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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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副局長碰上一起硬茬兒的案子,出動了99名防暴隊員(一共100個,他留了一個看家)下手。這99名身穿防彈背心的防暴隊員手持“微沖”,訓練有素,沿著長安街風馳電掣而去。任務倒是給他們完成了,局長同志的檢查也開始寫了。寫了無數次都不能過關,到底要到什麽程度才算深刻呢?
最後擔任審查的老大總算看在同行份兒上給了局長同志一個底:“99個荷槍實彈的防暴隊員,中南海都能讓你沖進去了,你自己想想這是什麽性質的問題?!”
有這個底,局長才明白自己捅了多大婁子。
後來碰上這位局長同志,老薩實在忍不住,問了一個很敏感的問題:“您那99個防暴隊員,要是真的沖中南海,能沖進去嗎?”
局長大人屬於那種很實誠的人,“嘿嘿”一聲苦笑,說:“沖,大概是進得去的,能不能出得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兒了。”
“文革”的時候,對武裝力量一樣看得嚴。不過,抓“老流氓”的時候,雙橋還算是北京遠郊的地方呢,所以吳主任還能打打擦邊球,過一把打戰役的癮。
抓“老流氓”出動三百民兵,面子實在是夠大的,要知道,國民黨空軍高手葉常棣少校被擊中跳傘,抓他才出動了五十人呢。
在談“老流氓”這個案子的時候,我曾經問過老孫。說這個案子遲遲不能破獲,是不是和當時公檢法被砸爛,治安案件的偵破不正常有關?老孫說這個倒是關系不大,因為當時投入了大量的力量想抓他的。這種投入不亞於今天部督大案的力度。老孫的看法有一定道理,當時下面是亂成一團,但較高層次還有一批骨幹頂著,一旦出事,而且上邊想解決,還是有專門的力量來解決問題的。比如,這案子後來交給一處,那就是上邊下了決心,集中警力辦案的情況,至於抓不著……抓不著這個話怎麽說呢?反正你不能說不怪我們太無能,實在是那誰太狡猾什麽的吧……
問題是,出動三百名工人民兵固然聲勢不小,但抓“老流氓”畢竟不是攻山頭,李雲龍的招兒,似乎有些文不對題啊。可老孫對吳德主任這一招評價一點兒也不低。所謂蛇有蛇道,狼有狼道,只要用對了,迫擊炮也能把鬼子飛機打下來。吳主任的招兒破案固然不正規,但和他的身份很符合,人家是游擊隊出身的,打這種人民戰爭有經驗。老孫說你可別小看游擊隊出來的,我們十三處八科,專門處理跨國案件的,第一任科長張黎明,原來就是房山游擊隊的隊長啊。
不知道吳主任是不是按照抓鬼子特工隊的法兒琢磨的,三百名民兵撒出去,在幾個被認為“老流氓”可能作案的村子重點設防。這一設伏還真準,第一天,“老流氓”就撞了網。
【2.公安幹警準備當一次“魯智深”】
說起民兵抓“老流氓”,公安幹警的看法是一半佩服一半惋惜。
佩服,在選擇設伏地點出色,應該說,對“老流氓”下一步可能在哪兒作案,當時的推測是很準確的。此時的“老流氓”還沒有後來那麽狡猾,工人民兵設伏的幾個點,其中一個,他當晚就去作案了——說他撞網就是這麽回事兒。後來警察再設伏,這小子可就沒有這麽痛快來的了。惋惜,是民兵畢竟沒有受過公安訓練,抓捕失敗。用現在電子游戲的說法形容,這等於給對方增加經驗值呢。幹警對案犯,如同獵人對野獸,這屬於天敵。問題是如果你老給他送經驗值,那野獸久練成精,變成《西游記》裏頭那種怪物,人會的他都會,人不會的他也會,那獵人可就麻煩了。
那一次,工人民兵奉命設伏,但是中間出了一點問題。因為指揮行動的是軍人出身,註重保密觀念,所以,第一,設伏人員不進村,在村外設伏;第二,設伏的村子裏,只通知到村幹部,一般老百姓並不知道民兵要在他們村兒抓“老流氓”(此後設伏,都通知到每個村民)。結果,“老流氓”到某村作案,他黃昏進村,民兵還沒到位,半夜作案,民兵在村外的野地裏,仿佛給他站崗,直到他作案完畢,跑了,受害人驚魂甫定,喊叫起來,民兵們才恍然大悟村子裏出事兒了。
