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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 合,寧蕭瑟,敗北——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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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是。

從出生起,每個人的任務都是一樣的,那就是在這個世界上生存下去。除了自帶的各方面數值不同,或許還會遇到首充玩家和XX貴族,起步就各項數值驚人,坐擁豐厚家產。

那其他的平民玩家或者肝一點,或者隨波逐流,反正即使不是榜上的那種大神,跟著混一混也沒什麽關系。

存留於世上形態各異的人們,每個獨立的個體與個體之間都是不同的,但唯一相同的是,他們的任務,都是在這個世上活下去。

至於活成什麽樣子,只不過是在遭遇不同,際遇不同,追求不同之中,臨場發揮罷了。

苦口婆心勸完,老教授暗自松了口氣,把自己悄咪咪在腿上舉著的手心放下,那裏面滿滿的小抄,什麽生存游戲,什麽首充什麽貴族什麽數值,都是自家心理咨詢師兒子打的比喻。

為了這件事他還刻意跑去咨詢自家的專業人士,只是咨詢過程中把程思慕的身份說的比較隱晦。在兒子說了長篇大論的一通要怎麽勸解後,道理他都懂,只是那些名詞太難記了,但想著這麽說可能年輕人比較容易接受,於是也就硬著頭皮往下抄。

可在那個關頭,再有道理的雞湯也架不住他的鉆死牛角尖,人要是一心消極下去,真的什麽正能量的心情都沒有。

老教授沒辦法,左思右想之下只好反其道而行之。

雖然他也知道那麽做是錯誤的,容易將好好的一個孩子引入歧途,但那也是無奈之舉,畢竟只要人活著,就有循循善誘慢慢開解的過程。在這途中會有漫長的時光為他撫平傷口,使他逐漸看淡,恢覆以往的生活。

可要是不這麽做,眼看著他放棄自己的生命,那可就什麽都沒有了。

所以教授兵行險著,放棄講道理和灌雞湯,而是改成刺激,用父母的冤屈吊著他繼續活下去。

這就好比說把一個生存游戲硬生生玩成任務型游戲,只要他父母的案件還沒了結,他就要帶著仇恨活下去。

結果這一辦法還真的奏效了,看著程思慕逐漸清明起來的雙眸,人也變得愈漸淩厲,老教授喜憂參半。

高興呢,是他終於不尋死覓活頹廢不堪了,憂心是怕他因為自己的一句勸告變成滿心只有仇恨的惡魔。

可教授後來又想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程思慕本來就是無辜的,錯的是對方,是那個人先觸犯法律雇兇殺人,害了活生生的兩條性命,還把原本幸福的家庭攪得如此支離破碎。

所以說,有因就有果,不管是正當手段還是以暴制暴,總歸是要讓他嘗到教訓才對,不然在這個世上豈非要他任意妄為下去?以這種不正當手段只手遮天嗎?

於是,揣著學生的托付,帶著自己的忿忿不平,老教授開始動用自己在職時的勢力去查。

結果說的那麽覆雜,其實倒也簡單的很。

從開始的連警方自己都以為自己破不了案,到後來的古井無波再無結果,程思慕等的心力交瘁,可經老教授故交那邊一打聽,才知道這案子早就知道是誰做的了,只是警方那邊壓著不告訴程思慕而已。

說來也滑稽,就在刑警們一籌莫展的時候,做壞事的人自己先慌了。

原本他要是不慌的話,也許憑這些刑警朋友的實力,專業冤案二十年,一直不會查出結果。可就應了那句做賊心虛,事情還沒怎麽樣呢,人家怕敗露,一個害怕偏拿錢來疏通了……

看來是第一次做這種事還沒什麽經驗,人家殺手可是超專業水準,沒留下任何蛛絲馬跡給警方破案,可以說是神不知鬼不覺。結果背後的人聽到風聲,怕極了會牽扯到自己,找人拿錢疏通關系,想著程家就剩一個乳臭未幹的小孩子了,除不除掉威脅不大,即便是放任不管,這樣一個沒經過風浪的,又弱不禁風的小男孩能成什麽樣氣候?

