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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 合,寧蕭瑟,敗北——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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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不是嚇唬。”覃星言裝作一本正經:“在任何國家,除官方以外的私屬勢力都是禁忌,他由著我的面子,準許這一大群妖魔鬼怪來首府聚齊已經很不錯了,怕怠慢大家,晚宴硬是把菩提宮前室空出來留用,要知道那可是外交會面時接待各國總統的地方,你們居然在眼皮底下給我搞幺蛾子,真是不給我長臉……不過,這可是他的地盤,你們大搖大擺進來,就沒想著怎麽出去?不怕他讓你們有來無回?”

貝露聽著外面槍鳴聲殆盡,已然明白了一些事,他不甘心,但也只問了一個問題:“阿斯蒙已經同意了嗎?”

“哼。”她從鼻腔中跑出聲賭氣般的冷哼,睨他一眼:“如若不同意,想必現在已經掛在墻上了。”

話音落下,她用手舒展了下手套指尖的部位,突然想起什麽似的嚴肅起來:“對了,還有件事。”

待眾人的目光都聚集到她身上,屏息以待她接下來的話語時,她卻略有猶豫,直視寧蕭瑟的目光開始意味深長,音量相較方才也低下去些許。

她輕聲道:“你的人也在外面,為救你出去損傷慘重,在我進來的時候方才止戰,只不過,僅剩那麽兩三個活著的了……”

語畢,顧清梔覺著身上“嗖”的一下竄滿了涼氣,她很清晰的感覺到這屋內的氛圍驟然降低了,唯有寧蕭瑟眼中的怒火騰升起來,越燒越旺……

·chapter 134·離殤

烈火焚身,身神俱毀……

當一個人真真切切感受起自己生命的流逝,並伴隨著劇烈的疼痛,那是種什麽感受?

就類似於摔倒前的剎那,失重感迅猛襲來,在那一刻你是有意識的,而且思維異常敏捷,甚至對正在發生的摔倒事件都是一清二楚的……

可卻唯獨沒辦法憑借自身力量逆轉這種困境,只能自處,自知,自受的選擇去迎接即將面臨的碰撞與疼痛。

摔倒尚且如此,那死亡又該如何呢?

沒經歷過的人不會明白,而經歷過的人,卻再也無法轉述。

在程思慕明白這個道理時,他二十六歲,風華正茂的年紀,胡作非為的人生。

自此,得以終結。

糊塗了整整二十六年,不知是不是什麽回光返照,他在靈魂抽離身體的剎那,才突然的長大了。

那僅僅幾秒鐘的空隙,仿佛被某種無形的力量抻的很長很長,容他將過去當下未來前前後後思慮了一遍。

想來,那就是走馬燈吧。

包括他受傷倒地被兩側兄弟拖到角落的時候,自己還是懵的……

“我……我中槍了?”

“嘶,好痛!”

“等等,這離心臟很近了吧?”

“那,我會死嗎?”

…………

死這個字眼,古往今來總是令人談及色變,甚至有過於迷信的連話中帶有死字,都要趕緊糾正回來,生怕自己的嘴開過光,好像說了死便真的能死一樣。

可程思慕是不忌諱這些的,反而有段時間對於那件事秉持向往的態度。

而當時當刻,他只是覺得……或許中途多活的這些年是他賺到的,他並不畏懼死亡本身,唯獨有些遺憾。

因為那些眷戀的人和事,他還沒來得及好好做個告別……

猶記二十六年前,年近四十歲的慕其華住進高級私立產科醫院,作為高齡產婦,從知道自己肚子裏有個小生命的時候,她一刻也不敢住在家裏,立即大遷徙似的把衣食住行乃至傭人都帶到醫院,謹慎又心懷感恩的期待著自己的寶寶降臨。

果不其然,他從還沒出生就開始不走尋常路,八個多月,勉強九個月便來到了這世上。

他臘月出生,伴雪而降,室內的喜悅與溫暖被極致寒冷圍簇,顯得如風中螢火般珍惜,卻又無比不堪一擊。

程父老來得子,四十幾歲才有了唯一的一個兒子,自然不拿他當兒子,而是當祖宗一樣對待。休說這世上有的東西,即便是天邊的星星月亮又能如何?只要他想要,那也得想方設法往下摘。

