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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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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事實上並不完全像他所說的那樣,布郎公爵雖然還沒有任何的證據,卻已經開始懷疑自己的弟弟了。

那僅僅是懷疑,這裏除了淩格之外,每個人對奧斯曼都不夠友好,這一點布郎公爵還是可以看得出來的,特別是弟弟奎克和侄子塔斯夫。雖然他們的不友好並沒有像那些仆人一樣,寫在臉上,經驗豐富的布郎還是可以看得出來。

布郎公爵並不相信弟弟會為了殺死奧斯曼,連自己和他的兩個兒子都一起毒死。不過傭兵卡其拉的那把巨劍表示,的確有人希望奧斯曼從此消失。

對於這個養子,布郎公爵的感情還無法與自己的弟弟侄子相比,對於奧斯曼,他更多的是好奇,非常想親眼見到他的每一點變化。一年時間裏,奧斯曼給了他太多的驚喜,這讓老公爵對奧斯曼的想法改變了許多,同時也親近了許多。

“您說的那位邁克爾·克裏斯托夫,是不是原帝國第一軍團長?”奎克小心的問道,這個名字與一位偉大的軍人名字一模一樣,但他從沒有聽哥哥談起過。

“是的,正是他。”布郎對於弟弟那有些誇張的表情,滿意的笑了笑回答道。

“天,是軍神邁克爾公爵?”塔斯夫同樣驚叫了起來,邁克爾公爵是帝國軍界的元老,原第一軍團長,黃金騎士,在軍界裏,擁有著至高無上的榮譽和地位。雖然他已經在五年前退出軍界,回家養老了,但帝國的子民,沒有人會忘記他的存在。

“伯父,您說他是您的朋友?”淩格跳了起來,希望將來能成為騎士的他,自然對於這位偉大的騎士相當的了解,他的每個傳說,淩格都可以清清楚楚的說出來。

“是的,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從來不曾讓我失望過,相信他同樣會讓奧斯曼滿意的。”布郎公爵笑著說道,他是位真正貴族,並不想以此為炫耀的資本,因此從不在親人面前提到過些事。

奧斯曼對於這位邁克爾·克裏斯托夫公爵一無所知,因此也沒有表示出任何的驚訝,吃驚或者歡喜。

“真是羨慕你這個家夥。”淩格回頭給了奧斯曼一拳,他知道自己的拳頭對於奧斯曼來說,一點危脅都沒有,可以放心的用力打擊。

奧斯曼無所謂的聳聳肩,只要能學習到戰鬥技巧就可以了,至於是誰來教導自己,奧斯曼並不在意,他知道,想要學習東西,最主要的還是靠自己。雖然他每晚都期待著晚課的到來,但對於那位先生,他並不看好,他的知識甚至還不如布郎公爵豐富和正確。

奎克和塔斯夫的臉上也陰晴不定,他們沒有想到,哥哥居然有如此強大的朋友,更沒有想到哥哥會讓奧斯曼去邁克爾公爵那裏居住。

“淩格也很喜歡學習戰鬥技巧,您知道,他的願望是成為一名騎士,我認為應該讓他們一起去比較好些,您說呢?”塔斯夫連忙說道。對於弟弟與奧斯曼走得很近,他一直很不滿意,背後也曾經勸過淩格。

但這些都沒有用處,淩格喜歡與奧斯曼在一起,小孩之間的感情,讓塔斯夫難以理解的。但這樣的好機會,如果只讓奧斯曼去得到,那太過可惜了。自己早已經過了學習武技的年齡,而且自己也從沒想去學習過武技,但弟弟不同,他真的非常希望能成為一名騎士,而眼前就是一個非常不錯的機會。

“不,我會為淩格另外請一位騎士教導他,邁克爾那裏並不適合他。”布郎公爵悠悠說道,塔斯夫的想法他並非沒有考慮過。

“您不認為這樣有些偏心嗎?”奎克有些急了,這樣的話,似乎不應該說出來。

“父親,我相信伯父一定有他的理由。”塔斯夫連忙止住了父親的話頭,並且把球踢回給伯父大人那裏。看來父親真的太過於急功進利了,這樣往往只會讓人感到討厭。

“邁克爾本身是位騎士,雖然他年紀比我還要大許多,但身體卻比我要好。”布郎公爵說道,同時掃視了眾人一眼,他當然能理解弟弟的心情,每個人對於自己的兒子,都會特別的關心,有這樣的好機會,又怎麽能不為自己的兒子爭取呢?

