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方洛番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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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修路, 送我到這裏就好。”洛蘇解開了安全帶,指著前方的拐角,“再往下走下去, 你就要迷路了。”
裴於放緩車速, 不放心:“你怎麽回家?”
“這裏有條小巷可以穿過去, ”洛蘇微笑道, “放心,我又不是小孩,不懂回家的路。”
“我聽說這附近最近來了一群人……”
洛蘇打斷他:“他們不會對無辜群眾做什麽的,這點我比你了解他們。好了,我下車了,謝謝你送我回家,晚安。”他下了車,朝小巷走去。
自從家門口前修路後, 這附近便聚起了一個小社會, 當月色如墨籠罩人間時, 總有身著奇裝異服的人從奇怪的地方出現, 聚集在最吵鬧的修路地段。
煙、酒, 還有女人,刺激興奮神經的物品充斥著他們的世界。他們就像石的聚集體,暴力是他們崇尚的力量,而像洛蘇這樣的平民百姓則是玉的聚合體, 輕輕一碰, 不堪一擊。兩者互無交集, 一旦發生意外有了焦點,那就只會玉石俱焚。
洛蘇在碰到他們之前,以為“江湖”只是存在於武俠小說的奇思妙想,見過他們以後,才知這社會真的有江湖。
他曾見過有個人手腕斷了一截,鮮血將白t恤染成可怖的顏色,他也曾見過有人腦袋開了一個窟窿,跟被開了殼的西瓜似的,鮮紅的液體不停地往外躥……
作為正常人,他理應感到害怕和驚恐。然而沒有,他很平靜,並習以為常。
他無數次穿過這條小巷,無數次與那些人擦肩而過,卻沒有出過一點事。看到他們,他甚至有種說不上的安寧,仿佛他們是守衛這條路的警察,代表著安定與和平。
這一切都要歸功於他們的新老大。
洛蘇遠遠見過那人幾次,卻從來沒見過正臉,僅有的印象只能用兩個字概括:強勢。
從那人當老大開始,“禁止傷害無辜群眾”成了約束他們暴力行為的法則,無辜群眾反而成了最安全的人群。
他知道自己不該與那個男人有交集,然而命運與緣分就是那麽不可思議的玩意,將毫不相關的兩條線牽到了一起。
他在小巷盡頭看到了那個男人。
男人很高很瘦,透過被汗浸濕的t恤,卻能看到線條起伏的身軀充滿力量。他一手插入褲帶,一手指尖夾著香煙,悠然地靠在墻邊吞雲吐霧。
如果這是正常情況下,這會是一幅很帥氣的美景。然而煞風景的是,他左臂被劃了一大口子,猩紅的液體帶著翻飛的肉,像荊棘上的玫瑰爬滿了半條手臂。慘白的煙圈被月色籠罩,空氣充斥著死一般的沈寂。
這個人很危險,洛蘇全身細胞都發出了刺耳的警告。可是這人孤獨的身影,卻緊緊地壓迫他的神經,仿佛丟下這人離去是種犯罪行為。
洛蘇的良心違背了意志,驅使雙腳走到了男人面前:“你……”
“嗯?”男人擡起頭,散亂的發下是一雙尖銳的眼睛,如果用一種動物的眼睛來形容的話,“狼的眼睛”會是最佳選項——他盯著你的時候,仿佛盯著一塊活生生的鮮肉,隨時能張開尖牙,將你拆吞入腹。
洛蘇背脊一陣寒涼,頂著風險,苦笑道:“你受傷了。”
“所以?”男人吐出一口煙圈,一點也沒把自己的傷放在心上。
“所以你需要照顧好自己。”
男人吹了聲口哨:“我以為你會說幫我包紮。”
“不,”洛蘇微笑,“我只會說,請你去醫院。”
“呵,”男人眉梢挑起興味的弧度,抽完最後一口煙,將煙頭丟在地上,踩滅,酷酷地擺手離開,“管好你自己。”
“那也請你管好你自己。”洛蘇撿起他隨手丟在地上的煙頭,扔進垃圾桶裏,“你不怕疼,地可是怕的。”
男人回過頭,目光迥異地盯著洛蘇,嘴角微微上揚:“你很有意思。”
“得到你的誇獎,是我的榮幸。”
這就是洛蘇與那個男人的第一次正式見面,以奇怪又詭異的方式收了場。
後來男人有沒有包紮傷口,有沒有去醫院,洛蘇不知道也沒關心,只是他實在想不到,再次見到那個男人,會是在醫院裏。
他模特圈的朋友因為盲腸炎手術住了院,他去探望。從住院部出來,穿過主樓,會路過傷口清洗室。要是往時,他對於這種充滿血腥味的地方是避之不及的,今天卻不知受到什麽指引,鬼使神差地朝內望了一眼。
然後便見到了一個結實的後背,肌肉的線條張力十足,一頭孤傲展翅的雄鷹紋身蔓延在背部,張牙舞爪地展示力量,可惜這頭雄鷹被砍了血淋淋的一刀,硬生生折了翅膀。
又是那晚見到的男人。
洛蘇認出了男人。兩次見面,都以傷口和鮮血為紐帶,以奇妙的相遇方式為連接點,洛蘇都要懷疑,他與這男人上輩子有血海深仇了。
男人穿上染血的襯衫,冷掃過被他逼人的視線嚇得顫抖的護士,走出清洗室。傷口不深,不需要縫針,按照男人的習慣,應該不會來醫院進行清洗傷口這麽丟臉的事情。
男人看到洛蘇時,似乎聽到了洛蘇心底的疑問:“好奇我會來醫院?”