上帝為他精心譜寫了最華美的前半生,從他出生起,被父母捧在手心,他背向太陽,周身環繞著金黃色的光圈,將皮膚映照得粉紅,仿若天使降世。

看著那個小家夥,程父程母發誓,一定要把全天下最好的通通都給他……

因為早產,他的身體素質非常差,連哭聲都很孱弱,直到滿月才敢從醫院抱回家,然而剛抱到家就因見風患了重感冒,兩人沒日沒夜守了兩周才讓他徹底恢覆健康。

他的小衣服以及生活用品都是定制的,定期更換,每天要經歷無數次消毒除菌才敢用到身上。

偌大個別墅幾乎變成了他的專屬育嬰室,堆著無數嬰兒用品以及玩具,照顧孩子的阿姨請了四五個,溫柔漂亮精通雙語,富有耐心還要多才多藝……

甚至就連泡奶粉的水都是空運過來的,無汙染無公害經過殺菌煮沸的天價水。

就這麽精心呵護費盡心機的照顧著,終於,小嬰兒漸漸長大了。

自然,這些都是他所不知道的。

三歲時,他路已經走得很穩了,話說的也很清晰。

原本程母還擔心,都說年齡過大的女人生出的孩子,頭腦都不是十分靈光。

直到她拿出小卡片教他算數識字,他學得快,記得也牢,整天笑瞇瞇的會討人歡心,程母這才打消心裏的顧慮。

五歲那年,程思慕就已經開始接受父親為他安排的各種課程了,看著他一本正經上課的樣子,明明是不喜歡,卻還認認真真的坐在那裏聽課寫字,程父心裏有些不忍,卻並無他法,只好咬咬牙告訴自己那是為他好,並用慈愛的目光籠著他,轉過頭對程母說:“我們兒子,將來會是個成氣候的人。”

他七歲那年上學,相較其他孩子早了一年,但他自小機靈聰明,皮囊生得也好,可謂是受盡了萬千寵愛。照顧他的阿姨,老師,同學,都十分願意親近他,令他覺得人生就該是這樣順遂平坦的。

十歲時,其他孩子或許還跳著皮筋兒唆著冰棍兒,對他來說日本的羅馬紅寶石葡萄和香印青提已經是吃到想吐的乏味水果。

別的小朋友買了件衣服寶貝的不行,他早已經過上了將各大奢侈品牌當成日常用品的生活。

節假日由父母開車到城市周邊玩一玩,或者拿上塊八毛的去小賣部買好吃的,這是普遍小朋友的常態,而他已經跑遍半個地球,過個生日都租住著夏威夷州附近的一個私人小島。

十三歲上了中學,自稚嫩兒童蛻變成白衣少年,相貌的出眾開始使他在人群中發光,一時間竟也成了初戀小說中男主的不二人選。

外加背景雄厚家境優渥,接受著良好教育,長著張奶白的精致俊美面孔,又是學霸,為人謙遜有禮,渾身上下散發著幹凈的氣質,試問有誰能不喜歡這樣的人呢?

如果讓現在的程思慕面對那時的自己,他一定會擺擺手說:這小子誰啊,我可不認識。

畢竟……當時的程思慕收到人生中第一封情書,可是紅了臉,羞憤的一整個晚上都沒睡著覺。這不光是多年後的他自己,換成是如今認識他的任何一個人,聽到都是要驚掉下巴的。

殊不知是長大令他變成了自己原本最討厭的樣子,還是數年前的自己,是他再也回憶不起的曾經……

那份青澀與正直令他熟悉又陌生,並無數次流著淚想要去觸碰。

然他卻在咫尺間縮回手,不敢觸碰。

因為以現在的他看來,那段時期是他所經歷的二十六年時光中,前所未有的幸福巔峰。

不必承擔世俗的千斤重擔,所有的風雨皆有父母為他遮擋,他只需要肆無忌憚的活著,享受金錢作為前提的優越生活,另一邊毫無壓力的當他的學霸,同齡人當中的翹楚……

那時即便他什麽都不做,只安靜站在那,便能成為眾星捧月的中心點。

可越是巔峰,就越不想讓人回去,因為他知道,這就像是一道弧線,當他站在至高點的頂尖往下看的時候,風景雖美,可即將要面對的將會是過山車般的向下俯沖,彼端,通往的是他的萬劫不覆。

所以,如果有的選擇,他寧願回到弧線的起點,即使仰望著遙不可及的頂點,即便還要很努力的向上攀爬,可那過程是美好的,至少他知道自己在慢慢上升……

可現實生活中又哪來那麽多重新選擇呢?