警方那面也不知道怎麽回事,是某一環節出了什麽問題,還是被上頭的哪位見錢就不長眼的家夥按住了,總之,原本緊鑼密鼓安排著籌備著的計劃,猝不及防就擱淺了。然後這邊還對程思慕稱案件還在繼續調查中。

可能是各方面都覺得以程思慕這麽個人,紈絝子弟,弱不禁風,被擊倒了就不會再爬起來,所以正的反的黑的白的,所有人都想來踩他一腳……

然而有些人一旦被壓迫的太狠了,就類似於觸底反彈一般,從極端的脆弱可憐就會變得堅強兇悍。

程思慕二十歲生日這天,於他來說是個重要的日子,相比過去,他失去的太多太多,可謂是從象牙塔的頂尖跌落到萬劫不覆的深淵。

他從學校宿舍搬回了家,把願意回來的阿姨都重新叫了回來,一時間竟營造出了些許一如往常的假象。

另一邊請老師代他向學校辦理休學,放棄了曾經心馳神往的夢想,繼承自家企業,帶著一少部分在低谷期也沒跑路的元老們準備重振旗鼓。

從跌跌撞撞走進去,短短半年就能在圈子裏混的還算游刃有餘,別人都道他是天賦高,可只有程思慕自己知道,他是如何從一竅不通的少年到無所不能的神話。

倒也不能說無所不能那麽誇張,和其他大佬相比,他連跟班弟弟都算不上,但之所以說是神話,說是無所不能,那是和從前的他自己相比,擊不敗,打不垮,在父母雙亡的打擊下,根本沒接觸過生意的人,把一個公司撐成這樣,真的不容易。

而每個神話背後,大概都有無數個不休不眠的日夜……

他只當自己是臺機器,瘋狂學習經商要領和為人處世的精明,並把支撐家業和覆仇設為目標。

可那條路,卻不知何時才能從風瀟雨晦走到燈火通明。

在這之後,可能是對家警覺了起來,原本想放任不管是因為沒想到他這麽小強,現如今看到他如此負隅頑抗,如果憑他的能力也可以把企業經營的像從前一樣,那他雇兇殺害程家夫妻的意義又在哪裏呢?

人性就是一旦什麽沒做過的事情開了先例,為了達到目的就會一再而三的觸碰,所以接下來的幾個月,程思慕身邊各種惡性事件接踵而來。

最開始是駕車去公司的路上被大型貨車故意碰撞,對方來勢洶洶,看那架勢,擺明了是攜著狂風驟雨而來,非要碾死這只小螞蟻。

當然了,貨車和轎車的體型差距可不是一星半點的,如果對方刻意要他死,想必他也在劫難逃。得虧他還留了一絲狗屎運,緊急關頭方向一打,車子馬力足,又靈巧,很輕松的就上了人行路的臺階。大型貨車就沒那麽容易了,司機猛踩油門想一股腦杵在程思慕身上,無奈車身太笨重了,沖上去的同時也失去控制,徑直和街邊矮房來了個負距離接觸。

本以為躲過這場浩劫就是萬幸,可卻沒想到,這僅僅只是開始。

隨後就是更瘋狂的恐嚇和謀害,簡直讓人忘記這是在法治社會。什麽帶著血手印的威脅信,斷胳膊斷手指的快遞,腐爛的死老鼠,他還在公司大樓裏被人在遠處用狙-擊-槍瞄過,更甚的是不知這人是砸了多少錢,神通廣大到把毒下到程宅,放到他的湯裏。程思慕是有幸逃脫,卻毒死了程父在世時養的一只小鸚鵡。

這時才聽老師那邊繼續傳話過來,他說……據警方那邊的可靠消息,當初雇兇時,給的人頭賞金是三個人,而不是兩個人,這也就是說,在未來的日子裏,收了錢的殺手組織為了賺賞金,會無所不用其極的殺掉他。

他又恨又怕,壓抑以及被按頭猛錘相互糾纏在一起,引得那個雨夜抑制住的眼淚在此刻傾湧而出。他縮在床上,用棉被捂住頭,覺得在這世上踽踽獨行真的是太累,也太難了,誰都不敢輕易相信。

結果第二天就是各種人才被挖、高層洩露機密,必要材料被壟斷市場……

他實在走投無路,尋了幾圈,硬著頭皮把生意談到了展越的頭上。因為展越是唯一一個對手公司不敢招惹的存在,無論是賣臉皮聯合各公司的故交孤立程家,還是資金或是資源上的壓迫和壟斷,對展越來說根本沒用,因為寧蕭瑟和對家老板沒交情,憑展越的實力他也壟斷不起。

