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37章 飛仙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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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十年過去,秀山村有很大變化。

趙家大伯,以及其長子,早年皆先後過世。

村裏記得趙書成的人,很少了。

若問村中年老之人,便是記得趙家曾有個趙書成,也不過說句惋惜的話,依稀記得對方讀書不錯,別的就沒了。

倒是從私塾曾經的同窗口中,得知趙書成跟其堂哥是有矛盾的,根源在於屬於趙書成的兩畝地。作為趙書成讀書的條件,那兩畝地轉給趙大伯,趙大伯供趙書成念私塾。本是協定好的,之所以又起矛盾,在於早先沒有約定時間。

趙書成讀了三年,想繼續,但趙大伯不同意。

出事那天,趙書成跟大伯家的堂哥同路回家。

從柳林鎮回秀山村,要經過一條河,河面上架有一座陳舊的木橋。據趙堂哥說,趙書成邊走邊背書,手裏還拿著書,時不時看一眼,走上木橋的時候,趙書成沒註意絆了腳,慌亂中手裏的書掉到河裏,趙書成立刻去撈,結果整個兒人跌到水裏,沒一會兒就沈下去了。

沒人懷疑這個說辭,一是書本珍貴,不論是誰弄丟了書,都是要撈的,二是秀山村的人都清楚趙書成愛讀書,不少人知道他有邊走邊背書的習慣。

穆清彥則揣測,可能是這對堂兄弟起了爭執,或許還有了肢體推搡,導致趙書成落水。亦或者,趙書成做了什麽,使得他無法繼續在趙家立足,只能順勢死遁。

為此,他特意搜集當年趙書成身邊的人事變故。

然而並沒有什麽收獲。

穆清彥調轉方向,把目標放在改嫁的蔡母身上。蔡母改嫁後,又生了兒女,但趙書成也是她兒子,且真實身份也是蔡家子,母子二人能毫無聯系?蔡家會對趙書成無動於衷?把人認回,蔡家肯定不敢,但暗中接濟一二,不難。

趙書成對他的出身是否知情?若是知情,會如何反應?

這種不堪的出身,絕對是汙點,足以毀掉趙書成所有努力和對未來的期許。

穆清彥不由得猜測,趙書成的死遁,是否於此有關?

可要真是因這個原因,就魯莽的詐死背井離鄉?

不可能。

除非後路已有安排。

穆清彥倒是想起一件事,早年流民多,那時朝廷還沒有強制措施,流民們三五成群,十來個一夥兒,也是不弱的勢力,若趙書成混入其中,自然能夠借此掩護去其他地方,再利用流民落戶的漏洞給自己重新安置身份。

但還是那句話,趙書成才十歲,須得有人接應。

蔡家?

看來,得圍繞著蔡家來查一查。

另一邊,真正的蔡駿馳,十六歲前的經歷十分清晰明白。

蔡駿馳兩三歲過繼,先是在私塾讀書,而後又去縣城讀書,直至十六歲時養父病故,他經舉薦,去桐山書院求學。路途遙遠,兩年間沒有回來,倒是托人帶過書信。蔡駿馳寄書信很有規律,一年一封,都是在年底,順帶會有年禮,都是直接送到族老那裏,便是外出游學也沒忘記。

蔡駿馳親爹娘亡故,養父離世,蔡家族裏都隔了房,著實不親近。

從蔡家族裏得知,蔡駿馳每年書信沒斷過,直至十五六年前。以前都是寄書信,送銀子,請族裏人幫忙照料爹娘養父等人的墳頭,至十五六年前,則是派人回鄉燒紙修墳,且提攜了族中後輩子侄,成為蔡家族裏第一人,內外人等無不讚嘆羨慕。

