杠頭纏住,案犯急不得惱不得,眼看圍觀的人越來越多,為了避免把警察招來,急急忙忙選擇了道歉走人。
道歉?光道歉不行,你得說明白為啥道歉。
拿針紮人家女的鬧著玩?那你的針呢?扔了?自己撿起來拿了走,別扔這兒回頭紮著別人。
等案犯眾目睽睽之下把針撿起來時……
“嘿嘿,對不起,您不要走了。司機同志,直接開公安局,我是警察……”
預審科的人後來直咂舌頭,說王大隊,你這不是搶我們的飯碗嗎?
一“逼”之下,紮針案就此告破。
出於好奇,老薩後來打聽了一下這個紮針案主犯的情況:他幹嘛專紮“短發,25~30歲,體態較為豐滿的女性”呢?
這一打聽才知道,原來這小子的老婆就是一個“短發,25~30歲,體態較為豐滿的女性”!
據說,這案犯還真不是愛滋病。此人身材瘦小,體格孱弱,平時被老婆整怕了,在家裏不得不服軟,又不甘心,於是帶了根針出門,專紮長得像他老婆的(這什麽邏輯)。不料紮了幾次以後,不知道誰傳出去說是愛滋病患者拿針紮人,弄得滿世界風聲鶴唳,人人談虎色變。這讓平時怕老婆的案犯覺得獲得了極大的刺激與滿足,於是一發不可收拾……
此人後來的判刑情況和婚姻變化不得而知,但動用了上千警力破案的老大面對如此結果,表情可以想象。
薩史公曰:還好,這小子的老婆長得不像麥當娜或者希拉裏,不然,此人還不定做出啥危害世界和平的事情呢!
八、不靠譜的丈母娘
〔他才不開大奔藍鳥呢,騎車在路邊走,凈有那些開大奔藍鳥卡迪拉克的老大在旁邊小心翼翼地停下,給趙老太爺請安。然後趕緊繞道走……〕
【1.馮隊長的老丈母娘要跳樓】
我去采訪馮隊的時候,是在他家裏,而且看來到得不大是時候。
一個戴著一對兒英文字母狀耳環的老太太正絮絮叨叨地跟馮隊叨嘮,說:
“你們倆啊,也沒個百八十萬的積蓄,我這不是為了你們著想嗎?”
“媽,知道您為我們著想,可是我哪有功夫炒啊,股票這東西可得天天盯著,我還辦不辦案子了?”馮隊很殷勤地大聲說,一邊示意我進來,順手比劃了一下側耳傾聽的樣子,意思是老太太耳朵不好,聽不清。
“哎呀,你不能炒,不能讓淑娟炒麽?她又不忙。”老太太皺著眉頭,一腦門子官司的樣子。
“就您那閨女?我那媳婦?數到11就得脫襪子看腳趾頭的主兒,她炒股?那還不得賠死啊?”
“可也是啊。”老太太抱著手點點頭,忽然眼睛一亮,雙手一拍,道:
“把你們的存折給我啊,我幫你們炒,我天天閑得沒事兒,正好幫你們賺錢啊!”
“您?得,打住啊,媽您還是給我們倆留倆錢兒當棺材本兒吧。”馮隊看著老太太,雙手亂搖。
“怎麽,媽你還信不過麽?”老太太一甩滿腦袋花白夾雜著茶色的卷花頭,看這意思是要發作。
“哪兒啊,哪兒啊,您,我當然信得過。”馮隊笑嘻嘻的,輕聲接著道,“60萬啊,60萬。”
聽到這句話,老太太好像忽然熄了火,臉上竟帶出了些紅色,一轉頭,才發現薩的存在,連忙說:“哎呀呀,你有客人啊,怎麽早不跟我說呢?我先走了啊,隔壁你劉姨約我去打牌……”
“哎,您可不帶玩錢的啊!”馮隊站起來,追著說,老太太已經草上飛似地出去了,從老薩面前過,帶起一陣香風。
“這誰啊?”我問。
“我丈母娘,人特不靠譜,這不,逼著我炒股賺錢呢。我哪兒有那個功夫啊。”馮隊坐回椅子上,指著旁邊一把轉椅對老薩說,“坐。”
薩坐了,順口道:“我看她挺厲害的,哎,您怎麽一提‘60萬’老太太就啞火了。”
“還不是老太太瞎搞,就她那60萬,差點兒弄出我們家三條人命來,連我都差點兒跳樓……”順口答了一句,馮隊忽然反應過來,“唉,你不是來采訪的麽,怎麽還管我們家的家務事兒啊?”
