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完美帝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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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十七年元旦,大漢皇帝劉協正式定天京城為大漢帝國的京都,中央皇庭、中央治略府、中央統帥府、中央太學府依次進入炎黃廣場,幽州改為京州。
正式定大漢帝國國旗為白底黑龍太極圖,在旗幟中央是一個太極圖,而黑龍游戈在太極圖周邊。
整個京都的荊州大道、涼州大道和其他六條主要大道都各自結燈營彩,劉協親自主持了炎黃廣場和百家廣場的歡慶儀式。
連續十餘日的歡慶下來,劉協都累的快要虛脫了,但心中還是很開心。
大漢帝國完成遷都之後,劉協坐鎮天京城,開始深化帝國的轉型,使帝國正式完全進入一個特殊的二元君主制,在權力和責任分配上的安排尤其變得非常重要。
從華夏十年開始制定的大漢帝國全國十年發展規劃也進入了尾聲,強化漠北管理的工作也在積極準備,在由南驪公代管十年之後,中央治略府將正式全部接管漠北驪州的管理工作。
治略府的華夏十六年賦稅審定會議在華夏十七三月召開。劉協領禦府督政院官員列席參加。
大漢帝國華夏十六總賦稅為一百八十二億商稅和一億一千五百四十九萬石糧稅,比華夏十五年增長幅度超過三成,其中主要因素是泰州和安州地開發,預計隨著泰州的進一步開發。華夏十七年的總賦稅增長還將繼續提升兩成以上。
隨著南方糧食增產迅速,南北海運業發展迅速,大量南方糧食開始進入安泰港。以安泰港向北方各地運送。
南方從吳郡到濟南的水利運輸漕河疏通工程——濟杭運河已經完成,洛陽到南海郡之間的廣洛運河也開始考慮進行,天京城到安慶城的京慶道工程開始進行。
在全國的經濟發展平衡,必然需要一條漕運河道將黃河、長江和珠江聯系在一起,只有這樣,中部經濟才能直接和大漢未來的經濟中心發生聯系,廣洛運河就承擔這樣一個責任,她將把西京經濟區、荊州經濟區和廣州聯系到一起,如果有火車這當然更好,可是沒有火車就只能依靠人工運河。
廣洛運河的規模是和西寧道工程相比的工程。為了完成這個工程,帝國僅僅依靠每年的賦稅是不可能的,雖然帝國擁有三百萬的傭工。但還是需要大量的財富,劉協為了確保帝國經濟建設不影響帝國的穩定,一直拖延廣洛運河的建設。
實際上在襄陽為京都的時代,襄洛運河就已經完成,襄陽和長沙之間有天然的水運渠道。問題就集中在長沙和南海郡之間,這是一條直接進入大海的運河,涉及到六十二河的改道和匯聚。
工程的浩大是顯然易見的,所需要的人工並不成問題,但要完全開挖還需要大量的財富。劉協把這一目標和西寧道工程聯合在一起,要想不影響帝國的命運建設這兩條河道必須要大量的戰爭賠款,目前能夠支付這麽大的賠款項目的只有安息和貴霜帝國,為了大漢帝國的未來,也只有犧牲他們的帝國命運了。
這兩年的安定下,大漢帝國的財政開始明顯有較多盈餘,為繼續向中亞和漠北發展打下了根基,同時也為大漢帝國實行國子政策提供了保障,劉協準備在華夏十七年開始實行國子政策。
正如以前所推敲的一樣,大漢帝國在境內穩定和經濟轉好之後,各地的出生率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預計三十年後,大漢帝國的人口便可以恢覆東漢末年的水平。
要想長久保持帝國的穩定,首先有四個條件,一是帝國的發展過程,人口能夠被穩定控制住;二是帝國的發展過程中,朝廷官僚階級不發生大規模的腐敗,三是帝國經濟的平衡發展,四是周邊不存在強大的敵人威脅文明的發展和延續。
漠北要塞城堡工程和道教的推廣是為了確保漠北的安定,不使漠北民族擁有過於利害的攻擊性;廣洛運河、西寧道和未來的全國道路計劃,這些都是為了確保經濟的平衡發展;中央治略府獨立設置,監督、審判權力剝奪和大規模的道教宗教教育是為了防止大規模的腐敗發生。
而國子策則是一個綜合帝國政策,它基礎作用是為了確保人口的擴張不引發帝國經濟崩潰,同時承擔民族道德教育和國民素質提高的作用,承擔著大漢子民開拓選方的作用,承擔帝國不斷確保軍事力量的作用,承擔著道教信仰推廣的作用,承擔弱化其他民族仇恨漢族,同化所有民族實現融合的作用,這將是帝國延續千年的根本之策。
華夏十七年四月,劉協正式下詔各州設立道臺,負責基礎醫療、基礎教育、救濟扶貧和宣講道義。首先在荊州、揚州、蜀州、青州、豫州、粱州、徐州和驪州八個州實行國子政策。
所謂國子政策,即在大漢皇庭下設宣道院進行全民教育,每家每戶子女在十二歲之後必須進入大漢帝國各道殿寄宿學習,十八歲之後將有一次重要的選擇,將決定子女是留在國內還是跟隨國家政策成為國子,接受帝國國子監機構的管轄。
這一次選擇主要子女、父母和道教協調完成。成為國子的子女將由帝國負責撫養,根據才能和志願以及綜合成績分配其走向各個專業或者軍隊,或者成為普通和農戶,或者成為專業工匠。
非國子的子女教育和撫養由帝國子民自己負責。道教將根據非國子成績和特征,部分優秀者將進入帝國預備軍和郡學,其餘普通的男子將進入帝國駐防軍服役。在駐防軍中,他們還有一次機遇,將有一成左右送入預備軍。
富裕家庭可以在子女十八歲之後繳納高昂的免役稅和學費進入郡學繼續學習。
各商社在帝國內可以和各大學院合辦技工學校,寒門子弟年滿十八歲後可以根據身體素質條件免費入學成為學徒,但必須和商社簽訂為期十年的雇工條約,一旦進入技工學校,寒門子弟將免除兵役。
對於國子而言,當帝國有需要的時候,所有國子將統一根據帝國名額規劃分向帝國人口欠缺地區,開墾帝國新占領的領地。
這個國子策地全方位實施。將為帝國的民族道德和素質教育提供非常好的實施平臺,使大漢帝國子民以“能騎馬、能射箭、能游泳、能識字、能算數、能勞作”這“六能”為大漢帝國國民基本素質,以“立而知眾。強而求榮,守而善思,以道為萬物之本,以道守萬物。”為大漢帝國國民高素質要求;以“忠國愛家、敬業愛崗、尊老愛幼、守時守法”為基本道德標準,以“忠孝仁愛禮義廉恥”新八德為高道德標準。
一個帝國能夠永久強大。並不需要聖人,一個孔聖人救不了國家,需要的是幾千萬“能騎馬、能射箭、能游泳、能識字、能算數、能勞作”和“忠國愛家、敬業愛崗、尊老愛幼、守時守法”的國民,只有他們能夠使帝國永久強大。
劉協忍不住會想起很久以前和恩師王樹安去德國參加一次民族素質和文明標準研討會的時候,當王樹安老教授提出自己關於文明是否優秀的四個判斷標準時。卻得到一位德國學者的嘲笑,他說:一個民族和文明是否優秀,很容易判斷,只要看這個民族是崇拜英雄和聖人,還是尊敬現實客觀存在的良好公民就可以看出來,一個崇拜英雄和聖人的民族註定是空洞地,只有尊敬現實客觀存在的良好公民的民族才會有強大的約束力,才能使民族和文明強大。
毫無疑問,他說的是非常正確,一個民族是否強大,首先的判斷標準就是他們的基本素質和道德標準,只有用有無數優秀公民的民族才可以守護一個強大文明和帝國,華人總喜歡把文明潰敗的罪歸納在某個人身上,卻從沒有想過,民族的根基就是那樣,慈禧太後也只能是那種模樣,她只是民族中最普通的人,清帝國的崩潰真的就要怪罪她一個人嗎?