所以對那時的程思慕而言,在沼澤中屹立的展越散發著光芒,也是能救他於水深火熱中的最後機會,走投無路,不想上也得上。

可能就是那股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勁兒,使得原本兩個世界的人,意外的撞到了一起,並且在未來的日子裏彼此產生了除血緣之外的精神維系。

眾所周知,展越是國內新興企業中最兇也是最無人敢惹的,不知道他們一個短短三四年間的企業哪裏來那麽多家底,管理階層的來頭還甚是神秘,那些人手腕很硬,做事穩準狠,頭腦過人思維嚴謹,這樣一個公司按理來說是根本不會和程思慕合作的。

但他誤打誤撞,不知道那天什麽人約了寧蕭瑟,也不知道安保和助理是怎麽搞得,就讓他稀裏糊塗的混進去了。

可能也是天意吧,天時地利人和,缺一不可,促成了稚嫩老實的程思慕與寧蕭瑟的第一次會面。

寧蕭瑟從來不認為自己是個善良的人,更不愛管閑事,他做什麽都是帶著目的,所以,他覺得自己幫程思慕,絕不是因為好心,而是在調查過他的底細後,才決定出手相助。

那時展越雖強勢,可畢竟為時尚短,就算是寧蕭瑟自己,都有種心裏虛的感覺。所以在那個關頭,他最看重的就是開疆擴土,程家在本地影響力還是很廣的,成立時間也久,與其讓別人迫害到極致後收入囊中,不如他出手幫忙。

都說雪中送炭難,那他的這一雪中炭,在程思慕最低谷期幫他報了仇,吞並了對手的公司,想必會直接把剛二十出頭的青年燒到情願為他肝腦塗地。

然事實也確實如此,狡猾如寧蕭瑟,他了解這事件的始末後,聯合程思慕演了出好戲。

他不是想殺程思慕嗎?不是雇兇了嗎?那好,那我就兇給你看。他直接派出基地死士,演了場謀殺戲碼,留下線索,故意引起某人的註意。

這下好了,和窮兇極惡的黑惡組織扯上關系,刑警支隊不管?沒關系,791來管。合著程思慕的口述和一群人證物證,以上次殺害程家夫婦為突破口,很快就查到了真兇。

被認定和M會有瓜葛,作為死對頭,791必定不能放過他。於是直到死,對手公司老板也不知道自己是這麽個死法,還天真的以為是事情敗露了,死有餘辜,完全不知道寧蕭瑟把自己家勢力的仇恨值拉到他身上,讓他當靶子去給791打。

雙方針尖麥芒你死我活了那麽多年,好不容易逮到機會,怎麽可能放過?

看著報上的醒目大標題,寧蕭瑟抿了口熱牛奶,悠閑的飄了句:“這是想不開啊,有這雇兇殺人的勁頭,用到經營和管理上面,早都成龍頭企業了。”

也是那時,還是天真的程思慕驚呆的望著面前可怕的人,心想,這是個什麽魔鬼呦……

但怎麽說也是抱住了大腿,感激是之一,害怕回到從前是之一,種種原因匯聚,成就了他生死相隨的迷弟身份。

兩人的關系這些年撲朔迷離。

倒不是說有什麽奇奇怪怪的關系啊,畢竟兩個人取向都沒問題,只是維持兩人關系的初衷很不純粹。

一個是感激,卻覺得自己是繼續利用。另一個明明是寫在臉上的好心,卻也自以為是出於利益。

畢竟現在這個時代的情感太過於脆弱,都是靠不住的,與其表面稱兄道弟,背地裏患得患失,怕失去怕背叛,缺乏安全感,還不如把一切都歸於各取所需,你為自保,我為權勢,你需要我罩著,我需要你來做我勢力的一部分,從而使我變得更強大。