洛蘇不想承認都不行:“很好奇。”
男人修長的手指扣起襯衫的鈕扣,獨獨只扣了中間兩顆,率性地袒露胸前的肌肉:“我記得有人說過,要管好自己。”
洛蘇怕是想不到對方會把自己的話實踐得那麽徹底:“你真是個實在的人。”
“我應該為你的誇獎感到高興?”
“這個在於你,不在於我。”
男人冷笑:“我只是為了清洗傷口,僅此而已。”
洛蘇微笑:“那祝你早日康覆。”
男人揮了揮手,如同初次碰面那般,帥氣地轉身作別:“我們是不同世界的人,收起你自作多情的關心。”
洛蘇悵然興嘆,男人疏離的意味再明顯不過了:“哎,都怪我多管閑事。”
“閑事少管,命才活得長。”男人被他小弟叫走了,小弟點頭哈腰地攙扶男人,望了一眼往反方向走的洛蘇,思慮了一下道:“大哥,你這朋友很面熟啊。”
男人走出醫院,從煙盒掏出一根煙,小弟立刻狗腿地幫他點燃,他吸了一口煙:“他住在我們地盤附近。”
意思很明確,因為住在附近,所以偶爾看到,覺得面熟。
“不是,”小弟抓耳撓腮,“我不是在地盤附近見過他的,是在……嘶,在哪來著,一時想不起了。”
男人沒有在意,帥氣地兩手插褲帶,嘴裏叼著煙離開。路上偶遇報刊亭,小弟突然一敲掌心,恍然大悟:“我記得在哪見過他了。雜志上!看,這不就是他嗎?”小弟指向的,是報刊亭擺放的最新時尚雜志,雜志封面上,洛蘇溫和的眉眼就像一縷和煦的陽光,照進心房。
煙在淡橘色的火光湮滅後,沒了。男人反射性地將煙頭丟到地上,踩了一腳,忽然腦海裏晃過一個人拾起煙頭的身影。
“洛蘇麽?”男人買下了雜志,然後記住了一個未來要與他朝夕相伴的名字。
“洛蘇、洛蘇。”
洛蘇走丟的魂被叫了回來。
“洛蘇你怎麽了?”攝影師擔憂地問,“一直在發呆。”
“不好意思。”洛蘇溫柔地一笑,拿起手中的鮮紅玫瑰,放在胸前,“只是昨晚失眠,精神有些不在狀態。”
“那你拍攝完封面,趕快去休息吧。”
“好。”
攝影結束,洛蘇將作為道路的玫瑰還給工作人員,目光炯炯地隨著被帶走的玫瑰漂移。
“你今天搞什麽,出神出到九霄雲外了。”裴於走過來。
洛蘇歉意地道歉:“沒什麽,失眠了。”
“你失眠?”裴於大驚小怪,“你不是號稱‘一沾枕頭就睡著’的麽?”
洛蘇揉了揉眉心:“我也有失眠的時候,裴哥。”
“想騙我?”裴於不信,“你一直盯著玫瑰看,這叫失眠?說吧,是不是找對象了,想送人家玫瑰了。”
“怎麽可能,我對象還沒有呢。”他只是……看到玫瑰的紅,想起了那個流血的男人,僅此而已。
“得了吧,你兩個眼睛都寫了你有在意的人,”裴於道,“說說看是誰,我幫你看看人品怎麽樣。”
洛蘇哭笑不得,人品怎麽樣,連他都不知道,裴於又怎麽可能知道。
“如果我真有對象,合適的時候一定告訴你,當然前提是,我有了才行,”洛蘇岔開了話題,“好了,裴哥,今晚方便的話,送我回家吧。”
自從家門前修路,開車不方便後,洛蘇的車就丟在車庫裏沾塵了。
裴於也不是不通情理之人,他看了一眼手表:“一會一起吃晚飯,吃完後我再送你。”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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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於放緩車速, 不放心:“你怎麽回家?”