不過,到底是準軍事部隊,發現出事兒了,民兵們馬上打開手電筒,點亮火把,在村子四周開始追擊搜捕。指揮部也立即調動其他幾個村設伏的民兵跑步向該村前進,封鎖其四面通道,抓捕“老流氓”。
從他作案完畢逃走到受害人喊叫,也就幾分鐘的時間,“老流氓”能跑多遠呢?民兵們在周圍的田野中開始拉網搜索。黑夜中,不斷有人發現目標,但盡管調動人員圍追堵截,始終沒有抓到。外面抓得熱火朝天,指揮部裏的人員卻漸漸皺起了眉,只見代表犯人的小旗一會兒插在村東,一會兒插在村西,一會兒在村南,一會兒在村北,一會兒過了河,一會兒又回到村邊,範圍不斷擴大,甚至有同時在兩三處發現目標的。
聽到這個敘述,我的感覺是足球場上同時出現了三四個梅西,個個走位飄忽。
指揮部明顯感到已經對抓捕失去了控制,只怕今夜難有收獲。不出所料,一直忙碌到天亮,一無所獲。負責行動的指揮員站在村口四面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冷氣:只見這個小村子四面阡陌縱橫,一馬平川,連個碾盤之類的藏身之處都沒有,就這麽個地方,幾百名民兵搜了一夜,可說即便一只兔子也給搜出來了,可“老流氓”楞是蹤影皆無。
指揮部得出結論:此人或是在民兵尚未合圍之前,已經從拉網的縫隙中逃脫,或是在夜間和民兵接觸後每次都跑過了圍追堵截,最終突圍而去。這小子跑得也太快了。失敗之餘指揮員深感沮喪。
萬般無奈,民兵們只好向上報告抓捕失敗,惱火的上級這才想到破案畢竟應該是公安部門的事情。十三處被委以重任。民兵撤離兩個小時之後,十三處組長常占魁帶幾名偵察員,乘一輛拉嘎69吉普車趕到了案發現場。
從這個情況來看,我推測十三處早已經在關註這個案子(按“文革”前的正常程序,所有兇殺、強奸、爆炸這類大案,都是十三處的),並悄悄做了準備。只是上級不發話,自己也不好插手,所以他們才能一得到命令在極短的時間內到達現場。或許,也有想來一個專業的“閃電戰”、給公檢法系統爭口氣的意思。
別說,專業人員就是不一樣,到達現場僅僅幾分鐘,十三處就弄明白了昨夜“老流氓”的行蹤。
他怎麽跑出民兵們的包圍的?
答案是:他根本就沒跑。
受害人房後有幾堆秫稭稈,偵察員們很快在那裏發現了案犯曾經隱匿過的痕跡。
“飛毛腿”被捕後供述:那一次,他作案完畢剛離開現場,受害人就叫起來,周圍立刻人聲鼎沸,自己根本就沒法跑。沒法跑的情況下,此人回頭就撞進了受害人家的秫稭稈堆,在裏面睡了一覺。第二天早上醒來,看看周圍已經無人,還方便了一下,才悠悠然趕去上班。
民兵缺乏刑事辦案經驗,沒有搜索現場,只是向外拉網追趕,出現了“燈下黑”的問題。令人扼腕的是,根據對案犯留下的排洩物內部溫度進行測定,此人直到偵察員到達之前一個多小時,還藏在稭稈堆中!
只差了一步!
至於民兵在夜間發現和追蹤的目標,也基本弄清:指揮部當時下令其他各村民兵趕來支援,不相統屬的大量人員集中於同一塊搜索地域,夜暗中很容易出現把“友軍”當成目標的情況。這種誤會引發的人員調動又造成新的誤會。人多反而增加混亂,這就是世界各國古代軍隊的優秀統帥在組織夜戰時都十分謹慎的原因,民兵們整夜都在自己和自己捉迷藏。
對當日情況形成報告後,這個案子正式交給十三處進行偵破。
當時十三處業務能力很強,不久就總結出了“老流氓”的作案特點:從發案情況來看,“老流氓”作案的區域主要集中於當地農村地區。當地農村的住宅大多為單獨院落,彼此之間略有距離,案犯作案時有較大的空間。偵察員們還發現,當地住宅的一種建築特點,給案犯提供了方便。當地習俗,房屋的窗戶上半部糊紙,下半部為玻璃,沒有掛窗簾和鎖門的習慣。因此,案犯很容易踩點和觀察目標的活動,確認其家中有無男子。當地雖然是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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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擔任審查的老大總算看在同行份兒上給了局長同志一個底:“99個荷槍實彈的防暴隊員,中南海都能讓你沖進去了,你自己想想這是什麽性質的問題?!”