因為利益能使人獲得充分的安全感,讓彼此知道,你不會背叛利益,我也不會。

可問題的關鍵在於兩個人都不是真的利益至上,只是別扭的自欺欺人,如果其中有一個是那樣,那麽兩人的關系也不會變得如此心照不宣。

他可以心甘情願的把自己的企業雙手奉上,而寧蕭瑟也漸漸把他當成自己人的一員,甚至和與他共同撐起展越的黎衍相提並論。

可那時的程思慕是萎靡的,若說父母剛去世那會是低谷期,那當時就是迷茫期,好不容易牽強找到的理由,報完仇就失去了意義,不知道自己到底要怎麽給繼續活下去找理由。

不巧,當時也是寧蕭瑟最危險的時期,他回國後一直受各界矚目,其中有仰慕的,自然也有審視的。

鄭乘風攜整個791都緊緊瞪著他呢,非要從他身上找出馬腳從而一舉拿下。

程思慕為了報答他,外加失去生活的樂趣,自請替他擋災。寧蕭瑟在這其中用了什麽方法使得事情得以化解,這暫且不說,反正後來大家都相安無事,但也正是因為這一舉動,無心之中把一段情感在潛移默化下變得微妙。

至於一個靦腆內秀的少年是怎麽變成二皮臉的,或許有借口說是這世間聲色犬馬,人心又太過浮躁,久而久之下來,老實正經的人反倒沒有嬉皮笑臉的更輕松。所以他對誰都真心,卻又對誰都不見真心,於他來說命不是全部,而是附屬品,把一切都看開後,自然也更豁的出去,活得瀟灑放縱。

而吊著他的下個主線任務從等候案件結果到覆仇,再然後就不知道該幹什麽了。

他只能循著其他人的軌跡,試圖擁有支撐他們生活的動力,例如,友情……和愛情。

他一直不懂愛情的真諦,包括最完美最優秀的時候,那時在學校有許多小姑娘追求他,可他呢?就好像沒開那個竅似的,對這方面完全不感冒,簡直和現在的多情不像同一個人。

二十四歲的程思慕通過自己的努力,某些方面又回到了從前的優越,並且非常用力過猛的尋找自己的愛情,他非常期盼有那種願得一心人的戲碼在自己身上發生,從而就會全心全意的為她而活。

但很可惜,哪怕是交過那麽多任女友,又對所有出眾的異性禮貌性的表示撩撥,這樣的他,依舊沒搞懂愛情到底是什麽。

他的多情卻不是濫情,相反,如果不看那種二皮臉,倒是有點紳士的。上流社會的名媛中甚至還流傳著一種鑒定方法,那就是在程思慕面前走一圈,如果他來向你微笑搭訕,那就證明這個女性的本身是過關的,如果他不感興趣,那麽這位女性在整個圈子裏都會擡不起頭。

困苦的日子是難熬的,可一切過去之後,回過頭來看,就覺得時光過得飛快,眨眼間距那場風波已經是將近七年,今時今日的程思慕早已與當年判若兩人。

在這中間就是流水的女友鐵打的大哥,倒也衷心的很。

而這次援救,他不是家族內部的人,其實可以不用來的,但聽說姜雅醇帶人走了之後,他左想右想都不舒服,問了基地沒去的成員路線,隨即也跟在後面,兩人前腳後腳到了阿斯蒙的私宅。

但他一個中途跟在大佬身後混的人,面對這種場面要想發揮作用,自然是有些吃力。

開始兩股勢力在交火時,他且遠遠的躲在一旁,因為沒有槍,所以也不敢貿然沖過去攪亂。可後來看姜雅醇帶的人漸漸處於劣勢,他頂著硝煙炮火趁亂沖過去。

就在雅醇看到程思慕的那一刻,甚至還沒來得及和他說句話,隨著槍響,一顆劃破氣流呼嘯而過的子彈向她迅猛襲來……

按照正常情況來講,一般遇到這樣的事,循著人的潛意識都是要慌忙躲開的,但程思慕卻不同,他骨子裏就帶著舍身忘死,因為他覺得自己跟著來不過是著急,想為救人出一份力。但實力不允許,也沒人聽他的,萬事還要靠眼前的姜雅醇。

所以……只要她還活著,就有機會帶著這群人把寧蕭瑟和顧清梔救出來。

就在電光石火的瞬間,來不及反應,腦子裏出現的種種都在推動他做出抉擇。

有寧蕭瑟,顧清梔,或許也是為了姜雅醇……當然了,以他的作風,自然是不會允許任何一個女性在他面前受傷的,雖然姜雅醇是男人婆,但不得不說,她……確實挺漂亮的。

程思慕在劇痛中倒地,並沒有察覺被救下的女子有沒有驚到,也看不到她反手利索的補槍,他只是笑了,心想,誒,我可真他媽的紳士啊!