“你們也知道,他被稱為軍神,是帝國第一軍團的創史人,而第一軍團一項以訓練嚴格,紀律嚴名而著稱。而這些,都是因為邁克爾性格的原因。”布郎公爵慢慢說道,似乎在回憶著過去,老人似乎對於回憶過去都有興趣。

“在第一軍團裏,是所有的軍團中,貴族最少的一只軍團,但戰鬥力卻是整個帝國最強的。知道是什麽原因嗎?”布郎看著眾人問道,卻不並想從他們那裏找到答案。

“原因很簡單,因為貴族子弟中,能承受邁克爾那們嚴格訓練的人,並不多,那非常的艱苦。相反,平民中的許多人,由於長期生活的艱辛,加上大量的體力勞動,反而更容易適應。不過即便是這樣,第一軍團的淘汰率也是全帝國九大軍團中最高的一個,新兵的淘汰率達到了五分之四。”布郎公爵有些得意的說道,似乎第一軍團是在他手中建立起來的一樣。

“哦天啊!那第一軍團的十二萬人,不是要從六十萬人中挑選出來?”塔斯夫驚叫道,對於軍事方面,他的知識遠不如弟弟淩格。

“那當然,第一軍團是帝國的王牌,不過他們淘汰下來的士兵,並不會因此而回家,事實上,四方軍團非常樂意接受從第一軍團中淘汰下來的士兵。能夠被第一軍團征招,這本身已經是一種實力的象征了。”淩格得意的說出關於第一軍團的事情,未來的騎士顯然對於第一軍團,有著非常深刻的了解。

“是的,淩格說的沒錯,不僅僅是四方軍團,就是第三軍團也對於那些被淘汰下來的士兵,敞開他們的大門,事實上,那些士兵也是相當優秀的軍人。”布郎公爵滿意的點點頭說道,淩格遠比他的哥哥更讓老公爵喜歡。

“您的意思是,淩格會受不了那種苦?”奎克已經明白哥哥的意思了。

“不僅僅是那樣,我相信淩格的性格相當的堅毅,而且不是那種軟弱的貴族子弟。但僅僅是這樣還不夠的,邁克爾的要求更高,而且你們要知道,這次並非是第一軍團挑選士兵,他的要求會更高,難道你們希望淩格去丟臉嗎?”布郎公爵說道。

“不,不,不,伯父大人,我是不會為您丟臉的,請相信我。”淩格站起來說道,看來軍神邁克爾·克裏斯托夫的大名,對於他的吸引力非常的大。

“不,我的孩子,如果你能在一年之內,達到某一種程度,我會送你去邁克爾那裏的,但現在的你還不行。想成為一名騎士,這的確是個好主意,但要知道,每位騎士都是從一點一滴作起的,沒有人可能一出生就是騎士。”布郎公爵搖了搖頭說道。

“淩格,我想我已經明白伯父大人的意思了,在這一年裏,伯父大人會為你請一位真正的騎士,如果你能通過他的教導,那你也就有資格去邁克爾公爵那裏了,我說的沒錯吧?”塔斯夫轉頭問布郎公爵,但他心中卻並不滿意,難道那個野獸少年現在就有這樣的資格嗎?難道他比弟弟還要優秀?