當一個人有這些覺悟的時候,想來人生多半已塵埃落定,因為不到最後一刻,你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人生究竟是條直線還是波浪線,再或者是拋物線。

所以預料不到更壞,同樣也抓不住最好,只有對未來隨波逐流,對往事後知後覺。

就如同十七歲的程思慕,生長在那樣的家庭,程父程母關系和睦,對他也疼愛。而他本人散發著由時間打磨的逐漸圓滿,除了偶爾有些小叛逆之外,他直到成人前扮演的都是別人家孩子的角色。

符合長輩的眼光,受同齡人喜愛,在他身上似乎驕傲與謙虛並不矛盾,兩者融合為一種不卑不亢,使他永遠優秀,永遠昂首挺胸。

那時的他也有著許多的朋友。

一部分是各世家的公子,畢竟榆城就那麽大點,各行各業的佼佼者更是少之又少,他們之間有一個很微妙的交際圈子,即便彼此並不熟悉,可家世擺在那,就算是第一次見面的人往後也會相處的越來越好。

而這個圈子,有些人就算擠破了頭也是進不去的,這就是所謂的由門當戶對促成的交情。

只因你是誰家的孩子,什麽集團的少爺,什麽將軍的孫子……至於個人素質如之何,相比之下似乎並不是十分重要。

另一些就是靠他揮灑金錢所收獲來的了。

那時的程思慕什麽什麽都好,任天底下所有美好的形容詞冠在他頭頂上,都是不過分的,可唯獨不把錢當回事這一點很招恨。

大抵是生長環境的關系,他從未體會過“缺錢”和“貧窮”是種什麽概念,金錢於他而言不過是源源不斷送到自己手裏來的紙片,再或者是銀行賬戶上的一組數字。

他不知道賺錢的辛苦,也不知道花錢的意義。

就本著父親拒絕黃賭毒的教育,其餘沒有什麽事是他沒幹過的。

買游艇,買飛機,買小島……愛看足球就買球隊,愛玩游戲就買俱樂部。

更甚者為著自己做夢時夢到的一種食物,半夜爬起來坐上專機,跨越半個地球也要立刻吃到。

這樣看來,買豪車什麽的對他來說,根本就是茶餘飯後解悶兒的小兒科了。

古往今來揮金如土的人最不缺朋友,現在也是如此。

在這個時代想找人借錢,幾乎不太可能,可想找人一起花錢,都不用找,自然有人尋著味道而來,隨即圍在身邊趕都趕不走。

十八歲的程思慕就是那迷人香氣的源頭。

成人禮那天,由於國內已經漫天飄雪,凍得伸不出手來,所以程父依舊為他在國外租了小島,讓他邀請朋友一起慶祝、狂歡。

後來看他實在喜歡,索性把整個島都買下來送他,另外還有全球限定發售的超級跑車作為禮物,除此之外還意圖叫他畢業後直接進公司歷練。

至於大學,砸下錢去進個一流的私立商學院,邊聽著課鍍金,邊在父親這裏學著怎麽經營自家企業。理論加實踐,磨練幾年下來也算是半個商業精英,學校方面說出去也是很風光。

可以說家裏為程思慕未來的人生做了最完美的打算,盡量讓他把後半段走的更平坦無憂,甚至越來越高。

奈何程思慕不肯,他溫順的性子中摻雜著不由分說的執拗倔強,表面上不會對誰過分忤逆,但內心底認定了的東西,誰也無法輕易將其更改。

他很早前就計劃考法學院,雖說一醫一法是所有專業生的噩夢,不是有那麽句話說得好,勸人學醫天打雷劈,勸人學法千刀萬剮。

但這是他自己的選擇,活生生向著千刀萬剮跑過去,而且還滿腔熱血無怨無悔。

畢竟那時候的程思慕也是生長在蜂蜜罐裏的孩子,單純無憂,不谙世事,他還天真的以為自己憑著知識與那一身正氣凜然,就能握著法律化身為神明,伸張正義懲治邪惡,無所不能。

既然有了自己的目標,父母即便對他的未來早有安排,卻也不能再繼續插手。本著小祖宗的意願上天入地都要配合的宗旨,他說自己有夢想,家裏自然是一邊舉雙手雙腳讚成,一邊痛哭流涕感慨孩子長大了。