後來,汩汩冒血的傷口他捂也不是,不捂也不是,長久下去眼前開始泛起白光。

那刻,他腦中飛速閃過了諸多這些年發生的曲折經歷。

哭的,笑的,難熬的,慶幸的……

所以,人生到底是什麽呢?

他在那刻醍醐灌頂。

或許,在最初考慮到人生是什麽、人生的意義是什麽的時候,他會覺得自己相較其他人思想更高深,不似他們一般沒心沒肺又沒追求的活在世上。

但走完一遭,回想起來,其實也沒那麽覆雜。

雖然人不能太過於沒心沒肺,太過墮落,但硬凹太多憑空出來的規矩束縛著自己,也會讓生活索然無味。

人生須盡歡,嘴裏說著人要聰明一點,可有時該糊塗就要糊塗,該放縱就要放縱,在適當的前提下,就跟著自己的心走,憑感覺觸碰一些人和一些事,也不要用原本並沒有,但自己非要給自己定的條條框框來約束,想來,那樣的生活,必定會很快樂吧。

他這二十六年間,大風大浪,轟轟烈烈,或風光無限或萬人踐踏,回想起來如融入洋流中的水滴般,每滴都各不相同。

它們是之一,也是唯一,點點滴滴匯聚起來,成為從容的在耀陽下流動的滄海,一如他的整個人生般,隨波逐流不爭不搶,如水般包容萬物,另一面生命力又極其頑強,海浪翻湧起來也是殺傷力甚廣,帶著毀天滅地的架勢。

更重要的是它其中蘊含的故事,真的有很多很多……當夜幕降臨,燈塔亮起的時候,海面上被映照的碎光便成了天空顛覆之下的繁星,其中每一顆,都是一段刻骨銘心的記憶。

他的家人,他的朋友,以及至今為止還捉摸不到的愛人。

這些便是他的全部。

仿佛看到有胖胖的天使在跟他揮手,還有雲端之上的神明,啊,這些騙子!神明根本沒頂著光圈!

以及……那是父母嗎?他時隔這麽久,終於要跟父母重逢了嗎?

爸爸媽媽依然是曾經的樣子,這麽多年一點都沒變,不由讓人嘀咕,他們都不會老的嗎?

他就要握住父親的手……差了一點,就只有那麽一點點。

父親問他,這些年過得怎麽樣?

他沒來得及回答,但他想,應該是還不錯的吧。從前總是格外在意自身因素,但此時此刻,在瀕死之際,他腦中第一反應卻不是自己,而是——在我死後,會不會有人為我傷心?

寧蕭瑟顧清梔他們會不會傷心?姜雅醇這下該覺得我是個有用的人,並且牢牢將我記住了吧?還有在這個世上他所遇到的所有人,友好的,不友好的,他們,在許多年後,還會恍然記起這世上有個人叫做程思慕嗎?

不過那些都不重要了。

也許這世上關於心境人人不同吧,但對於他程思慕來說,生無懼,死無悔,他在意的人也在意他,而他也願意為在意的人舍生忘死。

只不過……有些小小的不舍罷了。

不要誤會,真的只有很小很小的一點不舍。

這一點之中包括寧蕭瑟身後少了一個忠實的迷弟,顧清梔身旁少了個善意的騷擾者,寧小奧少了疼愛他的叔叔,展越的競標還沒結束,家裏的小哈再也沒人餵了……

此刻竟然開始畏懼,開始不想死了……

他飛快收回即將要觸碰到天堂之門的手掌,盡量不去看父親,瘋狂的往回跑。

可又哪兒那麽容易呢?千辛萬苦抵達彼端,卻好似有道空氣墻阻隔一般,這邊回不來,轉頭一看天堂的門也關閉了,胖胖的天使和神明都不見了,父母也不見了,那邊也過不去。

那要怎麽辦呢?