“沒錯,塔斯夫,你很聰明。”布郎公爵點了點頭說道。

“好吧!一年之後,奧斯曼,等我一年,我們一年後會見面的。”淩格堅定的說道。

奧斯曼點了點頭:“我等你。”兩個少年朋友定下了一年之約。

天亮的時候,一只由十匹馬組成的隊伍出發了,隊伍的正中自然就是我們的奧斯曼·郝斯特,他甚至連與黑豹兄弟道別的時間都沒有,便被義父布郎公爵送出了北方小鎮隆卡多。

第一次離開隆卡多小鎮,奧斯曼發現世界原來如此之大,書本上的東西,與現實相比,顯得太過蒼白而無力。

人原來有這麽多?土地居然如此遼擴?奧斯曼終於知道什麽是平民了,那些衣著破舊,面有菜色的人就是平民。

可隆卡多鎮也有平民,那裏的平民與眼前的這些人完全不同。隆卡多鎮是個定富裕的地方,那些人雖然衣服鉓品無法與莊園的人相比,卻也相當的不錯。

山川,河流,美妙的景色原來也並不止於自己生活過的山林。城市,小鎮,這些與書本中的對照,讓奧斯曼知道其中的不同。

跟隨的仆人同樣不喜歡奧斯曼,而且他們的知識也無法與先生或者是義父相比,就算他們喜歡,只怕了難以為奧斯曼解惑。奧斯曼早已經習慣了他們對自己的樣子,很少與他們交談,如果有什麽不懂的地方,他會記在心中,早晚會有機會找到答案的。

北方郡的道路很好走,前一段日子傳說中的盜賊奧斯曼並沒有遇到,相信這是北方軍團努力的成果。

進入中央郡,奧斯曼發現這裏與北方郡差別更大了。北方郡人口相對要少得多,而這裏人煙稠密,即便是一個小鎮,鎮上的人口也比隆卡多鎮多得多,而且也要繁華得多。

奧斯曼靜靜的走過小鎮,穿過城市,故意走得慢些,對面實物一一印證自己從先生那裏得到的知識,以及從書本上看到的東西。

每件東西,每樣事物對於奧斯曼來說都是新奇的,可惜為了趕路,絕大多數的東西無法仔細去觀察,不過奧斯曼並不感到失望,這一切,他早晚會弄得清楚。

半個月後,馬隊進入了南方郡,踏過豐古關,就是南方郡的範圍了。這裏的景象又是另一翻不同。地上可以看到青青的綠草,小河的水流不斷。此時的北方,應該已經迎來了第一場大雪,而南方郡卻如同沐浴在春風之中。

經過十天的旅行,終於來到了此次的目的地,南方郡府,西爾克多城。這是南方最大的城市,擁有五兩百萬人口,城墻高達四十尺高,厚度有二十尺,城墻上面可以並排行走兩輛馬車。

這是奧斯曼第一次看到真正的大城市,他像一個鄉巴佬一樣,仔細的看著每一地方。同樣的,他身邊的仆人也從未見過真正的大城市,此時露出與他們看不起的野獸少爺一樣表情。

“對不起,公爵大人並不住在這裏。”管家禮貌的回答著領隊的問題,對於那位布郎公爵,他早有耳聞,公爵大人不止一次的提到過他。

雖然這隊人看起來土得掉渣,可他並不會因此而看不起他們,嚴厲的主人會因此而懲罰他,他必須很小心才行。

“哦?請問邁克爾公爵現在住在哪裏?”

“公爵大人目前住在他的領地裏,離這裏二百裏路的亞美尼亞城,那座小城也是屬於公爵大人的。”管家恭敬的回答道。

“好吧!我想我們還要趕一段路。”奧斯曼無所謂的回答道,趕路於對他來講,並不是件難過的事情,正相反,奧斯曼喜歡觀看沿途的風光。

“天色已經不早了,我認為郝斯特先生應該先在這裏住一夜,如果知道您的到來,我招呼不周的話,公爵大人會不高興的。”管家一邊回答著,一邊打量著奧斯曼。

很顯然,眼前的少年是位貴族,但與他所見過的貴族有很大的不同,他周身散發著一種野性,即便是把身體包裹在華麗的衣服裏面,他也可以很容易的分辯出來。

“也好,那就打擾了。”奧斯曼沒有拒絕管家的好意,反正自己以後將在生活在這裏,盡快的適應應該是個好主意。

第二天的晚上,亞美尼亞城已經出現在奧斯曼的眼中。與西爾克多城相比,它無疑小了很多,但與住了一年的隆卡多鎮相比,亞美尼亞城的確是座城市。

它擁有自己的城墻,射塔,厚實的城門。在奧斯曼眼裏,這是一座縮小版的西爾克多城。從北方的隆卡多到這裏,一路上,奧斯曼經過了許多的城市,雖然都是一些小城市,但奧斯曼對於城市的概念已經相當的深刻了。

