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消失的子彈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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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回到辦公室,一手拍在高達一米的檔案上,說:“剛才你的表現我長見識了。”
錢古德說:“對此由衷地向您表示歉意,我該在庭後表揚辯護人。”
“如果拋棄你的虛偽與小聰明,你還有什麽可剩?”審判長用柔和的語氣說,“這個案子兇器尚未找全吧?”
“兇器不是槍和水果刀嗎?”錢古德詫異地看著審判長。
“子彈也是兇器的一部分,它憑空消失了。”審判長雙手一攤。
錢古德說:“可能吳勝算用了顆巖鹽子彈,子彈貫穿陳一路身體後撞碎在站牌上,當時天下大雨,最後鹽融於水,子彈消失,所以勘驗人員現在都未找到。”
審判長從書架上提起兩個文件夾,放在桌子上,示意錢古德去翻。
她說:“這座法院刑事審判庭審理過四起兇殺案,致人死亡的兇器都是巖鹽子彈,但是兇手都沒有把槍留在現場中,你知道為什麽嗎?”
錢古德搖搖頭,說:“我哪能知道。”
審判長說:“如果用巖鹽子彈殺人,子彈融於人體,那勘驗人員就會失去子彈的線索,進而無法斷定槍支類型和來源,最終無從判斷兇手身份。”
錢古德表示反對,他說:“雖然本案的兇器消失了一部分,但是吳勝算身上有被害者血跡,諸位證人可以證明吳勝算故意殺人的事實!這並非疑罪從無。”
“那麽諸位證人誰親眼見到吳勝算開槍的瞬間?你找一個出來,在這之前庭審的目的是搞清楚真相。”審判長語重心長地說。
錢古德慌忙地看著手表,口中默念:“真該死!證人怎麽還未到齊。”
司馬舟信止步於法院羈押室門口,他滿臉困惑對卓諾典說:“廉航或許可以證明吳勝算無罪,為什麽你不讓他上來作證,你究竟在等什麽?”
“公訴方證據過硬,僅憑廉航一面之詞否決會面臨很大風險,除非真相徹底水落石出,”諾典放下羈押室門把,說,“證人嘴含關鍵信息,耐心等他們張口吧。”
“可是他們有可能說謊,出於各類原因。”
面對著司馬舟信懷疑的態度,諾典沈了一口氣,對他說:“我們剛開始根本不知道當事人戴耳機,但這一事實從證人口中掏出來了。”
羈押室靜悄悄的,連呼吸聲都聽到了,吳勝算眼睛發呆仰望燈光。
司馬舟信開口問:“怎麽樣,今天庭審你感覺還適應得過去嗎?”
吳勝算突然愁眉苦臉,說:“謝謝你們,但是我真的付不起啊。”
“聰明人會趁現在花時間想如何保命,只有蠢豬才為錢煩惱。”卓諾典說。
司馬舟信望著吳勝算,說:“我問你,你當時僅僅上了公交車,完全沒有顧及後面的情況?”
“對啊,我沒註意。當時天下大雨,還打雷,我那時候戴著耳機,但……”吳勝算突然神情嚴肅,說,“卓律師,我剛記起了一件奇怪的事。”
卓諾典和司馬舟信互相對視了一下,然後坐下,兩人認真看著他。
吳勝算說:“上公交車前,有人從背後推了我一把,當時只顧著面試時間,沒回過頭看是誰。”
司馬舟信問:“你上公交車時,背後只有受害者……”
“或者兇手,”卓諾典補充說,“兇手的位置哪裏都有可能,公交車裏面又或者公交車外面……因為尚未找到子彈,所以射擊方向難以確定。”
司馬舟信以呵斥語氣說:“錢古德膽子不小,兇器都尚未找全卻忙著策劃如何定吳勝算以故意殺人罪。”
“他現在正想著如何回避這個問題,盡他一切回避,而這顆消失的子彈是打開真相之門的鑰匙。”
司馬舟信的眼光從吳勝算的頭頂滑到他的鞋根,問:“你學歷是本科還是碩士?”
吳勝算尷尬回答:“我只上過初中,中途輟學。”
司馬舟信說:“怪不得拓智連你的公文包也扔出去了,手機也被摔壞了吧?”
這時,諾典突然拿出一張照片,放在桌子上,問:“你在這個地方呆過嗎?”
吳勝算說:“對,那是超市後門附近,我在等經理,她有一批貨物要我搬運。怎麽了?”