何必怪罪宋朝的皇帝沒有抵擋住蒙古的鐵騎,何必怪罪李自成沒有抵擋住滿洲鐵騎,何必怪罪慈禧太後沒有抵擋住西方列強,何必怪罪蔣介石沒有抵擋住日寇,一切的問題的根基究竟錯在哪裏,只能說,民族的錯,歷史的錯,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昨天如此,今天如此,未來同樣如此。
一個國家能夠真正強大,他不是一個政府的職責,他是我們這個民族中每個人的職責,而我們每個人需要做的其實也並不多,只要能夠做到“忠國愛家、敬業愛崗、尊老愛幼、守時守法”,國家如何能夠不富強?
劉協深深清楚這一點,在帝國依靠自己和荀彧等社會精英的智慧走向統一和富強的基礎後,更加富強就需要帝國所有子民來共同實現,他所能做的已經不多,他所能做的就是進一步確保帝國改革的成果,甚至為帝國樹立一個強大而遙遠的敵人,讓帝國的擁有者、管理者和所有子民都時時警備,時時保留一種警覺意識。
如果還可以做什麽,劉協希望能夠幫助大漢帝國打贏三百年內註定要打的那一仗,或許那一仗就會在斯裏蘭卡打響,因為那是大漢帝國和羅馬帝國誰能掌握整個東西方貿易主動線的關鍵地域,在東西方海上貿易的分界點上。誰擁有今天的星石島,就將決定兩個帝國誰能主導整個貿易的利潤分配方向。
而在這之後呢,大漢帝國和羅馬帝國拼耗的就是各自的民族精神內涵和國民素質,還有國家的組織機構。
如果可以。劉協希望能夠幫助大漢帝國打贏未來所有和羅馬帝國之間的戰爭,但他又能做到多少。
“窮我畢生之力,使國民更強。使大漢帝國更強!”
“你想做的就是你應該做地!”——王樹安教授的話還時時在劉協耳邊響起,劉協和自己說,是的,也許我還希望自己的人生享受更多的美女,希望自己和自己的後代擁有更奢華的人生,希望自己能夠在享盡榮華富貴、聲色美酒的時候還成為一位聖人,為人稱頌,但我真正想做的就是使大漢民族的每個人更強,使大漢帝國更強,這就是我想做地和應該做的。
要想過帝國更富強。國民和民族更強大更堅韌,就必須要加大改革力度,同時還要確保自己子孫不做惡行倒失之舉。在這一點上,劉協信任帝國的子民更多過自己的子孫,出於對歷史的了解,他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子孫。
今天,將各種權利集中在自己手上。或許可以加快帝國的建設,但明天呢,各種權利集中在自己子孫手上,只會讓自己辛苦建立的帝國毀於一旦。
所以,很多事情必須著手兩手準備。一是使國民在自己任內變得更強大,二是使立法權必須轉到國民手中,只要景山基社在,就不可能在很短時間內出現其他人掌握帝國權利然後滅絕帝國皇室地行為,因為景山基社的服務對象是帝國皇室,尤其是帝國皇帝。
另一方面,必須調動帝國的中層階級保衛帝國的制度,不能指望那些官僚集團,而是指望帝國內的各個利益集團,這個方面也必須從兩手準備,一方面是加強學者、律師、醫師、工匠等中層階級地建立,另一方面是發揮道教的力量,使普通子民也能追隨帝國。
在這一思路上,劉協在立法權仍然保留在自己手中時,加快建立了《國民法》和《醫師法》、《律師管理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改工匠名稱為技師,從最初的工匠五級劃分,改為學徒、技工、助理技師、技師、大技師五個等級,技師的主要培養道路依靠商社和理工學院共同培養的技師學校,一部分依靠各學院本身培養理論程度較好的學子,學子如果能夠同時評上技師和學者,將在學者津貼的基礎上,格外增加三成技師津貼。
醫師也具體分化為助理醫師、醫師、大醫師三個等級,獲得大醫師資格可以自己開辦診所,商社同樣可以在聘請大醫師之後開設診所。
準備成立中央法院和大漢帝國國民院,將司法權限從治略府中剝離出來,由中央法院和各州郡法院承擔司法權限,將立法權限從中央皇庭中剝離出來,由大漢帝國國民院承擔立法權。
規定各地駐防軍擁有三級聽調義務,首先是大漢皇庭為第一級,各地法院和國民院為第二級,各地治略府為第三級,確保在地方治略府出現違法行為後,各地法院和國民院能夠調動駐防軍進行壓制,如果壓制行為過分,代表中央皇庭的各地道庭能夠出面進行幹預。
這裏值得推敲的就是律和法的權限界分,必須在放權給大漢帝國國民院的同時,和國民院制定一個基本的《漢律》,首先確定帝國的性質,使各方面都保持穩定,這個律就是最根本的,任何人都不能修改。
至於細節的法就交給大漢帝國國民院去制定,繼續限制皇帝的能力,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帝國的性質不會改變,避免出現一個不孝子孫將帝國的性質又改回到秦始皇那樣的封建君主制,這不是設想,而是一定會出現的,如果不事先進行制止,遲早會發生。
同時,讓各地道殿承擔全民教育工作,而不是再由治略府承擔基礎教育工作,太學府承擔高等教育。各郡必須建立郡學,所有各縣縣學改為道殿。
對於漠北游牧民族,大漢皇庭將委派道教道師跟隨牧民建立游動的道殿,負責牧民的朝拜和教育工作。
在國子策的平衡下。大漢疆域各地人口都會實現平衡,使人口不再過多集中在某些地區,對於人口壓力較大的州則增加國子名額。對人口壓力較小的州則壓縮國子名額。
基礎道德和知識的教育由道府負責,高等的知識分子培養工作由太學府這些學術尖端人才負責,確保帝國地人才不再以當官為主要的謀生渠道,也不再受中央治略府控制,實現大漢帝國道德和民族素質教育的統一標準,實現大漢帝國高端知識分子的理性化,實現理、工、農、商整個科學體系得系統化、自由化發展,劉協自己代表的中央皇庭也放手對中央太學府的管理。
道教獨立負責的全民基礎教育中,開設《三尊道經》、《楚律簡釋》為必修課程,道德、漢文、地理、數學、物理、生理、音藝、農林、武術九課為基礎課程。《新道德經》、《漢文三千篇》、《華夏疆域》、《幾何原本》、《百物根基》、《生理千家談》、《六音全書》、《大漢農學》為法定教材,定騎、射、泳、武為武術四項。
要想開展國子政策,必須首先加稅。但並不能選擇加農稅,而是選擇增加商稅,也不能直接增加,否則在全國都會引發大規模的逆反潮流,劉協選擇在《國商策》上做文章。下詔為了鼓勵民商經濟,帝國進一步推行國商向民商轉變過程,民商穩定商稅為十五抽二,私商仍然維持在十五抽三,民商中國家股金比例一律維持在三成以下。皇室持股等同民商持股。