薩張口還要問,看看馮隊,沒敢,趕緊換了一副面孔,誠摯地問:“馮隊,咱能說說您抓那個持槍挾持親閨女的案子是怎麽回事兒嗎?”
那一天的采訪都很是別扭,看得出來,馮隊對我老有一點兒防著的意思。
他這份防範之心,不能不承認是有些道理的。剛才的那位老太太,已經勾起了老薩的好奇心。60萬,肯定那“60萬”後頭有故事……薩忍不住心中暗想。
說起來,耐不住這份好奇,是因為對馮隊還比較了解,作為北京刑偵口出了名的刑警隊長,不找別人麻煩已經要謝天謝地了,他怎麽能給逼得要跳樓?!
馮隊這個人,在辦案上頗有一套,不但行動上有一套,更主要的是,腦子特別清楚。
舉個例子吧。
有一回,馮隊奉命調查京郊一起殺人案。
死者是被人約出,頭部中彈,一槍斃命。經彈道檢驗,兇器是一支警用六四式手槍,比對檔案,這支槍是X警官的佩槍,此人有犯罪時間。只是,案發那一天,他的佩槍偏偏不在身上——他把槍忘在了辦公室,半夜想起來還特意打電話給值班的同事,請人幫忙把槍收好,第二天才取回。
馮隊接手調查後,仔細檢驗了那支槍,他確信子彈是從這支槍裏射出去的,而且,彈夾中的子彈,確實少了一發,問X警官。X警官茫然不知。
但是,那一天保管槍支的人員,一直在局裏值班,沒有犯罪時間。
有人問馮隊:“會不會是保管槍支的人員把槍借給了兇手,而後造成血案?”
馮隊命令提取槍身上的指紋,但一無所獲,他問X警官取回後是不是擦過這支槍。X警官答是的,自己習慣每天擦槍。
“那,這案子就是你幹的。”馮隊悠悠地說。
這案子說來十分簡單:你每天擦槍,難道是帶著子彈擦的?怎麽會過了好幾天,彈夾裏少一發子彈你不知道?除非X警官缺心眼,可這位偏偏是個渾身是消息、一按就會動的伶俐人。
所以,馮隊說,這案子就是你幹的。
那麽,案發的時候,槍在警局辦公室,怎麽能打死人呢?
這倒可以算個問題,不過解決起來也不覆雜,推論只要三步就夠了。
第一步,受害人死亡時間確定,致死武器確定,說明,那支槍在那個時間,不可能在警局。
第二步,當時警局也有X警官的一支槍,從第一步繼續推論,結果是:
這支槍肯定不是殺人的兇槍,而是另外一支槍。
第三步,X警官向局裏打電話,說局裏這支槍是他的佩槍,這是一個錯誤的信息。
結論:X警官在撒謊,局裏那支槍是他從別的地方借來的。
到他那個級別,社會關系裏面借出一支同樣型號的槍倒也不難。當然,能借槍給他的自然是肝膽相照的好朋友,信任他不會借了槍害自己的。
這種信任應該說還是蠻有道理。X警官借了槍還真不會害朋友,他就是把那槍在辦公室放了一宿,能害誰呢?
當然,他請辦公室的同事把槍收起來的時候,人家除了罵一聲“老X整個一馬虎鬼”,也不會閑得沒事兒去查對槍號。
於是,他自己的佩槍,就可以拿去作案了。
采訪這個案子的時候我對馮隊推崇備至,馮隊自己倒不以為然,說就是一日常工作,而且,這個案子最大的漏洞並不在他擦了槍卻不知道子彈少了一顆,關鍵還是作案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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