畢竟平時他所做的只有花錢花錢花錢,現在好不容易有個這麽正經的追求,不支持天理不容。

甚至程父在程思慕剛填完志願時,錄取通知書還沒拿到呢,就開始到處吹噓自己兒子未來當檢察官該是何等帥氣……

就這樣,他隆重而圓滿的度過了十七歲,邁向十八歲。

那年的天仿佛特別的藍,程思慕躺在剛生出嫩芽的草坪上,枕著左手臂,數著天際飄過的幾朵奶白雲,另一只手懶洋洋的向上舉著,延伸,再延伸,天空高到不可觸碰,而在這天與地之間,生命存在的意義,將會展開無數種可能。

前些天他如願以償的收到了第一志願的錄取通知書,他以為自那階梯攀登上去,是他嶄新的,握在自己手中的未來。

曾幾時,他以為那些就是他的全部人生了……

天之驕子,相貌堂堂,富可敵國,成績優秀,家庭幸福,人心所向……就像開了篡改掛一般的活在這個世界上,沒有波折,沒有磨難,再壞也壞不到哪裏去。

不,就是因為太平坦了,他十八年來甚至絲毫沒有想過,自己的生命當中會出現任何關於“壞”的變動。

直到後來,他在夢境的深淵一躍而下的時候,大汗淋漓中驚醒,才後知後覺。

原來,命運從來沒有真正的被誰掌握在手中,因為你我皆凡人。

那些與生俱來賦予的得到,都是有等價交換的失去作為前提,如果沒有,只是時候沒到。

還有,在十八歲後的每一天,他眼中,再也沒有出現過那般旻澈純凈的蔚藍……

他甚至回憶不起轉折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

一些事情來的迅猛且始料未及,沒有太多預兆,狂風驟雨前尚還會陰雲密布,而在程家發生不幸前,真的就只有那場陰雲密布後的狂風驟雨。

但那又能代表什麽呢?

在平坦度日的歲月,什麽不吉利的都能被忽視,被圓場,然而一到不幸發生了,想來任何蛛絲馬跡都會被認為是征兆,可能這就是精神無處寄托之下所產生的迷信吧。

程思慕時至今日仍能很清晰的回憶起一系列事的點滴,包括放假回家的雀躍,和許久不見朋友一起出去玩的輕松。

據那時為止,他的大學生活已經過去一年半,這一年半裏背書背的可謂是欲哭無淚,但路是自己選的,跪著也要走完,不管怎麽說年輕時辛苦一點,總比人過中年以後辛苦要好得多。

不過這麽一辛苦不要緊,未來整整六年就都沒停下來,辛苦到他幾近支撐不住,命運卻也沒因為可憐而勻他半分仁慈。

榆城處於北方本是沒有雨季的,可不知道為什麽那年的雨總是下個不停,淋在心上滋生起陰晦的黴菌,滑膩到站都站不穩。

那天出門前分明還沒有下雨,玩著玩著中途猝不及防的電閃雷鳴,瓢潑般的雨滴連成線,十分有力的打在地面上。

開始大家都沒有在意,可下了兩個多小時,雨半點都沒有見停的意思。他匆匆攪散了場子,和朋友告別,覺得既然不會停,那麽還是趕在雨勢稍小一點的時候回家比較好。

二十分鐘的車程,他一路開車心事重重的。畢竟沒有在這麽惡劣的天氣下開過車,暴雨,驚雷,路面上堆滿了亮起的車燈,透過帶水漬的玻璃遠遠望去,就好像那條車子長龍堵在了心裏一般,焦急混亂,身心俱疲。

而雨刷也像怎麽用力都掃不幹凈似的,下一秒就會有更多的雨水砸上來,暈染視線。

他心驚膽戰的把車開到家,關上車門淋了半段路的雨跑到門口,以為磨難就此塵埃落定,以為只要踏進這道家門就能輕松下來,洗個澡,換身幹凈的衣服,窩在舒服的房間或是看書或是睡覺,繼續悠閑的過生活。