“這裏有條小巷可以穿過去, ”洛蘇微笑道, “放心,我又不是小孩,不懂回家的路。”
“我聽說這附近最近來了一群人……”
洛蘇打斷他:“他們不會對無辜群眾做什麽的,這點我比你了解他們。好了,我下車了,謝謝你送我回家,晚安。”他下了車,朝小巷走去。
自從家門口前修路後, 這附近便聚起了一個小社會, 當月色如墨籠罩人間時, 總有身著奇裝異服的人從奇怪的地方出現, 聚集在最吵鬧的修路地段。
煙、酒, 還有女人,刺激興奮神經的物品充斥著他們的世界。他們就像石的聚集體,暴力是他們崇尚的力量,而像洛蘇這樣的平民百姓則是玉的聚合體, 輕輕一碰, 不堪一擊。兩者互無交集, 一旦發生意外有了焦點,那就只會玉石俱焚。
洛蘇在碰到他們之前,以為“江湖”只是存在於武俠小說的奇思妙想,見過他們以後,才知這社會真的有江湖。
他曾見過有個人手腕斷了一截,鮮血將白t恤染成可怖的顏色,他也曾見過有人腦袋開了一個窟窿,跟被開了殼的西瓜似的,鮮紅的液體不停地往外躥……
作為正常人,他理應感到害怕和驚恐。然而沒有,他很平靜,並習以為常。
他無數次穿過這條小巷,無數次與那些人擦肩而過,卻沒有出過一點事。看到他們,他甚至有種說不上的安寧,仿佛他們是守衛這條路的警察,代表著安定與和平。
這一切都要歸功於他們的新老大。
洛蘇遠遠見過那人幾次,卻從來沒見過正臉,僅有的印象只能用兩個字概括:強勢。
從那人當老大開始,“禁止傷害無辜群眾”成了約束他們暴力行為的法則,無辜群眾反而成了最安全的人群。
他知道自己不該與那個男人有交集,然而命運與緣分就是那麽不可思議的玩意,將毫不相關的兩條線牽到了一起。
他在小巷盡頭看到了那個男人。
男人很高很瘦,透過被汗浸濕的t恤,卻能看到線條起伏的身軀充滿力量。他一手插入褲帶,一手指尖夾著香煙,悠然地靠在墻邊吞雲吐霧。
如果這是正常情況下,這會是一幅很帥氣的美景。然而煞風景的是,他左臂被劃了一大口子,猩紅的液體帶著翻飛的肉,像荊棘上的玫瑰爬滿了半條手臂。慘白的煙圈被月色籠罩,空氣充斥著死一般的沈寂。
這個人很危險,洛蘇全身細胞都發出了刺耳的警告。可是這人孤獨的身影,卻緊緊地壓迫他的神經,仿佛丟下這人離去是種犯罪行為。
洛蘇的良心違背了意志,驅使雙腳走到了男人面前:“你……”
“嗯?”男人擡起頭,散亂的發下是一雙尖銳的眼睛,如果用一種動物的眼睛來形容的話,“狼的眼睛”會是最佳選項——他盯著你的時候,仿佛盯著一塊活生生的鮮肉,隨時能張開尖牙,將你拆吞入腹。
洛蘇背脊一陣寒涼,頂著風險,苦笑道:“你受傷了。”
“所以?”男人吐出一口煙圈,一點也沒把自己的傷放在心上。
“所以你需要照顧好自己。”
男人吹了聲口哨:“我以為你會說幫我包紮。”
“不,”洛蘇微笑,“我只會說,請你去醫院。”
“呵,”男人眉梢挑起興味的弧度,抽完最後一口煙,將煙頭丟在地上,踩滅,酷酷地擺手離開,“管好你自己。”
“那也請你管好你自己。”洛蘇撿起他隨手丟在地上的煙頭,扔進垃圾桶裏,“你不怕疼,地可是怕的。”
男人回過頭,目光迥異地盯著洛蘇,嘴角微微上揚:“你很有意思。”
“得到你的誇獎,是我的榮幸。”
這就是洛蘇與那個男人的第一次正式見面,以奇怪又詭異的方式收了場。
後來男人有沒有包紮傷口,有沒有去醫院,洛蘇不知道也沒關心,只是他實在想不到,再次見到那個男人,會是在醫院裏。
他模特圈的朋友因為盲腸炎手術住了院,他去探望。從住院部出來,穿過主樓,會路過傷口清洗室。要是往時,他對於這種充滿血腥味的地方是避之不及的,今天卻不知受到什麽指引,鬼使神差地朝內望了一眼。
然後便見到了一個結實的後背,肌肉的線條張力十足,一頭孤傲展翅的雄鷹紋身蔓延在背部,張牙舞爪地展示力量,可惜這頭雄鷹被砍了血淋淋的一刀,硬生生折了翅膀。
又是那晚見到的男人。
洛蘇認出了男人。兩次見面,都以傷口和鮮血為紐帶,以奇妙的相遇方式為連接點,洛蘇都要懷疑,他與這男人上輩子有血海深仇了。
男人穿上染血的襯衫,冷掃過被他逼人的視線嚇得顫抖的護士,走出清洗室。傷口不深,不需要縫針,按照男人的習慣,應該不會來醫院進行清洗傷口這麽丟臉的事情。
男人看到洛蘇時,似乎聽到了洛蘇心底的疑問:“好奇我會來醫院?”