想了又想,他還是選擇了有大家的這一邊,想要回去原本的生活。

可那道空氣墻明明如不存在般,卻怎麽也撞不破。

沒有多少人有勇氣與命運分庭抗爭,但程思慕不信,在他身上奇跡已經發生過了,他戰勝了命運一次,所以他始終相信還會戰勝第二次。

他不停地尋找回去的路,鍥而不舍的試圖把那道阻礙他的空氣墻撞出裂痕……

虛無中一切顯得空蕩又寂寥,只有他在其中掙紮,至於何時能抵達他想要抵達的彼岸。

這種事,誰又知道呢……

作者有話要說:  感覺這一章是超值章節,完全可以一章當成兩章來看。

其實最開始真的是想拆開來著,但後來想了想,上章已經把劇情銜出來了,兩章結束一件事是正常速度,如果拆開,以我的性格沒準又越寫越多,越寫越廢,最後導致這一件事,變成永無止境的四章五章六章……那豈不是太可怕了嗎。

對於之前來講,這章字數確實有點多,但因為要結合身份闡述和一些有的沒的,字數多一點也正常,我覺得我這還是盯著字數盡量少寫的,要不然以他這經歷,添點油加點醋完全可以獨立出一部完整小說了……

說實話,奶油小程最開始是打算給他盒飯的,畢竟大佬們之間的鬥爭,摻和進去一圈,大家都毫發無傷生龍活虎,一根毫毛都沒少的回來了,感覺是不是有點不可能?

等等,那些讓寧蕭瑟死的,請你們住嘴好嗎,那就提前大結局了……

但寫著寫著,發現自己還是有點不舍,因為自己的每個角色都是花了心思塑造出來的,一提名字,在腦中都是有雛形蹦出來的,很鮮活,就像自己真正認識的一位好朋友一樣,每個角色都是。

所以後來我就舍不得讓他死了,只好改成這樣的,沒關系,反正我就是這樣的人嘛,定好的梗要和大綱從來沒押準過,最後必定會跑偏,大家不要太在意。

好吧,碎碎念到此結束,望大家看文愉快。

·chapter 136·潛入

或許寧蕭瑟生來,就註定要當一個由人性命堆起來的至高點。

他未想過害人,也不奢望以誰作為基石到達某種高度,他只想隨著歲月一路安穩走來,即便跋山涉水披星戴月,即便彼方是永遠抵達不了的終點,但能收獲沿途極美的風景,那一切也是值得的。

可令他千萬個沒想到的是,經歷過這滿地的荊棘與泥沼,他卻並無大礙,因為回過頭,溝溝坎坎皆由軀體所填補,這才使他毫發無傷的繼續向前。

寧蕭瑟原是不信什麽“註定”的,可生活中一再而三的發生特殊事件,慢慢令他明白天命使然。

就比如今日發生的一系列事件……

在阿斯蒙的榕城別苑裏,他聽到覃星言的話時的確吃了一驚。他沒想到會有人來救他,所以在邁出這步計謀的第一時間,就已經在腦子裏盤算著應對的方法,可特殊情況總是來的這樣猝不及防,導致最後連他也控制不了事態的發展。

他先前就已經聽出了槍響,而這世上只有三個人擁有這一特殊定制手-槍,這槍的特點其一是外觀不同,由量產版的黑漆改為銀漆,使要人性命的武器也變得秀氣精致起來。

除此之外,它很輕便靈巧,即便是少年或女子也能無障礙的使用,但這也導致它的口徑相較普通版本更小,所以對使用者槍法的精準度要求極高。

最重要的一點,也是寧蕭瑟能在嘈雜繁亂的眾多雜音中瞬間分辨出的關鍵點:正因為它口徑較小,所以它的子彈同樣需要特殊定制,迸發出來的聲音並非實打實的轟響,尋常槍械發動時快速劃破氣流的震徹雲霄在這也是不存在的,它更空靈,倒有那麽一點點像兩塊空心鐵塊用力撞在一起時所產生的響動。

即便是第一次聽到的人也會印象深刻,更何況是聽了將近十四五年的寧蕭瑟呢?這就好比與一個人自小相處許久,對他的種種再熟悉不過,中途暫別幾年,倏忽重逢,那種熟悉感是由靈魂深處而發的,只此一眼便能在萬千人海中認出。

