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7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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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男性青壯年大多在京郊工廠,如朝陽焦化廠等地上班,很多人需要上夜班,家中只有婦孺。案犯襲擊的,主要是帶孩子的單身少婦。當地人一般都住東屋,案犯從西邊無人居住的房間撥開窗戶進去,到竈間脫衣服,只用黑紗蒙面,進入女性住屋實施犯罪。作案時通常先把刀放在孩子脖子上,說:“我是老流氓,讓我玩會兒,不然我殺了你孩子。”

此人作案頗為瘋狂,有受害人一連被他侵犯三四次的情況(據說當時有位參與偵破的痕跡專家稱其有“返祖現象”)。作案結束後,他退到堂屋,穿好衣物後逃離。有時,他也襲擊單身女性或多名女知青宿舍等,兼盜竊財物。

然而,警察們也發現這個案子頗有令人撓頭之處,那就是案犯作案的時間間隔毫無規律可言。有的時候,警方集中警力進行偵破的時候,他頂風作案,有的時候,卻又長久沈寂。這和有的慣犯一段時間不作案就會難以忍受而去犯罪,或者一次犯罪後滿足而較長時間不去犯罪的情況完全不同。

這孫子作案怎麽一點規律也沒有啊?偵破經驗豐富的十三處老手們,對此也感到茫然。

這個古怪的規律直到案犯被抓捕歸案,才算弄清。

原來,此人作案的前提竟然是——和老婆吵架。

所謂的“老流氓”和妻子在性生活方面不太和諧,但並不是每個有這種問題的男人都會弄到要出門作案的地步。關鍵是每次他和妻子吵架之後,就會變得十分沖動。而他沖動的方式並不是滿院子舉著菜刀亂轉,而是出去作案。於是,就會發生他下午和老婆吵架,晚上去作案,半夜回家老婆怒氣未消,又吵起來,結果他又出去作案一次這樣的事情。

知道他作案的誘因居然是這個,警察們估計要上吊的心都有。對苦苦搜尋其作案規律的警察來說,第一個感覺就是這小子在挑釁專政機關。

其實,他倒還真沒這個意思,只是夫妻打架這種事兒,哪有規律可言!

事實上,辦案中警方確曾把他列入犯罪嫌疑人之中,有便衣警察在他住宅附近監視過,曾親眼目睹他們兩口子打架。但是誰會想到兩口子為了襪子沒洗幹凈這樣的事兒吵架,會引發一起強奸案呢?!

說起來,既然已經把他列入嫌疑人了,怎麽還沒能把他抓起來呢?實際上警方曾經非常靠近案犯了,但從邏輯上的不合理之處,又使警方一直沒有走出最後一步。這和他給警方產生的誤導有關。首先要說明一點,在警方進行偵破過程中,被列入嫌疑名單的人遠不止他一人。警方在工作中不斷排除,不斷尋找新的嫌疑人,總的方向是試圖逐步縮小嫌疑對象範圍。這個過程中,他就被放到外圍了。

當時“老流氓”作案,有一個特點是經常順手盜竊。但是,當時的農民頗為貧困,在今天的賊看來,並沒有什麽貴重得值得一偷的東西。“老流氓”盜竊屬於不管不顧、有什麽偷什麽的類型,有一次竟然作案後把人家一口袋70斤大米偷走了。因為已經確定案犯每次作案都是步行,不使用交通工具。

所以,扛著70斤大米能走多遠?警方分析了一下,畫了個三公裏的圈,認為這個圈裏面的嫌疑人顯然作案可能更大。

不幸的是這個案犯的家,是在案發現場十幾裏外,也就是說距離超過十公裏。誰會背著70斤大米走十公裏呢?那還不得累死?開句玩笑說,扛70斤大米走十公裏,費這個勁還不夠車票錢呢。

偏偏此人就是這麽幹的!一是體力,一是思維,此人都很是與眾不同。

這樣,雖然沒把他從嫌疑名單上排除,可是也沒有把疑點向他身上聚焦(還有一個原因,後面也會講到)。

“老流氓”的思維與眾不同,這一點讓警方萬分頭痛。比如,十三處接手案件之後,曾提醒當地居民做好自我防範。但是,幾個月下來,此人卻一直沒有作案(這段時間他家庭和睦,沒有吵架)。老百姓畢竟不是軍隊,還要過日子生活,略一放松,他又來了。再比如,他到某村作案,警察隨即趕到,調查案情,查看線索,分析下一次他可能到哪裏。不料警察剛走沒兩天,他又來到了上次作案的這個村子,襲擊的還是同一個受害人。警察們再來,這次分析,感覺這小子膽子太大了,竟然敢於回頭,所以,必須對以前受害的人員加強保護。