卓諾典嚴肅地望著他,說:“關於這件事,我有許多東西想告訴你,包括這次我接下你的案子的原因。”
20分鐘過去,檢辯雙方回到原來的位置,審判長正襟危坐,敲響肅嚴的法槌。
錢古德傳喚第二位證人————公交車司機,名為呂賢,36歲。
錢古德自信地望著卓諾典,審判長說:“呂賢,請你把你的所見告知一下。”
證人呂師傅首先指明了目擊到的是受害者陳一路和站在被告席的吳勝算。
他說:“我記得案發時沒有任何征兆下天下大雨,路況模糊但我能看清楚,被告人在我們到達前已經伸手示意我停下來,那時候我們離他還有60米以上,我們漸近直到在站臺前停了車,他還背對馬路,肩背上搭著公文包,一動不動看著站牌,依照以往經驗,我判斷他不確定自己該走的路線。
我伸手打算按關門鍵,但聽到他喊了一下,嗓音不是很大,同時,玻璃碎裂聲緊接著來了,我立刻轉頭去看,被告人剛好轉過身面對我,一個老伯捂住肋骨的一側,貼著站牌躺下。”
錢古德舉手發問:“依照證人所言,案發現場的確是站臺,而站臺當時只有陳一路和被告人吳勝算兩人,兇手不是吳勝算那還有誰?”
旁邊席上多人交頭接耳,他們的反應與法官的一樣,都認定吳勝算是兇手。
卓諾典也跟著舉手,說:“尊敬的審判長,我需要詢問證人幾個問題。”
“予以允許。”審判長說。
諾典問呂師傅:“你未到公交站前,根本不知道陳一路在哪裏,對吧?”
呂師傅說:“我每次到公交站前,註意力都放在站臺上,沒怎麽註意站臺以外的人。”
司馬舟信湊近諾典的耳邊,說:“陳一路中槍時穿著運動服,在公交車抵達前,如果站臺沒有他,那他應該在跑步途中遇大雨,想借站臺避雨。”
接著,卓諾典向呂師傅提出第二個問題:“當時見到陳一路時,陳一路的白色背心是否有明顯血跡?”
呂師傅回答:“沒有明顯血跡。”
錢古德補充說:“子彈從左肋部穿進,從右肋部穿出,陳一路倚靠站牌正對呂師傅,請問呂師傅能見到明顯血跡嗎?”
“不能。那允許我再提一個問題,”卓諾典說,“為什麽證人呂賢發現案情後不停車報警,最後還等別人報,你如何解釋這一點!”
呂師傅尷尬一笑,對卓諾典說:“正如這位錢檢察官所說,當時我根本搞不清楚情況,我看到的是一個上了年紀的老伯不小心撞在站牌上而已,我沒想到是槍殺案。”
卓諾典再次提問:“你記得離開案發現場,開往下一站有誰下車了嗎?”
就在這時,法庭敞開一側大門,一個女人走進來,向法警出示相關證件之後,被帶進旁聽席,她尚未找到位置坐下,錢古德立刻舉手提出反對:“辯護人,你三個問題都與本案無直接聯系,如果我是法官,必定駁回提問。我方傳喚最後一名證人,我確信最後一位證人將會大幅度改變庭審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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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古德說:“對此由衷地向您表示歉意,我該在庭後表揚辯護人。”
“如果拋棄你的虛偽與小聰明,你還有什麽可剩?”審判長用柔和的語氣說,“這個案子兇器尚未找全吧?”
“兇器不是槍和水果刀嗎?”錢古德詫異地看著審判長。
“子彈也是兇器的一部分,它憑空消失了。”審判長雙手一攤。
錢古德說:“可能吳勝算用了顆巖鹽子彈,子彈貫穿陳一路身體後撞碎在站牌上,當時天下大雨,最後鹽融於水,子彈消失,所以勘驗人員現在都未找到。”
審判長從書架上提起兩個文件夾,放在桌子上,示意錢古德去翻。
她說:“這座法院刑事審判庭審理過四起兇殺案,致人死亡的兇器都是巖鹽子彈,但是兇手都沒有把槍留在現場中,你知道為什麽嗎?”
錢古德搖搖頭,說:“我哪能知道。”
審判長說:“如果用巖鹽子彈殺人,子彈融於人體,那勘驗人員就會失去子彈的線索,進而無法斷定槍支類型和來源,最終無從判斷兇手身份。”
錢古德表示反對,他說:“雖然本案的兇器消失了一部分,但是吳勝算身上有被害者血跡,諸位證人可以證明吳勝算故意殺人的事實!這並非疑罪從無。”
“那麽諸位證人誰親眼見到吳勝算開槍的瞬間?你找一個出來,在這之前庭審的目的是搞清楚真相。”審判長語重心長地說。
錢古德慌忙地看著手表,口中默念:“真該死!證人怎麽還未到齊。”
司馬舟信止步於法院羈押室門口,他滿臉困惑對卓諾典說:“廉航或許可以證明吳勝算無罪,為什麽你不讓他上來作證,你究竟在等什麽?”
“公訴方證據過硬,僅憑廉航一面之詞否決會面臨很大風險,除非真相徹底水落石出,”諾典放下羈押室門把,說,“證人嘴含關鍵信息,耐心等他們張口吧。”
“可是他們有可能說謊,出於各類原因。”
面對著司馬舟信懷疑的態度,諾典沈了一口氣,對他說:“我們剛開始根本不知道當事人戴耳機,但這一事實從證人口中掏出來了。”
羈押室靜悄悄的,連呼吸聲都聽到了,吳勝算眼睛發呆仰望燈光。
司馬舟信開口問:“怎麽樣,今天庭審你感覺還適應得過去嗎?”