有這個底,局長才明白自己捅了多大婁子。
後來碰上這位局長同志,老薩實在忍不住,問了一個很敏感的問題:“您那99個防暴隊員,要是真的沖中南海,能沖進去嗎?”
局長大人屬於那種很實誠的人,“嘿嘿”一聲苦笑,說:“沖,大概是進得去的,能不能出得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兒了。”
“文革”的時候,對武裝力量一樣看得嚴。不過,抓“老流氓”的時候,雙橋還算是北京遠郊的地方呢,所以吳主任還能打打擦邊球,過一把打戰役的癮。
抓“老流氓”出動三百民兵,面子實在是夠大的,要知道,國民黨空軍高手葉常棣少校被擊中跳傘,抓他才出動了五十人呢。
在談“老流氓”這個案子的時候,我曾經問過老孫。說這個案子遲遲不能破獲,是不是和當時公檢法被砸爛,治安案件的偵破不正常有關?老孫說這個倒是關系不大,因為當時投入了大量的力量想抓他的。這種投入不亞於今天部督大案的力度。老孫的看法有一定道理,當時下面是亂成一團,但較高層次還有一批骨幹頂著,一旦出事,而且上邊想解決,還是有專門的力量來解決問題的。比如,這案子後來交給一處,那就是上邊下了決心,集中警力辦案的情況,至於抓不著……抓不著這個話怎麽說呢?反正你不能說不怪我們太無能,實在是那誰太狡猾什麽的吧……
問題是,出動三百名工人民兵固然聲勢不小,但抓“老流氓”畢竟不是攻山頭,李雲龍的招兒,似乎有些文不對題啊。可老孫對吳德主任這一招評價一點兒也不低。所謂蛇有蛇道,狼有狼道,只要用對了,迫擊炮也能把鬼子飛機打下來。吳主任的招兒破案固然不正規,但和他的身份很符合,人家是游擊隊出身的,打這種人民戰爭有經驗。老孫說你可別小看游擊隊出來的,我們十三處八科,專門處理跨國案件的,第一任科長張黎明,原來就是房山游擊隊的隊長啊。
不知道吳主任是不是按照抓鬼子特工隊的法兒琢磨的,三百名民兵撒出去,在幾個被認為“老流氓”可能作案的村子重點設防。這一設伏還真準,第一天,“老流氓”就撞了網。
【2.公安幹警準備當一次“魯智深”】
說起民兵抓“老流氓”,公安幹警的看法是一半佩服一半惋惜。
佩服,在選擇設伏地點出色,應該說,對“老流氓”下一步可能在哪兒作案,當時的推測是很準確的。此時的“老流氓”還沒有後來那麽狡猾,工人民兵設伏的幾個點,其中一個,他當晚就去作案了——說他撞網就是這麽回事兒。後來警察再設伏,這小子可就沒有這麽痛快來的了。惋惜,是民兵畢竟沒有受過公安訓練,抓捕失敗。用現在電子游戲的說法形容,這等於給對方增加經驗值呢。幹警對案犯,如同獵人對野獸,這屬於天敵。問題是如果你老給他送經驗值,那野獸久練成精,變成《西游記》裏頭那種怪物,人會的他都會,人不會的他也會,那獵人可就麻煩了。
那一次,工人民兵奉命設伏,但是中間出了一點問題。因為指揮行動的是軍人出身,註重保密觀念,所以,第一,設伏人員不進村,在村外設伏;第二,設伏的村子裏,只通知到村幹部,一般老百姓並不知道民兵要在他們村兒抓“老流氓”(此後設伏,都通知到每個村民)。結果,“老流氓”到某村作案,他黃昏進村,民兵還沒到位,半夜作案,民兵在村外的野地裏,仿佛給他站崗,直到他作案完畢,跑了,受害人驚魂甫定,喊叫起來,民兵們才恍然大悟村子裏出事兒了。
不過,到底是準軍事部隊,發現出事兒了,民兵們馬上打開手電筒,點亮火把,在村子四周開始追擊搜捕。指揮部也立即調動其他幾個村設伏的民兵跑步向該村前進,封鎖其四面通道,抓捕“老流氓”。