的確,強奸案敢吃回頭草的太少了。可是,他竟然敢!結果,警察們還在忙著查找所有以前受害人地址的時候,又有報案的來了——還是同一個受害者,他第三回又去了。

這件事把警察們氣得暴跳如雷:我們剛走啊,他還敢去第三回?!這也讓警察們對受害者感到極大的歉意,真有一種“老百姓養你是幹什麽吃的”的慨嘆。

難怪警察們認為他是在挑釁專政機關。

就在這時候,發生了一起特別的案件:某村一個婦女主任遭到“老流氓”的襲擊,但是在他進門的一瞬間,她發覺驚起,並果斷把門推上頂死,結果“老流氓”作案未成。這也是警方記載中他第一次作案未遂。

警方當即上門調查。這個婦女主任的家所住的地方與其他鄰居間隔較遠,丈夫上夜班,罪犯從房屋一側撥窗而入,在鄉下堂屋常用的大竈旁脫了衣服,而後試圖進入臥室作案。一切都和“老流氓”作案的手段符合。被擋在門外之後,他試圖從窗戶進入,再次被擋住,於是站在窗外,用言語調戲,並聲稱這次不成,自己還要再來。盡管是當婦女主任的,但受害人也被嚇到幾乎精神崩潰。

調查完之後,警察們開了一個會。會上有人提出一個看法,認為“老流氓”說還要來,並不是說說而已,他很可能真的會再來。考慮到案犯猖狂的作案習慣,這個看法受到了常占魁組長的支持。於是,警察們決定,就在這個婦女主任家裏設下埋伏,守株待兔。

《水滸傳》中有一節“小霸王大鬧桃花莊”,山大王周通要強娶桃花莊老莊主的女兒,花和尚魯智深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結果,喜滋滋入洞房的周通被藏在裏面的魯智深痛打一頓,幾乎喪命。

這次,公安幹警們準備當一次魯智深。

問題是,那個婦女主任已經被嚇到幾乎崩潰,無論如何不肯在這裏再呆下去,一個勁兒要回娘家,更不要說配合破案了。但是,從以前的作案規律看,案犯作案前,對目標周圍的情況都要進行仔細地觀察,直到確認安全才出手。

假如沒有目標,設伏根本就沒有意義。

常占魁有的是辦法,他讓一名相貌清秀的偵察員冒充這個婦女主任。這個偵察員穿上和婦女主任相同的服裝,預先藏在村外的樹林裏。婦女主任假作出村抱柴禾,回來的時候,實際上已經掉包。這名偵察員甚是機警,裝得天衣無縫。事後審問“老流氓”時,他表示當天幾次窺視,都沒有看出破綻。

深夜,村莊已經進入睡夢之中,婦女主任家也熄了燈,看來一切如常。

實際上,那名偵察員就提著槍等候在屋中,而常占魁等人,也在村子的各個角落埋伏了下來。就在午夜剛過的時候,老偵察員常占魁憑借一雙夜眼忽然發現,村外一個土坡的後面,慢慢地冒出一個人來,借著地形地物開始向村邊移動……

警方第一次和“老流氓”發生了接觸。

依靠長期從事偵破工作的經驗,常組長一眼就判定:此人有重大嫌疑。

這是因為,在警察眼裏,犯罪分子和普通人的行為舉止之不同,就像我們分辨男的跟女的一樣明顯簡單(當然現在有時候也不那麽好說)。當年,北京反扒老手王大隊到剛建市的深圳介紹經驗,為了說明問題,老王來了個實戰表演。深圳警方跟隨老王到車站抓賊,過程和從水桶裏撈魚一樣,有當地警察驚呼就跟那賊是他養的似的——當時那裏養“二奶”成風,故深圳警察有此感嘆。

老王一句話道破天機:車來了,別人都看車,就他看人,他不是賊,誰是賊啊?這就是所謂的“掛相”。

從黑影隱秘的行動來看,此人符合警察對罪犯行為模式的推測。那麽……

是上去抓呢?還是等他進屋作案抓現行呢?

這個不用警察來回答,估計誰都能答得出來。且不說他這個位置還離警方太遠,做套就是讓他鉆的,魯智深可沒有跑到村外把周通揪進來的道理。

那時候通訊條件不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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