洛蘇不想承認都不行:“很好奇。”
男人修長的手指扣起襯衫的鈕扣,獨獨只扣了中間兩顆,率性地袒露胸前的肌肉:“我記得有人說過,要管好自己。”
洛蘇怕是想不到對方會把自己的話實踐得那麽徹底:“你真是個實在的人。”
“我應該為你的誇獎感到高興?”
“這個在於你,不在於我。”
男人冷笑:“我只是為了清洗傷口,僅此而已。”
洛蘇微笑:“那祝你早日康覆。”
男人揮了揮手,如同初次碰面那般,帥氣地轉身作別:“我們是不同世界的人,收起你自作多情的關心。”
洛蘇悵然興嘆,男人疏離的意味再明顯不過了:“哎,都怪我多管閑事。”
“閑事少管,命才活得長。”男人被他小弟叫走了,小弟點頭哈腰地攙扶男人,望了一眼往反方向走的洛蘇,思慮了一下道:“大哥,你這朋友很面熟啊。”
男人走出醫院,從煙盒掏出一根煙,小弟立刻狗腿地幫他點燃,他吸了一口煙:“他住在我們地盤附近。”
意思很明確,因為住在附近,所以偶爾看到,覺得面熟。
“不是,”小弟抓耳撓腮,“我不是在地盤附近見過他的,是在……嘶,在哪來著,一時想不起了。”
男人沒有在意,帥氣地兩手插褲帶,嘴裏叼著煙離開。路上偶遇報刊亭,小弟突然一敲掌心,恍然大悟:“我記得在哪見過他了。雜志上!看,這不就是他嗎?”小弟指向的,是報刊亭擺放的最新時尚雜志,雜志封面上,洛蘇溫和的眉眼就像一縷和煦的陽光,照進心房。
煙在淡橘色的火光湮滅後,沒了。男人反射性地將煙頭丟到地上,踩了一腳,忽然腦海裏晃過一個人拾起煙頭的身影。
“洛蘇麽?”男人買下了雜志,然後記住了一個未來要與他朝夕相伴的名字。
“洛蘇、洛蘇。”
洛蘇走丟的魂被叫了回來。
“洛蘇你怎麽了?”攝影師擔憂地問,“一直在發呆。”
“不好意思。”洛蘇溫柔地一笑,拿起手中的鮮紅玫瑰,放在胸前,“只是昨晚失眠,精神有些不在狀態。”
“那你拍攝完封面,趕快去休息吧。”
“好。”
攝影結束,洛蘇將作為道路的玫瑰還給工作人員,目光炯炯地隨著被帶走的玫瑰漂移。
“你今天搞什麽,出神出到九霄雲外了。”裴於走過來。
洛蘇歉意地道歉:“沒什麽,失眠了。”
“你失眠?”裴於大驚小怪,“你不是號稱‘一沾枕頭就睡著’的麽?”
洛蘇揉了揉眉心:“我也有失眠的時候,裴哥。”
“想騙我?”裴於不信,“你一直盯著玫瑰看,這叫失眠?說吧,是不是找對象了,想送人家玫瑰了。”
“怎麽可能,我對象還沒有呢。”他只是……看到玫瑰的紅,想起了那個流血的男人,僅此而已。
“得了吧,你兩個眼睛都寫了你有在意的人,”裴於道,“說說看是誰,我幫你看看人品怎麽樣。”
洛蘇哭笑不得,人品怎麽樣,連他都不知道,裴於又怎麽可能知道。
“如果我真有對象,合適的時候一定告訴你,當然前提是,我有了才行,”洛蘇岔開了話題,“好了,裴哥,今晚方便的話,送我回家吧。”
自從家門前修路,開車不方便後,洛蘇的車就丟在車庫裏沾塵了。
裴於也不是不通情理之人,他看了一眼手表:“一會一起吃晚飯,吃完後我再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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