大漢帝國目前十歲以上,十五歲以下少年大約是三百萬,按兩百人一間道殿來計算,總計需要十五萬間道殿,在過去幾年各地興建的道殿約有七萬多間,餘下還有八萬間。
對於道教中教授知識的學子,統稱為教師,即教廷的授課師,和各大學府的授課師即學者分別開來。
國子策不可能是一年完成,這需要至少三十年甚至百年才能初步形成規模,但在首先開展的八個州還是迅速展開。
國子策的一個基礎是道教的經費問題,第一年總計需要投入六十億,以後三十年內增加一成,除了大漢帝國皇室固定支持二十億之外,道教信徒每年募捐的費用也可以有三十多億,這還是有一定地空缺。
所以,國子策雖然由大漢皇庭負責,但在十年內的整體經費仍然由治略府提供七成,其餘三成依靠道教的募捐完成,在十年之後,治略府除了向中央皇庭每年提交總賦稅四成之外,不再承擔任何其他費用。
中央太學府的經費主要由商社研究委托、商社捐助、民間捐助和中央治略府定額撥付三個部分組成。
中央治略府和中央皇庭一次性撥付三百億資金,並在未來十年內,每年再撥調二十億。為中央太學府成立中央太學府基社,為國內十六家國學府、一百二十二家郡學府成立基社,允許商社和太學府、各大學府組成聯合基社,使中央太學府在資金上實現獨立化,而中央治略府每年總賦稅的兩成撥付給太學府的原則在《漢律》上規定下來。
在經費上實現自由化的帝國高等教育機構,它們將自己尋找機遇和商社實現共贏標準,這樣的設置也有利於帝國科技最快的通過商社運作實現帝國經濟的提升。由於帝國商社之間都有大範圍地競爭和對外侵略特性,中央太學府理工類的發展方向也更加實際和現實。
但為了確保帝國學者的優越性和專業性,對於帝國學者和技師、醫師的年俸改成年俸、津貼兩個方面,帝國承擔津貼,太學府和學院、商社承擔年俸,同時對學者的津貼仍然保持較高的水平,將學者仍然保留帝國撫養,而醫師、技師則帝國支付部分,商社支付大部分,對於即將出現的律師,帝國將支付基本津貼。主要依靠律師在各種訴訟中自行爭取費用。
在中央太學府專業的設置上,以中央太學府的名義,將蟲獸學改為生理學,增加草本、灌木、喬木等植物研究和學習範疇;理學細分物理學、生理學。物理學即階究一切靜物之道的學科,生理學即研究一切活物之道的學科;建立物理學院和生理學院,另設置天文學院、數學院、商學院、社會學院。成為中央太學府的標準設置六大理論學院,不再設立其他常設學術機構。
只有在國家需要情況下,在單一學府無法解決問題的情況下,在太學府成立由帝國組織並支付研究經費地研究院,比如中央治略府在太學府成立遠洋航行研究院、廣洛運河工程研究院,幫助治略府進行決策前研究,同時系統進行帝國內大工程的研究,而中央皇庭委托太學府成立了軍事器械研究院、帝國礦業資源勘查研究院、民主推廣研究院和處於最高保密級別的火藥及火器研究院、煤石及鍋爐制造研究院。
各大學府則根據商社的需求,各自根據學術特點設立材料研究院、地理研究院、法律研究院、工業研究院、農業研究院、林業研究院、漁業研究院、水利研究院、氣候研究院、器械研究院、船舶研究院、礦業研究院、冶煉研究院等運用研究院。
在這一次改革後,帝國對學術的控制能力將進一步下降。而中央太學府也不再設置儒學院、道學院和法學院,使學術人員對國家政治和治國策略的選擇失去幹預能力,將知識分子的力量集中在經濟建設和科學發展上。
中央治略府在十年後。在每年總賦稅中向中央太學府提交兩成,向中央皇庭每年提交四成,向大漢帝國國民院提交二十億錢的運作資金,向中央法院提交四十二億錢的運作資金,其餘用於帝國內部建設和帝國運行以及各地醫療衛生建設。教育職責和治略府不再有關系。
中央皇庭的收入主要包括道教道府自有財產的運營、信徒的捐賑、治略府每年四成總賦稅的撥調,皇室自有財產的運營和對外戰爭獲利。
全國主要名山劃入道教道府自有財產,商社開采、開發需要和道教教府商談,這個政策既使道教擁有大量的財產,也同時為帝國江山自然的保護設置了一道屏障。
大漢皇家集商社及其他財產劃入大漢皇庭。天京城財政收入歸屬大漢皇庭,原有駐防軍和各地軍墾農場全部規劃進入中央皇庭。
實際上,中央皇庭地主要收入集中在景山基社的運作、漢軍和禁軍對外征戰獲利、駐防軍一百二十多個軍墾農場和治略府總賦稅四成額度撥調這四個方面,卻要承擔預備軍、漢軍、駐防軍、禁軍的軍費,承擔國內軍事學府、學院的運營經費,承擔帝國內部貧民階層救助,承擔道教的宣傳,承擔部分涉及帝國命運地學術課題研究經費,承擔中央皇庭本身的運行費用,這是非常大的負擔,但劉協沒有選擇。
由於荀彧和陳群的堅決反對,中央治略府沒有按照劉協的意思升級為大漢治略庭,他們認為中央治略府地職責可以擴大,甚至模仿羅馬民主制還政與民都不是問題,但在等級上不可能也不應該超越大漢皇帝,必須繼續保持大漢治略府的設置,不得提升。
劉協在他們幾次強諫下,也意識到自己跳躍的太快了,取消了中央治略庭的提升,但將治略府定義為獨立組織,比正常府級單位高半級,比中央皇庭低一級,比大漢帝國國民院低半級的帝國管理組織。
這樣一來,大漢帝國在實現完全轉變之後,將擁有中央皇庭、中央治略府、中央太學府、中央法院、中央廉政公署、大漢帝國國民院六個分離單位,中央皇庭又有中央禦府、中央道府,中央統帥府正式改為中央軍府,成為中央皇庭下設府,與中央禦府、中央道府並稱為皇庭三府。
在中央皇庭之外的大漢帝國國民院、中央法院、中央廉政公署承擔國民監督治略府的權力分配,中央治略府承擔國家治理職責,每年向中央皇庭和大漢帝國國民院匯報國家治理情況。
中央治略府對民事和刑事審判權力、對官員監督審查及審判權力被徹底錄奪出來,監督審查權力交付中央廉政公署。審判權力交付中央法院,徹底根治腐敗問題。
中央皇庭督政院的職責限制在對治略府治理情況的核查,而不再集中關註廉政情況,專職監察、統計各地地治理情況。審定中央治略府的財務情況,負責國家治理政策的決定,法律制定權力轉交給大漢帝國國民院口而決定權依然在中央皇庭的禦府手中。
督軍院地職責也進一步明朗,開始承擔國家軍事戰略和軍費制定角色,中央軍府參謀院軍費制定權力被取消,漢軍、禁軍、駐防軍和商軍各級將領任免權力統一集中到督軍院,同時規格降到軍備院和軍機院等級,原有權力一律移交督軍院。