或許他那大驚小怪的老媽見到他落湯雞的樣子還會聒噪一頓,嘮叨他不愛惜身體什麽的,總之是以最讓人難以接受的碎碎念方式折磨他的耳朵,然後再去廚房煮一碗姜糖水拿給他。

看吧,她還是愛自己的。

父親也是,即便他已經是快要二十歲的人了,在父母眼裏與十年前並沒有兩樣,依然是寶貝的不得了的兒子。

想到這程思慕無奈笑笑,他都是大人了啊!可在他們眼裏依舊不能自理,不能獨立,什麽什麽都要由他們以愛之名掌控,真的好煩啊……

大概這就是幸福的負擔吧。

那時候,相比甜蜜,他是覺得負擔多一些。

可發生了一些事情後,可能就是從車庫走進家門的距離,他期待的自理,獨立,終於要發生在他身上了,只不過卻不是以他向往的方式出現。

家裏阿姨們躲避的目光,死寂般壓抑的氛圍,被淋到冰涼的襯衫貼著肌膚,父母的屍體,以及不知楞神了多久才聽到的警笛的呼嘯……

那大片的血跡與那夜的漆黑令他此生難忘,劃破天際的仿佛是從地獄伸出的利爪,天空黑紫色的陰霾是詭異的笑容……

他甚至哭不出,家裏的阿姨都覺得他是嚇傻了,趕來現場的刑警也覺得他過分可憐。

可十九歲的程思慕在當時的確是半滴眼淚都流不出,短時間內也沒有歇斯底裏。因為只有經歷過的才會知道,人在大悲或是大喜之下都是平靜到可怕的,他也想流淚,他也想抱著父親母親冰冷的身體瘋狂的怒吼,悲痛欲絕的哭泣,把心裏幾近要癲狂的情緒以過激反應抒發出來。

奇怪的是,仿佛身體裏有某種東西丟失了般,摸起來空空的,不知是被父母所帶走,還是被暴雨沖刷的絲毫不剩,他自己也不清楚是什麽東西不見了,但他知道,那一定是很重要的東西,重要到……缺少那些,人生便不能再繼續下去的程度。

他只癱坐在地上,頭發滴著水,白襯衫緊貼在身上印出膚色與身材的輪廓,手裏捏著父親的手機,那裏面除了通話與基本的軟件,刑警取證後還在裏面發現了一些無關案情的線索。

備忘錄上赫然記錄著派對流程,需要買什麽東西,禮物清單篩選了幾遍還沒做最終敲定……

原來,再過幾個月,就是他二十歲的生日了。

當晚程家的燈火亮了整整一夜,所有人都只當他是害怕,可看著燈光把屋子內照得亮堂堂的,猶如白晝,他卻覺得不夠,依舊漆黑到伸手不見五指。

他知道有一些光芒,自那之後,再也不會普照在他身上了。

也是那時候他才深刻的明白,父母好愛他,而他更愛他的父母。

甜蜜的負擔追根究底,還是甜蜜更多一些。

只是他明白的太晚,從今以後或是甜蜜或是負擔,都再也不會重新擁有了。

事情發生後,程思慕活在那夜的漆黑中整整六年,他曾經也想要執著的等候下一個天亮,可那令人期待的曙光,終究還是在現實中被撚滅了。

時間被推進到幾個月之後,榆城從夏末步入初冬,可警方那邊的調查一直沒有什麽進展。

曾經那些和他玩得好的如今也聯系不上了,大抵是聽說了程家遭此大難,在雨夜慘遭滅門,有的怕受牽連避之不及,還有的怕占了晦氣,更甚的準備趁著這個機會便宜收了程家的公司。