從他作案完畢逃走到受害人喊叫,也就幾分鐘的時間,“老流氓”能跑多遠呢?民兵們在周圍的田野中開始拉網搜索。黑夜中,不斷有人發現目標,但盡管調動人員圍追堵截,始終沒有抓到。外面抓得熱火朝天,指揮部裏的人員卻漸漸皺起了眉,只見代表犯人的小旗一會兒插在村東,一會兒插在村西,一會兒在村南,一會兒在村北,一會兒過了河,一會兒又回到村邊,範圍不斷擴大,甚至有同時在兩三處發現目標的。
聽到這個敘述,我的感覺是足球場上同時出現了三四個梅西,個個走位飄忽。
指揮部明顯感到已經對抓捕失去了控制,只怕今夜難有收獲。不出所料,一直忙碌到天亮,一無所獲。負責行動的指揮員站在村口四面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冷氣:只見這個小村子四面阡陌縱橫,一馬平川,連個碾盤之類的藏身之處都沒有,就這麽個地方,幾百名民兵搜了一夜,可說即便一只兔子也給搜出來了,可“老流氓”楞是蹤影皆無。
指揮部得出結論:此人或是在民兵尚未合圍之前,已經從拉網的縫隙中逃脫,或是在夜間和民兵接觸後每次都跑過了圍追堵截,最終突圍而去。這小子跑得也太快了。失敗之餘指揮員深感沮喪。
萬般無奈,民兵們只好向上報告抓捕失敗,惱火的上級這才想到破案畢竟應該是公安部門的事情。十三處被委以重任。民兵撤離兩個小時之後,十三處組長常占魁帶幾名偵察員,乘一輛拉嘎69吉普車趕到了案發現場。
從這個情況來看,我推測十三處早已經在關註這個案子(按“文革”前的正常程序,所有兇殺、強奸、爆炸這類大案,都是十三處的),並悄悄做了準備。只是上級不發話,自己也不好插手,所以他們才能一得到命令在極短的時間內到達現場。或許,也有想來一個專業的“閃電戰”、給公檢法系統爭口氣的意思。
別說,專業人員就是不一樣,到達現場僅僅幾分鐘,十三處就弄明白了昨夜“老流氓”的行蹤。
他怎麽跑出民兵們的包圍的?
答案是:他根本就沒跑。
受害人房後有幾堆秫稭稈,偵察員們很快在那裏發現了案犯曾經隱匿過的痕跡。
“飛毛腿”被捕後供述:那一次,他作案完畢剛離開現場,受害人就叫起來,周圍立刻人聲鼎沸,自己根本就沒法跑。沒法跑的情況下,此人回頭就撞進了受害人家的秫稭稈堆,在裏面睡了一覺。第二天早上醒來,看看周圍已經無人,還方便了一下,才悠悠然趕去上班。
民兵缺乏刑事辦案經驗,沒有搜索現場,只是向外拉網追趕,出現了“燈下黑”的問題。令人扼腕的是,根據對案犯留下的排洩物內部溫度進行測定,此人直到偵察員到達之前一個多小時,還藏在稭稈堆中!
只差了一步!
至於民兵在夜間發現和追蹤的目標,也基本弄清:指揮部當時下令其他各村民兵趕來支援,不相統屬的大量人員集中於同一塊搜索地域,夜暗中很容易出現把“友軍”當成目標的情況。這種誤會引發的人員調動又造成新的誤會。人多反而增加混亂,這就是世界各國古代軍隊的優秀統帥在組織夜戰時都十分謹慎的原因,民兵們整夜都在自己和自己捉迷藏。
對當日情況形成報告後,這個案子正式交給十三處進行偵破。
當時十三處業務能力很強,不久就總結出了“老流氓”的作案特點:從發案情況來看,“老流氓”作案的區域主要集中於當地農村地區。當地農村的住宅大多為單獨院落,彼此之間略有距離,案犯作案時有較大的空間。偵察員們還發現,當地住宅的一種建築特點,給案犯提供了方便。當地習俗,房屋的窗戶上半部糊紙,下半部為玻璃,沒有掛窗簾和鎖門的習慣。因此,案犯很容易踩點和觀察目標的活動,確認其家中有無男子。當地雖然是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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