對劉協而言,這種權力的移交不過是左手移交到右手,但對大漢的中層階級而言,這種權力的移交還是非常客觀的,畢竟也擁有了一定的參政權力。至少大漢皇庭和大漢帝國國民院想要完全修改《漢律》都是不太可能的。
大漢帝國國民院的組織工作由荀彧負責,而諸葛瑾提為右治略公。大漢帝國國民院的完全建立還需要很多年,也需要摸索。劉協也沒有完全的把握,首先采取的方式在天京城等各州郡級城市居民中進行國民選擇工作,並沒有立即把選舉權交給所有子民,而是允許國民擁有選舉權,國民範圍暫時在學者、技師、醫師、民商。其後又增加新的律師職業,普通子民還是不具備選舉權,這需要時間慢慢適應。
實際上,即使這樣也歷時五年,大漢帝國才誕生第一批大國民。這些大國民吵吵鬧鬧五年後,才選舉出六十二位第一批大國民代表,在這些大國民代表中,劉協通過景山基社和教廷控制的人就有四十個人。
劉協很清楚,只要自己的子孫想要徹底改變大漢帝國的性質,回歸封建君主集權制並不是不可能,至少軍隊掌握在他的手中,但這個回歸過程是艱難,一代帝王已經無法完成,甚至想要強行更改,就可能引發全國各個利益集團地抵抗,大漢帝國國民院、中央法院和中央治略府都代表著帝國不同利益的群體,一個帝王想要完全把權力收回來,他將面對多少反對勢力。
而景山基社和道教教廷的存在,使大漢帝國國民院等商人、學者等中產階級、貴族階級、農場主階級想完全掌握帝國也是根本不可能的,包括皇室在內的這些利益集團最好地生存辦法就是各自遵守自己定下來的規則,不要輕易想撬動其他利益集團的權益,當然皇帝可以隨意撬動周邊甚至較遠區域國家的利益,只要符合帝國主要利益集團的需求,能夠盈利地戰爭非常容易發動,只要對方足夠富有,能夠讓各個集團變得貪婪,而皇帝想發動不盈利的戰爭就很困難。
這才是真正帝王平衡之道,劉備那種平衡之道只是無聊帝王的游戲,一個不小心就把自己搞下臺,在官僚集團內部搞平衡是遲早要翻船的,只有摸準各個利益集團的要求,為他們量身定做一套游戲和平衡規則,才是帝王應該做的事情。
大漢帝國皇帝劉協正式進行加冕儀式,榮升為道教教廷的教皇,大漢帝國不再設教主一職,而對羅馬和中亞等國將設置教主一職。
大漢帝國皇帝的權力進一步集中,實現了對軍權和宗教權力的進一步管轄,是帝國化的進一步優化,而國家治理權力進一步移交給治略公,三治略公的人選將由大漢帝國國民院選舉產生。
在全國行政單位上,為了方便帝國的管理,增加省和鎮兩個單位,每省設治略院,驪州分為南驪、鮮卑兩個州,由中央治略府直接管轄。
金山地域從驪州分化出來,規劃為金州,由中央治略府直接任命管轄,新發現的藏州同樣規劃為直接管轄。
計劃中,印度半島將規剡為印度省,中亞地區規劃為波斯省,西伯利亞地區規劃為北寒省。省級單位在中央治略府的定義中即附屬地區,為大漢帝國重要的象征,由大漢帝國皇帝委托當地權力組織進行管理,只需向中央治略府繳納兩成總賦稅即可。並向大漢帝國各州商社開通優惠貿易政策。
鎮級單位采取大漢帝國擁有子民自己選擇治理單位,設鎮長、鎮治略從事、鎮武官三名主要官員,鎮治略從事由各地治略臺任命。鎮武官由中央皇庭任命。三人治理鎮集,不設下級官員,鎮設集市,需設置道殿,由道殿負責鎮內子弟教育。這裏所謂的鎮長根本沒有多少權力,他主要權力就是代表國民選擇國民代表,負責協調子民之間地民事糾紛。
其實關鍵的位置在於,子民必須根據《漢律》和《新道德經》的標準選擇鎮長,鎮長一旦選出就將成為國民,國民每五年選擇各州大國民。大國民每十年選擇一次大國民理事,大國民理事每十年選舉中央治略府三大治略公。
由於道教掌握著國內唯一的報紙印發權力,劉協確信。只要自己想控制,三治略公還是將由自己說了算,而且某種程度,他們是國民選擇出來地,抹消了大漢皇帝控制三治略公。進行管理國家的本質情況。
當然,好的情況就是,三治略公和中央治略府時刻處於中央皇庭和大漢帝國國民院地監督下,他們想要腐敗的幾率是非常低的,對一個帝國來說。管理者奉公職守,不發生貪汙情況是最重要的事情。
帝國民主的本質精神就是國民選擇符合帝王需要的三治略公,但他同時又邁開了民主的腳步。
大漢帝國用了三十年的時間終於從傳統中國的帝王制走向了二元君主制帝國,這是劉協認定的方向,也許再走上三十年,大漢帝國的二元君主制帝國會走向一個更穩定的二元君主制民主帝國。
中央皇庭開始進行大漢帝國《道報》,考慮國家通訊機構的延時性,《道報》采取每個各州道臺自行負責,每日一份,增加廣告設置,主要集中在城市印發,通過馬車和貨船向本州其他城市運送,很多時候月初第一日地報紙需要半個月才能普遍抵達州內各個城市。
《道報》每份售價定位十錢,一般的城市居民都能夠購買,主要內容涉及各種知識普及和帝國軍事勝利的報道,也有專門版塊講解道教《三尊道經》,向子民宣傳道德教育思想,宣傳部分優秀公民的事跡,當然保留部分版塊留給商社,當然經費是非常高的。
同樣,劉協也規定大漢帝國國民院和中央治略府每月的工作陳述獨立為《民報》,免費發放給所有帝國大國民。
大漢帝國的大國民重要性越來越增加,想要成為大漢帝國的大國民就必須首先有高素質和高品德,而大漢帝國的高素質和高品德標準是很清晰的,也非常容易提名,但另外一個方面,論到貢獻,這就需要屬於中高層收入,也只有商人、侯爵、技師、醫師、律師、學者六種人,他們也是受到大漢推崇的人員,除此之外各地有名望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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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定大漢帝國國旗為白底黑龍太極圖,在旗幟中央是一個太極圖,而黑龍游戈在太極圖周邊。
整個京都的荊州大道、涼州大道和其他六條主要大道都各自結燈營彩,劉協親自主持了炎黃廣場和百家廣場的歡慶儀式。
連續十餘日的歡慶下來,劉協都累的快要虛脫了,但心中還是很開心。
大漢帝國完成遷都之後,劉協坐鎮天京城,開始深化帝國的轉型,使帝國正式完全進入一個特殊的二元君主制,在權力和責任分配上的安排尤其變得非常重要。