看樣子是指望不起上流社會所謂的情誼了,人風光無限時周圍沒有惡語相向,也沒有落井下石,全部都是圍簇著你吹捧著你的友善面孔,這就造成一種世界格外美好的錯覺。

其實並不涉及絕對的好與壞,只是在處於弱勢的時候,壞人格外多一些,譬如不友好的聲音,漠視,瞧不起,嘲諷,挖苦,幸災樂禍,趁火打劫……

短短幾天,程思慕對世態炎涼有了重新的解意和認識。

最後還是通過自己老師的勢力查到了案件真相。

他專業課的講師是個老頭,教授級別,曾經在業界也是風雲人物,後期年紀大了才到大學講課養老。

他對程思慕一直青睞有加,覺得這孩子聰明正直,模樣生的俊美,家世好,素養也不凡,還有培養他替自己重回業界巔峰的意願,哪想到中途出了這麽一檔子事。

老教授也很痛心,自己最得意的學生家裏出了這樣的事,當然是要接受學生的托付,盡全力去查找真相。

出乎意料的是這件事背後的始末竟很輕易就查到了……

而且,還是從警方那邊得知的。

·chapter 135·雕殞

原來在立案後不久,整件案情的來龍去脈就已經水落石出了,只是被警方有意壓著,才一直營造出懸案的假象。

不過破案最初始時的確也是費了些頭腦的,因為經查,作案者是一名到榆城旅行的外籍男子,刺殺完程家夫婦後,第二天一早被發現在下榻酒店的房間內註射水銀死亡。

此人是第一次入境,在案件發生前一切都和其他來游玩的旅行者一樣,沒有半點異常的痕跡。

跨國案件追查起來都非常的艱辛,警方在作案者身上找不到作案動機,更不知道是什麽緣由,使得一個初次來中國旅游的外國游客,非常有目的性的跑到程家,殺掉程家夫婦,卻沒有一並殺了目擊的阿姨等人。

而且從案發現場和阿姨對整個案情的描述來看,此人對潛入、殺人、再逃走,這一系列行為非常輕車熟路,身手也敏捷矯健。

然而由國外方面提供的線索又指明,此人名下的任何賬戶都沒有收支數據,該男子又無親無故,未成家,沒有女友,更別提孩子了,甚至父母的信息都是模糊的……

整件事到處都散發著異常,可仔細一想,似乎又說不出具體哪裏異常。在沒有證據之下,一切都只能憑借大膽猜想,實景假設……

可以說按照他們普通刑警支隊的水平,這個案子多半是懸了,跨國案,兇手專業,現場痕跡幾乎沒有,人物信息抹的過於幹凈,最捉摸不透的居然是作案後立即自盡,這種自損式行兇擺明了不是偶然,目的性太強了。

這就等於所有人都心明鏡兒似得,知道這是件蓄謀已久的雇兇殺人,但憑你撓破腦袋就是找不到實質性證據揪出幕後之人。

那些普通刑警沒看過TVB,不是柯南也不是福爾摩斯,他們都是凡人,一點都不神通廣大,他們可以明明白白的告訴你,這是有人指使的,但指使的人是誰?抱歉,無能為力,查不到。

就問氣不氣?

刑警們氣不氣他不知道,反正程思慕是又急又氣,邊恨自己無能,邊怏怏的,不知道該怎麽支撐著信念活下去。

在那期間他搬到了學校宿舍,除了老師以外誰也不見。

老教授人很好,見他小小年紀就遭受如此滅頂之災,心中還是動容的,時常以給他帶吃的為由,跑過來勸導他,生怕這孩子再一個想不開尋了短見。

這世上已經有一樁悲劇上演了,他可不想在看到第二幕,尤其不願意看到那種事發生在自己最看中的孩子身上。

於是帶著那種執念,程思慕在惶惶度日中期待著老師能有一天為他帶來案情進展。

他活得如同行屍走肉,每天不起床,不洗臉也不刷牙,餓了不知道吃,被督促了才爬起來,抓著不知剩了多少天的肉餅往嘴裏塞。

仿佛所有事情都只是為了維持簡單的生命體征,在他身上睡覺不會消除疲倦,吃東西也不會帶來享受。

他甚至開始懷疑自己生存在這個世上的意義……

或許,他們到這個世上都是帶著目的而來的吧?有的要拯救世界,有的要成為最強,有的為了覆仇,有的為了守護……

那他呢?

程思慕質問自己,如果閉上眼再睜開之際,所有事情皆回到正軌,沒有仇殺,沒有死亡,這一切推他到深淵的稻草都沒有壓上來,那麽,自己是否還會質疑人生的意義?

可如果一切都沒發生,過著那樣日子的他,活得仍舊是沒有目的性的,但他卻樂此不疲。

難道人處於各種感情交織中,就能心安理得的過生活嗎?不用去考慮自己與生俱來帶著什麽使命,要做一個什麽樣的人,或者說向著什麽目標努力……難道只是活著就好?