事實上,所有的城市之間相差的並不多,大體的閣局都很相像,分別僅僅是城市的大小,以及城墻的高厚罷了。在奧斯曼眼裏,城市並不被他所喜歡,也許隆卡多那樣的小鎮,更被擁有野性的奧斯曼所接受。

城市的喧囂,汙濁的空氣,滿地的垃圾,這些都讓奧斯曼皺眉不已。人類的城市與書中所寫的相去太遠,至少先生對於城市的讚美,奧斯曼更是不屑一顧。

克裏斯托夫公爵是位高大,健壯而嚴肅的老人,花白的頭發修剪的整齊幹凈,衣服普素而全體。與那種寬大松散的貴族服裝相比,奧斯曼更喜歡這樣的衣服。

只看了一眼,奧斯曼已經開始喜歡上這位嚴肅的公爵了。

“公爵大人,這是我義父布郎·郝斯特公爵給您的信。我是他的義子,奧斯曼·郝斯特。”奧斯曼以貴族最尊貴的禮節來表示自己心中的善意。

克裏斯托夫公爵顯然並不在乎眼前的少年,他連眼角也沒有掃一眼奧斯曼,隨手接過信,當著奧斯曼的面,仔細的看了一遍。

“哦?你就是信中的那個奧斯曼?”看完信的克裏斯托夫公爵對奧斯曼有了興趣,奧斯曼的出身的確可以讓任何人感興趣。

“是的先生。”奧斯曼回答道,他知道,眼前的這位擁有公爵爵位的騎士,與義父完全是兩種人,不知道他們是如何成為朋友的。

不過這一點,奧斯曼並不準備仔細研究,自己與黑豹兄弟之間相差的更大。

“我想看看你身上那層樹脂,不會有什麽問題吧?”看來騎士先生對於奧斯曼的身分還想作進一步的確認。

“當然,如您所願。”奧斯曼伸出了手臂。

“真的很奇妙,韌性和硬數都很不錯,看起來與聚甲族有些相像。”拉著奧斯曼的手臂,克裏斯托夫公爵看了好長一段時間,才說出了自己的結論。

“聚甲族是一種動物嗎?”奧斯曼問道,他知道自己的缺點是什麽,也從不隱藏自己的弱點。

“以後你會知道的,我是邁克爾·克裏斯托夫,你可以稱呼我邁克爾先生。既然是布郎那家夥的義子,我會好好的教導你的。不過你要記住,想學習武技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即便你是布郎的義子,我也不會對你有絲毫的放松,如果你不行,從哪來的還回到哪去,聽明白了嗎?”邁克爾公爵嚴肅的說道,奧斯曼進入房間後的這段時間裏,他從沒有在邁克爾先生的臉上看到過一次笑容。