寧蕭瑟想,利維坦是絕不會做當代雷鋒的,這種好事裏永遠沒有他的身影,那……想必就是姜雅醇了。

在顧清梔換好覃星言差人送來的便服後,他拉著她快步往外走。

又是一日的終結時刻,遠處餘暉透過雲彩映到頭頂,火紅刺眼,讓他回想起在晚宴之前發生的事情。

他越發厭惡這腐朽的家族體系,猩紅的錢幣,醜陋的戰利品,可怖的人心,逢場作戲的友善,貪婪的眼神……

原來他身處在與顧清梔完全相反的萬惡世界,看起來兩人的腳與腳是站在同一個位置沒錯,但她向陽而生,享受著燦爛與光輝同時灑在身上。可他卻是鏡像的,頭朝地獄,向死而生。

記得有句話這麽說過:假設我從未見過太陽,或許我可以忍受黑暗。如果寧蕭瑟的生命裏未曾出現過顧清梔,沒有出現過種種美好,那他或許會如其他家主一般,循規蹈矩過完原有的一生,陰桀冷漠,殘忍貪心,卻還以為那是理所應當的活法。

但如今似乎並不一樣了,在他與顧清梔的生活相互交融後,他感覺自己來到了一個從前未觸及過的世界,那是顧承允為她營造的幾近完美的世界,她被保護的純澈,無暇,天真善良。

他開始傾慕她,迫切熱烈的想要來到她的世界,這時卻恍然發現自己不配,就像剛要闖進家門的小寵物,看著純白的地毯和家具,又低頭看看自己臟臟的腳,只得小心翼翼的縮回來,不敢踏入一分一毫,那種自卑無措和羞恥是無處遁形的。

這足矣讓他恍然,唾棄了自己曾經的人生,並決定潛心改過,努力將自己的黑暗骯臟褪盡,飛奔來她的世界。

好吧,說實話……其實在寧蕭瑟心中,世上本就沒有絕對的好壞善惡,有些人虛假的善意是微笑面具下的偽裝,有些人真實的善意是因為生活在太過平凡的圈子,柴米油鹽中最多也就生出些小壞心眼兒,無處施展滔天的兇狠惡毒,還有些人的殘忍冷漠是本性……

而他,只是被時代和世事一步步推動著向前走,別無選擇,他面前只有這一條路,千軍萬馬闖過獨木橋,可既然走上來了,就不會後悔,更不會因為什麽正義,良心,而去悔悟彌補。畢竟在他心裏,直截了當的壞人,總要比虛情假意道貌岸然的大善人好得多。

而現如今,自詡理智的他因為愛情,做出違背原來心理的打臉行為,無法向自己的心交代,所以借正義為由,實際只是為自己找的個冠冕堂皇的借口罷了。

至於今天的事,他雖看淡名利多年,不屑再去爭得頭破血流,但不代表他不聞窗外事,對於貝露的心思,他早就通過手下四通八達伸向世界各個角落的消息網得知,將計就計,故意讓他綁來自己,可他萬萬想不到多了顧清梔的存在,使阿斯蒙生出邪念,讓貝露借著阿斯蒙的手為所欲為。更沒想到自己被綁後淮禪立刻掌握家族主動權……然後就變成了三個家族間的糾紛。

這麽多年八個家族雖分解獨立,各自成為獨立的整體,可其中還是有個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Eternal的能力依舊同沒分解前一樣令人忌憚,說話非常有分量,也經常會在各家族間發生矛盾時出來調解,最終導致這場爭端無果而終。

不了了之毫無所獲也就算了,可偏姜雅醇跑來救他,還與阿斯蒙發生武力沖突,結果……

如果真像覃星言所說的那樣,來的人中只剩一兩個了,那這其中,會有她嗎?

如果沒有,他心裏會愧疚嗎?姜淮禪又會放過他嗎?

這些都是他此刻在心裏所想的問題。

事情發生後的某些時刻,他也會反覆質問自己後不後悔,他想,若是之前的自己,定回答,做了就是做了,絕不後悔。

可現在他卻開始猶豫、兩難。

但歸根結底,他似乎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點……將計就計假裝被綁只是整盤大計劃中的一小步,如果是以往的他,冷傲自持,斷不會為任何人動情,更不會承擔著巨大的損失去追逐一個女人。

所以,在產生“以往的自己會怎麽回答”這個念頭的同時,他就已經不是以往的自己了。

顧清梔感受到他走的比以往急促,甚至手中的力道都攥的更緊些,她望著那個自己漸漸跟不上的身影,突然不合時宜的懷疑,是不是趕去的那個,才是他心頭的重中之重?

雖然此刻她還並不知道他急著趕去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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