從華夏十年開始制定的大漢帝國全國十年發展規劃也進入了尾聲,強化漠北管理的工作也在積極準備,在由南驪公代管十年之後,中央治略府將正式全部接管漠北驪州的管理工作。
治略府的華夏十六年賦稅審定會議在華夏十七三月召開。劉協領禦府督政院官員列席參加。
大漢帝國華夏十六總賦稅為一百八十二億商稅和一億一千五百四十九萬石糧稅,比華夏十五年增長幅度超過三成,其中主要因素是泰州和安州地開發,預計隨著泰州的進一步開發。華夏十七年的總賦稅增長還將繼續提升兩成以上。
隨著南方糧食增產迅速,南北海運業發展迅速,大量南方糧食開始進入安泰港。以安泰港向北方各地運送。
南方從吳郡到濟南的水利運輸漕河疏通工程——濟杭運河已經完成,洛陽到南海郡之間的廣洛運河也開始考慮進行,天京城到安慶城的京慶道工程開始進行。
在全國的經濟發展平衡,必然需要一條漕運河道將黃河、長江和珠江聯系在一起,只有這樣,中部經濟才能直接和大漢未來的經濟中心發生聯系,廣洛運河就承擔這樣一個責任,她將把西京經濟區、荊州經濟區和廣州聯系到一起,如果有火車這當然更好,可是沒有火車就只能依靠人工運河。
廣洛運河的規模是和西寧道工程相比的工程。為了完成這個工程,帝國僅僅依靠每年的賦稅是不可能的,雖然帝國擁有三百萬的傭工。但還是需要大量的財富,劉協為了確保帝國經濟建設不影響帝國的穩定,一直拖延廣洛運河的建設。
實際上在襄陽為京都的時代,襄洛運河就已經完成,襄陽和長沙之間有天然的水運渠道。問題就集中在長沙和南海郡之間,這是一條直接進入大海的運河,涉及到六十二河的改道和匯聚。
工程的浩大是顯然易見的,所需要的人工並不成問題,但要完全開挖還需要大量的財富。劉協把這一目標和西寧道工程聯合在一起,要想不影響帝國的命運建設這兩條河道必須要大量的戰爭賠款,目前能夠支付這麽大的賠款項目的只有安息和貴霜帝國,為了大漢帝國的未來,也只有犧牲他們的帝國命運了。
這兩年的安定下,大漢帝國的財政開始明顯有較多盈餘,為繼續向中亞和漠北發展打下了根基,同時也為大漢帝國實行國子政策提供了保障,劉協準備在華夏十七年開始實行國子政策。
正如以前所推敲的一樣,大漢帝國在境內穩定和經濟轉好之後,各地的出生率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預計三十年後,大漢帝國的人口便可以恢覆東漢末年的水平。
要想長久保持帝國的穩定,首先有四個條件,一是帝國的發展過程,人口能夠被穩定控制住;二是帝國的發展過程中,朝廷官僚階級不發生大規模的腐敗,三是帝國經濟的平衡發展,四是周邊不存在強大的敵人威脅文明的發展和延續。
漠北要塞城堡工程和道教的推廣是為了確保漠北的安定,不使漠北民族擁有過於利害的攻擊性;廣洛運河、西寧道和未來的全國道路計劃,這些都是為了確保經濟的平衡發展;中央治略府獨立設置,監督、審判權力剝奪和大規模的道教宗教教育是為了防止大規模的腐敗發生。
而國子策則是一個綜合帝國政策,它基礎作用是為了確保人口的擴張不引發帝國經濟崩潰,同時承擔民族道德教育和國民素質提高的作用,承擔著大漢子民開拓選方的作用,承擔帝國不斷確保軍事力量的作用,承擔著道教信仰推廣的作用,承擔弱化其他民族仇恨漢族,同化所有民族實現融合的作用,這將是帝國延續千年的根本之策。
華夏十七年四月,劉協正式下詔各州設立道臺,負責基礎醫療、基礎教育、救濟扶貧和宣講道義。首先在荊州、揚州、蜀州、青州、豫州、粱州、徐州和驪州八個州實行國子政策。
所謂國子政策,即在大漢皇庭下設宣道院進行全民教育,每家每戶子女在十二歲之後必須進入大漢帝國各道殿寄宿學習,十八歲之後將有一次重要的選擇,將決定子女是留在國內還是跟隨國家政策成為國子,接受帝國國子監機構的管轄。
這一次選擇主要子女、父母和道教協調完成。成為國子的子女將由帝國負責撫養,根據才能和志願以及綜合成績分配其走向各個專業或者軍隊,或者成為普通和農戶,或者成為專業工匠。
非國子的子女教育和撫養由帝國子民自己負責。道教將根據非國子成績和特征,部分優秀者將進入帝國預備軍和郡學,其餘普通的男子將進入帝國駐防軍服役。在駐防軍中,他們還有一次機遇,將有一成左右送入預備軍。
富裕家庭可以在子女十八歲之後繳納高昂的免役稅和學費進入郡學繼續學習。
各商社在帝國內可以和各大學院合辦技工學校,寒門子弟年滿十八歲後可以根據身體素質條件免費入學成為學徒,但必須和商社簽訂為期十年的雇工條約,一旦進入技工學校,寒門子弟將免除兵役。
對於國子而言,當帝國有需要的時候,所有國子將統一根據帝國名額規劃分向帝國人口欠缺地區,開墾帝國新占領的領地。
這個國子策地全方位實施。將為帝國的民族道德和素質教育提供非常好的實施平臺,使大漢帝國子民以“能騎馬、能射箭、能游泳、能識字、能算數、能勞作”這“六能”為大漢帝國國民基本素質,以“立而知眾。強而求榮,守而善思,以道為萬物之本,以道守萬物。”為大漢帝國國民高素質要求;以“忠國愛家、敬業愛崗、尊老愛幼、守時守法”為基本道德標準,以“忠孝仁愛禮義廉恥”新八德為高道德標準。
一個帝國能夠永久強大。並不需要聖人,一個孔聖人救不了國家,需要的是幾千萬“能騎馬、能射箭、能游泳、能識字、能算數、能勞作”和“忠國愛家、敬業愛崗、尊老愛幼、守時守法”的國民,只有他們能夠使帝國永久強大。
劉協忍不住會想起很久以前和恩師王樹安去德國參加一次民族素質和文明標準研討會的時候,當王樹安老教授提出自己關於文明是否優秀的四個判斷標準時。卻得到一位德國學者的嘲笑,他說:一個民族和文明是否優秀,很容易判斷,只要看這個民族是崇拜英雄和聖人,還是尊敬現實客觀存在的良好公民就可以看出來,一個崇拜英雄和聖人的民族註定是空洞地,只有尊敬現實客觀存在的良好公民的民族才會有強大的約束力,才能使民族和文明強大。
毫無疑問,他說的是非常正確,一個民族是否強大,首先的判斷標準就是他們的基本素質和道德標準,只有用有無數優秀公民的民族才可以守護一個強大文明和帝國,華人總喜歡把文明潰敗的罪歸納在某個人身上,卻從沒有想過,民族的根基就是那樣,慈禧太後也只能是那種模樣,她只是民族中最普通的人,清帝國的崩潰真的就要怪罪她一個人嗎?