“當然。”奧斯曼對於這一點倒並不是很放在心上,自己的體力和靈活性他有著足夠的信心。

“尤絲,你帶奧斯曼少爺去客房,給他收拾最好的房間,他可能要在這裏住上一段時間,另外,你以後就作他的女仆,其它事情就不必管了。”邁克爾說道。

“是的先生。”尤絲行了個禮應道。

“至於你們,在這裏住一天,明白帶些東西給布郎那家夥。”邁克爾轉頭對跟隨奧斯曼來的幾個仆人說道。

“是的先生。”幾個仆人同樣行了禮應道,只是他們有些不習慣,顯然克裏斯托夫公爵更願意別人稱呼他為先生,而不是公爵大人。

“這是您的房間,如果有什麽需要,隨時可以叫我。您看看,這裏還需要些什麽?”尤絲·米爾帶著奧斯曼走進房間,行了禮問道。

“看起來很不錯,你不必那樣客氣,可以叫我奧斯曼,對了,你是叫尤絲對吧!”奧斯曼邊看著自己即便居住的房間一邊說道。

在隆卡多莊園的時候,仆人們都不喜歡他,奧斯曼同樣也不喜歡那些人,很少會與仆人說話。

“是的奧斯曼先生,我叫尤絲·米爾,您可以叫我米爾,大家都這樣叫我。”年輕的女仆臉紅了一下。這位奧斯曼先生看來並不難相處,雖然他長得相當高大,可從臉上,米爾可以判斷他大至的年齡應該在十四五歲之間,還遠不到被稱為先生的年紀。

“好吧!米爾,告訴我在哪裏可以洗個澡。”奧斯曼問道,其實對於洗澡,他真的不是很喜歡,但布郎公爵成功的教會了他,人類應該幹凈的活著,而不是象動物一樣骯臟。

“我讓人為您準備洗澡水,晚餐在半小時後。”米爾回答著,再次行了個禮,退出房間。

沐浴後的奧斯曼顯得更加精神,這裏的一切與隆卡多相差甚遠,甚至連那些仆人也非常的不同。奧斯曼早就註意到,這些男仆們大都在四十歲上下,一個年輕的也沒有發現。

而女仆們則要年輕得多,大都在二十歲以下,年輕而漂亮。無論是男仆還是女仆,他們行走,說話,作事的動作都很標準,奧斯曼甚至可以肯定,那個男仆在倒熱水的時候,三次都把木桶舉在一個高度上,分毫不差,而他的腳步也是固定的。沾著水的鞋印,三次都同樣踩在一個地方上。

“這裏是南方,因此魚更多些,也許你更喜歡肉類。”邁克爾公爵對奧斯曼說道。

“是的先生,在北方我們每星期吃一次魚。”奧斯曼應道,這裏的菜色與隆卡多莊園相差的也很多,海鮮明顯多了很多,而且都相當的新鮮,畢竟這裏更靠近海。

“布郎的信中提到你殺過一個人,是這樣嗎?”邁克爾公爵問道,看得出,前面的話僅僅是因為兩人並不熟悉,作為鋪墊才說出來的。

“是的,我使用的是軍用重弩,對於這種武器,我已經相當熟悉的,但其它的武器,我也點也不了解,這正是義父安排我來您這裏的原因。”奧斯曼放下手中的刀叉說道,雖然他已經放慢了入食的速度,不過與年老的邁克爾公爵相比,還是顯得快多了。

“哦,很有趣,能說說當時的情況嗎?”邁克爾揮動著手中的刀叉問道,奧斯曼從他的眼中可以看得出來,這位老公爵的確對此非常有興趣。

“當然,那個人自稱卡斯拉,是位劍士,使用一把巨劍。”奧斯曼說道,他決定滿意老人的興趣。

“是一把巨劍嗎?你能說出那柄巨劍的重量嗎?”邁克爾公爵問道,甚至忘記了吃東西。

“當然,那柄巨劍有二十公斤左右,比較輕。”奧斯曼如實說道。

“二十公斤?你認為比較輕嗎?”邁克爾的眼睛亮了起來,戎馬一生的軍神,對於任何一種武器都非常的在行。

“是的,如果讓我來選擇一柄巨劍的話,我希望能有五十公斤重,這樣比較趁手些。”奧斯曼考慮了一下說道,他知道,現在已經不僅僅是聊天的了,邁克爾公爵在試探自己的力量,不過奧斯曼並不準備隱藏自己的實力,他還不知道這樣作的重要性。

“五十公斤?你確定嗎?”這次邁克爾公爵的眼光閃動著促狹的光芒,在軍中,即便是一名優秀的騎士,也不可能使用五十公斤的巨劍,如果換成巨斧或者其它的重兵器,那就比較正常了。要知道,劍最主要的是清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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