吳勝算突然愁眉苦臉,說:“謝謝你們,但是我真的付不起啊。”
“聰明人會趁現在花時間想如何保命,只有蠢豬才為錢煩惱。”卓諾典說。
司馬舟信望著吳勝算,說:“我問你,你當時僅僅上了公交車,完全沒有顧及後面的情況?”
“對啊,我沒註意。當時天下大雨,還打雷,我那時候戴著耳機,但……”吳勝算突然神情嚴肅,說,“卓律師,我剛記起了一件奇怪的事。”
卓諾典和司馬舟信互相對視了一下,然後坐下,兩人認真看著他。
吳勝算說:“上公交車前,有人從背後推了我一把,當時只顧著面試時間,沒回過頭看是誰。”
司馬舟信問:“你上公交車時,背後只有受害者……”
“或者兇手,”卓諾典補充說,“兇手的位置哪裏都有可能,公交車裏面又或者公交車外面……因為尚未找到子彈,所以射擊方向難以確定。”
司馬舟信以呵斥語氣說:“錢古德膽子不小,兇器都尚未找全卻忙著策劃如何定吳勝算以故意殺人罪。”
“他現在正想著如何回避這個問題,盡他一切回避,而這顆消失的子彈是打開真相之門的鑰匙。”
司馬舟信的眼光從吳勝算的頭頂滑到他的鞋根,問:“你學歷是本科還是碩士?”
吳勝算尷尬回答:“我只上過初中,中途輟學。”
司馬舟信說:“怪不得拓智連你的公文包也扔出去了,手機也被摔壞了吧?”
這時,諾典突然拿出一張照片,放在桌子上,問:“你在這個地方呆過嗎?”
吳勝算說:“對,那是超市後門附近,我在等經理,她有一批貨物要我搬運。怎麽了?”
卓諾典嚴肅地望著他,說:“關於這件事,我有許多東西想告訴你,包括這次我接下你的案子的原因。”
20分鐘過去,檢辯雙方回到原來的位置,審判長正襟危坐,敲響肅嚴的法槌。
錢古德傳喚第二位證人————公交車司機,名為呂賢,36歲。
錢古德自信地望著卓諾典,審判長說:“呂賢,請你把你的所見告知一下。”
證人呂師傅首先指明了目擊到的是受害者陳一路和站在被告席的吳勝算。
他說:“我記得案發時沒有任何征兆下天下大雨,路況模糊但我能看清楚,被告人在我們到達前已經伸手示意我停下來,那時候我們離他還有60米以上,我們漸近直到在站臺前停了車,他還背對馬路,肩背上搭著公文包,一動不動看著站牌,依照以往經驗,我判斷他不確定自己該走的路線。
我伸手打算按關門鍵,但聽到他喊了一下,嗓音不是很大,同時,玻璃碎裂聲緊接著來了,我立刻轉頭去看,被告人剛好轉過身面對我,一個老伯捂住肋骨的一側,貼著站牌躺下。”
錢古德舉手發問:“依照證人所言,案發現場的確是站臺,而站臺當時只有陳一路和被告人吳勝算兩人,兇手不是吳勝算那還有誰?”
旁邊席上多人交頭接耳,他們的反應與法官的一樣,都認定吳勝算是兇手。
卓諾典也跟著舉手,說:“尊敬的審判長,我需要詢問證人幾個問題。”
“予以允許。”審判長說。
諾典問呂師傅:“你未到公交站前,根本不知道陳一路在哪裏,對吧?”
呂師傅說:“我每次到公交站前,註意力都放在站臺上,沒怎麽註意站臺以外的人。”
司馬舟信湊近諾典的耳邊,說:“陳一路中槍時穿著運動服,在公交車抵達前,如果站臺沒有他,那他應該在跑步途中遇大雨,想借站臺避雨。”
接著,卓諾典向呂師傅提出第二個問題:“當時見到陳一路時,陳一路的白色背心是否有明顯血跡?”
呂師傅回答:“沒有明顯血跡。”
錢古德補充說:“子彈從左肋部穿進,從右肋部穿出,陳一路倚靠站牌正對呂師傅,請問呂師傅能見到明顯血跡嗎?”
“不能。那允許我再提一個問題,”卓諾典說,“為什麽證人呂賢發現案情後不停車報警,最後還等別人報,你如何解釋這一點!”
呂師傅尷尬一笑,對卓諾典說:“正如這位錢檢察官所說,當時我根本搞不清楚情況,我看到的是一個上了年紀的老伯不小心撞在站牌上而已,我沒想到是槍殺案。”
卓諾典再次提問:“你記得離開案發現場,開往下一站有誰下車了嗎?”
就在這時,法庭敞開一側大門,一個女人走進來,向法警出示相關證件之後,被帶進旁聽席,她尚未找到位置坐下,錢古德立刻舉手提出反對:“辯護人,你三個問題都與本案無直接聯系,如果我是法官,必定駁回提問。我方傳喚最後一名證人,我確信最後一位證人將會大幅度改變庭審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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