從前的生活很容易,對他來說甚至是享受的,所以他不會往消極方面去想。

現在猝不及防發生了這麽嚴重的意外事故,受到打擊開始厭世是其一,其二,也是在他失去後才恍然明白的。

如果讓從前的他去結束自己的生命,他舍不得,舍不得世間的日升月落春去秋來,還有自己方方面面都很順心的生活,受人追捧揮金如土長相出眾……這放在任何人身上都會覺得生活是美好的,未來的每一天都能看到希望,怎麽可能主動放棄?

但還有一點,也是最關鍵的,是他怕自己有個三長兩短,父母會接受不了。平時就連感個冒家裏都能炸了,擺出伺候重病人那般體貼入微,所以他盡量把自己保護的很好,不讓他們擔心。

反之,他也是非常在意父母的。

由於經歷的差別,這十九年來各種緣由使得他們之間的情感和其他家庭不同,相比之下更緊密,也更不可分割。

對他來說,親情也好,各種優秀加成傍身也罷,種種件件皆化為絲線,將他穩穩的牽住。

可現在支撐住重心的兩條絲線崩了,他搖搖欲墜,向下看,是觸不到底的深淵……

程思慕心想,即便擁有這龐大的家業又能如何?曾經的自己那麽努力又能如何?假設順利畢業當上了檢察官又能如何?活著……或是死,又能如何?

錢不能帶給他什麽,檢察官也只是職業,原本不能改變的,現在依舊什麽都改變不了。

而地位的作用,也只不過是在高於普羅大眾的虛偽交際圈裏左右逢源。基層群眾的溝通尚且直白,喜歡就是喜歡,討厭就是討厭,粗魯就是粗魯。而他所涉及的圈子呢?算計,爭鬥,妒忌,趨炎附勢,每一個都盡惡盡醜,不同的是,他們把醜惡表現的“友善”又“高雅”。

十九歲的孩子不該看到的世界側臉,在程思慕十九歲這年完完全全的領教過了。這個世界對他的態度急轉直下,簡直就像從上帝親兒子,到上帝突然發現這兒子是自己老婆和別人生的,迎接他的立刻從鮮花變成臭狗屎。

所以他那陣子喪極了,想什麽煩什麽,幹什麽膩什麽,怎麽活都覺得看不到希望,找不到意義。

老教授看了很鬧心,一個學法律的,專門跟人講道理的主兒,硬生生自學出了心理學教授的架勢,沒課的時候幾乎每天都來勸解他,甚至還動員自己的老伴在家做好吃的,偷四歲半小孫女的粉紅獨角獸來給這個十九歲的家夥……

剩下就是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他說,這個世上也不是所有人生來就帶著什麽使命,什麽意義的。有些人雖然很平凡,在這個世上打拼的又辛苦,但他們還是很快樂,每天早上起來看到太陽升起,就又會很努力的去經營自己的生活。

他們許多人並不如你,有的沒你長得好看,有的沒你有錢,有的沒你聰明,但由著來到這世上後的各種糾葛,比如欲願,想要財富、權勢、地位、某一領域的成就,再或者是想要追求自己的夢想,這些都會支撐一個人努力的活著。

再比如感情,先是父母,然後遇到自己深愛的人,再之後還會有孩子,這些通通都能化為一個人活在世上的動力,

但你要知道,父母不會永遠陪伴你,他們總有一天要先你一步離開,只是這件事相較其他人更快的發生在你身上。

你所需要做的並不是怨天尤人,而是將悲傷全都收進心裏,打起精神來把父母留下的產業經營好。他們在這個世上或是不在,本質上不會改變,那就是他們永遠是愛你的,即便離開了這個世界,他們泉下有知,也會希望你帶著他們的遺志好好活下去,變得更堅強,更優秀。

因為人生從來不是什麽主線任務游戲,而是生存游戲。

你活著的目的也不是達成某一主要任務就結束了,你能說你賺到了指定的錢數,完成財富成就,然後就去死?成為某一商業大亨,完成影響力成就,然後就可以死了?

再或者是情感線,父母、愛人、孩子,如果有不幸離開了這個世界,那你就game over必須要退出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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