何必怪罪宋朝的皇帝沒有抵擋住蒙古的鐵騎,何必怪罪李自成沒有抵擋住滿洲鐵騎,何必怪罪慈禧太後沒有抵擋住西方列強,何必怪罪蔣介石沒有抵擋住日寇,一切的問題的根基究竟錯在哪裏,只能說,民族的錯,歷史的錯,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昨天如此,今天如此,未來同樣如此。
一個國家能夠真正強大,他不是一個政府的職責,他是我們這個民族中每個人的職責,而我們每個人需要做的其實也並不多,只要能夠做到“忠國愛家、敬業愛崗、尊老愛幼、守時守法”,國家如何能夠不富強?
劉協深深清楚這一點,在帝國依靠自己和荀彧等社會精英的智慧走向統一和富強的基礎後,更加富強就需要帝國所有子民來共同實現,他所能做的已經不多,他所能做的就是進一步確保帝國改革的成果,甚至為帝國樹立一個強大而遙遠的敵人,讓帝國的擁有者、管理者和所有子民都時時警備,時時保留一種警覺意識。
如果還可以做什麽,劉協希望能夠幫助大漢帝國打贏三百年內註定要打的那一仗,或許那一仗就會在斯裏蘭卡打響,因為那是大漢帝國和羅馬帝國誰能掌握整個東西方貿易主動線的關鍵地域,在東西方海上貿易的分界點上。誰擁有今天的星石島,就將決定兩個帝國誰能主導整個貿易的利潤分配方向。
而在這之後呢,大漢帝國和羅馬帝國拼耗的就是各自的民族精神內涵和國民素質,還有國家的組織機構。
如果可以。劉協希望能夠幫助大漢帝國打贏未來所有和羅馬帝國之間的戰爭,但他又能做到多少。
“窮我畢生之力,使國民更強。使大漢帝國更強!”
“你想做的就是你應該做地!”——王樹安教授的話還時時在劉協耳邊響起,劉協和自己說,是的,也許我還希望自己的人生享受更多的美女,希望自己和自己的後代擁有更奢華的人生,希望自己能夠在享盡榮華富貴、聲色美酒的時候還成為一位聖人,為人稱頌,但我真正想做的就是使大漢民族的每個人更強,使大漢帝國更強,這就是我想做地和應該做的。
要想過帝國更富強。國民和民族更強大更堅韌,就必須要加大改革力度,同時還要確保自己子孫不做惡行倒失之舉。在這一點上,劉協信任帝國的子民更多過自己的子孫,出於對歷史的了解,他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子孫。
今天,將各種權利集中在自己手上。或許可以加快帝國的建設,但明天呢,各種權利集中在自己子孫手上,只會讓自己辛苦建立的帝國毀於一旦。
所以,很多事情必須著手兩手準備。一是使國民在自己任內變得更強大,二是使立法權必須轉到國民手中,只要景山基社在,就不可能在很短時間內出現其他人掌握帝國權利然後滅絕帝國皇室地行為,因為景山基社的服務對象是帝國皇室,尤其是帝國皇帝。
另一方面,必須調動帝國的中層階級保衛帝國的制度,不能指望那些官僚集團,而是指望帝國內的各個利益集團,這個方面也必須從兩手準備,一方面是加強學者、律師、醫師、工匠等中層階級地建立,另一方面是發揮道教的力量,使普通子民也能追隨帝國。
在這一思路上,劉協在立法權仍然保留在自己手中時,加快建立了《國民法》和《醫師法》、《律師管理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改工匠名稱為技師,從最初的工匠五級劃分,改為學徒、技工、助理技師、技師、大技師五個等級,技師的主要培養道路依靠商社和理工學院共同培養的技師學校,一部分依靠各學院本身培養理論程度較好的學子,學子如果能夠同時評上技師和學者,將在學者津貼的基礎上,格外增加三成技師津貼。
醫師也具體分化為助理醫師、醫師、大醫師三個等級,獲得大醫師資格可以自己開辦診所,商社同樣可以在聘請大醫師之後開設診所。
準備成立中央法院和大漢帝國國民院,將司法權限從治略府中剝離出來,由中央法院和各州郡法院承擔司法權限,將立法權限從中央皇庭中剝離出來,由大漢帝國國民院承擔立法權。
規定各地駐防軍擁有三級聽調義務,首先是大漢皇庭為第一級,各地法院和國民院為第二級,各地治略府為第三級,確保在地方治略府出現違法行為後,各地法院和國民院能夠調動駐防軍進行壓制,如果壓制行為過分,代表中央皇庭的各地道庭能夠出面進行幹預。
這裏值得推敲的就是律和法的權限界分,必須在放權給大漢帝國國民院的同時,和國民院制定一個基本的《漢律》,首先確定帝國的性質,使各方面都保持穩定,這個律就是最根本的,任何人都不能修改。
至於細節的法就交給大漢帝國國民院去制定,繼續限制皇帝的能力,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帝國的性質不會改變,避免出現一個不孝子孫將帝國的性質又改回到秦始皇那樣的封建君主制,這不是設想,而是一定會出現的,如果不事先進行制止,遲早會發生。
同時,讓各地道殿承擔全民教育工作,而不是再由治略府承擔基礎教育工作,太學府承擔高等教育。各郡必須建立郡學,所有各縣縣學改為道殿。
對於漠北游牧民族,大漢皇庭將委派道教道師跟隨牧民建立游動的道殿,負責牧民的朝拜和教育工作。
在國子策的平衡下。大漢疆域各地人口都會實現平衡,使人口不再過多集中在某些地區,對於人口壓力較大的州則增加國子名額。對人口壓力較小的州則壓縮國子名額。
基礎道德和知識的教育由道府負責,高等的知識分子培養工作由太學府這些學術尖端人才負責,確保帝國地人才不再以當官為主要的謀生渠道,也不再受中央治略府控制,實現大漢帝國道德和民族素質教育的統一標準,實現大漢帝國高端知識分子的理性化,實現理、工、農、商整個科學體系得系統化、自由化發展,劉協自己代表的中央皇庭也放手對中央太學府的管理。
道教獨立負責的全民基礎教育中,開設《三尊道經》、《楚律簡釋》為必修課程,道德、漢文、地理、數學、物理、生理、音藝、農林、武術九課為基礎課程。《新道德經》、《漢文三千篇》、《華夏疆域》、《幾何原本》、《百物根基》、《生理千家談》、《六音全書》、《大漢農學》為法定教材,定騎、射、泳、武為武術四項。