外人、哪怕是族裏人,對“蔡駿馳”的情況並不清楚,只知道他得了京城貴人青眼,為貴人辦事,有財有勢,非同一般。

可見,“蔡駿馳”的偽裝十分成功,模仿了原主字跡,不露面,卻給族裏好處,這樣的情況下,族裏哪裏會去懷疑他?即便真察覺了哪裏不妥,也會裝傻充楞。

不過,書信是十五六前停止的,因為那時自有人派回去處理事情,用不著再寫書信拜托族裏。實際上,蔡幕僚身在賢郡王府,深得郡王信重,二十年前就到了郡王府,卻是隔了幾年才派人回鄉。

穆清彥對這個時間點很敏感,因為那時正是雪家事發。

這個蔡幕僚,莫非是等著雪家之事塵埃落定,才有閑工夫處理自己的瑣事麽?

雪家事中,蔡幕僚……亦或者稱他趙書成才對,究竟在其中扮演了怎樣的角色?

把要查的事情全都梳理一遍,接下來就是等待。

心知一時半會兒得不著消息,穆清彥決定先去飛仙鎮,等那邊案子辦完,再回轉松陵府。袁騁就在溪雲縣,距離不遠,但出於謹慎考量,穆清彥並沒有去找袁騁求助。尚且沒到絕境,又事涉敏感,他對袁騁還沒信任到那個程度。

從松陵府去飛仙鎮,用了四天。

一開始走官道,天氣又好,行程很快,但飛仙鎮很偏僻,離了官道,前行的道路彎彎折折,也不大好走,行程不得不一再減緩。

飛仙鎮在無南縣治下,無南縣地理位置就偏,山多,地貧,人口也少,只是個小縣城,比不得鳳臨縣繁華熱鬧商旅眾多。從無南縣去飛仙鎮,坐車也得近一天,主要是路不好走,還要進山。

飛仙鎮就在山裏。

繞著盤山路,經過兩三個小村子,在傍晚時分,飛仙鎮終於出現在視野之中。

盡管是在山裏,但越走越開闊,飛仙鎮就坐落在群山下的開闊地帶,依著山腳是一條長街,裁縫鋪、打鐵鋪、胭脂水粉鋪……茶攤兒、飯莊、酒肆……各樣鋪面也算應有盡有。長街是青石鋪就,整齊寬敞,很有些年頭了。在長街後面,順勢朝山上一層一層錯落矗立著各色房屋,街邊有石階兒朝上,其中有一條石階兒頗為寬敞,乃是直通山頂。

站在鎮子入口,一座石頭牌坊立在這裏,上書“飛仙鎮”三個大字。

仰頭望向鎮子後面的高山,最顯眼一處是凸出的一塊石臺,在山頂最高處,但凡來鎮子的人一眼就能看見。那裏備稱為“望鄉臺”,當然,鎮上的人可不承認望鄉鎮這個名字,所以他們也不叫望鄉臺,而是叫“飛仙臺”。

距離飛仙臺不遠,有一座廟宇,名為“仙女廟”。

仙女廟香火鼎盛,求姻緣最靈驗,廟中只有妙齡女子侍奉,被統稱為“仙姑”,另有一個掌管廟宇事務的人,稱為“仙姑婆婆”。

這是獨屬於飛仙鎮的習俗,每幾年就要挑選十二到十六歲之間的女子入廟侍奉,廟裏只供奉仙女神像,這神像也有番來歷。仙姑婆婆誕生於仙姑之中,不同的是,仙姑們侍奉有年限,一旦滿二十歲就得離開歸家。當然,也有例外,當前一任仙姑婆婆大限將至,要挑選繼承人,便會從仙姑們之中選擇三五個候選者,一旦成為廟宇掌管著,將終生不嫁,一輩子侍奉仙女,不可踏出廟門一步。

根據林嘉送來的資料,飛仙鎮有兩個大姓,一個姓唐,一個姓婁。

林嘉本是應邀來飛仙鎮游賞,誰知意外聽到唐婁兩戶人家吵架,吵著吵著竟然揭出一樁人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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