要想開展國子政策,必須首先加稅。但並不能選擇加農稅,而是選擇增加商稅,也不能直接增加,否則在全國都會引發大規模的逆反潮流,劉協選擇在《國商策》上做文章。下詔為了鼓勵民商經濟,帝國進一步推行國商向民商轉變過程,民商穩定商稅為十五抽二,私商仍然維持在十五抽三,民商中國家股金比例一律維持在三成以下。皇室持股等同民商持股。
大漢帝國目前十歲以上,十五歲以下少年大約是三百萬,按兩百人一間道殿來計算,總計需要十五萬間道殿,在過去幾年各地興建的道殿約有七萬多間,餘下還有八萬間。
對於道教中教授知識的學子,統稱為教師,即教廷的授課師,和各大學府的授課師即學者分別開來。
國子策不可能是一年完成,這需要至少三十年甚至百年才能初步形成規模,但在首先開展的八個州還是迅速展開。
國子策的一個基礎是道教的經費問題,第一年總計需要投入六十億,以後三十年內增加一成,除了大漢帝國皇室固定支持二十億之外,道教信徒每年募捐的費用也可以有三十多億,這還是有一定地空缺。
所以,國子策雖然由大漢皇庭負責,但在十年內的整體經費仍然由治略府提供七成,其餘三成依靠道教的募捐完成,在十年之後,治略府除了向中央皇庭每年提交總賦稅四成之外,不再承擔任何其他費用。
中央太學府的經費主要由商社研究委托、商社捐助、民間捐助和中央治略府定額撥付三個部分組成。
中央治略府和中央皇庭一次性撥付三百億資金,並在未來十年內,每年再撥調二十億。為中央太學府成立中央太學府基社,為國內十六家國學府、一百二十二家郡學府成立基社,允許商社和太學府、各大學府組成聯合基社,使中央太學府在資金上實現獨立化,而中央治略府每年總賦稅的兩成撥付給太學府的原則在《漢律》上規定下來。
在經費上實現自由化的帝國高等教育機構,它們將自己尋找機遇和商社實現共贏標準,這樣的設置也有利於帝國科技最快的通過商社運作實現帝國經濟的提升。由於帝國商社之間都有大範圍地競爭和對外侵略特性,中央太學府理工類的發展方向也更加實際和現實。
但為了確保帝國學者的優越性和專業性,對於帝國學者和技師、醫師的年俸改成年俸、津貼兩個方面,帝國承擔津貼,太學府和學院、商社承擔年俸,同時對學者的津貼仍然保持較高的水平,將學者仍然保留帝國撫養,而醫師、技師則帝國支付部分,商社支付大部分,對於即將出現的律師,帝國將支付基本津貼。主要依靠律師在各種訴訟中自行爭取費用。
在中央太學府專業的設置上,以中央太學府的名義,將蟲獸學改為生理學,增加草本、灌木、喬木等植物研究和學習範疇;理學細分物理學、生理學。物理學即階究一切靜物之道的學科,生理學即研究一切活物之道的學科;建立物理學院和生理學院,另設置天文學院、數學院、商學院、社會學院。成為中央太學府的標準設置六大理論學院,不再設立其他常設學術機構。
只有在國家需要情況下,在單一學府無法解決問題的情況下,在太學府成立由帝國組織並支付研究經費地研究院,比如中央治略府在太學府成立遠洋航行研究院、廣洛運河工程研究院,幫助治略府進行決策前研究,同時系統進行帝國內大工程的研究,而中央皇庭委托太學府成立了軍事器械研究院、帝國礦業資源勘查研究院、民主推廣研究院和處於最高保密級別的火藥及火器研究院、煤石及鍋爐制造研究院。
各大學府則根據商社的需求,各自根據學術特點設立材料研究院、地理研究院、法律研究院、工業研究院、農業研究院、林業研究院、漁業研究院、水利研究院、氣候研究院、器械研究院、船舶研究院、礦業研究院、冶煉研究院等運用研究院。
在這一次改革後,帝國對學術的控制能力將進一步下降。而中央太學府也不再設置儒學院、道學院和法學院,使學術人員對國家政治和治國策略的選擇失去幹預能力,將知識分子的力量集中在經濟建設和科學發展上。
中央治略府在十年後。在每年總賦稅中向中央太學府提交兩成,向中央皇庭每年提交四成,向大漢帝國國民院提交二十億錢的運作資金,向中央法院提交四十二億錢的運作資金,其餘用於帝國內部建設和帝國運行以及各地醫療衛生建設。教育職責和治略府不再有關系。
中央皇庭的收入主要包括道教道府自有財產的運營、信徒的捐賑、治略府每年四成總賦稅的撥調,皇室自有財產的運營和對外戰爭獲利。
全國主要名山劃入道教道府自有財產,商社開采、開發需要和道教教府商談,這個政策既使道教擁有大量的財產,也同時為帝國江山自然的保護設置了一道屏障。
大漢皇家集商社及其他財產劃入大漢皇庭。天京城財政收入歸屬大漢皇庭,原有駐防軍和各地軍墾農場全部規劃進入中央皇庭。
實際上,中央皇庭地主要收入集中在景山基社的運作、漢軍和禁軍對外征戰獲利、駐防軍一百二十多個軍墾農場和治略府總賦稅四成額度撥調這四個方面,卻要承擔預備軍、漢軍、駐防軍、禁軍的軍費,承擔國內軍事學府、學院的運營經費,承擔帝國內部貧民階層救助,承擔道教的宣傳,承擔部分涉及帝國命運地學術課題研究經費,承擔中央皇庭本身的運行費用,這是非常大的負擔,但劉協沒有選擇。
由於荀彧和陳群的堅決反對,中央治略府沒有按照劉協的意思升級為大漢治略庭,他們認為中央治略府地職責可以擴大,甚至模仿羅馬民主制還政與民都不是問題,但在等級上不可能也不應該超越大漢皇帝,必須繼續保持大漢治略府的設置,不得提升。
劉協在他們幾次強諫下,也意識到自己跳躍的太快了,取消了中央治略庭的提升,但將治略府定義為獨立組織,比正常府級單位高半級,比中央皇庭低一級,比大漢帝國國民院低半級的帝國管理組織。
這樣一來,大漢帝國在實現完全轉變之後,將擁有中央皇庭、中央治略府、中央太學府、中央法院、中央廉政公署、大漢帝國國民院六個分離單位,中央皇庭又有中央禦府、中央道府,中央統帥府正式改為中央軍府,成為中央皇庭下設府,與中央禦府、中央道府並稱為皇庭三府。
在中央皇庭之外的大漢帝國國民院、中央法院、中央廉政公署承擔國民監督治略府的權力分配,中央治略府承擔國家治理職責,每年向中央皇庭和大漢帝國國民院匯報國家治理情況。
中央治略府對民事和刑事審判權力、對官員監督審查及審判權力被徹底錄奪出來,監督審查權力交付中央廉政公署。審判權力交付中央法院,徹底根治腐敗問題。
中央皇庭督政院的職責限制在對治略府治理情況的核查,而不再集中關註廉政情況,專職監察、統計各地地治理情況。審定中央治略府的財務情況,負責國家治理政策的決定,法律制定權力轉交給大漢帝國國民院口而決定權依然在中央皇庭的禦府手中。
督軍院地職責也進一步明朗,開始承擔國家軍事戰略和軍費制定角色,中央軍府參謀院軍費制定權力被取消,漢軍、禁軍、駐防軍和商軍各級將領任免權力統一集中到督軍院,同時規格降到軍備院和軍機院等級,原有權力一律移交督軍院。
對劉協而言,這種權力的移交不過是左手移交到右手,但對大漢的中層階級而言,這種權力的移交還是非常客觀的,畢竟也擁有了一定的參政權力。至少大漢皇庭和大漢帝國國民院想要完全修改《漢律》都是不太可能的。
大漢帝國國民院的組織工作由荀彧負責,而諸葛瑾提為右治略公。大漢帝國國民院的完全建立還需要很多年,也需要摸索。劉協也沒有完全的把握,首先采取的方式在天京城等各州郡級城市居民中進行國民選擇工作,並沒有立即把選舉權交給所有子民,而是允許國民擁有選舉權,國民範圍暫時在學者、技師、醫師、民商。其後又增加新的律師職業,普通子民還是不具備選舉權,這需要時間慢慢適應。
實際上,即使這樣也歷時五年,大漢帝國才誕生第一批大國民。這些大國民吵吵鬧鬧五年後,才選舉出六十二位第一批大國民代表,在這些大國民代表中,劉協通過景山基社和教廷控制的人就有四十個人。
劉協很清楚,只要自己的子孫想要徹底改變大漢帝國的性質,回歸封建君主集權制並不是不可能,至少軍隊掌握在他的手中,但這個回歸過程是艱難,一代帝王已經無法完成,甚至想要強行更改,就可能引發全國各個利益集團地抵抗,大漢帝國國民院、中央法院和中央治略府都代表著帝國不同利益的群體,一個帝王想要完全把權力收回來,他將面對多少反對勢力。
而景山基社和道教教廷的存在,使大漢帝國國民院等商人、學者等中產階級、貴族階級、農場主階級想完全掌握帝國也是根本不可能的,包括皇室在內的這些利益集團最好地生存辦法就是各自遵守自己定下來的規則,不要輕易想撬動其他利益集團的權益,當然皇帝可以隨意撬動周邊甚至較遠區域國家的利益,只要符合帝國主要利益集團的需求,能夠盈利地戰爭非常容易發動,只要對方足夠富有,能夠讓各個集團變得貪婪,而皇帝想發動不盈利的戰爭就很困難。
這才是真正帝王平衡之道,劉備那種平衡之道只是無聊帝王的游戲,一個不小心就把自己搞下臺,在官僚集團內部搞平衡是遲早要翻船的,只有摸準各個利益集團的要求,為他們量身定做一套游戲和平衡規則,才是帝王應該做的事情。
大漢帝國皇帝劉協正式進行加冕儀式,榮升為道教教廷的教皇,大漢帝國不再設教主一職,而對羅馬和中亞等國將設置教主一職。
大漢帝國皇帝的權力進一步集中,實現了對軍權和宗教權力的進一步管轄,是帝國化的進一步優化,而國家治理權力進一步移交給治略公,三治略公的人選將由大漢帝國國民院選舉產生。
在全國行政單位上,為了方便帝國的管理,增加省和鎮兩個單位,每省設治略院,驪州分為南驪、鮮卑兩個州,由中央治略府直接管轄。
金山地域從驪州分化出來,規劃為金州,由中央治略府直接任命管轄,新發現的藏州同樣規劃為直接管轄。
計劃中,印度半島將規剡為印度省,中亞地區規劃為波斯省,西伯利亞地區規劃為北寒省。省級單位在中央治略府的定義中即附屬地區,為大漢帝國重要的象征,由大漢帝國皇帝委托當地權力組織進行管理,只需向中央治略府繳納兩成總賦稅即可。並向大漢帝國各州商社開通優惠貿易政策。
鎮級單位采取大漢帝國擁有子民自己選擇治理單位,設鎮長、鎮治略從事、鎮武官三名主要官員,鎮治略從事由各地治略臺任命。鎮武官由中央皇庭任命。三人治理鎮集,不設下級官員,鎮設集市,需設置道殿,由道殿負責鎮內子弟教育。這裏所謂的鎮長根本沒有多少權力,他主要權力就是代表國民選擇國民代表,負責協調子民之間地民事糾紛。
其實關鍵的位置在於,子民必須根據《漢律》和《新道德經》的標準選擇鎮長,鎮長一旦選出就將成為國民,國民每五年選擇各州大國民。大國民每十年選擇一次大國民理事,大國民理事每十年選舉中央治略府三大治略公。
由於道教掌握著國內唯一的報紙印發權力,劉協確信。只要自己想控制,三治略公還是將由自己說了算,而且某種程度,他們是國民選擇出來地,抹消了大漢皇帝控制三治略公。進行管理國家的本質情況。
當然,好的情況就是,三治略公和中央治略府時刻處於中央皇庭和大漢帝國國民院地監督下,他們想要腐敗的幾率是非常低的,對一個帝國來說。管理者奉公職守,不發生貪汙情況是最重要的事情。
帝國民主的本質精神就是國民選擇符合帝王需要的三治略公,但他同時又邁開了民主的腳步。
大漢帝國用了三十年的時間終於從傳統中國的帝王制走向了二元君主制帝國,這是劉協認定的方向,也許再走上三十年,大漢帝國的二元君主制帝國會走向一個更穩定的二元君主制民主帝國。
中央皇庭開始進行大漢帝國《道報》,考慮國家通訊機構的延時性,《道報》采取每個各州道臺自行負責,每日一份,增加廣告設置,主要集中在城市印發,通過馬車和貨船向本州其他城市運送,很多時候月初第一日地報紙需要半個月才能普遍抵達州內各個城市。
《道報》每份售價定位十錢,一般的城市居民都能夠購買,主要內容涉及各種知識普及和帝國軍事勝利的報道,也有專門版塊講解道教《三尊道經》,向子民宣傳道德教育思想,宣傳部分優秀公民的事跡,當然保留部分版塊留給商社,當然經費是非常高的。
同樣,劉協也規定大漢帝國國民院和中央治略府每月的工作陳述獨立為《民報》,免費發放給所有帝國大國民。
大漢帝國的大國民重要性越來越增加,想要成為大漢帝國的大國民就必須首先有高素質和高品德,而大漢帝國的高素質和高品德標準是很清晰的,也非常容易提名,但另外一個方面,論到貢獻,這就需要屬於中高層收入,也只有商人、侯爵、技師、醫師、律師、學者六種人,他們也是受到大漢推崇的人員,除此之外各地有名望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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